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患者得上海治疗血管瘤的医院到那医院治疗

【患者:修改病历是无奈之举】那医院到底给不给HIV患者做手术? | 谣言粉碎机小组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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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术前被查出携带艾滋病病毒,天津25岁的肺癌患者小峰(化名)在求医时屡次遭拒。在转入第三所医院时,小峰私改病历隐瞒病情,最终手术顺利进行。近日,此事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昨日,记者采访到了小峰,小峰表示修改病历,欺骗医生是无奈之举。日,有媒体报道携带艾滋病病毒的肺癌患者求医遭拒,私改病历隐瞒病情接受手术。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看到新闻报道后十分关心,立即专门给卫生部主要负责同志打电话,要求卫生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既要保障艾滋病病人接受医疗救治的权利,不得歧视,又要保障接触救治艾滋病病人的医务人员自身安全。都惊动国务院了啊,有医院的网友给说说真实情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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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他不是一开始就是隐瞒的,是被拒绝后才隐瞒的,他要是畜生,那拒绝的医院算什么?畜生不如?这件事很难评价,因为他的命是命,医生的也是,没有谁高谁低,但是,在CCTV,后来的采访中,专家说的,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属实,那么医院有责任,如果感染几率很高,那么医院拒绝也是合理的。请不要断章取义的引用我的一句话,然后自行脑补发挥,这是贴吧或者其他乱七八糟地方的作风,这里是果壳。我抨击这个人的理由有三个:1.第一家医院为什么不给他做手术是有医学上的原因的,手术收益小,风险高(对这个艾滋病人而言)。这个原因不是歧视或者怕担感染的风险。2.就算他认为第一家医院拒绝给他做手术侵犯他的权利了,他不能去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寻求法律援助吗?直接伪造病历把未知风险转嫁给另一家医院到底是符合程序正义还是符合结果正义了?3.“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首先我不说这个“还没有一例”是从何而来,但是这句话是针对已知病人是艾滋病的情况下说的,我的第一帖就说清楚了,我亲自上过艾滋病人的手术,但是这种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的防护措施都是不同的(这点同样针对病人和医生双方),最典型的,手套要双层甚至三层,要护目镜,要更大范围的口罩帽子,这和本例中“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艾滋病人的手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这个人这个人背后相关的人士,也就是那个什么艾滋联盟,居然把这个个例作为“聪明”的典型,要推广,这已经属于恶意传播艾滋病的范畴了。最后说一句,社会对艾滋病人有歧视不假,但是想要尊重首先要做好自己能做的,本例这个人的态度,谁敢不歧视他?
应该是真的,丁香园正在开展讨论呢
我曾经上过一台,担任一助,心理压力特别大。一般的医院还真不敢接,一方面是担心条件和技术有限,术中的消毒和术后的感染管理跟不上,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医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风险。另外具体到这个病人,肺癌+艾滋,原则上是不做的,对于患者没好处,术后过不了坠积性肺炎这一关,只会加速死亡。
这人是畜生无误。
这家医院术前连这么基本的项目都没查出来?显然管理混乱。
