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吊痛苦程度到一定程度身体不再窜动是否可以判断已经断气?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站在北辰山顶,凛凛罡风吹着我的青衣长衫,十年了,我找了她整整十年,找到之时,却看到她躺在别人的怀里,细声软语,宛如当初她和我一样。

昨日我对她说的话,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你故意冷落我,和别人在我面前这样,是要我知难而退的,是吧?我不知道你要我退兵的原因是什么,现在也没有必要知道了。

其实,和你相知相许之初,我就已经知道,自己走的是一条不归路,心碎的不归路,而我还是走了,义无反顾。只是,没有料到,这条路会这么短,这么绝……

我只是想在虚拟的网络中,找寻一个可以躲避尘世风雨的港湾而已,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要介入你现实中的生活中去。做一对虚拟梦幻的夫妻,恩恩爱爱半生,我已经足够,可是,你却无情地敲醒我的梦。

我为自己编织了无数的理由,终于利用自己的嫉妒心,如你所愿,成功的从情场上退兵,可笑的是,我退兵的原因竟是,我爱你,我嫉妒,呵呵。

我离开你之后,不会再在网络上找寻另一个梦了,我不想,也承受不起,梦醒之后的再一次心碎,呵呵,封心绝恋!”

我知道在我的心里,她还是爱着我的,可是我也知道,在她的心里,我只是一个比较合她心意的玩物罢了,虽然我是这《梦灵》游戏里的第一高手――北辰天。

眼前朝霞满天,新的一天正要开始,而我,却要在这里结束我在梦灵里的短短三十七年。

对着朝阳,我眼里流出了两滴液体,顺着我的脸颊,滴在了地上。我心中默运当初在万青谷偶然悟得的“春风化雨”神功,将自己全身精力,以春风化雨神功从体内逼出;刹那间,我消失在北辰山顶,我身上全部的能量从北辰山顶至上而下,笼罩了整个北辰山。

在我意识消失的刹那,一个娇嫩的声音传来:“不要啊,北辰大哥……”

《梦灵大事记》:梦灵二百三十七年,天下第一高手北辰天,因妻子背弃,愤而在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北辰山顶,以“春风化雨”神功,将自身精力逼出体外,自杀身亡。当日,北辰山因北辰天的精力洒在这座山上,这里所有的动物、植物、甚至矿物都发

生了极大的异变,北辰山变成一个噩梦之境,所有玩家都没有人敢上这座山,去者有来无回…………

北辰天称号:灵剑真神能力值:SSS武器:迷梦(制作者:北辰天)能力值S(神器、排行第一)

装甲:北辰战衣(制作者:北辰天)分头盔,铠甲,护手,护腿和靴子五部分,神器能力值S

首饰:依心项链(制作者:北辰天)能力值A、结婚戒指(制作者:北辰天)能力值A、梦灵戒(系统)能力值S

手镯:乾坤镯(系统)能力值A、须弥镯(系统)能力值A腰带:梦灵龙带(系统)能力值S

疲累、疼痛的感觉涌上身来,黄羽取下戴在头上的全息思感头盔,揉了揉太阳穴,叹了一口气,到冰箱拿了几罐啤酒,走到床上半躺下,打开一罐啤酒大口大口地灌。

想不到梦灵里的第一高手,北辰天就这么去了,明天梦灵官网上的论坛一定又是大小新闻不断了。不过梦灵做得也太变态了,死亡的感觉竟然是那么难受,也真亏了南月池了,他死了那么多次,还能若无其事。明天再建一个人物吧,忘了以前的不快,重新开始,黄羽边想边喝着啤酒,不知不觉睡了过去;睡梦中,不时从黄羽口中喃喃传出一个名字……

黄羽醒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早上了,他走到水池边打开自来水,双手捧起水来在脸上泼,清凉的感觉让他宿醉晕眩的大脑一阵清醒。他走到街上,吃了点东西,又回到家里,准备他的工作。

黄羽是个职业玩家,以在游戏里赚钱为生,他从代练开始,到现在的在游戏里打装备、赚游戏币卖给别人,已经五年了,五年来他不知道玩过多少游戏,赚了多少钱;但是在梦灵,他却没有赚到半分钱,而且昨天的一个冲动,将北辰天的帐号给删了,单是帐号里的装备和钱,就值好几万人民币了。

不过黄羽没有感到丝毫的可惜,他感到可惜的是,一段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爱的网恋,就这么消散无踪。随着这段网恋消失的,不仅是北辰天,还有黄羽的心。

“从今天开始,我要做一个商人,只认钱不认人的商人!”黄羽戴上全息思感头盔,对自己说道。

全息思感头盔一冷一热两块传感板贴住黄羽的太阳穴

,眼前白光一闪,黄羽又进入到梦灵世界里。

“扫描虹膜……扫描指纹……人物确认成功……欢迎进入游戏……创建人物中……”系统管理NPC的声音传来,接着黄羽发现自己来到创建人物的房间。

“扫描人物状态……请选择人物最终外貌”系统管理NPC说道,黄羽面前出现了一个人物,样子和自己有八分相似;黄羽本人也算帅哥一名,一米八的身高,眉清目秀,一表人才,要不也不会得到游戏中第一美人的青睐。

梦灵游戏是通过全息思感头盔,用脑电波直接控制的游戏,也就是将玩家的脑波编译成指令直接控制游戏人物,同样也可以把游戏中的信息直接转化为脑波信息让大脑直接接受;采用一人一ID规则,利用玩家的虹膜和指纹作身份鉴定。系统会根据玩家的真实容貌编辑玩家在游戏中的相貌,允许玩家对自己的相貌美化或丑化百分之十五。黄羽选择的是丑化百分之十五,样子看上去普普通通,毫不出众。

梦灵第二个特点就是在这个世界每个人只有一条命,死掉之後所有状态都归零,装备则随机掉落,其馀的自动转到仓库,死掉之後才能删掉再创造一个新人物,新人物会自动继承仓库里所有东西,但是要抽取遗产税,金钱会少20%,物品则随机回收1-2样物品。

不过因为黄羽的ID北辰天是自杀,帐号上所有的物品都无法继承,黄羽的新ID只能从头开始了。

梦灵第三个特点是,进入游戏不需要选择职业,所有人物原始属性一样,根据所学的技能获得相应的职业称号。而学技能必须要符合技能所要求的属性点,象法师和武士两种职业,想要学全这两种职业的技能是不大可能的,法师要求智力高,而武士要求力量强,而且他们的技能都是属于单项属性要求偏高的,也就是技能往往相冲,最后还是建立起差不多的职业体系。

梦灵第四个特点是,人物的能力是以等级划分,从低到高分为F、E、D、C、B、A、S、SS、SSS九个等级,F级是能力值0-199,E级是200-399,D级是400-799、C级是800-1599、B级是1600-3199、A级是3200-6399、S级是6400-12799、SS级是12800-25599、SSS

在装备来说,装备分武器、防具、首饰三大类,防具包括:头盔,铠甲,护手,护腿和靴子五部分,首饰则有一条项链两个戒指两个手镯,另外还有一条腰带。装备属性也是以等级划分不过等级值是人物能力值的十分之一,比如F级是0-19,依此类推,另外A级属于宝器、S级属于灵器、SS级属于仙器、SSS级属于神器。

人物有四种属性,分别是力量、智力、活力、敏捷、每次升级只能增加一点,人物的初始能力值总数是20点,根据人物的特点自动划分,而每种属性有2点可以上下浮动。

黄羽通过系统扫描,原始数据的力量是5、智力是7、活力是3、敏捷是5,因为他选择了丑化百分之十五,多了一点点数,而他通过修改,改成力量3、智力9、活力3、敏捷6,他的目标是和以前北辰天一样,选择法师来进行游戏。不过因为他力量太少,练到7级学火球术如果没人带的话,非常的困难。

因为北辰天一向独来独往,也没有什么朋友,看来黄羽要度过痛苦的新手期了。

“请选择您的人物名称再上线,谢谢合作!”系统管理员NPC那优美的声音说道,黄羽额头沁出了一滴汗珠,自己还没给自己取名字就想进入游戏了,亏自己还是梦灵第一高手;不过这也难怪,从玩梦灵开始,他就没有死过,唯一的一次死亡还是自杀的,因此都忘记了取名字。

“既然没有名字,就叫无名吧。”

“对不起,该名字已经被注册,请另外选择一个名字进入游戏,谢谢。”

“吴名”、“无明”、“午名”、“无铭”……黄羽快疯了,想不到要取个无名的谐音名字都不行,他也杠上了,既然名字不行,用拼音总可以了吧,黄羽换了个“wuming”结果还是一样,他不服气,最后连英文也上了“noname”,结果是他吐了满屏幕的血。

无溟站在新手村的村长面前,接过了村长给他的新手衣服和武器,看着装备的属性笑了笑:以前比这好一百倍的东西自己都没看在眼里。不过以前好象没有这种新手装备和任务,以前一进来就有套装备了,看来是近期才添加的吧,看来得好好走走,看看有什么新手任务可以

做,或许能得到什么极品东西。(许多网游都这样,HOHO)

“吱吱”最后一只老鼠终于死在了无溟的手上,打一只老鼠才掉一滴血,而自己被打到掉两滴血,还好自己有50点生命,老鼠只有20,加上自己速度比老鼠快那么一点点,自己打三下,老鼠才还击两下,要不在三只老鼠的围攻下,自己又只有两瓶加30生命的红药水的情况下,估计早就挂了。

找到委托任务的NPC柳姑娘,无溟得到了一只不会抓老鼠的猫,看着身上的东西,无溟苦笑:公鸡生的蛋、不会抓老鼠的猫、张大爷的烟灰、张秀才的真迹、孙小蛋的泥弹丸、王大妈的裹脚布,最恐怖的是王大妈的裹脚布,打开包裹就能闻到,他不由对游戏拟真程度表示抗议。这些东西最可恨的是不能丢弃,说什么是任务物品,看来只好将它们收在了包裹里。

好在无溟每做一个任务就升一级,现在已经7级了,他将所有升级的点数都加到智力上面,16点的智力就能去学习火球术了,现在他的基本能力是:力量3、智力16、活力3、敏捷6能力F级,声望是17点。

无溟再次在村子里兜了一圈,再也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只好包袱款款(台语)走了,走到村口,他朝着村子伸出中指,比了个国际最流行的姿势,留下那几个无良的NPC在偷笑:“终于把这些没有用的垃圾送走了……”

