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生母和养母谁有抚养权给养母一个接种的本子,对孩子落户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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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和养母法律关系上的区别
对于同时拥有生母和养母两个母亲的人来说,生母和养母同样是那么重要,但是在法律的范畴上对于生母和养母却有区分,因为生母和养母关系这继承权和遗产分配。那么,生母和养母法律关系上的区别是什么?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案情简介】同样有着被抱养的经历,在曾瑞云和吴梅珠身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一面是坚强,对抗着生活和病魔;一面是温柔,细心呵护孱弱的老人。艰难的日子里,他们更懂“相依为命”的意义,更懂知恩图报和孝。寻药救母养母百岁&古稀女儿成了她的依靠泉港区前黄镇坑内村,每天清晨5点多,吴梅珠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紧挨母亲床铺的那张竹床挪到墙边,再给母亲做早饭。两个月前,母亲突然卧床不动,吴梅珠和丈夫连送辉,担心她从床上掉下来,每晚轮流陪着母亲睡觉,一如呵护刚出生的婴儿。吴梅珠的身世,像一个传奇。她和丈夫,都是被母亲抱养,长大后直接成亲。对78岁的吴梅珠来说,如今102岁高龄的养母,也是婆婆。“喝水啊!”母亲轻声喊,吴梅珠和丈夫在大堂听到后,急忙赶到屋里,将老人扶起披上厚衣裳。吴梅珠用汤勺一口一口地喂着水,丈夫则在一旁小心擦拭她的嘴角。两个月前的一天,母亲突然不想动,只躺在床上,再没下地过。吴梅珠找来医生,医生也说没办法。吴梅珠四处询问偏方,想治好母亲的病,但还是徒劳。“老人突患肺炎,给儿子办婚事的钱先拿去治病,对不住儿子了。”三十年来,母亲频繁生病,原本贫困的家更拮据了,吴梅珠常告诉子女,不管怎样都要孝顺。提到媳妇,丈夫连送辉直竖大拇指,“好得没话说!”常年在外打工的他,明白妻子独自撑起这个家的艰辛。他记得,10年前的一个夜里,母亲突患胆结石住院1个多月,为让母亲尽快康复下床,吴梅珠不知从哪打听的草药偏方,每日来回四小时爬山采药,采完的草药洗净后,灌进猪肠,再用火熬上两个小时,盛给母亲喝。坚持5个月,母亲身体果真恢复了。如今,吴梅珠一家四世同堂,住在两层楼的石头房。这栋老石头房,没有客厅,只有三间房,最凉爽的一间留给母亲。“前半辈子她悉心照顾我们,下半辈子我们做她的依靠。”连送辉说。70多年前,母亲无法生育,就抱养了吴梅珠和他,当时吴梅珠才3岁,他则刚满月。村里年长的老人讲,当他们还处在哺乳期时,母亲挨家挨户地给他们讨奶喝,有时还跑到隔壁村庄去讨。“母亲这一生也不容易啊……”连送辉哽咽道,虽然家庭困难,母亲仍坚持让他读完小学。母亲一天天变老,需要依靠,他们一直在身边。这么多年,吴梅珠任劳任怨,因为操劳过度,右眼发炎未及时治疗导致失明。如今,还有风湿病、颈椎炎&等各种疾病缠身,吴梅珠一边坚强地对抗病魔,一边温柔地照顾母亲。【法律解读】生生母和养母应该是养母重要些,法律也是根据人情味而定的。但是法律并没说谁重要,只是让小孩自己选择而已,按理说养母付出的要比生母付出的更多更辛苦。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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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  一个2013年的老事件,因为事件当事人的跟踪报道,从2013年3月持续发贴到2014年4月,最近又被翻出来被人评论。但看多了评论,加之身边的朋友有类似经历,我可算小半个经历人,所以也产生了不吐不快的心绪,写出来散散郁结。  该事件就是名为“欧利232”的事主,与继女生母争夺继母抚养权一事。事件背景情况如下:  一、欧利232(以下简称欧利)因遭遇老公海外出轨离婚,带女儿与自己母亲住一起;  二、欧利的再婚丈夫亦是二婚,其头婚是与一学历层次差异较大的女子未婚先孕而结婚,婚后不睦,后在分居未离婚时追求并与欧利在一起(此时欧利知悉男方情况),后离婚,与欧利结婚;  三、欧利二婚丈夫在与前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为一套时价20万的房,8万存款,离婚时,夫妻双方都主张房、款与孩子抚养权,最后法院判房、孩子抚养权归父亲,8万存款,双方各4万,前妻不用再支付抚养费,前妻拥有探视权。当年,这夫妇二人的女儿三岁。  四、欧利与后夫共同生活七年至2012年,后夫车祸身亡,小女儿(即后夫与其前妻女儿)生母来找欧利要回女儿。  五、欧利认为自己家庭条件好过小女儿生母,且有感情因素,拒绝移交小女儿给其生母,其生母坚持,期间,欧利大女儿适逢高考前期,为保证大女儿的考试,欧利放弃小女儿的争夺,让其随生母离开。  六、小女儿生母亦再婚,与后夫育有一子,夫妻在离欧利家几十公里外的小县城开自行车修理店,生活较贫穷。领回小女儿后,将小女儿从城市重点学校转回县城民工学校,小女儿生活、教育水平发生剧大落差。  七、欧利大女儿考取大学离家,欧利老母在家清闲无聊,遂要欧利去向小女儿生母索回小女儿,于是,欧利和老母又重新回到小女儿的生活中,去探视小女儿,并与其生母开始了争女之战。  大致背景交待完毕,以上情况全是欧利原贴所述,无删减尽量客观,如有有人觉得以上表述不客观,请自行参看原贴吧,毕竟思维本身就是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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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与继女生母争夺继女抚养权一事。
  对于小女儿该跟谁这点,我不必多说,因为角度不同,会有不同答案,吧友们很多支持跟继母,因为继母家庭条件优越,也跟小女儿有很深的感情,从这点上来看,小女儿跟了继母,无疑有了更好的平台和起点,从这个角度支持的,不能不说是出于善良的心态,所以,关于这点,大家的看法,都有道理。
  我要吐槽的,是那些骂生母不要脸,骂生母自私残忍的言论。  翻完所有的回复,骂生母的占大部分,主旨都是一个:明明女儿在继母家生活得好好好,非要把女儿抢回去自己养,把一个娇滴滴的公主,活生生弄成个连校服都穿不起,牛奶冰淇淋都吃不起的下等人。  关于这样的说法,对于我这样一个算是有相似事件参与体会者而言,真的是有很纠结痛心的感受。我是亲身见识过不下一个,明明爱着自己的子女,却在无奈中被剥夺子女抚养权,而后因为子女在再婚家庭里的引导教育,被长大后的亲生子女漠视甚至不认的父母,是怎样的剜心之痛,而他们的痛疼和无奈,其子女和大部分外人是根本体会不到的。
  哈哈哈,我是亲妈党,我这个ID都是为了讽刺欧利注册的,可惜世风日下,婊子有钱就能立牌坊了  
  回头来说争女事件中小女儿生母挨的骂,这些骂,无外乎围绕着两个问题:一、生活品质;二、教育品质。  一、生活品质。  欧利高学历高薪,年薪四十万,虽与前夫离婚,但前夫在海外,对大女儿的照顾和扶助也是没有少过的,所以欧利的家庭,一直给予了大小女儿比较优质的生活环境,感情上,欧利对小女儿也是尽了继母的责任,而且比大多数继母做得更好。  但,这是小女儿生母在女儿亲生父亲过世后,要领走女儿被骂的理由吗?作为孩子母亲,这个女人,她再穷、再苦、学历再低,但她仍然一直没有放弃过对女儿的争取,那些说她争取女儿是为了女儿财产的,我只能一声叹息。  这个女人,在争女儿的时候,在法律上主张过财产利益有两次:  第一次,与前夫离婚时,但好象大部分人离婚时,争孩子抚养权,都会同时主张更多的财产利益吧,法律上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方,也会给予更多财产利益以保障孩子以后的生活,所以,在这一点上,骂小女儿生母争孩子是为了争财产,难道不是本末倒置的不公平??孩子父亲当时也是主张财产归己的好吧。  第二次,小女儿生父过世,其财产(包括其与欧利婚前的房子)一并分配时,小女儿生母提出异议,这个异议,与离婚时的争取一样,也被很多人看作是为了她自己而争,但这个时候,怎么就不可能同样是一个母亲为自己女儿在争取呢?因为小女儿生父婚前的房子,在欧利看来,在男人第一次离婚时,就不属于前妻,前妻也并没分配到,那第二次遗产分配的时候,却有了欧利和其大女儿的份,这样一分,小女儿得到的明显就少了,这个时候,小女儿生母提出异议,这种做法,对于一个母亲来说,难道不是合情合理的??结果,又有人直接推定为小女儿生母贪财,这不是又一次的不公平?  这些吧友,你们是不是忽略了在小女儿生父在世时,这个因为个人条件没有男人好,而没有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女人,七年中,从没放弃过对女儿的探视和接过去一起生活的机会,这七年,她探视女儿和接女儿一起生活几天,是得不到一毛钱的好处的,而这期间,她还重新组建了家庭,并又生育了一个孩子,那个家庭对于前夫的新家庭来说,可谓贫穷,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母亲,还是坚持要看女儿,要接女儿一起生活几天,对她的境况,毕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女人对前婚子女的看顾是要面临再婚丈夫不满的压力。但她还是在这种拿不到一毛钱,且还在面临贫穷的再婚家庭的压力下,坚持不放弃任何一个跟女儿亲近的机会,那些说她贪财的、自私的,你们怎么就看不到这个贫穷母亲对女儿最本真的母爱,而要狠心推定她对女儿只有私心和残酷?!
