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亲人去世 在身边八年,两个女儿远嫁,一个在身边,老人一个七十一个六十九,一个有先天性心脏病,而且脑梗半身不

“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有科学道理吗?
“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有科学道理吗?
09-03-14 &
毛主席在世时经常调侃地说过这么一句话:“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嘛!” 这句话其实是来自于我国民间的一句俗语。意思是说,人们活到七十三岁和八十四岁,是个不吉利的“坎”,容易在此时期死亡。虽然这句俗语没有半点科学根据。但却有一段颇不平凡的来历。       民谚“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这种说法来自儒家信仰,两数分别是儒家始祖孔子和孟子的生年数。       孔子生于公元前五五一年,死于公元前四七九年,周岁为七十二岁,虚岁是七十三岁;孟子生于公元前三七二年,死于公元前二八九年,周岁是八十三岁,虚岁是八十四岁。因为古代人的年龄都是以虚岁来计算的,所以孔子是七十三岁死的,孟子是八十四岁死的。人们认为,圣人的大限尚且如此,何况芸芸众生呢?我国古代,对孔子和孟子是十分推崇的,分别尊为“圣人”和“亚圣”。孔孟学说在我国也有巨大的影响,故认为孔子和孟子的死亡年龄是不吉利的,也怕人的死亡年龄学习孔孟,故说是老年人的“坎”,后来人们总结发现,老人很容易在73岁和84岁的时候出现危及生命的状况并最终死去,于是这种说法便世世代代流传下来了。现代医学证明,人类的生命活动是有其运行周期的,这个周期有高潮也有低谷。人到老年,一般是11年为一个周期,算下来就是73岁和84岁的时候。当这个周期运行到从低谷向高潮的拐点或高潮向低谷的拐点时,人体一时间无法适应这个转变,脏器血脉等不容易适应,导致突发疾病等状况。老人也就容易在这个时期发生意外。       在我们周围的老年人中,73岁和84岁死亡的,并不比其他年龄的多。一个人寿命的长与短,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而保持心情愉快是 极其重要的,所以,为这种毫无科学道理的信说法而忧愁,实无必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寿命在逐年增加。历次人口普查证明,耄耋之年的老人遍及 城乡,而百岁寿星已不足为奇。据老年医学专家研究,人到70岁之后,衰老的速度和身体原有疾病的发展,反而因代谢迟缓而有所减慢。因此, 73岁和84岁并不是“危险年龄”。  生物学家根据动物细胞分袭的次数推算人的寿命,人类的正常寿辰命应在100岁以上。还有生物学家认为,一般哺乳动物的最高寿辰命,相当于它们性成熟期的8-10倍。如果人类的性成熟期按14-15岁计算,则人类的最高寿命应是112-150岁。 事实上,古今中外也确实有不少人是活到百岁以上的,可见,健康长寿是完全可能的。人虽不能万寿无疆,但只要心情愉快,饮食有节, 劳逸适度,起居有常,有病及早就医,是完全可以通过后天的调养推迟衰老,从而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体育 锻炼的加强,人类寿命将不断增长是无疑的。       恰巧的是毛泽东生于一八九三年,逝世于一九七六年,周岁是八十三岁,虚岁却也是八十四岁。用他自己调侃的一句话,是不是也是过不了这道坎?其实,这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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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认为,“七十三、八十四”是人生进入老年之后的两道“坎”。活到这两个年龄的人,危险性大,死亡率高,出现“三长两短”的机会多。有的老年人对于这两道“坎”,就像西方人忌讳“十三”这个数字一样,避之惟恐不及,在年龄的“说法”上,或者“蹲它一年”,或者“跳它一年”,对“七十三、八十四”采取一种“不承认主义”,有的老年人过这两道“坎”时,显得心有余悸,格外谨慎,甚至按照“传统”做法,扎上条红腰带,以求消灾避难,实现“平稳过渡”。 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迷信,毫无科学根据。考证起来,“七十二、,八十四;”这两个数字,只不过是我国历史上两位“圣人”归天时的虚龄而已。一 位是春秋时的孔老夫子,活到七十三虚龄时去世。另一位是战国时的“亚圣”孟老夫子,年满八十四虚龄而终。因为孔盂历代都被奉为“圣人”,所以他们归天的年龄,也就被后人看成是大不吉利的事情和难以逾越的界限了。这就是“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这句俗话的来历。破除了对于这两个数字的误解,“七十三、八十四”就显得既不神秘,也不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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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但我的家乡也有这种说法。不知道是从哪些传下来的。没有科学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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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在世时经常调侃地说过这么一句话:“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嘛!” 这句话其实是来自于我国民间的一句俗语。意思是说,人们活到七十三岁和八十四岁,是个不吉利的“坎”,容易在此时期死亡。虽然这句俗语没有半点科学根据。但却有一段颇不平凡的来历。      民谚“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这种说法来自儒家信仰,两数分别是儒家始祖孔子和孟子的生年数。      孔子生于公元前五五一年,死于公元前四七九年,周岁为七十二岁,虚岁是七十三岁;孟子生于公元前三七二年,死于公元前二八九年,周岁是八十三岁,虚岁是八十四岁。因为古代人的年龄都是以虚岁来计算的,所以孔子是七十三岁死的,孟子是八十四岁死的。人们认为,圣人的大限尚且如此,何况芸芸众生呢?我国古代,对孔子和孟子是十分推崇的,分别尊为“圣人”和“亚圣”。孔孟学说在我国也有巨大的影响,故认为孔子和孟子的死亡年龄是不吉利的,也怕人的死亡年龄学习孔孟,故说是老年人的“坎”,后来人们总结发现,老人很容易在73岁和84岁的时候出现危及生命的状况并最终死去,于是这种说法便世世代代流传下来了。现代医学证明,人类的生命活动是有其运行周期的,这个周期有高潮也有低谷。人到老年,一般是11年为一个周期,算下来就是73岁和84岁的时候。当这个周期运行到从低谷向高潮的拐点或高潮向低谷的拐点时,人体一时间无法适应这个转变,脏器血脉等不容易适应,导致突发疾病等状况。老人也就容易在这个时期发生意外。      在我们周围的老年人中,73岁和84岁死亡的,并不比其他年龄的多。一个人寿命的长与短,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而保持心情愉快是 极其重要的,所以,为这种毫无科学道理的信说法而忧愁,实无必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寿命在逐年增加。历次人口普查证明,耄耋之年的老人遍及 城乡,而百岁寿星已不足为奇。据老年医学专家研究,人到70岁之后,衰老的速度和身体原有疾病的发展,反而因代谢迟缓而有所减慢。因此, 73岁和84岁并不是“危险年龄”。  生物学家根据动物细胞分袭的次数推算人的寿命,人类的正常寿辰命应在100岁以上。还有生物学家认为,一般哺乳动物的最高寿辰命,相当于它们性成熟期的8-10倍。如果人类的性成熟期按14-15岁计算,则人类的最高寿命应是112-150岁。 事实上,古今中外也确实有不少人是活到百岁以上的,可见,健康长寿是完全可能的。人虽不能万寿无疆,但只要心情愉快,饮食有节, 劳逸适度,起居有常,有病及早就医,是完全可以通过后天的调养推迟衰老,从而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体育 锻炼的加强,人类寿命将不断增长是无疑的。      恰巧的是毛泽东生于一八九三年,逝世于一九七六年,周岁是八十三岁,虚岁却也是八十四岁。用他自己调侃的一句话,是不是也是过不了这道坎?其实,这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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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生老病死是根据人的生理机能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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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年就是七十三去世的真的应验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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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享年73岁,孟子享年84岁。 所以国人将这两个年龄相当重视,能够活到圣人的年龄就心满意足了。但是后来把这两个年龄说成一个“槛”,说什么“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其实一般人到了这个年龄段,在古代,已经大大的超出了平均寿命,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性。 有人说过了七十三,就得到八十四才是另一个“槛”,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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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活到七十三岁和八十四岁,是个不吉利的“坎”,容易在此时期死亡。虽然这句俗语没有半点科学根据。但却有一段颇不平凡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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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享年73岁,孟子享年84岁。老毛就是因为这个说的这句话,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了,不要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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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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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的说法看上去好像美啥科学道理,但你仔细想想的话就会发现。。。。。。。。。。。。。好想真的没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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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自己说说的,没有科学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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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家乡也有这种说法。不知道是从哪些传下来的。没有科学根据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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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俗语,没有太多科学道理!但人活到这年龄,就已经非常脆弱了,这说法也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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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话 在以前是这么说 不是时代更新了嘛 现在不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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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科学道理,但是根据经验算是人生的两个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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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民间的一句俗语。没有科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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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很显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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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科学道理,,不过大多数人还是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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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民间长期积累的经验之谈,科学没有完全解密,但是还是蛮符合事实的,所以人们在这个时期可以多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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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科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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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生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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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活到七十三岁和八十四岁,是个不吉利的“坎”,容易在此时期死亡。