从新手村到达梦灵城只是短短的十公里长的路,以无溟6敏捷、3活力,也就是每小时9公里的速度,最多也就是游戏时间一个多小时,现实时间十多分钟而已,可是无溟走了足足有三个小时游戏时间才到达。到达梦灵城时无溟身上除了一个包裹外,再也没有什么东西了――东西都在过山贼那里被抢光了,至于那六样新手任务得的东西,山贼本来也要拿,可是当一个山贼被王大妈的裹脚布熏昏了之后,他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请问有什么零工可以打?”无溟心中暗叹:曾几何时,叱咤风云,傲啸梦灵的北辰天,现在沦落到这个地步,得靠打工为生。他去法师协会问了下,知道要学到火球术的话必须得交纳1000铜币,没办法,做乞丐他又不愿意,只好去打工了。

“……”听了NPC管理员的说明,无溟才知道梦灵和自己以前玩的不一样了,不再

是单纯打怪升级,还可以通过做任务升级、做生活技能升级等,就象打工,打工不但能得到报酬,还可以得到该项工作的技能,附带得到经验值以升级,做任务要到20级以上才能做,不过生活技能只要符合最低要求就能做,比如砍柴,需要力量7、活力5以上;因为无溟的属性比较偏,没有什么工作可以让他做,无溟在整个梦灵城找了半天,终于找到符合自己属性的工作:采药。

无溟发现自己的属性栏多了一个采药技能,称号也多了个采药学徒,于是就按照NPC药师的指点,在药店的药田当起苦命的小工来。

没日没夜地采着药,无溟终于也攒够1000铜币了,到法师协会交了钱,学到了火球术,此时他的等级已经因为采药升到了10级,采药也升了10级,称号从采药学徒升到采药工,他到NPC药师那里和他告别,却接到了一个任务,按药师的要求采到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三种药材。

而在无溟的资料栏里也多了个药物图鉴,通过察看图鉴,知道这三种药物都在附近的灵山脚下,惦念着自己现在的身手,虽然还没有什么装备,不过以现在19点智力的火球术,最起码能够和灵山脚下的那些F级怪物拼上一拼,更何况在打工期间无溟也得到了不少的药材;于是他决定去灵山看看,练级顺便做做任务。

黄羽摘下全息思感头盔,心中想到:以前玩游戏光顾赚钱和练级,其实玩了那么多游戏,感觉只是游戏在玩人,而不是人在玩游戏,或许删号之后才让他真正体会到游戏的真正内涵。梦灵经过半年多运营,加了许多好玩的东西在里面,不再以单调无味的练级打怪得宝为主,怪不得它能在数十种虚拟现实游戏中脱颖而出,成为游戏排行榜第一名。梦灵吸引人的不是那漫长无际的练级,而是靠其庞大的随机任务系统、另类的升级方式,吸引着近亿的玩家。

不过黄羽知道自己被吸引进来的原因,是梦灵以游戏币兑换人民币的功能,游戏币换算是1晶币=100金币,1金币=100银币,1银币=1000铜币,而1个金币可以通过游戏银行兑换现实中90块人民币,当然也可以通过银行帐户转帐将人民币换成游戏币,不过100块钱只能买1个金币。(好黑啊!)

不过金币兑换人民币其实只能是那些拥

有极品装备、等级高的人才用得着,普通玩家杀怪物之后扣除掉修理装备、更换装备、药水等消耗,所剩的钱最多只够交纳游戏的网费(每个月50块钱或者50银币)――否则大家都能搞到很多游戏币的话,那游戏公司吃什么?

灵山,在梦灵里又被称为试炼之山,一般的二十级以下任务都会在这里找,比如无溟接收的采药任务,还有采矿任务、杀怪任务等等,不过这些任务都是在山脚下,二十级以上任务都得在灵山海拔比较高的地方。

无溟人物点数配置其实非常的不合理,但是有一点好处就是,能够早一点学习到更高深的法术,比如电击、火墙等等,虽然早期练起人物来会慢了点,危险也大多了,但是只要练到电击之后,升级就会快一点。

从梦灵城到达灵山脚,一路用火球术杀怪,路上的小猪、小鹿、小狗什么的都被他清光;以无溟的经验,他一个火球能够在10级小狗身上造成35点到40点的伤害值,扣掉小狗20点的防御力,攻击力应该在55至60左右,在灵山脚下几乎可以横行无忌了。

梦灵的攻击和防御都无法看到,只是以等级A-S来辨别,不过以无溟这经验丰富的高手来,从伤敌点数以及自身点数的情况看,可以估计出一个大概的数字,无溟现在能力是F级,如果有侦测术技能的话,可以更确切地看出他的能力在160左右(能力为攻防、生命、幸运等综合指标)。

一路上打怪下来,无溟不禁暗骂梦灵制作公司,将掉宝率调得那么低,打了一百多的怪物,只得到几百个铜币和一些无属性装备,不过倒是在路边不时可以找到一些矿物、药草。

梦灵的掉宝率低得可怜,除了BOSS级怪物有千分之三的掉宝几率外,其他的怪物只有万分之五的几率掉出东西,要是以前北辰天就好了,身上一身极品装备,单是隐藏的幸运点数就超过了10点,也就是加了10%掉宝几率,那可是一个赚钱机器,可惜已经挂了。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一个不起眼的山贼,跳出来拦住无溟,不过他可不是以前任人宰割的小菜鸟了,几个火球下去,山贼连下一句台词还没说出来,就挂了,无溟也升了一级,他冲上去将山贼的尸体翻来覆去,只找到一件

加生命10,加防10的带属性小极品衣服,穿上去一看,能力值已经变成E级了。

无溟进入灵山脚下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药师要求的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三种药材,心中大骂游戏公司,难道做这个任务得上山腰才可以吗?无奈只好朝山腰走去。

其实无溟现在做的任务,是梦灵更新之后的新任务“灵药任务”,属于20级任务,得拥有采药工称号智力到达18者才能接到,一般人除非象无溟一样采取单属性加点,否则得到15级之后才能有18点智力。10级就跑到这里做任务,如果没有挂就已经说明他运气非常好,要是能做成这个任务,那简直是祖坟冒青烟,运气超强了。

无溟运气当然好,好到离谱,转过一个山涧,一个葫芦型小山谷出现在眼前,远远就可以看到药物图鉴里的三种药材:离恨草是一种全身是细长小刺的淡黄色小草;痴情花则是一种一株只生两朵并蒂而生的花,又称并蒂花,只要摘下其中一朵,另外那朵马上枯萎;鸳鸯果则是生在峭壁上的一种无叶小果树,也是两颗并蒂而生。

无溟冲进小山谷,将谷里所有的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全部一扫而空,将整个包袱装得满满的,他拍拍屁股满意地转身要走,笃然发现在葫芦谷的谷口站着一只双目赤红,强壮异常的金毛狮头的大猩猩样怪物。

无溟吸了一口冷气,25级能力在E级的金毛狮猿已经不是自己可以对敌的对手了,普通金毛狮猿只是眼睛白色,而这只双目赤红肯定是能力在D级的BOSS级金毛狮猿!

这只金毛狮猿是看守葫芦谷的守谷神兽,它想不到自己才出去一会,守护的药材就全部被人取走,它赤红的双目红芒连闪,双目开阖之际似有金光闪现,全身的毛发全部竖立起来,进入了暴走的境界!

“暴走的BOSS级金毛狮猿!”无溟心头又打了个冷战,这种怪物是梦灵特有的怪物进化机制所产生的,只要触发怪物暴走的条件――就象他挖走了所有的药材,就会促进怪物暴走;暴走的怪物会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到攻击力上,也就是这怪物会牺牲50%的防御力,转成100%的攻击力,就等于是C级攻击力,E级防御力的怪物。也就是本来打两下就轮回的自己,碰上暴走的BOSS级金毛狮猿,现在只要轻轻

地碰上它的爪子,马上进入轮回!

暴走的BOSS级金毛狮猿一步一步朝无溟走来,强大的气势压迫着无溟,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突然他望到金毛狮猿背后的葫芦嘴,和顶上的那块大石头,心中一喜,朝金毛狮猿奔去。

无溟这一举动让金毛狮猿呆了一呆,它想不到眼前这个人类竟然敢朝自己冲过来,它举起了爪子,准备给无溟一记重击。

无溟跑到离金毛狮猿大约十步的距离,然后又往回跑,这下金毛狮猿追了上来,就这样无溟将金毛狮猿引离谷口,然后自己冲到谷口,迅速地爬上顶上那块大石头旁边,奋力将石头推下,将葫芦谷口封住。大约砸了二百多个火球之后,“砰”地一声巨响,金毛狮猿不甘心地倒了下去。

无溟听到系统提示音:“恭喜,杀死金毛狮猿,得到经验12000点,等级上升!等级上升!等级上升!越二级杀死超级怪物,获得声望1000。”

无溟连续升了三级,他从顶上跳下去,在金毛狮猿尸体上翻着,找到了一枚戒指,一把降魔剑,都是未鉴定的,还有3个金币。想不到这金毛狮猿竟然能爆出这么多的东西,看来这就是越级打怪的好处了。想起刚才一战,要不是自己曾经遇到过暴走的怪物,知道它们攻高防低,反应又会下降不少,加上葫芦谷的地形根本就是一个隐藏任务――将葫芦谷封闭掉,怪物就任由你宰割了。

不过那金毛狮猿确实强,减掉一半的防御力,无溟的火球还只能伤它20点的生命,从火球打击数算,最少也有4000到5000的生命值,查看火球术,已经升到三级了。

无溟站在金毛狮猿的尸体前,不由感叹起《梦灵》这个高仿真游戏,游戏者在里面不再是单纯的杀怪升级得宝,像刚才杀死金毛狮猿,就用隐藏任务来考验玩家的智慧、观察力以及应变能力等,虽然打死这金毛狮猿,用掉了自己将近40瓶的蓝药水,但是那种在游戏中,以智慧来战胜对手的感觉,确实让人有种飘飘然的成就感。

这金毛狮猿的生命高得吓人,一般的E级怪物生命在500以下,D级最多是1000,C级在1500-2000左右,BOSS级怪物的生命和能力最多是加强50%左右,看来这金毛狮猿可能

就是吃了葫芦谷里的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因此能力高了很多。

在发完第一百个毒誓说自己以后无论再贵也要买一个回城卷之后,无溟终于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背着一大堆药材回到城里。

坐在药店门口休息了半天,无溟终于恢复了体力,找到NPC药师,在满包袱的药材里面,挑出离恨草、痴情花、鸳鸯果三种药材拿给NPC药师。

NPC药师拿着三种药材,以一种很奇怪的目光望着无溟,似乎眼前的无溟是怪物一样。无溟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这才回过神问道:“你……你竟然将任务做了?等级还只有14级?”