的话:这家医院术前连这么基本的项目都没查出来?显然管理混乱。是这个人先去另一家医院,查出来了医院不给做,然后他出院,复印病历,利用技术手段把复印的病历上的HIV阳性改成阴性,并且拒绝在新的医院重新查HIV,新的医院,就是那个冤大头,采信了第一家医院的结果(当然结果已经被这人伪造了),没有重新查,于是这事就发生了。然后那伙人,尤其那个什么什么联盟,还到处宣传这事他干得好。
的话:是这个人先去另一家医院,查出来了医院不给做,然后他出院,复印病历,利用技术手段把复印的病历上的HIV阳性改成阴性,并且拒绝在新的医院重新查HIV,新的医院,就是那个冤大头,采信了第一家医院的结果(当然结果已经被这人伪造了),没有重新查,于是这事就发生了。然后那伙人,尤其那个什么什么联盟,还到处宣传这事他干得好。所以我说管理混乱嘛,重要数据不自己做,直接用别的医院的化验结果,本来就不符合规矩。不能因为被歧视就故意损害歧视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最基本的法律意识。
这无论是医院或者病患都挺无奈的。对于患者而言,得不到救助郁闷,被发现后护士都怕他,挺可悲的。而医院确实没条件也是没办法,地坛医院有消毒条件又无胸外科。卫生部门应该建个科室齐全的传染病医院
我在A医院查完没问题,你B医院为什么又要查一遍,你是不是要贪检查的钱!%……@%……#……#¥……%…………%……#……@
的话:这人是畜生无误。他不是一开始就是隐瞒的,是被拒绝后才隐瞒的,他要是畜生,那拒绝的医院算什么?畜生不如?这件事很难评价,因为他的命是命,医生的也是,没有谁高谁低,但是,在CCTV,后来的采访中,专家说的,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属实,那么医院有责任,如果感染几率很高,那么医院拒绝也是合理的。
的话:他不是一开始就是隐瞒的,是被拒绝后才隐瞒的,他要是畜生,那拒绝的医院算什么?畜生不如?这件事很难评价,因为他的命是命,医生的也是,没有谁高谁低,但是,在CCTV,后来的采访中,专家说的,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属实,那么医院有责任,如果感染几率很高,那么医院拒绝也是合理的。感染几率小就可以忽视了?还是要看第一家医院到底有没有做这种手术的能力的吧。有这种能力,那就有责任;没有这种能力,拒绝才是正确选择。
的话:我在A医院查完没问题,你B医院为什么又要查一遍,你是不是要贪检查的钱!%……@%……#……#¥……%…………%……#……@这就是医院的悲哀。体制,绝对是体制问题。以下为乱码,略。
的话:这无论是医院或者病患都挺无奈的。对于患者而言,得不到救助郁闷,被发现后护士都怕他,挺可悲的。而医院确实没条件也是没办法,地坛医院有消毒条件又无胸外科。卫生部门应该建个科室齐全的传染病医院我之前发过贴求证来的因为有做医生护士的人说这样的病人去三甲医院就都可以的
的话:所以我说管理混乱嘛,重要数据不自己做,直接用别的医院的化验结果,本来就不符合规矩。不能因为被歧视就故意损害歧视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最基本的法律意识。采信是有规定的,记得貌似是可以采信上级医院的,同级的就不清楚了。这个伪造的结果能混过去,医院还是有一定审核责任的感觉。不清楚采信的制度,但按理说至少需要到前家医院核实才能采信
的话:感染几率小就可以忽视了?还是要看第一家医院到底有没有做这种手术的能力的吧。有这种能力,那就有责任;没有这种能力,拒绝才是正确选择。天津肿瘤医院,一个著名的三甲医院,没能力的可能性比较小。
先要搞清楚究竟是哪些医院可以给hiv患者动手术(比如我就真的不知道)。然后要搞清楚是不是因为hiv才拒做手术的。才能谈别的。
食品安全学士,科普爱好者
的话:采信是有规定的,记得貌似是可以采信上级医院的,同级的就不清楚了。这个伪造的结果能混过去,医院还是有一定审核责任的感觉。不清楚采信的制度,但按理说至少需要到前家医院核实才能采信其实有统一联网的病历资料库就不会有这个问题,直接上网核查,病人怎么也改不了的。
的话:先要搞清楚究竟是哪些医院可以给hiv患者动手术(比如我就真的不知道)。然后要搞清楚是不是因为hiv才拒做手术的。才能谈别的。理论上一般的医院都能做,以为内HIV手术不需要特殊的设备,一般的防护即可如: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但有些有经验,有些无经验,有经验的当然会更好一些。作为三甲医院,应该没问题的。
的话:理论上一般的医院都能做,以为内HIV手术不需要特殊的设备,一般的防护即可如: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但有些有经验,有些无经验,有经验的当然会更好一些。作为三甲医院,应该没问题的。我的意思是,是否有相关文件,比如说“一定要三甲以上才能做”之类的。另外就是,对于那个肺癌患者,手术是不是最好选择。不要过一阵子他又去告那个做手术的医院说不应该做手术就搞笑了。
