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介绍几位精神科离婚律师剧情分集介绍

天同律师事务所2013年的律师人均创收是全国第一,有了解天同的人请介绍下其是一种如何高端的存在?
天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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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天同所很好!主任很有想法,宣传的也好,管理的也很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创造了营业额、税收、就业机会。实现了律师的行业创新。如果想了解律所的口碑,可以去绿舟论坛,有很多年轻法律人在上面交流哪个律所起薪高,哪个合伙人欺负人,哪个团队加班多之类的。不过年轻人刚进入职场,永远是抱怨多。谁要是总吹自己的老板好律所好同事好,大家就觉得他不合群。所以员工和员工凑在一起,只能干一个事儿才能显得大家合群,就是批评老板。站在员工的角度, 没有不骂老板的。站在老板的角度,不挨骂的时候基本就是企业快要倒闭了。站在同行的角度也有嫉妒心作祟,也是差评多好评少(私下)。全面的理解律所,要看站在谁的角度说。我认为至少也要站在一定的高度,比如和天同同一级别的其他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角度才能有话语权——有足够的社会阅历能理解它的模式、思路,但是就算心里有123,嘴上也不会讲给咱们。对这些老律师来说,最傻的事儿就是公开诋毁同行,律师圈子很小的,你今天和李四骂了张三,明天张三就通过王五知道了。所以请不要一而再再而三邀请我回答这类问题。
业内门外汉来喷,各位轻拍1、人少官网上数来数去就那么几个人,再加上最近听闻离职骨干不少。在我们这么一个习惯了总量牛逼,人均傻逼的国家,人少就是最大的优势啊!!!有木有!!!都是一千万,人家仨人分,你三十个人分,你说人家人均高不高?2、总量神秘其实人均数字就是总量除以人数,所以第二个要考虑的就是总量问题。律师行业的收入向来是个神秘数字,当然几家大所乐于公布,但其他中小所往往三缄其口。但是,我们想一想,小律所干死干活能有多少业务量?除非是含金量极高啊。天同自称只做最高法院,想来收费不菲是一定的。但是我记得前段时间微信上有个叫欧阳春的人,写了一篇关于天同去年胜诉率的文章,貌似是胜诉率不如吹嘘的高。我也闲来无事上openlaw搜了一下,以“天同律师”为关键词按时间排序,第一页案子胜诉率应该也就50%(太懒没往后翻)。所以,一家人少、活精、胜诉率又没有特别高的律所,总量是相当的神秘啊!3、吹牛?这几乎是业内共识吧。天同这几年的蓬勃发展,有赖于互联网和微信在行业中的普及。但反观天同团队,据我所知,人数并没有太多扩大。反向推理,在他们每个人没有被注射神奇药物变成美国队长的情况下,业务量也不会激增。那么高人均怎么来呢?我又简单检索了一下关于天同人均收入的报道,一则来源是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天同的文章,一则是域外某媒体的报道。貌似都没有一手数据,是天同人自己说的。那么问题来了,真有那么多吗?4、腹黑反正我是个低端小律师,吃不到葡萄也可以说人家酸。天同以皇城根下四合院闻名,想来收入一定不菲,否则如何能负担起寸土寸金的小院。只不过,这种人均噱头太足,不忍不喷。
有个学长是天同的合伙人。只说我知道的。1.天同码出来之前,有发部分文章出来让大家挑错,挑出一个错误300块红包,某同学赚了600,而且学长文笔很好。2.天同招新人只要司法考试400以上的,即便是噱头,也能从侧面说明律师素质的确有保障。3.我认识的这个学长,其努力程度真是我等后辈不能望其项背的,人品也非常好。有些小细节,回头有时间再更新。
上周六在南京参加互联网+时代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正好天同所的蒋勇主任也是演讲嘉宾之一.天同所执业律师就19个人,一年创收6000万,人均超过300万,几个合伙人说是超过900万.蒋主任的演讲基本上就是如何营销,如何制造话题,如何聚集粉丝.做无讼,一年五千七百多篇文章,现在24万粉丝.做案例汇编,十年出了一套天同码,首发售价九百多,24小时卖出去5000套,五百万的营收还创了法律出版业的记录.算是做到了精品小所的极致吧.
