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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咹办发〔2011〕47号
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的通知
灵武市安监局、辖区煤矿企业:
现将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的通知>的通知》(宁安办发[2011]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附件: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強煤矿瓦斯防治监管监察的通知>的通知》(宁安办发[2011]65号)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監管监察的通知》(煤安监技装 [2011]22号)
抄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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