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国耀中医针灸推拿培训学院对联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报2013年第06期
编辑出版: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报杂志编辑部主办:广州中医药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出版地:广东省广州市语种:中文  IS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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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信息:&Microsoft .NET Framework 版本:2.0.; ASP.NET 版本:2.0.难忘老照片——广州中医药大学七三级入学四十周年同学肇庆聚会侧记(2)
我们的同学,入学前是工人、农民、现役或复退军人,还有下乡知青,大部分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50后”。这一代,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而成长,有着许许多多不平凡的经历和往事。这次相聚,同学们带来了一些老照片,尽管有的已经发黄甚至模糊得看不清了,但记录了我们大学时代的点点滴滴,弥足珍贵。在晚会上,策划者用投影把它放出来,依然是那么的亲切和熟悉,同学们仿佛回到了那充满激情的青葱岁月!
这就是我们的母校——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最早兴建的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
&缘聚七三!入学第一天,我们一起合影···
&有人生怕我们“一年土、二年洋、三年忘了爹和娘”,但,我们将用行动作答,我们来自工农兵,服务于工农兵,工农兵本色永远不变!
学医三年,我们就要走向社会,为工农兵服务,同学们对未来充满着憧憬!
到工矿去,“向工人阶级学习”···
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临床实习,我们穿上了白大衣···
走进手术室,第一次作主刀···
学院规定:实习结束前,每位同学要到农村当赤脚医生,为期两个月
&到山上采摘中草药
&满山遍野的花草能治病,我们充满着喜悦
这得益于学院的中草药药圃,让我们增长了不少药物知识
我们的足球队!
我们的课外文艺演出队
参加省的调演,获奖了自然开心···
教学楼前的莲花池,是同学们合影的好地方
“忆往昔,稠。,;书生意气,”,三年半的大学生活多姿多彩,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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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相聚肇庆,不禁思绪万千···
诗人为此作赋,“羊城负笈从头说,四十春秋未了情”,我们今生无悔,笑迎未来···
老师请放心!我们这一代已历经磨练,硕果累累;振兴中医药的伟大事业,我们一刻也未敢忘却···&&&&&&&&&&&&&&&&&&&&&&&&&&&(上图为全国名老中医邓铁涛老师与我们的博导同学)
老校长已年过九旬,仍然为我们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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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挥余热的同时,好好地锻炼身体吧,永远保持一颗年青的心!
这是同学拍的“鼎湖山听泉图”,够萌吧!年逾花甲,何曾言老!问天再借四十秋,童心鹤颜还是春!
以上所发新、老照片均为同学们拍摄提供,在此深表谢意。此外,在相聚晚会上,我的同学黎国昌教授深情感言,现附录于后,供各位朋友分享:
四十年等一回!尘封了四十年的同学情谊,在一次又一次的等待中,我们今天终于相聚在这美丽的七星湖畔。在此,我们热烈欢迎从祖国各地天南地北千里来相聚的同学们,衷心地感谢为此次同学聚会而忙碌着的肇庆同学。更借此机会,我们衷心地感谢辛勤培育过我们的老师、感恩我们的母校——广州中医药大学。
我们欢聚在这里,仿佛又回到了“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的年代。想当年,我们这些心怀雄心壮志、肩负祖国希望的工农兵学员,从全国各地汇集到白云山下、珠江之滨、三元里那片英雄的热土,走进了中医药事业的殿堂——当年的广东中医学院。在这方中医药的圣地,我们一起度过了人生中最纯洁、最真诚、最美好的时光。学校的教室、图书馆、操场、寝室、食堂、校道上,都留下我们的足迹与欢笑,记下了我们的辛勤与努力!曾记否?晨曦初露,在校道上、林荫下传来了我们背诵药性、汤头、经络、穴位的喃喃细语;入夜繁星点点,图书馆、教室里安宁之中不时夹杂着那轻轻翻书声、笔记声;医院的门诊、病房记录下我们跟师抄方、查房诊病的足迹。三年半的蹉跎岁月,我们历经文革后期四人帮最后的疯狂;我们还历经失去了周总理、朱老总、毛主席的巨大悲痛;在毕业前夕,我们终于迎来了粉碎四人帮的欢欣雀跃。三年半的勤奋学习,我们初步练成降魔降妖、除疾祛病的“武功”,插上实现理想的翅膀,飞向四面八方,去报效祖国和人民。
毕业后的三十七年,我们在滚滚红尘中品味人生百味。有的同学经过勤奋努力,终于学业有成、成为了中医药业界的名家;有的同学在三尺讲坛上为延续中医药事业的辉煌传道、授业、解惑;有的同学在管理工作的岗位上克尽职守、全心全意;有的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响应党的号召,开赴深圳,参加了深圳经济特区的开始与建议,深圳今天的辉煌有他们的一份功劳,更多同学可能淡薄名利,勤勤恳恳,在保一方老百姓平安的医疗第一线默默无闻地工作;还有的同学在商海中努力拼搏,事业有成;有的同学可能终身留守着家乡这片热土,把毕生的心血与精力奉献给了父老乡亲;还有的同学漂洋过海,历尽艰辛,终于站稳了脚跟。我们的生活就像小溪流水一样,百折不回,勇往直前,同学们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和人民奉献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在不同经历中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无论道路是坎坷或平淡,生活是艰辛或甘甜,我们尽力了!我们问心无愧!
四十个春秋寒暑,我们从风华正茂的青春年华渐渐步入了历经沧桑的花甲之年。品味过生活所赋予的艰辛苦涩、幸福甘甜,名利富贵在我们心中已逐惭隐去,怀旧的友情在我们心中重新复燃。想当年,我们毕业时没有毕业典礼,没有送别仪式、甚至来不及说再见。但是我们心中有个共同的约定,我们总有一天会相聚在一起。今天,我们遵守了这个约定。我们来了,美丽七星岩为我们作证!
四十年的沧桑岁月,洗尽了我们的青春年华,但洗不去我们心中那份深深的同学情谊,无论今后我们的人生怎么变化,我们的情谊就像一杯淳厚的陈酿,越品味越浓,越品味越香,越品味越醇。最后,我要借许昭华同学为这次同学聚会所撰的一副对联祝福在座的各位同学:
缘肇七三,心悬民众健康事;
情牵永远,人在晚霞濡煦中。
祝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身体健康!平平安安!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让我们五十周年、六十周年时再相见!