无溟心中暗骂《梦灵》的游戏策划:“梦灵也真实得有点过分了吧,连个NPC表情都那么丰富?”不过他心里还没骂完,接下来的惊喜让他对刚才暗骂《梦灵》的游戏策划而感到心中有点不安。

NPC药师拿着三种药材,喃喃自语:“天才、天才!”手中白光一闪,三种药材凭空消失,手上却多了一颗丹药。

“我现在传授你‘心灵炼药术’,就是以心灵的能力,将药材炼成丹药的方法。”

NPC药师的话说完,无溟立刻听到系统声音:“恭喜无溟玩家越级完成炼药任务,习得‘心灵炼药术’,声望加500点,等级上升1级。”

无溟兴奋地打开属性栏,发现已经成了15级,能力还是E级,但人物称号也变成了灵药师,多了一个心灵炼药术的技能。

“师父,什么是心灵炼药术啊?”无溟朝NPC药师问道,却发现NPC药师的称号也变成了灵药师,难道连NPC也会升级?

“本来这个灵药任务是为玩家打开炼药技能的任务,是20级以上玩家才能做的任务,完成之后学习到炼药术;不过你以14级越级完成这个任务,等于完成隐藏任务‘心灵炼药术’所要求的条件,因此学到这个‘心灵炼药术’。”NPC药师开始解说“心灵炼药术”的任务。

无溟这才了解,炼药术一共有初级炼药术、中级炼药术、高级炼药术、究级炼药术这四种阶段,炼药术等级决定着炼药成功率和药品的效果,初级炼药术只有30%成功率、中级有50%、高级有70%、究级有90%,而炼药的效果则也能递加20%的

效果,越高级的炼药术,炼出来的药,在相同材料下效果更好,这样可以节省药材,要是自己开药店的话,还可以赚大钱。

心灵炼药术则是炼药师的最高等级,成功率100%,药品效果加两倍以上,比如同样的材料,初级炼药术只能炼出加30生命的药品,而且还只有30%成功率,但是心灵炼药术则能炼出加90以上生命的药品,成功率100%;不过心灵炼药术这个隐藏任务只有一个人能完成,也就是说除了传授心灵炼药术的NPC药师外,就只有一个无溟可以拥有这个技能。

无溟听着NPC药师的讲解,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眼前似乎浮现着大堆大堆的金币,只要自己有足够的钱和声望就可以开店,到时候……

“咳咳……”NPC药师的咳嗽声将无溟的美梦打碎,无溟抬起头,对NPC药师说道:“师父,你是不是感冒了,记得吃药啊!”

“当”的一声,无溟捂着头,想不到NPC连这种动作也会,真是服了那些程序设计人员了。

“这个丹药……”NPC药师拿着刚才他炼出来的药丸,对无溟说道,“因为是使用心炼炼出来的,效果加倍,本来叫大力丸的,但是因为是你完成任务的,所以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等于是你的专利产品。”

无溟接过药丸,仔细一看,吓了一跳:类型:辅助类药品制作人:无溟效果:所有能力增加60%,加倍时间两个时辰(不累加)

(注:游戏时间和正常时间比是5:1,也就是5个小时游戏时间等于现实正常时间1个小时。两个时辰就等于正常时间48分钟。)

无溟捧着药丸,说不出话来,这药丸简直就是练级、PK圣药,比拿一把S级的武器还管用,有了它越级打怪是非常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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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联合公司的铁轨蜿蜒曲折平行向前,从内华达州直贯正南,爬进一望无垠的大片沙漠,酷热烤人的莫哈夫斯基沙漠。

  那一天,流线型特快列车“圣路易号”隆隆驶来,进入火山岩形成的丘陵地。远处是高耸入云的锯齿形群山,近处类似干涸的海底,杂树丛生。这时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骤然发生:列车与大地之间的铁轨轰隆一声,顿时尺断寸裂,飞往两侧沙坡。爆炸的巨浪打破了沙漠的沉寂,机车和车厢一节连一节倾覆在路基旁,“圣路易市”号像一头濒死的钢铁巨兽,只剩下15节破碎不堪的脊椎横亘于沙漠之上。

  他们干得实在十分漂亮,有如天文钟一般精确:这是复杂的计算机加上逻辑推理和高超技术的结果。一切极为顺利,超越了原先最乐观的估计。现在他们用轻便货车运走价值连城的灿灿金砖,一路颠簸,登上了沙漠边缘处山坡的一块平坦场地。

  领头的是已不太年轻的一位学者,脸庞清秀,目光睿智。他叫法罗埃尔,既是物理化学博士,也是毒气专家。

  “今天干得真干脆麻利。”他微微一笑。

  第二位叫爱尔贝,和法罗埃尔几乎一般高,两肩瘦削,白净的脸上没什么特色可言,看上去较为年轻。爱尔贝是机械设计的专家。

  布罗柯和他俩并肩而立。他胸脯宽阔,矮墩墩的个头,过早秃发,笑容颇有魅力,得克萨斯州的乡音浓重。他对弹道学的研究在全国可说是首屈一指,有人甚至形容他的脑袋是用炸药制成的,因为他实在是爆破工程的天才。

  布罗柯的右面是德克拉斯,也是小个子,成天如水银一般不停歇地转悠。他的个性桀骜不驯,黑发低低垂在额前。德克拉斯的专业是工兵,还兼任驾驶员。

  两小时前这四个人联手合作,以准确的时间计算及高超的技术,完成了炸车和抢劫,堪称是刑事犯罪史上没有先例的罪案。德克拉斯用TNT炸药炸毁铁路,颠覆列车;而爱尔贝则用来路不明的零件装配了一辆汽车和一辆轻便货车;布鲁柯制造了手榴弹;法罗埃尔在里面充上催眠毒气,13分钟内使列车上所有幸免于难的乘客昏迷不醒,使列车司机长眠。然后这四人从容潜入某节车厢,从中运出金砖。

  德克拉斯首先放下货车后挡板,把金砖搬到离车不远的山洞里。

  “今天收获不赖!”爱尔贝笑逐颜开地嚷着,

他也举起一块金砖,朝洞穴深处走去。

  布鲁柯拿起金砖用手掌爱抚着说:“确实是丰收,不过我们还没真正享受到它的实惠呢!”

  德克拉斯先是保持缄默,后来点点头说:“不错,我们拥有上千万美元的黄金,但现在我依旧还穿着这条粗毛裤,口袋里总共只有1美元20美分。”

  法罗埃尔开怀大笑,朝他们丢个眼色:“您说的只是目前,德克拉斯阁下。”他指指货车后部,又朝洞穴深处说,“但是明天,先生们,明天我们每个人都将是大富豪和大财主,绝不比洛克菲勒或摩根逊色!”他疼爱地摸着金子说,“先生们,知道你们这次的表现吗?真是天衣无缝!”

  “那当然!”德克拉斯的话硬邦邦的,眼中似乎迸发出火花,他自豪地拍着胸膛说,“我想炸掉哪段路基,就准能让它天翻地覆!”

  但在布鲁柯凝视他的眼光里却透出不满和露骨的蔑视。

  法罗埃尔平静地逐个扫视同伙,用手势指挥他们再次爬进车厢,继续从货车中运出金砖。闷热得让人感到窒息的酷热加上10英寸见方的金砖使他们筋疲力尽,累得够呛。

  “总算完了!”布鲁柯把最后一块金砖拖进洞里,卸在坑旁,那土坑是他们几天前就挖好的。

  法罗埃尔这才点点头,看看手表说:“先生们,好了,金子已运进洞里。下一步我们得消灭汽车,把轻便货车交给爱尔贝先生处理。”

  他走到岩洞的最深处,那里一溜摆着四个玻璃盖的箱子,每个都有棺材那么大。

  “而现在,”法罗埃尔低声说,“Piecederesistence(法语:意为最主要的一道菜),才是最关键的……高级的科学艺术!”

  那三人站在他身后,在半明半暗的岩洞里惴惴不安地张望。

  “我们已有的成就是,”法罗埃尔轻轻说,“把列车炸毁并劫走运载的黄金。但事情远不能算结束――我们必须保持自由之身,才能享用我们的收获。”

  德克拉斯走到玻璃箱前忐忑不安地问道:“老实说,我对这样做怀有疑虑……”

  法罗埃尔打断他反问说:“您怀疑什么,德克拉斯先生?”

  “就是您说的这套把戏,您打算让我们长期蛰伏在棺材里长眠不起,但我认为得先弄清楚自己究竟在干些什么!”

  法罗埃尔朝他微笑说:“您是知道在干什么的,我已经非常详

细地向你们解释过。”他转身对着其余两人,“我们四人将进入假死状态,一种非常持久的休眠,德克拉斯先生。当您醒来时,”他用手指点土坑及堆在旁边的金砖,“那就是我们的黄金并将为我们服务。”

  德克拉斯又从箱子边上转身望着法罗埃尔:“要依我说,就该让每个人拿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而且就在现在。底下的事情各人自负其责好啦!”

  布鲁柯掏出一把大折刀,刀身在朦胧的岩洞里寒光闪烁。“那是您的看法,德克拉斯。”他的声音并不高,“而我们并不同意。我们只同意把所有黄金埋在这里,并且按照法罗埃尔说的办法去瓜分它们。迄今为止他从没犯过错误,无论对列车、对黄金还是在毒气方面,所有的事情都成功了,一切都如他所说的那般实现了,所以我们唯一该做的――就是听从他的安排!”

  “我也同意。”爱尔贝说。

  “不过,”德克拉斯迫切地说,“难道我们不该再考虑一下?”他用手重重敲击箱盖,“难道没人反对就这么滑稽地躺进去吗?”

