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恶心是怎么回事不是因为本身有乙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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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乙型病毒性肝炎?  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型肝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通过血液与体液传播,具有慢性携带状态的传染病,临床表现多样化,包括急性、慢性、淤胆型和重症型肝炎,容易发展为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少数病例可转变为原发性肝细胞癌。本病在我国广泛流行,人群感染率达60%,HBsAg阳性率约为10-15%。是当前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的传染病。
乙肝的传播途径  1.血源性传播:接受被乙肝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制品。 2.母婴传播:乙肝病毒能通过胎盘传播(宫内传播),或在孕妇分娩时从产道传播(围产期传播)。 3.医源性传播: 如医疗器械被乙肝病毒污染而未经消毒或处理不当可造成传播。 4.性接触传播: 性乱交、同性恋性接触及夫妻之间性生活未采取防护措施。 5.密切接触传播:乙肝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都可能含有乙肝病毒,可污染器具、物品而具有传染性。
乙肝二对半检查  乙型肝炎病毒免疫学标记一共3对,即表面抗原(HBsAg)和表面抗体(抗HBs或HBsAb)、e抗原(HBeAg)和e抗体(抗HBe或HBeAb)、核心抗原(HBcAg)和核心抗体(抗HBc或HBcAb)。由于核心抗原在血中不易测到,目前试剂盒也不过关,所以还剩二对半抗原抗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乙肝"二对半"检查,或称"乙肝五项"检查。乙肝五项临床意义如下:  1.乙肝表面抗原:是乙肝病毒的外壳蛋白,本身不具有传染性,但它的出现常伴随乙肝病毒的存在,所以它是已感染乙肝病毒的标志。在感染乙肝病毒2个月~6个月、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前2周~8周时,可在血清中测到阳性结果。它的出现表明是急性乙肝、慢性乙肝患者或病原携带者,急性乙肝患者大部分可在病程早期转阴,慢性乙肝患者或病毒携带者表面抗原可持续阳性。   2.乙肝表面抗体:是对乙肝病毒免疫和保护性抗体。它的阳性表明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但已经排除病毒,或者接种过乙肝疫苗,产生了保护性抗体。血清中乙肝表面抗体滴度越高,保护力越强。但也有少数人乙肝表面抗体阳性而又发生了乙型肝炎,可能为不同亚型感染或是乙肝病毒发生了变异。   3.e抗原:急性或慢性乙肝患者体内可查出e抗原,它的阳性说明乙肝病毒在体内复制活跃,传染性强。   4.e抗体:它的阳性表明患者的传染性降低,病毒复制降低或缓解。也有个别人e抗体阳性,病情迁延不愈,多为感染了变异的乙肝病毒所致。  5.核心抗体:它的滴度高,表明乙肝病毒正在复制,有传染性,可持续存在数年至数十年。低滴度的核心抗体表明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
如何看化验单(乙肝三系检查、肝功能检查)  (一)乙肝三系检查(代表体内病毒情况) 1.HBsAg(表面抗原) 2.HBsAb(表面抗体) 3.HBeAg(E抗原) 4.HBeAb(E抗体) 5.HBcAB(核心抗体) A 1、3、5项阳性说明感染的是大三阳,病毒复制快,有传染性。 B 1、4、5阳性说明感染的是小三阳,病毒复制相对较慢,传染性相对较小。 C 单独2项阳性说明原来感染过乙肝,或者注射过乙肝疫苗。 D 1、5或者4、5阳性说明正在感染其间,或者正在康复之中。具体分析看病情而定。 E 1、3阳性说明正在感染之中,应该及时治疗。   (二)肝功能检查(代表肝脏本身的变化) 项目 单位 参考范围 总蛋白: G/L 60-83 白蛋白 G/L 35-53 球蛋白: G/L 25-33 谷丙转氨酶 U/L 0-40 谷草转氨酶 U/L 0-50 总胆红素 umo/l 0-20 直接胆红素 umo/l 0.0-6.0 肝功各项化验指标的临床意义: 通常医院所做的肝功能化验指标包括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ALP),γ-谷酰转肽酶(GGT),白蛋白/球蛋白(A/G),总胆红素(T-Bil),直接胆红素(D-Bil)。 ALT与AST主要分布在肝脏的肝细胞内,如果肝细胞坏死, ALT和AST就会升高,但这两种酶在肝细胞内的分布是不同的,ALT分布在肝细胞浆,AST分布在肝细胞浆和线粒体中。急性肝炎和轻症的慢性肝炎, 主要表现为ALT的升高,因此,AST/ALT&1;慢性肝炎的后期,肝硬化和肝癌患者,肝细胞的破坏程度是严重的,线粒体也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因此,AST升高明显, AST/ALT&1甚至&2。 ALP和GGT在淤胆型肝炎和肝外梗阻时明显升高, 酒精性肝炎患者的GGT明显升高。白蛋白是在肝脏制造的, 当肝功能受损时, 白蛋白产生减少, 球蛋白是机体免疫器官制造的, 当体内存在"敌人"时, 球蛋白产生增加, 因而慢性肝炎病人由于肝功能减退,白蛋白产生减少,又由于体内存在肝炎病毒这个"敌人",球蛋白产生增加, 而造成A/G比值倒置。 肝细胞受损时, 胆红素的代谢及泄均发生障碍, 因此T-Bil和D -Bil均升高。
何谓"大三阳",何谓"小三阳"   肝功化验1、3、5阳性,属于"大三阳",即表面抗原(HBsAg)、e抗原(HBeAg)和核心抗体(HBcAb)同时出现阳性。这些患者由于HBeAg(+),因此提示乙型肝炎病毒在体内复制(繁殖)活跃,且传染性较强。这些患者还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肝功正常的患者,说明这些患者虽然病毒在体内较活跃,但并没有引起严重的肝损害。这些患者可以正常工作和学习。又因其病毒复制活跃,还应经常检查肝功能,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治疗,同时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免疫治疗和抗病毒治疗。另一种是肝功异常的患者,这些患者不但传染性强,而且已有了较明显的肝脏损害。对这样的患者首先要积极治疗肝功能异常,可在保肝功物的基础上加用免疫调节治疗,而且要注意休息。如果没有很好的治疗,患者则容易发展为肝硬化。其次,在肝功能稳定的情况下,由医生决定是否应用抗病毒药物。还有,由于其传染性强,密切接触的亲属、配偶、子女也应注射乙肝疫苗。 肝功化验1、4、5阳性,属于"小三阳",即表面抗原(HBsAg)、e抗体(HBeAb)和核心抗体(HBcAb)同时出现阳性。相对于大三阳患者来说,小三阳患者体内的病毒复制已经由活跃转为静止,血中的带病毒量也明显减少,传染性相对降低,病情开始好转。对于"小三阳"患者还应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肝功能长期正常(每3个月复查肝功一次,持续2~3年),称之为"稳定的小三阳",这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或急性乙肝患者较好的转归,可看成是一个健康者,一般不会发展为慢性乙肝病人,也不具有传染性。第二种情况是肝功检查经常异常,时好时坏,称之为"不稳定的小三阳";这主要是由于乙肝病毒发生变异所致,当肝功能异常时要按肝炎进行治疗,也具有较强的传染性。
乙型肝炎的发病机理  乙型肝炎的发病机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迄今尚未完全阐明。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结果表明, 乙型肝炎病人的肝脏受损,并不是乙型肝炎病毒在肝细胞内繁殖的直接结果, 而是机体的免疫反应造成的。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人体后,可激发机体产生对乙型肝炎病毒的各种细胞免疫反应和体液免疫反应,并激发自身免疫反应引起免疫调节功能紊乱。机体的这些免疫反应, 可清除已感染病毒的肝细胞, 又可引起肝细胞的损伤, 造成不同类型的病理变化及临床转归。 幼儿时感染HBV,常常因免疫功能不健全,而缺乏上述的免疫反应,造成乙型肝炎病毒携带状态或慢性肝炎。成年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多数患者病毒是可以通过上述免疫反应,引起急性肝炎的症状,同时清除肝炎病毒的。
什么是"澳抗"   "澳抗"的全称是澳大利亚抗原,它是乙型肝炎(简称乙肝)病毒免疫指标之一,亦叫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由于首先在澳大利亚发现,故称之为"澳抗"。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应注意的问题   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一般不必治疗,但必须注意下列几点: (1)定期(3-6月)复查,包括肝功能、B超、AFP(甲胎蛋白)及白细胞、血小板。一旦发现异常,就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治疗。虽然肝功能检查正常,但肝、脾肿大或白细胞、血小板减少也应引起重视。进行必要的治疗; (2)忌酒; (3)生活规律,勿过累; (4)注意个人卫生和月经卫生,防止唾液、血液污染周围环境,感染他人,所用食具、刮刀修面用具、牙刷、盥洗用品应与别人分开; (5)如HBeAg阳性或HBVDNA阳性,则不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食具和婴幼儿工作。 要知道无症状HBsAg携带者中有一部分人的肝脏可能有炎症,实际上为慢性肝炎;也有一部分携带者在某一时期可能会发病,母婴传染的携带者常常在青春期前后发病。一般认为30岁以上携带者发病的可能性明显减少。
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有哪些限制  由于人们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认识不够全面,以至一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中的青年在升学、就业、结婚甚至出国等都发生了各式各样的问题。其实有些问题并非那么严重。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0%,他们中不乏有科学家、名演员和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除了某些学业,如幼儿师范、护士、饮食服务行业等外,对升学、就业,甚至出国不应有太多的限制。这是因为乙肝的传染主要通过血液,偶尔通过唾液、精液传染,日常生活中一般接触是不太可能传染给别的人。至于结婚,只要对方抗HBs阳性,或HBsAg阳性,就不存在相互传染的问题。如果对方乙肝标志全部阴性,建议注射乙肝疫苗后再结婚。
"小三阳"患者为什么有的转氨酶正常,有的不正常   小三阳患者是指HBsAg(+), 抗HBc(+)和抗HBe(+)的患者。一般认为病毒复制不活跃, 传染性也不强。但乙型肝炎的肝损害,不取决于病毒是否活跃,而取决于患者本身的免疫系统如何对待乙型肝炎病毒。如果与病毒"和平共处", 就不会引起肝损伤, 肝功能就正常, 如果与病毒"作战", 就会在"作战"的同时,破坏肝细胞, 引起肝功能异常。如果在"作战"时,有效地清除了病毒,就会痊愈。而在"作战"时,只破坏肝细胞,而对病毒的"杀伤"不利,就发展成为慢性肝炎,造成长期的肝功能异常。