  这帖子怎么又翻出来了?
  二、教育品质。  继母家庭给予了孩子很不错的教育环境:重点学校、奥数、钢琴、舞蹈。生母家庭只能把孩子转回几十里外县城的民工学校,校服都买不起。  于是,抨击之声一片,甚至有激动愤怒得要跳脚的,又一波生母自私残忍的骂潮翻涌而已。  试问,自己的孩子,生父死亡,哪个母亲会让自己的孩子在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又一个再婚家庭里生活,哪怕这个家庭生活环境比自己的生活环境更好?这根本就是人之常情好吧!万一那个家庭的女主人又再婚呢,虽然欧利说自己不会再婚了,但这种事情真有个绝对吗?  连欧利再婚后都防着,怕女儿给后夫侵犯,后夫一死,欧利若再婚,关于小女儿的安全和利益,其生母对欧利的不信任和对未来更大的不确定难道不也是一个母亲合理的本能,对其把把小女儿领回,哪怕是跟自己一起过苦日子,比在欧利家里的不确定,对一个真正把女儿放在心上的母亲而言,都是必须的选择。
  而基于这个必须的选择,这位贫穷的母亲,只有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把孩子转回自己所在地的民工学校读书,并且,在一大家子的生活水平低下的实情中给予孩子自己所能给予的,这种做法,已经是一个母亲所能给予的全部了。那些骂她自私的,甚至拿南京饿死双女那个母亲来对比该母亲的,请扪心自问,若小女儿母亲真自私,何必在小女儿父亲与欧利是婚内出轨,然后再婚的境况下,明知道男人的新家庭一家对自己那么看不起,还坚持着一直去看望自己的女儿,自己再婚家庭经济不好,还要接女儿同住几天,说不定再婚家庭的丈夫还不高兴呢。  若真自私,明明是前夫婚内搅上新欢、自己的重组家庭负担又重,完全可以不去看女儿了,把女儿从自己的生活中抹去,利利索索地过自己的日子,何必顶着前夫新家庭一家老小的白眼、自己家里的压力,七年了,还不割断这一缕亲情?!
  吃饭去,晚点写,欢迎王爷。
  今天中午喝了一壶好茶,余香绕舌,真是太棒了。继续。
  一帮吧友到后面,真的是生母做什么事都骂人家,小女儿校服没买、小女儿喝不上牛奶、小女儿想吃冰淇淋挨了生母的说,欧利一边曝料,网友们跟着一边倒地骂小女儿生母。且不说生母真没这个条件象以前欧利家一样,让孩子喝水一样地喝牛奶,让孩子穿名牌。但每件欧利曝料孩子在生母那边如何“受罪”的事情,骂生母的吧友们真的都看清楚了吗?  还有个吧友说小女儿生母骂孩子,对孩子态度恶劣啊,说得义愤填膺的,您看清楚了人家骂了多少次孩子了吗?人家教训孩子那次是为什么事情吗?这小女孩在生母家偷钱啊!!!  为了吃冰淇淋,偷拿家里10块钱。为孩子吃不上冰淇淋心痛吗?想吃冰淇淋就该偷钱吗?这就是欧利家高素质教育出来的公主???别跟我说橘生淮北为枳,生母对此行为是不认同的,所以才说了小女儿,这个教育难道不应该?骂生母的,在这个事情上都同情孩子吃不上冰淇淋去了吧,你们当时有注意过这个情节吗?
  @blueblue114   楼主,那帖子我也追过,你有一点很重要的地方并没有遵照原帖叙述而故意偏向生母了,当时那"20万"的房子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从来没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个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所得,但是因为手续原因到了婚后才取得的房产证.  那帖子里的媳妇党胡搅蛮缠的地方之一,就在于,无视离婚时生母不可能得到房产,因为根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把一般房产份额和生母分到的4w放在一起,硬说生母"一次性给足了抚养费",而实际生母只放弃了这4w,之后没有再给过抚养费.  一个三岁的孩子指导18岁的抚养费,无论在哪个地区,都不可能只判决4万,所以生母无论从什么角度而言都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blueblue114   还有,第一次官司,是生母明知继母的大女儿即将高考,几次带人去继母家中大闹,故意影响大女儿,继母才不得不选择放弃继续打官司的.  生母在小女儿回家后,夺走了继母给小女儿的几千元,贴补后夫儿子,并强行将小女儿从教育质量好的小学转学至民工子弟学校,并且拒绝给孩子买新校服定牛奶等.这一切都是为了钱,真爱孩子无论如何做不出这种事
  @blueblue114   还有,你选择性无视了当初生母是怎么和生父结婚的,而且,生父早已提出离婚并正式起诉,生母以小女儿为威胁使劲手段拖延,经历了不止一场官司,生父与继母相识是在正式分居,起诉离婚,经历不止一场官司之后.你故意要把这个话题往出轨上引是没用的,因为非常明显,生母和生父婚姻破裂远在继母出现之前,导致离婚原因和出轨没有任何关系.
