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交叉感染带来的风险,建议参保单位尽量选择网上申报医疗保险费“非接触式”途径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疗保險费网上申报缴费。参保单位通过单位编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号)和密码登录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服务系统在医疗保险费申报功能中使用增员申报、减员申报、工资申报功能完成当月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由于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各参保单位务必仔细核对医疗保险费申报信息,确保在网上完成所有申报业务最大程度减少因申报错误,尽量避免发生到柜台申报完成工资申报后尽量采取银行代扣或网银主动缴费的形式完成缴费,尽量避免到柜台缴费 二、调整医疗保险费征缴期。自2020年2月起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期由原烸月1日至15日,调整为每月1日至当月底最后一天遇法定节假日不再顺延。其中签订网上扣款协议的单位本月提取医疗保险费网上扣款申報数据的截止时间为4月22日(由于清明节放假,仅限本月)下午五点钟请协议扣款单位在成功申报的同时在缴费结算账户中足额存款(或提前在银行账户中存足款),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应在每月月底前通过医保网上银行自主缴费,尽量避免到经办服务大厅前台缴费 三、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征缴咨询服务电话。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参保单位尽量通过网上经办所有征缴业务。确需柜台经办征缴业务的建议在工作时间内先拨打征缴业务咨询电话(附后),经办工作人员指导进行网办或采取措施进行“不见面”经办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諒解。感谢各参保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附:医保征缴业务咨询电话 高新区医保征缴窗口: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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