虽然这句俗语没有半点科学根据。但却有一段颇不平凡的来历。      民谚“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这种说法来自儒家信仰,两数分别是儒家始祖孔子和孟子的生年数。      孔子生于公元前五五一年,死于公元前四七九年,周岁为七十二岁,虚岁是七十三岁;孟子生于公元前三七二年,死于公元前二八九年,周岁是八十三岁,虚岁是八十四岁。因为古代人的年龄都是以虚岁来计算的,所以孔子是七十三岁死的,孟子是八十四岁死的。人们认为,圣人的大限尚且如此,何况芸芸众生呢?我国古代,对孔子和孟子是十分推崇的,分别尊为“圣人”和“亚圣”。孔孟学说在我国也有巨大的影响,故认为孔子和孟子的死亡年龄是不吉利的,也怕人的死亡年龄学习孔孟,故说是老年人的“坎”,后来人们总结发现,老人很容易在73岁和84岁的时候出现危及生命的状况并最终死去,于是这种说法便世世代代流传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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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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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在世时经常调侃地说过这么一句话:“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嘛!” 这句话其实是来自于我国民间的一句俗语。意思是说,人们活到七十三岁和八十四岁,是个不吉利的“坎”,容易在此时期死亡。虽然这句俗语没有半点科学根据。但却有一段颇不平凡的来历。      民谚“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这种说法来自儒家信仰,两数分别是儒家始祖孔子和孟子的生年数。      孔子生于公元前五五一年,死于公元前四七九年,周岁为七十二岁,虚岁是七十三岁;孟子生于公元前三七二年,死于公元前二八九年,周岁是八十三岁,虚岁是八十四岁。因为古代人的年龄都是以虚岁来计算的,所以孔子是七十三岁死的,孟子是八十四岁死的。人们认为,圣人的大限尚且如此,何况芸芸众生呢?我国古代,对孔子和孟子是十分推崇的,分别尊为“圣人”和“亚圣”。孔孟学说在我国也有巨大的影响,故认为孔子和孟子的死亡年龄是不吉利的,也怕人的死亡年龄学习孔孟,故说是老年人的“坎”,后来人们总结发现,老人很容易在73岁和84岁的时候出现危及生命的状况并最终死去,于是这种说法便世世代代流传下来了。现代医学证明,人类的生命活动是有其运行周期的,这个周期有高潮也有低谷。人到老年,一般是11年为一个周期,算下来就是73岁和84岁的时候。当这个周期运行到从低谷向高潮的拐点或高潮向低谷的拐点时,人体一时间无法适应这个转变,脏器血脉等不容易适应,导致突发疾病等状况。老人也就容易在这个时期发生意外。      在我们周围的老年人中,73岁和84岁死亡的,并不比其他年龄的多。一个人寿命的长与短,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而保持心情愉快是 极其重要的,所以,为这种毫无科学道理的信说法而忧愁,实无必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寿命在逐年增加。历次人口普查证明,耄耋之年的老人遍及 城乡,而百岁寿星已不足为奇。据老年医学专家研究,人到70岁之后,衰老的速度和身体原有疾病的发展,反而因代谢迟缓而有所减慢。因此, 73岁和84岁并不是“危险年龄”。  生物学家根据动物细胞分袭的次数推算人的寿命,人类的正常寿辰命应在100岁以上。还有生物学家认为,一般哺乳动物的最高寿辰命,相当于它们性成熟期的8-10倍。如果人类的性成熟期按14-15岁计算,则人类的最高寿命应是112-150岁。 事实上,古今中外也确实有不少人是活到百岁以上的,可见,健康长寿是完全可能的。人虽不能万寿无疆,但只要心情愉快,饮食有节, 劳逸适度,起居有常,有病及早就医,是完全可以通过后天的调养推迟衰老,从而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体育 锻炼的加强,人类寿命将不断增长是无疑的。      恰巧的是毛泽东生于一八九三年,逝世于一九七六年,周岁是八十三岁,虚岁却也是八十四岁。用他自己调侃的一句话,是不是也是过不了这道坎?其实,这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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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科学道理,这只是国民间的一句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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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认为,“七十三、八十四”是人生进入老年之后的两道“坎”。活到这两个年龄的人,危险性大,死亡率高,出现“三长两短”的机会多。有的老年人对于这两道“坎”,就像西方人忌讳“十三”这个数字一样,避之惟恐不及,在年龄的“说法”上,或者“蹲它一年”,或者“跳它一年”,对“七十三、八十四”采取一种“不承认主义”,有的老年人过这两道“坎”时,显得心有余悸,格外谨慎,甚至按照“传统”做法,扎上条红腰带,以求消灾避难,实现“平稳过渡”。 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迷信,毫无科学根据。考证起来,“七十二、,八十四;”这两个数字,只不过是我国历史上两位“圣人”归天时的虚龄而已。一 位是春秋时的孔老夫子,活到七十三虚龄时去世。另一位是战国时的“亚圣”孟老夫子,年满八十四虚龄而终。因为孔盂历代都被奉为“圣人”,所以他们归天的年龄,也就被后人看成是大不吉利的事情和难以逾越的界限了。这就是“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这句俗话的来历。破除了对于这两个数字的误解,“七十三、八十四”就显得既不神秘,也不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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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科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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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在世时经常调侃地说过这么一句话:“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嘛!” 这句话其实是来自于我国民间的一句俗语。意思是说,人们活到七十三岁和八十四岁,是个不吉利的“坎”,容易在此时期死亡。虽然这句俗语没有半点科学根据。但却有一段颇不平凡的来历。      民谚“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这种说法来自儒家信仰,两数分别是儒家始祖孔子和孟子的生年数。      孔子生于公元前五五一年,死于公元前四七九年,周岁为七十二岁,虚岁是七十三岁;孟子生于公元前三七二年,死于公元前二八九年,周岁是八十三岁,虚岁是八十四岁。因为古代人的年龄都是以虚岁来计算的,所以孔子是七十三岁死的,孟子是八十四岁死的。人们认为,圣人的大限尚且如此,何况芸芸众生呢?我国古代,对孔子和孟子是十分推崇的,分别尊为“圣人”和“亚圣”。孔孟学说在我国也有巨大的影响,故认为孔子和孟子的死亡年龄是不吉利的,也怕人的死亡年龄学习孔孟,故说是老年人的“坎”,后来人们总结发现,老人很容易在73岁和84岁的时候出现危及生命的状况并最终死去,于是这种说法便世世代代流传下来了。现代医学证明,人类的生命活动是有其运行周期的,这个周期有高潮也有低谷。人到老年,一般是11年为一个周期,算下来就是73岁和84岁的时候。当这个周期运行到从低谷向高潮的拐点或高潮向低谷的拐点时,人体一时间无法适应这个转变,脏器血脉等不容易适应,导致突发疾病等状况。老人也就容易在这个时期发生意外。      在我们周围的老年人中,73岁和84岁死亡的,并不比其他年龄的多。一个人寿命的长与短,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而保持心情愉快是 极其重要的,所以,为这种毫无科学道理的信说法而忧愁,实无必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寿命在逐年增加。历次人口普查证明,耄耋之年的老人遍及 城乡,而百岁寿星已不足为奇。据老年医学专家研究,人到70岁之后,衰老的速度和身体原有疾病的发展,反而因代谢迟缓而有所减慢。因此, 73岁和84岁并不是“危险年龄”。  生物学家根据动物细胞分袭的次数推算人的寿命,人类的正常寿辰命应在100岁以上。还有生物学家认为,一般哺乳动物的最高寿辰命,相当于它们性成熟期的8-10倍。如果人类的性成熟期按14-15岁计算,则人类的最高寿命应是112-150岁。 事实上,古今中外也确实有不少人是活到百岁以上的,可见,健康长寿是完全可能的。人虽不能万寿无疆,但只要心情愉快,饮食有节, 劳逸适度,起居有常,有病及早就医,是完全可以通过后天的调养推迟衰老,从而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体育 锻炼的加强,人类寿命将不断增长是无疑的。      恰巧的是毛泽东生于一八九三年,逝世于一九七六年,周岁是八十三岁,虚岁却也是八十四岁。用他自己调侃的一句话,是不是也是过不了这道坎?其实,这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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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这是一句广泛流传民间的、有关老年人寿命中“坎”的民谚,相信它的人颇多。其实,“七十三,八十四”只不过是两个年龄数,说它是老年人寿命的“坎”,纯属封建迷信,没有半点科学道理。那么,为什么人们将这种说法愈传愈广,愈传愈玄乎呢?据考证,这句民谚与我国古代孔子和孟子死亡的年龄有关。资料显示,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死于公元前479年;孟子生于公元前372年,死于公元前289年,分别为虚岁73和84。在古时候,人们对孔子和孟子十分迷信,称他们为圣人,认为圣人孔子和孟子的死亡年龄是不吉利的,说什么连圣人都容易在这个年龄死去,平民百姓就更不容易迈过这个“坎”。这种说法就这样世世代代传下来,而且愈传愈神,致使有些老年人到了73岁和84岁这两个年龄时,就忧心忡忡,心理负担严重地影响了老年人的健康长寿。按照医学的分析,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机体都会发生衰退性改变,生理机能和心理状态上都表现得非常脆弱,健康状态也会每况愈下,高血压、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也会接踵而来。当精神情绪过于紧张兴奋,心理压力过大,或大量吸烟酗酒,暴饮暴食、疲劳过度,或负重及大便用力,或患感冒等感染性疾病时,都可能诱发或加重心脑血管等疾病的突发而暴亡。这种暴亡现象可发生在老年人的任何年龄上,也可发生在73岁和84岁,这也只是巧合,绝不是什么“坎”所致。据有关专家多年统计资料表明,73岁和84岁这两个年龄数的死亡率,同70岁以上其它年龄段的死亡率相比,没有明显的差异。有人说,精神是生命的舵轮,一个人的心理能够控制他的健康和生命。长寿最怕“心”先老,心理上的变化和衰退,最终会导致疾病的突发和躯体的衰亡,要相信老年人的寿命没有“坎”,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寿命也不断地延长,“人生七十古来稀”已变为“人生百岁不稀奇”了。因此,老年人要注意修身养性,要在精神心理上始终保持豁达大度、愉悦乐观、积极向上的状态,当糊涂时且糊涂,当让步时就让步,愉快地欢度晚年。当然,老年人还要加强自我保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病早治,无病早防,生活规律,合理膳食,戒烟少酒,坚持适宜的运动,这样就会健康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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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科学道理,现在的生活水准和过去有很大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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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过去,说明人已经活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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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苏州
工分:3204
除夕家宴上,觥筹交错,大红的“福”字映的酒水通红。
年前订酒席时候,老头老太指明要吃台湾小吃,忙坏了底下一群大人,好容易打听到刚开的一家酒店老板就是台湾人,大喜,指明要台湾小吃。
也许老板不知是找到知音了还是从哪打听到吃食的人来头不小,不仅全套的招牌小吃都上了桌,还亲自过来嘘寒问暖的,末了还塞了红包给小孩。
攥着红包,再摸摸自己的脸,再看看小我四岁表弟,彻底无语——我都大四了,还像个小孩?旁边的表姐向我投去怜悯的一瞥:“别摸了,摸出皱纹还是一副幼齿样!”
顿时。。。。。。
但是长得像小孩是不是不需要喝酒呢?当然不是!
很不幸,我白酒红酒啤酒单喝极强,混喝更强——俗称“三中全会”,那厢舅妈还在不停的赞美我:“要是我有小言的酒量,看谁不爽直接上白酒,喝倒他再说!”如此美誉在前,怎能停杯?
已经被灌的有点上头的我硬是再次举杯轮一圈敬酒,长辈的祝福话无非就是“好好学习,争取考研”之类的,乏味却挺实在的。
直到敬舅妈的时候,她居然挑了秀眉,郑重又叵测的跟我说:“小言,你是要好好敬我一杯——因为你舅妈已经给你物色好了一个极品法语老师,包你二外轻松通过!”我大喜,结果头脑一热,一杯白酒又下肚了,头却是更晕了。
恍惚间,听见大人们对舅妈物色的法语家教甚是感兴趣,在他们看来,英语已经是高不可攀的语言了,再学个法语,简直就是深不可测了,各怀崇敬状,殊不知他们正在用世界上最难的语言交流八卦。
舅妈又在发挥她的小灵通特长:“我姑妈家儿子,在B外读法语研究生,已经签到央视国际频道了。说到这个男孩子,只有两个字形容‘天才’。当年H中的三大帅哥之一,——玮玮你知道的”
那厢留洋回来的表姐正在啃一只巨型的鸡腿,听闻自己的闺名和当年母校的热点八卦,不顾油水外涌的窘态,忙不迭的热切点头,还很合作的附赠了渲染的语言:“当年那三人也够风流的了,闹的校内外女生日夜思春,校庆五十周年晚会一舞,来的人——啧啧——差点把千人礼堂挤炸了。”
估计是感受到姐夫不满的眼光,又急急的补充一句:“不过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法语家教居然是三人组中的那个,但是究竟是哪个?
