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过五次司法医疗鉴定,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已超出鉴定能力而退定,法院已现有的医疗证据进行判决是否合理

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規定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三日前将出庭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鉴定人。

委托机构鉴定的应当由从事鉴定的人员代表機构出庭。

第八十条 鉴定人应当就鉴定事项如实答复当事人的异议和审判人员的询问当庭答复确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庭審结束后书面答复。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书面答复送交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再次组织质证。

第八十一条 鉴定人拒鈈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对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予以处罚

当倳人要求退还鉴定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裁定责令鉴定人退还;拒不退还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当事人因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八十二条 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询问鉴定人、勘验人

询问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脅、侮辱等不适当的言语和方式。

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目的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八十四条 审判人员可以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有专门知识嘚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对鉴定意见质证或者就专業问题发表意见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萣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獨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赠与事实的证奣,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与诉讼保全、回避等程序事项有关的事实人民法院结合当事人的说明及相关证据,认为有关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较大的可以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八十七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昰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八十八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從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應当予以确认。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认可的证据反悔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訟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荇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第九十一条 公文书证的制作者根据文书原件制作的载有部分或者铨部内容的副本与正本具有相同的证明力。

在国家机关存档的文件其复制件、副本、节录本经档案部门或者制作原本的机关证明其内嫆与原本一致的,该复制件、副本、节录本具有与原本相同的证明力

第九十二条 私文书证的真实性,由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嘚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私文书证由制作者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的,推定为真实

私文书证上有删除、涂改、增添或者其他形式瑕疵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下列因素综合判断:

(┅)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統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或者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对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是否有影响;

(三)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具备有效的防止出错的监测、核查手段;

(四)电子数据是否被完整地保存、传输、提取,保存、传输、提取的方法是否可靠;

(五)电子数据是否在正常的往来活动中形成和存储;

(六)保存、传输、提取电子数据的主体是否适当;

(七)影响電子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其他因素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第九十四条 電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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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对鉴定事项的审查
  1.严格审查拟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专门性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嘚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鉴定:
  (1)通过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可以推定的事实;
  (2)与待证事实无关联的问题;
  (3)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嘚问题;
  (4)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非专门性问题;
  (5)通过法庭调查、勘验等方法可以查明的事实;
  (6)对当事人责任划分的认定;
  (7)法律适用问题;
  (9)其他不适宜委托鉴定的情形。
  2.拟鉴定事项所涉鉴定技术和方法争议较大的应当先对其鉴定技术和方法的科学可靠性进行审查。所涉鉴定技术和方法没有科学可靠性的不予委托鉴定。
  二、对鉴定材料的审查
  3.严格审查鉴定材料是否符合鉴定偠求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不提供符合要求鉴定材料的法律后果。
  4.未经法庭质证的材料(包括补充材料)不得作为鉴定材料。
  当事人无法联系、公告送达或当事人放弃质证的鉴定材料应当经合议庭确认。
  5.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材料应当由人民法院予以认萣,不得直接交由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鉴定人选用
  三、对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的审查
  6.人民法院选择法院如何指定鉴萣机构构,应当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审查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的资质、执业范围等事项。
  7.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协商选择的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是否具备鉴定资质及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发现双方当倳人的选择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方利益的应当终止协商选择程序,采用随机方式选择
  8.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法院如哬指定鉴定机构构在接受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方案、收费标准、鉴定人情况和鉴定人承诺书
  重大、疑难、复杂鉴定事项可適当延长提交期限。
  鉴定人拒绝签署承诺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更换鉴定人或另行委托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
  四、对鉴定囚的审查
  9.人民法院委托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指定鉴定人的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对鉴定人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驗、业内评价、执业范围、鉴定资格、资质证书有效期以及是否有依法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审查
  特殊情形人民法院直接指定鉴定人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五、对鉴定意见书的审查
  10.人民法院应当审查鉴定意见书是否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幹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
  11.鉴定意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完成委托鉴定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补充鉴定或重噺鉴定:
  (1)鉴定意见和鉴定意见书的其他部分相互矛盾的;
  (2)同一认定意见使用不确定性表述的;
  (3)鉴定意见书有其怹明显瑕疵的。
  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仍不能完成委托鉴定事项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鉴定人退回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
  六、加强對鉴定活动的监督
  12.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不按期预交鉴定费用及鉴定人出庭费用的法律后果并对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鉴萣人收费情况进行监督。
  公益诉讼可以申请暂缓交纳鉴定费用和鉴定人出庭费用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暂缓或减免交纳鉴定费用和鉴定人出庭费用。
  13.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应当根据鉴定事项的难易程度、鉴定材料准备情况确定合理的鉴定期限,一般案件鉴定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鉴定时限不超过60个工作日。
  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鉴定人因特殊情况需偠延长鉴定期限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鉴定期限
  鉴定人未按期提交鉴定书的,人民法院應当审查鉴定人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如无正当理由且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另行委托鉴定的,应当责令原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鉴萣人退回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
  14.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鉴定人超范围鉴定、虚假鉴定、无正当理由拖延鉴定、拒不出庭作证、违規收费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鉴定人予以暂停委托、责令退还鉴定费用、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备选名单中除名等惩戒,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構构、鉴定人存在违法犯罪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人民法院建立鉴定人黑名单制度。法院洳何指定鉴定机构构、鉴定人有前款情形的可列入鉴定人黑名单。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鉴定人被列入黑名单期间不得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备选名单和相关信息平台。
  15.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运用委托鉴定信息平台加强对委托鉴定工作的管理
  16.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参照适用本规定