&&&&&&&&&&&&&&&&&&&&&&&&&&&&&&&&&&&&&&&&&&&&&&&&&&于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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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计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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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中央财政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
&&&&&&&&&&&&&&&&&&&&&&&&&&&&&&&&&&& 粤中医办函〔号&关于印发2015年中央财政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省直有关单位、局管预算单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5〕21号)要求,现将2015年中央财政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印发你们。项目经费已以《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号)下达。请各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使用好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及时将绩效考核报告等情况报送我局。&附件:1.2015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2.2015年中医药特色优势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3.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4.2015年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病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5.2015年省级中医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工作任务方案6.2015年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任务方案7.2015年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绩效考核项目工作任务方案&&&&&&&&&&&&&&&&&&&&&&&&&&&&&&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日附件索引&项目单位附件号省第二中医院附件2(2-2)、附件7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附件2(2-2)省中医院附件1(2-1)(2-2)、附件2、附件6广州中医药大学及其所属项目单位附件2(2-2)、附件5广东药学院及其所属省直主管部门附件2(2-1)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其所属地级市卫计局附件1(2-1)惠东县、台山市、开平市、兴宁市、徐闻县、德庆县中医医院及其所属地级市卫计局附件2东莞市中医院及其所属地级市卫计局附件4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其所属地级市卫计局附件6潮南区、翁源县、龙川县、连平县、紫金县、五华县、丰顺县、平远县、惠东县、汕尾城区、陆河县、海丰县、陆丰县、恩平市、阳春市、徐闻县、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怀集县、广宁县、德庆县、高要市、英德市、阳山县、连州市、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揭西县、榕城区、惠来县、普宁市、揭东区、新兴县、郁南县、云城区、罗定市卫生计生局其所属地级市卫计局附件3附件1(2-1)2015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之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年)》精神,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深入开展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我省2015年在省中医院、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为做好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的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设目标在前期开展的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整理、继承、推广国医大师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建立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推广平台,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二、建设周期各工作室根据前期开展的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结合本次建设项目的要求,自行确定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在原建设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国医大师临床(实践)经验示教诊室、示教观摩室、资料室(阅览室)的条件建设,并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配备完善相应的教学实践设施,为开展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创造好的条件。(二)传承工作建设。1.收集资料。全面收集整理国医大师医案、教案、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著、论文等原始资料。2.影像资料录制。围绕国医大师的学术经验或技术专长,完整、清晰、原汁原味地录制国医大师开展临床(实践)、带教、授课、查房、访谈、讨论等相关活动,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3.整理分析。深入对国医大师的临床(实践)资料,重点是回顾性临床(实践)资料进行挖掘整理研究,提炼形成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等。4.总结提炼。结合国医大师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重点选择国医大师擅长病种或技术专长进行系统的总结研究,形成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经验方或技术标准。开发1种以上院内制剂或特色制剂。5.传承研究。深入挖掘国医大师学术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国医大师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相关课题的研究。(三)人才培养建设。1.加强传承团队建设。制订传承培养计划,进一步强化国医大师传承团队建设。每月围绕国医大师学术经验开展学习交流、讨论或中医医案评价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2.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每年组织开展以国医大师学术经验或技术专长为主题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传承推广国医大师的学术经验,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四)信息化及管理制度建设。1.建立国医大师典型医案、影像资料、继承工作成果及资源网络共享平台。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4〕93号)要求,做好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信息资料上传工作。3.完善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学习培训、跟师带教等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四、预期成效(一)建立完善国医大师原始资料和信息数据库。(二)出版国医大师学术经验著作1部以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三)制定国医大师擅长病种诊疗方案或技术专长规范标准3个以上。(四)重点培养传承团队中不少于2名副高以上和5名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药人员。接受外单位进修学习人员10人以上。(五)举办国家级(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少于3次。(六)建设传承工作室网站1个,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有一定的咨询访问量。五、经费安排&& (一)中央财政安排每个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100万元,重点用于录制国医大师影像资料、开展传承工作、建设网络平台及开展人才培养等。(二)各项目依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计划购买的品目、规格和数量。六、组织管理(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和验收标准,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总结工作。(二)省中医药局指导依托单位和工作室开展建设工作,负责我省工作室的过程管理、监督经费管理及验收总结工作。(三)依托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四)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附件1(2-2)2015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之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工作任务方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传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探索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有效方法及培养模式,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设目标为我省遴选出的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建设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工作室,整理、传承基层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3年。三、建设条件(一)工作室团队组成条件。1.工作室团队由老中医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和继承人等人员构成,原则上不超过10人。2.工作室负责人由老中医专家推荐认可,要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临床水平、较强的综合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可由老中医专家本人或继承人兼任。3.继承人不少于6人,其中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和2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由县级卫生计生管理部门及依托单位在省中医药局的指导下,组织遴选确定。(二)工作室依托单位基本条件。1.原则上为县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2.