糗友千千万们说说,看着窗外夜幕下的人流到底有几

(奇洛李维斯回信)
(水煮被窝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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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尴尬的七夕夜(大改)
“在这样的七夕夜,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差点误了飞机的筱和和刚刚坐稳,便收到这样一条手机讯息,是某条关于交友网站的垃圾短信。
她百无聊赖地删掉。
原来今天是七夕,挺讨厌的节日。
筱和和迅速抓紧时间编了一条短信:“亲爱的小宝,老娘20:30到机场,速速前来接驾!”
郑晓宝是她的无赖同事。这次的苦差本来由他来做,结果他编了拙劣借口,把差使推给了筱和和。
所以她也很想奴役他一下。反正她出发前,这厮刚好要买车,拍着胸信誓旦旦说一定等她回来作为他的第一个乘客。
筱和和在上飞机前被热情的客户灌了两瓶啤酒,饭却没吃饱,如今又晕又饿又困又累。状态不佳的人难免很无聊,虽然她平时并不是这么无聊。
她背不下郑晓宝的手机全号,所以认真地一一翻着号码簿,终于找到了,结果旁边乘客一个大转身,碰了她一下。和和手一抖就碰了“发送”键,一秒钟后,屏幕显示“发送成功”。
她很头大地发现,那条短信根本没发给郑晓宝,而是发给郑谐了。
和和有点冒汗,迅速回拨了一个电话给郑谐想解释一下,响了许久都无人接听。
他不会这么小气吧。和和不死心地又拨,还是没人接。
笨啊,她应该再补充一个短信的。
结果这一回,还没等她输完文字,手机就叮叮地响了两下,没电了。
和和有一点沮丧。
转念想,郑谐好像从来就没有回过她的任何短信,谁让她总是发一些很没营养的内容给他呢。他大概见到以她的名字发来的短信就直接忽略了吧,因为她若有急事找他,总会拨电话的。
而且,郑谐应该不会误会的。她哪有那么大的胆子跟他这么没大没小啊。以他那么高的智商,肯定能猜到她是发错了。
今儿是七夕夜,理论上说,郑谐应该不会一个人过。这种时候他多半手中葡萄美酒夜光杯,对面美人如玉艳如虹,顾不上理会她闹出来的乌龙。
想到这儿,和和安心地歪头睡去。
不过在睡着之前,她隐约地想起,郑谐小时候似乎有个小名也叫“小宝”……真是糟糕,睡都睡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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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机场依然人流熙熙攘攘。筱和和邻座的年轻女子一出检票口便投入一个向她大大张开的怀抱。
这么热的天,抱得那样紧,也不怕中暑。
筱和和可不承认她是在忌妒,她只是觉得有伤风化,而且,现在医院的床位挺紧。
“筱小姐,这里。”她一步步挪出机场大厅,正思忖着坐公交车和打车哪个性价比更高时,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定睛一望,原来是郑谐的贴身司机小王。
筱和和吃惊不小。“你来接谁?郑谐……哥哥也出差?要不就是……”郑谐的第X号女友?她及时吞掉这半句话。
“我是来接筱小姐的,请上车。”
筱和和抬头望一下天。奇怪,明月当空,这夜色挺正常的啊。
上车才得知,郑谐大少爷下午因为发高烧进了医院打吊针。
又累又倦的筱和和考虑了三秒钟,决定去表达一下人道主义关怀。
毕竟她认识郑谐二十五年了。在她的印象里,医院那种地方,除了查体,基本上他每隔三四年才进得去一回。
医院不比迷宫好多少,七折八拐终于到了目的地。
真是腐败。发个烧而已,竟然住这样高级的套间。医院床位多紧张啊。
郑谐倚坐在床头,手上还挂着点滴,脸色有一点苍白,但眼神清明依旧,见她进来,表情都没有半分波动,只用另一只手指一指病房墙边的软垫长椅,示意她坐下。
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正坐在他床边的一张方凳上,腿上摆着笔记本电脑,尽心尽职地按领导口述作记录。
经济术语之于她宛如唐僧念咒,筱和和听得头昏眼花,片刻后又倒在长椅上睡着了。
她实在是累,出差在外天天做工超过14小时,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和和悠悠转醒时,是因为有人往她身上加了一件衣服。她揉揉眼睛,看清是气质优雅大方的韦秘书。
见到和和醒来,韦之弦温柔地微微一笑:“筱小姐,我正准备走。我送您一程?”
筱和和还没搭话,床上的大爷已经开了尊口:“不用。等我打完这一瓶,和和跟我走。”
“医生让您今晚留院观察……”韦秘书看了看上司的脸色,很自觉地改口,“好的,您注意休息。郑总,您的手机。”说罢从口袋中掏出郑谐那支很耀眼的白金限量款。
怪不得天上下红雨,接到那种短信竟然还派人去接她。原来她的短信是被韦秘书接到了。
不过这下子更糗大了,真失面子啊。
——————————
离开时经过这间独立病房的外间,地上摆了好几个花篮,姹紫嫣红,五彩缤纷,香气缭绕。
和和弯腰抱起装饰得十分别致的一个篮子:“这个好看,送我。”
郑谐揪住她的领子想把她提起来:“医院的花,多不吉利。”
“今天七夕节,我都没收到花呢。”和和费劲地想挣脱他的魔爪。
“一会儿到外面买给你。”
“可是我喜欢这个。”和和坚持选择。
可是郑谐这个病人,明明刚才还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此时却身手敏捷地一扯一带,和和也没搞清他是怎么弄的,总之她的花篮脱了手,人也被她提了起来,一转眼已经到了病房外。
会几招武术很了不起啊。和和一边被郑谐扯住了手腕往前拖着走,一边不死心地回头看她相中的那只花篮。
和和上了车又似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隐约听到郑谐说:“小王,把空调开小一点。”车子急转弯时,她一头撞到玻璃上,哎哟了一下,又醒了。
借着射进车内的灯光,她扭头看见郑谐苍白着脸,没精打采。
他皮肤本来就白,此刻更是近乎透明,标标准准的小白脸,衬得一双眼睛更黑更亮,深不见底。
路痴和和辩了几秒钟方才发现车子正直直驶向她所住的西区,其实刚才那医院离郑谐平时住的那豪华公寓更近许多,只要十分钟。
“王师傅,先送郑……谐哥哥吧,我不急。”
“我今天也去那边。”郑谐下达指令,倚着靠背闭上眼。
别误会,郑谐说的“那边”,只不过是与筱和和同一幢楼,并且正好在她家对面,但面积却是她的房子的两倍大的那套他一年还住不满两星期的公寓。但筱和和仍是生出不详的预感,连困意都没了。
果不其然,郑谐很顺理成章地随筱和和进了家门,把鞋子一脱,像吩咐佣人一般自然:“到我那边给我找套内衣和浴衣,再给我下碗面……烂一点,打一个鸡蛋。”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真是……的!虽然他是病人,可她也旅途劳顿刚下飞机好不好?
其实只要他愿意,随便招呼一声,就会有整条街的年轻姑娘来帮他煮面伺浴,怎么偏偏要支使她呢。
筱和和在心里腹诽了好几句,终于还是揉揉鼻子,找出他家的钥匙,领命去也。
郑谐吃面,她去洗澡,顺便洗了郑谐脱掉的衣服。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出来时面已经吃光了,连汤也没剩,碗却扔在水槽里。于是筱和和又老老实实地把碗也洗了。
回头不见郑谐,想来是回他自己家去了,于是穿着清凉睡衣趿拉着拖鞋摸黑进了卧室,把自己用力地丢进床上。
“啊——”
短的那声叫是郑谐的,长的那声是她自己的。筱和和恰好摔在郑谐身上。
她爬地起来打开灯:“你睡错地方啦,这是我家!”
他在这儿洗澡尚可以理解,因为那边他已经有两个月没住了,大约担心水管里存水太多不干净。可是他总不能因为那边的床两个月没睡过人,就来霸占她的床啊。
“唔。”郑谐答与没答一个样,声音里有浓浓的睡意。
“我睡哪儿呀?”
这回郑谐连声都不吱了,翻个身又睡过去。
他睡觉时蜷成一团,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把头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
和和立刻心软了,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已经不热了,但抹到一手汗。
想起他因为发烧而进医院,她给他盖上被子,找到另一条薄一点的,又盖了一层。
然后她又从柜里翻出一床毛巾被,胡乱把自己卷起来,睡到客厅里的沙发去了。
都怪她家只有一张床,而郑谐那个又大又空的屋子,她才不要一个人在那儿睡,会做噩梦。
睡到半夜筱和和冻醒了。
这见鬼的天气。天气预报明明说是三十度,结果到了晚上这样冷。那一层薄薄的毛巾完全抵不住寒意。
而她两床厚一点的丝被,都盖在郑谐的身上了。
筱和和爬起来,穿上自己的外套,又重新裹了自己躺下。
还是冷,并且这张软得过了头的沙发,平时瘫在里面耍懒还挺舒服,但此刻用来睡觉,那真叫作折磨,骨头都像变了形。
眼见着客厅里的挂钟指向三点钟,筱和和身体和脑袋都累,但就是睡不着。
她蹑手蹑脚地溜进卧室,想把郑谐身上的被子扯一条下来。
窗帘没拉。明亮的月光下,郑谐还是蜷着身子躺在床的正中间,睡姿一点也不像他清醒时那么优雅,一半被子被他掀到一边,另一半被他牢牢地压在身子底下。
又困又累又气恼的筱和和,扯了半天也没扯出一条被子来,又怕惊醒了他,最后将被他压在身下的两个半条被子其中的一个半条重新盖到他的身上,她自己扯了另半条,直挺挺地钻进去,又直挺挺地躺下。不多久,竟然睡着了。
(女)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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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又白捡了一哥哥
七年前,筱和和的未来愿景是:愿嫁有情郎。
七年后,筱和和的当下心思是:要钓金龟婿。
“我一定要擦亮眼睛争口气,努力钓到金龟婿。”
每当看完一部结局圆满的爱情电影,筱和和总要叹上这么一句。
她的好友苏荏苒通常立即吐一口糟:“你身边不是有个现成的?身材与钱财,容貌与礼貌,一样都不少。又知根知底,连调查工作都省了,剩下的只是看你如何搞定他。”
“郑谐?”筱和和切了一声,“我们就是一不小心被绑到一起的蚱蜢而已。从小到大,我连白天做梦的时候,可都从没想过要跟他有个啥。”
“话可别说得太实太早了啊。我看郑谐那人对谁都客客气气冷冷淡淡的,偏偏就对你特不客气又特别上心。”
苏荏苒这话可说中了筱和和的痛处。她不长不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就是一部被郑谐欺负的历史。
小时候,总被骗着帮他写作业拎书包这些小事都不算,连他去讨好别的女孩子,都要帮他代写情书,代买礼物,甚至充当快递员。成年后,则升级为菲佣,临时秘书,甚至冒牌女朋友。他常年不住的房子需要她定期去查看,交费,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资料管理员,还有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郑谐和女朋友分手。那是否是他真正的初恋她不清楚,可后来她看了那么多年他身边的来来去去,那女子算是他最认真的一个。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是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还经常帮她。人家男女之间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不过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就很郑重其事跟她说了:“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和和再过两天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但是这一回,可不是她主动凑近他,而是他自己凑近她的。不过……好像是因为她先给他发了挑衅短讯,又假情假意地去医院看他……
筱和和脑子里翻搅着这些往事时,正把刚从小区早餐店里买来的豆浆烧饼鸡蛋咸菜一一地在桌上摆好。双人份,反正她自己本来也要吃早饭,顺便,顺便而已。想了一会儿,又很没出息地去对面找了郑谐的衣服和清洗用品,他很认品牌,只用固定的那几种,昨儿许是累了又不舒服,就顾不得细节。
郑大爷很显然一点也没觉得换了个地方睡了一晚有多不适应,安闲自在如在自己家中一般,刚起床时还睡眼迷蒙,几分钟后就一身清爽地端坐餐桌边斯文地就餐。
由此可见,这人从别人屋里醒来一定是常有的事。筱和和在心里抹黑着他,嘴上却说着关心的话:“你今天是不是还要去医院打点滴?”
