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很多,从200多到好多千都有,项目不大一样,体检还是要看年龄,不一定要选择价格高的,你可百度一下“杭州体检中心网”上面有这家医院的套餐项目内容的报价。
记者在杭州市医院调查患者隐私保护状况时发现,某些医院——
医患对话还是“现场直播”
本报杭州 1月25日讯(记者 李应全)公民享有隐私权,然而面对医生,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透露一些个人隐私。我们的隐私权得到医院很好地保护了吗?记者近日走访杭州市医院调查患者隐私保护状况时发现,某些医院对患者隐私的保护能做到滴水不露,但某些医院还存在着泄露患者隐私的现象,比如医患对话被“现场直播”、 教学观摩一般不向患者打招呼等等,亟待医院加强管理,提高服务细节。
记者24日在杭州市F医院看到,这里的门诊大多是开门诊病。许多科室医生忙得不可开交,候诊者将医生团团围住。爱心门诊有5个患者,内科有六七个患者,医患之间的对话成了“现场直播”。在神经内科,一名女性抑郁症患者向医生诉说病情,素不相识的4个男人围在旁边等待诊治,“旁听”他们的谈话。医生检查女患者的舌头、按摩患者的头部等动作,都被大家结结实实看在眼里。
某些科室对患者隐私的保护则做得很好。房间里又设几个小房间,方便患者检查就医。
记者在一些开着门诊病的医院,看到了男患者光着脊背换药、医生检查后女患者整理裤子的尴尬情形。
在一家医院的妇产科门诊,一位患者还告诉记者,妇产科当时有四五个患者围着医生等待就诊。她和医生之间的私密谈话简直就是公开的“采访”。几个女孩同时做人流手术时,一位男性麻醉师就在现场。她说:“我不喜欢男医生在场,感觉真的很尴尬。”
记者今天在邵逸夫医院则看到了十分特别的景象。这里的每个小诊间几乎都关门诊病,跟其他医院开门诊病大不一样。而且按照院规,医生每次只能接待一位患者,根本不会出现患者围观的情形。患者在大厅挂完号后,先要到每个楼层的护士站登记,然后在候诊室坐着“静候”,电子显示屏会提示患者进入几号诊室就诊。整个就医程序井井有条,繁而不乱。患者们都表示,在这里看病“不用担心会泄露个人隐私”。
许多市医院同时也是教学医院,承担着教学任务。见习和实习是医学院学生成才的必经阶段。但是,实习生属于与治疗无关的人群,患者没有义务成为教学的“标本”。所以医院组织学生教学观摩时,首先应该征得患者同意。
但记者了解到,许多市医院组织学生教学观摩时,一般不向患者打招呼,是否打招呼全靠医生“相机行事”。医院也没有作出相关的明文规定,教学观摩应先向患者打招呼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程序。有位患者告诉记者:“我不让实习生看病,医生肯定不高兴。但被很多实习生围观,我感觉自己是被参观的对象,很不自在。”但医院方面都表示,如果患者提出只让医生瞧病,医院一般不会安排见习生和实习生观摩。
床头卡差别很大
传统的床头卡都写着患者的个人档案、诊断和入院日期。这种状况还在杭州市F医院延续着。住院患者的床头卡上还有“诊断”一项内容,清清楚楚地标注着患者的病情。一些患者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病情,这样可以让自己放松、家人轻松。但一些患者也并不认为床头卡里的诊断说明泄露了他们的隐私。
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模糊床头卡”早已经删去了“诊断”这一栏。外人无法知道当事人究竟患什么病,很好地体现了该医院对患者的人文关怀。
邵逸夫医院则最为先进,用“手卡带”取代了床头卡。“手卡带”其实是电脑输出的一张纸条,上面有病历号码,但没有“诊断”这一项。它像一个纸做的“手表”,戴在患者的手腕上,别人看不到,即使看到了也看不懂上面那些英文说的是什么。在每个床位之间,用厚厚的帘子隔开,护士给患者打针时先拉上帘子,形成封闭的“小房间”。
市第七人民医院是医治人们精神卫生的医院,住院病人的身份对外是“高级机密”。患者都没有床头卡,只有床号。外人无法得知患者的一切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和病情等等。未经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医院拒绝新闻媒体给患者拍照。根据3月1日将正式实行的《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医院如果泄露患者的身份,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射室有的还不分男女
杭州市F医院的注射室还是男女共用,用2个1米多高的“包厢”隔开。记者看到一个女孩红着脸走进去,外边的人可以猜测出护士是给她打肌肉注射还是打静脉注射。女性在里面打针,外边有男性排队,一位女患者表示心里觉得很“别扭”。
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注射室则一分为二,一边为男注射室,另一边为女注射室,患者根据性别“对号入座”。这个举措虽小,却受到了患者的普遍欢迎。
有关患者隐私权的法律法规
目前,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中尚未作为独立条款提出,而是将其纳入名誉权的范畴。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均明确提出保护公民隐私。
根据我国民法教材定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中应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将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加载中,请稍候......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