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2016年新农合报销比例例

2016年大病救助标准、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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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病救助标准、报销比例
因身患重病并且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居民,可申请大病救助。是国家出台的一种救助政策。2016年大病救助标准有哪些变化呢?其报销比例是多少?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大病救助标准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2. 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大病救助报销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大病求助群体1.社会散居孤儿;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3.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4.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5.见义勇为负伤人员;6.以及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7.城乡低保对象;8.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病救助范围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大病不予求助范围1. 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2. 医疗美容、保健性质理疗;3.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4.不能按照区县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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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农合报销范围
2016新农合报销范围
参加对象:凡不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县常住农村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全县统一制发证件,一户一证,持证就诊,参加周期以年计算。
2基金分配与补偿办法
(一)基金分配
合作医疗基金中门诊统筹基金占8.92%、住院统筹基金占78.78%、一般诊疗费占4.46%、风险基金占0.7%、大病保险基金占7.14%。
(二)报销标准
l、门诊补偿
从每人的筹资总额中提取50元计入门诊统筹费用补偿,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按50%的标准给予补偿,参合农村居民每日发生的门诊医药费补偿封顶线村级为12元,乡级为15元,每年每人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为150元。
2、住院补偿起付线:乡、县、市、省、省外三级及以上分别为100元、300元、1500元、2500元、4000元。(补充:县中医院为200元)补偿比:乡、县、市、省、省外三级及以上分别为95%、85%、65%、55%、45%。(补充:县中医院90%) 说明:封顶线每人每年15万元。封顶线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住院分娩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和二次补偿等。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另行计算。安新县中医医院补偿标准根据文件适当调整。
3、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
2016年,我县将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高血压Ⅲ期、脑血管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肾小球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慢性心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风心病、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心肌梗塞、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终末期肾病、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精神病22种特殊病种纳入了大额门诊定额补偿范围。前18种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50%,封顶线为6000元;终末期肾病县级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85%,市级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65%,省级起付线2500元,补偿比例55%,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应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予以补偿并执行年度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门诊统筹补偿和二次补偿等封顶线15万元。
4、住院分娩及白内障复明手术定额补助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常产住院分娩在落实国家补助300元的基础上,新农合再按每例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总费用不足800元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补偿。病理性剖宫产按每例1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选择性剖宫产按正常产住院分娩予以补助。符合我省“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条件的参合人员,在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复明手术的,新农合按每例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3补偿办法
1、补偿范围
(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因发生自然疾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及经批准转院到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和省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的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治疗费等按本方案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字典(2014版)》及《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执行。(2)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按照《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字典(2014版)》执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药品的费用必须达到《目录》内药品的95%以上,乡级达到100%。(3)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医疗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2、相关规定(1)参合农村居民县内就诊可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到县外的省内医疗机构住院必须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遵循逐级转诊的原则,以节省卫生资源和医疗费用。
(2)参合农村居民在异地居住的,在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后,在异地约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加地新农合规定补偿。
(3)实行异地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偿办法。参合农村居民到相邻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县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报免,并严格执行协议条款。
(4)关于意外伤害的补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打架斗殴、刑事肇事、酗酒、吸毒、服毒、自伤、自残、自杀产生的医药费用,新农合不给予补偿。对参合农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劳动中意外损伤,机械、工具等意外伤害,意外跌落摔伤,农药、鼠药、误服药物意外中毒,意外烧烫伤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应按规定予以补偿。
(5)跨年度费用报销,2015年住院而日后出院的患者按新补偿方法执行。
(6)参合农村居民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时,不再扣除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在计算住院补偿费用时,将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从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扣除;同一参合农村居民同年度因恶性肿瘤(含恶性肿瘤的切除、保守治疗、放化疗及后续治疗)和脑瘫年内多次住院的参合患者仅扣除一次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