明确有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室建设,积极支持、协助工作室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3.能够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以下工作条件。(1)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示诊室。面积不小于15m2,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元素。(2)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示教室。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研讨老中医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并设置专门的区域存放、展示老中医专家临床医案、处方、论文等原始资料。四、建设内容(一)传承建设。1.收集整理资料。收集整理老中医专家医案、处方、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资料,建立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资料库。2.总结提炼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形成至少1个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经验方或技术方法。(二)人才培养。1.培养继承人。采取临床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免费培养6名以上继承人,较好地掌握老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提高疗效。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工作日、撰写2篇跟师笔记、1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老中医专家对继承人的跟师笔记、临床心得等相关学习资料进行认真批阅和点评。2.举办学习交流活动。围绕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10人。3.开展巡诊带教活动。与1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有条件的可建立相应的工作站。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1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名以上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4.参加集中理论培训。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办的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践技能等内容。(三)制度建设。制定工作室建设计划,建立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学习交流、跟师带教、巡诊等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五、经费安排我省建设6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名单见附表),中央财政安排每个工作室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共计150万元。重点用于培养继承人、开展巡诊带教活动、购买学习用品、带教经费等。六、组织管理(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年度考核及验收标准,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总结工作。(二)省中医药局指导依托单位、工作室开展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集中理论培训,负责工作室的年度考核等过程管理、监督经费管理、验收总结等。(三)依托单位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每季度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老中医专家开展巡诊带教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四)老中医专家负责临床经验传承、继承人培养及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乡村医生的指导带教工作。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附表:2015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序号单位名称1惠州市惠东县中医院2江门市台山市中医院3肇庆市德庆县中医院4梅州市兴宁市中医医院5江门市开平市中医院6湛江市徐闻县中医医院&附件2(2-1)2015年中医药特色优势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传承推广中药优势特色,加强中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药与中医事业的协调发展,2015年建设广东省中医院、广东药学院两个全国中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设目标建设在中药栽培、鉴定、炮制、传统制药工艺、制剂、调剂、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优势特色突出、师资水平高、培训能力较强的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以下简称基地),强化基地能力建设,传承推广中药优势特色,开展中药人才培养,提高中药人才队伍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中医中药协同发展。二、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3年。三、建设内容(一)条件建设。1.实训室。围绕基地的优势特色,根据培训的实际需求,建设1个突出优势特色、满足培训需求的中药实训室,按照“填平补齐、适用够用”的原则配置相应的教学实践设施,为开展实践教学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2.展示区。建设1个展示区域,集中展示我省道地药材、满足培训需求的原生药材标本、饮片标本、真伪品标本。系统收集展示体现中药种植养殖、鉴定、炮制、传统制药工艺、制剂、调剂、资源保护利用等优势特色的传统工艺及相关设施,体现中医药文化。(二)学术建设。1.总结提炼。整合我省医疗、教育、科研机构、中药生产企业及中药材市场的中药优势特色资源,总结提炼形成中药优势特色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建立3项以上相应的中药优势特色技术操作标准及规范。2.科学研究。对体现优势特色的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开展深入研究,在传承优势特色的基础上,推进中医药学术的发展。(三)能力建设。1.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具有优势特色、满足培训需求、符合发展趋势的师资人才梯队;采取师承、进修学习等多种方式,重点培养3名以上既能传承发展优势特色,又掌握发展前沿的师资骨干,提高师资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2.培训教材(讲义)编制。根据我省的优势特色资源,科学系统设计培训课程,编写培训教材(讲义),并建立培训考核评价标准。3.精品视频制作。总结凝练优势特色,利用优质师资资源,录制2门以上系列优势特色教育培训精品视频,构建培训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优势特色的广泛传承和发扬。具体要求附后。4.制度建设。制定基地建设规划,建立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师资培养等制度,保障基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四)人才培养。1.承担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4〕39号)要求,完成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的培养任务。每年至少举办3期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训班。2.举办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围绕优势特色技术,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建设期内至少举办3期不少于3天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共培养不少于100名中药人员。3.提供专业人才培训服务。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各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中药业务培训、岗位进修、能力提升等服务。4.开展中药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结合所承担的培训培养任务,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中药人员培养标准和教学模式研究,提高中药人才培训质量和培训能力。四、经费安排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建设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基地的条件建设、师资培养、精品视频制作、教学实践活动、购置实训耗材及开展培训等。五、组织管理(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建设方案,组织项目立项、过程管理和验收总结。(二)省中医药局指导基地开展建设,组织我省中药人员参加培训;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监督经费管理、组织开展验收等工作。(三)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明确基地负责人,提供人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并按照财政有关要求,组织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四)基地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附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药)精品视频制作要求&一、录制场地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应充足,环境安静、整洁,并优先选择授课现场作为录制场地。二、视频拍摄要求(一)视频采用H.264/AVC (MPEG-4)编码;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8000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5000Kbps。采用标清4:3拍摄时,分辨率设定为720×576,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设定为 或。视频帧率为25帧/秒。(二)录制过程中使用的PPT、板书、字幕等文字表述应准确无误、格式规范,符合拍摄要求,并确保成片中的PPT或板书完整、清晰。(三)画面图像清晰,同步性能稳定,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无明显杂波,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四)声音和画面同步,且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三、后期制作要求(一)原则上单个视频时长应控制在100分钟内。(二)视频应包括完整的片头、片尾。片头不超过10秒,包括基地名称、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片尾包括基地名称、录制时间等信息。四、视频刻录要求(一)所有视频文件刻录在DVD-R光盘上,并对刻录光盘做封口处理。