“已经没事了,不去。”郑谐头也不抬。
“郑谐,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讳疾忌医啊。”韦秘书昨天似乎说,医生让他留院观察两天。
“筱和和,你越来越没大没小,都开始连名带姓不加称呼地叫我了。” 郑谐向来最会转移重点。
靠,她都这样喊了他几年了,当然大多数时候是连姓名都不加,直接说“哎”,他现在竟想起来跟她摆这个谱。但筱和和理亏,只好选择不说话。
郑谐低头吃饭。从小就有好家教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吃饭从来都没有一点声响,筱和和佩服得要命。
和和也努力地试着学习郑谐让正喝豆浆的自己不发出一点点声音,但郑谐突然开口说话,正凝神闭气的她一惊之下,差点把口中的豆浆喷出来。
“和和,你们今天休息对吧?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
“今儿奥运开幕式,谁有闲功夫陪你玩?你今年女友编号都突破两位数了,环肥燕瘦的大小女秘书也好几个,干嘛打我主意啊?”
“宴会在下午,都是年轻人。你不是一直想多认识几个人?”郑谐无视她无理的挑衅,静静地解释。
“跟你混作一堆的有什么好人啊?我不去。”
“和和,你们公司今年业绩不错,不需要我那一张订单了是吧?”郑谐如品茗般又喝一口豆浆,和和气气地说。
哎,她只逞一时口舌之快,竟然忘记了。弱势群体想保住骨气的确是件很难的事。和和立即摊上一脸的阳光笑容:“谐哥哥,我这不是跟您开玩笑么?我不是担心自己上不了台面给您丢脸么?我去我去,需要穿迷你裙还是露脐装?我立即去准备。”
衣服是韦秘书找人送来的,鹅黄色的及膝小礼服,同色羊皮凉鞋,连项链与发饰都一应俱全。可怜她一把年纪,还要弄得这样粉粉的去装嫩。
到了宴会现场她就乐了,整个一儿童游乐场,各种型号的福娃摆得到处都是,空中飘着汽球与彩纸,纸上写着各种问题,明明就是个游戏派对,怪不得郑谐不找他那些无一不是气质型的女友和小秘,而坚持拖了她来。
再一细瞅,她就更乐。这场宴会是关于奥运主题的,电子显示牌郑重地显示着倒计时。大概是统一要求过,男士一律是整齐的黑西装,女士们身上则全是红、黄、蓝、绿四种单色。这主办方实在是忒有才了,一会儿若做游戏,是不是要直接按身上的衣服颜色分组呢?
郑谐撇了她,自己去应酬,筱和和自得其乐,转来转去猜中了一大堆问题,得了许多的奖品后,便专心致志地找东西吃。角落里有人三三两两地聚作堆,一不小心就能听到有趣的八卦。
“程家跟钟家下月要有喜事了,上回突然取消了,是怎么回事啊?”
“两家的正规说法是新娘子突然病了,后来新郎领了任务去四川抗震,就耽搁下来了。至于内幕……哎,这个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程家喜事不止这一桩,听说程少臣跟前妻复合了,老太太高兴得第一时间就带着媳妇儿孙女儿从英国赶回来了。”
“前妻?程少臣竟然结过婚?”
“你火星来的啊?”
呃,那位程先生她是见过两回的,一个让人看不透的人,她觉得比郑谐更难搞。没想到啊没想到,那么早就被套牢不说,还心甘情愿被套牢两次,那女子何方神圣啊,她好想去膜拜。
偷听的结果是,不小心把自己也卷进去了。
“咦,今儿跟郑谐一起来的那女的是谁?新任?”
“不像郑谐一贯的口味吧,郑谐这么多年来,交往的女人一直是一个类型的,据说都像他那初恋。”
“哦,想起来了。不是说郑谐有个干妹妹吗?就是她?”
“大概是吧。那小女子长得挺不错,听说郑书记很喜欢她,想来性子也不会坏。你若对她真有兴致,不妨去攀攀关系。”
“郑书记?省里的那个?跟她……”
“你连郑谐的老子是谁都不知道?你新来的啊。”
筱和和决定了,她一出这会场就要打电话告诉苏荏苒,这些社会精英的八卦程度,可一点也不比她们这些市井小民高明到哪里去。
和和找了个最清净的角落,专心地享受她堆了一大盘的美食。顺便找一找郑谐,不知道衣冠楚楚的他,是不是此刻也在积极地或被动地参与着八卦事业。她一眼就看见郑谐,站在离她不远的并不起眼的位置,正与一位绝色女子说着话。
哎,她可真不愿意承认,饶是这满场的流光溢彩衣香云鬓,郑谐也仍是最出众的之一。他五官精致身材颀长,虽然平日里她总是暗贬他是小白脸,但跟这一堆堆阴柔又婆妈身上还香喷喷的男人们一比,她竟觉得,郑谐无论外形还是作派都有股无法言传的男子气概。
郑谐也见到她,跟美女打了个招呼,一步步向她走来,顺便从她盘里挑东西吃。
筱和和看清郑谐手里端着的是一杯葡萄酒,立即怒了:“昨儿还因为胃不好打点滴,今天就又喝酒?找事啊。”一把夺过来,自己一口灌下去。关心他是假,这最后一个动作才是关键,她刚才快被噎死了。
结果她因为心虚而喝得太猛,一下子就呛到了自己,剧烈地咳起来。郑谐一边拍着她后背帮她顺气一边笑:“你怎么就一点不长进呢,连壁花都当得这么没气质。对了,有看得顺眼的人没?我帮你引荐引荐。”
“满场就没半个顺眼的,连你都不如。帮我去拿杯饮料吧。”
“公开场合别说这么没情商的话。自己去拿。”
“我拿了很多回吃的了,人家都开始注意我了。我这不是怕给你丢脸么?”筱和和嘻皮笑脸。
这厢她正耍着赖,猛听得有个低沉圆润如播音员般的男音从头顶上响起:“阿谐,还活着呢?”
郑谐回头一看,笑了:“连你都苟活于世,我干嘛要死啊。”
让她说什么好。这些人年纪都一大把了,说话这么不忌讳。筱和和从郑谐的肩膀方向望过去,正碰上一对幽深清澈的眼眸,带着温柔笑意,有种熟悉感。
那对眼眸的笑意加深:“郑谐,这是……”
郑谐把筱和和从角落里拉到光线明亮的地方:“这是和和,我妹妹。你以前见过吧。”
“和和?”男子微眯着眼睛,似在搜索回忆,然后眼中有了然神色,“想起来了,我见和和的那回,就是你出国之前的那次践行宴吧。哎,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和和的模样可真是没怎么变呢,看起来还是像小姑娘。阿谐,我们可都老了。”
筱和和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郑谐,见他面无表情,察觉不出任何的情绪,自己也渐渐放下心来。
沉浸于回忆的男子并没注意到筱和和的神色有片刻的异样,温和地说:“和和,你一定不会记得我的名字。我是时霖。”
“石林?昆明那个?”筱和和机械地重复了一下。
“时光的时,雨林霖。”
“时先生。”和和迅速恢复正常,暗暗调正了身姿,款款地伸出手。好歹她也上过不止一堂社交礼仪课。
时霖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他手掌宽厚,掌心干爽温凉,不若刚才许多男人的热乎乎和粘腻腻。
“不要这么客气。和和,你既然是郑谐的妹妹,不妨也叫我一声哥吧。”
“时大哥。”筱和和又看了一眼郑谐,见他没反对,于是顺从地改了口。
(女)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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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桃花运前扑后继
筱和和觉得,桃花运若来的不是时候,还不如没有的好。
筱和和对时霖并没有什么印象。相遇的年代已经那样久远,何况,他是郑谐的朋友。
就像和和妈常常提醒她的那样,她与郑谐,从来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和和误打正撞进入他的世界,已是一种错位,万万不可就此忘记自己是谁,把灰姑娘以魔法虚幻出的华服真正当成属于自己的东西。
所以,对于通过郑谐认识的人,她从来都不会深交。之于她而言,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郑谐的朋友”,如此而已。
但是这个时霖和郑谐的那些朋友不太一样。他谦和体贴,周身散发一股质朴干净的书卷气,迥异于郑谐身上那种纵使再低调也掩不住的咄咄逼人的贵气。至于郑谐的那些“朋友们”,和和总觉得他们越强装谦和便越像在屈尊迂贵,不提也罢。
当时寒喧了几句时霖便与郑谐一起离去。和和望着他俩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呆,一时也不知该做什么好,想了想,还是继续去找东西吃。其实已经饱了,除了水果别的东西再也吃不下,她小心翼翼地将各种切片的水果在盘子里摆成造型,满满的一盘,最后夹一颗樱桃作点缀。不料那樱桃滑得很,从她的水果夹中嗤溜一下不知蹦到哪里去。和和很窘地四下里张望,没有受袭的惊叫声,也没有人注意她,于是她又夹一颗,这一次,那颗樱桃实实在在地打到了别人身上,正是嘴角含笑向她走来的时霖。
筱和和正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时,时霖已经拿了水果插将一枚红樱桃稳稳地放到她的盘子里:“看,这样比较简单。这是开屏的孔雀?多别致的造型。”
和和朝他腼腆地笑笑。
“刚才见你自己去猜谜猜得积极,还想呢,哪家的姑娘这么活泼又聪明,看起来还有些面熟,原来还真的是熟人。你怎么不去玩了?”