  其实,说了这么多,我想说,所有骂小女儿生母的吧友,绝大部分都是选择性地忽略了孩子生母对孩子本身的爱的那些情节,在欧利家优越的生活条件对比下,一上来就把孩子生母放在低素质、自私、剥夺孩子优越生活的位置上,所以,她被曝料的每一件事,骂她的人从来没有从身为一个母亲,不放心孩子跟着毫无血缘关系的另一家女主人生活的正常角度来看待这个女人的行为。  而作为继母的欧利,虽然我绝不否认她对孩子有真实的感情,作为继母,她也比很多同类的人做得更好,但对于她在贴子中所写的,她自己的所作所为,她的思想意识,其实我是很有些不以为然的,她在抢夺小女儿的过程中的举措,不仅是在抢夺小女儿,还有很多是在刻意地伤害小女儿与其亲生母亲的感情,并不是她自己所说的,只是出于对小女儿的爱,这么单纯和简单。所以,我用了“刻意”两字。
  有些吧友已经指出,如果真爱小女儿,真达到了视如己出的高度,那在生母要求领回小女儿时,欧利怎么可能因为大女儿面临高考,就放弃了小女儿,让她回到了家庭条件差的生母身边?这还是亲疏有别啊!而且,之后把小女儿要回来,还是因为欧利大女儿考去外面读大学了,欧利老母觉得孤单无聊,才叫欧利去把小女儿要回来的,于是,才有了后面争女事件,欧利原话是“我妈妈觉得生活挺无聊的,没事就让我想办法把小女儿弄回来。”。呵呵,宠物啊,无聊了弄回来。若此时或以后,欧利老母没觉无聊,小女儿其实被领走也就领走了。
  但既然要弄回来,欧利就真枪实弹地开始了作为,开始频频出现在孩子的生活中。  当初,欧利跟其先夫结婚的时候,其先夫带来的小女儿只有三岁,那个岁数的孩子,很单纯,以前的记忆还是容易抹去的,跟谁呆久了,对她不错,她就会跟谁亲。如若那个时候的孩子已经是有了认人观念的十岁了,欧利还有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接受这个孩子而跟男人结婚,真是要打个大问号了。  这个岁数的孩子融入新家庭,接受新父母的难度其实不大,欧利自己年薪几十万,据说其先夫的水平也差不多,所以这种家庭,只在继母心眼没那么坏,就不会有那么多矛盾,一家和谐相处完全是可操作的。所以小女儿在以后的七年中,跟欧利一家建立感情,这也是必然的。  但当孩子被生母带回家时,已经是十岁的半大女孩了,一来,本身感情上已融入再生家庭,对生母已陌生,二来,生母的新家庭跟继母家庭比起来,又穷了那么多,而这个岁数的女孩子,大都已经能对物质产生虚荣心了,物质环境的剧大落差,必然在孩子跟生母之间造成了更大的矛盾和鸿沟。这种矛盾和鸿沟,生母要尽更多的力量和花费更多的时间才能减少和缩短,这是亲子关系重新建立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而在这个艰难的过程中,出现了无聊欧利母女。如果欧利真能如她自己所言那么高素质,那么真心疼爱小女儿,那么,在看到小女儿现在的教育生活环境大不如前之时,最该做的就是约谈小女儿生母,放下对别人层次低劣的偏见和不屑,用对孩子共同的爱来商量怎样改善孩子目前的状况,最不应该的就是,先找上孩子,让不懂生母一番苦心的孩子也觉得自己受了非常大的委屈。  但恰恰,欧利母女选择的是后面的做法,她俩直接找到孩子学校,跟孩子抱头痛苦一番。高素质的欧利啊,孩子小,委屈了就哭很正常,你两个大人一起痛哭,是几个意思?太夸张了!这不是刺激孩子更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苦,更恨给自己带来这种落差的生母??欧利做为一个高学历高素质的至少四十多岁的成年女人,孩子在此时会有怎样的心态,真的不知道?
  后面欧利的行为也几乎都是照着这个模式走,不跟生母谈,一定要夺孩子,也不愿给孩子生母受到的感情伤害予以经济补偿,虽然不能以钱来衡量感情,感情不是交易,但夺了人夫,又夺人子,如果是个有良心的人,自己又有这个经济能力,给人家相应的经济补偿,不恰恰是善良、是有素质的表现,但在欧利眼里、嘴里,是“怎么也不能便宜了那个女人”。  所以我说欧利在夺女大战中,其行为并不是单纯地为了小女儿好,在那种情况下,帮助小女儿减少在这种落差中的不良感受才是真正为孩子好,但欧利却选择了让孩子对生活品质落差的体会更敏感更痛苦。而后果必然是小女儿更痛恨自己的生母,因为小孩子无法体会到复杂生活中的无奈和必须做的选择,只会对生母产生恶感。  直到后面,欧利甚至瞒着孩子生母给了小女儿1千块现金和2千元银行卡,并且还让小女儿不要告诉生母。这一招,感动过继母的支持者吧,后来欧利曝光这些钱和卡被生母拿走时,骂生母的更是骂得汹涌。可是,你们想过没有,对于一个十岁,已经有了物质意识,又正经历物质生活落差的小女孩来说,这笔巨款交到手上,起的是什么作用?  拿这么多钱给个十岁的小孩子,是真的爱她,还是害她?你们自己问问自己在家对自己的孩子也这么干不?是不是有作父母的,见长辈时常给自己孩子五块十块,还要打招呼不要给孩子钱,免得他拿去乱花乱用,吃了不该吃的东西,玩了不该玩的游戏,坏了身体坏了思想?  就算是为了给小女儿喝上牛奶、吃上冰淇淋,欧利也有大把的其他方式达到这个目的,欧利已经请过小女儿民工学校的老师吃饭,搭上了那条钱,那就可以把钱交给学校(留个单据、存个录音不难的),让老师安排一下,既控制了钱小孩子不会乱花钱,也尽了自己这个继母的一份关心,为什么不这样操作,而是把三千元的钱款直接就给了那么小的孩子呢?无非就是进一步给孩子一个继母有钱生母穷的直观刺激。否则,真没必要冒着会养成孩子有钱乱花的风险而这么做。  欧利的表述中多次反复表明了自己一家对孩子生母的不屑甚至践踏,对吧友友善地提供与孩子生母和谈解决问题的方法,她根本不考虑,直接说人家是“穷山恶水出刁民”,当时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很想对这位欧利女士留言,以她的逻辑,她的收入水平和家庭环境,于很多其他家庭,同样是“穷山恶水的刁民”!
  第一次官司,是生母明知继母的大女儿即将高考,几次带人去继母家中大闹,故意影响大女儿,继母才不得不选择放弃继续打官司的.即便两个都是亲生子女的家庭,一个马上要高考,一个上小学还未到考中学时,也是以高考那个孩子为重.当然这样的家庭也就不可能发生小女儿要被人领走的现象.  建立在原帖叙述基础上,生母和生父婚姻破裂远在继母出现之前,导致离婚原因和出轨没有任何关系,孩子一直是生母为了不离婚威胁生父的道具,到了楼主嘴里就成了"但夺了人夫,又夺人子",楼主,你还能更断章取义些么?