(7)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随其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发生的补偿费用与其父母其中1人合并计算。新生儿免缴当年参合费用,不统计为当年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不追加补助资金。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农合以参合农村居民实际支付部分为基数,按照补偿方案给予补偿:
①接受的医疗服务有专项资金补助的;
②接受的医疗服务有医疗机构减免费用的。
(9)《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中医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的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基本药物和中药不重复提高补偿比例。提高补偿比例后上限不得超过100%。
(10)推行省级定点机构出院即时结报。
(11)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医疗救治,按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实施方案执行。
(12)继续执行域外就医转诊管理办法,参合农村居民患病住院办理正常转诊手续的,按照《安新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统筹补偿方案》予以补偿。参合农村居民非正常转诊和未转诊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时在该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基础上分别降低5%和10%予以补偿。
(13)大病保险基金用于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补偿服务,2016年按每参合农民40元提取。大病保险基金不另行向参合农民个人收取。
(14)一般诊疗费按每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5元提取,用于实行门诊统筹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村两级一般门诊补偿。
3、不予补偿范围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住院及自请医生会诊、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购药品、《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字典(2014版)》以外的及出院带药量超过7天的药物费用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及非功能性整形美容等农合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计划外生育所发生费用;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费用;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发生的费用;明显无住院指征而收住院发生的费用;住院病人不遵医嘱,拒不出院所产生的费用。
(1)门诊补偿:参合农村居民门诊就医时, 持《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在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规定直接报销。
(2)住院补偿:参合农村居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与病人比对是否同一人)、户口本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先登记后就诊、出院时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住院收费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疗机构收费章)、诊断证明到该院合作医疗即报处办理补偿手续。急危重症患者可先就诊,后登记。
(3)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参合农村居民特殊病种的确定,个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病种鉴定小组确定。对确诊的特殊病种病人到县合管中心登记备案,纳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参合农村居民名录,享受特殊病种补偿待遇。为方便群众报免慢病医疗费用,凡在县合管中心登记备案的患者,凭本人的《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到乡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门诊处方及报销凭证,到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报处进行补偿。县外患者到县合管中心进行补偿。
(4)参合农村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报免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临时垫付。报免情况经乡镇办事处、县合管中心逐级审核、县财政部门复核、银行核实后将应报免的费用直接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帐户。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填写《农村合作医疗证》,因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的违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负担。
(5)赴县外治疗费用的补偿。经批准转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要及时办理转诊手续,由病人或其家属到县合管中心审批备案。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急危重症患者、外出打工、因事外出患急病直接到县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患者或其家属及时向县合管中心报告,于就诊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家属持《农村合作医疗证》、村委会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诊断证明到县合管中心补办审批手续;在出院后15日内,必须由本人或家属持《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本、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住院收费收据(原件)、总费用清单、诊断证明、转诊证明到县合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向县合管中心联系,否则不予报销。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免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临时垫付,实行即时结报。
一、2016年的补偿政策是:住院统筹+门诊慢病+门诊统筹+大病保险
补偿封顶线为35万元,其中:1、每人当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包括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病);2、大病保险二次补偿报销封顶线为20万元。
(一)住院统筹:
1、按定额核销:剖宫产1,000元、正常产500元;门诊小手术:体外碎石400元、痔疮及肛周疾病手术200元。
2、住院治疗时间必须超过48小时,补偿标准为:乡镇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100元,超出部分按90%核销;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500元,超出部分按70%核销,铁力市中医院按75%核销,在邻县(庆安县人民医院、庆安县中医院、庆安县妇幼保健院)住院的,按70%核销;县域外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超出部分的核销比例:(1)在外长期居住、打工、经商、上学的,以及临时外出经铁力市人民医院医务科鉴定为急诊的住院患者,按45%核销;(2)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或未经转诊在省内医院住院的按25%核销;(3)直接去省外医院住院的按10%核销。
3、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以市政府扶贫办提供人员名单为准)
4、外伤(没有第三方责任的)按照25%的比例进行核销。
5、儿童先心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和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持市合管办开具的《黑龙江省新农合重特大疾病转诊单》并在与省卫计委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在定点医院承诺的最高支付额度内且手续齐全的,按医疗总费用(去除起付线及非医疗费用)70%予以核销。
6、开展总额预付、单病种最高限价、分级诊疗工作,对乡级30种、县级50种疾病实行双向转诊,无转诊手续的按照10%进行核销。
(二)门诊慢病:
1、准予核销的慢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癫痫、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视网膜病变)、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患者(在铁力市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的)、血友病、尿毒症(透析)、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具体病种同上)、唇腭裂手术、Ⅰ型糖尿病、脑血管疾病(脑出血或脑梗塞造成偏瘫)、心血管疾病(陈旧性心梗或合并心功不全三级以上)、布病。