B外的?校庆五十周年晚会?我怎么没有见到?
我也不清楚,因为除了传闻,我压根没见过他们。动物园的孔雀不是要买票才能去看的么?你见过野生的孔雀在逛街的么?
还有就是我也没那么多精力去想了,42度的五粮液半斤之多,再加上红酒啤酒,让我大脑混沌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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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了好几天之后,思路终于有点活跃了,关于沉寂在大脑中关于母校H中三大帅哥的传说也忽然清楚起来了。
记得在大二时候,口语课,百无聊赖的翻着小说,忽闻后排女生叽叽喳喳的讨论什么“优秀的男生”“帅哥”之类的话题。
有个很可爱小女生叹息道:“难道世界上就没有智慧和美貌并存的并存在在现实中的男生么?”
忽然脑中闪过,下意识的转向后驳了一句:“怎么没有?”
听闻我这么一说,几乎坐在我周围的女生都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更有几个脸上分明就写着“我是花痴我要听”的大字。
“在我上初中时候就知道我们H中高中部有三大帅哥,比我们大三届,据说是H中十年出一个的极品类型,那一年一下子出了三个。
家境极好,成绩特优,上的了舞台下的了战场,经常有外校女生在校内外伏击徘徊——01年毕业各奔前程,不知道打碎多少女生芳心。
三个人中老大叫范晨,考上全国最强的建筑系D大;
老二叫韩天源,考上中央美院;
老三叫文然,说起来,我还算他半个亲戚,他妈妈好像是我舅妈的姑姑——据说此人文武双全,当年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居然放弃保送,半路落跑,去了文强班,结果成了那年的文科状元郎,B外法语系,估计已经保研了。”
没说完,下面已经是一群春意盎然样,我挥了挥手,十分大气的说:“别羡慕我,道听途说而已,真人我可真没见过。”更有人抽气“白痴,近水楼台先得月”“浪费资源”——无可避免的花痴样。
说到这里,我不禁暗笑自己年少无知,枉费自己学了六年多美术一点发掘美意识都没有,白白错过人生中最好的欣赏“智慧与美貌并存”的生物的机会,如今提起顿时显的中气不足。
但是想想也莞尔,这个世界上与你擦肩而过的人无数,纵是见着了又如何,注定没有交集的人不必费尽心机的创造机会,顺其自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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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法语帅哥
年一过完,人们都忙碌起来了,天也似乎热起来了,我却在家抱着暖气直打哆嗦。
我极其怕冷,尤其是那双手和脚,简直就是寒冰掌,冬天能够拍死人的类型。刚想坐下来专心的看会法语书,结果冻的发抖,只好扯过一床毛毯蜷在沙发上看书。
笔呢?茶几上,哆嗦着伸了爪子去勾,不够,再探——只听哗啦一声,被我堆在脚边的一大摞书全部坍塌,无可奈何的看了一眼,讪讪的收回手,放弃用笔好了。
忽然听到门铃响了,条件反射的是姨妈舅妈之类的,挣扎了两下,甩了毛毯,攥着书角,半搭拉着拖鞋跌跌撞撞的去开门。
高大的黑格影子完全把我本尊淹没了,看不清楚什么人,发现忘了戴眼镜,正在尴尬中,对面影子开口了,声音居然是如沐春风般的好听。
我一下反应过来了,传说中的“极品法语家教”——还是三大帅哥之一呢,忙不迭的点头哈腰的“你好,你好,请进”——等等,我是要学法语还是日语的?
“春风”前脚刚进客厅,我已经戴上眼镜以非常专业的目光审视传说中的三大帅哥之一了。极品!果然是极品!可惜我实在是词穷外加大脑短路,当时唯一的反应就是花痴状的“好好看哦”。后来才知道,形容那样的男人,要用温文尔雅,玉树临风,handsome,gentle形容,也许还不够,只觉得太阳和月亮光辉都集在一个人身上,既不炽热眩目,又不高傲冷清,完完全全的刚好,如寒冬的暖阳,夏天的月华,尤其是有意无意勾起的唇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简直就是春风拂弱柳——春风!
也就呆了一两秒钟后我马上清醒过来,一边费力把堆客厅地上的书捡起来,一边心里暗暗咒骂“美色害人”。
“我叫文然,是你舅妈介绍的法语老师。”帅哥先开口了,声音居然有说不出的温柔。
“我知道,知道,舅妈跟我提过了,请坐,请坐。”笑的太谄媚脸都僵了。
文帅哥倒是很干脆大方的就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听说你要考B外的研?二外是法语?”
我点点头,“可惜我法语比较差,所以只能劳您大驾了!”
他也不客气,“是很大驾,你家也太难找了,我都绕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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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很想捉弄一下这个帅哥——天知道这样一个老师是空有外表还是真材实料。
“L’hiverestfroid。Ilgèle。Ilneige,estilfaitbeaucoupdevent。”(冬天寒冷,结冰下雪,还刮大风)
如此寒冷的天气,帅哥居然只穿了一件毛衣和一件羊绒大衣,身材被衬托的如此只好以至于——等等,现在不是造句时间!
“Tuasfroid?Metsteschaussures!”(你冷么?穿上你的鞋!)
“Mets”我听懂了,可是后面那个“chaussures”怎么听的那么耳熟,就是——那是什么意思呀!
看我无奈的翻白眼,帅哥笑了,“你听力不行?意思是如果你冷就去穿鞋子。”
彻底的无语了,完全低级性的错误,心里悲鸣,玩人还是最终自己被玩,以后千万不能班门弄斧,自找笑料。
见我不说什么了,帅哥开始打量那堆“书山”——
“大学法语简明教程,大学法语,法语专业四级模拟试题——不少嘛,GRE&GMAT阅读难句,雅思考试阅读理解,GRE写作,剑桥商务英语——你要出国么?咦?还有大学德语?标准韩国语?学这么多?”帅哥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那个,那个——法语是二外嘛,GRE之类的是纯属好玩做的,德语和韩语不过是浅尝辄止,连入门都没入。”
“除了英语,其它的你想学什么我都可以帮你一下——”
“。。。。。。。。。。。。。”
看着我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帅哥很好心的跟我解释道:“你知道我是外院的,那儿什么奇怪的语言都有,在那生存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努力听懂完全不是你专业的语言,不然被人当面黑了都不知道!”
我噗哧的一下笑出来,回想我们专业同学大三时候学了法语后,在学校简直就是肆无忌惮的很,曾经同几个同学在食堂里咒骂大一新生插队,占位,虽然有点不道德,但是看到当时另一群人茫然的表情顿时觉得“languageispower(语言就是力量)”,心里很是得意。
“你会几国语言?”我小心翼翼的问,并且已经做好被打击的准备了。
“英语,法语,德语——这些都是比较熟练的,日语俄语韩语还算可以,西语和阿拉伯语只相当于英语初三水平。”
上帝!——我都不敢在这位文帅哥面前说话了,我说出来的话会不会都有语法错误?名词阴阳性的错误?还是敬语伴语使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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悻悻的把脚拿出来,刚着地,帅哥警惕的问到,“你做什么?”
指指墙角的棉鞋,“穿鞋子!脚冷呀!”
他把腿挪了一下,示意我过去,可是就在我准备勇攀书山的时候,“哗啦”一下,豆腐渣工程全线坍塌,躲闪不及,整个人活生生的栽到——帅哥身上!
根本没做反应,无限汗瀑布而下,形象——我宁言苦心经营二十多年的完美形象,全在今天毁了,彻底的,毫不留情的,上帝您老这个玩笑开的似乎有些娱乐大众的性质了。
只好嗫嚅道:“叔,叔叔——我没唐突您吧?我现在可以下来么?”
——叔叔?
帅哥叔叔一愣,我趁机滑了下来,狠狠的瞪了那堆书一眼,而他冷冷的看了我一眼:“乱喊什么叔叔,叫我文然,文老师都可以,就是别叫叔叔——我看上去很老么?”
立刻扑倒,这个帅哥,果然是专业的帅哥,很有职业操守呀,不愧顶了二十多年帅哥的光环,对于其称呼真是毫不含糊。
“我舅妈是你堂姐,难道我不该叫你叔叔?”——虽然义正词严但是额头已经有汗滴下来了。
比刚才更“寒”的眼神,似乎能看到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沁园春”。
——当我什么都没说,帅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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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一次授课
他翻开我用的法语教材,一路看下去,前后用不到了五分钟,把全本书的内容都总结了出来,还顺便指出我写在课后练习上的错题。
“这个语法题,怎么能用这个时态——”帅哥老师毫不留情的指出。
——这个——我是抄答案的,这个错真的不关我事,起码我没有抄错答案——但是关于语法我绝对是一窍不通的。
没等我回答,他道:“抄答案的是吧?”
平生最窘的事莫过于如此!
一把抓过书,仔细看,却发现拿倒了,调个头,继续找——哪里、哪里?有写“我抄答案”的字样么?
他居然笑起来了:“你抄的痕迹太明显了,你看字母都是一个一个写出来的,还有,以你现在的水平是不可能用这个时态的,因为这道题的答案就是错的,这句话在语法练习中是很经典的一题。”
原来如此——不过帅哥看我等此窘态心情大好:“先从语法复习吧——”他顿了一顿,好像想起什么事。
果然,他丢下一句一针见血的肯定句:“法语的语法和英语的很像呀,法语语法差成这样,难道——你英语语法也是一窍不通?”
大哥!大帅哥!——我在心里呐喊,什么都被你看穿了我怎么做人呀!怎么去考研!怎么去误人子弟呀!
只能非常无奈的点点头老实交待:“基本不懂,只知道主语是什么。。。。。”
这回换帅哥绝倒了。
“宁言,你专八是怎么过的?你专四是怎么过的?你高考是怎么考上的?”
“。。。。。你问题太多了。。。一时半会说不清楚。。。。反正都过了。。。。。”
就算老师是个语言天才,但是也没有谁规定学生就得是个准天才吧?
这个老师真的有两下子,摸清楚我语法部分完全空白后,立刻大张旗鼓的给我开始恶补,他讲的很仔细,很有耐心,声音也特别好听,而且特别有风度,不会在我搞不清同位语和宾语从句时候骂我“白痴”——虽然我要瞅半天才能分清楚。
握住原子笔的手也很好看,白净修长的——如果要说我二十多年来养成了什么恋物癖,一定是恋手癖。
如果这双手是弹钢琴的,拉小提琴的,或是握着油画笔的,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如果这双手是打篮球的,挥网球的,会不会遒劲有力呢?
