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在医疗事故诉讼时效鉴定,一年的时效期马上就要过了,该怎么办

您的位置:
&出具有效期十年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出具有效期十年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 09:49:52
&深圳建筑工程安全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
&日(距今1499天)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
坪山新区各种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
(1)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1.房屋主体结构超过设计基准期的鉴定;
2.建筑物的大修、改造、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检测及鉴定;
3.无相关质量保证体系资料项目的补充检测及鉴定;
4.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5.建筑物的抗震鉴定;
(2) 房屋结构安全检查与安全鉴定
1.房屋完好与损坏程度检查、检测及鉴定;
2.危险房屋结构检测及鉴定;
3.施工场地周边房屋证据保全鉴定;
4.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前及年审鉴定;
5.租赁及营业性房屋的鉴定;
6.室内环境、装饰装修鉴定;
7.特种行业开业及工商年审鉴定;
8.古建筑鉴定、房屋建设年份鉴定;
9.房屋修缮价值鉴定;
10.&三无&房屋安全鉴定;
11.各种应急性鉴定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节能检测,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建筑安全性检测鉴定,房屋结构检测鉴定工程,钢结构加固工程,裂缝灌浆加固工程,墙体加固工程,地基基础加固工程等等
联系电话叶生&&& 邮箱@&& QQ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关键字:&&
给我留言,我会立即联系您,谢谢!
(格式:区号-号码(分机))
(强烈建议填写,可跟踪信息!)
(1000字内)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Copyright &
志趣网 版权所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做出的,以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我们专注于劳动法-上海劳动律师网
咨询/委托热线:
400-808-2224
无论您是企业or员工
400-808-2224
您当前位置:&&&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做出的,以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
作者:段永恒律师整理时间: 15:01:37浏览量:1101
摘要:刘某于日签收了某公司出具的一份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但刘某的伤情经鉴定于日才确定致残程度,刘某于日至日行第二次手术,因此,刘某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及伤残鉴定费的主张未超过仲裁申请时效,某公司的此项辩称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刘某诉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2013)静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
【案情简介】
  日,刘某与上海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刘某担任物业部门的水电三样工。某公司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刘某与某公司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日至日。刘某每月的基本工资为1,756元、绩效工资214元及车贴200元。另外,刘某每日有饭贴8元。
  日,刘某在作业时不慎被案外两公司员工撞伤。之后,刘某将案外两公司作为共同某公司起诉至静安区人民法院。日,上海某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刘某因伤致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等,上述损伤后遗症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刘某上述损伤后休息期为90日,营养期为30日,护理期为30日。今后若二期行内固定取出术治疗,则二期治疗休息期为60日,营养期为30日,护理期为30日。经审理,法院酌定案外两公司共同承担80%的责任,并作出(2011)静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案外两公司应共同支付刘某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律师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6,712.70元。案外两公司均不服提出上诉。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浦东人社认结(2010)字第xxxx号工伤认定书:刘某于日在作业时造成左桡骨远端骨折,认定结论为工伤。
  日,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的工资、绩效工资、车贴、饭贴及高温费。日,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静劳仲(2011)办字第xxxx号裁决书,裁决某公司应支付刘某日至日止的工资10,441.13元。
  日,某公司通知刘某:1、鉴于您与公司三年劳动合同期已经届满且您未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及时到公司上班,劳动合同已到期自然终止;2、公司愿意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事宜,依法向您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应当支付的费用;3、您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损失,已判令案外两公司支付,该笔费用您应当归还给本公司;4、您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您未到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支付给您的工资,您应当退还给本公司;5、在您停工留薪期满后,公司为您支付的社保等相关费用(含公司负担部分11,818.20元,您个人负担部分3,514.60元,合计15,332.80元),您应当立即退还给本公司;6、如您对上述要求有异议,希望尽快与公司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以便一揽子解决所有问题。刘某于日签收了该通知。某公司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至2011年10月。
  日,浦东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鉴(浦)字xxxx号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因工致残程度九级。
  日,刘某以某公司于日解除劳动关系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11年7月至2013年2月的工资、补缴2011年11月至2013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及迟延退工补偿金。日,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静劳仲(2013)办字第xxxx号裁决书,认为刘某于日签收了某公司出具的一份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刘某若对此不服应自日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故对刘某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工资的请求,均已超过仲裁时效,不予支持。因某公司于日终止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后,直至日归还劳动手册和退工单,故裁决某公司应支付刘某迟延退工损失12,384元。裁决后,刘某不服,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该院以(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立案,后刘某申请撤诉,该院予以准许。
【仲裁结果】
  日,刘某向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一、某公司为刘某补缴2004年8月和2004年9月的社会保险;二、某公司支付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8,752元;三、某公司支付刘某日至日第二次医疗费6,186.23元;四、某公司支付刘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376元;五、某公司支付刘某日伤残鉴定费61.50元。日,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静劳人仲(2013)通字第xxxx号通知书,认为刘某的请求已超过仲裁申请时效,决定不予受理。刘某不服通知向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提出如上诉请。
【法院判决】
