医疗互助小微企业政府补贴项目有哪些30个人20去哪里报销


发布时间:2022-08-10“请章阿姨安心治疗,治疗费用医保正常报销后,新参保的‘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还能二次报销……”近日,江宁区江宁街道牌坊村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村民章保琴家人,打消老人后顾之忧。这是该街道试点南京市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以来,发生的首个突发重大疾病案例。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由“政府引导、镇村主办、村民共享”的互助式补充保障,村民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能享受“二次报销补助”。今年5月,南京市在全市7个涉农区14个镇(街)启动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村民个人缴纳20元、村集体出资20元、街道财政出资40元,通过“群众个人拿出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村集体经济支持一点、政府资助一点”方式筹集资金,对村民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特别是大额费用支出进行公平补助。江宁区试点街道为江宁街道和谷里街道。今年57岁的章保琴于7月19日下午6点左右突发晕厥,被送入医院急诊。经诊治,发现其脑内出血,须立即手术。术后,她还需在ICU观察15天,ICU每天治疗费用1.8万元。截至8月3日,章保琴医疗费用达27万元。牌坊村村委会第一时间给章保琴送去3000元解燃眉之急,同时为全家带来“定心丸”,其6月已加入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本次治疗费用可二次报销。江宁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王圣海为章保琴算了一笔账:以章保琴目前27万元治疗费用为例,其中预计4万元为医保不可报销部分,剩余23万元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65%,即14.95万元,余8.05万元自付。同时,章保琴的病症符合大病医疗报销范围,8.05万元可报销50%,即4.025万元,余4.025万元自付。至此,章保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完毕,加上不可报销的4万元,她实际需支付8.025万元医疗费。在此基础上,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可为章保琴再报销部分费用。根据规定,参保村民每次住院个人支付金额只要达到3000元左右就可补助,包含住院的1539个病种都可按标准补助,单次最低可补300元,最高可补2万—10万元,全年累计最高可补20万元。王圣海测算,章保琴最终报销额度需根据票据结算。按目前情况,预计可再报销1万多元。“乡村医疗互助为我们减轻不少负担!”章保琴的儿子戴守魁说。截至目前,江宁区江宁街道和谷里街道2个试点的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参保人数分别为7.1603万人次和3.8992万人次,参保率居全市前列。}
关注健康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NO.01互保对象凡青海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已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交纳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金(以下简称”互保金”),均可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23年活动(以下简称“2023年活动”)。未单独建立工会的单位,由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所属单位职工统一参加(参加活动的职工简称“参互职工”)。NO.02互保期限2023年活动保障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报销日期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NO.03互保经费参加2023年活动的职工每人交纳100元互保金。互保金一经交纳,不论是否享受互保补助待遇,一律不予退还。互保金由单位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活动时一次性收取(每人限交一份)。符合参加2023年活动条件的已建档困难职工互保金可以由单位工会用本级工会经费安排或用省总安排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统一缴纳。NO.04互保待遇参互职工住院医疗互保补助标准,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后的所有自费医疗费用,采用分段计算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具体为:(一)10,000元(含)以下的部分,补助30%;(二)10,001元至100,000元(含)的部分,补助50%;(三)100,001元至200,000元(含)的部分,补助70%;(四)200,001元至300,000元(含)的部分,补助90%;(五)超过300,000元的部分,不再补助。结算公式为:互保金补助金=(总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已报销和救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互保除外费用)×分段比例。参互职工住院生活互保补助标准,按照职工住院天数,以每天30元、年内最多不超过30天给予补助,但给予的生活互保补助与医疗互保补助之和不能超过参互职工住院自费医疗费总额。参互职工16岁以下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不幸患白血病,以职工子女住院发生的、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益补充保险+慈善救助”后的剩余医疗费用为基数,按照80%比例给予职工互保补助救助(具体实施按照省医保局等九部门《青海省儿童白血病“基本医保+”五位一体医疗保障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NO.05互保支付参互职工因病在省内住院治疗、自费医疗费在10,000元(含)以下的,可通过扫描省总工会委托服务机构——中国人寿青海省分公司微信公众号,按提示要求上传有关凭证资料,即可实现微信端快速结报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补助金(以下简称“互保补助金”)。参互职工在各市(州)、县(市、区)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以及到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应当及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并在出院后九十日内持有关凭证(附4)到当地中国人寿公司网点或中国人寿青海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0号)结报互保补助金。青海省职工住院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补助金结报提交凭证和资料:(一)医院出院结算单原件;(二)省外住院的,提供病例首页和住院发票复印件;(三)个人自费超过1万元的,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四)身份证复印件;(五)社保卡(医保卡)复印件;(六)银行卡复印件。原标题:《2023年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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