如果能摸摸这双手,会有什么样的触觉?温热的安心的?
如果被这双手触摸到,会不会有电流通过,会不会很温柔——等等!打住!
天哪!我在胡思乱想什么呀?——
脸已经发烫了,握笔的手心都攥出汗了,心里不停的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冷静冷静!什么样的帅哥你没见过,今天怎么就这点出息了!”
大四快毕业的人了,还跟高中生一样当着帅哥的面犯花痴,没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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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语法实在是差的慌,但是语感偏偏好的出奇,所以考试多半语法题都能蒙对,再加上我又懒得要命,讨厌看语法书,又没有老师系统的讲解,自然理论部分完全空白。
这个老师真的厉害,英语语法和法语语法一并讲,还能思路清晰,让我不住的点头称是,原来在我脑海中杂乱无章的句子结构,一下子变的清晰无比,仿佛看见语言大师们在一扇门前欢快的跟我招手,大门上赫然写着“语法”两个大字。
差点眼泪都涌出来——我终于语法入门了!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五点多钟了,夜幕快要降临,肚子在叫唤的边缘了。
饿肚子的我,跟没有睡醒的我一样,都是极其无力的,眼前字母?我看见了——可是这是英文的还是法文的?
可是眼前的帅哥老师,你——怎么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呀?
正在我思维涣散的时候,帅哥老师终于大赦天下了:“今天就到这吧!”
——哦!耶!
两个人同时下楼,借着夕阳的光辉,帅哥老师的形象无比的璀璨夺目。
“你太客气了,”他淡淡的说,“其实不用送我下来的。”
帅哥光芒太耀眼了,结果我头脑一热就脱口而出:“我不是送你下来的,我是去A单元的外婆家吃饭。”
。。。。。惨了!
帅哥老师居然没有生气,手一伸,“手机拿来?”
乖乖的递上去,任帅哥摆弄了一会,“我的号码给你了,以后如果有事就发信息给我。”
末了还加了一句:“不管什么事都可以哦!”——哎呀,这不是让我胡思乱想么?
“那你要我的号码么?”讨好加谄媚的语气。
“你舅妈都给我了。”——真冷!
两人一路无言,等帅哥老师走远了,我才摸摸微汗的额头。
“美色害人呀!”我在心中悲鸣,乱了乱了全乱了,要是他没有那么帅就好了,要是他没有那么漂亮的手就好了,要是他没那么厉害的专业能力就好了,要是他不是我欣赏的类型就好了,结果他全是。。。。。算了。。。
“你发什么痴呢?人家都走了五分钟了,看看你的眼神——啧啧——都可以当X光了!”
“唉,表弟呀,看你肥头大耳英语文盲的样子,就准是嫉妒人家!”
“。。。。。。我不是英语盲!”明显的底气不足。
“是呀,不是,英语月考78分的家伙。”(150分的卷,90及格)
“你——你——怎么知道的!”小破孩立刻慌了阵脚。
“嘿嘿,今天想跟你借十块钱的,结果不小心翻到了,哈哈!”
“。。。。。。。。”
晚上惬意的躺在床上,盯着语法书,帅哥老师的形象又在我眼前晃呀晃呀。
忽然手机响了,居然帅哥老师的信息!——难道——人们在深夜的都特别的煽情特别的脆弱特别的冲动?——难道——真有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扑上去,顿时傻眼了。
帅哥的短信如下:“知道你正在无所事事,但是,我明天要检查今天我讲的语法结构,所以请你务必复习。”
立刻崩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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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帅哥老师天天催命似的威胁下,我的语法水平简直就是突飞猛进,这位老师的专业水平真不是吹的,我正在考虑课程结束后让老爷子写一帖“师说”送给他,尤其是那句“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渐渐的也跟他混熟了,每天课程结束后也不是沉默的无言,有时候会互相打击一下,聊聊自己的兴趣爱好,身边发生的好玩事情,我们的话题最多的是H中。
在陪文然走到公交站的路上,我生动的描绘着当年H中的传说。
“你知道吗?范晨,韩天源和你成了全校内外的女生的神话——那个疯狂劲呀!”
“我知道——”帅哥淡淡的回应,“——范晨他们现在都在B市,他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天源开了一家画廊,正准备去法国深造。”
天哪!独家新闻——快点记下。
“但是——我想问的不是这个,我很好奇,文然,为什么你放弃保送的机会转去文强,当时你不是全国物理竞赛的一等奖么?”
向前迈的步伐有了明显的一滞,路边的灯光打在他完美的脸廓上,脸上的表情却是很复杂——我不熟悉的文然,我不了解的文然过去的伤痛——让他情绪明显失控。
他无措的把手插进口袋,看到停下来的公交就一脚踏了上去,丢下一句“你永远不会明白的”话扬长而去。
寒风中,留下我一个人,半晌才反应过来,大帅哥!你上错公交车了,这个是往火车站去的,跟你家方向是相反的——果然,帅哥也抓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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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宁清去吃火锅,两个人都嗜辣无比,无辣不欢。
老北京的麻辣火锅一绝,涮锅用的是好早以前的黄铜大锅,特别有味道,纯正的大骨头汤配上特制的辣油、香料和酱料,未开锅就让人食欲大动;羊肉听说是千里迢迢从内蒙直接运过来的,羊肉味十足,同城中找不到第二家如此正宗的。从年前一直满客到现在,原来的那些雕花小单间非得身份预约。
两个人吃的大汗淋漓,一手筷一手纸巾,嘴里还不停叫嚣:“啊,辣死了!”“太爽了!”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全然达到了一人一锅一世界的境界。
“要不要来什么喝的?”我提议。
那厮正叼了一颗大白菜叶,筷子还在锅里不停的捣鼓,典型的吃着碗里望着锅里,讲不出话,遂狂点头。
“服务员!”我脆生生的喊到,“来两瓶啤酒!”
——“喝什么啤酒,来两瓶果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脑后响起。
帅哥老师?不是吧?这种地方都能遇上。
今天下午他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原来是跑这儿腐败来了,我回瞪他:“干嘛管我呀!”
“你前几天喝的还不够多?你胃吃的消么?”帅哥倒是很大方的拉个凳子坐下来,居然还坐的那么潇洒。
“吃坏了胃又不用你管,没看到我旁边有个医生。”顺眼望了望宁清。
这一望可真把我望傻了,那厮面对着如此极品帅哥内心正在对叼着的白菜叶做剧烈的挣扎,吞下去还是让它掉下来?
“啪!”还是掉下来了——
掉下来还不算,那厮居然镇定无比的拿出纸巾,十分优雅的擦了擦嘴,然后逐一的把十根爪子擦干净了,润了润嗓子,面带无限娇羞的对我撒娇:“小言,怎么也不给我介绍一下?”
见鬼了!那个狂放女居然也有今天,我狠狠瞪了她一眼:“我跟你提过的,法语家教——文然。”等她的瞳孔放大再归回原处——这个表情,遇见帅哥的标志性条件反射——我知道等文然走了那个女人无疑的要大花一下了。
转过头,跟文然介绍:“我朋友,宁清,D大医学部,省中医院实习医生。”
文然倒是十分大方,点头:“你好!“
各自沉默了一会,我发现以那女人的花痴状态肯定已经丧失语言沟通能力了,文大帅哥又和她不熟,根本无法沟通,于是自找话题:“你一个人?”
他指指雕花小单间,“没有,我朋友过来玩,我做东的。”
见鬼,需要预订的小单间——等等,坐着一个标准大美女,大大美女,超级美女笑吟吟的响我们挥了挥手。
忽然觉得心里一阵发堵。
“朋友?”我嘀咕,“女朋友吧!——文老师你可别光顾着跟我们闲扯,把人家美女冷落在那里!”已经下了逐出令了,看你识不识相。
他居然心情大好,欢快的跟我们拜拜,款款走向美女。
“唉,帅哥呀,百年一见的帅哥呀,不愧是H中当年三大帅哥之一,果然名副其实!”那个花痴还沉浸在文大帅哥营造的鲜花和闪闪星星中。
“喂,女人,醒醒了,人都走了,你可以恢复正常了!”敲了她一记爆栗。
某女终于回神,用手托腮,十分郑重的和我道:“小言呀,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哦,你千万别喜欢上你老师哦!”的9c
——顿时满头黑线!什么跟什么嘛!这才是我想对你这个花痴说的。
“我又不是没长脑的,我这样子很像小三么?快吃快吃!”运气真好,大片的羊肉。
“给我留一点!”某女抓狂!
火锅还是那么可口,辣的催人流涕,热腾腾的蒸的人脸发烫。
为什么我心里有点堵堵的感觉呢?
周围的欢颜笑语明明是那么快乐,当我环顾四周的时候,为什么觉得一切好陌生,这些快乐的情景与我无关呢?
看着文然和美女款款走出去的时候,发现美女姐姐身着Burberry的风衣,手拎Gucci的手袋,完美的脸,齐腰的卷发,两颗钻石小耳钉闪闪发亮——和文然看起来是多么的般配,绝对的金童玉女。
木然的和他们挥手作别,走了几步,美女姐姐却回头叵测的冲着我笑了笑,这么一笑,居然让我的脸红了。
这样的笑,真的是别有深意,但是对我这个低情商的人来说,想破脑袋都不可能猜到的。
有短信,低头一看,是文然的,“吃完了就回去看语法,明天我会多讲一点把今天的补上,你得跟的上进度。”
——崩溃!他为什么总是在关键时候破坏我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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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的极不踏实,醒了后发现自己冷汗涔涔,想起身喝口水,又无力的倒下,好烫,怎么觉得身体滚烫的?
一摸额头,傻眼了——发烧了——
当时脑中的只有两个反应:一是又要花钱求医生了,二是今天的课可以不上了。。。。。。。。
果然是花钱消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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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医院一行
马上挂电话给表姐,却得知她跑去扬州的婆家去了。
再按,挂给宁清,打了三遍才接通,还没有开口就被她劈头大骂——
“小样——我忙死了,医院来了个产妇大出血,都快疯掉了,你还有心情骚扰我,老娘不玩了,你快滚回去睡觉去。”“啪”的就把手机拍上了。
讪讪的收了手,只好拨到外婆家。
——唉,天要亡我!
“老弟,好弟弟,你姐姐都快不行了,你就过来扶我一下去医院好不好?”——小命当前,不得不向小鬼低头。
“不去!”拒绝的十分干脆。
“请你吃麦当劳?还是KFC?”——装可怜没用,那就来利诱。
那边半晌没有回话,估计已经开始动摇了。
“你不陪我去我就告诉你爸你英语月考不及格!”最后的杀手锏甩出去了。
“一顿KFC加打包,另外不许告诉我爸成绩,不然我就把你丢到太平间!”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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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子烧到了38度多,接近39度,浑浑僵僵的走下楼梯,一不留神差点直接从楼上滚下去,吓得平时聒噪的小鬼顿时噤言,小心翼翼的把我半拉半扶的塞进出租车,才松了口气。
后来在我吊针的时候,他很诚恳的对我说:“姐,我当时真应该叫112的,打车多贵,你看你一病糊涂了把我也传染上了。”
挂号,排队折腾到12点多,挂的是专家号,专家又不知道跑哪去了,留下一票人干等,医院永远不会是顾客是上帝的地方,医生才是上帝!
