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這县城改造后,商铺门口的道路变宽但是变成了禁止停车,我们店铺商家一般不停车在店门口只有需要拉货卸货的时候才会将车开到門口停放3~5分钟。之前和交警也形成了一定的默契每次停放的时候交警会来告知尽快开走,一般给交警说上个货马上就走交警就离开了,这样的情况已经维持了近一年了这次2013年11月1日,如往常一样停靠店铺旁边上货,一个交警来告知后我们说上个货马上就走,交警回答快点,然后离开5分钟不到,上货结束关门上车准备离开的时候。另一个交警就堵在了我的车前说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没有告知處罚内容我们跟他解释说明情况,并且还说了和之前的警官说了只是上个货立马就走这个交警不依不饶,说我今天看你们敢怎么离开苦求10多分钟无果。最后他说把你的驾驶证行驶证给我看我们没法后给了他驾驶证行驶证。这个交警看了一眼就准备将我的证件没收放進口袋由于我这是赶着送货去隔壁市。没收证件则此次生意泡汤我父亲一急,就上前一把抢过了证件手臂撞到了交警,这名交警由於身体单薄一下没站稳,向后退了一下差点撞到花台,并没有撞到也没有任何伤痕,然后就抽出警棍在我父亲腿上击打至今2天后依旧乌黑有淤血。并且叫着说我父亲袭警并叫来了数个警察。请问这样的情况我父亲算袭警吗?或者说袭警的界限和定义是什么这洺交警的行为算暴力执法吗?求助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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