天同有多高端,不外乎是我朋友圈里面刷屏的红墙四合院办公场所、还有天同码到啦哪位律师来领阿。前几天本市律师被组织去北京去学习,回来一位合伙人说:蒋勇确实有思(野)想(心),想做律师互联网,想让天同成为律师界的阿里巴巴,想让自己成为律师界的马云。据说是收入最高所,所中不足十位合伙人,模仿英美法系称旗下律师为出庭律师和辅庭律师。看下履历,基本是北京高校圈,当属中政最多。除了律师之外,还有法律出身的各位大总管,HR还有市场营销。总人数不超过50人。小绿丝心中感慨:至少应该不会出现律师行业中的传统情形-------“实习律师最贱,理当压榨”。我们这里一位律师则酸不溜球地说:无讼平台看样子是做成律师平台,注册即可let people know,但是实际上便宜的还是天同所,跟我们半毛钱关系咯。于是基于于他无利的就是不利于他的原则,他应该是持着消极原则面对天同无讼的。据我所知,天同中不仅有律师,还有其他人员。但凡要let people know,肯定是要请类似于推销员、讲师之类的人全国各地奔波为其宣传了。我就是讨厌这种法律门外汉,一天到晚对着我们律师BB大数据,shut up !其他我没什么要说的了。天同想一统天下,对于我们这些小绿丝来讲,确实只有在边上看大戏的份。我倒是很期待蒋律师的伟举,毕竟我已经蹭了天同的免费律师拍照服务。人在这个时代这段潮流里,只是做自己做得到的事情。很好。
我对天同是比较了解的,这几年做申请再审做发了,胜诉率也不是很高,起码我就知道好几起败诉的,更不是所里吹嘘的百分百胜诉。
天同在北京中心地区租四合院办公,财力和逼格都尽显。另外,听说这家律所雇用的程序员比律师多,这互联网意识谁能比。天同的公众号确实让我学到不少东西。既然进不去,只能在外面看些皮毛了,sigh。
所以说,天同的宣传也做到知乎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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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帐号登录公益律师接力 为精神病女患者维权_网易新闻
公益律师接力 为精神病女患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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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益律师接力 为精神病女患者维权)
“敬业为民,依法维权”,5月20日,精神病女患者雒某的二姐将锦旗赠送给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圣青律师事务所李寿亭、金啟文。雒某在2年内3次打离婚官司,3名公益律师接力为其诉讼维权。
54岁的雒某身患精神疾病多年。2014年,其丈夫朱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李寿亭为雒某提供法律援助,后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此后,朱某多次彻夜不归。2015年雒某起诉离婚,李寿亭指派该所另一名公益律师邬勇刚再次提供法律援助。为了让雒某得到较好的照顾及治疗,法院仍判决不准予离婚。今年2月,雒某再次提出离婚,李寿亭指派该所女律师金啟文为雒某又一次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青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雒某患有精神疾病,朱某疏于照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因雒某需要经常住院治疗,生活较为困难,判雒某享有婚后房屋59%的产权。
作者:余皓 魏铼 裴海平 陈汉君 贺玲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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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去北京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看看,这个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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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律师申请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华西都市报·四川在线
第023版: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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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精神病学泰斗刘协和:专家观点
律师申请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
曾世杰“因丑杀人案”发回重审,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曾世杰“因丑杀人案”
&&&&司法精神病学泰斗刘协和。摄影杨涛
&&&&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翔陆阳阳程渝&&&&辩护律师姚飞:&&&&曾世杰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时精神异常,原司法鉴定不科学&&&&二审承办法官:&&&&曾世杰杀人的事实没有争议,但此案进入重审后,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昨日,曾世杰“因丑杀人案”发回重审的消息经华西都市报独家披露后,再次引起社会的关注。一审时,有关曾世杰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已经成为争议的焦点。在终审裁定书上,关于发回重审的原因是: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已着手申请对曾世杰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而这也可能直接影响重审的判决。&&&&双方家属:都很少露面&&&&曾世杰来自川西的一个小县城,父亲和哥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只出现过一次。日一审复审时,曾世杰的哥哥曾世才第一次出现在听众席中。当曾世杰被带走时,他跪在地上哭喊着弟弟的名字,说:“如果可以,我愿意拿我的命换他的命。”&&&&而第一次开庭审理和宣判时,曾世杰的家属都没有出现,只有零星的几个同学前来旁听。&&&&辩护律师姚飞几次希望联系上曾世杰的家人,却始终无果。在几次审理过程中,受害者一方的家属情绪都比较激动。这次发回重审的消息出来后,记者几经联系,仍没有联系到受害者的家属。&&&&辩护律师:意味着慎重&&&&收到省高院的终审裁定书后,作为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立刻发布了微博,称:“感谢省高院对死刑案件的慎重。”&&&&但同时,他说自己也十分矛盾,一方面是曾世杰可能患有精神病,不该被判死刑,另一方面,他也十分理解被害人家属的心境。他说:“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次发回重审,都代表着一种慎重。”&&&&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曾世杰曾写下上诉书。姚飞说,曾世杰一案在杀人事实上几乎没有争议,但在一审时的精神病鉴定结果曾引发争议。他认为,曾世杰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时精神异常,原司法鉴定不科学,应该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目前姚飞已经在着手,邀请司法精神病学方面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在重审开庭时出庭作证。&&&&省高院承办法官:发回重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昨日,记者在四川省高院见到了曾世杰案二审的承办法官。针对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因,他说,曾世杰上诉后,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了决定。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3项的规定,撤销了此案刑事部分的判决,发回成都中院重审。&&&&但此案重审是否与一审时的精神病鉴定有关、是否再做精神病鉴定,法官没有更多透露。他说:“目前曾世杰杀人的事实是没有争议的,但此案进入重审后,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完善。”&&&&专家观点&&&&司法精神病学泰斗刘协和:&&&&再做鉴定程序上可行&&&&曾世杰至今仍关押在看守所内,他的辩护律师姚飞已着手申请对其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曾世杰杀人案从事发到发回重审,已过去了两年。面对这么长的一个时间,再做鉴定是&&&&否过了时效,是否能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呢?&&&&今年83岁的川大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教授,是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的泰斗刘协和,目前因肺部不适正在住院。一直对曾世杰案保持关注的他说,“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精神病司法鉴定还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他说,曾世杰是否判死刑的关键在于,鉴定他在案发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对于这个案件来说,再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在程序上是行得通的。因为精神病司法鉴定是对于被告人在案发当时,精神状况是否存在障碍作出评判。因此对曾世杰再做鉴定,其主要依据也是他案发前后的情况,比如曾世杰的笔录口供、案发后同学、老师对曾世杰的精神描述,以及曾世杰的家族是否有精神病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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