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打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鉴定为轻微伤,我们该如何讨公道和赔偿?
成年人殴打不满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2款2项的规定,属于法律规定从重处罚的情节,依法应给予行为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行为人应全额赔偿。 建议先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然后就有关的民事赔偿向法院起诉。 也可以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进行调解。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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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故意伤害致轻微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依法可处十到十五日拘留,并处五百到一千元罚款!如果双方自愿和解,派出所进行调解,可以不受处罚或从宽处罚。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