(二)每张DVD-R光盘只能刻录1讲内容,并在盘面上注明课程名称、主讲教师、时长等信息。附件2(2-2)2015年中医药特色优势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之中医医院财务管理骨干人才(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工作任务方案&为全面提高中医药行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医医院财务骨干人员的业务素质,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全国中医医院财务管理人才培训、中医医院预算财务管理深化改革及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一)项目目标。为保障《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在全国中医医院的顺利实施,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中医医院的财务骨干人员进行新预算法、中医财务、会计及相关管理培训,培养和锻炼一批专业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会计人才;在全国试点开展中医医院预算财务管理深化改革及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进一步推动医院财务管理深化改革。(二)项目范围及内容。1.项目范围我省各级行政区域。2.项目内容培训对象: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人员;中医医院预算财务管理深化改革及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人数:财务管理骨干人才640名;绩效考核专家20名(分3期培训);中医医院预算财务管理深化改革及会计领军人才2名。培训周期:一般为3天。培训方式:(1)中医医院财务骨干人员培训,委托广州中医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技交流中心)负责遴选培训对象,开展培训。财务骨干培训实施方案及时报我局规划财务处备案。项目实施结束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对培训组织单位进行绩效考核。(2)中医医院预算财务管理深化改革及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卫计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遴选推荐培养对象,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具体承办选拔考试,在全国中医药系统内选拔一批具有一定知识水平、有着丰富医院财务工作经验的会计学术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每期培训班规模约40人,每期培养周期为三年。培养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集中培训2年,共4次,每次10天,主要依托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模式、师资力量、教学环境等成熟条件。集中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集中培训结束后为跟踪管理阶段,主要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共同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岗位、职称以及职务等变化情况。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与国家、省、市有关人才使用部门的沟通合作机制,加强与学员所在单位的沟通,积极推荐使用优秀人才。(三)项目组织实施。1.组织形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实施的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以及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制定全国整体工作方案;省级中医药局负责中医医院财务骨干培训人员遴选和培训工作的开展,负责中医医院预算财务管理深化改革及会计领军人才的跟踪管理工作;培训单位负责组织管理所在区域的人员培训工作。2.资金安排(1)全国中医医院财务骨干培训补助,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费标准每人每天450元,主要用于培训对象食宿、资料、讲课费等(具体安排见附表1)。(2)中医医院预算财务管理深化改革及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工作,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共有75名培养对象。集中培训阶段主要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进行,每名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补助资金25万元(见附表2)。跟踪管理阶段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各省(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四)项目执行时间。2015年底前完成相关组织工作,日前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五)项目监督与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下达的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项目承担单位设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向省中医药局报送培训工作方案和培训工作进展情况。4、省中医药局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管理,指导培训单位对培训对象进行考核。5.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总结报省中医药局;省级中医药局会同财政部门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考核。&附表1:中医医院财务骨干人员培训工作任务序承担单位学员人数经费安排(万元)1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320802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32080&附表2:全国中医药会计领军人才(后备)学员所在单位(中医医院预算财务管理深化改革试点单位)期数学员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深化改革试点单位)学员人数经费安排(万元)第1期广东省中医院125第2期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25&附件3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以及《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作用,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一、项目目标通过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中医药临床科室集中独立设置、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城乡居民,切实加强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范围。在全省2014年与2015年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及既往获得国家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未分配名额的欠发达地市范围内(集中在有创建先进单位的县)遴选402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 (二)项目内容。中央财政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一定资金补助,主要用于:&1.改善中医药诊疗环境:将中医诊室、治疗室、中药房、煎药室等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布局流程符合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便于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门扇可挂体现中医药文化内涵的对联,走廊、诊室张贴中医药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栏、宣传图片等,突出传统文化特色,注重人文关怀,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2.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重点加强一般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中至少6种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在本单位推广应用1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3.配备用于连接我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的计算机系统、投影仪等设备。&4.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设备选配目录见附件1),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单位进行备案,对项目实施进行宏观管理与效果评估。&2.省中医药局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将项目建设与“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各地自行开展的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选活动相结合。&3、省中医药局重点向获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县(市、区)进行倾斜。&& (二)资金安排。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资金4020万元, 按照10万元/个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资金补助。&& (三)招标采购。各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填平补齐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四、项目执行时间2015年底前完成相关组织工作,日前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五、项目监督与管理&&& (一)各项目地级市要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地级市要研究制定项目执行考核办法,引进绩效考核机制,经费补助要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二)各项目地级市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三)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地级市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报省中医药局、财政厅。&&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和省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今后安排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附表1.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 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诊疗设备选配参考表&&&&&&& 2.