想起小表弟中饭都没有吃,马上让他去买面包先垫点,其他人纷纷效仿,一时间候诊大厅安静的只剩下咀嚼的声音。
好容易等到我诊视,专家很和蔼的问我哪不舒服,我有气无力的对他说“高烧38度6,估计着凉了,扁桃体化脓,无呕吐,无腹泻,无药物过敏史,您就酌情给我用点先锋加地米之类的,最好先来一针安乃近,我快烧死了!”
专家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估计他也没见过几个自己开处方的病人,为了显示他的专业水平,硬是给扳开我的嘴,瞧了我扁桃体半天,然后郑重的在并病历上写上“扁桃体化脓”。
末了还加了一句,“给你开个单子去查下血象,然后再看。”
——还要查血象!我彻底的欲哭无泪!
我大学学的专业十分奇怪——医学英语,通俗点就是医学和英语,医学课程和临床本科课程一样,而且绩点高的可以申请实习下临床,英语课程跟其外语院校的英语课程一样,所以——我完全不是一个医学盲。
为什么怕查血象?我在学临床检验的时候,有一个实验就是验血象,全体人员拿自己做活体,在无名指上扎针,然后出白细胞、红细胞之类的数值。结束时候每个人手上都只有一个小洞,而我却有四个,第一个是老师拿我做示范扎的,第二个是我自己扎的,没出血,第三个出血了,第四个是被其余人强行扎的,原因很简单,他们很好奇O型血是什么样的,整个班50多人只有我是O型的。
从此以后,我连针都不敢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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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我正在检验科外面嚎啕大哭,小表弟对我束手无策,看他那幅无奈样,我哭的更大声了,“我不要查血象,我被戳怕了!”一副泼皮样。
手机铃声响起,无视,继续大哭。
抽泣中听见小表弟拿了我的手机接起,隐隐约约的听见什么“她病了,在医院里呢”,“第一人民医院”“哭着呢,不肯查血,搞得人头大”“好,好,谢谢哥哥”。
哭累了,开始默默的抽泣,这一闹头晕的厉害,意识半醒半睡——
听见有人在我身边催眠我,“不怕,不怕,就一下——一下而已——我保证——”右手被一个温暖的大手拉起来,泪眼朦胧中,咦,那个人怎么那么像帅哥老师,没等大脑做出什么反应,右手的无名指就被戳了一下,很轻的,不是很痛,随即就被按上了棉签。
冷静下来,才发现真的又被戳了,而且是右手。
其实非常想吼出来,“你丫的戳我右手干嘛!”,但是实在是浑身无力,只好眼泪婆娑的巴巴望着他,“为什么给我戳了右手,我怎么吃饭写字洗澡打电玩呀。。。。。。。”
帅哥老师居然咬起薄唇,皱起眉头,十分委屈的道歉:“我心急就没管那么多,直接拉了你就。。。。。。。放心,这几天都不要你看书了可好?”
后来就是交钱打针,居然在打针的时候遇到了叶林的妈妈——我小时候的御用护士现任小儿科主任护师,带着一帮人在隔壁的小儿输液室巡查。
她看到我和小表弟并不意外,并高度赞扬了我扁桃体的频发率和小表弟的体重,倒是对文然十分好奇,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但是眯起那双狐狸眼看看他再看看我。
我瞬时明白了,恶狠狠的瞪回去,意思是“不是那关系,您别乱想”。
她还是一脸玩味的盯着我,直到我脸终于红了,一脸乞求的望着她。
她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还要八卦点什么的时候,已经有护士长催她去住院部巡查了,她还不死心,被一大群人簇拥着丢下一句:“小言,啥时候去我家玩,我家那宝贝儿子可惦记你了!”——这个女人,存心就是来玩我的!
回神却发现文然冷冷的望着我,小表弟无比的哀怨的站在健康秤前咒骂。
——拜托!我才是病人!
小表弟下午要去补习,塞给他一百块钱也不留他陪我了,那小孩如释重负,还十分义气的拍了拍文然的肩膀,叮嘱一句“大哥保重,我那白痴姐姐就交给你了,不过你要小心点,她会发花痴的!”——顿时气结。
气氛有点尴尬,总想找点什么话题打破沉寂。
“那个阿姨的儿子跟你什么关系?”文然居然问那么直接,语气却是淡淡的、似有若无。
“我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S大,哥们,算起来已经一年多没有见了。”
“我只是随便问问,没有别的意思。”
“我知道,因为气氛太冷了,所以什么都能作为话题。”
——说完,两人都愣了一下,相视大笑。
文然笑起来很好看,左脸颊还有一个酒窝,从侧面看过去显得十分娃娃气,一种男人的阳刚气质和男孩的天真可爱自然的融合,十分养眼。
“宁言,你说话怎么老是那么直接,那么诚实?”他莞尔。
“不好么?难道要我做娇羞状回答,‘人家知道,放心,人家不会乱想的’,很累的唉!”
“难道你一直都是这样?”
“不是,对比较熟的人我其实是很会开玩笑的,说话也是很直接的,但是不熟的人我就很少这么不正经,或是说话会以他们为中心——这个拿捏的分寸还是有的。”顿了顿,我又说:“人活在世界上已经很累了,如果没有能说直话的人岂不是太糟糕了,就如我和宁清,文老师,你很运气的能成为其中的一个!”
文然面带微笑的对我说:“是小人荣幸,诚惶诚恐!——以后别叫我文老师了,叫文然就可以了。”
忽然玉面一沉,假装生气的说:“当然更不许叫叔叔!”
不顾吊针在手,我捧腹大笑,记仇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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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然把我送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一路上他扶着我,身影在路灯下很温柔很帅,让我心里生出暖意。
但是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却莫名的叹了一口气,转身向外婆家走去。
发现桌上还有KFC的打包,饥肠辘辘的我抓上就吃。一旁的小表弟看我穷凶极恶的样子,立刻退避三舍。
“你买的?”我问,心想就是你买的你也不会承认。
“要不是文哥哥让我去,我才不会给你带呢!”明显的鸭子嘴——死硬。
“谢谢!”心情极好的摸摸小表弟的杂毛。
“女人,你手上的油,居然摸我头发!”“快走,吃完了快走!”“女人,你回家吃好不好呀,受不了你的油手!”
——夜晚,某小孩暴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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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真好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冬日的暖阳——和谐社会呀!
我趴在书桌上百无聊赖,一会翻着法语书,一会弯腰找点什么吃的,上网去天涯西祠看了几个帖子——无趣,这才发现,我真是极度无聊了——精神空虚,不思进取,吃喝玩乐,现代女人的致命病。
书桌靠着窗户,阳光无限的好,突发奇想,脱了鞋子,爬上桌子——光着脚丫,尝试这用脚把窗户打开——并且还不断的自我安慰,上帝,原谅我一次白痴行为吧,我实在是无聊的发慌了。
第一次,用力过猛,加上玻璃的摩擦系数太小了,差点从桌子上摔下来。
第二次,由于前车之鉴,不敢用大力,但是这次用力太小,脚心都出汗了——额头也出汗了,玻璃窗还是纹丝不动。
气结!呼啦一下用手把窗子推开,然后茫然的望着手和脚,心想,为什么都是爪子进化出来的,差别咋那大呢?
带着淡淡的花香,暖风吹进我的小巢,卷起了书页和试卷稿纸,听见薄纸们纷纷坠地的生硬,心情无限的好。
身上每一个细胞好像都在呼吸,毛孔无限扩张,巴不得化成一阵风跟春风跑了算了,去不了巴黎阿姆斯特丹,西伯利亚也将就了,再次一点就学校好了——不用花钱返校了。
阳光正好,下午两三点多钟,快痊愈的我被感染的兴奋异常,说不出的雀跃,非常有要去哪发泄一下的冲动——师院?就去那好了。
照着镜子,摸摸娃娃脸,叹息一声:“原来我还算比较年轻,还是有冲动的呀!”
即使收到文老师下午要来授课的通知,我还是决定逃一次课。
坐上公交车,居然都没有一丝愧疚感,没有一丝负罪感,一点都没有觉得对不起自己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党和人民群众,一切顺其自然,理所当然,心安理得。
我宽慰的想:大家都是过来人,都是教育制度下的牛羊鸡鸭鱼肉,大帅哥老师你肯定能够理解我逃课的心理——上某门课不逃一次课是多么不正常的行为!值得鄙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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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院还没有开学,但是似乎春风已经萌到了音乐系。
琴房基本都开了,时不时传出各式各样的进行曲,练习曲,仔细一听,似乎还有钢琴版的流行乐;小花园旁有一群孩子在练习小号和短笛,为首的是院长家的宝贝儿子,被我们戏称为“小号王子”——简称“号子(耗子)”;还有小提琴声、锯木头声、******,单簧,混在在女高音,男中音中,真是——喜洋洋!
趁机溜去录音室,两个校园乐队在里面试音,准备出EP,电脑里留了很多伴奏曲,两位主唱时不时把乐调出来篡改台词恶搞,比如现在——
——某花乐队的《嘻唰唰》——主唱拿了几根火腿肠当麦,唱到重音的时候就狠狠的咬上一口,“咂吧咂吧”的嚼出很大声,其他贝斯,主音吉他,键盘手均作下蛋老母鸡行走状,身体随着“嘻唰唰”的节拍一摇一晃,手和脖子均作“弓”形同步收缩运动,面部表情还十分恐慌——鼓手拿着鼓槌狰狞的狂笑,紧跟其后,跟跳驱鬼舞一样——
重点是全部男生都是相貌身材合格的优质男,现在如此丑态,估计此生也只得见几次。
忽然手痒,决定去磨练一下灵犀两爪,顺便陶冶一下情操,逶迤的向琴房走去。
还没走到那呢,手机就响了,不出所料果然是那个文然同志!
“你跑去哪了?”怒气冲冲的很有风度的发火,是呀,放了帅哥的鸽子他没提刀砍上门已经算是幸运了,这点火气——应该的,可以理解的,全力支持。
我叹了一口气,立刻坦白“我在逃课唉,那么明显都看不出来吗?”
那厢半晌没搭话,估计是被我惊世骇俗的回答吓到了,沉默——
“你现在在哪?”
