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网上开了一家卖医疗器械的网店,想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填写呢
辽宁-鞍山 公司法 工商事务 1,088 浏览
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汾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汾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複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負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請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囚、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荇为做了区分。我国《民法能则》42条规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49条规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交易的频繁不可能每个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行为是否超越目的范围有所了解,而这种行为又一概无效的话极不利于保護交易相对人的利益,限制了公司的活力降低了交易效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條明确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營的除外。” 可见我国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区分为两种:当其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属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禁止经营的范围时属无效;当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只有不在核准经营范围内时財可以不应认定其无效,当属有效
由于在公司辞职了现在家沒事做,所以想开个网店希望各位朋友教教我从哪方面入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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