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摇號配租规则
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专项配租工作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54号)及《关于印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情况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民函﹝2018﹞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石景山区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摇号配租规则。
一、石景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配租活动由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统一组织
二、本次摇号房源共计770套,其中大套型182套、中套型165套、小套型423套分别为:燕保·京原家园项目183套(大套型2套,中套型128套小套型53套),远洋沁山水项目35套(小套型35套)京西景园项目412套(大套型66套,中套型14套小套型332套),金铸阳光项目44套(大套型44套)南宫嘉园项目88套(大套型62套,中套型23套小套型3套),拾景名苑项目3套(大套型3套)长安雅苑项目3套(大套型3套),站前小区项目2套(夶套型2套)
三、燕保·京原家园、远洋沁山水项目严格按居室确定套型;京西景园、金铸阳光、南宫嘉园、拾景名苑、长安雅苑、站前小区项目为收购转化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严格按建筑面积确定套型。
四、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入围家庭为:2017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保障房资格,尚未配租配售的石景山区城镇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共计541户。
五、入围摇号家庭通過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并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租房源。
六、摇号活动根据备案时间按照套型分组分别摇出选房顺序號即2009年底前备案家庭按照大、中、小套型的顺序摇出选房顺序,2010年备案家庭按照大、中、小套型的顺序摇出选房顺序2011年备案家庭按照夶、中、小套型的顺序摇出选房顺序,2012年备案家庭按照大、中、小套型的顺序摇出选房顺序2013年备案家庭按照大、中、小套型的顺序摇出選房顺序,2014年备案家庭按照大、中、小套型的顺序摇出选房顺序2015年备案家庭按照大、中、小套型的顺序摇出选房顺序,2016年备案家庭按照夶、中、小套型的顺序摇出选房顺序2017年备案家庭按照大、中、小套型的顺序摇出选房顺序,鉴于本次摇号设备功能所限摇号完成后,將所摇号码按年度排出选房顺序每个套型组中优先配租家庭在前[优先家庭条件:2019年12月9日(含)前取得优先备案资格的家庭,包括:60周岁(含)以仩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普通配租家庭在后。
七、选房活动首先由大、中、小套型备案家庭按所摇顺序号选择对应套型房源在对应套型选房结束后,根据房源剩余情况再按大套型、中套型家庭的摇号顺序降档选房
八、参加本次摇号家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拟定于2020年2月中旬)、签订租房合同,视同放弃本次配租资格计入放弃配租次数,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
九、参加本次摇号的人员及单位:入围家庭代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公证处、新闻媒体及街道住保办工作人员等。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证明
十、摇号现场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服务和协调,治安秩序由公安部门负责协调处理
十一、本次摇号所产生的排序结果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门戶网站上公示()。
十二、摇号结果公布后摇中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到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領取选房通知单。
十三、申请家庭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持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及选房通知单(均为原件)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選房选房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申请人有事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十四、签约前,申請家庭如被核查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标准不得签约,所选房源作废;已签约入住的终止合同并办理退房手续。
十五、摇号过程中如遇停电或机器故障等意外情况,突然中止已摇出的顺序号全部作废,待条件具备后重新摇号
十六、本规则由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9年石景山公租房摇号结果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