  布鲁柯缓缓走近德克拉斯,手中仍然握着那把刀子。“我们是不反对,德克拉斯先生,”他轻声说,“我们都同意这么办。”

  两个男子面对面对峙着,德克拉斯最终让了步,他把脸扭开说:“我们在里面得待多久,法罗埃尔?”这时他的口气已换为另外的腔调。

  “待多久,我也说不准。”法罗埃尔温和地说,“我只能使我们都在同一时间苏醒,不会出现任何失误。大约是从现在算起的一百年以后。”

  这一天剩余的时间全部花在把金砖垒在坑里并用泥土覆盖上。小汽车已被炸毁,轻便货车推进了洞穴,涂上油并盖上防水布。法罗埃尔拉上那扇铁门,封闭入口。洞外早用石块巧妙伪装,任何人也无法把洞穴和四周分辨开来。

  这四个男人立在暗淡的灯光下,死死盯住那四具玻璃棺材,棺材也在默默地等待他们。

  依照法罗埃尔发出的信号,每个人都同时爬进自己的箱子,放下箱盖并在里面锁上。

  “很好,先生们,”法罗埃尔通过联接这四个箱子的通话设备传话说,“我将逐步向你们宣布该做的事情。首先,你们应该检查一下密封锁,它在右侧,找到了吗?”

  每个人都望望那个地方――它比眼睛的位置略高一些。

  “很好,”法罗埃尔的声音继

续说,“红色箭头应该指在‘关闭’那两个字上面。接下去你们每人要缓缓地数到10,数完后把左手伸到头顶上的搁板处,那儿有一颗绿色的小按钮,都摸到了吗?”

  几具棺材里面都在同步行动。

  “到时候你们就揿下按钮。当你们这么做时,会听到轻微的嘶嘶声,说明气体正在进入您的箱内,先深呼吸三次。第四次用整个肺部尽可能地深呼吸,不要过于急促。你们会感到一种不可克服的昏睡感,别抗拒它。只要你们集中思想,避免不必要的动作,当你们数到8或7时,就会失去知觉。”

  “好吧,”法罗埃尔继续说,“现在就检查密封情况,先生们。”

  那三个人遵照他的指示,然后三双眼睛都在玻璃棺材里把视线集中在第一只箱子上。

  “预备……现在开始数数,”法罗埃尔的声音说,“数到10就放气。”

  四张嘴都在无声地翕动,接着每个玻璃箱里都缓缓涌出乳白色的气团,于是再也没有任何动静和任何声响。壁间的灯熄灭了,一切消逝在黑暗之中。

  四具玻璃棺材里的四个人呼吸沉重且均匀。他们对周围的寂静与黑暗全无知晓,不知道时间的流逝,更不必说对远处那列在沙漠里被炸毁的火车有任何反应了……

  ……法罗埃尔首先睁开眼睛。有一段期间他显得困惑莫解,但逐渐脸上出现领悟的神色。他自感身体沉重,萎靡不振,过了好一阵才能稍许动弹。接着他极其吃力地坐起,伸手去摸旁边的小灯――那是他以一种特殊装置为它供电的灯,就安放在箱壁上。他打开开关,一束光线直射洞穴的顶壁。这时其它的箱子里也出现动静,两个箱盖被同时掀开,露出布鲁柯和德克拉斯的头颅,他们都坐在自己的棺材里,只有最边上的那只箱子仍旧寂然如初。

  德克拉斯从箱子里爬出,他双腿麻木,一点也不听从指挥。“什么屁事也没得,”他说这话时的声音发抖,又撸了一把自己的脸,然后用手掌上下按摩身体,“我们连胡子都没有长,”他说,“指甲同样没有变化。”他责备地望着法罗埃尔,“喂,大脑袋的聪明人,你不是对任何问题都能回答吗?那就说说为什么会这样?”

  “这一切正该如此,”法罗埃尔答道,“我制造的催眠气体十分卓越,人体的一切功能都停止了――这就是为什么没长胡子和指甲的原

因。告诉你们,整套系统的任务完成得很好,它不可能出现意外!”

  德克拉斯沿着墙壁摸索着穿过黑暗的洞穴,他摸到了铁门的拉杆,那已经有一半埋在砾石中。其他人听到生锈的铁链在哗啦响动,看到钢板被移开,从门缝中泻进明亮的阳光,他们不得不紧眯双眼。过片刻后他们才逐渐习惯了光线,德克拉斯第一个走到洞外平坦的场地上朝周围眺望。

  “瞧吧!”德克拉斯用发抖的声音说,“这就是那条鬼公路!它一点没变!一点点都没有!”他旋即转身抓住法罗埃尔的衬衫,“我说聪明人!你这个超级傻瓜!一百年都过去了,却活像只是过了一小时一样,我们能逃脱罪责吗?”

  法罗埃尔一把推开德克拉斯的手,急急跑回洞穴里。

  “爱尔贝!”他唤道,“我们把爱尔贝给忘啦!”

  这三个男子全部奔向爱尔贝的箱子。法罗埃尔首先发现事故所在,他扫除岩石的碎渣,径直察看下面的箱子,然后举眼检查洞顶,又回头细看玻璃箱盖子上的裂缝。

  “这是它们干的好事,”法罗埃尔凝视玻璃棺材里的那具骷髅,压低声音说,“坠落的石块打碎了玻璃,里面的气体全都漏光了……爱尔贝先生同时也证明我是正确的,先生们,他用自身的悲剧明白无误地显示时光至少已流逝一个世纪以上。”

  这三个男子又回到阳光之下。

  “现在总该考虑下一步了,呃?”德克拉斯的声音是固执的,“马上把黄金运到最近的城市,在那里去找秘密的买主,或者设法把金砖熔化掉。”他转向法罗埃尔,“就这么干,您的意见呢?”

  法罗埃尔凝望着德克拉斯,这目光具有某种威慑力,使对方不安地把手垂落在裤缝旁。“为什么急于这样呢,德克拉斯先生?”法罗埃尔问他,“贪婪的人结局总归不妙……难道你就没想过我们已在人类史上首先获得一百年的时光吗?我们的生命远远超越了我们的时代!到手的东西已属我们所有,迟早总是能享受的。”他的声音变得轻微,“德克拉斯先生,不管您认识与否,奇迹已经发生了。外面是我们从未接触过的世界,是一个全新的、我们即将踏进的世界。”

  德克拉斯脸上的线条变得更加扭曲。“而且还带着金子!法罗埃尔,”他说,“上千万美元的金砖!我们将带着它们进入这个新世界。”

  “那当然,”法罗埃尔悄

声说,“这理所当然。”说这话时他的视线始终不离那片无边的沙漠,他正体验战胜时间后的欢乐。

  或许对于法罗埃尔来说,黄金已经失去了意义,所以他一直在沉思。另外那两人则忙于把金砖挖起装车,除去货车外面的包装。当德克拉斯坐在方向盘前发动车子时,那真是提心吊胆的一瞬间。然而引擎隆隆响起,转声均匀,像几分钟前刚刚放在停车场上的车子一样,这证明已故的爱尔贝的手艺,可惜来得太晚了。

  德克拉斯把车子开出洞外。“一切都装备好了。”他说。

  “都装上车啦?”法罗埃尔只扭头随意问上一句,德克拉斯连忙点头。

  “车子已经就绪,”德克拉斯转过脸以掩饰脸上的虚伪,“也许我应该在附近兜上几个圈子,检查一切是否正常。”他还建议说。

  腰部以上赤裸的布鲁柯满头大汗,他一步跨到轻便货车的前面。

  “这不行!你想去兜风吗?”他滑稽地模拟德克拉斯说,“想检查一切是否正常?而且光是您和这些金子?我可不信任你!不,亲爱的,我们三个必须一道离开这里。”他问法罗埃尔,“储水箱在哪?那也得装到车上去。”

  法罗埃尔指指在百米开外的水箱:“就在那里,在我们埋葬爱尔贝的旁边。”

  布鲁柯点点头,他朝那金属密封箱跑去,水箱搁在新堆的坟墓边上。

  德克拉斯一直在注视布鲁柯,他的瞳孔缩小。他小心翼翼不引人注意地旋开点火器,重新启动货车。

  法罗埃尔正返身关上洞穴大门,他回头发现汽车正猛然冲过场地。在这一刹那布鲁柯也发觉了,他由最初的迷惑转为彻骨的恐惧,他知道汽车就是冲向他的凶猛怪兽。

  “德克拉斯!”他嚷道,“你这个王八蛋……”

  德克拉斯依然通过防风玻璃直视前方,他看见布鲁柯绝望地想跳往一边,可惜为时已晚。他听见沉重的响声:那是金属的撞击声,人体被压的破裂声,伴随骇人的惨叫声。德克拉斯并没有松开踩下油门的那只脚,让汽车冲出一大段路,这才回头望见布鲁柯已面朝下躺在汽车后一百码外。他松开油门,踩下脚刹。

  但是车子没有任何反应!德克拉斯只觉喉头发堵,场地的边缘已到了前面几米的地方。他再次拼命踩刹,绝望地按下手刹。太晚了!货车已无法挽救,在离坠落仅有几秒时德克拉斯跳了车。从几百米

以下传来汽车撞到岩石上的轰然巨响。

  德克拉斯勉强爬起来到平地边缘,他探头朝下张望,货车现在像被孩子摔坏的玩具。他又扭头看看站在布鲁柯惨不忍睹的尸体旁的法罗埃尔,他俩的目光相遇。

  “德克拉斯,上帝啊,这是怎么啦?”法罗埃尔也过来俯视摔坏的货车,然后又移向死尸。“为什么?”他喃喃说,“回答我,这是为什么?”

  德克拉斯紧张地望着法罗埃尔:“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布鲁柯突然倒在汽车下……真不幸……难道您没看见吗?”

  “为什么他会发生不幸事故?您干吗要这样做?”

  德克拉斯匆匆望了货车一眼:“我并不希望出这种事,我只想检查一下刹车而不想让布鲁柯死去。”他还笑了一笑,薄薄的嘴角丑恶地上翘,映入法罗埃尔眼帘的是一张无比残忍的脸。

  法罗埃尔默默表示抗议并向洞穴走去。

  “我对您估计过低了,德克拉斯先生。”半路上他只扔下这句话。

  “法罗埃尔!”德克拉斯嚷道,“我们现在该做的就是照我所说去办:收拾好行李,尽量塞满两个背囊,离开这里!”