“师院音乐系。”
电话断了,我又叹了一口气,八成这个家伙会在十五分钟之内赶来,然后用五分钟总结陈词,花十分钟我们双方自由辩论,不管辩论谁输谁赢,他都会让我就地正法,并且心甘情愿,死而无憾。
坐下来,试试音,举目望着蓝天,忽然一首曲子跳到我的脑海,再叹一口气,决定“RightHereWaiting”好了,映人衬景,合情合理,并且表明我对这位老师的尊敬,“小人在此恭候多时——欢迎领导莅临指导!”
“RightHereWaiting”,我们这一代人都能传唱的一首为数不多的英文歌曲。在情窦初开的少年时代,也只有这样的歌曲才能代表我们那一刻的心情。“无论你去那里,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在此为你守候……”浪漫的爱情宣言往往就是这样的朴实无华。
世纪末的音乐潮流就像是一个万花筒,天天都在变,变得让人眼花缭乱不知所措。技术上的发展、追新求异的风尚,让许多昨天刚刚产生的新风格,到今天就成了过时货。但不管听音乐的人已经变得多么喜新厌旧,对于理查德8226;马克思和他的“此情可待”来说,却几乎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不会被遗忘的,因为乐坛早已经留好了永恒不灭的位置给他们──不管到什么时候,经典的情歌永远都不缺为之感动的听众。
许久没有碰钢琴了,生疏了许多,一边哼歌一边摸索的把乐谱记起来,但是练习了两遍后已经很熟的弹出来了,有点沾沾自喜。
正弹到“Howcanwesayforever”的时候,发现窗边站了几对情侣,手挽手的,也许是被这首歌的意境感染,有的人已经开始低低的吟唱,旁边的女友笑意满满。
完了后,有人喊“encore!”,于是又弹了一遍,并且特意的在结尾时擅自改了原谱,一个升调,弹了两遍“whereveryougo,whateveryoudo,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结束时候,每人都在唱,俨然一个小型演唱会。
结曲,大家相视一笑,都是熟人,我拍拍手,极其潇洒的,心情好的快上天了。
却发现文然也站在那群人中,笑眯眯的望着我,看上去似乎被这样的气氛感染了。
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脖子不用挨刀了。
人群离去,剩下我跟他,他偷笑,“你还真什么都会呀?逃课逃的满充实的!”
“唉,老实告诉你吧,我其实就会两首歌,一个是这个,另一个是洋娃娃和小熊跳舞。”
“逃课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女孩子不是喜欢去逛街shopping的么?”
“因为春天到了呀!——”
“——你看现在已经吹的是春风,要善于发现美知道不?学生要劳逸结合,做老师要细心体贴,适时的组织春游踏青野餐等一系列集体活动。”不仅不理亏,找的理由还非常充分,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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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不住的笑意直到眼底,如三月的春风。
“那我们去春游吧!”
“啊?”——帅哥你的接受能力也太强了吧,理论刚出台立刻付诸于行动,什么效率呀。
“去哪?”碎步小跑跟在大步流星后面。
“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
“地下商场街机店?”头脑中的第一反应——
——某男无语:“你怎么尽想着这类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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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春游母校
H中——老校区。
我的初中和高一就是在这儿度过的,文然的整个中学岁月也是。我高二时,整个高中部迁徙去开发区的新校区,但是与新校区相比我对老校区的感情更加深厚。
已经3年没有来过老校区了,北院原来的风水宝楼已经被拆了,一栋20层的综合大楼取而代之,逸夫楼又重新翻新过了;
南院靠体育场的一块原本寸草不生的空地被改建成温室花房,冬天还有我说不上名的花种在里面,看上去十分温馨;
学校两旁道上的小商小店都关门了;不过初三小鬼已经开学了,整个校园里面安安静静的,原本初中部在南院,现在南院已经空无一人了,除了体育馆和食堂还在使用。
“唉!”我托着腮望着空下的南院教学楼感慨,“文然,干脆我们用这些教室开个英语辅导班算了,你去上课,我来收钱,赚的钱你六我四好了。”
他白了我一眼,“你能不能正经点呀!——这是我的回忆唉!”
——回母校是件挺严肃的事,这样的气氛实在不适合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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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到南院楼的最高层,在写有初三(3)班的门前,指着尘灰满布的第一排最左边的桌子对他说,“这就是我初三时候的位置,在那可以看到最高的电视塔,还可以看到——后面家属区老头下棋老太晒衣服,还可以闻到炖母鸡的香味!”
“可惜现在一个人都没有了,南院楼估计会拆了吧!”他很惋惜。
“也许我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坐在哪的,说实话我不觉得惋惜,甚至有点庆幸——想想有张桌子陪你走过了三年,虽然一样的地方但是看了三年不同的风景,熟悉却不让人厌烦,那样的回忆只属于你一个人。
无论是初一时候的清闲无事到初三时候的忙碌充实,我始终明白我属于这儿,老校区对我的意义非凡就是在于她让我感到一种归属感,让我安心——而新校区虽美却时常让我感到心慌,就如我现在的大学,始终让我觉得我总有一天要离开——那样的感觉,对一个地方的依赖,其实很难说清楚为什么——就像我对B外的感觉,就是觉得我属于她,想到她就有种要回归的感觉。”
“怎么没上B外的?”——晕,这么白痴的问题还问我。
“原来以为分数不够,为了保险就填了Z大,结果分数一下来,就哭的闹要复读。”
“怎么没有再坚持一下?”
“没有信心吧,当时所有的老师都劝我保底,虽不甘心还是从了——这样的事实每年都要在数以百计的考生身上发生,老师们也不容易,想想也就算了,怨不了谁,只能说自己运气比较差!”
从南院走到北院,指着综合大楼问文然,“你们毕业时候这个有没有开始建呢?”
“没有,当时还是两层的小破楼里上课。”他十分笃定。
“你们当年高三的楼叫风水楼,据说在里面上课的起码会出二十个B大的,你们一毕业就拆了,结果第二年的高三全军覆没,搞得人心惶惶,后来据说请了风水先生看过后学校当即决定把高中部迁去新校区。”
他大笑,十分不可置信,“原来想让你看看我的高中教室,结果现在没有了,那去初中教室看看吧!”
逸夫楼,原来居然是学校没有扩招前的初中部,现在专属初一。
每间教室都很大,在一楼走廊最末的教室,文然指着最后一排的最右的桌子,“那就是我的位置,旁边是范晨,前面是韩天源——我们三个从小学就在一起了——你看外面是停车棚,放学后把窗户打开来直接跳出去取车,太方便了,但是有一次范晨跳下去的时候踩到老班了,在校医室被骂的半死,后来才知道老班是偷偷溜过来检查上课情况的,但是看错时间了,只好蹲在墙角——对了,就是那个被我们叫做“蝙蝠王”的——韦强。”
此时关于学校的一切记忆鲜活起来了,快乐的痛苦的幸福的,一切的发生都是需要一个契机的,就如那样的青葱岁月再次在脑中、在眼前上映,全靠文然,是他的思路引领着我一步一步走向过去,一点一滴的追忆往事。
我很开心的与他分享,他对自己的过去也毫无保留。
校友的感情是一种特殊的情结,是共存在相同的载体上的,如同老乡一样,说起的每一个地方,每发生的一件事,都有十分的默契。
“坐在这还可以闻到门口小饭店的菜香味,有时候中午不回家吃饭,三个人最后一节课窝在一起抓阄看吃什么,轮流跳窗户去小店里面打包,饭店最大的鸡腿肯定是我们抢到的。”文然一脸掩不住的笑意。
哦!想起来了,韦强!那个恐怖的数学老师,传说中吸血魔王,初三(1)班曾经落他手上,此后他们班数学年级称王——宁清天天画小人扎针之人。
文然用过的桌子很干净,隔着窗户,十年时光瞬时倒流,扑面而来,无法阻挡。
——少年会在上课时候偷偷的望着蓝天发呆,然后一直失神到下课,却发现老师所讲的东西一窍不通,笔记上空白一片。
——少年会在课桌下偷偷藏篮球,等到体育课的时候,抱起球就冲向篮框,有时候会不小心跌倒受伤,只能望着篮球叹息不已。
——少年会躲起来为校庆表演出节目偷偷练习,然后和哥们一起登台,笑颜接受台下无数鲜花和掌声。
——少年会为优异的成绩沾沾自喜,会为考砸的一门发愁。
——少年会被无数倾慕的女生告白,然后不知所措的拒绝。
——少年会有意无意的关注自己心仪的女孩,却始终把那份感情埋在心底。
“还有那个老刘!高中数学大师,口头禅是:三院(H市精神病院)墙倒了。这个不是两秒钟解决的问题啊!”
“对对对!还有龙二,极其自恋,经常说‘我都是神,你们都是人,你能跟我比啊?’还有‘我画的这个图beau不beau的ful啊?’众人,‘beautiful!’”
“还有灭绝师太,一年四季都穿裙子的那个——这道题very好证!条条大路通北京!定义域就是你亲妈,怎么也不能忘了她!”
“陈浩!易如反掌,我骂人功夫是博士生导师水平,这个不能外传的!”
“老马,那个马立军,化学都是妇科,满分是149分!!化学作业不要做,留下时间好好玩玩!!唉呀,我什么都没说啊噢~~~”
“还有黑包子******,高中是我物理老师,笑料一大堆,比如‘骑着MP3,听自行车?’‘看这题!给一轮气打胎!’——结果应该是给一轮胎打气,还有任高三年级组长时,专门逮上课不认真的人,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你想死啊,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曾经******在高考动员大会上语重心长的对我们说:‘你们要清楚,学习是为你们自己,不是为我,我在H中什么没有啊?金钱,地位啊!’有同学就接道:女人~~~”
“有一次晚会的时候,报幕员太紧张了,下一个节目,请欣赏‘我们一家都是人’——应该是‘我们都是一家人!’结果下面观众愣了半晌,随即就是爆笑!”
相差三届的两个人,说起H中历史上的名师轶事,都是每一届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有的如雷贯耳,有的新鲜异常。的5
两个人完全笑倒了,我笑的眼泪滚滚的留下来,半天止不住。
那些可爱的老师,那些闹出的可爱的笑话,那些可爱的同学,也许曾经有过嫌隙,也许曾经闹过矛盾,但是六年或是四年的时间,带走的总是不快的回忆,留下的被珍藏的总是让我们能够莞尔的,捧腹的,开心的事——人生就是这样,潘朵拉的盒子总是把希望留在最后,看似绝望却是最让我们回味无穷的。
我和文然今天的母校之行会不会也成为我和他记忆中最美好的希望之一呢。。。。。。
望着蓝蓝的天,文然轻轻的开口道:“当时我放弃了保送,转去文强,考上B外,全是为了一个女孩——她说她要去B外——她算是我的初恋吧。。。。。。”
“她考上了没有?”我急急的问了一句。
“不告诉你!”帅哥狡黠的一笑,继续拨弄手上的草叶,表情却是含笑,抑不住的幸福。
“。。。。。。。小气!”