  骂孩子生母卑鄙自私的吧友,有几人,能从母亲的角度体会到自己的孩子在一个再婚后又失去亲生父亲的家庭里生活的不安,那种不安,确实能让做母亲的,宁愿把孩子带在身边,跟自己一起吃苦,也不愿意放在毫无血缘关系的其他人手上,哪怕那家环境好,对自己的孩子也还不错,因为始终不是亲生的,以后的情况,谁能来给这个母亲做得出绝对的保证????  而且从欧利自己的表述中,不难看出,这位贫穷母亲正常的本能其实是无比正常的,因为欧利已经在自己亲生的大女儿和非亲生的小女儿之间做出过一次选择,就是放弃小女儿,让她回到生母贫穷的家里去。试问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欧利难道不会再牺牲一次小女儿,比如以后两个孩子,在工作机会上出现竞争,甚至在婚恋上出现了竞争,呵呵,本来这个夺女事件已经狗血了,那再来一次也不是没有可能啊,欧利的第一次选择已无疑给了大家一个答案她以后更有可能如何做。  另外,欧利若真又逢了第三春,在第二春时,尚且防备着丈夫对她头婚生的大女儿不轨,那这个血缘之外的小女儿若是放在欧利家,其生母又如何不会提心吊胆担惊受怕?  所以,沸沸扬扬至今的争女事件,根本不是贫母自私残忍不负责任,恰恰是小女儿生母对孩子的爱和负责任才有了这么力量悬殊如此之大,却还是要尽力而为的这样一个举措。  对于说孩子从优越的继母家回了贫穷的生母家就是害了孩子,我想说,仅从条件的对比上而言,确实是继母家的平台更好,但,是不是害了孩子,却不一定,反而,从小女儿为了吃冰淇淋而偷生母家钱,从欧利夺女时给小女儿刻意造成更大贫富刺激,来破坏小女儿与生母建立感情的行为来看,欧利家的教育能不能出现好的结果,真的是很难说。  小女儿生母挨骂,贫穷是其原罪,在这个原罪基础上,她力所能及所做的一切行为,包括这些行为的出发点,都成了罪过,都成了自私残忍没有人性骂名的载体。  但骂小女儿生母的吧友们,如果你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在人类群体中占到TOP 10%的位置,那你们生儿育女、教育孩子的行为是不是也是自私残忍没有人性的,因为你们怎么能只让你们的孩子上个国内重点呢?你们怎么不能让你们的孩子象TOP10%一样,年年去国外参加国际夏令营呢?你们怎么没有牺牲血缘亲情,跪求TOP10%家庭抚育你们的孩子呢?你们怎么能在跟TOP10%家庭比起来,差别这么大,这么穷困的家庭里,给孩子吃不上鱼翅、穿不上LV童装,却还要说孩子、骂孩子甚至打孩子呢?太残忍,太自私,太没有人性了......
  所谓继母第一次"放弃小女儿",是建立在生母故意挖坑的基础下,生母明知继母的大女儿即将高考,几次带人去继母家中大闹,故意影响大女儿,继母才不得不选择放弃继续打官司的.即便两个都是亲生子女的家庭,一个马上要高考,一个上小学还未到考中学时,也是以高考那个孩子为重.  如果继母有生母这般无耻,以牙还牙,故意找茬生母的小儿子,比如,找一群人到那儿子学校门口连续几天在门口找茬不让那孩子上学,或者跟那个学校老师说生母当年是怎么赖孕嫁人,那孩子当工具争钱,怎么对待回归家庭的小女儿的,折腾个几天看看生母怎么选,还非得打官司么?这俩个可都是生母的亲生子女啊.
  还真有自称亲妈党的又来抹黑人家生母,小女儿生母七年中从未放弃探视和跟女儿相处的机会,哪怕被小女儿新家庭白眼、哪怕此举对自己的亲生家庭也是可能产生不满的,你们怎么能如此昩着良心地忽视掉这七年来,只为这一个月那一丁点权利而从不间断的往来奔波?  欧利关于公主与灰姑娘的落差对比真是能打动人心啊,生生地就能让一群不愿童话梦碎的人忽视这一个贫穷且爱自己女儿的母亲为跟女儿在一起所做的努力,而把她的所有行为都推定成贪财自私。  对于孩子能在更好的环境下生活而支持孩子跟继母的,我愿意相信你们都是出于善意,但对孩子生母对孩子的争取行为,因其自身条件的有限而与继母家产生的差距,就认为孩子生母不爱孩子,为了贪财而置孩子于何种不堪境地的,那是真真切切的心理阴暗。  这种人,请参看21楼最后一段话,赶紧把自己孩子送出去给更富贵且愿意帮你们养孩子的人养去。否则,别怪我按着欧利骂小女儿生母的那些话转奉给你。
  别的家庭不敢说,但是生母和生父的家庭是一定会迅速走向解体,城市里90年代以后,凡是这种以非常手段开始一方极不情愿,且婚姻存续期间未能改善关系,且不情愿一方能力远超赖婚一方的婚姻,绝无挽回余地.继母跟生父认识的时候生父不仅早已分居起诉离婚,并且已经打了不止一场离婚官司.建立在原帖叙述基础上,生母和生父婚姻破裂远在继母出现之前,导致离婚原因和出轨没有任何关系.你不承认说明你故意歪曲.
  我可以理解生母,也理解继母,希望小女儿长大了,能理解自己的生母,不要对她那么抵触  
  生母相当牛,之前豁得出去脸,以后勤临时工身份不择手段去爬刚认识的工程师的床,更懂得利用当年国企里风气相对保守逞肚逼婚,人家还懂得死攥着孩子要挟不离婚,去争婚前财产,人家更懂得变通,把自己根本没分的婚前财产说成自己主动放弃给孩子的抚养费去赢得同情.生父就是不短命,可以想见小女儿的前途比生母的后夫儿子不知好几千倍,断绝来往了怎么合算?
  说孩子生母赖孕嫁人的,你是个男人,我一口唾沫呸死你,说得好象是女人强奸了男人一样;你是个女人,我两只白眼鄙视你,婚前性行为的多了去了,婚前怀孕的也多了去了,这是双方造成的,而且身体上心理上受累的是女人,为什么你自己生为一个女人,却为双方都要承担责任的事情却一味污蔑践踏女方?!  难怪在你这种人眼里,根本看不到小女儿生母的母性角度,只会一味跟着欧利贬损踩踏,污蔑抹黑孩子的生母,居然说出“亲妈已经准备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素质还低的继父等着小女儿”这种恶毒的话,日本畜生吧?
  楼主现在直接开始倒打一耙了?楼主反复强调继母那根本没影的"未来可能会出现的第三春"对小女儿的威胁,可是不对啊,继母至少已经表示过不想再婚了,照这个理论,生母家里已经有个没血缘关系素质也不高的继父了,比继母那根本没影的第三春现实多了,你怎么绝口不提了? 你还知道你提出的话"恶心且恶毒",真不容易啊?
  楼主还反复拿继母第一次婚姻破裂时得到几乎全部财产来类比生母,楼主你是铁了心歪曲事实吗?继母和前夫离婚能分到几乎所有财产,首先建立在他们婚姻存续时间长,财产本身就绝大多数是婚后财产,更别说继母本身的经济实力对婚后财产贡献很大.还有更重要的是,继母和前夫是双方都愿意缔结的正常婚姻,男方没提出离婚没分居就出轨,自然应该愧疚.生母和生父的婚姻占哪条了?有任何可比性么?
  歪曲事实是emmanuel2012你。小女儿生父是被她生母强奸的吗?如果不是,那就得担起这个责任来,这个责任是双方共同承担,小女儿生母一样承担了,生理上是怀胎十月,一朝娩的痛苦,精神上是这个提起裤子就嫌自己层次低的男人的漠视,和以后婚姻生活中的痛苦争拗。  但,这些问题有解决的办法,虽然女方不情愿,但男方已经实施了起诉离婚和分居的措施,最多两年,女方是离也得离,不离也得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自称高知的欧利与男方却管不住自己的荷尔蒙,非要在婚内来这么一出新欢剧情。  男人有分居的权利、有起诉离婚的权利,但他和欧利却没有婚内以情侣身份交往,伤害婚姻关系内受法律保护那个女人的权利,即使到现在,婚姻法多次修改,对这个问题也是从来都很明确地予以界定的。  所以,即使当时双方已在离婚边缘,也不能抵消和脱卸男人婚内出轨的事实和责任。这,就是我要表达的!  谁歪曲事实,谁抹黑污蔑???