的话:他不是一开始就是隐瞒的,是被拒绝后才隐瞒的,他要是畜生,那拒绝的医院算什么?畜生不如?这件事很难评价,因为他的命是命,医生的也是,没有谁高谁低,但是,在CCTV,后来的采访中,专家说的,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属实,那么医院有责任,如果感染几率很高,那么医院拒绝也是合理的。下次让这个专家去冒这个风险,求仁得仁最合宜。
的话:我的意思是,是否有相关文件,比如说“一定要三甲以上才能做”之类的。另外就是,对于那个肺癌患者,手术是不是最好选择。不要过一阵子他又去告那个做手术的医院说不应该做手术就搞笑了。手术前有知情同意书的,不可能他又去告不应该做手术,相关文件我不知道。
的话:下次让这个专家去冒这个风险,求仁得仁最合宜。这个专家就是搞着个的,见得患者无数了。天天见不奇怪。
的话:天津肿瘤医院,一个著名的三甲医院,没能力的可能性比较小。那就是你不确定喽,我并不是想讨论A医院到底有没有这种能力,我只想说,因为感染几率小就可以不考虑医院是否有这种能力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只要医院有这种能力和资格,术中感染几率再大的病人他们也得收。
上面有个同学貌似说了,这种情况可能医院有条件也不给做的,肺癌+艾滋,做了手术对患者可能反而没好处,反而可能加速死亡的吧= =不是因为歧视或者怕感染吧
的话:他不是一开始就是隐瞒的,是被拒绝后才隐瞒的,他要是畜生,那拒绝的医院算什么?畜生不如?这件事很难评价,因为他的命是命,医生的也是,没有谁高谁低,但是,在CCTV,后来的采访中,专家说的,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属实,那么医院有责任,如果感染几率很高,那么医院拒绝也是合理的。请不要断章取义的引用我的一句话,然后自行脑补发挥,这是贴吧或者其他乱七八糟地方的作风,这里是果壳。我抨击这个人的理由有三个:1.第一家医院为什么不给他做手术是有医学上的原因的,手术收益小,风险高(对这个艾滋病人而言)。这个原因不是歧视或者怕担感染的风险。2.就算他认为第一家医院拒绝给他做手术侵犯他的权利了,他不能去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寻求法律援助吗?直接伪造病历把未知风险转嫁给另一家医院到底是符合程序正义还是符合结果正义了?3.“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首先我不说这个“还没有一例”是从何而来,但是这句话是针对已知病人是艾滋病的情况下说的,我的第一帖就说清楚了,我亲自上过艾滋病人的手术,但是这种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的防护措施都是不同的(这点同样针对病人和医生双方),最典型的,手套要双层甚至三层,要护目镜,要更大范围的口罩帽子,这和本例中“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艾滋病人的手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这个人这个人背后相关的人士,也就是那个什么艾滋联盟,居然把这个个例作为“聪明”的典型,要推广,这已经属于恶意传播艾滋病的范畴了。最后说一句,社会对艾滋病人有歧视不假,但是想要尊重首先要做好自己能做的,本例这个人的态度,谁敢不歧视他?
的话:这个专家就是搞着个的,见得患者无数了。天天见不奇怪。求这个专家为爱滋病人做外科手术的病例。
的话:请不要断章取义的引用我的一句话,然后自行脑补发挥,这是贴吧或者其他乱七八糟地方的作风,这里是果壳。我抨击这个人的理由有三个:1.第一家医院为什么不给他做手术是有医学上的原因的,手术收益小,风险高(对这个艾滋病人而言)。这个原因不是歧视或者怕担感染的风险。2.就算他认为第一家医院拒绝给他做手术侵犯他的权利了,他不能去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寻求法律援助吗?直接伪造病历把未知风险转嫁给另一家医院到底是符合程序正义还是符合结果正义了?3.