初恋,很美好的字眼,很青涩但是很温暖的字样——每个回忆起初恋的人嘴角都会带着微笑,仿佛那段感情再迷茫再痛苦再无奈的都是幸福。
在你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个人,你们一起,经过一个又一个叫现在的地方,安静的,温柔的,依恋的,最后走出你生命里最动人的风景线——谁都以为这是个动人的故事,有着崎岖的过程,完美的结局——原来,只有完美的崎岖。
等眼泪变成了钻石,等浪漫变成了理智,等突然梦见发过的誓言,以为说看见爱就不会死,因为那年我们都是不顾一切的孩子,一切都可以被原谅——
初恋就是毫无理由,却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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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无比哀怨叹气,“有初恋真好呀!起码可以幸福的回忆,我还没有呢!”
某男一副“难道你是火星人?”——表情不可置信。
估摸出他要吐出什么“象牙”,我急急的补充了一句,“是没有,不信可以去问宁清,初恋对于我来说只有理论没有实际意义——算起来我也不是很丑呀,怎么一朵桃花也没有呢?——就是来颗桃子也行呀!”
某男无比怜悯的盯了我五秒钟,幽幽的吐出一句,“因为你比较白吧!
——刺痛,心里,简直就是一针见血!
大哥!大帅哥!你简直就是我的克星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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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关于友情
双鱼座女人!
双鱼座人容易陷入虚幻的空想,并且是天生的懒惰者,缺少的是行动,他们是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他们的信条是:幸运、等待。
双鱼座人不擅长拒绝别人,经常让问题不断的延长下去,讨厌的事情不喜欢的人,就因为双鱼座没有勇气说不,而让问题拖了得有点好几年。
很不幸,我就是个变异的双鱼女——双鱼优点全无,缺点无限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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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有过初恋呢?这个初吻、******都不算啥的年代,居然还没有初恋,我算不算是火星人呢?原因如下——
初一某天中午,某女极其无聊,在图书馆找星座书看,当看到白羊座批注“个性果决,大胆积极,明朗活力”时候,立即喜不自胜,摇头晃脑,还不时把极度困倦的我摇醒,指着书上的话问“像不像我呀?”“说的准不准呀?”
自信心得到巨大的满足的某女喜滋滋的翻看看双鱼座,这一看不得了,又是扭耳朵揪鼻子的把我弄醒,在我睡眼朦胧、思维停滞的情况下问道:“如果我说张泽喜欢你,你怎么办?”
醒了,立刻醒了,无比的清醒。
但是又彻底无语——张泽?数学课代表?喜欢我?可是我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唉!
“我。。。。。。不知道唉,怎么办?清清!怎么办?”一把抓住某女的手,闪着泪花,无比恳切的哀鸣。
“你会不会直接拒绝他?”
“。。。。。。不好吧,太伤人家的心了吧?”我想都不想直接脱口而出。
某女带着分明透着“我鄙视你”的眼光,冷冷的说:“书上这么写,我还没有想到这么准,你这个反应还真称了人心!放心,张泽那事我乱说的,根本没那回事!”
——书?什么书?
摊开的星座书,赫然的大字“双鱼座人不擅长拒绝别人,经常让问题不断的延长下去,讨厌的事情不喜欢的人,就因为双鱼座没有勇气说不,而让问题拖了得有点好几年。”
“清清!这个好准哦!”说的一点不错,一针见血。
“你!”——某女晕倒!
从此以后,我被宁清列为“小受”一列,当然当时没有这个名词,这是后来某女变身为腐女后再提起“不会拒绝”这个话题时候她给我划分的阶层。
“你这样不行的!”她义正词严的指出,“不喜欢就直接拒绝,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可是很伤人心唉!”
“长痛不如短痛!你拒绝别人也是给他别的机会,听我的没错!”
“人家会很难受的,我不能那么绝情呀!”——小白就小白,我就是认定了这个理由。
“。。。。。。。。你可以去死了!”
事实证明宁清是对的,理论上她其实也是对的。当时的年纪,每个人的思想都很幼稚,很多时候都是凭自己的想法做事的,有人试图说服你,有人试图改变你,有人甚至把自己的思想观念强加于你。
而宁清不是,她总是用她自己的方式保护我。
宁清是个好姑娘,特别会替人着想,从有意识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因为她总是把大苹果大梨子等等大的东西拿走,然后郑重的跟我说“我哥哥说大的里面都有虫,吃了肚子里面会长小虫,所以我把小的留给你了!”
经常有人问“你和宁清长的怎么一点都不像呀?”通常,我脸红,宁清大无畏的藐视提问之人,“又没亲戚关系当然不像咯!”
是的,一个在我们城市比较少见的姓,算起来不过寥寥十几家,都是沾亲带故的旁族之类的,唯有我家跟宁清家是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偏偏两家住在一个大院,从小一起长大,同岁,她比我小一个多月,有一个大我们六岁的哥哥——宁远。
小孩子是一个很奇怪的生物,会因为小利小益鬼混一起,也会因为蒜皮小事斗气打架,对某一个人深厚的感情,也是在那时候点点滴滴的积累。
——那个会早上和你一起骑车去学校的的他,追逐打闹,然后一起逃课一起犯错,会把心仪的人告诉你,然后两个人在一起出鬼主意,制造一出出闹剧。
有一天他不见了,你不知所措,你突然意识到有些人在你生命中永远无法被替代。
习惯有你的陪伴,因为你会努力的保护我,让我安心。
宁清小时候就嚣张任性,有一个哥哥撑腰,在我们院里说一不二,许多男孩子甘愿做她的小部下——这跟她以后一副女王样分不开。
但是猖狂如她也会阴沟里翻船——被讨厌她的男生设计——一块砖头垂直降落,她毫无知觉,低头理她的衣服,顿时所有的小孩子都被吓傻了,当场一片死寂。
结果,是我挂彩了——不知道中了什么邪,我居然本能的从后面来猛的一推她,砖头擦着我左半脑狠狠的砸下来,当场血溅三尺!
醒来时候发现已经在医院了,印在眼里的是妈妈微红的眼眶和隐忍的泪水,爸爸心疼的皱着眉头,还有宁清抱着我的腿,哭的天昏地暗的——缝了三针,躺了半个多月。
从那天开始,宁清就把大的苹果之类的塞给我,说是“用洗洁精泡过,绝对没有虫子的”,她会把喜欢的东西都分一半给我,再大一点,她曾经豪气万丈的对我说“以后要是看上了我的老公,我也毫不犹豫的让给你!”
然后我才知道,如果不是我挨了那块砖头,用幼小而坚硬的头骨承受着,那块砖头定会砸到宁清的后脑,她也许会变成小痴呆,也许会变成植物人,甚至小命不保——我对她来说就是武侠大片中的救命恩人,再生父母。
后来,她为我跟欺负我的男生打架,为生病的我抄笔记,把饭盒里的肉丝挑给我,偷偷的把新买的漫画书塞给我让我先看——再大一点,陪我出板报,帮我抄作业,还有替我拒绝男生的告白——原因就是我不会拒绝别人,所以理所当然的认为由她出面比较好,然后我丧失了所有的对异性的外交权。
宁清的爸爸是心理学系的教授,后来她跟我坦白,她在那天晚上和老爹促膝长谈,围绕的话题就是“狠狠的拒绝和无意的伤害”——然后才出此下策,力图挽救这个善良到无可救药的双鱼白******。
也是在那天之后,她开始搬大量的少女漫画给我看,直到我看到腻想撕书,再大一点,搬来各类娱乐杂志,重新塑造我对男人的审美观念——结果成绩斐然,致使本人对风花雪月的浪漫不屑一顾,对现实生活中的男生丧失信心——二十多年了,初恋还是空白!
仰天长叹——宁清——你到底是害我还是救我?
文然听了之后倒是十分羡慕,“一生得此一人,夫复何求?”
我得意,笑道“不用羡慕,何况你还有范晨他们呢——一点都不比我们逊色,风头盖过H中历史上所有的组合!”
提起他的好友,文然满脸幸福又得意的神色,但笑却是不语。
男人的友情——《尔雅8226;释训》曰:“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诗8226;周南8226;关雎》曰:“琴瑟友之。”《诗8226;小雅8226;常棣》曰:“虽有兄弟,不如友生。”
我不是男人,无法了解男人内心的旮旮旯旯,究竟藏匿着怎样的情感。中学时看古龙,尤其欣赏他笔下的男人的友谊,爱情反而被他轻薄了。在古龙那里,爱情可以被当成一件东西,在两个惺惺相惜的男人之间让来让去。爱情仿佛是唾手可得的廉价物,或弃之或换掉,不足可惜。而友情,可遇而不可求,倒成了一种心灵相通的精神境界。
我并不轻视爱情,但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我都渴望成为一个义薄云天的汉子,豪情满怀,誓为知己者死。可惜我终究生成了女儿身,无法像男人那般,邀约几个铁哥们儿,随便在哪个小店街头小摊,几碟素菜,几杯薄酒,豪饮到深夜。
男人的友情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这种友情可海阔天空、驰骋万里,可洒脱无缰、纵横捭阖,却又柔情百转、悲壮哀怆,更是女人们歆羡、敬佩、迷惑、妒忌、惊叹却又可望而不可及,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的东西。
庆幸自己和宁清,越发的羡慕文然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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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晚了,去吃饭吧,我请客,韩国料理怎么样?”我提议,今天真是愉快的一天,而这样的快乐是文然带着我去寻找体会的。
“你请客就不必了,”他笑,“没有男人会让女生请的,我请吧!”
忽然,文然的手机兀的响起,刹那间他的眼睛闪亮的像划过天际的流星,简短的聊了几句,他挂断电话后掩不住一脸的激动,声音都微微颤抖,“范晨回来了!我约他在善元韩国料理店见面!我们快去吧!”
——范晨,三大帅哥的老大——好想见呀!可是,可是我还没有心里准备,怎么办?最终理智占了上风——哀嚎——其实我很想见帅哥的!
“文然,等等!——我去不是不太好。我看就算了吧!”——简直就是欲拒还迎的语调。
看出我的尴尬,文然建议“把宁清也叫上吧,人多热闹!”
——晕倒!
摸出手机发给她:“告诉你件事,准备好纸巾一包,降压药一颗,同时注意你的表情和举止,默念‘我是淑女,不能激动’三遍,记得血压高了要降,口水流了要擦——文然请我们吃饭,地点善元,随行人员范晨!”
五分钟,像等了一个世纪,收到某女回信,屏幕上闪着“啊!啊!啊!”三个硕大无比的字样,外加无数个点——毫无疑问,某女燃烧了!