e抗体阳性是不是一定好   e抗原阳性转变为e抗体阳性,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随着e抗原转阴,HBVDNA也转为阴性,继而肝功能也正常,一般认为这是一种预后良好,传染性没有的表现;另一种情况是e抗原转阴,e抗体转阳,但HBVDNA仍阳性,或者血中HBVDNA阴性但肝组织中的HBVDNA仍阳性,虽然病毒复制降低,但仍在复制,仍有传染性,肝脏仍在受损,病情仍在发展。因此,e抗体转阳并非都是好事。此外,还有一种变异的乙肝病毒,始终不出现e抗原阳性,但HBVDNA 持续阳性,说明病毒从未减少过,这种类型的乙型肝炎对人的危害更大。
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时应注意的问题   乙型肝炎的传染性较弱, 一般接触不易被感染。因此乙型肝炎患者只要身体状况允许,是可以正常入学并参加工作的。但在选择职业时,要注意不宜从事餐饮,保育员等工作,其他职业均可参加。学校和单位也不应因为HBsAg(+)而拒绝接受这些人员入学或工作。
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与慢性乙型肝炎如何区别   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与慢性肝炎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没有或很少引起肝细胞的损伤,后者引起肝细胞的损伤并表现出肝功能异常及相应的临床症状。
亲吻和性交是否能传播乙型肝炎病毒   由于亲吻和性交都接触了病人的体液,因此是可以传播乙型肝炎病毒的。目前婚前检查要求检查HBsAg, 如一方HBsAg(+), 另一方则应进行乙型肝炎的预防接种。
怎样预防乙型肝炎发展成为肝硬化   乙型肝炎发展成为肝硬化的原因是,肝细胞不断的坏死。肝细胞坏死后,正常的肝组织发生"塌陷",机体的再生功能就会再生出一些纤维,来充填"塌陷"的部位。这是机体对坏死的组织的一种正常代偿功能,代表坏死部位的愈合,是好事。但是,如果肝细胞不断地坏死,肝脏内不断地再生纤维,这些纤维取代了大部分的肝组织,而它们又没有正常肝细胞的功能,肝脏变得又硬又小,这就形成了肝硬化。因此, 预防乙型肝炎患者发展为肝硬化的关键在于阻断肝细胞的坏死。这就是说要保证肝功能的正常。肝功能异常就是肝细胞坏死的标志。因此,乙型肝炎患者一定要定期检查肝功能,一旦肝功能异常就要及时治疗。另外,中药中的一些活血化瘀药(丹参等)滋补药(冬虫夏草、鳖甲等)均有软化肝脏,减少肝内纤维生成的作用。
乙肝病人能结婚生育吗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携带乙肝病毒的正常人。由于乙肝病毒是一种非致肝细胞病变的病毒,其本身并不直接引起肝细胞破坏,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又称为健康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论男女,乙肝病毒携带者完全可以结婚,女性也可以正常妊娠和生育。但考虑到这些无任何肝炎症状的人尽管其本人是正常的,但仍具有一定的传染性,比如性 接触、密切生活接触、母婴传播等,所以应注意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 阴性一方可注射乙肝疫苗,待体内产生足够的保护性抗体后再结婚。为防范母婴传播,在婴儿出生后应立即注射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和乙肝疫苗。这也是目前通用的预防措施。有研究认为,母亲为“大三阳”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6小时内注射1支HBIG(效价应&#IU/ml),生后1个月时再注射1支HBIG, 出生后2、3、6个月时连续3次接种乙肝疫苗,每次用10μg的剂量。对母亲为“小三阳”或仅HBsAg阳性的新生儿,生后即刻注射1支HBIG,其后接种3次疫苗即可,保护率可达90%以上。这种做法不仅可预防来自母亲的感染,还可阻断其他来源的水平传播。
&&& HBV感染者包括大三阳或小三阳的携带者,慢性乙型肝炎甚至乙型肝炎引起的肝硬化患者,应该说都可以结婚,但这是以正确的爱情观为基础的,如果二人拥有真正的爱情,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二者的结合呢?需注意的是不要传染给配偶,传播途径主要是性生活,特别是男性感染者更容易通过性途径传染给女性,所以必须采取预防性措施。准夫妻们如果婚前检查发现一方是HBV感染者,另一方注射过乙肝疫苗且产生了抗体,一般不必担心会被感染,可以正常结婚。如果另一方乙肝指标检查全阴,就应该去注射乙肝疫苗。等完成0、1、6个月全程免疫后一个月,产生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抗—HBS)后再结婚。  HBV感染者婚后怀孕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1、HBV对孕妇的影响。2、HBV对胎儿或新生儿的影响。怀孕加重肝脏负担,有可能引起肝炎或导致原有肝炎病情恶化,主要是因为:1、部分孕妇怀孕早期有妊娠反应影响进食,导致营养不良,身体防御能力下降。同时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缺乏,使肝脏更易受损害。2、怀孕期间基础代谢率增加,各器官负担都比平时加重,肝脏是物质代谢中心,负担更大。3、怀孕时雌激素水平增加,妨碍肝脏对脂肪的转运及胆汁的排泄,使肝病加重。4、少数孕妇妊娠后期发生妊娠高血压,可引起肝实质损害。如果孕妇原有肝炎,则容易引起肝坏死,肝衰竭。鉴于以上原因,很显然乙肝有肝硬化者不易怀孕;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应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在医生的指导下决定怀孕。HBV携带者(大三阳或小三阳)可以怀孕,但应监测孕妇肝功能及胎儿发育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治疗,必要时终止妊娠。  HBV感染的父亲一般不会把HBV传染给胎儿,但也有人从乙肝病人的精液中监测到HBV-DNA,且发现精子中有整合的HBV-DNA序列,此种受精卵先存有HBV-DNA,以后进入胎儿体内。HBV感染的孕妇可以通过四种途径传染给子女:1、经胎盘传播。HBV不易通过胎盘屏障传染给胎儿,但在胎盘有损伤、炎症,缺氧等情况下,通透性增加或屏障破坏,HBV也会漏入胎儿血中,引起胎儿感染。2、围产期传播,新生儿粘膜皮肤受损,接触母血、羊水及阴道分泌物而传播,这是主要传播途径,大部分新生儿由此途径感染。3、哺乳传播,有人从初乳中检到HBV的Dane颗粒,证明乳汁可为传染源,但如果婴儿消化道粘膜无破损,一般不会引起感染。4、产后密切接触,具体途径不清楚,但部分婴儿也由此传染。  预防HBV母婴传播的主要方法是联合应用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阻断率可达70%—90%。乙肝免疫球蛋白应在胎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最好在6—12小时内,超过48小时则无效,4周后再注射一次,增强保护。也有专家主张妊娠28周后每2周注射一次,但最近研究表明这种方法没有必要。注射免疫球蛋白的同时,24小时内在不同部位注射乙肝疫苗,1个月、6个月、18个月后在各注射一次,共4次。有专家认为同时注射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会扰乱免疫程序,但只是理论推测,没有科学依据。婴儿注射免疫球蛋白及乙肝疫苗后可以正常哺乳,没必要人工喂养。
父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对胎儿及子女的影响   父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对胎儿及子女的影响有两种。一种是造成乙型肝炎病毒的传播。除母婴传播外,父亲也有垂直传播的可能,但几率远比母婴传播小。其传播途径主要是产后密切接触传播。另一种是把乙肝病毒的易感基因遗传给下一代,使其子女容易感染乙肝病毒。因此,父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孩子也应注射乙肝疫苗。
  乙肝携带者常表现为肝功能正常,但是乙肝携带者的传染性与其肝功能是否正常,或者肝脏是否有损伤没有关系,它与乙肝携带者体内乙肝病毒的复制情况及病毒的数量有关。
  一、乙肝携带者的传染性大小与体内病毒数量的关系:乙肝携带者常见的表现形式为乙肝大三阳携带者和小三阳携带者,通常情况下,大三阳体内的乙肝病毒处于高复制状态,病毒数量多,所以传染性强,小三阳体内的乙肝病毒处于低复制状态,病毒数量少,传染性弱,当然小三阳如果发生了乙肝病毒变异时,也说明有很强的传染性。
  二、乙肝携带者的传染性大小与乙肝传播途径的关系:乙肝传播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1、母婴传播:乙肝母婴传播是最常见的一种传播途径,传播率高,主要是指在围生期和出生后的密切生活接触水平传播。大三阳携带者母亲的孩子出生后被感染性的可能性可以达到90%~95%,小三阳携带者母亲生下的孩子感染几率大概为40%~45%。
  2、医院性传播:在医院的检查治疗过程因使用未经严格消毒而又反复使用被HBV污染的医疗器械而被感染。它是乙肝携带者主要的传播途径之一,传播率高。
  3、性传播:特别是最近几年,乙肝性传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种传播途径,性传播也是属于体液传播的一种;另外接吻也能传播,如果口唇黏膜破损了也有这种可能性。
  4、输血传播:因为输入被HBV感染的血液和血液制品,引起输血后乙肝。它是乙肝最重要的传播途径,有人做过调查,一个健康人如果输入了十亿分之一被乙肝携带者感染的血液,就有可能引起乙肝传染,输血传播传染性很强,这种传播方式多发生在卫生条件落后的地区。
  5、密切生活接触传播:主要是指生活当中皮肤黏膜有破损,那就有可能被感染。不过此种传播途径传染性小,免疫系统成熟的人感染后,有很大一部分人会自然治愈。皮肤黏膜受到损害之后乙肝患者的体液再落到你破损的皮肤和粘膜有可能就被感染上;也可在日常生活中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引起HBV传播,这都叫密切生活感染。而一般的日常接触,如握手、拥抱等不会传染。
  乙肝病毒携带者除应坚持定期复查外,还应多加注意饮食以及生活习惯,不该吃的食物尽量别吃或尽量少吃,从而有效防止病情恶化
  1.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喝酒:酒精直接经过肝脏代谢的,主要成分乙醇可在肝脏内转化为乙醛而直接损害肝脏,从而使肝细胞发生变性和坏死;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本身肝脏受乙肝病毒影响功能已不如从前,如在饮酒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仅会加重肝脏负担,而且还会加重病情,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喝酒。
  2.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吃辛辣、刺激食物:辛辣、刺激食物不仅可刺激胃粘膜诱发胃肠道症状,而且还可助湿生热,从而加重肝脏负担,对病情不利,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吃辣椒、韭菜、羊肉、狗肉、胡椒、丁香、八角、茴香子等辛辣、刺激的食物。
  3.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吃油炸、油煎类食物:油炸、油煎类食物脂肪含量较高,不但不易消化和吸收,而且易生湿生热,对病情不利,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吃炸猪排、牛排、油条、油炸鸡等油炸、油煎类食物。
  4.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吃过多甜食:糖易发酵,食用过多不但较易引起腹胀症状;而且糖易转化为脂肪,从而加速肝脏对脂肪的贮存,加重肝脏负担,对病情不利,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吃过多甜食。