2、慢病确定程序:当年1月1日 至2月 25日携带相关诊断材料、证件等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市合管办统一组织市专家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自理。
3、同时患有两种以上慢病患者,按其中补偿额度较高的病种进行补偿。
4、门诊慢病报销时间为当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过期不报。
5、门诊慢病补偿以在市内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扣除300元起付线,按70%核销,肝硬化、糖尿病等病种封顶线5,000元(结核病不设起付线);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封顶线为1万元;重特大疾病中的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直肠癌和结肠癌这七类癌症患者的门诊放化疗费用(包括相应合并症用药费用)、尿毒症并发症所用的门诊药品费用封顶线2万元;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封顶线为4万元;血友病封顶线15万元。尿毒症透析免费。
6、门诊慢病一次性购药不超过30天量。
(三)门诊统筹:封顶线100元/人
1、门诊统筹核销时限为当年的12月31日前,不结转下年。所发生的费用当时即报。2、(1)在市内各乡级定点医院和村卫生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90%核销;(2)在市内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70%核销。3、家庭共享。
(四)大病保险:参合患者当年发生的住院及门诊慢病可补偿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的余额,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50%核销,即:(可补偿费用-新农合报销金额-10,000)×50%。
(五)注意事项:
1、当年12月末出院未核销的住院费用,必须在下一年1月末前核销;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报。2、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发生门诊费用必须在两个月内上报到市合管办。超过规定日期市合管办不予审批、核销。
二、转诊:1、转诊的条件: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确诊的疾病或无条件治疗的疾病,危重病人须转院抢救的;2、需要到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必须有铁力市人民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到市合管办审批;3、在外经商、务工和上学的参合患者,因患病在异地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市合管办登记备案。
三、核销手续:1、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医疗证(卡)。3、诊断书、收据及费用清单原件。3、异地住院的须提供病志复印件。
四、核销范围:包括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4月版)内的药费(进口药品按50%折算)、注射费、化验费、抢救监测费、手术费、麻醉费、处置费、会诊费、普间床费、治疗费和物理检查费(单项物理检查费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材料费(国产材料按90%折算,进口材料按50%折算),以上需折算的各项费用折算后再计入补偿。
五、不予核销范围:1、住院医疗范围以外的医疗服务;2、外伤(有第三方责任的);3、由于酗酒、吸毒、性病、封建迷信、邪教、自杀等属个人行为不当、违法乱纪、犯罪行为所致疾病而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4、镶牙、配镜、助听器、医学美容等特殊服务费用,就医交通费(急救车费)、住院陪护费、取暖费、空调降温费、营养费、自请医生费、自购药品费和各类健字号、食字号滋补保健品及妇女孕期的检查费、矫形、输血(特殊治疗除外)、住院期间的高间床费等费用;5、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所发生的费用;6、挂床、叠床住院、门诊靠住院的;其他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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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统筹
1、补助方式。门诊统筹按照“总额包干、超支不补”的原则,实行“单人定标、户内通用、整户封顶、就诊直补”的方式进行报销。
2、补助标准。2016年门诊统筹基金每人每年130元,门诊医疗费用在封顶限额内全额报销。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执行一般诊疗费。
3、服务监管。县、镇合疗办、镇卫生院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应严格控制次均门诊费用,加强门诊报销管理,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的收费规定,提供完善优质的医疗服务,严格执行门诊统筹信息公示、监督抽查、绩效考核制度。各个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登记报销信息,以便于动态监管。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限额补助
1、基本原则:按病归类、以类分档、以档定补、超出不补。
2、补助办法: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坚持按程序申报、专家组鉴定、合疗办审核、年度按比例、分类定额报销的方式。
3、特殊慢病病种:共分四类19种。Ι类特殊慢性病:①尿毒症三期肾透析;②恶性肿瘤放、化疗;③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④白血病;⑤肝硬化(失代偿期);⑥血友病。Ⅱ类特殊慢性病:①重性精神病;②再生障碍性贫血;③系统性红斑狼疮;④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治疗(包括运动疗法、偏瘫肢体总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9类)。Ⅲ类特殊慢性病:①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②糖尿病(并发症);③类风湿性关节炎;④风湿性心脏病; ⑤冠心病; ⑥慢性肺源性心脏病;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⑧耐药性肺结核辅助用药。Ⅳ类特殊慢性病:①高血压病(2级高危组以上);。
4、补助标准:特殊慢病Ⅰ类病种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5000元,补偿比例为70%,特殊慢病Ⅱ类、Ⅲ类、Ⅳ类病种年最高补偿限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补偿比例为60%。同一患者患有两种以上类别特殊慢性病的,按较高一类予以补偿。在省内定点医院门诊或住院实施肿瘤化疗、放疗、肾透析等的治疗费用可按照慢性病管理办法执行,也可累计疗程费用,按照住院报销办法执行,一个年度内只减一次起付线。
(三)大病统筹住院补助
1、住院统筹补助限额。参合患者新农合补助封顶线每人每年25万元(门诊慢性病2.5万元,住院报销22.5万元)。
2、住院统筹补助标准(见下表)。采用“资金预算、专款专用、分级设标、按标直补、出院结算、按人封顶”的补助方式。参合农村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规定的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按规定标准补助。对参合患者省外务工、走亲、上学等原因在外就医回本地报销时,须持相关住院资料按照报销比例对应报销,无法确定医院等级时起付线按3500元执行,合规费用按50%报销。
3、单病种定额补助。凡属于50个单病种的疾病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一律按县区二级标准补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单病种的,必须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定额补助。
4、住院前急救费用:
⑴、参合患者住院前72小时急救费用转入住院后其合规费用按该医院住院标准一并补助;
⑵、参合患者住院前72小时后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救治的合规费用按院前、院后合并计算,以转入医院的等级标准对应计算补助。
⑶、参合患者急救72小时后转往上级医院抢救无效(含留观)死亡的合规费用两次合并一起不设起付线按照转入医院的等级标准补助。
5、特殊补助。
⑴、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者在市内三级、二级医院就诊时的起付线降低50%计算补助,市外按省级标准执行。
⑵、参合农村居民80、9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助比例分别提升到80%、90%。
⑶、“五保户”住院时凭民政部门认定书(证明)在各级定点医疗医疗机构先按农合政策规定补助,所剩余额由民政部门全额补助含起付费和自付部分。
(四)医用特殊耗材补助。参合患者住院期间确需使用医用特殊材料的,其价格在5000元以内的(含5000元),按50%比例补助,5000元以上的,按35%比例补助。
(五)特殊重大疾病补助。按照当年5%的基金提取根据运行情况“先保特殊大病,再补重大疾病,农合基金保基本,民政资金管救助”的基本原则,大病二次合规补偿最高限额15万元。