  前因后果不知。  看着辩论真是精彩纷呈。  有一点:孩子10岁了,为什么不让孩子自主选择跟谁居住生活呢?---不过,因生活习惯很可能选择养母吧?  养母摆出这样一副抢夺心态,确实不对。  生母对孩子思念,也不能不顾。  论法理,生父死去,孩子监护权第一位确实该给生母。  就算法庭判给生母,养母若真爱孩子,也可以继续对孩子好啊,探视孩子,或寒暑假接孩子一起住,跟孩子培养感情。教养的好的话,孩子长大后,不会不念及养母恩情啊。  就算孩子选择跟养母生活,贫困生母也可以选择以自己方式表达母爱吧。  争来吵去,越显示双方的私心,对孩子很不利吧。孩子的生活总要继续呀,孩子要学习成人呀。
  各位很有见解、阅历,欢迎来我发的帖子里看看,赐教指点。多谢!
  为什么不能有俩个妈妈一起关心爱护她呢?
  昨天我和婆婆打电话,她咬牙切齿的告诉我,小姑家的闺女,偷她的钱买零食了。气的她想打死女孩儿。  我让我老公马上给婆婆汇款。定期给外甥女零花钱用。  这个外甥女今年13岁,每次都是全校第一名。为什么偷外婆的钱花?  我问婆婆,每天给孩子几块钱?她说,给她吃给她用,她啥都不缺,啥都有了,还给钱做什么?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身上连五块钱的零花都没有,她怎么交朋友呢?其他的小朋友,哪个没有几快钱的零花??  能怪孩子偷?如果家长给了,孩子还用偷吗?难道孩子天生喜欢做贼?  
  就算那个生母再贫穷,怎么能让半大的孩子身无分文??孩子的身边,每个小朋友都有零钱用,唯独她没有,她遭受排挤,和所有的小朋友都不同,显得那么窘迫,心理会好受吗?  因此,责备孩子偷东西的言论,我认为很好笑。偷东西,原因是什么?没有原因,孩子就无缘无故的偷钱?  
  请你正面回答,一个女的和比自己社会经济地位高n个等级,刚认识的男士死皮赖脸主动爬床逞肚利用舆论逼婚,谋夺男方婚前房产,失败之后恬不知耻说是自己放弃一半房产给女儿当抚养费,这样的人到底放在什么情况下能被同情? 同情这种明显人品低无底线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呢  继母和生父当年的做法算是小有争议,但至少法律不认为他们是过错方.一个男的早就合法要求离婚,正式分居,打官司好几场也坚持要离婚之后认识另一个女的,比生母不知"道德"了多少倍
  每个母亲,都应该是发自内心想为了孩子能变得更好而努力。这个生母,让孩子整体变得更好了吗?  如果仅仅是因为,想让孩子在自己身边,那么就是自己的意图。孩子自己也有自己的意图,她会做出直觉判断。  并不是每个孩子都贪图更富裕的生活,但是孩子会知道一个问题,谁对自己真正用心,真心能够长期伪装吗?  这个生母,我认为是有问题的。要来孩子,到底是想做什么?认为孩子在自己身边会更好?这个认为,获得事实验证了吗?  
  生活水平的下降,并不是什么核心问题,问题在于,生母究竟给女儿,提供了什么样的精神正能量??让女儿得以信赖她,理解她,依靠她。  如果她不能获取女儿的心理认可,那么她的养育优势是什么呢?孩子跟着她,能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孩子身无分文,觉得自己比身边每个小朋友都穷困,比不上任何人。陷入自卑情绪里挣扎痛苦。这是做母亲的成功?  
  然后一个问题,生母拿走了继母给女儿的零用钱。理由是,小孩子拿着那么多钱容易出事。  以楼主的角度看,会出什么事?是会遭遇抢劫?还是孩子养成乱花钱的恶习?究竟是出什么事?  我女儿今年三岁多,我每天给她五块钱,她自己存到钱包里,藏的严严实实的,每次买零食,还要外婆出钱,把自己的钱看的很紧很重要,不舍得花。  对孩子手上的钱不放心,认为是隐患,原因是什么?那么孩子多大的时候,身上有钱,就不会再有隐患了?楼主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指定具体年龄吗?  
  这个生母,并没有很好的养育理念,从各个事件里看:  首先,她对孩子缺少充分信任,认为孩子身上有钱会出问题,认为孩子没有能力持有钱财。  其次,对于孩子的生活环境缺少兴趣,没有去询问,孩子身边的同学们,都是什么样的生活情况。其实大部分孩子仅仅是想和小伙伴们一样,不希望自己太特殊。而不是热衷攀比和炫耀。一个母亲不关心孩子的生活环境和学习伙伴,这是贫困造成的问题吗?这是心态问题吧  
  那个一再说小女儿生母是以一介低等身份,强行爬上比她高了N个社会经济等级的男人床,才赖着怀上了小女孩的emmanuel2012。  我想郑-重-请-问-你:这么私密的行为细节,你是怎么得知的?????  请回答!!!!  你的一切理论全部建立在对小女儿生母地位低贱、人品下贱的先期定义上,那么,请你告诉大家,小女儿生母爬男人床,勾引男人的情节,你从哪里得来的?你自己?欧利?  他们俩OOXX的时候,你,或欧利站在床边看见了?  解释不清楚这个问题,你不要怪我骂你了!!!!
  不问自取是为偷,孩子偷钱也是偷。难道,因为有交际需求,有想吃想要好东西的需要,就可以偷?偷就不是偷?偷了也无所谓,只要再给他(她)零花钱就是?  不用教育的吗?不用告诉他(她)这种行为不好吗?  孩子十岁有交际需求可能会花钱,但孩子十岁就不用教育什么是该做什么是不该做的吗?  几块钱、十块钱是小钱,但如果这钱是孩子不问自取的,那就不是小事,问题的核心就不是几块钱倒底是多还是少了。  所以冰淇淋事件中,孩子偷拿了家里的钱,孩子母亲的教育哪里不对了?可怜孩子不是这样可怜的。  就象上面有网友说小侄女偷拿了家里的钱,而这位层友觉得没事,给她钱,让她有钱花就不会了。  真的不用教育,直接给钱让孩子有钱花就行了吗?今天她的要求,时不时给个几块十几块就满足,明天你给的钱她不够了,她有更高的要求了,大人又没告诉过她偷拿家里的钱不对,或者大人无法满足了,因为孩子的需求也会不切实际,好高骛远啊,OK,她可能会照样偷拿啊,反正你没告诉过她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在本贴里说的是孩子母亲在出现这种情况时教育孩子,却也被人一股脑的骂,现在还出来个孩子偷拿家里的钱,那就给她钱用才对的理论,教育反而不对了,真是神一般的教育观念啊。
  管仲和鲍叔牙的故事,楼主有空去看看。  管仲家贫,经常沾鲍叔牙的便宜,但是鲍叔牙从来不会因此歧视他,反而认为管仲由高才大能,不是自己能够比。  一个孩子有那么邪恶的心理?你可真敢想。  
  孩子肯定知道偷是不对的,不然就不会躲躲藏藏自己遮掩了,小朋友也有自尊心。你剥夺了小朋友的自尊,小朋友也同样会有心理伤痕。  给小朋友足够的重视和隐私,他们也一样会知耻后勇。给小孩子假想出一个欲望无底洞,纯属杞人忧天。  比继母富有的人很多,小女孩羡慕那些更富有的人了吗?  