  “此时此刻我也看不出还有其它选择了。”法罗埃尔说。

  这两个男子沿沙坡向下走了好几个小时,他们默默无言,每人都背着满装金砖的背囊,忍受着毒辣阳光的灼烤。中午过后不久他们来到第91号公路,这是横贯沙漠的一条大路。法罗埃尔及德克拉斯在路边作短暂停留后就朝东方走去。

  一小时后法罗埃尔踉踉跄跄地停了下来。他脸似猪肝,万分痛苦,看上去疲累至极。

  “停一下吧,德克拉斯,”他呼吸急促,“我得休息一会……”

  “怎么啦,法罗埃尔?”德克拉斯问道,露出难以猜测的笑容。

  法罗埃尔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他只能摇摇头,由于疲乏过度眼内布满血丝。

  “从地图上看,下一个城市还有整整28英里,按这样走法,明天晚上都到不了……”德克拉斯依然笑着说。

  法罗埃尔怅然地望着那无际的公路。“没有过往车辆,”他痛苦地说,“连一辆也没有。”他的眼睛搜遍远方起伏的山峦,声音中透出恐惧,“我从没考虑过这种情况……压根儿脑子里就没想过,万一……”

  “万一什么?”德克拉斯尖锐地问。

  法罗埃尔瞅着他:“想过这一百年间会

出过什么事情吗,德克拉斯?如果爆发世界大战呢?如果核弹毁灭了全球呢?我们不知道这条公路会通往……”他没能说完就干脆倒在砂质的路边,从肩上褪下背囊,他的脑袋左右晃动,似乎想设法摆脱沉重的负担、炎日、绝望及疲惫。

  “别这样,法罗埃尔!”德克拉斯喑哑地吼叫说,“停下来,我警告你!”

  法罗埃尔也望着眼前这个污秽不堪的人和他满脸的油汗,接着摇摇头说:“你是个小人,德克拉斯!你从来就胆小如鼠,可笑的是,在生死关头还念念不忘带上这些金子。”

  德克拉斯把背囊重新扛起,弯腰拎起水壶,拧开壶盖咕嘟咕嘟大喝起来。他喝得让水都湿透了胡须,得意之余他还睨视了法罗埃尔一眼。

  法罗埃尔也伸手去腰间摸索,接着又到处寻找,但是腰链的那一头空空如也,他抬起头颤抖地说:“喔,我的水壶丢了!大概被忘在沙丘那儿,就是上次休息的地方,我没水喝了……”

  德克拉斯把背囊耸得更高。“这可真是悲剧,法罗埃尔先生,”他说,还继续在笑,“是我今天有幸能听到的最可悲的事情。”

  法罗埃尔舔舔舌头:“我需要水,德克拉斯,我快渴死了。”

  德克拉斯的脸上露出夸张的关心。“要水喝,法罗埃尔先生?”他望望左右,活脱是个拙劣的演员,“这里也许在地下某处会有水,您可以去挖挖看。”他又低头看看自己的水壶,用玩笑的口吻说,“噢,这里也还有水,法罗埃尔先生!但是每喝一口就要一块金砖,就是这个价格。”

  “你昏头了,”法罗埃尔用嘶哑的声音说,“你真的完全疯了!”

  “喝一口得付一块金砖。”笑容从德克拉斯的唇边消失,这是他为人的原则。

  法罗埃尔死死盯住德克拉斯,然后缓缓从背囊里拿出一块金砖扔到路面上。“你实在精明透顶。”他说。

  德克拉斯耸耸肩,拧开水壶的盖子递了过去。

  法罗埃尔开始喝水,但仅仅喝了一口德克拉斯就夺回了水壶。

  “一块金砖只喝一次,”他说,“这是现在的价格。法罗埃尔先生,以后还可能涨价呢。”

  下午四点光景,法罗埃尔感到自己简直无法喘气。德克拉斯走在他前头几米,转身向他挤出一个笑脸。“怎么啦,法罗埃尔?”德克拉斯道,“再也走不动了吗?见鬼,天黑前我们还有四到五个小

  “歇歇吧……”法罗埃尔口齿不清地说,“我得停一会……我需要喝水,德克拉斯……我非喝不可了。”

  他骨散筋酥,凹陷的双眼失去任何光泽。

  德克拉斯用满脸的笑容作为答复。其实这时金子对他的意义并不太大,他看重的只是取得优势,要凌驾于法罗埃尔之上,视此人的生死为儿戏。

  “我的壶里还有水,法罗埃尔。”他说,举起水壶摇晃一下,揭盖畅饮好几大口,“噢,真好!”说话时水从嘴角流下,“哦,痛快!”

  法罗埃尔伸出发颤的双手。“求求您,德克拉斯……”他用肿胀并开裂的嘴说,他的舌头已不听使唤,说话含混不清,“我求求您,帮帮我……”

  德克拉斯演戏般举起水壶:“价码在中午已经变了,法罗埃尔先生。现在喝一口要付两块金砖。”

  法罗埃尔周身瘫软,他跪倒在地,痛苦地从脖上卸下背囊,以难以置信的力气从中取出两块金砖,里面还剩四块。他无法用单手同时举起两块,只能一块一块在地上把它们推过去。德克拉斯顺手纳入他的背囊内,由于超重,皮革发出裂帛声,可是德克拉斯从来不顾这些。他的视线移到法罗埃尔脸上,他在那深凹疲乏的双眼中看见了满腔仇恨,奇怪的是这反而使他产生出某种快感。

  夜间他们躺下,早上七点又重新上路。德克拉斯一如既往地健步如飞,法罗埃尔实在无力跟上,只得远远地拉在后面。德克拉斯有好几次停下,邪笑地瞧瞧他,有两次他甚至取下水壶装出大喝特喝的模样向法罗埃尔炫耀,然后又拧紧壶盖向前走去。

  法罗埃尔简直成了魅影――他濒临死亡,双目无光,脸上落满灰沙,开裂的嘴唇和皮肤跟古代的羊皮纸差不多。

  中午时分骄阳高悬头顶,法罗埃尔一下子跌倒在地。德克拉斯等了一会,情知老头已无法站起,便返身用脚踢踢对方。“法罗埃尔!”他嚷道,隔了一会,法罗埃尔依然毫无生气,“走啊,走啊,法罗埃尔!我们还得走上好一程呢。”

  躺在地上的人发出呜呜声,他的眼睛紧闭,嘴巴半开半阖,开裂的舌头伸出嘴边。“不……”他的声音活像动物的低嚎,“不……”他又说,“我不行了,我要水……”

  德克拉斯满意地皱皱眉头,递过水壶:“只准喝一口,法罗埃尔先生,一口。”

  法罗埃尔的双手颤抖

,他一抓住水壶就凑往唇边。他的全部本能,全部愿望,活下去的绝对依靠都集中在一点――把水壶凑向唇边!可在这时德克拉斯的手却坚定地迅速抽回水壶,壶嘴甚至划伤了法罗埃尔的嘴唇,鲜血溢出,法罗埃尔难以置信地举眼上望。

  “我可没有义务供水,法罗埃尔先生,”德克拉斯说,他的眼睛像两粒深色的针尖,“今天的价格已成倍暴涨!”

  法罗埃尔的眼睛几乎紧闭,他艰难地卸下背囊摔在地上,用脚推给德克拉斯。

  德克拉斯脸上泛出满意的笑容,他背对法罗埃尔蹲下捡取,而把自己的背囊留在地上,有些金砖甚至滚落出来。法罗埃尔望着他,为自己在此时居然还能产生仇恨而暗暗吃惊,怒火唤醒了他的意识,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他眼望德克拉斯的宽肩,憎恨对方的年轻,憎恨对方衬衫下凸出的肌肉,憎恨这个将他玩弄于掌心之上的德克拉斯。

  愤怒给了他力量和决心,他用手指紧握金砖,极慢地提离地面,然后站立起来,他竟然不可思议地高举起金砖,正当德克拉斯转脸瞧他时猛击下去。法罗埃尔手中的金砖脱手击中德克拉斯的太阳穴,后者仅及短呼一声就仰面倒地,在流满鲜血的脸上,眼睛兀自睁着,那里面是最后的惊愕,是完全无法理解的惊愕。

  法罗埃尔又变成孱弱不堪,他无法站立,双腿摇晃,全身疼痛。他磕磕碰碰走向倒在地上的水壶,清水已从里面流出到土里,壶内空无一滴。

  法罗埃尔痛哭流涕,泪水流满他那胡子拉茬的脸。他扑倒在地,双肩哆嗦,手指小心地摸索空壶,似乎还巴望能喝到一些液体。

  隔一会他又站起,面对散落在周围的金砖摇摇头,这已是毫无意义的金属垃圾,但这也是他剩余的一切:所以他又重新跪下和金砖作斗争。他先打算捡起来,后来又想把它们沿着地面推进背囊,结果他通过超人的努力才拿起一块,像孩子一样用双手捧着。他带着这块金砖上路,纯粹在凭惯性移动。他的喉咙或嘴里都没有一点水份,每次呼吸都如万箭穿心,但他还是在走,一直走到傍晚。

  最后他失去知觉,朝前倒下,脸部重重地撞上路面。他就这么躺着,双目紧闭,昏昏沉沉。后来他困难地迫使自己张开眼睛,因为听到了声音――起先只是非常遥远的模糊响声,后来化为汽车的发动机声。法罗埃尔的手脚根本

不听指挥,他的生命只存在于眼神之中。当他打算转动头部时,结果却只有瞳孔才稍许有点反应,他从眼角处看见汽车在驶近――这只金属的甲虫呼啸着驶到他身旁,突然放慢速度停了下来。

  他听到脚步声穿过公路,是个穿着西装的男子,可脸部看不清楚。法罗埃尔实在无法用肿胀的嘴和开裂的舌头说话,恐惧控制了他,因为他连一个字也说不出。随后不知从体内什么地方发出声响,像是一张用极慢速度放送的唱片,语句怪诞,咕噜不清:“先生……先生……这里是金子。真的黄金……送我去城里,我把它给你……给我水,我需要水……”他挣扎着用手指指几米开外落在地上的那最后一块金砖,“是金子,真正的黄金……是你的。送给你,给你……”

  他的手指痉挛一下,骤然握紧又松开,全身抽搐一下后就僵硬了。

  那男子跪下听了听法罗埃尔的心脏,接着站起摇摇头。

  “可怜的老人,”他说,“我倒很想知道他究竟是打哪儿走来的。”

  汽车里的女人在座位上探出身子,想弄清发生的事情。“那是什么,乔治?”她问,“出了什么事?”

  男子回进车厢坐到方向盘前。“是个年迈的流浪汉,”他说,“不过现在已经咽气了。”

  女人看看男子手里的那块金砖:“这是什么?”

  “是黄金,他是这么说的。他想把这个给我,让我送他去城里。”

  “黄金?”女人皱皱漂亮的小鼻子,“他要黄金干什么?”