“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首先我不说这个“还没有一例”是从何而来,但是这句话是针对已知病人是艾滋病的情况下说的,我的第一帖就说清楚了,我亲自上过艾滋病人的手术,但是这种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的防护措施都是不同的(这点同样针对病人和医生双方),最典型的,手套要双层甚至三层,要护目镜,要更大范围的口罩帽子,这和本例中“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艾滋病人的手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这个人这个人背后相关的人士,也就是那个什么艾滋联盟,居然把这个个例作为“聪明”的典型,要推广,这已经属于恶意传播艾滋病的范畴了。最后说一句,社会对艾滋病人有歧视不假,但是想要尊重首先要做好自己能做的,本例这个人的态度,谁敢不歧视他?坠积性肺炎多见严重消耗性疾病,他艾滋病正在发病期?你怎么知道的?你看过病历了?你没看过你就知道挺不过去?如果不是艾滋病影响,那么第二家做了就证明有手术的条件,病人身体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只要是艾滋病就不管身体状况都可能会引起坠积性肺炎发病,那请给出文献。
的话:请不要断章取义的引用我的一句话,然后自行脑补发挥,这是贴吧或者其他乱七八糟地方的作风,这里是果壳。我抨击这个人的理由有三个:1.第一家医院为什么不给他做手术是有医学上的原因的,手术收益小,风险高(对这个艾滋病人而言)。这个原因不是歧视或者怕担感染的风险。2.就算他认为第一家医院拒绝给他做手术侵犯他的权利了,他不能去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寻求法律援助吗?直接伪造病历把未知风险转嫁给另一家医院到底是符合程序正义还是符合结果正义了?3.“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首先我不说这个“还没有一例”是从何而来,但是这句话是针对已知病人是艾滋病的情况下说的,我的第一帖就说清楚了,我亲自上过艾滋病人的手术,但是这种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的防护措施都是不同的(这点同样针对病人和医生双方),最典型的,手套要双层甚至三层,要护目镜,要更大范围的口罩帽子,这和本例中“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艾滋病人的手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这个人这个人背后相关的人士,也就是那个什么艾滋联盟,居然把这个个例作为“聪明”的典型,要推广,这已经属于恶意传播艾滋病的范畴了。最后说一句,社会对艾滋病人有歧视不假,但是想要尊重首先要做好自己能做的,本例这个人的态度,谁敢不歧视他?引用
的话:理论上一般的医院都能做,以为内HIV手术不需要特殊的设备,一般的防护即可如: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但有些有经验,有些无经验,有经验的当然会更好一些。作为三甲医院,应该没问题的。不能同意更多了,“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是来源于已经做好防御措施。术前不告知,则根本没有相应的防御措施,结论所需的先决条件已经没有,那这个结论也可以说是不存在了。再者,虽说术后患者告知了患病事实,但是不同手术采用的消毒级别也不同,突然增加医院的消毒压力,就可能导致医院当天的手术计划无法完成,那么其他需要急着做手术的人怎么办?如果事后消毒来不及,那么造成手术台,手术室,手术器械感染,医生感染,清理护工感染怎么办?这些人一开始毫不知情,再传给他们的家人怎么办呢?这件事必须分开说,前两家拒绝他的医院是否有错尚未定论,但是他修改病历的这个方法毫无疑问是错误的,一人暂时得救,将多人拖入患病的阴影中。
的话:请不要断章取义的引用我的一句话,然后自行脑补发挥,这是贴吧或者其他乱七八糟地方的作风,这里是果壳。我抨击这个人的理由有三个:1.第一家医院为什么不给他做手术是有医学上的原因的,手术收益小,风险高(对这个艾滋病人而言)。这个原因不是歧视或者怕担感染的风险。2.就算他认为第一家医院拒绝给他做手术侵犯他的权利了,他不能去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寻求法律援助吗?直接伪造病历把未知风险转嫁给另一家医院到底是符合程序正义还是符合结果正义了?3.