  5.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吃过多腌制食物:①腌制食物盐分过高,食用过多易影响水、钠代谢,对病情不利;②大多腌制食物中均含有致癌物质亚硝胺,食用后可一定程度的诱发肝癌,对病情恢复不利,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吃过多腌肉、咸菜等腌制食物。
  除此之外,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吃过多加工食品,因为加工食品中大多含有防腐剂,食用过多会加重肝脏解毒、代谢的功能,对病情不利,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能吃过多加工食品。
  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应该随时保持警惕,定期到医院进行乙肝检查(肝功能、乙肝病毒学指标和B超等),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就医。
  有些患者每次只检查病毒学指标,而病毒学指标的结果仅仅说明是否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并不能说明肝脏是否损害或损害程度。通常通过检查肝功能,才能知道肝脏有无炎症活动。临床上通过抽血化验检测肝功能的转氨酶主要有两种,一种叫谷丙转氨酶(ALT);另一种叫谷草转氨酶(AST)。由于ALT、AST主要存在于肝细胞中,当其明显升高时,常提示有肝损伤。但是肝损伤的原因很多,不仅仅是乙肝,还包括其他病毒性肝炎,以及其他可能造成肝损伤的疾病,须进一步追查原因。
  除以上检查,乙肝病毒携带者还需定期进行B超检查,看肝脏有无逐渐缩小,脾脏有无逐渐增大,即前后几次的肝、胆、脾B超结果相互对比才能发现问题。所以B超检查需要动态观察才有更大的意义。有些病人没有任何病状,转氨酶也不高,但B超检查肝脏逐渐缩小,脾脏逐渐增大,也表明肝脏有活动性炎症,需要积极治疗,否则易致肝硬化。
  还有些患者因病毒学指标是:HBsAg阳性、HBeAb阳性、HbcAb阳性,以为是“小三阳”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殊不知这正是不能早期发现病情的原因。一般来说,乙肝病毒感染的“小三阳”状态是乙肝病毒复制的“休眠期”,这时,乙肝病毒几乎无复制,肝功能正常,病人的病情相对平稳,但是,患者切忌掉以轻心,还是要定时去医院复查,了解病情进展,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治疗。但部分“小三阳”患者反复肝功能异常,其原因可能是感染了一种前C区变异的乙肝病毒。这样的“小三阳”患者尽管血清中的e抗原阴性,但体内的病毒没有“休眠”,它们也像“大三阳”一样在体内不断地复制(HBVDNA阳性),病情不断进展,导致进行性肝病。
  因此,乙肝病毒感染者一定要定期检查肝功能、B超,30岁以上的人要查甲胎球蛋白(AFP),因为AFP在B超、CT、磁共振成像没发现肝脏肿块之前就可以明显升高,即早期发现原发性肝癌。这是医学界目前公认超早期发现原发性肝癌最有效的方法,也是一项成熟的技术。但AFP阳性并不意味着就是肝癌,尚需看AFP浓度有多高,这需要进行AFP定量检查,并结合其他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判断,以确定诊断,及时治疗。
  感染了乙肝病毒并不代表世界末日的来临。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体内有乙肝病毒但是肝功能正常的身体症状,他们不会给他人带来传染的危险,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和正常人共同生活、工作。但是由于社会上人们对于乙肝知识了解甚少,人们还是把乙肝病毒携带者归到了乙肝患者的范畴。不过,乙肝病毒携带者要认清自己的真正病情,不要悲观失望,不要产生怨恨心理,要以积极的心态迎接生活。
  不要悲观失望
  乙肝发病的机理,一方面是乙肝病毒作祟,另一方面是人体免疫功能失调。不良情绪会引起免疫功能紊乱,加重病情。故乙肝病毒携带者要调整好心态,做到生活规律,劳逸结合,情绪稳定,心情舒畅,饮食有节,戒酒少烟,力争平安度过一生。
  不要轻信所谓的“三步曲”
  社会上流传肝炎——肝硬化——肝癌的“三步曲”,这是误导。乙肝病毒的确是引起肝癌的一个重要因子,但不是每个乙肝病毒携带者都会癌变。从临床统计看,乙肝病毒携带者转为慢性肝炎者约为10%左右,而其中约5%久治不愈形成肝硬化;在肝硬化病人中约5%左右可能癌变。因此要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不要被这“三步曲”吓倒。
  不要滥用药
  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都用过不少药物,或中药,或西药,或祖传秘方、验方等,花销很大,疗效甚微。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绝大多数是母婴传播或婴儿时期感染,由于免疫耐受未能清除体内的乙肝病毒,滥用药物毫无效果。现代研究证明,乙肝病情的轻重与体内的乙肝病毒载量无直接关系,而与病人免疫状态有关。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目前绝大多数学者主张暂不予以治疗。若此时采用抗病毒治疗,可能打破人体免疫系统与乙肝病毒之间的平衡,使病人从无症状携带状态转变成慢性肝炎。这种情况在门诊是常常看到的。
  不要相信过度宣传
  由于目前尚无根治乙肝病毒的特效药物,一些唯利是图的人抓住这一“商机”,在各种媒体上做虚假广告,这些商业炒作的虚假广告,过度夸大疗效以误导患者,使乙肝携带者难判真伪。门诊看到许多上当受骗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述说被骗经过时潸然泪下。故奉劝乙肝病毒携带者,对这类广告不听、不信,千万不要看广告求医。
  不要轻信祖传秘方或偏方
  社会流传秘方或偏方治大病,这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可能的。1963年著名科学家布林伯格发现澳大利亚抗原,即乙肝表面抗原。1997年丹氏等发现乙肝病毒。此后在乙肝病毒研究方面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发现一些人肝功能正常而携带乙肝病毒,称为乙肝病毒健康携带者。随着研究的深入,发现这些人虽然肝功能正常,但肝脏有不同程度的病变,不都是正常状态,故改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我国古代在这方面知之甚少,何谈其治疗乙肝病毒呢!不可否认,有的人服秘方或偏方可能有效,但这也不足为据。因为乙肝表面抗原的自然转阴率在2%左右,这些人很可能是巧合。盲目的寻求或试服秘方偏方,有时会损坏肝脏。
  不要忽略定期体检
  绝大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劳逸结合,不饮酒及滥服药物,适当的营养,都会平安度过这一生。但也有部分人因种种诱因而转为慢性肝炎、肝硬化甚至癌变,故不应忽略定期体检,以及时发现病情变化,早期治疗。复查的主要内容是化验肝功能、乙肝病毒学指标、甲胎蛋白及B超肝、脾形态改变。一旦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都提示是慢性肝炎而不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该积极治疗。对上述检查结果,即使是正常者也不能丢掉,自己建一个医疗记录档案,以备日后复查结果对照。一般来讲,年轻时半年或一年复查一次,随着年龄增长或有异常时,复查间隔应缩短,最好3~6个月一次。
  首先,在决定是否怀孕前,应该到医院检查自己的肝功能和病毒复制情况。一般来说,病毒复制越活跃传染性就越强,宫内感染的可能就越大。肝功能状况越差,怀孕及分娩时的并发症就越多,母婴预后不乐观。因此可根据专科医生的建议,决定是否怀孕。
  其次,在决定怀孕之前,应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养好自己的身体,计划好家庭的收入支出。也就是说,尽可能地做好心理生理及家产财政的准备,轻松平和地度过怀孕期。
  乙肝病毒携带者要想生一个健康的宝宝,还应在怀孕后做好阻断乙肝母婴垂直传播的阻断工作。孕妇要在怀孕的第7,8,9月分别注射一针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并在婴儿出生后24小时之内,及时对其注射乙肝疫苗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只要能妥善地完成以上的阻断程度,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怀孕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的。
  国家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问题已经越来越重视,国家三部委已经于日发布了相关文件,维护乙肝携带者的合法权益,文件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为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含入幼儿园,下同)、就业权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
  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项目(以下简称乙肝五项,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检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开展各阶段教育招生入学体检时,不得检查“乙肝五项”。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检测报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
  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就业体检时检查“乙肝五项”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进行。未经卫生部核准,任何行业、单位不得自行将“乙肝五项”检查项目列入入学、就业体检标准。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可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以评价肝脏功能。如转氨酶异常,再做相应检查以区分病因,以尽早发现乙肝病人、尽早治疗患者。
  二、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权利。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要求退学。除报经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聘)用。用人单位不得以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辞退或解聘劳动者。为医学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严格保护受检者的隐私;为健康体检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受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受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对现行有关规定的清理、修订工作,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通知要求相抵触的,要坚决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健康体检进行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违规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或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个人隐私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对其进行处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入学体检项目,规范入学体检表格的内容。要加强对教育机构的监督,督促教育机构严格执行招生体检相关规定,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规定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违法要求求职者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处。要及时调整技工院校入学体检项目,督促技工院校严格执行招生体检相关规定。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