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名单附表1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诊疗设备选配参考表&分 类设备名称诊断设备中医四诊设备、中医体质辨识设备针疗设备各类针具、电针治疗设备灸疗设备灸疗器具、艾灸仪火罐火罐刮痧板刮痧板中药熏洗设备中药熏洗设备、中药离子导入设备、中药雾化吸入设备、中药透药设备牵引设备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多功能牵引设备治疗床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多功能治疗床中医光疗设备中医光疗设备中医超声治疗设备中医超声治疗设备中医电疗设备高频治疗设备、中频治疗设备、低频治疗设备中医磁疗设备特定电磁波治疗设备(TDP神灯)中医磁疗治疗设备中医热疗设备蜡疗设备、热敷(干、湿、陶瓷)装置中药设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药戥、电子秤中药煎煮壶(锅)煎药机(符合二煎功能,含包装机)康复训练设备训练床、训练用阶梯、平行杠、姿势镜等&注:详细设备品目可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2011版第一批)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医诊疗设备评估选型推荐品目(2011版第二批)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15号)。附表2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单位名单&序号项目单位名称&序号项目单位名称(一)汕头市(4)&19龙川县登云卫生院&潮南区(4)&20龙川县黄布卫生院1潮南区陇田镇中心卫生院&21龙川县紫市卫生院2潮南区陈店镇卫生院&22龙川县四都卫生院3潮南区司马浦镇卫生院&23龙川县黄石卫生院4潮南区两英中心卫生院&24龙川县丰稔卫生院(二)韶关市(7)&&& 紫金县(20)&& 翁源县(7)&1紫金县城镇卫生院1翁源县龙仙镇卫生院&2紫金县附城卫生院2翁源县坝仔镇中心卫生院&3紫金县乌石卫生院3翁源县江尾镇卫生院&4紫金县中坝卫生院4翁源县周陂镇中心卫生院&5紫金县敬梓卫生院5翁源县官渡镇卫生院&6紫金县水墩卫生院6翁源县翁城中心卫生院&7紫金县龙窝卫生院7翁源县新江镇中心卫生院&8紫金县苏区卫生院(三)河源市(57)&9紫金县南岭卫生院&& 龙川县(24)&10紫金县瓦溪卫生院1龙川县佗城卫生院&11紫金县九和卫生院2龙川县义都卫生院&12紫金县蓝塘卫生院3龙川县田心卫生院&13紫金县凤安卫生院4龙川县龙母卫生院&14紫金县好义卫生院5龙川县通衢卫生院&15紫金县上义卫生院6龙川县细坳卫生院&16紫金县义容卫生院7龙川县上坪卫生院&17紫金县古竹卫生院8龙川县老隆卫生院&18紫金县黄塘卫生院9龙川县黎咀卫生院&19紫金县柏埔卫生院10龙川县岩镇卫生院&20紫金县临江卫生院11龙川县h龙卫生院&&& 连平县(13)12龙川县贝岭卫生院&1连平县绣缎镇卫生院13龙川县新田卫生院&2连平县大湖中心卫生院14龙川县麻布岗卫生院&3连平县三角镇卫生院15龙川县铁场卫生院&4连平县忠信镇卫生院16龙川县鹤市卫生院&5连平县高莞镇卫生院17龙川县赤光卫生院&6连平县油溪镇卫生院18龙川县车田卫生院&7连平县元善镇卫生院序号项目单位名称&序号项目单位名称8连平县内莞镇卫生院&&五华县(30)9连平县上坪中心卫生院&1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10连平县陂头中心卫生院&2五华县安流镇中心卫生院11连平县隆街中心卫生院&3五华县横陂镇中心卫生院12连平县溪山镇卫生院&4五华县长布镇中心卫生院13连平县田源镇卫生院&5五华县龙村镇中心卫生院&&&6五华县水寨镇卫生院(四)梅州市(60)&7五华县河东镇卫生院&平远县(14)&8五华县转水镇卫生院1平远县大柘镇卫生院&9五华县岐岭镇卫生院2平远县大柘镇卫生院坝头分院&10五华县潭下镇卫生院3平远县东石镇中心卫生院&11五华县周江镇卫生院4平远县东石镇中心卫生院茅坪分院&12五华县郭田镇卫生院5平远县石正镇中心卫生院&13五华县棉洋镇卫生院6平远县仁居镇中心卫生院&14五华县双华镇卫生院7平远县长田镇卫生院&15五华县梅林镇卫生院8平远县热柘镇卫生院&16五华县华阳镇卫生院9平远县河头镇卫生院&17五华县水寨镇大坝卫生院10平远县中行镇卫生院&18五华县安流镇文葵卫生院11平远县八尺镇卫生院&19五华县安流镇大都卫生院12平远县上举镇卫生院&20五华县横陂镇锡坑卫生院13平远县泗水镇卫生院&21五华县横陂镇小都卫生院14平远县差干镇卫生院&22五华县龙村镇硝芳卫生院&丰顺县(16)&23五华县龙村镇登畲卫生院1丰顺县丰良镇中心卫生院&24五华县华镇镇新桥卫生院2丰顺县留隍镇中心卫生院&25五华县河东镇油田卫生院3丰顺县潭江镇中心卫生院&26五华县河东镇平南卫生院4丰顺县汤南镇中心卫生院&27五华县周江镇中心卫生院5丰顺县埔寨镇中心卫生院&28五华县长布镇大田卫生院6丰顺县汤坑镇卫生院&29五华县岐岭镇双头卫生院7丰顺县汤西镇卫生院&30五华县棉洋镇桥江卫生院8丰顺县北斗镇卫生院&(五)惠州市(21)9丰顺县八乡山镇卫生院&&惠东县(21)10丰顺县建桥镇卫生院&1惠东县稔山镇卫生院11丰顺县龙岗镇卫生院&2惠东县吉隆镇卫生院12丰顺县潘田镇卫生院&3惠东县平海镇卫生院13丰顺县大龙华镇卫生院&4惠东县大岭镇卫生院14丰顺县黄金镇卫生院&5惠东县梁化镇卫生院15丰顺县小胜镇卫生院&6惠东县白花镇卫生院16丰顺县砂田镇卫生院&7惠东县安墩镇卫生院&&&8惠东县多祝镇卫生院序号项目单位名称&序号项目单位名称9惠东县多祝镇增光卫生院&(八)阳江市(17)10惠东县多祝镇松坑卫生院&&阳春市(17)11惠东县黄埠镇卫生院&1潭水中心卫生院12惠东县黄埠镇盐洲卫生院&2合水中心卫生院13惠东县铁涌镇卫生院&3春湾中心卫生院14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卫生院&4马水卫生院15惠东县巽寮滨海旅游度假区卫生院&5三甲卫生院16惠东县白盆珠镇卫生院&6八甲卫生院17惠东县白盆珠镇新庵卫生院&7双蛭郎18惠东县高潭镇卫生院&8河口卫生院19惠东县宝口镇卫生院&9岗美卫生院20惠东县宝口镇马山卫生院&10永宁卫生院21惠东县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圭岗卫生院(六)汕尾市(4)&12陂面卫生院&& 城区(1)&13松柏卫生院1&&& 城区东涌卫生院&14石望卫生院&& 海丰县(1)&15河卫生院2&&& 海丰县海城卫生院&&16附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陆丰市(1)&17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 陆丰市甲子人民医院&&&&& 陆河县(1)&(九)湛江市(16)4&&& 陆河县水唇卫生院&&&徐闻县(16)&&&1徐闻县龙塘卫生院(七)江门市(14)&2徐闻县曲界卫生院&恩平市(14)&3徐闻县前山中心卫生院1恩平市第二人民医院&4徐闻县下洋卫生院2恩平市横陂镇中心卫生院&5徐闻县锦和镇第二卫生院3恩平市圣堂镇中心卫生院&6徐闻县锦和中心卫生院4恩平市君堂镇中心卫生院&7徐闻县新寮卫生院5恩平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8徐闻县和安卫生院6恩平市大槐镇中心卫生院&9徐闻县下桥卫生院7恩平市良西镇卫生院&10徐闻县迈陈中心卫生院8恩平市牛江镇卫生院&11徐闻县西连卫生院9恩平市君堂镇江洲卫生院&12徐闻县角尾卫生院10恩平市那吉镇卫生院&13徐闻县南山卫生院11恩平市东成镇卫生院&14徐闻县城北卫生院12恩平市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徐闻县海安卫生院13恩平市东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徐闻县徐城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恩平市平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序号项目单位名称&序号项目单位名称(十)茂名市(9)&6广宁县坑口镇卫生院&& 信宜市(2)&7广宁县排沙镇卫生院1&&& 信宜市金垌卫生院&8广宁县石涧镇卫生院2&&& 信宜市贵子卫生院&9广宁县木格镇卫生院&& 高州市(6)&10广宁县横山镇卫生院3&&& 高州市长坡卫生院&11广宁县联和镇卫生院4&&& 高州市泗水卫生院&12广宁县五和镇卫生院5&&& 高州市石板镇卫生院&13广宁县洲仔镇卫生院6&&& 高州市镇江镇卫生院&14广宁县潭布镇卫生院7&&& 高州市荷塘镇卫生院&15广宁县北市镇卫生院8&&& 高州市根子镇卫生院&16广宁县石咀镇卫生院&& 电白区(1)&17广宁县螺岗镇卫生院9&&& 电白区沙琅卫生院&&德庆县(13)(十一)肇庆市(69)&1德庆县新圩镇卫生院&高要市(18)&2德庆县回龙镇卫生院1高要区河台镇卫生院&3德庆县官圩镇卫生院2高要区乐城中心卫生院&4德庆县马圩镇卫生院3高要区水南镇卫生院&5德庆县高良镇卫生院4高要区禄步中心卫生院&6德庆县莫村镇卫生院5高要区小湘镇卫生院&7德庆县永丰镇卫生院6高要区大湾镇卫生院&8德庆县播植镇卫生院7高要区新桥中心卫生院&9德庆县武垄镇卫生院8高要区白诸镇卫生院&10德庆县凤村镇卫生院9高要区活道镇卫生院&11德庆县悦城镇卫生院10高要区莲塘镇卫生院&12德庆县九市镇卫生院11高要区金渡镇卫生院&13德庆县德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高要区白土中心卫生院&&怀集县(21)13高要区回龙镇卫生院&1怀集县怀城镇中心卫生院14高要区蛟塘镇卫生院&2怀集县梁村镇中心卫生院15高要区蚬岗镇卫生院&3怀集县冷坑镇中心卫生院16高要区金利中心卫生院&4怀集县中洲镇中心卫生院17高要区南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怀集县凤岗镇中心卫生院18高要区南岸街道马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怀集县岗坪镇卫生院&广宁县(17)&7怀集县大岗镇卫生院1广宁县江屯中心卫生院&8怀集县马宁镇卫生院2广宁县古水中心卫生院&9怀集县蓝钟镇卫生院3广宁县南街镇卫生院&10怀集县桥头镇卫生院4广宁县赤坑镇卫生院&11怀集县诗洞镇卫生院5广宁县宾亨中心卫生院&12怀集县坳仔镇卫生院序号项目单位名称&序号项目单位名称13怀集县洽水镇卫生院&2连州镇中心卫生院附城分院14怀集县甘洒镇卫生院&3丰阳镇中心卫生院15怀集县连麦镇卫生院&4丰阳镇中心卫生院朱岗分院16怀集县永固镇卫生院&5西岸镇中心卫生院17怀集县汶朗镇卫生院&6西岸镇中心卫生院清水分院18怀集县闸岗镇卫生院&7星子镇中心卫生院19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卫生院&8星子镇中心卫生院清江分院20怀集县中洲镇中心卫生院泰来分院&9星子镇中心卫生院潭岭分院21怀集县怀城镇卫生院大坑山分院&10大路边镇中心卫生院&&&11大路边镇中心卫生院山塘分院(十二)清远市(62)&12龙坪镇中心卫生院&英德市(27)&13龙坪镇中心卫生院朝天分院1英德市舱蛑行奈郎&14龙坪镇中心卫生院麻步分院2英德市东华镇中心卫生院&15东陂镇中心卫生院3英德市桥头镇卫生院&16西江镇卫生院4英德市青塘镇卫生院&17西江镇卫生院高山分院5英德市白沙镇卫生院&18九陂镇卫生院6英德市东华镇鱼湾卫生院&19九陂镇卫生院龙潭分院7英德市横石水镇卫生院&20保安镇卫生院8英德市大站镇卫生院&21瑶安乡卫生院9英德市下太镇卫生院&22三水乡卫生院10英德市望埠镇卫生院&&阳山县(13)11英德市沙口镇卫生院&1阳山县阳城镇卫生院12英德市横石塘镇卫生院&2阳山县江英镇卫生院13英德市连江口镇卫生院&3阳山县青莲镇卫生院14英德市黎溪镇卫生院&4阳山县杨梅镇卫生院15英德市水边镇卫生院&5阳山县太平镇卫生院16英德市大湾镇卫生院&6阳山县七拱镇中心卫生院17英德市波罗镇卫生院&7阳山县杜步镇卫生院18英德市石牯塘镇卫生院&8阳山县大~镇卫生院19英德市石灰铺镇卫生院&9阳山县黎埠镇卫生院20英德市九龙镇卫生院&10阳山县小江镇卫生院21英德市黄花镇卫生院&11阳山县岭背镇卫生院22英德市大洞镇卫生院&12阳山县黄坌镇卫生院23英德市西牛镇卫生院&13阳山县秤架瑶族乡卫生院24英德市英红镇卫生院&(十三)潮州市(4)25英德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湘桥区(1)26英德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湘桥区城西卫生院27英德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潮安区(2)&连州市(22)&2潮安区东凤中心卫生院1连州镇中心卫生院&3潮安区古巷中心卫生院序号项目单位名称&序号项目单位名称&饶平县(1)&13罗定市生江镇卫生院4饶平县浮山中心卫生院&14罗定市连州镇卫生院(十四)揭阳市(5)&15罗定市泗纶镇中心卫生院&榕城区(1)&16罗定市加益镇卫生院1空港经济区h台镇中心卫生院&17罗定市龙湾镇卫生院&普宁市(1)&18罗定市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普宁市下架山镇卫生院&19罗定市素