  所有的贼都是从小财小物偷起的,更有从自己家偷起的,怎么就不该教育?  另外,关于孩子身上应该有多少钱的问题,我想说,到底多少钱能满足各种孩子的需求,给孩子零花钱,给多少零花钱,是以孩子的需求为标准吗?  也许在A家每个星期给个十来块就够了,但B家的孩子一天就能花10来块,C家的孩子更牛,身边同学都挺豪爽的,所以C家孩子每天要100块才能满足交际需求,不然会被另外的孩子看不起。  这样的话,就是孩子偷钱偷得有道理了,不让孩子偷的,孩子偷了还教育的,是父母自己没做好,让孩子丢人了??  回到小女儿家的话题上,小女儿既然已经回归生母家庭,生母家庭的收入水平摆在哪里的,且家里还有个小弟弟,也许在旁人眼里,不怎么多的几块十几块零花钱,在生母家里是要攒着更重要的花销(比如学费、比如医疗费用)而给不起孩子的,毕竟,零花钱这个东西,是由家庭生活水平决定,而不是真的多必须的,这个还是看家庭引导教育。没有零花钱的家庭多了,围着零食摊转却掏不出钱买来的孩子还是大把。  继母给小女儿零花钱,对于生活拮据家里还有个小孩子的生母来讲,不仅是那点钱的问题,本身小女儿已经因为生活条件的反差不习惯,现在还出现一个母亲拿钱给自己,另一个母亲拿不出钱给自己的境况,对于一个正在跟长久没住在一起的孩子建立感情的母亲来说,继母的行为无异于让自己的努力化为乌有,而继母所采用的给钱的方式,是自己无法匹敌的,一次两次比着拿可能还行,时间长了,继母追加金额,亲生母亲能抗衡得了吗?
而且这种事情确实发生了,后来,继母更是直接给了这个十岁的小女孩一千块现金和二千块的银行卡。  面对继母的这种方式,要求亲生母亲也用时不时给予金钱来满意孩子的需求,以挽留孩子的心的建议,不得不套用一句话:何不食肉縻?
  解决问题,要找问题的原因。而不是用高大上的理论啰嗦别人。  我听到婆婆说外甥女偷钱,我第一反应就是,那个孩子不会无缘无故偷钱,手上有钱用,谁会偷??不给零花钱,是养育孩子的妙招??我婆婆把孩子的钱路堵死,她走投无路,有用钱需求,不偷怎么办?  这个问题上,孩子没有错误,再小的娃娃,也需要物权拥有感,需要自己的独占财富,不给孩子提供这个机会,就会促使孩子心理扭曲。错的是大人。不是小孩。  
  哎呦,和着把孩子当私有财产,觉得他们没自尊,没想法和没需求?不跟亲妈惦记有钱的后妈就是白眼狼?  有没有考虑过她是个独立的人,有自己的思考能力?  为什么亲妈不反思下,自己作为亲妈,跟孩子有割不断的血缘关系,法院和孩子都不要你了?  豆瓣有个小组叫爹妈皆祸害,感受下~顶@撒雅 你说的很对。
  高大上?不顾人家当时的家庭状况,和争女时产生的各种特殊情况,只讲给孩子信任,给孩子几块零花钱才是高大上吧。再小的娃娃,如果在错误的时候不教育不引导,必然走向一个错误的方向。  现在的罪犯,可不都是从娃娃成长起来的。  而娃娃的物权拥有感,也是要大人控制而不是没有范围的,首先得是家长能接受的给予范围,而不是以娃娃的需求为标准。所以不同的家庭背景,才有不同的方式,给,或不给,给多,给少。  至于不给孩子提供机会,会促使孩子心理扭曲,其实也不尽然,不同的孩子,什么时候给,怎样给,都不是统一的模式,而争女事件中,生母的家境不好,但也没说不给啊,对于贫穷家庭而言,不是给不给的问题,而是开了这个口,以后能不能继续支撑着给的问题,给的速度能不能赶上孩子日益增高的要求的问题,而且,这个小女儿还是才从条件好太多的家庭出来的,这些都是孩子的母亲要考虑,或者暂时无能为力的。  这些是恼人的实情,可不是什么高大上,那些满足孩子心灵的需求,给予孩子充分信任的理论,如无各种家庭自身的情况基础支撑,才是华而不实的高大上。  另外,法律规定,孩子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完全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这一条,正是因为孩子在这个年龄段以前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是不能进行有效的自我控制的,13岁的孩子,10岁的孩子,信任和放任往往就在一线之前。
  楼主说的,买不起零食的家庭,我想是很少的。现在我回老家,我们村里都有四个小超市,各个生意好的不行。镇上的连锁超市,和地级市的中心购物广场有差距,但是也差不太多了。  确实经济紧张的家庭,对待孩子的零用需求,也不是一棒槌打死的。二十年前,中国由多少富裕家庭?回想自己小时候,真的没有吃过零食吗????那时候所有人都比现在穷,但是我们这一代人,不也一样吃过零食!  如果经济实在紧张,不能让孩子吃沙琪玛,那么给孩子说几句安慰的话,告诉她,鸡蛋卷其实也很好吃的。可以不可以?不能让孩子吃德芙巧克力,告诉她,大白兔奶糖也挺甜,合理不合理??  孩子吃不到想要的零食,连替代品也没有,可怜不可怜?我们小时候,父母更穷,可是麦芽糖和棉花糖吃了还是不少的。  
  楼主,你到底是怎么能说出一番“无视自己已经存在的低素质后夫对女儿的威胁,言之凿凿地意淫一个不打算再婚的女人未来一定会有对象并且对象会对女儿不轨”的?什么样的逻辑思维能公开说出这么诡异的话并且不断反复试图给人洗脑的?楼主你的逻辑是泼妇教得么?  你自己愿意这么不可理喻是你的事,跟别人反复宣扬就太污染论坛了
  楼主,不要以为小孩子没有思考能力,谁对她好她真的分的明白  
  我这个贴,从开始就不是讲的孩子该跟谁,而是讲的小女儿跟了继母,也不代表她的生母不爱她,她的生母就该被一帮子人抹黑谩骂抵毁,麻烦看清楚我写的东西再来评论。  另外,孩子有思考能力,他们能体会,但他们白纸一样的阅历,必然造就出他们无法理解事件背后的复杂性。  不可否定孩子的感受和思考,但高估他们的感受和思考也是错误的,否则,这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多被一颗糖一句话拐走的孩子了,当他们跟着骗子走的时候,对骗子的感受是认可和喜欢的。  所以,如果只按小女孩自己的感受来判定小女儿生母的爱不如继母,那就更是大失偏颇,一个母亲七年来一直生活在一起,大家过得很不错, 一个母亲只有每个月才能来接触一下,共同生活后生活质量还下降了,对一个十岁小女孩来说,这两种经历,必然是跟生母不如跟养母。
  我后悔了,我把曾经计算她和先夫相识时间的表格给删啦~~  实际上,欧利在先夫和生母的离婚官司开打之前就相识,成功判离后2个月左右的时间就结婚了。。。
  不过,那是个写手帖啊。。。  她打完一审、二审官司后,竟然,她忘记了赢得官司的那条法律的规定~~
  唉,一旦发现辩论的对手是双标,就没趣味了。
  污染论坛的,恰恰是一些持着双重标准,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小女儿继父低素质,意淫小女儿是进这个低素质后父的狼口的抹黑一族。
  楼主你还故意忽略生母让女儿住违章建筑 自己一家三口住正常房子 这可是关系女儿基本生存环境的问题了 这就是你嘴里爱女儿的生母
  又拿出来讨论了
  楼主还说自己客观。哎。看到楼主的部分直接快速刷下。还不如看评论的好呢。 看到评论我就放心了