  四、加强乙肝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乙肝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垂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身体无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是病人,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不会因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要通过宣传引导,帮助社会公众全面正确了解乙肝防治知识,消除公众在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一起工作、学习问题上的疑虑,形成有利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帮助用人单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教育部门要面向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教育,将乙肝传播途径与防治基本知识纳入中小学生物等相关课程。卫生部门要把加强乙肝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健康教育规划,广泛宣传乙肝科学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感染乙肝病毒并非都需要治疗根据疾病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其中免疫清除期是抗病毒治疗最关键时期。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又称为免疫耐受期。指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无肝病相关症状和体征,转氨酶基本正常。这一人群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载量很高,HbeAg阳性。此阶段不是抗病毒治疗的时机,但具有传染性,因此,有一些工种,如幼职、军人、餐饮业、野外作业,为限制性工种。但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包括结婚生育等。免疫耐受期患者应每年随访1-2次。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又称为免疫清除期。处于这个时期的患者肝功能异常,ALT高于正常值的2倍,乙肝病毒载量很高,大于105拷贝/ml,这是抗病毒治疗的关键时期。经过正规有效的抗病毒治疗,相当多的患者病情得到控制,乙肝病毒载量明显下降,甚至达到检测不到的水平,实现了e抗原血清转换(e抗原转阴或产生了e抗体),ALT恢复正常。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又称表面抗原携带期。这类人群肝功能和乙肝病毒载量正常,HbsAg阳性,HbeAg阴性或者e抗体(HbeAb)阳性。处于此期的患者基本没有传染性,但还存在病情反复的可能,故应该定期随访。
  1、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为已经感染病毒的标志, 并不反映病毒有无复制、复制程度、传染性强弱;
  2、HBsAb-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为中和性抗体标志,是否康复或是否有抵抗力的主要标志。接种者,若仅此项阳性,应视为乙肝疫苗接种后正常现象;
  3、HBeAg-乙肝病毒e抗原为病毒复制标志。持续阳性3个月以上则有慢性化倾向;
  4、HBeAb-乙肝病毒e抗体为病毒复制停止标志。病毒复制减少,传染性较弱,但并非完全没有传染性;
  5、HBcAb-乙肝病毒核心抗体为曾经感染过或正在感染者都会出现的标志。核心抗体IGM是新近感染或病毒复制标志,核心抗体IgG是感染后就会产生的,对于辅助两对半检查有一定意义。
  6、前S1抗原(Pre-S1Ag)主要存在血清中乙肝病毒表面,检测前S1抗原主要是为了反映乙肝病毒感染与复制状况,同时前S1抗原可作为药物抗病毒疗效的指标,是对HBV-DNA和HBeAg指标的补充和加强。
  1.急性乙肝患者早期诊断,前Sl抗原出现在HBV感染早期,与HBV—DNA和HbeAg几乎同时出现和消失。前Sl抗原在发病l一2周[1]内(潜伏期)即可检出,然后滴度迅速达到高峰,恢复期后前Sl转阴,其动态变化有助于判断急性肝炎的愈后。
  2.乙肝患者在急性期,前Sl抗原很快转阴,提示病毒正在消除和病情好转。前Sl抗原转阴越早,急性乙肝病程越短,预示急性乙肝的愈合良好。 PreS1抗原如持续阳性则提示病毒的慢性化。
  3.前Sl抗原阳性可作为判断慢性乙肝患者病情活动性和传染性的一项指标。前Sl抗原的动态变化,对判断慢性乙肝患者的药物疗效及判断愈后具有重要意义。&&乙肝六项结果对照表  
乙肝表面抗原
乙肝表面抗体
乙肝核心抗体
乙肝前S1抗原
HBsAg阳性提示乙肝携带;HBeAg、pre-S1Ag、阳性提示病毒复制,传染性强;HBsAb、HBeAb阳性提示机体具备免疫力,趋于恢复。
没有乙肝病毒感染,不具备免疫力
接种疫苗,乙肝恢复,具备免疫力
表面抗原携带;急性乙肝病毒感染潜伏期后期
急性乙肝早期,病毒复制,有传染性
急慢性乙肝,病毒复制,有传染性
急慢性乙肝,传染性弱或没有传染性
急慢性乙肝,病毒复制有传染性,乙肝E抗原变异
急慢性乙肝,没有传染性或传染性弱
急慢性乙肝,病毒复制有传染性,乙肝E抗原变异
乙肝核心抗隐性携带,有乙肝既往有感染史
急性乙肝恢复期或既往有感染史
乙肝恢复期或既往有轻度乙肝病毒感染史
慢乙肝病毒感染携带,传染性弱或没有传染性
急性乙肝趋于恢复,乙肝携带,病毒复制有传染性
提示乙肝病毒早期感染,有传染性
&  乙肝核心抗体又分为核心抗体IgG(抗-HBc-IgG)和核心抗体IgM(抗-HB-cIgM),因此,有些医院把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IgG和乙肝核心抗体IgM统称为乙肝六项。乙肝核心抗体IgG的持续存在只能说明以往有过乙肝病毒感染。乙肝核心抗体IgM是乙肝病毒新近感染或持续复制的标志,这种抗体持续阳性提示疾病迁延不愈。
  就在于有时只检查乙肝核心抗体,有时检查的是乙肝核心抗体IgG与乙肝核心抗体IgM。一般来说,对于初次检查乙肝的患者,可以检查乙肝六项,详细了解感染乙肝病毒的情况。而在乙肝治疗中需要评估乙肝治疗效果时,只需检查乙肝五项,了解的转化就行了,比如是乙肝大三阳转小三阳、小三阳转大三阳、乙肝五项指标全部转阴等。
  虽然乙肝五项检查和乙肝六项检查应用非常普遍,但由于检查结果决定了您是否感染乙肝,如果检测不准确,把没病的误检查成了有病的,不但会给检查者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还会给患者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而如果把有病的误检查成了没病的,又会耽误了乙肝治疗,有可能把患者推到肝硬化、肝癌的道路上去。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三级医院都已开展了S1抗原检测,乙肝五项检查的目的是诊断患者的感染状况、病毒复制情况、病程预后和药物疗效的观察等。而加查前S1抗原的乙肝六项检测能够从五个方面弥补和加强乙肝五项检测的不足:
  1、由于前S1抗原出现在急性乙型肝炎感染的最早期,在转氨酶升高前即可查出,所以它可作为早期诊断乙肝病毒感染的指标。
  2、急性乙肝患者前S1抗原阴转越早,预后越好,是病毒清除的最早迹象。反之,前S1抗原持续阳性,预示着感染将发展成慢性肝炎。
  3、抗HBe(+)慢性乙肝约占慢肝的30-50%,检测前S1抗原阳性,提示病毒在机体内继续复制,此类患者更容易演变为肝硬化或肝癌。加查前S1抗原弥补了HBeAg的缺失造成的诊断和治疗困难。
  4、在HBV(嗜肝DNA病毒)无症状携带者中,有一定比例的抗HBe(+)者,加查前S1抗原可反映病毒在体内还较活跃,提示病毒并没有清除,肝脏还有潜在的病理损伤的可能。
  5、抗病毒治疗乙肝,加查前S1抗原可作为治疗前的患者筛查(适应症)和治疗后的疗效判断,尤其对抗HBe(+)的慢性乙肝患者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排查可起到重要作用。(国外已有文献报道,前C区变异者不适宜用干扰素。)
  检验乙肝五项,加查S1抗原可在急性肝炎、慢性肝炎、HBV无症状携带者和抗病毒治疗乙肝的诊疗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乙肝六项:HBsAg HBsAb HBeAg HBeAb HBcAb HBcAb-IgM 检查结果分析如下:
  1阳慢性表面抗原携带;急性乙肝病毒感染
  136阳乙肝大三阳,急性乙肝早期,传染性强
  1356阳乙肝大三阳,慢性乙肝急性发作,传染性强
  15阳急性乙肝或慢性乙肝,有传染性
  145阳乙肝小三阳,传染性弱
  1456阳乙肝小三阳,慢性乙肝急性发作,传染性强
  5阳有乙肝既往有感染史
  45阳急性乙肝恢复期或既往有感染史
  245阳乙肝恢复期,具备免疫力
  检查项目 OD比值 检验结果 参考范围
  乙肝表面抗原(HBsAG) 0.5 阴性 阳性 &#
  乙肝表面抗体(HBsab) 14.7 阳性 阳性 &# +
  乙肝e抗原(HBeAg) 0.6 阴性 阳性 &#
  乙肝e抗体(HBeAb) 0.9 阴性 阳性 &#
  乙肝核心抗体(HBcAb) 0.4 阴性 阳性 &#
  乙肝核心抗体-LgM 0.1 阴性 阳性 &#
  对于乙肝六项费用价格,肝病专家指出:乙肝六项检查要去正规的医院是很重要的,这样有助于疾病的治疗,及时的预防和治疗乙肝是很重要的。另外,正规医院的乙肝六项检查收费也会合理。
  乙肝两对半检查费用因地域不同而有些差异,一般在几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要视当地消费状况及医院具体情况而定,所以详细价格咨询当地医院。
有效治疗乙肝六步走
&&&&& 据烟台解放军107医院肝病治疗中心伊忠博谈到,慢性乙型肝炎是目前国内第一大传染病,“大小三阳转阴”治疗自然成了热门话题。但是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发现一种可以彻底清除乙肝病毒的药物,因此,慢性肝炎的治疗必须是综合性的、科学性的。踏入任何的治疗误区必将影响肝病治疗的效果。
第一,治疗肝病要坚持
在门诊中经常遇到的患者:当治疗取得初步疗效后,就盲目乐观,以为万事大吉,擅自停药,结果又出现病情的反复,甚至是加重,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有效的抑制乙肝病毒在体内的复制。
第二,联合应用抗病毒药物,可事半功倍