“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首先我不说这个“还没有一例”是从何而来,但是这句话是针对已知病人是艾滋病的情况下说的,我的第一帖就说清楚了,我亲自上过艾滋病人的手术,但是这种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的防护措施都是不同的(这点同样针对病人和医生双方),最典型的,手套要双层甚至三层,要护目镜,要更大范围的口罩帽子,这和本例中“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艾滋病人的手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这个人这个人背后相关的人士,也就是那个什么艾滋联盟,居然把这个个例作为“聪明”的典型,要推广,这已经属于恶意传播艾滋病的范畴了。最后说一句,社会对艾滋病人有歧视不假,但是想要尊重首先要做好自己能做的,本例这个人的态度,谁敢不歧视他?同意你的观点。
的话:坠积性肺炎多见严重消耗性疾病,他艾滋病正在发病期?你怎么知道的?你看过病历了?你没看过你就知道挺不过去?如果不是艾滋病影响,那么第二家做了就证明有手术的条件,病人身体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只要是艾滋病就不管身体状况都可能会引起坠积性肺炎发病,那请给出文献。他是否能做手术这个事情需要专业医生解答,但我觉得第二家医院给他做了手术不能成为他可以做手术的充要条件。第二家医院是在被隐瞒病情的情况下给他做的手术,不代表第二家医院在了解他有艾滋病以后仍然会给出做手术的建议。充分条件不成立,只有必要条件,所以你的推断“第二家做了就证明有手术的条件,病人身体是可以接受的”不成立。
的话:坠积性肺炎多见严重消耗性疾病,他艾滋病正在发病期?你怎么知道的?你看过病历了?你没看过你就知道挺不过去?如果不是艾滋病影响,那么第二家做了就证明有手术的条件,病人身体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只要是艾滋病就不管身体状况都可能会引起坠积性肺炎发病,那请给出文献。
机电设计师,机树电花小组管理员
的话:这就是医院的悲哀。体制,绝对是体制问题。以下为乱码,略。和体制没关系。只是一群心里永远不满的人
的话:他是否能做手术这个事情需要专业医生解答,但我觉得第二家医院给他做了手术不能成为他可以做手术的充要条件。第二家医院是在被隐瞒病情的情况下给他做的手术,不代表第二家医院在了解他有艾滋病以后仍然会给出做手术的建议。充分条件不成立,只有必要条件,所以你的推断“第二家做了就证明有手术的条件,病人身体是可以接受的”不成立。所以说也不能断定前两家医院不是歧视?
的话:所以说也不能断定前两家医院不是歧视?不能,我在丁香网上看到有医生说,艾滋病患者因为免疫缺陷可能导致肿瘤的复发转移,所以艾滋病人可否通过正常人那样通过手术获益还有待定论,再加上手术前后用药以及适应症如何把握都需要综合考虑,所以不能说做手术才能救他的命。艾滋病人手术期用药都有所不同,这样隐瞒病情去做手术,是否真的能救他都难说。
的话:和体制没关系。只是一群心里永远不满的人- -随处都可以看见“体制”二字啊
很好奇后面给他做手术的是天津的哪家医院,真的是被坑大了。
的话:不能,我在丁香网上看到有医生说,艾滋病患者因为免疫缺陷可能导致肿瘤的复发转移,所以艾滋病人可否通过正常人那样通过手术获益还有待定论,再加上手术前后用药以及适应症如何把握都需要综合考虑,所以不能说做手术才能救他的命。艾滋病人手术期用药都有所不同,这样隐瞒病情去做手术,是否真的能救他都难说。那需要什么样的第三方机构来断定医院拒绝病人是合理的呢?
我觉得,lz这个问题问的有失偏颇:“那医院到底给不给HIV患者做手术?”
医生觉得这个手术该不该做不是他心里高不高兴,或者觉得你是aids就歧视你,而是从你的身体条件,手术风险,预后做一系列的考量才得出的(当然,在天朝,没钱的话,上面的当我没说),患者隐瞒了hiv感染或者艾滋病已经发展这个事实获得做手术的条件,我只能说这个医院管理有问题,值得卫生部处罚他们。如果因此开了这个头,以后医院对于类似病人,拒绝术前检查的,就得向疾控机构查询此人是否是hiv感染者。
的话:所以说也不能断定前两家医院不是歧视?不能做手术,不能说明医院就是歧视。全中国能给艾滋病人做手术的医院不多,我知道的就2个,北京地坛医院,成都传染病医院。
的话:那需要什么样的第三方机构来断定医院拒绝病人是合理的呢?这个我真不清楚,不能乱回答你。可能还是要请些人从具体病历,第一家医院的检查结果什么的来看吧。此事不是惊动总理了么?必然有机构会出面。而且这个说法有点问题,不是拒绝病人,而是拒绝给病人手术,这得分开看。上面截图上都有“不适合手术治疗,建议于院外治疗。”