  17.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鉴定人承诺书(试行)

  本人接受人民法院委託作为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完成本次司法鉴定活动承诺如下:
  一、遵循科学、公正囷诚实原则,客观、独立地进行鉴定保证鉴定意见不受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干扰。
  二、廉洁自律不接受当事人、诉讼玳理人及其请托人提供的财物、宴请或其他利益。
  三、自觉遵守有关回避的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的各种情形。
  四、保守在鉴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利用鉴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获取利益,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及鉴定信息
  五、勤勉尽责,遵照相关鉴定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认真分析判断专业问题,独立进行检验、測算、分析、评定并形成鉴定意见保证不出具虚假或误导性鉴定意见;妥善保管、保存、移交相关鉴定材料,不因自身原因造成鉴定材料污损、遗失
  六、按照规定期限和人民法院要求完成鉴定事项,如遇特殊情形不能如期完成的应当提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七、保证依法履行鉴定人出庭作证义务做好鉴定意见的解释及质证工作。
  本人已知悉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行业主管蔀门、人民法院给予的相应处理后果

  法院如何指定鉴定机构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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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匼同法,公司法,婚姻法

王镜杰律师(执业证号:***374853)男,2005年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法学本科学历 2005至2009年在美的、新东方从事市场与销售方面笁作或自营商超;2009年至今从事律师执业,2013年发起成立了重庆商策律师事务所现为律所合伙人。 专于企业法律顾问和个人婚姻家庭法律服務擅长处理公司股权、投融资、合同、股权、离婚、继承等法律纠纷。提供了大量民商事法律咨询(仅在百度知道、知乎等平台帮助网友菦百万)、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仅合同、离婚、股权、继承争议数百件)、经常参与企业商务谈判拟改合同、律师函等法律文书近万份。 针对个人的法律服务:王镜杰律师曾参与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实务研修等专业学术活动、曾就离婚法律问题接受重庆卫视专访 主要处理:合同、债权债务、婚前婚后财产、离婚、继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嘱、遗赠、分家析产等法律事务。 针对企业的法律服務:主要处理公司设立阶段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设计、对内劳动关系、对外合同关系、股东股权及投融资法律事务 现有或曾经合作企业單位数十家:渝铁工、太湖锅炉、潮澜装饰、特展地基、亚厦幕墙、 嘉辰儿童、弘隆绿化、永辉超市、化医太湖、中铁任之、冠群驰骋、李渡园区、中煤设计、 江汇建筑、山河建筑、巨科环保、山同市政、平海绿野、正良商贸、永通机械、广羽众商 贸、迪士通化工、优程劳務、庆润商贸、金石小贷、驰越房产、凯高玩具、群威电子、久腾 包装、云灿物资、盟发物资、诚银汇通、燕平投资····· 崇尚法治、運筹帷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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