“我有点饿,而且我寄存在前台的奖品有一大堆了。”筱和和终于渐渐适应这种局面,对时霖露出浅浅的笑颜。
时霖凝视她,似陷入回忆:“对了,你现在这样笑才像你那时候的样子。刚才若不是郑谐说,我可真对不起号来。”
和和低下头,慢慢地敛了笑容,低头用水果插拨弄着
场上适时地响起童趣音乐,主持人配合地大叫大嚷,先是拍手歌,再来竟是兔子舞,重复一遍又一遍,正扎堆的绅士淑女们难得地放下矜持,纷纷加入到场子中间去。
满场闹哄哄,时霖并没注意到她的异样,“我们也去跳吧,差不多半辈子没玩过这种游戏了。”一个闪神间,她已经被时霖拉进了舞池里。
大家围成一个大圆圈,一男一女,因为满场只五种颜色,恰似一个彩环。平日里估计都没有这么幼稚的时刻,一堆人乐不可支,边跳边笑,热闹非凡,仿佛回到童年的幼儿园。
大厅内冷气很足,筱和和的小礼服领口很低,裙摆很短,恰好转到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时,身上便泛起一丝丝的凉意,可她的手心却渐渐黏湿,贴着时霖干爽的掌心时,有异样的感觉。
时霖扭头看她:“你不舒服吗?”
“没。怎么了?”
“你的手很冷。”
“我只是吹不惯冷气。”
整支队伍转了大半个圆,时霖突然腾了一只手笑着向旁边挥动。和和转头,见到不远处,郑谐端着酒杯笔挺地立在墙边,似笑非笑地边看他们跳舞,边不时与面前的另一名穿浅蓝色吊带裙的纤柔女子说着话,一副漫不经心的神色。与和和视线对个正着时,他突然用另一只空闲的手搭在头顶上摆了个兔子耳朵的造型,还弯了弯手指,笑得一脸无邪。和和白了他一眼,把头扭过去,不再理他。
筱和和从小就没有音乐细胞,五音不全,乐感奇差,小学一年级时要排一出小白兔拔萝卜的舞蹈,因为人数不够,她也必须上场。和和会藏拙,别人练三遍,她便偷偷地再多跳三遍,终于跟得上节奏了,不想正式演出那一天,她因为过于紧张,怎么也找不到感觉,总比其他小朋友慢半拍。那是她一生中最难堪的时刻之一,事后哭得死去活来。恰恰郑谐也在场,他竟然还记得,还不忘糗她一糗,真是可恶极了。
和和身上有一股犟劲,越是困难她就越起劲。经过了这样一场深刻的惨痛,和和决定要弥补她生命中这最短的一截木桶片,她暗地里偷着用功,等到上大学时,她已经可以充当校乐队的首席架子鼓手了。
这样回想着往事时,她的不安情绪便渐渐地平静,宴席也要散了,大家陆续离开。
时霖说:“你现在脸色好多了,刚才我真以为你病了。”
“真的没事。时大哥,谢谢你。”
郑谐从几个年轻男子那边脱身出来:“时霖,改日再联络。和和,我们走。”
那边便有人叫:“阿谐,别溜那么快啊,哥们儿都好久没凑这么齐过了。”
“我还要送我妹回家呢。”
“妹子也跟我们一起去玩吧。”
和和用只有他们三个人才听得见的音量低声说:“我自己回家就好,这里很近。你不用管我了。”
郑谐看一眼她,又看看时霖,脸上现出一抹淡淡笑意:“那拜托你了,阿霖。”
时霖陪她去取她那一大包奖品,之前她闲极无聊,猜中了许多的题目,赢得了大大小小的一堆福娃。天色还早,难得的是天上堆了云,温度并不高。
和和拨了电话给苏荏苒,说有许多的小礼物可以送给孩子们。苏荏苒有一份清闲的职业,闲余时便总是去福利院做义工。荏苒说,她正带着一群小小的孩子们在海滩做游戏。
怎么会那样巧,他们的车子此放刻正在通向海滨广场的路上,于是很快就找到了荏苒她们。
荏苒带了七八个小小的孩子在细白的沙滩上打滚,玩闹,天真烂漫,见到她竟还认得出,喊她和和阿姨,收到她的礼物个个笑成一朵小花。这些孩子都有一点点小小的残缺,所以一出生就被遗弃,也很难被人收养。可是他们明明每一个看起来都可爱如小天使,不仔细看,完全发现不了他们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筱和和想请时霖先走,因为她要与荏苒她们一起陪着这些孩子们,话都说到一半才想起自己的衣服虽然不太花哨,站在沙滩上也总归不伦不类,只好停留片刻后,便与时霖一起离开。
停车场很远,时时有高贵的名车从他俩面前一掠而过。
按小言定律,停车场里总会发生意外的惊喜,比如碰撞奇缘,比如车里走出的帅哥,尤其是她现在这样的一身奇异装扮。可惜,那应该仅限于单身女子,而不是身边已有护花使者。
现实总归是现实,连做一下美梦的时机都没有,哎,和和不免要有一点点叹息。
又一辆白色的极品车贴着和和飞速驶过,亏得时霖拉了一把和和,将她险些拖进自己的怀里。那车堪堪地停住,车上人开了车门,不知是要找碴还是要道歉。
和和并不指望一会儿有养眼场面出现。虽然书中这种车上下来的人总是翩翩佳公子,但现实里却通常都是糟老头。
饶是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待车上人下来时,她仍是吃了一惊。
“……和和?是你吗?”下来之人绝非糟老头,虽然比不上郑谐那一副皮相与气质,却也绝对算得上正宗的帅哥一枚。
“岑世,好久不见。”一天遇上两回旧交,此刻她出奇的镇定。
岑世的笑极副感染力:“和和,你的样子一点也没变。”又看向时霖,“这位是……”
“一位朋友。”和和卑不亢地回答。
岑世与时霖握手,交换名片,又递给和和一张:“和和,我过来度假一周,记得给我打电话。”
“哎,你还是给我拨个号码,我给你打吧。”
当着时霖的面,和和只能顺从地掏了手机,按着名片的号码拨出去。岑世直到手机响起,拿出来看了一眼,才满意地告别离去。
车上的筱和和不再说话,一直沉默到目的地。时霖见她那样子,也并不打扰她,只客气地告了别,留下她的联络方式,一直看着她上楼。
第二天筱和和起得极晚,胡乱吃了饭,便躺在床上看奥运比赛。
大概因为昨天宴会上的冷气太盛,她的生理周期竟然提前到来,痛得她要死,抱着热水袋也不管用,身上一直在淌汗。室外气温高达35度,她只好开了冷气,而那冷气令她更加的难受,又全身裹了被子。
有两通未接来电,她回过去其中一个,是时霖。
我很想四处走走,又对周围不熟。你愿意陪我吗?
对不起时大哥,昨天睡得太晚,现在有点不舒服。今天这样热,出去会中暑的,还是在屋里看我们中国夺金吧。
也是,你好好休息,不打扰你了。
过了一会儿,手机突然又响起,接起时才意识到,这通电话本不该接。
“和和,是我。”岑世的声音。
“我知道。”
“这些年来,你过得好吗?”
“当然。”
“我很想念你。”
“岑世,苏格还好吗?”
“我们出国后的第二年就分手了。”
“我很遗憾。”
“和和,这两天有空没?出来一起吃顿饭吧。”
“整个周末我都有安排了。”
“那么,改天?”
“再说。”
筱和和轻轻地放下手机。电视上中国运动员实在镇得住场面,非常大气,非常从容。她觉得也该为自己喝一下采。这些年来,她果然有了很大的进步,面对岑世的选择性健忘和高超演技,她竟然这么镇定,可以完全不怯场地陪着他一同演下去。
直播画面里,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奥运会场上升起,全场齐唱国歌,冠军眼中闪着泪光。筱和和终于找到了情绪渲泄的出口,她坐在床上,将头埋进膝盖里,完全不怕丢脸地放声大哭起来。
筱和和的这一场哭泣就如这个季节总是不期而至的暴雨,来得急,去得也快。她抽抽嗒嗒地哽咽着擤鼻涕时,自己都甚感无趣,正要起身去再为自己倒一杯热水暖暖肚子,手机再度地响起来,总之,今日老天是不打算让她安生的。
这一回是小猫喵喵叫的声音,只有郑谐的来电是这个声音。因为郑谐讨厌猫,所以和和故意将他的来电设成独一无二。
郑谐问她晚上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吃饭,在露天地里烧烤。和和开始相信,郑谐如今果真处于空窗期,才连续两天都找她,看来给他排到了十几的女友编号是冤枉他了。
不去,当然不去。郑谐的触觉太敏锐,和和只说了两个字,他立即问:“你的鼻子怎么了?”
“我感冒了,昨天开着空调睡的。”
“你是哭了吧。”
哎,她从来瞒不住他。“国旗一升起来,我就激动呗。你知道的,我一直这样。”
郑谐在那头笑:“和和小朋友,我要给你发一朵小红花。”
“没别的事就挂了吧。你怎么这几天这么闲啊。”
郑谐对筱和和的冷淡并不以为意,又拖着她闲扯了几句,终于准备挂电话了,和和已经说了再见,他的声音却变得端正:“我明天想去看看筱叔叔。你跟我一起吗?”
和和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不是通常都挑农历的日子吗?”
“那时候你刚好出差。你去吗?”
(女)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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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只是兄妹而已
一男一女若是相处太久,连拥抱都像自己的左手握右手。
筱和和没想到郑谐周末竟然起得这样早。她才刚从床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去洗脸刷牙,郑谐的电话已经打过来,说二十分钟后在楼下等她。
郑谐的时间观念很强,讨厌有人迟到。和和听韦之弦秘书说,有一回八点半开高管会议,因为下雪路滑的缘故,一半与会人员都迟到。郑谐坚持不改会议时间,结果会议时时被迟到者打断,弄得公司一堆高管人员尴尬无比,自此以后只要下雪,大家都提前半小时从家里出发。
和和平时惹他归惹他,可不敢去触犯他的戒律,手忙脚乱地收拾,饭也没顾上吃。她前一晚忘了找衣服,换装时才发现留在外面的都花里胡哨色彩斑斓,她只穿着牛仔裤和胸衣把衣柜翻得像被洗劫过一样,终于找出一件黑色的V领短袖棉T恤,领口袖口与襟口都镶了灰格子的棉布滚边,下摆有一只布贴的猫。完全忘记知是哪一年的款式,什么时候买的。
和和刚把自己收拾到可以见人,郑谐的夺命电话又到了,她急火火地冲下楼去,不想郑谐也穿了牛仔裤加镶边的黑色短T恤,打眼一看,跟她这一身就像情侣装似的。和和坐到他身边后,才觉得脑子里浮出这种玩笑真是不合时宜,何况郑少爷这一身,最少也是她的行头的十几倍。
郑谐侧脸淡淡地看她一眼:“头发没梳,都翘起来了。又没吃饭吧。”
“哦。”和和从包里翻出小镜子和梳子,找了一瓶矿泉水,蘸着水整理头发。
“昨天就跟你说了我这个时间过来,因为今天下雨,我们必须早一点走。你不会计划时间吗?”
