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医院工作人员?

  • 可以向卫生局、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医疗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相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行为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民或者组织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举报和控告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检举和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和控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的监督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举报。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实名举报的,应当回复处理结果。

  • 首先,医疗事故诉讼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即只要提起诉讼,则医院应负责举证证明其在医疗过程中不存在事故,否则,医院就应承担责任; 其次,起诉后,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要求进行事故鉴定的申请即可,会由专门的医疗人员组成鉴定组;先组织证据起诉到法院,待法院受理后,再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待鉴定结论确定是医疗事故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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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HR雨哥 资深人力资源总监 接地气的职业发展顾问 领导力教练

近日,据媒体报道,因业绩不达标,四川成都的“悟空财税”公司惩罚7名员工吃“死神辣条”,两人被送医。辣条事件另一当事人冯雪梅在快手最新回应,事情发生后,公司只单方面和第一个被曝光的同事达成和解,但是对自己不闻不问。恢复以后回公司上班,还被以其不符合公司文化为由对其劝退。另外只会给报销医疗费,赔偿一分也没有的。

据当事人描述,单位领导对“死神辣条不能吞食”是知情的,但却没有事先告知员工,反倒让员工必须吃两包,还讽刺员工“四川人吃辣不行”:


惩罚员工吃死神辣条还不够,后面还有更骚的操作,一个月后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开除当事人,而且毫不避讳,真正的开除原因其实是 “当事人处理辣条事件的方式让公司极为不满” !

而且,根据当事人的说法,公司觉得自己实力强大,无所畏惧,完全是一副“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样子(看的我好想打人啊),而且该公司的惩罚花样百出,这开的是公司呢还是集中营?还赤裸裸的威胁员工:

悟空财税这家公司劣迹斑斑,类似的事情层出不穷,只是这次做的太过分,逼的员工走投无路只好曝光,而现实中与之类似的垃圾公司并不鲜见,作为职场人,如何识别这类垃圾公司,避免入坑,作为一个职场老司机,我给大家总结了一下垃圾公司典型的几大特点(欢迎对号入座):

1、一般都有个奇葩老板

偶尔成功一次,就变得蜜汁自信,特别蛮横,唯我独尊,目中无人,会做出各种奇葩的行为和表现,其实呢,外强中干,色厉内荏,欺软怕硬!喜欢说硬话,但也是看人下菜碟,遇到狠人,立马变脸,态度好得很。

2、一般都有很奇葩的所谓企业文化

因为有奇葩老板,所以公司有一堆的奇葩规定和做法,反正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特别喜欢惩罚员工,各种罚则满天飞,员工动辄得咎,奖励却极少,还特别强调员工要感恩,要无条件服从,喜欢神化领导,搞个人崇拜,马屁文化盛行;整个公司戾气很重,氛围很差;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就是没有正常的企业文化。

3、一般公司业绩都不太行

奇葩公司一般业绩都不咋地,业绩越是不行还越喜欢瞎折腾,还特别喜欢拿员工撒气,从来不反思为啥业绩不行,是不是战略有问题、管理不到位、产品缺乏竞争力?原因永远都是员工不行,老板永远英明!所以这种公司从不反思,从不复盘,从不好好开会,出了问题就是甩锅,就是各种批评、谩骂和处罚。在这种公司最难做的除了一线员工,还有人事HR(不能干人事儿还要被迫给傻×背锅)和财务(被逼各种做假账还得拖着不付款)。

4、公司在业界口碑极差

这种公司一般在业界的口碑都极差,说起来内行都会报以蜜汁微笑。一家公司口碑好不好,上网搜搜就知道,垃圾公司的特点就是负面极多,瓜多的吃不完,高薪请公关总监也没用!求职前可以先去各大网站、社交APP等搜索下,有些奇葩公司那黑料简直多的几天看不完。

而且这种公司往往诉讼还特别多(这个企查查、天眼查上都能查到),而且基本都是当被告!

还喜欢各种撕逼,关键还不是跟竞对撕,主要是内部互撕,典型的外战外行,内战内行!

上行下效,由于老板就目无法纪,对法律规则极为蔑视,毫无遵纪守法的基本意识,完全就是山大王作风,觉得有钱能使鬼推磨,老子天下第一,所以导致整个公司法律意识淡薄。这种公司不谈规则,毫无底线,一张嘴就是我们有关系,我们后台硬,公司有钱实力雄厚,好像公检法都是他家开的,好像有钱真能摆平一切!你跟他谈法律,他就跟你耍流氓!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贼窝,根本就不是正经做事的地。

由于大部分员工都是正常人,还是有鉴别能力的,所以大家进去一看怎么这样?正常人的选择就是赶紧离职,所以这种公司离职率极高,业务没啥增长,人员也没啥增长,但就是常年招聘,招聘量还挺大,为啥天天都在招人啊,因为天天都有大量人员离职,只能靠不停的招聘不明真相的新人来填坑,能坑一个算一个!

遇到这种三观不正肆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垃圾公司怎么办?

别跟它废话,就两个字:怼它!

怎么正确的怼垃圾公司并维权,方法如下,建议先点赞后收藏再转发: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各级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即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部/厅/局)对企业合法用工都有监督的权力,这种严重违法侵害劳动者尊严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必须举报投诉,要求处理。打电话、登门投诉都可以,一定要求对方对投诉进行登记,必要时可以多去几次。

另外这个公司有没有其他违法的行为,例如不交或少交社保公积金啊,偷税漏税啊,骗取国家补贴啊,假冒伪劣啊,侵犯知识产权啊等等,有的话一并举报!

《劳动法》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公司的做法已经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员工可以先以此为理由要求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死神辣条”这个案子里,企业居然还以“不符合企业文化为由”单方跟劳动者解除合同,真是够奇葩的,拜托仔细读读劳动法,看看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里有没有这一条!还企业文化,我看这公司最大的文化就是法盲文化、流氓文化、无耻文化!企业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赶紧去申请仲裁,对流氓公司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它割肉赔钱,赔的越多我们就越出气!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去申请劳动仲裁很容易,直接带上证据前往,不收费,工作人员对劳动争议都非常熟悉,你把自己的情况说清楚,在对方的指导下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料就可以了,然后等着开庭即可,这个案件里只要证据齐全劳动者的胜诉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这种垃圾公司基本是不可能遵纪守法的,所以大概率更不会遵守劳动仲裁判决的,没关系,如果对方不服或者不遵守仲裁协议,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企业不起诉又拒不履行仲裁决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去法院起诉的流程其实跟仲裁差不多,不复杂,跑一趟法院或者找律师咨询下就明白了,当然如果赔偿金额比较大,建议还是找个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要告咱们就用专业的方式告到底!

如果用法律的手段都不行,还可以利用媒体发声,现在自媒体、社交媒体这么发达,遇到这种流氓公司,当然要帮他做个广告上个热搜啊,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知乎B站一个都不能少,记得一定要把老板和部分垃圾高管都带上,让他们一起出出名,也让更多人知道他们,免得再被坑!

自己的权利一定要自己争取,人善被人欺,对无良企业和无良领导千万不能手软,要善于利用法律和舆论的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与恶斗争,就是在做善事!

更多个人职场问题可以私信咨询。

更多干货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职场进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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