  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院认为,刘某于日签收了某公司出具的一份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刘某若对此不服应自日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刘某于日申请劳动仲裁,显然已超过了仲裁申请时效,某公司的辩称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刘某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基于刘某的伤情经鉴定于日才确定致残程度以及刘某于日至日行第二次手术的事实,刘某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及伤残鉴定费的主张未超过仲裁申请时效,某公司的此项辩称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关于刘某要求某公司支付日至日第二次手术的医疗费6,186.23元及伤残鉴定费61.50元,某公司认为医疗费等应由侵权人承担,与某公司无关。法院认为,在第三人侵权引起工伤事故的情形下,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的权利基础和归责原则不同,工伤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发生工伤事故获得的一种社会保险利益,工伤保险损害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社会保险性质;而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是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致害而取得,侵权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民法的填平原则、过错原则和过失相抵原则,侵权损害赔偿的损失包括财产性损失及非财产性损失,其性质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故在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或者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和不服工伤保险赔偿仲裁裁决提出的请求,法院应分别依法作出判决。同时,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履行了相应赔偿义务后,可就劳动者已实际获得的重复的赔偿部分取得追偿权。本案中,刘某在日为某公司作业时受伤,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社保部门支付了刘某第一次手术的相关医疗费等。由于某公司于2011年11月停止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规定,从2011年11月起社保部门将不再支付刘某此次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和伤残鉴定费。在此情况下,法院认定某公司应支付刘某日至日第二次手术的医疗费6,186.23元及伤残鉴定费61.50元。同时,法院认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结合刘某伤情的鉴定结论为因工致残程度九级的情况,法院认定某公司应支付刘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376元。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某公司支付刘某刘某某医疗费6,186.23元;
  二、某公司支付刘某刘某某伤残鉴定费61.50元;
  三、某公司支付刘某刘某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376元;
  四、刘某要求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7,58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刘某诉上海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2015)闵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
【案情简介】
  刘某于日进入某公司处工作,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日起至日止。刘某工作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某公司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至2014年6月。刘某于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日经上海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日经上海市某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十级。后原、某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刘某实际工作至日。日,刘某收到鉴定结论书。
【仲裁结果】
  日,某公司就本案讼争等事宜向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于同年6月16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刘某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刘某对此不服,遂涉讼。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刘某向某公司主张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超过相应仲裁时效。对此,法院分析如下:一方面,虽然某公司实际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14年6月,但根据原、某公司确认的事实,原、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期为日,到期后双方并未续签合同,且刘某亦实际为某公司工作至该日,故可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已于日终止;另一方面,刘某实际于日签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此时应起算刘某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诉讼请求的仲裁时效,现刘某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在上述日期之后的一年内存在中断时效的事实,故刘某的诉讼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故刘某之权利因罹于时效而不受法律保护。
  经审查刘某诉称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刘某要求某公司支付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主张不符合该规定的要求,难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刘某刘某的诉讼请求。
上一条:下一条:
本文章链接地址: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8号上实大厦34楼C座
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咨询/委托热线:400-808-2224
Copyright (C)
劳悦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号-2 (C) 劳悦律师 版权所有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医疗结束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我的治疗需要一年以上,而诉讼时效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过了这个期限,我该怎么办?
诉讼时效计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以上为法律规定,你不过期限的方法有两种:
1、如你在治疗期间需要住院,行动不便,则在诉讼时间届满的最后六个月内可适用时效中止的规定。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可以等到你有能力行使请求权时,再开始向后计算6个月。这是一种被动的方法。
2、最保险,也较为主动且没什么难度的办法就是当时效快到的时候找侵害你的那个人主张你的权利,要他赔钱,这样诉讼时效可中断,也就是从你主张的那一天开始重新计算一年。当然主张权利的时候,不要忘记带几个证人,可以的话让对方写写书面的材料。
  有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
关于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计算?这个问题本不应该产生歧义,因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高...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民法通则第168条...
无需交警同意,可以直接委托律师起诉。可以到律师事务所找我,我支持你。
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去我们的官方网站www.houselawyer.com.cn提问,会有律师替您解答。
答: 您好,以下仅供参考。证人证言只是证据的一种,最后判决结果还需要法官结合案件的所有证据进行自由心证然后得出结论。谢谢。
答: 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
答: 莫名其钞(连莫名其妙都不够格)!
1、无工资?你与什么单位是什么关系?
2、"只有只发放 10个月奖学金每月300元。每年交纳300元上网费和2520元房租。我...
大家还关注
Copyright &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猜你想了解
猜你想办理
猜你想咨询
创建平安深圳宣传标语口号
依靠人民群众创建平安,创出人民群众追求的平安
创建平安人人参与,平安深圳人人共享
创建平安,法治先行
社区是我家,平安靠大家
法律人人守,和谐处处见
平安靠大家,幸福你我他
以人为本,创建平安
依法创安、科学创安、长治久安
平安促进发展,发展保障幸福
共同建设和谐家园,携手创建平安深圳
加强综合治理
创建平安深圳
创建平安深圳
需要您的支持
同心创造和谐社会
携手共建平安家园
以人为本谋发展
同心协力创平安
金贵银贵平安最贵
千好万好平安最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精心织造综治网络
悉心守护鹏城安宁
社会治安关系千家万户
平安创建重在众人参加
世赛开局!深圳选拔赛首个项目开赛啦!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局领导带队检查指导春节前安全生...
深圳表彰近300名“能工巧匠”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务虚会成功召开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赴福田区沙头街道调研指导综治工作
  深人社规〔2018〕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现对《深圳市职业...
信息公开资金信息规划计划
访谈主题:
访谈时间:日20:30-21:30
嘉&&&&&&&宾:党组成员、副局长曾雪莲
2017年民生实事
版权所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邮编:518040
备案序号:&&&&网站标识码:
地方人社部门
市政府各部门
直属机构网站}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