1、特殊大病:符合中、省规定的22种特殊大病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助比例为70%。(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症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耐药性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 、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其中儿童“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按省上规定执行)。
2、重大疾病:整户参合的农民患者,经享受合疗报销后自付的合规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可申请重大疾病补助。个人承担合规费用在2万元至4万元的按40%给予补助;个人承担合规费用在4万元以上的按5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外伤一律不纳入重大疾病补助范围。特困人口重大疾病补助按石办发〔2014〕18号文件执行。
(六)异迁报销。参合人员当年在参合期间因婚嫁、投亲或其它原因使居住地和户籍发生变化后的就诊费用一律回原地补助。次年参合应在新居住地的村委会或办事处申报交纳个人筹资部分,其就诊费用在新的居住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补助。
四、调整方案从日起开始执行,不追溯补偿,如中、省另有政策规定的,按照中、省政策规定执行。其余未作调整部分继续按照《石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石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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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再提5% 2016新农合报销比例及范围日 12:13京华时报手机客户端 |扫码下载中金网APP摘要: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甘肃兰州召开的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文章原标题:今年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再提5%)  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再提5% 2016新农合报销比例及范围。,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甘肃兰州召开的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李斌介绍,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中的42%是因病致贫返贫,有的地方甚至高达50%,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在各地区都排在最前面。  据介绍,目前我国新农合制度已经覆盖了97%以上的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50%和75%左右,全民医保制度防大病、兜底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今年要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通过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支出负担。”李斌说。  李斌表示,下一步,我国将努力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倾斜,并结合分类救治、“组团式”对口帮扶、分级诊疗、预防保健等方式,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取得实效。  :  新农合的报销主要可以分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三类,三类报销比例如下:  一、2016年  1.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 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  1. 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2016年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获得新农合报销,其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以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内容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  1. 自购药品费  2. 超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  3. 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  4. 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  5. 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  6. 流引产  7. 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  8. 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  9. 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 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  11. 已获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  12. 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  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2016新年好报销流程:  一、参合农民持《新农合证》在定点机构门诊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新农合证》家庭门诊帐户诊帐户现有的金额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超出部由参合农民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与农医所进行结算。   二、参合农民在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补。由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审核,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垫付应补助金额。   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报销,2000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一、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发票、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二、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发票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三、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发票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发票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发票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学生除外)。   四、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关键词:责任编辑Jessie【免责声明】中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中金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掌握财富秘籍的投资者都在这里相关阅读1/2 10:4310余省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近日,内蒙古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提出整合两项医保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0余省份明...关键词:城乡医保并轨 17:092016湖北合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湖北医保政策详解关键词:湖北,医保 10:49据央视报道,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全国新型农...关键词:新农合,广东 11: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关千家万户,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都具...关键词:山西,新农合股票黄金外汇行情微信:cngold-com-cn行业动态金融黑幕财经解读微信:zjs-cngold相关推荐01、05、09、02、06、10、03、07、11、0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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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距离 下次数据 公布时间:0小时0分钟20:45美国前值:+1.8%预测:---17:30英国前值:53.6预测:53.3公布:56.116:55德国前值:6.0%预测:6.0%公布:6.0%16:55德国前值:-0.6预测:-0.5公布:-1.716:55德国前值:265.5预测:--公布:263.816:55德国前值:253.2预测:--公布:256.8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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