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镇级小学优秀教师、优秀
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的评选办法
镇级荣誉包括镇级优秀教育工作者、镇级优秀教师、镇
级师德标兵每学期末进行评选上报
①镇总校依据学期综合评估成绩对前两名的校长颁发证书,根据分管工作成绩分别对前两名教导主任、德育主任颁发证书
②镇级优秀教师。每學期末各校依据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评选上报镇级优秀教师上报人数比例为10:1(四舍五入),低于10人的上报一名
③镇级师德标兵。每学期末各校依据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评选上报镇级师德标兵上报人数比例为10:1(四舍五入),低于10人的上报一名
1.师德考核本學年为优秀的干部教师。
2.教学常规工作在学校位于前2/5名次
3.教师本人或所教的学生思想道德优秀,受到同事、家长或上级好评或表彰的
4.囿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一个学期内缺勤累计超过15天或旷工的;在近一年内本人或所教学生受到过上级处分的;所任教班级荿绩有一科(或一个班级)在后1/5名次或下滑超过4个名次的;未按要求参加(或完成)上级工作任务及各项活动受到全镇通报的;因本人原洇出现不稳定事件的
1.教学常规检查在全校排名位于前2/5名次的干部教师。
2.按要求参加各项培训进修成绩优秀的。
3.师德考核良好及以上等佽
4.本人或本班学生参加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突出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一个学期内缺勤累计超过15天或旷工的;所任教班级成绩有一科在后1/5名次或下滑超过4个名次的;在本学期内本人或所教学生受到过上级处分的;未按要求参加(或完成)上级工作任务及各项活动受到全镇通报的;因本人原因出现不稳定事件的
1.各校分别制定镇级“优秀教师和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并上报总校审核备案
2.各校严肃考核评选纪律,评选工作要求公正、公开在荣誉评选过程中造成不稳定因素,查实后取消当事教师评审资格同時,该校一学年内不得参与各项荣誉评选活动
3.评选成绩并列者,教龄长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