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揭东区(1)&20罗定市附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揭东区锡场镇卫生院&21罗定市双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揭西县(1)&&新兴县(12)4揭西县五经富中心卫生院&1新兴县天堂中心卫生院&惠来县(1)&2新兴县稔村中心卫生院5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3新兴县河头镇卫生院&&&4新兴县{竹镇卫生院(十五)云浮市(53)&5新兴县东成镇卫生院&云城区(7)&6新兴县水台镇卫生院1云城区腰古中心卫生院&7新兴县太平镇卫生院2云城区思劳镇卫生院&8新兴县六祖镇卫生院3云城区南盛镇卫生院&9新兴县里洞镇卫生院4云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新兴县大江镇卫生院5高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新兴县车岗镇卫生院6河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新兴县新城镇卫生院7安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郁南县(13)&罗定市(21)&1郁南县千官中心卫生院1罗定市分界镇卫生院&2郁南县平台镇卫生院2罗定市罗镜镇中心卫生院&3郁南县桂圩镇卫生院3罗定市太平镇卫生院&4郁南县通门镇卫生院4罗定市罗平镇卫生院&5郁南县宝珠镇卫生院5罗定市船步镇卫生院&6郁南县大方镇卫生院6罗定市塘镇卫生院&7郁南县历洞镇卫生院7罗定市苹塘镇卫生院&8郁南县大湾镇卫生院8罗定市金鸡镇卫生院&9郁南县河口镇卫生院9罗定市围底镇中心卫生院&10郁南县东坝镇卫生院10罗定市华石镇卫生院&11郁南县宋桂镇卫生院11罗定市W滨镇卫生院&12郁南县南江口镇卫生院12罗定市黎少镇中心卫生院&13郁南县建城中心卫生院附件42015年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病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区域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能力和整体水平,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东莞市中医院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服务能力建设。一、项目目标面向医疗临床难点,依托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临床防治中心,集成优化现有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技术、方法、经验和模式,进行推广示范应用,解决临床防治瓶颈和患者最为迫切的问题,切实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能力,建设国家推广示范中医医疗机构。二、项目内容参加中医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协作网络,建立政府出面、专家出力、社会参与的有效推广机制,根据临床实际,并结合中医临床路径推广示范工作,成为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诊疗规范推广示范基地,提高中医药治疗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疗效、扩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应用范围。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形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实施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组织专家对各地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估。省中医药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按照每个推广示范单位6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东莞市中医院60万元。四、项目执行时间2015年底前完成相关组织工作,日前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五、项目监督与管理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审核各地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2.东莞市卫生计生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3.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今后安排相关资金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4.下达的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5.加强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价。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省中药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附件52015年省级中医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工作任务方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5〕78号)文件精神,为巩固好中药资源普查试点的成果,建立一个对中药资源长效的、动态的监督和质量管控机制,提升省级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省级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我省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任务方案。一、项目目标开展包括监测点、CMC标准实验室、中药材储藏养护能力等的建设,提升省级中心对中药原料质量监测和技术服务的能力。二、项目范围及内容(一)项目范围。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省中药原料质量监测技术服务中心)。(二)项目内容。1.开展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日常工作。开展监测站建设与维护工作,开展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的收集,按照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填报数据标准和要求实时填报,开展中药材仓储养护状况调查和监测。2.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按照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基于省级中心已有的工作基础,开展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中心建设,将省级中心建设成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监测和评价体系,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要求,打包通过CNAS多场所标准实验室认证。3.特色项目。可根据现状开展特色项目,如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制定等。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形式。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项目实施的管理方案,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估。2.省中医药局负责项目在省内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并对项目进行评估。3.依托广州中医药大学具体实施与日常管理。(二)资金安排。省级中心建设项目共100万元。开展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日常工作50万元;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20万元;特色项目30万元。四、项目执行时间2015年底前完成相关组织工作,日前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五、项目监督与管理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建设计划书制定项目考核评估办法和标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项目建设的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2.省中医药局制定项目监督和考核办法,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3.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4.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省中医药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并将项目总结评估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于3个月内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验收,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资金的依据。附件62015年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任务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构建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的要求,健全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加强规范化管理,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一、项目目标通过开展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完成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中医药与卫生信息融合协同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定与发布;促进中医药信息资源和信息技术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实现中医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优质高效和信息网络的安全可靠、互联互通;建立起统一开放的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项目范围及内容(一)项目范围。依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我省3所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制修订中医药电子政务、中医药信息数据元、中医电子病历、中医馆信息云平台、中医药信息安全、区域中医药信息化、数据传输与交互安全、中医药健康信息化等15项中医药信息标准(含技术规范和指南)。具体标准和项目承担单位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申报并审核后确定。(二)项目内容。1.信息标准确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据《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表(试行)》制定下发项目申报指南和任务书。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经全国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专家组审核后,确定具体标准和项目承担单位。