“嗳,我忘了。”
“我的话你什么时候不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真是讨厌。今天休息日,他没下属可训,就改训她。她还饿着肚子呢。
果不其然,他们才出发十几分钟便开始下雨,雨越下越大,完全没有要停的迹象,路上积满了水,渐渐开始塞车。
他们去的地方不近。郑谐开车一向稳,此时放慢了车速,几次被不守交通规则的车逼出险情,但表情十分镇定。倒是筱和和,被那摆来摆去的雨刷和不间断的水流晃得眼睛发花。
郑谐停车下车,和和只当他要下去买东西,坐在车上兀自不动,直到郑少爷走到她这边替她拉开了车门:“下车。”下车抬眼一看,竟是她最喜欢的一家早餐店,只不过离家太远,也没吃过几回。这是何等尊贵的待遇,郑大少爷做她的男佣啊。
早餐店是中西餐合并的,和和立即点自己爱吃的:“一块绿茶蛋糕,一个金枪鱼汉堡,一杯现榨的橙汁……再加一杯冰粥。你要什么?”
“烧饼,肉粽,豆浆,随便几种清淡一点的咸菜,这是她的。给我一杯水。”
服务员一脸尴尬,又似是司空见惯:“那……女士点的还要不要?”
“不要了。”郑谐发话。
筱和和希望她的顺从能换来相对较好的条件:“我要油条可以吗?豆浆要冰的。”
“烧饼,温的豆浆。”
哎,郑谐今天心情不好,本来下雨他的心情就很坏,又赶上这样一个日子。她不敢招惹他,就这么着吧,又不用她自己花钱,这里的烧饼跟豆浆都是非常贵的。何况,和和已经耽误了他的行程,她只有以狼吞虎咽来表达她的忏悔及弥补之意。
想来她的吃相不好看,因为郑谐一边喝着他的水,一边微微地皱着眉心看她。郑谐五官长得非常的精致,连皮肤都好得令女人嫉妒,但是他板着脸的样子,其实非常吓人,连她这样从小跟他闹到大的都有点害怕,可想而知他的那些属下们。
因为她连吃饭都能走神,郑谐的眉皱得更紧:“筱和和,你嘴角有饭粒。”
和和伸了一只手去擦,结果把手上更多的烧饼碎屑抹到了脸上。郑谐忍不住抽了面纸越过餐桌去替她擦。
和和这下子“噗”地笑了出来,郑谐抽手不及,甚至被她喷到胳膊上一点东西。
“郑谐,你皱眉的样子跟郑伯伯完全一模一样,你老的时候一定也是那个样子。”
“筱和和,吃饭时不许说话。”
之于筱和和而言,郑谐真的比和和妈更罗嗦,因为和和妈,其实很少管教和和。
雨势仍是不见小。车子上了高速,郑谐就开得更仔细。
筱和和不敢跟郑谐说话。郑谐喜欢安静,她也不好意思打开车内的广播,于是打算拿出包中的MP4听音乐。郑谐虽然喜欢跟他爹唱反调,他老子让他做什么他就偏不做什么,但事实上,他真的很像郑伯伯,不只容貌像了个七八成,连处事风格都像,比如,很爱发号施令,喜欢制定各种规则,好净也好静。
她边想边找东西,都快把包翻成底朝天了,仍是没找到想要的东西。筱和和预感到郑谐又要训她,但这回她猜错了,郑谐不仅无视她把东西又搞得混乱,还用很温和的口气问:“和和,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生日礼物?”
“假惺惺。你连让我吃顿高兴的早饭都不肯,难得到那家店去吃顿饭,你竟用烧饼打发我。”
“那也是为你好,你不得胃病很难受是吧。不吃中国饭专吃洋垃圾,亏得你整天装出一副爱国愤青的样子。”
筱和和说不过他,只有哼一声。
“真的没有生日愿望吗?”郑谐又问。
“天上掉金币,满路极品男,还有,祖国强大,世界和平。”
郑谐轻轻地笑了一声:“极品男遇上一个就足够了,多了你不得挑花眼?时霖怎么样?他对你印象不错。”
“又不熟,再说吧。”
“他在国内只留两个周,你若对他还有点好感就别太拒他。时霖为人很不错,没有家人,又是搞学问的,和我们这群人不一样。”
“你改行开婚姻中介啦?开车不要说话。”筱和和没什么心情。
“和和,你从小就说一套做另一套,整天吵着要找好男人。真的碰上一个,又这种德性。”
筱和和左右环顾,不再理他,终于让她找到新目标了,车后座上扔了两个包装甚为精美的大盒子,她伸手捞过来,边扯着包装带子边扭头看郑谐:“送我的,对不对?”
郑谐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和和将两个盒子都打开,不出她所料,又是限量款芭比,郑谐一向没什么创意,她的柜子里已经堆得满满。这一回是郝思嘉,一款是十二棵橡树烧烤会的大蓬裙造型,另一款是去探白瑞德的监时的绿色窗帘布造型。
“只有一个是你的,挑一个吧。”郑谐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
“当然两个都是我的,反正留给你也是送人。用这么幼稚的玩具讨好你的那些女人,太有损你郑大少爷的品味啦。”
“哪些女人,你倒是说清楚。我用得着去讨好女人吗?”郑谐今天果然心情不好,以前和和讽他花心时,他可从来不辩驳。
“那个……谢谢啊,你怎么知道我最想要郝思嘉娃娃?”见风识舵是和和的长项。
“之弦说你想要这个,替你去找来的。你去谢她好了。”
和和就知道,日理万机的郑谐,连他感兴趣的女人都懒得讨好,哪有空理会她的喜好。
郑谐今天的话却比平时多,过了片刻后又说:“和和,下周我要去X市一趟,没事的话就跟我一起回去吧。你是不是也很久没见到林阿姨了?”
“又不是什么节日,怎么突然要去那儿?”
“郑老爷子来电话,说要召见我。”
“你是不是犯什么事了,拖我去帮你说情?还拿我妈出来作幌子,我妈比郑叔还忙呢,我想她大概没时间接见我。”
“林姨是个了不起的女人,谁提到她都很敬重,偏偏除了你。”
“我哪有?其实我是不敢去见她。你知道的,我妈是多优秀的一个女人,她即使从未指望过我如她一般优秀,至少也希望我能像我爸一样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也能做出伟绩。可偏偏我是这样平庸没出息,她对我,早就失望透了。”
“她非常关心你。”
“当然。女儿才出生一小时就决定给女儿取名叫‘笑呵呵’的母亲,这是怎样一种深沉的母爱。”和和闷闷地说。这名字害她从幼儿园时代一直被人嘲笑到参加工作。
“她希望你一生都快乐。”
“是啊,谁说不是。”
然后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只隐隐听得到车子辗过积水路面的声音与雨打车窗的声音,这种沉默一直持续到一个多小时后他们到达目的地。
他们去的是一处陵园,建在山上。车子不许上山,他们只能一步步走上去。雨一直下着,和和撑着伞,两人挤在一起,仍是免不了被淋到,好在雨势已经不大了。郑谐怀里抱着一大束桅子花,花瓣衬着叶子,洁白碧绿,映得郑谐的脸和手也苍白。据说,这是和和的父亲生前最爱的花。
山上太安静了,到处都是墓碑群,连鸟虫的声音都没有,只有雨声与他俩的脚步声,而天边还在堆积着大片墨黑的云。和和害怕这样的安静,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开口壮一下胆:“郑谐,桅子花是不是已经过了花季。”
那你怎么弄到这么新鲜的花的?和和吞掉马上要到嘴边的话,把伞举高一些,挽住郑谐的手,挨他更近了一些。这样,她的害怕程度也会减轻许多。
他们终于找到和和父亲的墓,墓前很整洁,他们清明节摆放的鲜花已经被清理走,墓前的石瓶中插着几枝做得歪歪扭扭甚是难看的丝网花,那出自她的手笔,她的手上为此多出好几条伤口。也有几枝DIY的布花,手工比她的精巧许多,花下面留下条子,原来是到这里来凭吊的小学生们留下的。
墓上的刻字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依然清晰:烈士筱义长眠于此。日。
这一天,正是筱和和的诞生之日。
(女)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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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命都是天生的
衔玉出世的贵公子,也有自己的隐痛。
韦之弦与友人聚会时,席间有人愤愤说了一句:“同人不同命啊,有人天生衔着玉出世。”她自然而然便想到了她的老板郑谐。
郑谐的确是好命,有官位不低的父亲,与出身商业世家的母亲,再往前追溯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革命纪念馆与历史文献中都分别找得到记录。
这些都罢了,偏偏又生得一副惹事非的好皮相,一颗遭人妒的好脑袋,连性情都不太容易找出几样像样的缺陷。别人羡慕到眼红都无力,偏偏他根本就没当回事,既不肯加入母系这边庞大的家族产业,又不远不近地与父亲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回国后揣一笔不大不小的风险投资老老实实地挖自己的第一桶金,只用了五年的功夫就把公司的规模扩了上百倍。
固然他的出身背景使他甚少遇上大的阻碍,但她一路陪同他走来,他在这其中所付出的心力,以及成功的关键,她看得最是明白。
按说世间万事总得讲求个平衡,有得有失,偏偏郑谐这样的完美无瑕顺风顺水,韦之弦只能感慨一声,郑谐的祖上为他积德可谓足够厚重。
当然,衔玉而生的人们,倒也少了另一种人生体验。
如郑谐的一干朋友,从来不识柴米油盐,大好的青春好像都蹉跎于吃喝玩乐。又如她所认识的朋友苏荏苒,在锦衣玉食中几乎得了抑郁症,后来在福利院的孤残孩子那里重新找到生活的乐趣,几乎把全部空闲时间都留给了那里。
不过郑谐是完全不同的。他的生活十分健康,饮食讲究,坚持锻炼,作息规律,有一点点军人作派,虽然他没当过兵,但据说年少时学了多年武术,假期也总在少年训练营中度过,想来是从小磨练的结果。
如果非要给他找点碴,那么好吧,他在感情方面的心态极度地不健康。
其实根本称不上“感情”,韦之弦可不认为,郑谐那些总也过不了三个月见习期的“女性朋友”与他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得上这个庄重的字眼。郑谐的女性朋友很多,多到她常常需要查了备忘录才忆得起某个人的模样,因为他总是换,而且通常是成批的换,一般频率是随着服装发布季节,一个季度一换。也有时间更短的,比如一星期,这种情况非常少,因为郑谐识人通常很准,他锁定的女人,容貌身材暂不提,性情不至于差得太离谱。
他找那么多“女性朋友”,都各司其职,有宴会女伴,这其中又分盛大宴席女伴与普通饭局女伴,有游玩女友,甚至还有专门用来应付长辈的女伴等等。当然不是带去见长辈,他长辈众多,七大姑八大姨,时时突袭来访,那应付长辈女友,便专门用来抵挡突如其来的相亲安排。
郑谐的这些女朋友,韦之弦都一一记录在案,比如:刘海琴小姐喜欢浅蓝色、G**CI和粤菜;孙晓琳小姐会日、德两国语言,食素主义者及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郑谐自己从来记不住,总要韦之弦尽职地提醒:郑总,今天陪您出席李总夫人生日宴的是楚小姐,她不吃海鲜,最怕别人说她胖。
当然,礼物啊鲜花啊甚至大多数的邀约啊,都是她在一手包揽。至于约会之后他老板还做了什么,那就超出她的管理与监控权限了,恕她无可奉告。
她很奇怪,郑谐明明有好到了家的记忆力,员工名册看过一遍后,能清楚地说出第0810号员工的姓名和年龄,偏偏记不住他认识的女性的习惯和爱好。哦,除了筱和和。
筱和和的大小事情,他总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虽然接到筱和和的电话和短信,他总是作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却又常常莫名其妙地,比如看着她刚为他的宴会女友备好的礼物说:这个更适合和和,换一套。或者第一次光顾一家饭店,签单准备离开时,突然对她说:让他们把刚才的那种点心装两份给和和送去。
她必须承认,好命有很多种,不光只有“衔玉而生”。筱和和也是令她连嫉妒都无力的其中一种。
郑谐一个人开车在路上慢慢地行驶着,雨仍然很大,搅得人心烦。和和在郊区便下了车,说要到苏荏苒家去看刚出生的小猫,苏妈妈答应要送她一只。
那一瞬间他很想拦住她,话涌到嘴边却只变成一句怪声怪气的挖苦:“你连自己都养不好,还养猫呢。”
和和朝他吐舌头:“大男人怕猫,丢脸啊丢脸。”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途中接了哥们儿的电话:“阿谐,新开的那家望乡阁品味甚好,服务员个个水灵得不得了。出来混一混吧。”
“没兴致,改天。”他草草地断了线,又拨电话给韦之弦:“帮我在第七街公社订个房间,只我一个人,不许有人打扰。下午把我的所有来电都转接到你的手机上。”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他试着拨了筱和和的电话,听到那边乱哄哄,和和说:“我跟荏苒在夜市吃烧烤。”