乙肝病毒具有多变性:一方面,乙肝病毒不是完全一样的,不同基因型可能对于同一种治疗方法、同一种药物的效果不一样。另一方面,乙肝病毒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会像所有生物一样发生变异, 而且对于不同的个体、 不同的抗病毒药物,变异也不尽相同,因此其临床效果则可能使抗病毒药物的敏感性有所下降。因此,目前抑制病毒复制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抗病毒药物联合治疗。
第三,激活免疫系统,可以清除HBV
感染了乙肝病毒之后,约5%的肝病患者未经治疗而自愈且不复发,而更多的肝病患者却久治不愈,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肝脏免疫系统应答功能低下,于是肝病就经久不愈。肝病的发病、转阴与免疫功能有着密切的关系,免疫系统就象是增强机体免疫的“军事指挥家”。因此如果肝病患者体内免疫系统应答能力低下时,当人体遭遇乙肝病毒之后,就无法调动免疫细胞去识别和杀灭乙肝病毒,使其早期潜伏不灭,后期久治不愈!因此,在联合抗病毒药物的同时,针对性地应用特异激活免疫方法,阻止乙肝病毒的复制,可以促进肝病患者的转阴。
第四,抗纤保肝必不可少
肝脏受到乙肝病毒的损伤之后,会对所致的损伤产生代偿修复反应,从而形成肝纤维化。此时可能人体没有任何不适症状。感染乙肝病毒的时间越长,肝纤维化的发生率就越高。肝纤维化可以使肝细胞的变性坏死进一步加重,在肝硬化中,有5%可发展成肝细胞癌。所以要积极治疗肝纤维化,防止肝硬化、阻断肝癌。
专家提醒广大乙肝患者,尽管医学科技一直在不断的发展,但乙肝的治疗目前依然是个世界性的难题,因此,乙肝的治疗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为患者制订切实可行的个体化治疗方案。任何自行治疗和非正规治疗都会给疾病的恶化埋下严重隐患,甚至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所以治疗乙肝一定要到专业、权威的肝病医院,接受“足量全程、安全高效和个体化”的方案进行治疗,切勿道听途说排斥药物,异想天开求丹问药,不信医院轻信广告,最终导致小病变大、大病恶化的严重后果。希望广大乙肝患者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治疗观念,早日恢复身体健康。&
怎样用科学的方法预防乙肝
乙肝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疾病。我国是世界上乙肝感染最严重的国家,在12亿人口中,约有1.2亿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占世界的三分之一,其中3000万为慢性乙肝、肝硬化、原发性肝癌,每年有30万人死于慢性,其中约13万人为原发性肝癌患者。 更为严重的是,携带乙肝病毒的母亲约有3%可将病毒传染给婴儿,而婴儿感染后因免疫功能不健全,最易形成乙肝病毒携带者,成年后将发展为慢性乙肝患者,肝硬化和原发性肝癌,这将严重影响后代的健康素质,给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负担和损失。
中国有1.3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就是说10个人有一个是乙肝携带者。所以 说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必要了解乙肝的基本知识。乙肝的传染性更是每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 亲友都关心的问题。
乙肝病毒存在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各个部位。毫无疑问,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一个病毒仓库。他们的血液,唾液,乳汁,泪,精液,月经,阴道分泌物,尿,汗等 体液都带有乙肝病毒,所使用过的物体都或多或少的有乙肝病毒。而我国有1.3亿 这样的病毒仓库,也就是说乙肝病毒无处不在。你在餐馆吃饭的碗,公交车的扶手 ,座位,钞票,甚至呼吸的空气里等都或多或少的乙肝病毒。而乙肝病毒的抵抗力 很强,能耐受60摄氏度4小时及一般浓度的消毒液,煮沸10分钟、65摄氏度10小时 或高压蒸气消毒液可以灭活。在血清中30-32摄氏度可保存6个月,零下20摄氏度中可保存15年。
乙肝病毒的传播要素:1.传染源,2.传播途径3.易感人群
一、传染源:
每个乙肝携带者都是一个乙肝病毒仓库,乙肝携带者的传染性强弱和血液里的完整成熟的病毒含量成正比。血液里的乙肝病毒越多,那么他的其它体液里的病毒 也会越多。&&&&&&&&& 二、传播途径
1、血液传播
输血,血液传播是一个非常强的传播途径,因为乙肝携带者的血液里的病毒浓度很高,即使有抗体的人一旦输入带有乙肝病毒的血液也极有可能感染上乙肝病毒。此 传播途径极危险!&&&&&&&& 2、医源性传播
包括被污染的医疗器械,血液... 像一些消毒不严格的牙医诊所牙钻,内窥镜,污染的针,针灸的针.....都会成为传播乙肝的重要途径。此传播途径较危险!&&&&&&&& 3、性传播
世界卫生组织把乙肝定为性传播疾病,但在我国的主要传播途径不是此途径。此途径的传播能力较强。(有相关调查证明,夫妻间传染不是很多。)有抗体的人不必担心。
4、母婴垂直传播
婴幼儿时期的传播由于婴幼儿的免疫系统没有完全形成,一旦感染乙肝就无法清除,几乎必然慢性化 。(一个月大的婴儿感染乙肝病毒后,80%以上都会转为慢性乙肝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 者母亲宫内传染的可能性。我国大多数的慢性乙肝携带者都是在婴幼儿和儿童时期感染的。现在我国的婴儿的预防措施得当,绝大多数婴儿一出生就注射乙肝疫苗, 有效的防止了乙肝在下一代的传播。此传播途径危险!一旦感染携带终生。所以要给小孩做好预防工作。
5、日常接触传播
乙肝病毒经过消化道可以被分解成氨基酸。但是多数人的胃和口腔有不同程度的溃疡和破损,通过皮肤等途径传播的病毒量很少,此途径传播乙肝病毒的量很少,感 染后发病,慢性化的可能性低。
6、有蚊虫叮咬等传播。&蚊子叮咬所传播的病毒的量有限,传播的病毒的量很少,也可以忽略。
7、其它途径
除了以上的途径的其它途径所能传播的完整的有活性的乙肝病毒的量及其有限, 这个也可以忽略。
(1)注射乙肝疫苗,乙肝是可以预防的,预防乙肝的最好方法是注射乙肝疫苗。对于刚刚出生的婴儿,乙肝疫苗注射是免费的。对于没有感染过的人来说,花费几十元钱打预防针非常必要,也非常值得。平时不使用别人的指甲钳、剃须刀,不纹身或穿耳环也是预防乙肝的好方法。
(2)妈妈阳性的宝宝出生时要重点保护,对于乙肝阳性的妈妈来说,以前曾提出在怀孕的后3个月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现在认为没有效果,不应提倡。对于妈妈阳性的宝宝在出生时立即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个月后再注射一针免疫球蛋白,并开始乙肝疫苗注射,预防宝宝感染乙肝很有效。
(3)当心治牙病感染乙肝 多数牙科治疗都会见血,不小心就会感染乙肝。千万不要去马路边的所谓牙医处贪方便图便宜!治牙病一定要去正规的医疗机构。如果牙科医生使用的是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钳子、一次性钻头,你可以放心接受治疗。如果没有做到这三个一次性,奉劝你还是不要去冒险。说不定,一次治疗会让你一生不安宁。
(4)日常接触不会传染乙肝病毒 与乙肝感染者一起工作、学生、就餐、同住一个宿舍不会传染乙肝,因此不必太介意,但别人的指甲钳、剃须刀等有可能沾染血液的物品请不要共用。当然,最安全的办法还是注射乙肝疫苗。
(5)乙肝感染对上学、参军、招工、考公务员有影响 首先,乙肝感染者不能报考军校和与幼儿教育及食品相关的大学专业。参军当兵也有相关规定。其次,虽然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歧视乙肝感染者,但对于乙肝感染者在找工作时是否被录用还是有很大影响。第三,报考公务员是很多年轻人的目标与梦想,但对于乙肝感染者来说,却是一个很大的拦路虎。烟台市规定,乙肝感染者只要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即HBV DNA)阴性,与非乙肝感染者同等对待。
(6)有些人很容易感染乙肝 一般将容易感染乙肝的人称为高危人群。乙肝病毒感染高发地区出生的人、,男性同性恋者、吸毒者、透析病人、艾滋病感染者、妊娠女性、乙肝直系亲属和家族成员、与乙肝病毒感染者有性接触者,都应该接受乙肝病毒感染检测。对于母亲为乙肝感染者的婴儿、卫生保健工作者、透析患者、携带者的性伴侣,都应该接受乙肝三系检测。
慢性乙肝易向肝硬化和肝癌转化,但并不是每个乙肝感染者都会这样,有些因素将促进慢性乙肝感染者向肝硬化或肝癌发展。这些因素是病人年龄大(感染时间长)、乙肝病毒HBV DNA水平高、饮酒、合并丙肝病毒或艾滋病毒感染、摄入过多的致癌物质如发霉花生米或大豆食品中的黄曲霉毒素和长期(20年以上)大量(每日超过20支)吸烟。容易发生肝癌的危险因素包括男性、肝癌家族史、老年人、有抗-HBe到HBeAg 回复史(从乙肝小三阳到乙肝大三阳)、存在肝硬化、病毒变异和同时感染丙肝病毒。尽管肝硬化是肝癌的重要危险因素,但是约30%~50%乙肝感染后肝癌没有肝硬化。也就是说,不少乙肝到肝癌的发展是不知不觉中悄悄发生的。
对于慢性乙肝感染者来说,防止发生肝癌、早期发现肝癌是生命中的重要任务。男性40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就要每隔6月作甲胎蛋白(AFP)检测和肝超声扫描。因为肝癌细胞从无到有约需要一年,从出现癌细胞到生长到2厘米约需要半年,从2厘米生长到5厘米约需要半年。也就是说,癌细胞生长越来越快,治疗效果也越来越差,在2-3厘米以下的肝癌大多数可以被完全消灭,超过5厘米的肝癌大多数难治愈。
  何家弘&&&
  为《战胜乙肝与歧视》一书作序,我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其中既有激动与欢喜,也有沉重与悲哀。战胜疾病是人类共同的奋斗目标,扫除各种各样的歧视也是人类社会的努力方向。一群执著的人为了战胜乙肝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歧视,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努力着,奋斗着。本书既是他们努力奋斗的成果,也是他们努力奋斗的写照。为此,我当然感到高兴&&&
。但是,当我坐在计算机前撰写这篇序文的时候,心情却是无比的沉重,而书中那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让我的心底升起一种难以名状且挥之不去的悲哀——作为人的悲哀。&&&
  大约在一年多以前,我收到了一封陌生人的来信。写信者说他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在为政府招考公务员采用的歧视性标准而困惑和苦恼。他和一些有着同样遭遇的人要进行抗争,希望得到我的支持。后来,经过一番联系与沟通之后,我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同意在他们写给国家有关部门的《违宪审查书》上签署我的名字。当时,我主要出于对他们的同情。日,我应邀以法学专家的身份担任了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关于“乙肝歧视问题”的节目的嘉宾。在演播室内外,我近距离接触了一些“肝胆相照”的“乙肝斗士”。他们的经历、他们的精神感动了我,使我对“乙肝”问题的理解和态度超越了单纯的同情。当然,作为一名法学专家,我思考的重点不是疾病和医疗问题,而是平等与公正问题,因为这些观念恰恰体现了法律在人类社会中的基本价值取向。&&&