2.信息标准编制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技术规范编制要求,组织开展所承担的中医药信息标准项目,遵循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程序,广泛征求中医药行业内外专家意见,编写中医药信息标准征求意见处理表,形成中医药信息标准范本。3.信息标准评审与发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信息标准范本进行评审和发布,同时组织开展信息标准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规范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形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和评估,组织成立全国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和任务书,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审核;指导和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信息标准编制,参与信息标准的评审和发布工作。省中医药局负责我省项目承担单位制修订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制修订工作。(二)资金安排。每个项目单位承担5项标准的制订,每项标准补助10万元,共制修订15项中医药信息标准,中央财政共计安排我省资金150万元(见附表)。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承担单位组织开展制修订相关工作。四、项目执行时间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信息标准编制工作,日前完成信息标准的评审和发布。五、项目监督与管理(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并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二)省中医药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管,落实专人负责。(三)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五)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请专家验收,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财政部对项目经费使用、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考核。附表:2015年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任务&序承担单位制订标准数经费安排(万元)1广东省中医院5502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5503江门市五邑中医院550&附件72015年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任务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中医药项目库的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绩效管理平台基层使用单位人员培训、中医药项目绩效五库构建、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和绩效管理平台的常态化运行以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预算精细化监控管理系统构建。一、项目目标一是完成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通过项目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的考核,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促进国家中医药政策的有效落实。二是构建中医药项目绩效“五库”。完成财政部统一要求的基础资料库(项目图片库和项目产出库等)、绩效指标库、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监督指导库“五库”建设等工作。分建共享,动态管理,完善中医药项目绩效管理支撑体系,健全中医药项目库资料;在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和绩效管理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对监控平台和绩效管理平台的运行予以保障,同时在尚未建设省级监控平台或基层点数不足的省份继续开展省级监控平台建设工作,完善中医药项目的监控、绩效考核机制。三是构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预算精细化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实时多维度在线查看中医药项目信息,加强中医药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全过程管理,实现中医药项目管理信息化,促进中医药项目管理。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决策服务,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一)项目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二)项目内容。1.开展中医药项目绩效自评、制度建设等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绩效考核专家评审小组或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对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追踪问效;开展现场督导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实施效果等(见附表)。2.建立中医药项目绩效库并保障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绩效管理平台常态化运行。建立中医药项目图片库,收集反映中医药项目执行全过程的相关图片,重点是项目成果图片,以丰富中医药项目成果资料。为保障中医药项目图片库建设顺利开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为各省图片库的建设提供统一标准的技术支持。图片格式要求:JPEG格式,图片尺寸不小于800*600像素。建立中医药项目产出库,考核并评价中医药项目的产出结果,以提高项目的产出率。建立中医药项目的绩效指标库、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基础资料库和监督指导库。在尚未建设省级监控平台或需完善基层监控点的省份继续开展省级监控平台基层单位建设工作,保障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绩效管理平台的常态化运行。3.基于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构建“十一五”以来(自2005年起)所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预算精细化监控管理系统,由湖北中医药大学(标准化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实时查看中医药项目信息,实现多维度在线查询,加强中医药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和管理机制,强化对中医药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好项目库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中医药项目管理信息化。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形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负责项目实施的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以及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制定全国整体工作实施方案。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相应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完成本省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绩效管理平台基层使用单位人员培训、中医药项目绩效五库建设、监控平台和绩效管理平台运行保障、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预算精细化监控管理系统建设。(二)资金安排。安排我省财政资金100万元。一是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安排补助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由局机关负责统筹,安排补助资金10万元)、绩效管理平台基层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指导以及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需建设的基础资料库(项目图片库和项目产出库等)、绩效指标库、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监督指导库五库建设等(由省第二中医院承担工作任务,安排补助资金40万元)。二是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和绩效管理平台常态化运行保障等,安排补助资金10万元(由省第二中医院承担工作任务)。三是基于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构建“十一五”以来(自2005年起)所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预算精细化监控管理系统,由湖北中医药大学(标准化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安排补助资金40万元(由省第二中医院承担工作任务)。四、项目执行时间2015年底前完成相关组织工作,日前完成项目工作任务,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五、项目监督与管理(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负责统一指导各地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二)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在项目范围内可以统筹使用。(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考核。附表:2015年中医药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体系框架考核对象: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指标类型参考投& 入(20分)项目立项(7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3分)中医药项目立项文件的完整性2有明确的立项依据(上级正式发文)得1分,有中医药项目任务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该项分数为2项得分之和。定量指标J.科研项目立项评估机制.2009&&&&&&&&&&&&&&&&&&&&&&&&&&&&&& J.