他放弃了与和和一起吃晚餐的打算,自己打电话叫了餐。
屋内花瓶里插着香气馥郁的白色玫瑰。郑谐不喜欢鲜花的味道。他将那束花全拨出来打算丢进垃圾筒,想想觉得不妥,放弃了那个念头,而是让服务生拿走了。
郑谐很佩服和和母女俩,本来她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林阿姨这些年来过得安静从容,从不提及当年事,仿佛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同样从容的还有筱和和,除了因为父亲忌日的缘故,和和从小就没有大张旗鼓地过生日,但除此之外,她的生活阳光而健康,从不曾觉得自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仿佛人一生下来就该没有父亲。
但是他却忘不掉,25年了,当日情景依旧历历在目,日久弥新。这件事仿佛他自己的潘多拉盒子,他的所有不为人知的弱点,譬如懦弱,胆怯,愤怒,怨恨,懊悔,自怜,都集于此,小心翼翼地藏着掩着,生怕被别人发现。而他的妈妈,也在那一次的事件之后便一直体弱多病,直到离开人世。
那日郑谐跟着妈妈一起在百货公司的儿童玩具专柜挑礼物,因为他在幼儿园刚得一朵小红花,受到妈妈奖励。
郑谐正抓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爱不释手,旁边一男子声音洪亮:把那个娃娃拿给我看看。男娃娃,不不,两个都要,我还不知道我孩子是男还是女。
郑谐抬头看,那男子身材高壮,浓眉毛,大眼睛,像电视中的大侠,偏偏两只腋下各夹了一个大号的毛绒娃娃,很不协调,他看着这男子嘻嘻地笑了。
那男子也看着他裂开嘴笑,朝他打个响指:“小鬼,别挑食,多吃点青菜,再过几天你就比这枪高了。”临走前还摸了他的头一把,郑谐躲闪不及,差点咬他一口。
后来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也不清楚,只听到一片惊叫声,间杂着有粗嘎的嗓门喊:“都趴下,不许动!”慌乱之中有巨响,不是他的玩具枪的声音,而像电视里的枪声,空气里有刺鼻的气味。
留在这一层的,包括服务员在内,都是妇女与儿童,有人尖声哭起来,很快更多的人开始哭。另一个声音喊:“再哭老子崩了你!”
郑谐不知被谁搂住按在地上,按住他的人自己抖得像筛子一样。而他只意识到一件事,妈妈刚才去付款,而现在按住他的人不是他的妈妈。
纵使他年纪幼小,也隐隐地明白,他不可以大叫,免得自己和妈妈都成为坏人的目标,而且,刚才那坏人的声音他听得非常清楚,这说明坏人离他非常的近。
他怕得厉害,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却赫然听到一声尖叫,正是他的妈妈。
他抬头看时,见一个坏人正揪住他妈妈的头发把她扯出来,因为她试着爬过人群找自己的孩子。
郑谐那聪明小脑袋里的所有念头都在本能的趋使下化为泡沫,他奋力挣脱了搂住他的人冲出来:“放开我妈妈!”
很久以后郑谐才真正地理解事情的起因,两个身上人命累累的流窜犯,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过程中,逃到了这座商厦的儿童专柜,试图挟持手无寸铁的妇孺作人质实现突围。在逃亡过程中他们甚至杀了一名警察,夺到一把手枪。
而当时,在几名武警们冲上楼来时,郑谐便成为歹徒手里的第一人质,被他们掐住脖子,用冰冷的枪指着头,与武装警察们远远地对峙。
小小的郑谐怕到了极点时,心中倒生出无所谓的念头,清楚地记得已逝的爷爷曾经说过,男孩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哭,又想像着自己如果死了,就会上明天的报纸,不知道疼他的大人们会多么难过。
他耳边嗡嗡嗡,只听到他们一直在讲话,他被掐得快喘不过气来,又瞥见妈妈已经倒在了地上,但并没有血,可能是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有人的惊呼中他的头被重重地撞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突然得到自由,被惯性狠狠地摔到地上。他爬起来,见有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清了救他的人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抓住了郑谐。
郑谐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扔了出去,喊了一声“接住这孩子!”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几个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想看清那位叔叔的模样,却被人紧紧地捂住了眼睛。
坏人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两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声音。他被人抱着上车,妈妈也被抬上车。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额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折回时趁乱混进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身上带血的白大褂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女)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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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在乎是种好惩罚
箴言说:记住该记住的,忘却该忘却的。
但我们常常这样:记住该忘却的,忘却该记住的。
岑世再打来电话,筱和和并没觉得意外,但还是一口拒了两回。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突然加了工作量,晚上也在赶任务。
后来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道总也躲不过一次,不如早早了断,于是周五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岑世当然能明白她的用意。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还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极了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没变多少,只是凭添几分成熟,倒显得他更加有味道。
筱和和边在心中衡量比较着他这些年的变化,边觉得自己实在是伟大得不得了,不但没有怨意,反而冷静平和地去发现他的闪光点,这是何等宽广的胸怀。
“和和,你比以前更漂亮了。”岑世先开口,眼中似乎含着欣赏,像多年未见的大哥哥一般温和可亲。
筱和和一时间倒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半天,也补了一句:“岑世,你比以前更帅了。”说罢干笑两声。
这么糟的开场,注定了整晚的气氛都很不精彩。筱和和从来都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越是觉得别扭越就越是神游太虚,她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透了服务员们的衣服式样,连菜谱都背下来大半,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几度发觉岑世的话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他缓缓地开口:“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岑世,省省你的‘对不起’,因为没必要,而且你以前就说过了。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
岑世心中挫败。他看向坐在对面的筱和和,她刚才似乎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一转眼又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他清楚记得她已经25岁,明明早已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依然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偏偏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给他点颜色瞧瞧。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甚至涌上一点温暖,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过他。她这样反而好,至少她没忘记他。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只怕他此刻会更加地挫败,而那样的女子,也不再是他认识的那个筱和和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看着镜中的自己。刚才吃完饭,岑世正要结帐,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然后就跑到这里来洗脸,洗了好几遍。因为满脸是水的时候,连她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有没有流眼泪了。
她又做了一回十分没气质的事情。在岑世面前,她从来就没气质过。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郑谐拥有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言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得虽然不错但也绝不惊艳,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虽然这样,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作公主,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作一个异类。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们,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地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她并不去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她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娇,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15岁那年,郑谐当年的女朋友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以为你还真的是天鹅了?你只不过运气好,踩着你父亲的尸体,你母亲的名誉,和郑谐的痛苦,来成就你自己的幸福。至于你本身,就是个废物。”