  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平等和公正一直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执著追求的目标之一,而法律则是这种追求的重要载体。人类在一起生活,就要有一定的秩序,就必须遵守一定的规矩。就人类的本源来说,这种秩序和规矩都应该具有公正性,因此法律作为调整和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也应该遵循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实际上,“法”字本身就具有“平等公正”的思想内涵。例如,汉语的字具有“形意”的特点,而追溯“法”字的起源,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包含有公平正直的含义,《说文解字》就把“法”字解释为“平之如水”和“触不直者去之”。在西方国家的文化传统中,古希腊的正义女神像也很有代表性地体现了人类对法之精神的理解与追求。正义女神右手握一支利剑,左手持一架天平,眼睛上还蒙着一条布。利剑代表惩除邪恶的正义;天平表示不偏不倚的公允。但是女神为什么要蒙住自己的眼睛?她不想看到的是什么?是人,是她必须面对的人!即便是神,她也只有无视对象的地位和身份时,才能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切都体现了法的精神——平等与公正。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在西方历史上第一部法学专著——《法律》一书中阐述了法的“公正”(或“正义”)理论。他认为,“公正”是至高无上的,“公正”的原则就是“国家的基本法”,而法律只是“维护公正的手段”。&&&
  法的平等公正精神并不是人类强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一种自然规律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平等公正之于法律就像灵魂对于人那样重要。如果我们说丧失灵魂的人是“行尸走肉”,是生命的“躯壳”,那么,没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也只是个“躯壳”,是图有法律的虚名。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上既有丧失灵魂的人,也有缺乏平等公正的法律。于是,在古今中外的人类社会生活中就存在了各种各样的歧视。&&&
  歧视是基于一定标准而适用于特定人群的不平等待遇。在人类社会中,歧视是多种多样的,歧视的依据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既有政治的,也有经济的;既有宗教的,也有文化的;既有种族的,也有家庭的;既有性别的,也有年龄的;还有关于身材、体态、疾病或身体健康状况的。无论哪一种歧视,都是违背法之精神的,都是法律所应该反对和禁止的。但是,有些歧视却堂而皇之地披上了法律的外衣,这可既是法的悲哀,更是人的悲哀。近年来,我国的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面临的种种歧视,遭遇的种种挫折和磨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关于这个问题,《战胜乙肝与歧视》是一本极富说服力的著作。我相信,读者阅后一定会有深刻的感悟。&&&
  最后我想说一句,“乙肝歧视”绝不是仅仅关系到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社会问题。&&&
  2004年12月写于北京世纪城痴醒斋&&&
  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前言引言——铁肩担道义,秉笔著新章(1)
  乙肝是人类主要疾病之一,也是全球所要面对最重要的公众健康问题之一。&&&
  全世界大约有20亿人曾受到乙肝病毒感染。3.5亿人成为长期或终身携带者。&&&
  中国是乙肝患者大国。根据国家卫生部两次对全国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乙肝携带率:% ,%——即众所周知的1.2亿。现患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2000&多万人。椐有关会议披露,我国每年用于治疗病毒性肝炎的直接医疗费用高达1000多亿元。&&&
  乙肝只是一种普通疾病。但长期以来,由于社会舆论在乙肝传播途径、危害上的误导,政府责任部门的不作为和错误政策,以及立法空白,使其逐步演变成严重危害1.2亿人群生存质量的国病,社会病。乙肝歧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英文简称HBVER,含乙肝患者)造成的伤害、痛苦和磨难,并非孤立的少数个体。而那种感受和对现实生活的残酷改变,非当事人无法感同身受。&&&
  携带乙肝病毒,不是我们的错。&&&
  我们大多由于母婴或医源性传播染上乙肝。这是由于公共卫生体系不完善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而无辜的我们,在许多或无知或别有用心者眼中却成了异类、瘟疫。从上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就业直到就业后,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的严格层层体检,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这使我们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因不可理喻的乙肝歧视,事实上已造成众多起杀人惨案。仅媒体公开报道的就有“因小三阳应聘公务员被拒,浙大学子周一超持刀杀人”“携乙肝病毒遭退婚痴男砍杀昔日女友”“乙肝女遭辞退绝望自杀”、“太原一小女孩因患乙肝被养母抛弃杀死”……&&&
  这桩桩血案,无数乙肝病毒携带者曾经或正在发生的悲情现实,我们和社会有识之士(有记者、医生、律师、专家、学者等各行业人士)连手执著的呼吁,终于引起包括中央电视台主流媒体和主流纸媒在内的众媒体的广泛关注与执言。&&&
  不知道谁曾说过:“我弱小的不能防守,只能进攻。”所以,没有了退路的我们只好奋起维权。&&&
  2003年曾被媒体喻为“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反歧视”之年。从周一超不自主反歧视个体极端行为,到肝胆相照网站集体策划“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张先著行政诉讼,到1611名公民提起违宪审查,再到2004年由中国六大乙肝网站,4852位中国公民签名联名上书国务院领导,要求尽快改变乙肝病毒携带者生存状况,我们经历了由非理性抗争到一个群体理性诉求和主动合法争取权益层层推进的维权历程。&&&
  励精图治全民福,正本清源万木春。&&&
  我们不懈的努力,终得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国家政府部门积极回应。日人事部、卫生部公告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第7条规定,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只要转氨酶正常,即为合格。征求意见体检标准的确有了长足进步。尽管它还是阶段性的。&&&
  公务员体检标准征求意见稿,让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家正决心修订以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政策。但只是还不够彻底迅速。因为乙肝歧视,我们已经付出整整一代人的青春年华!“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又是大学毕业求职时,又是新生入校时。韶华易逝青春不再!我们耗不起啊!!&&&
  既然明知乙肝病毒日常接触不传染,既然明知有天赐“三针护一生”的乙肝疫苗,为什么不一步到位,彻底废除强制两对半检查,立法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呢? &&&
  “公务员录用体检根本就不该测肝炎标志物!”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肝病研究所魏来教授如是说。他认为:不会造成公共卫生传播事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健康状况,绝对属个人隐私。谈肝色变的乙肝三部曲不是必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一定会转成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魏来还说:现在健康的人若干年后也可能出现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难道因此就拒绝他们当公务员吗?&&&
  《南方周末》就公务员体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发表评论说:“从大历史的角度看,乙肝歧视是与科学发展观相背离的,它终将被埋在历史的车轮之下。但对于1.2亿人来讲,这种需要是如此迫切,如果要等10年以后再解决这一问题,那将又要牺牲一代人的幸福。因此,当务之急是政府做进一步摈弃乙肝歧视的表率,不再在公务员体检中检测乙肝两对半,进而由国家立法,禁止入托、入学和工作中的乙肝两对半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
  日,山东医药工业学校向58名查出携带乙肝病毒的考生发出“劝退”(事实是勒令退学)通知,10日前后,58名学生全部离开学校。被学校“劝退”学生非常无奈地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就没有权利上学吗?现在各个学校的招生都基本结束了,我们怎么办?”被“劝退”的学生感到不解,法律和医学界有关人士也对学校的做法产生了质疑。&&&
  退一步说,如果政府顾虑携带者病毒通过血液有可能侵害到他人的健康权,完全可以通过普种疫苗的方法来阻断乙肝传播,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防疫义务,而不是由携带者群体牺牲就业来负担。&&&
  浙江法制报就此“劝退”事件撰文:“是到了该出台一部《乙肝患者权益保护法》的时候了。据称,我国目前感染乙肝病毒的人群近亿人。如此庞大的一个群体,如果他们的基本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实在不敢想像。求学者上不了学,退学后这些人会怎么样?求职者得不到工作,他们吃不上饭又会干什么?倍受歧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心理承受能力超过极限,他们将选择什么样的手段报复歧视者?这些,都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错,是来自外界的歧视逼出的不安定因素。如果对这些因素视而不见,一旦酿成惨案,这笔账究竟该如何结算?所以,有必要未雨绸缪,及早制定一部保护乙肝患者合法权益的法规,以法律的名义禁止自然人、法人歧视乙肝患者,确保他们在生活、求学、就业中享有和普通人同等的权利。对于歧视者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只有增加歧视成本,歧视现象的势头才能得到遏制。被夸大的乙肝危害,导致了乙肝歧视现象。告别乙肝歧视,用法规说话也许更奏效。”
前言引言——铁肩担道义,秉笔著新章(2)
  瞬息万变的虚拟网络,提供同道之人倾诉交流的平台。而真切的历史,在页面交替更新中,时光流逝了记忆。肝胆相照的乙肝战友们,在经历着“一个与十个”前者刻骨铭心的隐痛和可歌可泣的抗争后,这些泣血的伟大历程,由于没有传统白纸黑字的文字记载,这段不应被忘却和正在进行时的悲壮史实将很快成为如烟往事。&&&
  中国新锐主流杂志《新闻周刊》评价我们肝胆相照论坛,“俨然已是中国1.2亿HBVER最有力的代言人——这是一个因维护共同利益而结成的同盟,是一个有自己明确主张和诉求的利益群体。”。因此,我们不仅仅只是一个8万多人注册,平常公益网站一群无助的倾诉者求助者。我们是1.2亿人中的精英和代言。&&&
  铁肩担道义,秉笔著新章。&&&
  承担记录“乙肝一族”生存历史与现状的重任责无旁贷落在我们肩上。所以,我们以肝胆相照论坛名义,采论坛页面为稿纸,抒胸中狂飚,推笔下波澜,写乙人疾苦,启众生迷惘。集合上百人文章,通力打造了这本泣血、启蒙之作。以填补记录中国“乙肝一族”生存历史与现状的空白。&&&
  我们不是祥林嫂。不会一味展示遭遇的不幸与苦难。但作为当事人,我们不可以集体失语。鲁迅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很多时候,往往是事情改变人,人改变不了事情。但是,总有一些人会改变一些事情。我们希望成为后者。我们力求用笔,不但忠实记录历史,还要推动历史进步的进程,我们希望经过我们的努力,造福当代,惠及后人。&&&