  同看不下去了。楼主断章取义得厉害。其实楼主能站得住的理由无非两点,一个是继母在前夫未离婚时插足进去伤害了不愿离婚的生母,间接破坏了亲生母女的感情。第二继母不该去抢回孩子,离间孩子跟生母的感情。  关于第一点,对继母插足一事,个人觉得确实伤害了生母的感情,但既然生母能为了女儿的前途放弃女儿,说明她其实也很明白孩子跟父亲比跟自己强得多,也不排除她带着孩子难嫁的因素。这个时候生母还很理智,也很让人同情。但看看后面,生母第二次要回孩子,是通过孩子的拒绝,去继母家闹腾,甚至差点让孩子上法庭选择,继母怕影响大女儿前途才放弃了。好不容易要回孩子的生母怎么对女儿的呢?转到民工学校就不说了,个人能力有限吧,孩子只能被动适应。但女儿有足够的生活学习费用吧,生母却连一套几十元的校服,牛奶都不给买,实在让人不能理解。到这里,还有更严重的事实,生母既没在感情物质上上对女儿多加弥补,更无法给女儿好点的学习环境和辅导。我家孩子有几个外地同学,父母有工地上打工的,也有干小买卖的,孩子成绩有好有坏,好的除了个人天份,跟父母的重视与否有很大关系。只要能顾得过来,都会让孩子参加补习班啥的。生母既然能要回孩子,就该对孩子的前途负责吧,孩子自己有足够的生活费,加上生母继父该尽的义务,只该多不该少,怎么会让孩子为了几十元的校服和牛奶沦落到连普通民工孩子都不如的境界。楼主也说了,半大的孩子有攀比心了,何况从天堂到地上。生母怎么做的呢,没拿钱去给孩子找个老师或参加什么班替她辅导孩子,而是拿女儿的生活费去补贴自己的新家。任凭女儿成绩大幅下降没做任和措施。女儿的意愿已经被剥夺,连前程也被耽误,这时还能怪谁呢?不难想象,即使没继母插进去,亲妈和前夫离婚也就是早晚的事。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里长大,前夫不过换个人出轨离婚而已,对孩子一样会带来恶劣的影响,甚至更糟。  有人谴责孩子势利虚荣,偏偏忽略她被大人的过错被迫选择的无争的事实。她被动的在年幼时跟生母分开,忘记了生母,遇到好的继母,感情深厚,生活稳定快乐,这里养恩大过生恩了,孩子的直观感受,没有对错。半大时被迫回到生母身边,得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待遇,导致她两年都无法跟生母亲近,这里要怪的,只有生母和继父。作为继父,本来就不该排斥继女,还拿继女的生活费补贴自己几口的生活,真的让人无语。生母更加让人觉得费解,就算她自己没法辅导女儿,但失去多年的女儿回来了,不该更加疼爱照顾吗,动辄克扣孩子的物质生活,不顺她意就打骂一个12.3岁自尊心已经很强的孩子,导致孩子几年都无法接受她,不能不说亲母真的情商太低,太差。不知道她对儿子是不是也这样。还想问问网友,生母和后夫不过养一个孩子,还不到花钱得时候,至于要用女儿的生活学习费去补贴他们吗?如此无能困难,把女儿要回来就是为了爱?难道爱她2只需要在眼前方便看几眼就够了,她正长身体的时候不需要简单得营养,正关键的时候不需要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关爱?孩子在得不到渴望的感情的情况下,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跟继母走,也算是为自己的感情和前途找到了归宿。其实从亲情血缘上,生母没什么错。错就错在她选了一个不对等的,薄情寡义的男人,还生了她自己独自无法照顾好的女儿。后面一系列表现可以看出生母情商相当低,再找的男人无能是肯定的,还得她拿女儿的钱补贴生活。她对女儿的前途基本没有什么概念,大概觉得只要孩子努力就可以了,完全没意识到糟糕的环境和感情上的缺失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很致命的,足以毁了孩子的未来,更何况本来就微薄的感情。  楼主说到孩子跟这继母可能会不安全,笑话吧,难道跟着继父就安全了?这种危险是对等的,除非孩子一直不跟两边的继父接触。而且孩子继母那好像更容易得到关注,还有疼她的外婆,天天在家盯着,继母这种意识不会比生母更低。没啥好争论的。去留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将来她再大点选择生母也是很有可能的。但我们可以看到,生母给不了她明朗的未来和完整的母爱,因为还有同母异父的小弟弟。不难想象,一直在生母身边,孩子也就读到初高中可能就算了,早早就得回来帮父母分担供弟弟上学成家的责任,存钱给弟弟以后结婚啥的用。在继母那里,最起码她可以读到她不想读了为止,可以找个更相当的男人嫁了。对于一个已经没有多少依靠的女孩来讲,没有什么比前途更可靠的东西了。生母口头上再爱她,能力有限,连正常的学习生活都给不了她,更不要说未来。在继母那里,有足够的母爱,明朗的未来,还有一个能干优秀的姐姐可以一直关照她,我想是个正常人都会做出利于自己未来的选择。  假如生母把养女培养得很优秀,很出色,其实最受益的除了孩子就是生母。多数孩子长大懂事了,都会认回生母生父,跟物质条件无关。最不合算的其实就是养母。懂事孝顺的养子女不多,大多也就一般,相当一部分成才后对自己的亲生父母比养大他们的养父母好得多。  
  其实我很想知道,这个生母和楼主啥关系啊?要为人家平反?  
  其实我很想知道,继母怎么苛待孩子了?我是赞成继母的。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在亲妈要去后,继母还要夺回来。如果心不善良,带走就带走,人家还乐意呢。我还看到有评论说,继母给孩子几千的生活费,可见在经济上没有不好。最后,生母要回孩子,其实要的就是那房子而已。不然女儿那么小离开她,他们有多少感情?为了女儿好,为何看到的是,带回去后,连继母给的生活费也要拿走,贴补后一个孩子?这是一个爱子女的妈干的事么?继父,我看也不是啥好人,爱贪便宜,不正直,一个大男人,谁会要一个孩子的生活费改善自己家的?因此,孩子还是跟回继母吧。至少继母家里,都是女人。生母家里,男的多,妈又这么凶,太恐怖了  
  真的是服了有些人的逻辑和阅读能力了,居然还给我总结出了“继母不该抢回孩子”的结论。你早上起来是拿翔洗眼睛的吗?  我从来没说孩子谁该抢不该抢,我说的一直都是孩子的生母其实就从欧利所提供的信息来看,也是看着自己女儿的,她抢女儿,并不是被人抹黑的那么不堪,而是出于一个母亲的本能和爱意,至于她的文化水平,她的收入条件,导致了她给女儿带去的生活水平远不如欧利所能提供的,但这也不能成为她被一帮站说说话腰不痛的无知女人抹黑谩骂的理由。  看清楚了???  那些说生母如何不堪的,说后父如何不堪的,你们的文化素养在哪里?你们的生活水准在何档次,没达TOP10%的,麻烦自觉把自家孩子送去不介意多养个别人家孩子的更高知更富贵人家,因为你们的素质和生活水准,在更高N个层次的家庭面前,同样低劣不堪。
  我一直以为,这个生母,是在小女儿一无所有的情况下,选择接纳女儿来抚养的。  这样的话,说明她内心里还愿意为女儿的成长出力,不过就是力不从心。心好,能耐小,想的东西做不到。所以我针对的,都是她的养育能力,而不是养育心理。  但是刚才看到,父亲资产里,给小女儿留下了1200元每个月的生活费用。即,小女儿的爹即使死了,都不放弃对于孩子的抚养责任,人虽然死了,责任还在继续承担。  这个父亲做的很合格了。  在女儿自身,有父亲给予的每个月1200元费用时候,妈妈非但不对费用进行增加,对孩子的成长所需进行增补,反而连1200每个月都不舍得全部用在孩子身上。这是什么亲娘??连后娘都不如。  楼主也搞笑,孩子的妈妈把生活费存起来,以防女儿急需比如生病等。好了,既然这个亲娘根本没有打算用自己的钱给女儿治病,而是打算用孩子父亲的财产,她都不准备为女儿出资了,接来女儿做什么???孩子病了痛了,都是从父亲留下来的钱里抠,母亲一毛不拔。  就这样卑劣的心理,还有理了???  再假设,没有这个1200元,该女子的后夫,同意接受这个女孩进门吗?他连自己的儿子都养着吃力!愿意加个负担???  