这样恶毒的话,她竟然都没有难过,只是很多天以后,她才隐隐地明白“母亲的名誉”是什么意思,很气愤,反而母亲淡然地说:“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管不了。我们能管住的,只有让自己不在意罢了。”
倒是郑谐,不知当时还有谁在场,向他转述了这段话,几天后他就跟那女子分手了,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以后在路上偶尔见到筱和和,都投以淬毒的目光。
和和自己是没有敌人的,她很喜欢“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忍和退都不是为了气度,只是为了不会招惹更大更多的麻烦。所以,她的敌人,也多半是因为郑谐而树来的。
筱和和不在乎自己只是小影子和附属品,并不等于她真的不想做自己。高考时,她意外地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终于任性了一回,执着地自己选了一个离家极远的大学。在这里,她终于做回了自己,别人喜欢她,或者讨厌她,都因为她是筱和和,而不是因为她是谁的谁谁谁。
然后她便认识了岑世。她以为自己也终于在小言一般的爱情世界中当了一回真正的女主角,却不想原来根本就是一场闹剧,她的形象和地位,比过去18年里,来得更加地难堪与尴尬。
和和在盥洗室里停留了很久,岑世并没再骚扰她,想来已经走掉。她看到自己的眼眶微红,从包里找出眼药水滴上几滴。她平时不常跑外,公司管制也松,都不用化妆的。但总有要出去见客户的时候,便在包里放了化妆品,于是她重重地涂了粉底和唇膏,连眼线都浓浓地描了一大圈。这样出去时,就不会有人看她了。
和和才绕过迷宫一样的回廊进了正厅准备离开,便见到了熟悉的背影。那背影平日里太司空见惯以至于她有时候会装没看见绕道走,但此刻在她情绪很脆弱的时候见到他,突然就有了那种异国他乡乍见亲人般的亲切与激动。
筱和和脑海中闪现着这种恶心巴叽的煸情字眼和画面时,自己先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郑谐与一个美女分坐在一张双人桌的两端。从和和的角度望去,那美女生得端正秀丽,衣饰高贵,妆容精致,切牛排时微翘着兰花指,动作优雅迷人,说话时轻启朱唇,笑靥如花,虽然她听不到,想来也是吐气如兰。这女子招招式式都如无可挑剔的标准样版,完全可以去直接参选亚洲小姐,每个单项去掉两个最高分,再去两个最低分,剩下的仍然还是满分。
靠,郑谐为什么总能找来这等极品的美女,而她的同事老是抱怨,在街头苦候八小时,就愣是找不到半个比中等美女再高等一点点的美女。
筱和和坐在离他们几米远的休闲角落里落下,抽一本杂志,一边看一边暗暗地观察了一会儿。偷窥的刺激与罪恶感稍稍抵消了她之前的失落,她觉得心情好多了,她一直很好奇郑谐和其他女人私下里相处究竟是什么样子。
结果她发现,郑谐虽然坐得挺直,甚至很绅士地替女士偶尔服务,从女子那动人的表情也能看得出,郑谐的面容此刻必定是温柔有礼的。可是她知道郑谐不耐烦,因为他会不时地将一只手拿下来暗暗地用手指敲着椅把,并且常常地抬头望天。
郑谐的小动作一向非常隐藏,很难被人发现,可是却骗不了她。他那分明是不耐烦透了的表现,想来对面女子礼仪课培训教材一般的完美表现,已经让他的耐性撑到极点了,偏偏他装贵公子装惯了,怎么也做不来没气质的事,只好忍啊忍啊忍。
筱和和快要暗笑出内伤,心情更是大好。不料美女恰恰望向她这边,似乎察觉到自己被人暗暗注视,直直地瞪向和和,给她一个白眼,那眼神冰冷中泛着淬毒的光,竟生生地令她又回想起郑谐的某任女友来。
和和迅速观察郑谐,噢,怪不得,原来郑谐正弯腰为女士捡东西呢。等郑谐直起身来,那绝色女子已经恢复了巧笑嫣然的动人神情。
筱和和这一晚上情绪波动过大,其直接后果便是她突然就很想出格一回,于是玩心大起,她决定看在相识了一辈子的情谊上,这回不用郑谐开口求她,她就主动地义务地替他将这个不合格的女人清出现场。
筱和和用杂志挡着脸,掏出小镜子草草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妆容,还不赖,又使劲地睁大了眼睛,这样一会儿眼中就会攒出一点盈盈泪滴。
然后她快步走到他们那一桌旁,一只手颤颤地指着郑谐对面的美女,用一副凄怨的表情与腔调对着郑谐:“阿谐,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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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整人与被整,是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郑谐正困得几乎睁不开眼。
公司与美国的业务出了些问题,事情棘手又比较急,前一夜他和几个主管熬到下半夜三点终于搞定,放其他人半天假回去休息,他自己在公司里凑合着睡了几小时,起来后又继续应付同是八国联军后代的日本人,下午还有市里的领导过来视察,把他搞得疲惫不堪。
总算熬到事情都结束,他正打算回家睡个好觉,他那远在几千里之外亲爱的表姐竟下达了临时任务,说已经空投了一位极品美女到他面前来,要他立即收拾妥当去相亲。那女子不是本地人,恰好在这边旅游,明天就要离开了,表姐知道后,便忙不迭地牵线搭桥。
郑谐的双亲两边都只他一个男孩子,自然成了全家的宝贝。大家只见他三十岁了从未有一个交往过三个月以上的正式女友,只埋怨这地球男女人口比例不是1:2,令他们家的大宝贝找不到合意的女人,恨不得把全天下经他们鉴定还勉强配得上郑谐的女人都送给他看,兴许就瞎猫撞了死老鼠,让他看上眼了。
郑谐既没有拖延见面机会的借口,也没有抗拒他表姐的勇气,郁闷得想撞豆腐,但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地拨通了那位小姐的电话,约好了见面地点,否则只怕他那可怕的表姐会做出更多令他防不胜防的怪事来。
可面前这女子未免太无趣了点,整晚上只见她如正在参加结业测试的礼仪小姐一般在作毕业形象展示,仪态表情倒是挺标准,但实在缺乏灵气,一直讲一些无聊的故事,问一些幼稚的问题,从头到脚都无甚惊喜,令他更加晕晕欲睡。
偶尔也有点乐子。那女子前一分钟还谈着自己多么热爱慈善事业,一脸神圣庄严恨不能立即去埃塞俄比亚帮助那里的穷苦人民,后一分钟看着他们不远处一桌民工们直皱眉:“天啦,怎么可以让他们也来这里?”
“付钱的客人,饭店都欢迎的。”郑谐垂下眼睛,免得露出情绪。
“这饭店定位也太模糊了嘛。”与他门当户对的这位小姐用比040姐姐更令人酥麻的声音娇嗔地说。
郑谐又向令他对面的高贵客人不快的那一桌看了一眼,穿得也算干净整齐,只是脸黝黑了点,嗓门大了点而已。他对面的小姐大约是从他们的谈话内容推断出职业的。
他只好很诚恳地说:“都是我的错,只想着以您的品味一定喜欢这里的别样特色,都忘记这边不是会员制了。”
“人家没有别的意思啦,人家真的真的很喜欢这里。”
郑谐被那副腔调和字眼寒了半秒钟。
他得抽空跟表姐说说,她输送过来的女人真的是越来越没思想没灵魂了。
郑谐借着弯腰给女士捡餐巾的机会,趁机打了两个呵欠,起身时发现那女子本来僵着的面孔突然朝他迸射出灿烂阳光。
睡眠不足难免反应迟顿,他边喝水边诧异着这是何等状况,面前却突然闪出一个似乎很熟悉的影子,还冲着他说话:“阿谐,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若非他从小训练有素,他可真要惊得把水喷出来。
他虽然结识过很多的女性朋友,但他不认为哪一个会那么感觉良好到认为自己有资格冲出来质问他。
再定睛一看,竟是筱和和,化一个怪模怪样的妆,声音也有点和平时不一样,怪不得他没有马上反应过来。
这完全在状况之外,郑谐一时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索性冷眼旁观,一言不发,以不变应万变。
筱和和那副外强中干的样子看在他眼里,本来就像是一口气被吹起来看气球,没得到她意料中的回应,肯定很快就要泄气。
果然,场面才僵了几秒钟,她便暗暗地收了正装作发抖的手,睁得老大装震惊的眼睛也渐渐回复原来的尺寸,估计打算偃旗息鼓悄悄退场。
却不想那位小姐比和和还没定力,脸色变了几变,看看郑谐,又看看和和,见郑谐没有要坦护和和的意思,便有了底气,冷下了脸:“你又是谁?这样打扰别人,懂不懂礼貌?”
郑谐发现这位小姐冷着脸的时候,反而比她之前有味道一些。
筱和和呆了一呆,很显然这这个笨蛋根本就没把全套的剧本想好就跳出来捣乱。但她反应倒是快,立即把问题丢给他,转头又朝向他:“郑谐,你说我是谁?”
若不是顾及形象,郑谐很想直接把筱和和揪起来丢到外面去。他留心一下四周,好在他们声音都很轻,最近的那一桌又是大嗓门,全全盖得住他们这一桌的对话。
他忍了忍,压低了声音还算客气地对和和说:“你又胡搅蛮缠什么?快回家去!”
和和撇了撇嘴,看起是不打算继续闹下去了,又不甘心这么灰溜溜地收场,蹭到他身边摊开手,带点撒娇意味:“给我打车回家的钱。”
郑谐翻开钱包,抽了一叠百元钞票塞进她手里:“路上小心,回家后给我电话。”
筱和和摸摸鼻子准备乖乖离开,而他对面的女士纵然努力地克制着,那张脸也是青一阵白一阵,看向筱和和的目光很是凌厉又不屑。郑谐正琢磨着要不要出于礼貌解释一句时,和和那个今天不知被什么附了身的丫头却突然朝他妩媚一笑:“阿谐,我给你换了新的床单和被子。你什么时候回家看看?”
他还没来得及为筱和和那令人抽搐的表情吐血,他的相亲女伴已经噌地站了起来,无比幽怨悲愤地瞪了这厢一对狗男女一眼,拿了包就要走人。郑谐无奈也站起来,“她是……”我妹妹这几个字还没说出口,这位气质了一晚上的淑女已经快步走开,经过和和身边时,分明故意地撞了她一下,又踩了她一脚。想去拦住那位女士的郑谐,正好接得住因重心不稳直扑进他怀里的筱和和。
那女子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头,或许仍是指望郑谐会追她,但她见到的恰是筱和和紧紧地抱着郑谐的腰回头朝她挤眉弄眼摆一个V字手势的得意表情,更是气得全身发抖,指着他们俩,半天也没说出话来,狠狠跺了一下脚,扭身跑掉了。
郑谐要扯开筱和和,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腰,把头枕到他肩上,在他耳边悄悄说:“你如果追上去,她一定会以为你看上她了,从此可就死缠着你不放啦。”又丝丝地抽着气,“这女人下手真狠,你若跟她交往,铁定要遭遇家庭暴力,我的脚都快被她踩残了。”
直到郑谐结完帐,筱和和还是借口受伤的脚不能走路,保持着树熊的姿势,拉拉扯扯地半抱着郑谐的腰,被他拖着走出去,引了不少人的侧目。
她几分钟后便自知理亏。本以为只是胡闹一下让他们尴尬一会儿就好,反正一句话就解释清楚了,谁知道那个装腔作势的女人竟真的被她气走了。
她怕郑谐真的不理她,所以就死缠着他,他一向吃软不吃硬,通常只要她态度柔软地巴着他,他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所即使很丢人,她也抱紧了他的腰坚决不放手。
只是和和没有料到,今天竟然不是郑谐自己开的车。刚出了饭店门口,小王已经把车开了过来,见到他们那副样子一脸的吃惊:“筱小姐怎么了?”
“她肚子疼。”郑谐面无表情地说完,扭身摆脱了她,自己拉开车门就坐进去了。小王呆了一呆,立即绕到另一边,帮和和把车门打开。
郑谐一路没说话。筱和和打算借着脑子发热放肆一场的那股使坏劲一过,就开始心虚了。
反思了一下,郑谐最讨厌失体面的事,也最讨厌他认识的女人胡闹,虽然她也不能算“他认识的女人”,因为他只当她是小孩子,有时候还打她屁股,根本不把她当女人。不过总而言之,还是她心虚。
筱和和拉着郑谐的袖子扯来扯去小声地说:“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谁知道这女人这么不经刺激啊。你明明可以跟她解释清楚,谁让你自己不说。”就算心虚也不能老实地道歉,不然她自己太没面子了。
见郑谐还是没说话,和和又赖着皮说:“我一句谎也没说啊。我又没说我是你的小情儿不是?还有,我真的给你换了新的床单和枕套。你不是嫌原来的那个很久没换了吗?”
郑谐干脆闭眼休息。筱和和甚是无趣,挨到离郑谐远远的另一边角落里坐着,嘟嚷一句:“小气,没度量。你跟那女的,真是天造地设的金童玉女,再相配不过了。你给我她的电话和地址,我背根长刺的棍子去向她谢罪好不好。”
郑谐终于睁眼看了她一眼:“不用,没打算见她第二面。你今天怎么会一个人在那里?还有,你受什么刺激了?”