  “我不知道,”男子耸了耸肩,“此人不大正常。如果有谁在这种时刻竟然在沙漠里行走,那他肯定是不正常的。”他摇摇头又举起金砖,“我也搞不懂,他怎么会以为我相信这玩艺还值钱。”

  “不过它从前是挺值钱的,不对吗?难道人们不曾把它当做宝贝吗?”

  男子伸手推开车门:“不错,不过那是在一百年前,当时还无法人工制造金子。”他望望手中这块黄橙橙、沉甸甸的金属,唰地一下扔了出去,“当我们回城时,得及时报告警方,通知他们来这里运走老头。”

  他打开自动驾驶仪,回头望望法罗埃尔的尸体――直挺挺地像被风吹倒的稻草人。

  “可怜,”他说,汽车慢慢启动,“我真想弄清楚他是打哪儿来的。”

  女人按下另一个按钮,推上玻璃车盖,隔断外界的炎热。车子一下子就无

  15分钟后飞来一架警方的直升机,先在当地上空盘旋一阵后才降落下来。两个警察上前小心地把尸体抬上担架,队长在本子上作了以下记录:“无名男尸,60岁左右。因中暑衰竭致死。”这短短几语就是法罗埃尔先生――理化博士的悼词。

  几周后又发现了德克拉斯业已腐烂的尸体,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搜索才发现了布鲁柯的遗骸和爱尔贝的骷髅。

  警方始终没能解开这四个人的谜,最后尸体只得草草下葬。金砖依然留在它们原先的地方――乱堆的坠毁汽车的后厢里,周围很快长满荒草和仙人掌。它们像法罗埃尔、爱尔贝、布鲁柯和德克拉斯一样,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和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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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喜欢笑却经常笑、不喜欢说话却讲的最多、不喜欢快乐却拥有比别人多上好几倍的快乐的一点快乐一点寂寞一点朝气一点忧郁一点谦虚一点骄傲的普普通通的小孩,常常流泪常常后悔的小孩。但上苍却注定了我永远悲伤,永远孤独。

我不喜欢看天,因为天空太大,太难以捉摸;我不喜欢听水,因为流水太动,太随波逐流;我不喜欢游山,因为山峰太俊,太锋芒毕露。 我喜欢空白。 空白不是虚无的黑暗,它比黑暗要纯净;空白不是洁净的钛白,它比钛白要混沌。空白是一种心底的痕迹,一条同样空旷的悲伤的轨迹,没有光辉没有生命,有的只是有背景而没有主题的空寂,有的只是有躯体而没有灵魂的颓废,彻底的纯净。 

当我一个人发呆时,我的瞳仁会慢慢的散大,失去光彩,焦点似有似无,飘忽不定,脑袋逐渐归于混沌。 这就是我的所有。谁的风雨飘摇/谁的山崩地裂/谁的寂寞流年/衣我华裳/唱我挽歌/飘我云雨/我那如梦如幻如花如风如天如地如电如雷的歌/我的黑色挽歌

阅读对我来说是一个只有黑暗只有虚无只有悲伤的异次元空间,我可以在里面或躺或站或坐或蹲,慢慢的看着那些从眼前悄然流逝的似水年华,那些破裂的誓言,那些如金墨般的悲伤,就那样缓慢的静静的从身边流过,什么也没留下,也什么都留不下。 ; 当我被生活和时间交织的痛苦深深的留下伤口后,我就打开自己的空间,在里面蜷缩起来,仍时光流逝,只有自己的热闹才是热闹,我宁愿有自己的寂寞,也不想再留下隐隐作痛的伤口,就让我一个人慢慢消亡吧…… ; 有些人说自己阅读是自由自在的飞翔,恐怕我没有他们那么潇洒,那么洒脱。我常常受伤,我需要让自己好好的待着,让记忆的风和过去的雨为我洗涤那些盛开的伤口,慢慢愈合,生成一个生疏的隔膜,不想被打扰,不想打破那难得的寂寞,就这样,让我们静静的待着,待着吧…… ; 我喜欢读的东西很极端,要么像郭敬明那样极度悲伤,要么像韩寒那样极度叛逆,或者像石康那样无比颓废,反正是你绝对不会想到的极端,对于我所不喜欢的东西我决不会专心的看,或许看完一遍连主人公、作者、情节一概不晓,只知道四个字:我不喜欢。 ; 我看

书一般是在自己的床上看,当夜色朦胧时,打开音响,缓缓钻进我自己的空间,在翻书的间隙,看一眼在黑暗中若隐若现的音响,看着那些缓慢跳动的痕迹,仿佛是一阵在大湖上的涟漪,荡去荡来,从不停息。 ; 读书给我带来的总是悲伤和感触,以及对于世界的越来越不相信,都那么深深的留下痕迹,连时间都无能为力。我再也不需要/消失的城堡/爱情是一个童话加上问号 当我打破了/心里的回忆冰雕/碎了一地的梦哪里找 当我离开了/消失的城堡/发现有一些故事已蒸发掉 但我尝到了/现实的苦涩味道/它让我的眼泪往下掉

音乐对我来说一只翅膀,在忽明忽暗的天空中无力却优美的飞翔,荡开寒冷的雾霭和风雨,让黑色的风在孤独的翅膀下绚丽的翱翔,仿佛是一首残缺的巴蕾舞,跳啊跳,却永远没有尽头。 ; 最喜欢在晚上看书时听音乐,或是扬琴那叮叮咚咚的悄声细语,或是二胡那渊源流畅的豪迈言辞,或是摇滚那歇斯底里的痛苦吼叫,又或是周杰伦那旷达寂寞的心灵舞曲。谁的琴弦弹我心弦/谁的寂寞衣我华裳/谁的悲伤唱我挽歌/谁的痛苦动我指间/风雨飘摇/金色流年/明明灭灭/模模糊糊/用恶魔的语言形容天使/用天使的面孔伪装恶魔/一切/都是隐约的思念

周杰伦?明灭的星辰 ; 喜欢上周杰伦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 ; 还能清楚的记得在那一间破旧的音像店中,手指轻轻的触摸那些细微的灰尘,擦出了JAY那张《八度空间》,那半张脸犹如黑夜中潜伏出末的蝙蝠,在同样黑暗的心中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好长好长,早已超出了我心灵的范围,毫不犹豫的拿了起来,走出音像店。 ; 我最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墙角,关上灯,让他那如虚无如寂寞的声音在黑暗中回荡,荡出一片同样空旷的悲伤,同样空白的颓废,荡到那些残酷的回忆,那些炽热的泪滴,让痛苦重温,让悲伤重来,用隐隐作痛的伤口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 他从一开始就把歌词放在一个配角的地位,歌词对于他来说只是点缀,或则说是为了在古典和现代中找一个细微的中点而留下的路标,好让自己不迷失。 ; 但也可以说歌词对于他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 他那如江南的小雨般朦胧的声音可以使声音升华,有时甚至是画龙点睛的一笔,让气氛芬芳

,让味道氤氲。 ; 听他的歌一般会配以郭敬明的书,两个人都是那种带有张力的明媚的悲伤,淡淡的忧郁贯穿头尾,想哭却哭不出。 ; 没有他的歌,我的生命会很孤独。 ; 有了他的歌,我会更孤独,更悲伤。断了的弦再怎么连 我的感觉你一定不懂你的转变像断掉的弦 再怎么接应都不对 你的改变我能够分辨我沈默 你的话也不多 我们之间笑着什么不说我笑后表情终于有点难过 问你决定了再走我突然释怀的笑 笑着盘旋不想摇随风在飘摇啊摇 来到你的面前绕你泪水无声的掉 说会记住我的好 我也弯着我嘴角笑你的美已经给了谁 追了又追我要不回我了解离开树的叶 属于地上的世界凋谢断了的弦再弹一遍 我的世界你不在里面我的指尖已经弹出茧 还是无法留你在我身边断了的弦再怎么连 我的感觉你一定不懂你的转变像断掉的弦 再怎么接应都不对 你的改变我能够分辨 

女子十二乐坊?典雅的高贵 ; 女子十二乐坊将中西合并推到了一个极高的地带。 ; 扬琴的清脆,二胡的悠扬,古筝的忧伤,将其和吉他、贝司、爵士等西方乐器完美的结合,有如清澈的流水洗涤昨日的喧嚣,有如飘摇的烟雾氤氲着一幅历史悠久的水墨画,如风如雨,如泣如诉,仿佛是在弹动你的心弦,用温柔的手指颤抖你的神经,用细腻的温柔抚摩你的悲伤。 ; 那种缓慢的高贵,细的如江南的绿柳,慢的如南国的小雨,美的如北疆的飘雪,像优柔的月光,撒下班驳迷离的明暗交织,犹如一幅精致的银白色的素描,柔和的光线,自然的投影,完美的布局,一切都是那么的典雅。 ; 或许有人说她们只是将坐着的民乐改成了站着的,有很浓的色情因素,听到这样的话我感到十分惊讶,一个能够发表乐评的人居然会有如此低层次的见解。 ; 本来音乐就是一种纯粹精神的享受,如果放一群对不起观众的恐龙上去,又采用古板的坐姿,不加以任何的包装,就会成为一个新的没落的民乐团,在这个到处都是新鲜的事物的世界里如果依然监守着已过时的古老注定要淘汰。 ; 又有人要说,那你为何要听民乐?不去听那些前卫的摇滚? ; 大错特错。 ; 一个事物的改进就是为了发挥它的光辉,进一步改进,让其发扬光大,只要不脱离它的本身,什么都可以谈。 ; 一些事物的转变是要经