科研项目立项的可拓综合评价.2009中医药项目立项过程的规范性1项目立项过程科学合理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项目目标合理性(3分)中医药项目目标与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的相符性1项目目标符合《中央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2号)所确定的纲领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中医药项目目标与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相符性1项目目标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中医药项目目标与年度中医药重点工作的相符性1项目目标符合年度中医药重点工作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绩效指标明确性(1分)中医药项目预期成果是否明确1项目任务书中预期成果明确、细化程度高、可量化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指标类型参考投& 入(20分)预算安排(7分)预算完整性&& (1分) 1省级自己的中医药项目和国家下达的项目预算信息纳入本省预算是否完整,完整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预算下达的及时性(2分)中医药项目预算下达的及时性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项目资金下达后30天到达基层单位,得满分;30天至45天内到达得1分,超过45天不得分。定量指标《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预算平衡性&&& (4分) 中医药项目预算分配方案的合理性1本省中医药项目预算分配方案符合本省实际情况,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中医药项目预算分配过程的规范性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的要求进行预算分配且分配过程规范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中医药项目预算分配结果的公平性2中医药项目预算分配结果符合相关标准且公平、点面结合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资金落实(6分)资金到位率&& (3分) 3资金到位率为100%得满分,在100%基础上每下降10%(不足10%的按10%算)相应的分数在满分基础上依次递减0.3分,直至为0。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定量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指标类型参考投& 入(20分)资金落实(6分)到位及时率&&& (3分) 3到位及时率为100%得满分,在100%基础上每下降10%(不足10%的按10%算),相应的分数在满分基础上依次递减0.3分,直至为0。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定量指标 过 &程(40分)业务管理(11分)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中医药项目管理制度的完整性2有经费管理制度得1分,有项目管理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该项分数为2项得分之和。定量指标 中医药项目管理制度的规范性1中医药项目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中医药项目执行的合规性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执行制度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中医药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的完整性1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的手续证明文件完整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中医药项目文档的完整性2有项目合同书得0.5分,有验收报告得0.5分,有技术鉴定材料得0.5分,有总结评估报告得0.5分,无相应材料则不得分,该项总分为4项得分之和。定量指标 中医药项目实施支撑条件的完整性1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指标类型参考过& 程(40分)业务管理(11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3分) 中医药项目质量文件的完整性1制定了项目质量标准或正式文件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中医药项目质量控制手段的有效性2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预算执行(18分) 预算执行数据填报质量&& (5分) 填报预算执行数据的及时性2在规定的时间每月10号18点前登陆系统上报数据得满分,超过规定时间上报数据不得分,特殊情况除外。定量指标 填报预算执行数据的正确性3填报的数据经过专家、上级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本单位实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量指标 预算执行率&& (6分) 6预算执行率大于等于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的目标执行率得满分,低于目标执行率的按差额得分,差额10%为一个等级,差额不足10%的按一个等级算,下降一个等级在满分基础上递减1分,直至0分。定量指标 支出均衡率&& (3分) 3支出均衡率大于等于100%得满分,在100%基础上每下降10%(不足10%的按10%算),相应的分数在满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直至为0。支出均衡率=(支出执行进度/支出进度标准)×100%。支出执行进度:某一项目在某一时点的预算执行数。支出进度标准:某一项目参照财政部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平均支付进度、同一地区同级财政部门平均支付进度等确定的年度支出进度计划。定量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指标类型参考过& 程(40分)预算执行(18分) 资金结转率&& (3分) 3资金结转率为0得满分,在0的基础上每上升一个等级(一个等级为10%,不足10%的按10%算),分数在满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直至0分。资金结转率=(项目结转资金总额/项目预算)×100%。定量指标 资金结转变动率(1分) 1资金结转变动率小于等于0时得满分,否则不得分。资金结转变动率=[(本年度结转资金总额-上年度结转资金总额/上年度结转资金总额]×100%。定量指标 财务管理(11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是否有中医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有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量指标 中医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范性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中医药项目资金拨付的完整性2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的证明文件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量指标 中医药项目开支的合规性2项目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任务书的要求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交通预算项目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是否有中医药项目财务监控机制2有则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中医药项目财务检查2有则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定性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指标类型参考产&& 出(20分)项目产出(20分) 实际完成率&& (4分) 4实际完成率大于等于100%得满分,在100%基础上每下降10%(不足10%的按10%算),相应的分数在满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直至为0。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定量指标 完成及时率&& (3分) 3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0得满分,小于0不得分。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定量指标 质量达标率&& (4分) 4质量达标率大于等于100%得满分,在100%基础上每下降10%,不足10%的按10%算,相应的分数在满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直至为0。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定量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指标类型参考产&& 出(20分)项目产出(20分) 成本节约率&& (3分) 3成本节约率大于等于0得满分,否则不得分。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定量指标 验收结题率&& (3分)&3验收结题率等于100%得满分,在100%基础上每下降10%(不足10%的按10%算),相应的分数在满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直至为0。验收结题率=(验收或结题项目数/下达的项目数)×100%,验收或结题项目数指已完成项目验收或结题的项目数,下达的项目数指考核年度的项目总数。定量指标&项目办结率&& (3分)&3项目办结率等于100%得满分,在100%基础上每下降10%(不足10%的按10%算),相应的分数在满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直至为0。项目办结率=(实际完成项目数/交办或下达项目数)×100%。实际完成项目数指截止考核期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交办或下达的项目数指考核年度上级下达的项目数。定量指标财政部.重点工作办结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标准分评价标准指标类型参考效& 果(20分) 项目效益(20分) 社会效益 (5分) 5按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程度得分,非常显著5分,显著4分、较显著3分、一般2分,不显著1分,无社会效益0分。定性指标 生态效益(3分) 3按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程度得分,显著3分、较显著2分、一般1分,无生态效益0分。定性指标 可持续影响&&& (4分) 4按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程度得分,显著4分、较显著3分、一般2分,不显著1分,无持续性影响0分。定性指标 经济效益(4分) 4按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程度得分,显著4分、较显著3分、一般2分,不显著1分,无经济效益0分。定性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4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得分,显著4分、较显著3分、一般2分,不显著1分,无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0分。定性指标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所属县级卫生计生局,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3抄送至项目所属县级卫生计生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日印发&&校对:规财(人事)处&&&&&&&&&&&&&&&&&&&&&&&&&&&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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