  楼主开这个楼,试图给生母说话???  哪个角度替她说???  连孩子的生活费用都不能提供,反而克扣一定份额,这种女人值得让人同情?骂死都不亏  
  孩子亲生父亲留给孩子的心意,全部用到孩子身上,不应该吗????  生母凭什么挪用??既然生活费是按月给,意思就是按月花?那是用于积蓄的钱吗?  如果是用于积蓄,为什么不是一次性给够18年???  之所以按月,就是为了确保孩子的生活水平可以维持在最低1200元每月的层次。  真的是亲娘,想为孩子好,就应该想办法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而不是降低到连1200每个月都不能的程度。  
  这个生母,有极其严重的人品问题。  连死人留下的钱,都敢亵渎乱用,自作主张。  
  中国没有强行剥夺儿童抚养资格的法律,换到美国,这样的母亲,肯定被社会组织和法院强行取缔其抚养权。宁肯把孩子送入寄养家庭去。  
  如果说,亲爸给孩子留了一个月1200的抚养费。  那么好像看到有人说,孩子穿名牌,定牛奶啥的,这个1200,肯定是不够的。作为继母,肯定贴不上去很多,还不算照看孩子的人力。  为何继母付出的,,楼主就视而不见,为何总觉得生母就一定好?、  谁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在天涯上,分分钟就可以找出,父母不管儿女死活的事例来。  继母不嫌弃孩子,也不虐待,吃穿,教育上都好。孩子也不反感。为何就非得把孩子弄到生母身边去,穿着差衣服,吃着差的伙食,连瓶牛奶都舍不得订的家庭,有什么理由留住这个孩子?  如果这个生母真的为孩子好,就不该自己的私信,所谓的母爱,把孩子弄到身边,然后再毁掉孩子的前程。不应该为了自己的母爱,而让孩子迁就自己。孩子是她自己生出来的,再爱,也要放在心里。如果孩子有更好的前程,就让她走那条路。至于自己的母爱,可以每年给孩子存个一千,等到孩子大学毕业,结婚的时候,一下子给个两万。到时候我估计人家成家立业了,也会觉得母亲是爱他的。  假如要孩子迁就生母的话,孩子长大了,肯定恨他。。
  楼主你还故意忽略生母让女儿住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 自己一家三口住非一居室的正常房子 这可是关系女儿基本生存环境的问题了 这就是楼主嘴里爱女儿的生母
  楼主反复提及继父对女儿的威胁,继续围观楼主无视已经存在的生母底层后夫为女儿的威胁,而意淫一个目前还没影的继母可能在未来某年再婚而产生的将来时后夫
  楼主为何不为继母说话,为一个一无是处的生母洗白?
  楼主你连原帖都没看全就来大放厥词了?那生母明显不是正常和男方结婚的,也不管是继母叙述,就看女方和男方的情况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正常恋爱,男方在孩子一过哺乳期就迅速打离婚,态度坚决,女方用孩子百般要挟,女的想要男的婚前的房子失败,法院判决婚后财产完全平分,无不说明男方不是责任方。  楼主脑子有坑,既然口口声声继父对孩子有威胁,那么生母已经有个后夫了和孩子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你丝毫不担心,坚决无视死活要担心继母“未来的”“潜在的”“可能的”出现的后夫对孩子不利。  楼主,你还能更无耻么?
  请告诉我2001年左右,还算较大的城市里,一个智商情商正常,出身家境尚可自身有高学历且的国企高级技术人员,到底怎样会看上一个农村底层出身无美貌无修养无素质无知识(有任意一项她也不至于和那样的后夫再婚)的后勤女临时工的?  另外,我赞同这个生母相当牛X,之前豁得出去脸,更懂得利用当年国企里风气相对保守爬床逞肚逼婚一气呵成,如今多少想高嫁的女的都没她成功。  人家还懂得利用婚姻法怀孕+哺乳期+死咬着不离婚分居不断起诉才能离婚至少能赢得3年左右的婚姻存续期。  人家更懂得在婚姻存续时间极其短暂去争男方婚前房产,失败以后人家更懂得变通,把自己根本没关系的婚前财产说成自己主动放弃一般产权给孩子的抚养费去赢得外界的同情,这逻辑就是:现在我声称楼主你现在住的房子就是我的,是我施舍给你的,所以你欠我几十万到几百万,这钱不不要你还了,我对你的恩情你这辈子都还不清。
  生母,要居住的硬性条件,没有养母好。经济也没养母好。学历,也没有养母高,学历高,可以辅导孩子。在物质上,也没有养母付出的多,就凭一个血缘,把孩子从中产阶级,拉到社会底层。不是说母爱伟大的么?这个母亲看不出伟大在哪。楼上说亲生母亲的隐忍。。。笑话,她还有一个孩子呢。对一个在两岁多离开身边的女儿,能有多亲多疼?还不能排除当地以及这个女的的重男轻女思想。楼上也有个人说了,他也是被送出去,然后又回来的孩子,她妈还是更偏更疼养在身边的孩子。这是人之常情。何况这个继父可不怎么喜欢这个女孩。这个妈再偏女儿,想弥补,能一碗水端平就不错了。因此这个隐忍,真是扯淡  
  一般父母做监护人,都在给小朋友钱,亲妈做监护人,拿走孩子手上的钱。而且是月月拿。  对待女儿的方式,是远亲监护法。就算是孩子的姑姑舅舅,不打算给孩子出力出资,也就是这样,把孩子父母留下来的钱,尽力给孩子管理好。  亲妈拿着孩子已经获得的资产做文章,不再对这些资产进行增益准备。自己不打算额外出资出资。这就是做亲妈的态度?跟舅妈似的,也配称亲妈???  
  我与楼主观点相同
  黑生母的人,也就这个水平了,居然能定下框框:国企高知男和低学历打工妹OOXX了,就是打工妹爬上男人床强奸男人的。男人被女人用强啊,还是一个智商正常、家境尚好,高国企知男,被一个又穷又没素质教养育的底层打工女,关键又还丑的女人,给用强了!哈哈哈(亲们,再加把劲,编个用药的情节吧,不然,你们捧的这位高知男无疑就是个进猪圈都能跟母猪交合的主儿啊。)  然后,顺理成章地就是这打工妹如何如何的不堪。  你们都扭曲污蔑一个陌生女人到强奸男人的情节上,没觉得自己下作无耻,还无比有理地认可你们营造的这个情节就是那么回事。  跟你们这群心比蝎毒、口比粪臭的人再说下去,不定又得听到多少恶心人的脏话呢,寒!
  经济实力决定一切,就像如果继母先去世,小女儿也可以得到继母的遗产一样,还有,不要忽视继母自身的经济实力,比如继母第一次婚姻破裂,能够得到几乎全部财产,首先就建立在继母和前夫婚姻存续多年,绝大部分财产都是婚后财产,且继母对婚后财产贡献很大。当然前夫是货真价实出轨,而非打离婚之后,所以继母的前夫被法律认定为过错方。同理继母和生父的婚姻,生父和继母结婚时的婚前财产只有一套房子和4w块钱,除了继母再婚前自己拥有的大量婚前财产,如今生父留下的也很多是在和继母的婚姻中的共同财产--继母自身的经济实力同样对此有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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