过很久的争议的,让从不说谎的时间来证明一切吧。当记忆已成追忆/当年华已成风华/一切都会消失/一切都会迷朦/如被荡开的雾霭/如被蒸发的泪滴/都会慢慢的/散去 

摇滚?痛苦的逃亡 ; 我听摇滚是因为我的一个网友――听雪梦潇。 ; 她是北京一个很有名的乐队的主唱,她的声音很有美式女高音的味道,像是缺氧的呐喊,混乱的线条交织,收紧,慢慢窒息,消亡。 ; 我给她的评价是:逃亡式的流浪。我很喜欢逃亡这个词语,因为很悲壮。 ; 摇滚可以说是一种纯粹个人情感的产物,只有你以同样的心情感受,才可以触摸到那种来自心灵底层的撕裂的尖锐的痛苦,像是抽象派画家的画,许多的线条和色块杂乱但隐约有种顺序的拼接,像是空旷的沙地,狂风吹去粗糙的沙,卷其那种沙漠的浓厚的气味,在心中填补同样干枯的虚无。 ; 越喜欢听摇滚的人越不喜欢在他人面前提其摇滚。 ; 有很多时候摇滚因为它的喧嚣和另类而被看作是毒,那种见血封喉的剧烈的毒,像是黑色的曼佗罗花,是突如其来的爱和恨的交织,是逃亡般的流浪。谁的声音唱我郦歌/我的黑色的楚楚郦歌/飘过地下平躺的黑色的河/有些水银 有些焰火/还有我长满莺尾的黑色山坡/我的格桑/我的修罗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这样说的。 ; 有很多人说我很会写故事,我一笑置之。 ; 其实要写一个故事真的要有很强的忍受力。我经常写着写着就写到了自己身上,无论我写的是男是女是人是狗是死是活。就好像把自己解剖,一点一点的填进人物的身上,颇有《忏悔录》的味道。 ; 写作还有一个好处:杀人不偿命。 ; 我一开始写东西总是怀着无比热情要写一篇惊世之作,繁多的人物和庞大的人物关系就搞的我头晕眼花,到后来就不管是不是什么惊世之作了,为了可以把文章写完,只能举手把他们一个个杀死,留一个本来无足轻重的人来收尾,好像还很有戏剧性。 ; 我并不太会写长篇,我重是没法把自己的忧伤的笔落到那些情节和场景过渡,所以我很喜欢写诗和散文。 ; 诗歌,很短同时也很意味深长,在我悲伤时,写一首诗就可以表达我自己,用简练的文字述说自己无穷无尽的忧愁和悲伤,让悲伤顺着寂寞的轨迹缓缓流动,像

江南的小溪,飘着孤独的花瓣,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 散文也是我另外一种表现方式,我可以天马行空南腔北调的写我喜欢写的东西,让狂风暴雨般的情感疯狂的发泄,或波涛汹涌或暗流涌动,或平静如镜或优美如歌,可以放肆我的眼泪,翱翔我的笑容。 ;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悲伤/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就像你站在旷野只上/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总有一天我会回来/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然后告诉你/我已找到天堂 ; 如果有天你看见一个略带忧郁的小孩在发呆,享受空白,寂寞悲伤的凝望,那就是我,一个注定悲伤的小孩。河水的手/黑夜的喉/月光吊起竹楼/是谁为我煮好清酒/那些灼灼的竹简/那些盛开的伤口/而我的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朋友?我的美丽伤口 ; 我的朋友很快乐。而我不快乐。 ; 虽然我的朋友没有多到一招呼就来一大群,但起码我在孤独时有人陪,寂寞时有电话可打。 ; 很久很久以前就想写这些关于我朋友的文字了,他们是我常常在寂寞时隐隐作痛的盛开的伤口,犹如那些梦中的黑色曼佗罗,迎着风飘摇。 ; 其实朋友是一把刀。 ; 你认识的越多越这样觉得。 ; 因为没有永恒,因为没有唯一,因为没有忠诚,所有都只是只有一瞬间或根本不曾存在的缠绕寂寞的蒲公英,等待时间的别离,分手注定是永恒的结局。 ; 让刀在脆弱的皮肤上划出一道道美丽而尖锐的伤口,留出寂寞的蓝色血液,伤口很小,但很深很深,仿佛一个黑暗的空洞。时间轰轰烈烈的擦过,结了疤的伤口在孤独时那么尖锐的痛着,一种隐含的切肤的痛,吸收着回忆和眼泪,有时溢出寂寞的蓝色的血。 ; 我总是在时光的道路上流出蓝色的寂寞的伤口,带着伤痕累累的灵魂继续逃亡。 ; 蓝色的血最寂寞。 ; 不寂寞的脸是我的童年/不孤独的眼是我的少年/有些过去的事就让它去吧/有些消散的回忆就让他散吧/其实/真的没什么/是可以留住的

关于庞阅?白百合 ; 白百合的花语是――纯洁。 ; 真的很适合她。 ; 很多人看到我这样形容她绝对会大跌眼镜而且跌破眼镜,但是她真的很纯洁。 ; 说到纯洁我又想起相雯雅。但是两个人是截然不同的。 ; 前

者相对要大方一些,后者就有点傻里傻气,或则是说无知。 ; 两个人都应该快乐。大方就不会有细腻的感受,无知就不会有点滴的感动,她们都是单纯而快乐的原始人。对于所有都有永不停息的希望和绝对放松的姿态,很容易受伤,但是很快复原,就是看起来特弱怎么打都不死。 ; 但我不一样。 ; 对于所有都是冷漠,看透了的悲哀。虽然我不是不苟言笑,但是很多事情,很多誓言在我眼里都是脆弱的玻璃雕刻,充满了裂纹的琉璃怎么经的起轰轰烈烈的时间的抚摩,在裂开的瞬间还会割出伤口,喷涌出或蓝或红的血液,一个亮晶晶的纹章赫然呈现。 ; 好了好了回到庞阅身上吧。别跑题了。 ; 认识庞阅可以说是一种荣幸和不幸。两种本来不相溶的东西混到一起就变的很诱人了。比如说油和水,本来都很平常,但混到一起就变成了油水,就成了你想要我也想要的东西。 ; 庞阅的身上就有两种不应该同时出现的性格:勤奋和懒散。 ; 一个人是普通的,也是特别的。所以人是矛盾和可笑的。 ; 庞阅在很多时候是无比懒散,她可以一个星期都不洗一次澡、一个月都不刷一次牙,许多这样的事情如漫天繁星数不胜数,懒散到成了一种独特的性格。 ; 但同时她也可以是很勤奋的。 ; 有时她可以在家里做一天的试卷和自己的作业,还保持轻松的心情,嘻嘻哈哈的和我打电话,然后在两分钟之内说要去写作业了之后挂电话。 ; 绝对和相对在她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就像是美丽的玫瑰,在风中狂傲的伫立,美丽但危险,招摇但内秀。 ; 和庞阅的友情可以说是很牢固的。写到这里我的双手和心以同样的频率刺痛,很久没和庞阅聊天和游戏了。 ; 她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发雷霆,毫不留情,事后问我有没有生气,我说我已经习惯了,她问是什么意思,我告诉她就是在结了冰的湖面上再大的石头也惊不起波澜。 ; 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她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是欢天喜地因为丢了个惹事精或者是捶胸顿足因为没了一个开心果,再或者是大大的湖泊结的冰真的是太厚了,重如泰山的大石头也扎不开什么裂纹,只有一声清脆而宁静的响声,然后泰山就这样消失的无影无踪,湖底的我独自落泪或淡然一笑,有时寂静也很喧闹,比如说现在。 ; 我的泪滴/你的衣裳/我的沉默/

你的王冠/唱天唱地唱的都是你/舞风舞雨舞的都是你/有些东西/一旦沉默/就是进了坟墓

关于彭浩哲?热烈的神秘果 ; 彭浩哲很阳光、很可爱,也很帅气。 ; 认识他是一种无可比拟的幸福。他的很多气质是可以感染很多人的,所以他很受欢迎。 ; 他的脸,他的举手投足都充满了阳光的味道,让人感觉到轻松和信赖,他有大哥哥的体贴和小弟弟的可爱,所有的都很和谐。 ; 在我的影象里他是不会有低落和眼泪,犹如向阳生长的神秘果,热烈的红色,是一个酷热的夏天,除了阳光还是阳光。 ; 我对他的评价多少有点矫情。 ; 彭浩哲拥有很多我没有的东西。 ; 他阳光、他帅气、他可爱、他快乐、他热情,太多的东西都是我所没有的,恰好他有的都是很正面的快乐,而我总是在阴暗面。就好像月亮,他在明面我在暗面,他在那头我在这头,就像双子星。 ; 总结来说就是他比我更像个人。 ; 对了,他很坦白,很直率,我却恶心的像个文人。 ; 他爱就是爱,讨厌就是讨厌,毫无掩饰的暴露在阳光下,流露出自然而然的情感,一点防御都没有。 ; 而我的姿势就是一种完美的防御。写作时低头沉思,走路时低头急走,听歌时低头伤感,悲伤时低头流泪,一切都是完美而牢固的防御,深深的城府犹如黑夜中的月影,消释的那么不可捉摸,是不见首也不见尾的神龙,是连云彩也不惊动的逃亡,真是绝对防御。 ; 轻微的尘/深夜的冷/露珠沾湿清晨/你昨天的味道/我今天的祈祷/什么都是你的回忆/什么都是我的泪滴/黑夜的手/河水的喉/月光的竹楼/灼灼的清酒/格桑和修罗/寂寞和落魄/我的盛开伤口 

关于侯文飞?绝望的天使 ; 猴子曾经的网名是“MonKEY ANGEL”――伪装天使的猴子,这是我给他的定义。 ; 仅仅是曾经。 ;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不用,或许因为天使要有温柔的外表和冷酷的内心,而他现在已没有了,或许是他那双美丽的翅膀已不再习惯飞翔,也或许是他已经死了,彻彻底底的死了,从他的天国不停的下坠,黑色的孤独的风擦身而过,擦出一条条布满蓝色血液的伤口。蓝色的血很寂寞,所以我认为猴子是一个寂寞的人。 ; 才意识到从头到尾用的都是猴子,没用候文飞。 ; 六年级时猴子

写过一篇对于别人叫自己外号的猛烈抨击(当然我也被他训了一顿),写的很激烈,吓的我都不敢叫他猴子。无奈到了第二天别人叫他猴子他有活蹦乱跳的过去了,什么怒意都没有。 ; 他就是这样,像记忆中的天空,明暗不定。 ; 他的心情也是这样,像是一个深紫色的水晶球,厚重而虚幻的云彩上下翻涌,像是在梦中常常出现的黑色迷雾,好深好深。 ; 猴子的改变好大,好大。说不清是离我远了还是近了,只是感觉彼此都在建一个好深好深的城府,将自己隔离在厚厚的墙后面,自己或哭泣或追忆或微笑或发呆,目的就是自我封闭。 ; 猴子表面上疯的很,可爱的像个纯真的孩子,黑黑的瞳仁清澈透明,就如同他的绝望,在里面可以看到阳光和月影,交织成明媚的天空。 ; 事实上他清楚的,他比谁都要成熟,成熟的没有一点冲动和幼稚,做什么事好像不顾后果,其实任何人的退路他都想好了,思想无比周密。 ; 因为他看清楚了,所以他有的悲伤和绝望比别人多上好几倍。 ; 猴子的文字的个性很强,带着一点和他性格不符合的幽默和夸张,但都恰到好处,而且跳跃性很强,让人如坠六里迷雾,不知身处何方。 ; 他也是一个很完美主义的人,很多事情不做到完美绝不放弃。 ; 你的发稍/紧紧缠绕/你的气味/默默飞扬/你的笑容/灿烂开放/爱是一种烈酒/让人无法分辨左右 