“什么事也没有,就是觉得无聊,提前过明年的愚人节玩玩。”筱和和含糊不清地说完这话,也沉默了下来。
郑谐转头看筱和和,她也闭着眼睛假寐,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如小蝴蝶一般。他很少见她化这么浓的妆,也很少见她穿连衣裙,而且这么正式,连短短的头发都梳成一个小小的髻,显得成熟了许多,只是那几个脑后的鱼形发夹令她的本度装成熟再次破了功。
那些彩色硬陶的鱼夹子是和和自己做的,因为钢丝十分硬,还逼着他帮忙,让他拿着钳子重温了一回手工课。而那件浅黄色的连衣裙是和和毕业那年要参加第一次面试时,他送她的礼物。
其实他就陪着和和逛了那一次商场,亲自替她买过这一件衣服。当年和和的首度面试很惨败,令她打击甚大。一个月后,和和又见到当时的主考官,鼓足勇气问自己失利的原因,结果很令和和吐血,只因为她身上那件几万元的衣服,令人家觉得,这女孩子是过来玩的吧。
于是那一回和和恨透了郑谐,觉得他就是故意要害她,不让她留在那个城市。她一向神经大条,郑谐挑中这件衣服时,她才没留心多少钱,而且郑谐很快就撕掉标价签了。后来这件衣服她也只挑她很讨厌的大场面才穿,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
他们中间放着和和的包,很大的一只,用很多乱七八糟的布拼起来的,是和和自己一针针缝起来的,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上好的和田,就被她这么糟蹋。
筱和和是个奇怪女子,有时候笨手笨手,什么都做不好,学了很多年做饭,也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而已,不会收拾房子,她那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但有时候又非常的手巧,给她一堆布,她用很短时间便能做出很多惟妙惟肖的布娃娃,甚至会自己做衣服。
和和的包总是非常大,鼓鼓囊囊。拜筱和和总是乱七八糟没条理,找什么东西都要翻箱倒柜所赐,他常常有幸欣赏到和和包里的风景,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形状的布袋子无数个,分别装着钥匙,硬币,手机,CD机,MP4,伞,纸巾,太阳镜,化妆品,喝水的杯子,御寒外套,甚至还有小型的布偶玩具,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明明乱得不成样子,竟然还分门别类地装着,从来不会弄错。
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非常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一看便知是地摊货,不会超过三十元,但被筱和和自己缝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天然矿石,这样倒算是无价品了。
换作别的女人这样打扮,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竟非常协调,也与她相得益彰。可见人的审美品味也会因为习惯慢慢被同化的。
郑谐收回一直打量和和的视线,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她嘴巴甚严,不想说的,拷问也拷不出。但他也不想就这么便宜了她,过了片刻,悠悠闲闲状似不经意地说了句:“筱和和,你今天气走的那女的,是我表姐找来的人。等她追究时,你负责去摆平吧。”
“谁?蔷薇表姐?”筱和和蓦地睁大眼睛,后背开始冒汗了。她开始相信,郑谐故意陪着她一起暖昧,不跟他那相亲对象说明事实真相,分明就是想借刀杀人,故意害她犯错误。
和和一紧张,郑谐的心情就开始变好,笑得很愉悦,“你别怕,我表姐一直挺喜欢你的,不会把你怎么样。”
他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车子开到筱和和的家,跟着筱和和上楼,指使她给他煮面条,泡牛奶,去他家帮他找出新的毛巾和牙刷并且消好毒,因为他被和和害得没吃饱,并且很失气质和风度,所以和和应该补偿。
筱和和咬牙切齿地一一照办,等把热腾腾的面弄得稍稍凉了一些终于可以吃时端到郑谐面前时,郑谐却已经在她的沙发上呼呼睡着了,领带都没解,眼底有些微的阴影,想来真的是累了。
和和往他身上丢了一条凉被,自己去洗澡。
她洗澡很磨叽,等出来时,郑谐已经不见了,面也被吃光,最算得上奇迹的是,水槽里没有碗,郑谐竟帮她洗了。
然后她很吐血地发现她自己制的可爱的陶土猫冰箱贴的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上面用极为清峻挺拔的字迹写着:明天早晨8:30我过来吃早饭。下面列着他的早餐菜谱:小米粥,油饼,鸡蛋……等等等等。
真是……靠!
(女)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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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聊而和谐的一双
只要是人都是有弱点的,无论他外表看起来多么完美。
周末的早晨,按惯例要睡到中午才起床的筱和和手忙脚乱地提着一堆早餐往楼上跑。
外面下着雨,她一边收伞,一边小心地保护着手里提的几包东西,肩膀和裤腿被淋湿了,但也顾不上。
她跟郑谐在一起时,腕上都要戴一块表,时时提醒她时间。刚才看了一眼,还差五分钟就八点半了。
真是奇怪。郑谐明明就从来没有跟她发过火,也很少给她脸色看,但她就是有点怕他。
或者也不能算怕,因为和和敢跟他斗嘴撒娇,敢当面骂他是坏蛋加笨蛋,愚人节耍花招整过他,甚至还敢像昨天那样捣乱他的正式约会,但是她却不敢违抗他的话,从小到大,郑谐让她做什么,她很少有勇气说“不”,也很少拒绝得了。
想到郑谐从来没跟她发过火这个问题时,她脑子里轻轻地跳过一个画面,但又很快地被自己强硬地压熄了。唉,大概也许可能,这种事还是发生过一回半回的,不过在她这二十五年的漫长人生里,九千多天,二十多万小时,一千多万分钟,那一点点小事,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她一向都是很大度和很看得开的人,只记恩,不记仇,也只记好事,不记坏事的。
和和气喘吁吁地往楼上跑,就算赶不及,至少也得让郑谐看到她在努力地弥补迟到的错误。她上班迟到都犯不着这么卖力。
扼腕啊,郑谐这么要求纪律至上效率优先的人,为什么不物尽其用地去部队呆着,而混在民间作奸商,真是暴殄天物。
和和住六楼,没有电梯,当初只因为贪恋那小小的斜屋顶的阁楼,现在她可知道低层或者小高层楼房的好处了。
房子登记在她名下,毕业还不满一年时就买了,令她一度觉得自己跑步迈入中产阶级了。
但其实也没花多少钱,当年与母亲住的房子的拆迁补偿金可以抵扣掉大半,母亲又帮她交了剩余房款的一半,建议她其余款项办贷款,这样可以让她体会一下生存压力,也可以改一改她乱花钱的坏习惯。
她一个人豪情满怀地去办手续时,开发商竟满脸堆笑地跟她讲,他们有几个内部优惠名额,因为他们老板和郑先生是朋友,所以给她一个名额,七折优惠。
和和大惊。这家开发商一向牛气得要命,优惠与促销少少,对销费者摆出一副“你爱买不买”的卖方市场姿态,买房时她早晨五点起床,排到中午十二点才挨到了楼号,现在竟这么热情地朝她挥橄榄枝?打倒特权阶级!
这下子,不只不用她掏钱,而且还富余了一小笔。后来她旁敲侧击从郑谐嘴里也没挖出什么内幕来,只好心安理得地享受了一回天上掉馅饼。
代价也是有的,后来郑谐也买了对门的房子,又长期闲置,于是她顺理成章地充当了他的管家,替他去交水费电费物业费网络费,请钟点工帮他定期打扫,他一个月至多只住两三天而她也要经常帮他晒被子换床单往食品柜里塞吃的,虽然花的都是他的钱。
和和常常感慨,郑谐明明有那么多聪明能干的秘书,又特别鄙视她的理家本领,为什么这么爱整她。有时候她为了气郑谐,就故意给他换上粉红心心的床单、梦幻的蕾丝桌布和凯蒂猫抱枕,他也不恼,只板着脸让她十分钟内给他清理干净。
和和三步并两步地小跑,终于到了家门口,定了定神,还没好好喘上一口气,背后的门卡一声开了,郑谐果然穿戴整齐地准时出来。低头看表,她昨晚特意校了时。八点半,标准的北京时间,一秒不差。
这若是在公司里,郑谐会是一位多么苛刻的老板啊。虽然韦之弦从来没有抱怨过,但和和想,韦秘书想必日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和和觉得韦秘书真是太忍辱负重了,竟然受得了郑谐这么多年。
筱和和边偷偷地打着呵欠,边一脸敬佩地欣赏郑谐斯文的吃相。
她吃饭特别快,因为她爱睡懒觉,早一分钟都不愿意起床,所以养成三分钟就可以搞定早餐的习惯。今天她为了不让郑谐念她不够淑女,已经尽量放慢速度了,无奈,无论长城还是金字塔,可不是一天就能建成的。
其实郑谐吃得并不慢,但他吃相向来从容,穿着短T恤和居家裤吃油饼稀饭,竟也如在顶级法国餐厅一般,而且看起来还相当地顺理成章般地自然。
筱和和又打了个哈欠,心里琢磨着,关于气质问题,虽然先天条件很重要,不过若是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塑造,应该收效也不赖。等她有了孩子,不妨就照着郑谐的成长模式来培养吧。她天马行空地想出好几种如何栽培气质型婴儿的方式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委实是无聊至极,而且似有充郑谐的家长占他便宜之嫌,于是心虚地看向郑谐,恰好他此刻也抬起眼来:“大清早就这么哈欠连连?你昨天几点睡的?”
“十二点。”看他一脸不信的样子,又改口:“一点?两点?”继续改:“可能是三点吧。”
郑谐动了动唇,最终没说话,斜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吃饭,那一瞥令和和自觉有愧,其教导功效比他直接开口训她更厉害许多,郑谐对付她越来越有省力气的办法了。
虽然和和不够淑女,但拜有气质的郑谐的调教,有很多规矩她也是很自觉遵守的,比如尽管此刻她十分不耐烦,想睡回笼觉,但仍是老老实实地托着下巴坐在郑谐对面等他吃完饭,脑子当然就不用那么规矩了,下午是跟荏苒一起逛街还是在家里睡觉呢,晚上那部每日上演天雷阵阵的电视剧终于在大结局了,她被最后一击后也可以功德圆满啦,还有她最近追的那篇文貌似要有个坏结局,她是不是该立即弃坑以求自保呢?对了,那有型的男猪角跟郑谐的外型气质都挺吻合的,每次追文时她都自觉地将那角色与郑谐对起号来,不过那男猪很黄很暴力很变态,她是不是太不厚道啦……
神游太虚的筱和和终于回神时,愕然发现面前的桌子已经很干净了,郑谐竟然在厨房帮她洗碗和整理厨柜。天啦,她捏自己的胳膊一把,疼,所以不是做梦。又瞅向窗外,雨还在下,但不是红的。和和迅速地弹起来凑到郑谐身边,堆出一脸虚伪的笑:“我来我来。这怎么好意思呢。”
假客套总是比没客套好吧,有气质的人都吃虚伪这一套。
“只是做个示范给你看,厨房要这样才像女孩子住的地方。筱和和,你这么邋遢,将来嫁得出去?”