的话:请不要断章取义的引用我的一句话,然后自行脑补发挥,这是贴吧或者其他乱七八糟地方的作风,这里是果壳。我抨击这个人的理由有三个:1.第一家医院为什么不给他做手术是有医学上的原因的,手术收益小,风险高(对这个艾滋病人而言)。这个原因不是歧视或者怕担感染的风险。2.就算他认为第一家医院拒绝给他做手术侵犯他的权利了,他不能去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寻求法律援助吗?直接伪造病历把未知风险转嫁给另一家医院到底是符合程序正义还是符合结果正义了?3.“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首先我不说这个“还没有一例”是从何而来,但是这句话是针对已知病人是艾滋病的情况下说的,我的第一帖就说清楚了,我亲自上过艾滋病人的手术,但是这种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的防护措施都是不同的(这点同样针对病人和医生双方),最典型的,手套要双层甚至三层,要护目镜,要更大范围的口罩帽子,这和本例中“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艾滋病人的手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这个人这个人背后相关的人士,也就是那个什么艾滋联盟,居然把这个个例作为“聪明”的典型,要推广,这已经属于恶意传播艾滋病的范畴了。最后说一句,社会对艾滋病人有歧视不假,但是想要尊重首先要做好自己能做的,本例这个人的态度,谁敢不歧视他?+1
的话:不能做手术,不能说明医院就是歧视。全中国能给艾滋病人做手术的医院不多,我知道的就2个,北京地坛医院,成都传染病医院。我搜索了一下一些医院的资讯版,医院回复给艾滋病患者可以做手术的不少。你说的是只有两家医院能给艾滋病患者做手术,只专指文中所说的病例,还是所有的患者呢?
的话:我搜索了一下一些医院的资讯版,医院回复给艾滋病患者可以做手术的不少。你说的是只有两家医院能给艾滋病患者做手术,只专指文中所说的病例,还是所有的患者呢?那两家是专业的传染病医院,专业的。防护能力专业水平都高。可能其他综合医院也可以治疗,但是在传染病人治疗上还是他们靠谱。
机电设计师,机树电花小组管理员
的话:- -随处都可以看见“体制”二字啊嗯,次次怨天尤人的怪别人。
的话:嗯,次次怨天尤人的怪别人。对对对,全部都是时辰的错!
的话:那两家是专业的传染病医院,专业的。防护能力专业水平都高。可能其他综合医院也可以治疗,但是在传染病人治疗上还是他们靠谱。专业的传染病医院也不止两家。比如天津传染病医院,也是收治艾滋病病人的。我是希望不要在问题还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就把所有事情都下结论,对病人和医院都不好。
的话:专业的传染病医院也不止两家。比如天津传染病医院,也是收治艾滋病病人的。我是希望不要在问题还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就把所有事情都下结论,对病人和医院都不好。那你看我的回复呀- -我的结论就是医院是否有错有待考证,病人擅自改动病例肯定有错。你觉得这个结论有问题?
想活是没有错的
的话:那你看我的回复呀- -我的结论就是医院是否有错有待考证,病人擅自改动病例肯定有错。你觉得这个结论有问题?我的问题是说,上面有医护人员说,对于医院来说收治艾滋病患者需要的防护很苛刻,具备这样条件的医院很少,但是我从看到的信息并非是苛刻到只有“两家”可以为艾滋病患者动手术那么少。
的话:他不是一开始就是隐瞒的,是被拒绝后才隐瞒的,他要是畜生,那拒绝的医院算什么?畜生不如?这件事很难评价,因为他的命是命,医生的也是,没有谁高谁低,但是,在CCTV,后来的采访中,专家说的,手术中暴露感染艾滋的可能性非常低,地道目前还没有一例,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属实,那么医院有责任,如果感染几率很高,那么医院拒绝也是合理的。艾滋病人免疫能力低下,做完手术防止术后感染很难,这才是重要原因
粒子天体物理博士生
的话:是这个人先去另一家医院,查出来了医院不给做,然后他出院,复印病历,利用技术手段把复印的病历上的HIV阳性改成阴性,并且拒绝在新的医院重新查HIV,新的医院,就是那个冤大头,采信了第一家医院的结果(当然结果已经被这人伪造了),没有重新查,于是这事就发生了。然后那伙人,尤其那个什么什么联盟,还到处宣传这事他干得好。就因为这破事儿,以后医院都不敢承认别的医院的检查结果了,重复检查,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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