关于郑益鸿?寂寞的飞鸟 ; 突然间灵魂剧烈的颤抖起来,黑色的寂寞的风擦身而过,伤口再次美丽的开放,我突然难过的哭了。 ; 和郑益鸿深交是因为那次头脑奥林匹克,两条线相交的很突然,短暂的相交注定了那些破碎的伤口的开放。 ; 郑益鸿是个很不错的人,人很大量也很活泼,和他一起总是很快乐,不管是沉默抑或寂寞。 ; 我和他在一起时多数是沉默,无穷无尽的沉默,厚重的坚实的沉默,大家都习惯了相对无言。 ; 他的文笔也不错,带有很厚的哲学味道,像是一杯浓郁的苦茗,后劲十足。他的东西很直白,是山就是山,是水就是水,少了一点文气,多了一分爽快。 ; 灵魂继续颤抖,逃亡依然持久。 ;  ;  ;  ;一世苍茫两彷徨,三生无幸四悲伤。五重天涯六逃亡,七分海角八流浪。 

关于什么?空虚 ; 写到不想写了,或者说是写

不下去了。 ; 其实关于什么就是什么都不关于,简单复杂化。 ; 本来还有很多很多要写的,比如说徐生锐、陈婷婷、陈嘉慧、李剑亮、曹雨,还有比如说很多很多等等,一直没完没了。 ; 我想可能我写不完是因为他们无法在我残酷而绝望的文字下活着,或者说他们不愿意也不会那样活着,毕竟有人是拥有绝对的快乐和幸福的。 ; 想想自己是很寂寞的,三千字就是我的所有。 ; 其实也可以更短,两个小时,仅仅是两个小时。 ; 流浪到了初二,所有的仅仅是两个小时的悲伤和三千个轻飘飘的文字。

水调歌头?失意 ; 今夜是何夕,寒月初上弦。铭记雁啼秋水,指成音,明日人间流水,柔肠欲断琴音,失意中瑟瑟。梦销雷雨夜,共谁评半语。  ;  ;相思愁,源未尽,夜深寂。 残月既圆,为何心头满涩。 一枝清淡  ;  ;,疏影尽香来。 人在倚窗前,依然水接天涯。情愁既无穷,霜夜亦无穷。我的生日?渐次衰老 ; 生日的时候,我可以那么清晰明亮的感受到自己的心跳在一下接一下的逐渐的变的缓慢,像是一个老旧的古典钟,直到链条突然断掉,咔嚓一声,就那么无声无息的消亡在岁月的足迹中。 ; 生日的前一天和猴子他们去了东湖公园烧烤,好快乐好快乐,很久都没有感受到这样单纯的快乐了,大家都活蹦乱跳,像是一个个眼里长满幸福的小孩子一样,在芬芳的土地上消散自己的青春年少。 ; 一个人从十八岁就开始衰老。弗洛依德说的,很对。 ; 成长是一个磨掉你棱角和梦想的过程,让你从一个复杂而难以计算体积的不规则体变成一个和其他人一样平凡的正方形,瞬间就可以计算出你的体积,让你慢慢的习惯穿着笔挺的西装麻木而忙碌的在各种交通工具中走玩自己的一生。 ; 我们回来时是在滂沱大雨中从东湖公园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回来的,走到脚已经麻木,已经毫无感觉。 ; 中间有很多人放弃。 ; 正好把我们分为三类:第一类:最先走的,走一条平坦的看不到任何弯曲的笔直的路,这种人没有任何冒险的念头和激情的想法,马上就会近似于一个个洁白的石膏正方体;第二类:中途走的,在被太多的劳累和伤口打得伤痕累累得情况,对着似明似暗的前方大喊:我放弃,再见。用徐深锐的话来说就是半途而废的失败者:第三种

,凭着自己的意志和耐力走到最后,然后在终点缓缓一笑,然后骄傲的倒下。 ; 我是好孩子,所以我不说谎话。 ; 我曾经在第二和第三中间不断摇摆,像是被风吹的失去方向的认为天空就是上北土地就是下南的小草,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坚持下去,像是一个倔强而寂寞的小孩子,不肯回头的走到底。 ; 在雨中我像是一个大大的水杯,不断的装水,直到装满溢出那些晶莹的泪滴。路上我边走边哭,哭的好厉害,就像是那天的雨,汹涌的翻腾,泪溶进那些孤独的寂寞的雨中,没人会看见。 ; 那些人在中途离开的时候我都没说再见,我不知道这是为了新鲜感,还是为了陌生的人彼此之间冷漠的隔阂。 ; 在雨中李问我你写的诗不是都说下雨会被淋的很浪漫的吗?为什么我除了冷还是冷呢?我在心里默默回答,因为你是一个没有悲伤的快乐的好孩子,而我不是。但这句话我终于没有说出口,或许是不忍,也可能是不敢。 ; 在雨里面我说了很多话,真的是很多很多,我们中途在一间便利店停了下来,买了些面包和水,在店门口吃完了,那餐吃的好快乐,大家的眼里闪烁着孩童般的天真灿烂的幸福,像是好多个穿着漂亮温暖的衣服的小孩子。 ; 在半路时不知道是谁说,这种机会一生应该只有一次,为什么还有人放弃呢?说完之后彼此沉默,大大的雨滴打在满是积水的地上,我可以清楚的听到水轻轻喷起的声音和大家那颗有寂寞有悲伤有绝望也有快乐的心在一下又一下的无力的跳动。 ; 在烧烤的时候我们和一群在KFC工作的人玩到了一起,有跳舞也有唱歌,大家都是在笑,笑声爽快而有力,像是在梦中那不断出现的叮叮咚咚的宁静的扬琴,轻轻的敲击也可以弹动心弦。 ; 生日就是那样的矛盾和奇怪。 ; 我很在乎的两个人:庞阅和郑益鸿,都没来。我为了这件事情在QQ上和郑说了很久,最后我就看见鸿的消息:难到你以为和我在一起会很快乐吗?我们在一起总是相对无言,难道你认为你和你的朋友在一起时会比我悲伤。还没看完我已经彻底的崩溃了,眼泪像是不听话的小孩子,从黑色的干燥的瞳仁中跑出来,在地上发出清脆的低落的声音,我说:MAY IT BE。但是是你这样认为。之后就是长长的寂寞和冷漠,我和庞阅说了之后叫她也别去了,她什么都没说就答应了。

 ; 生日总是自己在乎的人不记得,不在乎的人总是记得很清楚。从来都是这样子,什么都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 我在当天收到的礼物是五张网易点卡,薄薄的却无比的沉重,像是那些厚实而寂寞的声音,慢慢的飞到半空中,然后重重的砸在自己的天灵盖上,嗡嗡做响,像是在空中掉下来的飞鸟,带着沉重的思念和寂寞的忧伤重重的砸在地上,开出灿烂但却无比残酷的血红色的花。 ; 生日是自己的节日,也是寂寞的生日,在14年前的医院中,就诞生了一个小孩子和即将勃发的大片的蓝色的悲伤。 ; 那个我晚上,我拿着那五张还残留着余温的点卡,一个人在床上哭泣。时间在旁闷不吭声/寂寞下手毫无分寸/不懂的轻重之分/沉默之深耀过陌生/静静看着凌晨黄昏/你的声音/失去平衡/慢慢下沉/黑暗已在空中盘旋/而我们我看不见/想回到过去/试着抱你在怀里/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痕迹/想看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广漠的追寻空空荡荡/想回到过去破碎的痕迹?存在 ; 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心气无比的幽暗,我对自己还能如此的悲伤和寂寞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 看着郭的书,感到一如既往的那种明媚而又忧伤的感觉,突然无比羡慕他,能有如此纯净的悲哀,像一只喝饱了水的水母,透过晶莹的阳光,散发出落寂的光芒。我,却如此的虚伪,以至自己都有点不相信,感觉自己最不想笑却笑的如此的灿烂而又不知廉耻,知道自己不想说话却又说的比任何人都多而且说的口沫横飞,在意识到之后却又痛的苦恻心扉,痛的天崩地裂,活该。享受着难得糊涂的人好蠢,蠢的开心,看开所有的人早已飞升,像我这种不明不白模模糊糊的人,活该痛,应该只有痛才能让我感到自己的愚昧与虚伪。 ; 想着想着又想到了小学六年级的毕业联欢会,亏老师还知道毕业值得联欢,否则我还以为他们早已忘记自己曾经经常发呆的日子了。那次的联欢会开的无比失败,同学们都低着头吃东西,主持人用可有可无的声音报着节目,老师一语不发的看着我们,结果不了了之,然后不知道是谁起的头,不过已不重要,大家发出了干涩而幼稚的笑声,看不到泪从眼里破碎出来,慢慢的跌入手掌,无论是摊开还是紧握,水依然是无可避免的

从手指缝中慢慢滴落,随着阳光慢慢蒸发,如同我们曾经向往的不变友谊,不变过去,在依然相信着不变的时候瞬间改变。 ; 想着自己小学的好多透着光芒的谎言,散发香气的留言,空虚如风渗透到每一颗空气,流着那些不该留有的昨天。有些记忆是美好的,但我却只能记得那些曾经牵着手一起哭一起笑的同学现在见面却只有一句HI,那些从前恨不得把心拿出来相亲得朋友现在却只有同学录上已散去余温得字迹,在对方的某个角落,慢慢发黄。 ; 才知道有一种感觉是破碎,那些曾经晶莹剔透的玻璃,只剩下任在反射着支离的太阳光的碎片,被远远扫到角落,遮上薄薄的灰尘,在没有风的彼方哭泣。 ; 很多来不及感受的事情不是没有过程,而是来的太快,走的太快,来不及存在,还未发觉就已经成为支离破碎的过去和小却深的伤口在隐隐作痛。 ; 摇滚越来越响,许多无谓的东西只是要证明我还活着,还有呐喊,还有痛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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