“呃。”又挨训了。筱和和摸摸鼻子,灰溜溜地躲到离郑谐最远的地方,还没到目的地,就听到郑谐变了音的声音:“筱和和!这是什么鬼东西!”
能让郑谐变色的东西太少了。她心里一慌,迅速冲出去,只见她从荏苒家抱来的小幼猫正咬着郑谐的裤角荡秋千,而郑谐的脸都白了。
她怎么都忘了这件事了,早点跟郑谐说家里有猫,郑谐今天大概就不会来捣乱她睡懒觉了,扼腕啊扼腕。
和和小心地把只比她的手大一丁点的桔黄色小猫托到掌心,端到郑谐面前,郑谐向后退了一大步。
“不要怕嘛,小宝还不到两个月大,不会咬人的。是不是很漂亮?”和和献宝一般。
“小宝?”郑谐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呀,和和深感自己记性太差。郑谐咬牙的表情令她隐约地记起,郑谐以前似乎有个小名就叫“小宝”,不过也不知这名字犯了他的什么忌讳,总之后来他想方设法地将这有损他气质的小名儿成功地淹没于历史之中,于是据说大约从他七八岁以后,就没人再提他的这名字了。
这可怨不得筱和和记性不好,郑谐七八岁时,她才多小啊。但她还是很善解人意地跟郑谐商量:“要不,叫它小小宝?”
“就叫‘小宝’好了。”郑谐强装大度地说。“让它离我远点!”当猫小宝差点伸舌头舔一口郑谐的手时,他的嘴唇都有点白了。
郑谐回到几步之外自己的家。
本来他是想在和和那边呆上一上午的,因为和和的家乱归乱,但是很舒心,满眼都是明亮又柔和的色彩,满地都是柔软的坐垫和靠垫,随便伸手一捞,都能捞到有趣的东西,非常适合休闲。但既然突然窜出一只猫小宝,而和和又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决定还是撤离的好。
外面的雨还是很大。郑谐非常讨厌下雨天,一下雨他心情就不好,其恶劣程度与雨势成正比。
本来今天该回去拜见老爷子,所以他把所有的事务都推了,但老郑同志自己有事,郑谐的行程只好取消,于是有些百无聊赖。
郑谐自己都承认,他其实是个很无趣的人,虽然似乎样样精通,却没有一样是自己喜好的,做事又非常有计划性和条理性,一旦计划被打乱,就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他把地板拖了一遍。他记得和和说每周日有钟点工过来打扫,不过此时他无事可做。又到处转着看了一下,虽然和和自己把家弄得很邋遢,却把他这里打理得很干净整齐,其实他这边什么都没有,的确也没什么可以弄乱的。
然后他坐下来看电视。频道换来换去,除了奥运会,就是无聊的电视剧,实在没什么兴致。他锁定一个妇女购物频道看了二十分钟,觉得自己无聊到极点了,还不如到公司去看文件,但看了看窗外湿漉漉的一片天地,很快打消了念头,又开始换台。最后终于发现有个频道在播83版的《射雕英雄传》,他终于安定了下来。
郑谐看了很久的电视,看得很专注。后来门轻轻地响起来,三下,停很久,又三下,像鬼鬼祟祟的暗号,也像小猫的爪子在门上挠一般,除了筱和和,没有别人。
“你不是有钥匙?自己开吧。”郑谐提高了声音对着门外说,懒得动。
门果然开了,筱和和先把上半身侧进来,探头探脑。
郑谐喊住她:“等等,你的猫禁止入内。”
“没,它睡了。它才不稀罕你这个阴森森冷冰冰的家呢。”
筱和和趿拉着拖鞋踱进来,抱着一只玻璃瓶子,腋下夹着大本子。
“那你来干嘛?”
“天太热啊,你这里开着空调嘛。”
“筱和和,你进步不小啊,什么时候这么有节俭意识了。”
“现在整天都拉闸限电,工厂都没法正常开工了。这么严峻的用电形势,我却自己为了享受呼呼地吹着冷风,心里多过意不去呀。不过到你这里蹭冷气没关系,反正是你开的。”筱和和边解释着边大摇大摆地把自己丢进郑谐那软得像摇篮一样的皮质单人沙发里。她身材小小,几乎把自己埋进去。
“谐哥哥啊,你这个又昂贵又有品味的家,只有这几只沙发还比较有人情味。改天你若要把这房子送人,记得把这几只沙发留给我吧。”
“我为什么要把这房子送人?”
“万一你想打发你的哪位难缠的女朋友……”
正捏着遥控器的郑谐把电视音量一下子调到老大,瞬间盖住了筱和和的声音。
被突如其来的大声音吓到的筱和和立即捂住了耳朵,同时也闭了嘴。她记性真糟,竟又忘记了,这种天气郑谐总是很不可理喻,行为非常反常的。瞧,刚才帮她收拾厨房,现在又连玩笑都开不起。
她在心里腹诽了他一句,面上却朝他灿然地笑笑:“你要不要喝柚子茶?我自己做的。”
郑谐瞥了她一眼,没作声,但把电视音量又重新调小了。
筱和和讪讪地抱着瓶子自己吞了几大口,将拖鞋踢出老远,把双腿都卷到沙发上来,摊开自己的素描本子开始继续完成她的工作。
她才画了几笔,手在空中顿了顿,想了想,把本子轻轻放到一边,光着脚去分别捡回刚才踢出一两米远的两只鞋,很整齐地摆到沙发下面,又坐回刚才的姿势,重新拿起素描本和笔。
她用眼角的余光瞅了一眼郑谐。郑谐很专心地盯着电视屏幕,根本没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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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你该有个女朋友了
谈朋友这回事要讲个天时地利人和。
筱和和在郑谐的沙发上弓着身子曲着腿,用铅笔画一组形态各异的小猫。
她学的是美术专业,做的工作是平面设计,很对口。因为没太多的进取心,又遇上一个很有人情味的老板,所以并不辛苦,有很多的空闲时间,间或还可以赚点外快,比如现在。
郑谐的这组沙发真是舒服,非常符合人体力学,像大摇篮一样正好可以容纳她。她一边琢磨着等郑谐不在家时,是到这边来享受这个沙发好呢,还是偷着搬一只到自己家去比较好,一边斜瞄坐在旁边另一只沙发上的郑谐。
郑谐的姿态也不再像平时那样一本正经,懒懒地半躺着,枕着自己一只胳膊,一只脚蹬在沙发前的矮桌上,眼睛半阖着,似睡非睡,很颓的样子。
她灵机一动,悄悄地把身子转了三十度,翻开新的一页,迅速地把郑谐的那副颓废又有型的姿态勾勒下来,又在旁边照着那动作画了一只正在看电视的猫。她非常满意这个新造型。
她的任务是画一组十二只有气质的猫,刚才正灵感枯竭呢,倒是忘记眼前有一个现成的气质标本可以给她作参考。和和琢磨着,怎样能骗郑谐再换个动作给她临摹另一只小猫,却发现郑谐似乎朝她的本子瞥过来,她迅速合上速描簿,抬头向他假笑。
郑谐讨厌猫,若是看到她公然跑到他的地盘上来画猫已经会很恼了,如果再发现她还照着他的样子画成猫,那他铁定要找她的麻烦了。所以,绝不能让他看见。
关于郑谐怕猫,这是个不多人知道的秘密,大家顶多知道他不喜欢猫而已,见到猫立即避到三米之外。再多心些的,会猜他大概对猫过敏。
毕竟,郑谐一直是“勇敢”的代名词。他上高中时有一回被困在失火的教室里,在众目睽睽下沿着窗户从四楼爬到二楼后轻轻巧巧地从四米高的地方跳了下来。就在去年他们一堆人去探险爬山,遇上像两根手指一样粗的蛇,郑谐面不改色地在女子们的尖叫声里一把捏住蛇的七寸把它扔下山崖。
所以,谁能相信,他竟然怕猫,而且连不足两个月的小猫咪都怕呢?简直要笑死人了。
郑谐早就察觉到筱和和在鬼头鬼脑地研究他,又遮了她的画不让他看,一脸心虚状,想来是没干好事。
和和只穿了宽肩带的麻质印花小背心和牛仔短裤,曲着一只腿缩在沙发里。他一直觉得和和虽然瘦,但是并不算矮,如今才发觉,她长得真是十分的小,小鼻子小嘴,细胳膊细腿,手和脚也比正常女子小一个尺码,而且腿和脚都非常的白,白到几乎刺眼,大约因为她夏日都只穿牛仔长裤和运动鞋,没机会见到阳光。此刻她正把身子七扭八歪地折在沙发里,甚不端庄,另一只脚搭在沙发扶手上晃呀晃,晃得他犯晕。
郑谐扭头看了她的脚一秒钟,没说话,又收回眼。和和立即极配合地把脚收回去拢成淑女状,撇撇嘴:“这里又没别人。”
郑谐还没发话,和和又先发制人:“又是这部老掉牙的戏,你都看一百遍了。”过一会儿又自言自语:“其实张大胡子那一部,比这个时尚多了。这一部看着多土气。”
“小孩子懂什么?”
“只有老人家们才抱着老东西不放。” 见郑谐不理她,觉得甚无趣,放了画本探身推他:“看奥运会吧,你怎么这么跟时代脱节啊。”
“我向来只要结果,过程不看也罢。”郑谐向侧斜了斜,成功将自己退到和和的魔爪之外。
“错。师太说了,姿态不好看,赢了也是输。所以过程比结果重要多了。”
“师太?灭绝老人家说过这话?”
筱和和无语。
“你要知道,这话本身就带一股酸意,因为不服气别人赢了,只好给自己的输找点漂亮借口,也就骗骗你这种没涉世的小孩子。”
和和张了张嘴,又闭上,再张开,终于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声:“代沟啊。”
然后和和继续作画,郑谐继续看他第一百零一遍的射雕英雄,只是在电视角落里开了一个奥运直播的小小画面,方便和和随时掌握比赛情况。
电视上,穆念慈正被杨康花言巧语地哄着,郑谐低声说:“傻妞。”
和和插嘴:“穆念慈才不傻呢,人生在世,难得找到一个爱自己的人,杨康虽然不是好人,但对她是真心的。”
郑谐顿了一下:“你这什么审美观啊。”
“你的审美才成问题。你喜欢的大英雄郭靖,又笨又呆,愚忠愚孝,他爱妻子和女儿又怎样,当初为了守约差点抛弃了黄蓉,幸亏他运气好,后来又为了信义要砍郭芙的胳膊。黄蓉多有灵性的女子,嫁了他之后就变得面目可憎了,而且生了郭芙这么没天分的孩子,真是人间悲剧。他只顾做他自己行侠仗义的大英雄,家人都变成他的牺牲品。”筱和和难得遇上辩论机会,一鼓作气。
郑谐很久都默不作声,和和突然意识到,她似乎犯了郑谐的忌讳,但说出的话又无法收回,只好嚅嚅地补充:“呃,说着玩而已。其实杨康是混蛋,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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