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的医院不给人私自男性结扎去哪个医院?

问题:为什么国内的医院拒绝给未婚未育人士做绝育手术?描述1:一个人想做什么手术不应该是他的权利吗?回答:是。但不能简单理解为“这是我自己的身体,我想做什么手术医生就该给我做”。医生作为专业人员,有责任判断这个手术对你是否合适,判断标准可以是生理方面的(例如血小板低水平可能不适合动刀),也可以是心理(例如你其实是因为赌气而决定绝育)或社会方面(例如你是因为配偶催促逼迫而非完全自愿的)。有兴趣了解什么样的女性不适合接受绝育手术,或绝育手术会有什么风险,看这里:Sterilization for Women我不了解国内的法律法规和医生专业守则是否规定未婚未育人士不得接受绝育手术。如果没有相关规定,一个医生简单粗暴地拒绝给未婚未育人士做绝育手术,是不可取的行为。即使判断来访者的确不适合绝育,医生也应该提供全面的专业咨询和建议,可以劝来访者再考虑考虑,而不宜断然拒绝剥夺来访者的自主权。描述2:像国外的医生基本不会拒绝做绝育手术。安吉丽娜朱莉甚至可以切除掉乳腺。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别?回答:安吉丽娜朱莉切除掉乳腺是为了预防她家遗传高风险的乳腺癌。你也是因为某种遗传高风险而决定做绝育手术的吗?是什么风险呢?我在美国,这里的医生拒绝给某人做某项手术的事情天天发生。例如很多宗教保守的妇科医生就拒绝实施人工流产,有时会遇到手术台上的孕妇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必须人工流产,他们会马上找一名宗教开明的妇科医生来帮忙实施而不是自己动手。描述3:有人说医生有权拒绝手术请求。但正常情况下总会有人接这个手术吧?有钱赚的事谁不会做呢?坏人都有人给他做律师呢,为什么公立医院一个愿意做的医生也没有?回答:如果医生是有钱赚就会做任何事,除了钱没有任何专业操守约束自己行为的话,医学就不是一门科学而仅仅是交易,大部分人也不会信任医生会保护自己的健康和利益,不会去医院看病了。什么叫“坏人都有人给他做律师”?无论“好人”还是“坏人”,任何嫌疑人都有权利获得律师的辩护,从而避免误判、过度量刑、程序失误等损害嫌疑人应有利益的事情发生。理想的情况下,社会中每个成员都应该获得基本的法律(律师)和医疗(医生)服务。而医生从专业的角度出发,根据你的各方面情况提出“不宜绝育”的建议,这就是医疗服务。做,是服务,不做,也是服务。为什么公立医院一个愿意做的医生也没有?我不知道医生们具体出于什么原因拒绝给你做绝育手术,因为你的描述并没有说清楚。既然他们不愿意做,你就应该问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做,考虑他们不做的理由是否有道理,甚至把他们的理由列出来知乎讨论也可以。}
第一,男性结扎,对身体都有一定的危害,其中输精管结扎多年后几乎不可逆,后遗症诸多,而且很难治疗。五年后男性附睾淤积和痛性结节等并发症发生率非常高,天天蛋疼,且性功能比普通人减退严重的多!!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上也有很多资料论证了关于男性结扎和前列腺癌的关系非常密切。医学学术界对于结扎手术的危害到底有多大,有多少尚不明确,至今还在研究,有的人看了几篇科普文就敢说结扎无害了吗!?第二,结扎早就属于国内大部分的医院也不建议不愿意做给的手术了,因为这本来就属于比较落后的避孕方式,现在普遍推荐做皮埋,或者使用安全套,或者短效避孕药,因为副作用总体来看最小,避孕率也是很高的。男性结扎会有很高的额外导致前列腺癌的概率,美国男性2017年前列腺癌的患病人数只有2%左右而根据调此项数据调查,甚至达到了可怕的12321人结扎6223人确诊,结扎后的男性患病率激增,这是偶然吗参考资料:http://www.chyxx.com/industry/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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