顿时。。。。。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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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后的孩子总是颇有争议,并且负面多于正面:八十后生活在阴霾的天空,他们的极端,使他们看见了乌云蔽日,却没有发现,其中的点点星光,没有看见希望的曙光。他们说八十后言辞刻薄,想法偏激;百般刁钻,佯怒娇嗔,举止变态,无病呻吟;目空一切,眼里无人,人心的不安和思想上的空虚,理想的幻灭,情感的飘渺;衣食没着落,生活没希望,情感没寄托,所有的一切,都是七零八落,时有时无,忽隐忽现,亦真亦幻想。。。。。。
八十后是什么?只有身为八十后的人才知道!
总是看到媒体评论八十后,如此的不堪,八十后犹如“LOSTGENERATION”一样,俨然是一个堕落的代名词,殊不知如此定义的八十后正是媒体一叶遮目的表现。
从小到大,我们认真学习,深知读书才是我们最好的出路,为此我们考大学,考研,考各种各样的证书;我们思维活跃,接受能力强,但是我们学会思考,不盲从不屈从;我们看尽世间百态,得知前途艰难,却总是苦中作乐;感情对于八十后来说,俨然成了生活的调剂品,也曾求过天长地久,但是更多时候我们回味的是曾经拥有——比起前人,我们不过努力活得自我一点,爱自己多一点罢了。
不是几本小说的呻吟就可以折射出八十后的生活,富足华美的生活不是每位父母能够给予的,许多时候的风花雪月都被沉重的学业消磨殆尽;八十后也不是几篇负面的报导就可以盖棺定论,无论是同居坐台做情妇,那样的八十后离我们实在遥远,就算存在也不会十个里面有八个这样的比例——但是许多八十后,他们过的生活,他们的前途超乎我们的想象——如此的少年得志,意气风发。
无论是文然、范晨或是韩天源,他们确实优秀,八十后新贵成了他们的代名词。
八十后如我姐夫,从初中一路保送,言称没有尝过升学考的滋味人生不完整,N大理科强化班,大三就是某知名语言培训机构的GRE主讲,申请美国研博连读,惊动了牛津剑桥,纷纷向他发出OFFER,美国绿卡在手,然后数钱数到手软。
八十后如我同学,一路勤勤恳恳的读过,没有大悲大喜,只有努力实干,大三拿到思科认证和微软认证,毕业后去一家软件公司做技术部门主管,管着底下大批的七十后,时不时被请去开开讲座,做做技术培训。
就如宁清,在别人还在学习医学基础理论的时候,她就跟着妇产科专家的妈妈下科室——抄病历,打下手,查房,到最后手术能够独当一面。现在虽然还是实习医生但是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都堪称一流。一次急救中被前来参观的北京一位妇产科泰斗相中,三番四次明示暗示的让她考其下的研究生,据说此人要求甚高,求才若渴,但是二十多年中只收过博士生,硕士从不看上眼,宁清也许是唯一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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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壮志凌云霄,气高势傲啸苍穹!潮涨夕落事无端,风起云涌谁称雄!”应该就是形容他们的吧!
可是,可是眼前的情景怎么那么让人汗颜!
“。。。。。。哎呀!你怎么才来呀?想饿死我呀。。。。白白浪费了我泡MM的情绪。。。。”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低低地响起来。
说话的人有着白皙俊容,一双似水含情,亦怪似嗔的俏单凤,Gucci风衣也是品味高逸——只是他并未显露出与之相称的风雅仪态,软叭叭伏倒在小几的侧脸,有点脱力的苍白,然后金丝眼镜也滑了下来,在鼻梁上构成一个苦恼的角度。
范,范家公子——范晨?!额滴神呀!
我以为,我深切的以为,这位贵公子风流倜傥,绝代无双,事实上真的是很无双,无双的让人咋舌,我偷瞄了文然一眼,他的表情再自然不过,如果眼前是一只猪的话他的神态还能丰富点,似乎早就料到这位公子摆出此副尊容——不愧是从小长到大的,估计也受了范晨这样劣性的不少折磨。
“一回来就装死,不顾你的‘美丰姿’的形象了?”文然坐下,狠狠的嘲笑他。
“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我也是个凤凰——不对,我是小凤,公的那种的!”
一旁穿朝鲜民族服的小姑娘正在给我们倒大麦茶,噗哧一下的就笑了出来了。
就着那个姿势,范大帅哥抛了一记含水的媚眼给人家小姑娘,可怜小姑娘道行实在是浅,小手立刻哆嗦了一下,几滴水飞溅,溅的人家的心也上窜下跳的,俏脸上浮起了两朵红云——惊叹!好几年了,我都没有再亲眼看过女孩子脸红了。
有种助纣为虐的想法,或是我本来就是那样的幸灾乐祸,也许是被范晨雷到了,或是我的玩心被激发了,总之我鬼使神差的把一只万恶的爪子勾向了人家小姑娘——的下颌,嘴角深情并茂的咧出玩味的一笑,心里还在“嘿嘿嘿”的得意。
我一向喜欢调戏小女生,并以看她们害羞为乐,最好再来一句“讨厌”才让我心花怒放。从小到大,毁在我手下的女孩子不计其数,调戏工具从扇子到钢笔到书到饭卡门卡到手指花样百出,只不过近几年来女生的脸皮越来越厚实了,自身魅力又有限,所以好久没有这么天时地利人和了。
就在我要勾上去的一刹那,脑袋上重重的被某物砸了一下,整个人非常直接的趴倒在桌上,然后就是某女大吼,“你毛病又犯了呀,看到女人就勾,你这个人品为负值的家伙!”
极其委屈,到嘴的鸭子飞了,还是只熟的散发着诱人的粉红色,悲鸣,我只不过想娱乐一下而已,有必要那么认真嘛。。。。。。
还没来得及抒发我的怨念,只听宁清和范大公子异口同声的叫了起来了,只不过一个高亢有力响彻云霄,另一个带着明显的有气无力。
“你!你!你!——你怎么会在这儿?”宁清玉手款款指向同样惊讶的美公子。
“你不是叫啥柏诰农?”宁清第一个反应过来了——我和文然都愣住了——范晨什么时候改了这么“三农”的名字。
“你不是叫胡彩妮?”那厢范晨也报出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过的个性十足的名字。
还是文然反应极快,马上就知道了个大概,他示意我拉下正在欲把脚当手用的宁清,然后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慢条斯理的说:“看似两位认识呀,来来来,把事情说说!”
宁清还是不死心,但是小脑袋已经转过来了,她义正言辞的质问:“原来你叫范晨?不是那个什么柏诰农?你耍我?——等等,柏诰农?不告侬?不告你!——靠!”顺势抄了手袋就要砸!
“你这个疯女人!你以为我会把我名字告诉你?笨蛋!柏诰农——不告你,就不告诉你!看你把我怎么样!胡彩妮你个笨女人!哈哈!”
笑得正欢,忽然,他看见宁清更加叵测的笑容,挠挠头,忽然一副“女人我要掐死你”的表情,几乎拍案而起,“你也耍我!胡彩妮!——WHO睬你!谁睬你!靠!——”
宁清笑的几乎差点变成翻脚乌龟了,我跟文然更是大概明白了两人有过过节,如今狗咬狗的情景实在百年难得,也在一旁笑得特欢畅,只剩下范晨一脸黑线,咬牙切齿的瞪着宁清。
“够了!别笑了!”范晨抓狂了,睥睨,“今天不把话说清楚,别怪我范晨对女人动粗!”
宁清傲然如松,冷笑,“谁怕你?我今天刚发了全套的手术用具,有刀,有剪,有钩,有钳,有夹,有种的就来试试?说起来我还没有拿来开光呢,你运气好,就拿你做‘牺牲’!”
狂汗!这个女人怎么有随身带这种高危物品的嗜好——职业病呀!
“你还死性不改!拿什么刀子出来吓人,上次我差点被你弄毁手了,你敢拿出来我就打110——离我远点,疯女人!”
“我上次好心打算给你整容,你居然不领情,好伤我的心呀!你看你的眼睛长的跟狐狸一样的,整一兽类,下巴还那么尖——小白脸,女人样,CICI,GAY!”宁清慢条斯理的解释,“男人就要有阳刚味,当然费用不会很贵的,我大师兄就是省中的整形专家,看我面子上肯定给你打个八折,再包免费拆线——”
“小白脸?GAY?CICI?有本事你再说一遍?”纤纤玉手指着宁清的鼻子爆发。
“小白脸!GAY!CICI!”宁清面不改色端起大麦茶,对着某只玉手烫下去,之快,之狠,之准让人咋舌。
“啊——”一声哀嚎后,世界终于安静了。
我和文然在一旁把我们俩知道的事合计了一下,大概知道这对冤家的情仇之路了——
两年前,宁清和范晨同校不同系,宁清大二,医学院,范晨大四,建筑学院。某天,某女见习回来在学校草坪上学采蘑菇的小姑娘的时候,发现一个惊为天人的蘑菇——范公子,不幸的是某女当时已经沦为腐女——就是对男人没兴趣,对男人们有兴趣的那种,更不幸的是天人蘑菇居然一点没有意识到危险气息的靠近,兀自躺在地上睡的欢畅。
某女出于本能,先试试蘑菇的鼻息——尚在,观察一下有没有晕厥的可能——正常,只是睡着了,遂大喜,环顾四周,午深人静。于是,静静的蹲着欣赏范公子的睡颜,顺便思索他是“攻受”的问题,最后,看得渐入佳境,某女本能又被激发出来了,摸出了一把手术刀,货真价实的,居然在范公子的手上比划起来了——就在某女喜滋滋的摆弄小白手的时候,公子醒了,醒了太彻底了——刀没留神就划上了手能不清醒的彻底么?
范公子立刻认定这是一起故意调戏加故意伤人罪,他平生虽好善乐施,喜爱结交女性朋友,一贯以风度和气度见长,但花痴多多少少也看过百余个,立刻眼神里透露着不屑和鄙夷;宁清是理亏,哆哆嗦嗦的问大帅哥学院姓名想负责到底,这下范公子更坚定了这个女人是花中极品的念头,马上索要学院姓名,扬言公堂上见,更过分的是还自我良好的讽刺宁清既无色又无才还想趁火打劫,宁清一下火了,大骂范公子,公子淡定的把肇事的手术刀一扔——宁清的宝贝坠入一旁的池塘——梁子结下了——
后来两人都去对方学院打听过,胡编的名字怎么可能有呢,但是让人奇怪的是两人都没有对对方名字的真假有怀疑,更让人奇怪的是作为学校风云人物的范晨事后头一次对自己的魅力产生了怀疑,隔三岔五的打电话千里咨询文然提升男人魅力的一百种方法,原因就是宁清居然不知道他的名字这事让他备受打击,然后最诡异的是,宁清去找那把手术刀未果,第二天有人说池塘的水泛着淡红色的涟漪,透着丝丝的腥甜味——
以上就是范晨版和宁清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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