  我们要做的,首先是肯定正确,揭露欺骗,剖析改变被扭曲的现实。用我们的纪实故事和乙肝科普,启蒙大众,改变他们对乙肝常识的无知,抨击虚假乙肝广告,继续呼唤社会的广泛关注,督促推动政府部门加大根本改变1.2亿人生存状况的步伐和力度。&&&
  书名《战胜乙肝》。有战胜乙肝和战胜乙肝歧视之双重含义。&&&
  当很多人发现自己不幸染上乙肝病毒(英文简称HBV),多会惊慌失措开始漫长滥治。导致这种过度治疗的原因,主要是庞大利益群体作祟。比如媒体、药商(含国外药霸)、江湖游医、门诊医院。还比如,有些医疗体检部门,把乙肝病原筛选作为创收的摇钱树,所以他们不愿取消名目繁多的体检。&&&
  铺天盖地媒体喋喋不休的公开宣传,错误导向了传播、治疗乙肝视听,使人们谈肝色变,视乙肝患者为瘟疫。莫名的乙肝歧视,更导致病毒携带者企图早日根除乙肝病毒的治疗狂热。&&&
  其实人类常常傻得可笑可怜可悲。但愚昧愚蠢(借国病趁病打劫,大发HBVER财者除外。他们不傻,只是他们的良心给狗吃了)的当事人并不自知。比如文化大革命中疯狂到颠痴状态的整整几代人。比如现今下的滥治乙肝和莫名歧视。写这本书,就是给还处在懵懵懂懂状态的人们以重拳,把他们唤醒,不要再做,几年、或几十年以后回首往事时才恍然发现——当时的中国人是不是脑子进水啦?要么怎会把乙肝这种普通疾病演义成可怕瘟疫那么无知那么傻的傻事啊!&&&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战胜乙肝与歧视的秘诀、法宝和灵丹妙药。不信?你就豁出来,拿挂一次专家号的银角买这本书一读。&&&
  不是我们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因为,只有一心为1.2亿人谋福利的公益网站肝胆相照,才有这种能力、资格、魅力,凝聚这么多国内权威级肝病防治专家、泰斗,不计版权、报酬,热情为HBVER解惑答疑,提供客观、通俗、权威、前沿的乙肝科普知识。只有一心为HBVER提供无偿服务,而没有一分钱进帐的肝胆相照网络平台,才有这份胆识、魄力,敢于大胆揭露大做虚假乙肝广告的不良“医生、专家”和形形色色的骗子药商们的骗人伎俩。&&&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只有当他们亲耳聆听,认真学习真正肝病防治专家和肝胆相照网站出色版主们提供的,系统的肝病防治基础知识,才能走出无知和苦海,才有抗体抵御、杜绝无所不在,乌烟瘴气乙肝治疗骗局挡不住的诱惑。&&&
  我不敢说这本书写得有多么好。因为本书的作者只是一群网络写手,是母亲、父亲、妻子、丈夫,是乙肝患者和他们的至爱,是肝病防治专家及关注这一群体的媒体、社会有识之士。但我要说,这是一本用心、用血、用泪、用良知、用勇敢、用知识写成的乙肝患者的真实故事,血泪亲历,和实事求是的乙肝科普常识。没有修饰编造夸张和故意煽情的作秀。因为我们的作者在写作时,他们没有为写而写。他们只是敞开心扉,用自己整个人的心灵与相互扶持的同道之人进行着灵与心的交流与碰撞。&&&
  乙肝病毒是人类共同的敌人,而不是作为载体的携带者。&&&
  人皆生而平等。我们有权与每个中国公民一样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和作人的尊严!但浮华人世“各扫门前雪,不顾他人瓦上霜”的冷漠,让很多人的博爱沉睡了。我相信,如果有机会,你了解,你走到我们当中,你一定会明白仁者爱人,“爱别人就是爱自己”的道理。&&&
  在肝胆相照论坛有声有色版,一个网名叫“棉棉的糖”的非HBVER漂亮女版主,看了央视新闻调查专题节目《乙肝歧视》后发帖说:“在倾听安心姐姐诉说自己故事那一刻,我忍不住泪流满面。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曾经以为自己能够理解HBVER的心情,但是直到昨天,我才真正明白,原来每个HVBER都有一段辛酸的往事,他们的内心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并且必须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无奈的生活下去......这样的切肤之痛可能是我们这些‘健康人’永远也无法体会的到的。但是请相信,在你们的身边,不仅是你们的亲人、爱人、朋友,还有很多的‘健康人’也是理解并关注HBVER的,我们真心的希望也能尽上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前言引言——铁肩担道义,秉笔著新章(3)
  是的。所有了解了我们正在承受着生命之重的人,无一例外的产生了一种叫“乙肝情结”的感情。&&&
  由庄永志策划,谭芸编导的央视新闻调查《乙肝歧视》专题节目做好后,因此接触了许多HBVER的节目主持人长江被“套牢”了。她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奋笔疾书,写了一部长篇小说《你,“澳抗阳性”了吗?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状态》发表在《当代》杂志上。她写到“我们不一定要等到有一天全体中国人都明白了拯救乙肝病毒携带者,实际上等于保护我们自己的健康时,才肯举起双手高喊我愿意。今天,我就要说:那一刻不该再晚,起码,它没有理由再拖到明天———我们的政府应该挺身而出保护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我们的国家应该尽早立法使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再受到侵害,这虽然不是一句话的简单事情,但它是一个如何面对1.2到1.5亿人庞大群体的社会问题,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她还感同身受般写道“中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光明正大地,与国人共同生活在同一片阳光下,不要有的人头上是太阳,有的人就只能躲到阴影里。别忘了这句老话:今天你没有麻烦,那也许是灾难还没有敲开你的家门。谁知道天上哪块云彩会下雨?谁知道你正好站在哪块云彩下?!”&&&
  还有一位肝病专家,我们十分敬重的北京地坛医院蔡晧东主任医师。她是地坛医院网络信箱的建立者和“守护天使”。由于每天都会收到“乙肝一族”的EMAIL,她也被“纠缠”其中,“无力摆脱”这种叫作乙肝的情结。她说,“从无数的网络来信中,我看到了一个深受歧视的群体,我被社会上对乙肝无处不在的歧视所震动。他们没有工作的权利,没有结婚生儿育女的权利,甚至没有看病的权利——因为看肝病的事若是让单位知道了,饭碗肯定就没了。因此,无论治疗肝炎的药物有多贵,乙肝的疗程有多长,这钱,都得自己花。我也为广告中的‘转阴’骗局所激愤!网络中的每一封信几乎都在向我呼喊:‘我到处看病,花了很多的钱,吃了很多的药,为什么还没有转阴?我该怎么办啊?!’很多‘病人’为治肝炎倾家荡产。有一位病人说:‘当初,我是开着汽车到医院看病,现在我只有骑车的份了。’……”她和她的医生伙伴——徐道振、马秀云主任医师一起,“为爱,为真诚,更为一种责任!”激情合作出版了《漫话乙肝》图书。这本书不仅仅是常规的科普读物哦!&&&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实话实说》《东方时空》《新闻会客厅》《今日说法》《中华医药》10套《讲述》《时空连线》《当代工人》《社会记录》《央视论坛》《健康之路》《经济半小时》《海峡两岸》…《人民日报》《南方周末》《新闻周刊》等数百家媒体争先报道这一关乎1.2亿人命运的重大话题。节目的制作者,文章的撰写者们,却也都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乙肝情结”,被纠缠其中,不能自己。&&&
  有一天,《中华医药》曾策划过乙肝节目的编导孙海,突然给我来了一个电话。话筒里传出了他兴奋的声音:“你看报纸了吗?卫生部、人事部公布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征求意见稿见报啦!说是不再对大三阳小三阳做出限制……”。这样的电话我接到好几个。而恰恰他们都不是HBVER。&&&
  再提两位有此情结的出版社编辑。&&&
  一位是,浙江文艺出版社编审、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浙江作协散文创委会副主任汪逸芳老师,她和陈坚老师一起从编辑《中国第一病》始,就一直非常关注并努力为改变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现状做着卓有成效的努力。在图书出版业为利益所惑的年代,浙江文艺出版社同仁,冒着“非热门流行书”滞销风险,隆重推出国内首部HBVER生存状态情感小说——《中国第一病》。尔后,她又执笔起草了《关于立法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议案,该议案被浙江民盟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递交到全国两会。引起了中央四部委的重视。&&&
  还有一位就是本书编辑高女士。&&&
  她以网名“highdeer”在肝胆相照发了一个帖 《共同关注!东方出版社约稿》她写道,“我是北京一家国家一级出版社的编辑。在看完3月2日的《实话实说——一个与十个》之后,我开始格外关注这个网站。在浏览了部分网页和相关链接之后,我对这部分人群不由产生了由衷的敬意和关注。我想尽我的所能为这部分人群做些什么,想去为他们维护并争取一些本应该属于他们的东西。因此我想可不可以出一本战胜乙肝类的书籍。虽然,我自己不是携带者,但每次见到1.2亿这个数字时总会感到说不出的震惊和难过。我想如果这本书能够在你们的支持和帮助下顺利出版,则无论对乙肝患者,还是对整个社会的健康人群来说都会是一种希望和支持……”&&&
  以肝胆相照论坛名义出版一本反映HBVER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一直是我们的梦想。在收到高编辑来信之前,我们就成立了纪实文学写作小组。而且着手做了一些组稿编辑工作。曾经,也有一些出版社主动与我们联络,希望共同推出纪实文学。但因为种种原因总是没做成。这次不同。我们于日正式与东方出版社签定了图书出版合同。然后,开始了浩繁的写作、组稿、编辑工作。仅战友签名档就征集了半年之久。然后一篇一篇,一张一张的创作搜集文章和图片,再辗转寻找作者,落实版权。十分报歉的是,有个别作者至今寻找未果,但因难以割爱,还是坚持先斩后奏出版。在此,我们向本书所有作者和为这本书奔波出力者表示衷心感谢!感谢你们的文章、图片和努力给予1.2亿人的帮助与支持。并希望未联系上的作者与我们联络。&&&
  我们还特别向多次在央视节目出镜进行乙肝科普宣传,呼吁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卫生部肝病防治专家、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徐道振、蔡皓东主任医师表示诚挚感谢!感谢他们在百忙中抽空出任本书医学编审。&&&
  最后,我们谢谢所有为击败人类共同敌人——乙肝病毒和乙肝歧视而努力奋斗的人!&&&
  防治乙肝的黄金手册引言——知识就是力量
  我接触过许多所谓的“乙肝患者”。他们通常在不经意的体检中发现自己是“大三阳”或“小三阳”后,在谈肝色变不实乙肝广告挡不住的诱惑下,多半会走上漫长痛苦的求医之路。其实他们不明白: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人根本不用吃药。&&&
  他们中的很多人对乙肝疾病常识几乎一无所知,只好盲目听信铺天盖地乙肝广告“专家”所言,惟医生侍从。为了不在“不知不觉、静悄悄的转变中变成可怕的肝硬化、肝癌”,他们在各色“医生”、“专家”的指导下,哪怕家徒四壁,也不惜砸锅卖铁,举家借债,进行“阳转阴”治疗。他们不会想到,他们中的很多人走上的却是一条滥治乙肝难归路——人财两空。&&&
  世界卫生组织中岛宏博士说,“许多人不是死于疾病,而是死于无知”。&&&
  肝病专家临床调查结果认为,“乙肝病人至少一半以上是治坏的”。&&&
  顿悟世事得道高僧教诲我们:“人生原无病,不少因自作”。&&&
  俗话,“是药三分毒”“药对方一口汤,药不对方用船装”。&&&
  为什么罗列一串相同至理名言阐述同一道理?因为这个貌似简单、重要的哲理其实很多人不懂。尤其对生肝病的人而言,这些话句句都是金玉良言!&&&
  养花人都知道,花多半是浇死的。植物和动物一样,都有生存规律和生物钟,不可违背自然法则,要顺其自然。其实肝的代偿功能很强,盲目吃药,如同给花天天浇水。肝脏是解毒工厂,乙肝患者不搞明白乱吃药,等于花钱买罪受。这可是数以万计盲目滥治乙肝人痛心疾首的泣血教训,绝非夸大其词。&&&
  我经常接到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咨询、求助电话。他们焦虑万分跟我说:“虽然我的肝功能是正常的,但我的病毒含量很高哦!电视里的专家说,如果不赶快抗病毒,变成肝硬化、肝癌就来不及了。所以我到处看病,花了很多钱,吃了很多很多药,还是老样子……”或说:“原来我的肝功能是正常的,吃了好多转阴药,阴没转成,肝功能到不正常了……”我耐心地一一告诉他们:你若是无症状携带者,一般情况不需吃药,。但一定要作好定期随访,注意保健与养生。不喝酒,少吃“发食”,比如鸡、牛羊肉、海产品(不是不能吃,尽量少吃)。吃抗菌素等对肝脏不利的药物,一定记住向肝病专科医生咨询。隔行如隔山,非专科医生有时并不了解有些药物对肝脏的危害(我有一个朋友因小手术,按外科医生处方吃了十天罗红霉素,结果突然发病,转氨酶一下跳到1000多。病来如山倒,住了三个月医院肝功才正常)。吃食物和药品不当,从而引发肝病爆发的病例巨多。我这么说,他们有信,有不信,或半信半疑。&&&
  因为无知,所以崇拜电视乙肝广告“专家”,对“专家”的恐吓与大话深信不疑到痴迷。&&&
  当然,这不能只怪我们无知。整个社会对乙肝科普的严重缺失,无良乙肝广告的猖狂泛滥,完全颠覆了1。2亿乙肝病源携带者的生存与治疗环境。我们急需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人们总说,知识就是力量。健康就是金子。其实开启金库的钥匙就在每个人自己手中。不要“小车不倒只管推”。停下来看看有没有走错路。否则前面已是万丈悬崖,你还勇往直前呢。&&&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防治乙肝的黄金手册, 乙肝病源携带者的必备宝典。因为,我们要告诉读者的不仅是精华的乙肝科普知识,更重要的是使您能获得健康的理念。大医说:“上医治未病”。选择正确的方式面对不幸与你亲密接触的病毒,才是长治久安之根本。&&&
  说它是“黄金手册 、必备宝典”。还因为我们有幸请到国内十几位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肝病防治权威、泰斗,就困惑乙肝病源携带者最普遍的问题,亲自为您答疑。专家与我们联盟,共同为乙肝患者创造科学的治疗环境、还乙肝病源携带者们一个科学清白。&&&
  您不用起早排队挂号。也无须花大价钱从黄牛手里买专家号。只要您静下心来打开这本书,名副其实的大专家就会给您诊断开方……&&&
  本章通过醒目标题点明专家专题论述的内容侧重,使读者一目了然,以便根据自己所需重点选读。&&&
  专家出场,不按级别论先后,均以论述问题定次序。
防治乙肝的黄金手册肝病专家专题论述(1)
  1 专家意见和建议(推荐指数★★★★★)&&&
  ——卫生部组织专家针对乙肝歧视问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建议总汇&&&
  1)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与一般健康人无区别。他们虽然具有传染性,但由于乙肝传播途径的特点,不经血液的途径不会造成传播。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或环境构成威胁。除不能献血、不宜参加体能负荷超常的特殊训练或职业外,其入托、升学、就业、婚姻、社会活动均不应受限,更不得歧视。&&&
  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公务员招聘中因乙肝病毒带而不予录用的规定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应当废止。&&&
  2) 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少数人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肝功能异常的肝炎状态,因此,要提醒他们自觉接受医学观察和随访。&&&
  3) 建议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所有涉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限制性的条款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如〈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卫生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充分考虑专家意见,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原则,重新予以修订。&&&
  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体检、婚前体检中,查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项目不做强制性规定。对确需查验而有异常发现时,应尊重受检者的隐私,采用妥善方式处告知和处置。&&&
  4) 大力开展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坚决制止虚假欺骗性广告宣传。&&&
  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恐惧和种种不公正对待,源于人们,包括医务界人士对乙肝科学知识缺乏了解或存在偏谬,也给个别人藉所谓“大、小三阳转阴”、“新法检测、根治乙肝”等名义虚枉宣传以可乘人机。因此,应当将乙肝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做为消除人们恐惧、消除歧视的根本性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防止由此而引致的社会问题频发和加剧。&&&
  强烈呼吁主管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对目前医学科学技术领域尚未攻克的“转阴”、“根治”等内容的虚假广告严格审查管理,彻底杜绝。&&&
  5以推广接种疫苗为重点,全面加强乙肝预防、治疗的科学研究。&&&
  迄今,乙肝病毒感染尚无理想的特异治疗药物,但却可以通过接种乙肝疫苗得到有效预防。2002年起,国家已经将乙肝疫苗正式纳入儿童计划免疫,以优先保护新生儿免受感染。这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之中。然而,仅此是不够的,还应当通过扩大乙肝疫苗预防接种,使更多的人得到保护,从而也可以起到消除人们对乙肝的恐惧、岐视的作用,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常活动提供支持环境,因此,应积极推广新生儿以外人群的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政府鼓励并支持开展对乙肝的自然史、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治疗等课题的科学研究。&&&
  编者提醒读者注意:&&&
  专家在第三条指出:“对饮食服务行业人员体检、婚前体检中,查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等项目不做强制性规定。对确需查验而有异常发现时,应尊重受检者的隐私,采用妥善方式处告知和处置。”。&&&
  第三条阐述说明——肝病专家的集体意见:即,在各行各业的招聘中应禁止强制性两对半检查。&&&
  2 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徐道振教授:乙肝病源携带者可以做厨师&&&
  徐道振教授简介—— 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兼北医大教授。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卫生技术标准委员会传染病标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中华医学会传染病学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卫生局病毒传染病防治研究中心主任。1955年浙江医学院医学系本科毕业。一直从事传染病临床至今已45年,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曾任北京地坛医院院长,中华传染病杂志、中华临床与实验杂志编委。&&&
  《 新闻周刊》对徐道振教授的专访(《新闻周刊》第157期)&&&
  “乙肝歧视”的源头在哪里?社会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排斥感从何而来?卫生部肝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全国卫生技术标准委员会传染病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徐道振给记者解惑,“公众对肝炎的认识还处在80年代末期的医学水平" 。&&&
  80年代末,即使是专家,对肝炎的认识也十分肤浅。医学界普遍认为,肝炎分为两种,一种是急性发作的甲肝,一种是慢性的乙肝,传播途径为血液传播和消化道传播。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隔离措施未免过于严厉。&&&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病毒性肝炎笼统的列为乙类传染病,并且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在1991年12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又进一步规定“乙类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当接受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与此同时,科学的发展,早已将法律远远的甩在身了后。徐道振介绍说,1999年发现了丙型肝炎后,肝炎即分为甲乙丙丁戊5种。其中甲和戊是急性病,主要通过消化道传染,有一定的传染性,甲型肝炎还曾经在上海爆发过。而乙丙丁三种肝炎都是慢性病,基本公认为非肠道感染,传染性较弱,而1989年制订《传染病防治法》时,对此尚无认识,自然就不能区别对待。
防治乙肝的黄金手册肝病专家专题论述(2)
  法律只要没有修改,就有它的效力,这一法律使1.2亿以上的乙肝病原携带者,成了另类群体。&&&
  医学界为乙肝病原携带者“平反”的努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2000年9月,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修订了《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方案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
  “最近两年,专家讨论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保证他们能正常生活。对于是否应该将乙肝病原携带者排除在饮食行业之外这样的社会共识,许多专家都对当前的做法提出了否定意见——既然病毒不会间接传播,当然就不应该限制了。” 徐道振的说法让记者感到惊讶,当社会上还在对是否应该让乙肝病原携带者当公务员而争论不休的时候,科学却赋予了他们当厨师的权利。&&&
  一些迹象表明,一些方面正试图减轻对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歧视。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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