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右手握弓弓曲被打裂缝算轻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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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赫作品《g小调第一小提琴协奏曲》右手运弓技巧之探讨
19世纪的音乐不论是在创作或是演出形式上皆有很大的变化,代表小提琴演奏技巧的创作以协奏曲为主,经由各小提琴学派的钻研和扩展,进而发展出不一样的风格.布鲁赫身为德国后浪漫时期重要的作曲家,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布鲁赫运用许多演奏技巧结合在他特有的音乐性当中,也就是他的坚持:&旋律是音乐的灵魂&,彻底展现小提琴优美歌唱性的本质,使得此作品能够历久不衰,其音乐价值不输给当时浪漫乐派其它著名的小提琴协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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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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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被打成后脑枕骨骨折,按伤残鉴定的话算轻伤害还是重伤害啊?_百度知道
被打成后脑枕骨骨折,按伤残鉴定的话算轻伤害还是重伤害啊?
我哥哥打打脑枕骨骨折现要医疗鉴定算轻伤害重伤害啊意思我15全部拿哦~请知情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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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具坚定资质机构才能确定鉴定结满意向级机构提重新鉴定按照说概重伤参照面标准看看少问题祝早康复  体重伤鉴定标准  (19903月29司部、高民院、高民检察院、公安部司发〔号发布)  第章 总 则  第条 本标准依照《华民共刑》第八十五条规定医医理论技术基础结合我医检案实践经验重伤鉴定提供科依据统标准  第二条 重伤指使肢体残废、毁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器官功能或者其于身健康重伤害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原则具体伤情具体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原发病变、与损伤直接联系并发症及损伤引起遗症  鉴定应依据体损伤伤情及其损伤或者结局全面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损伤程度鉴定应由医师或者具医鉴定资格员担任由司机关委托、聘请主治医师员担任鉴定鉴定权解与损伤关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勘验现场关单位责任予配合鉴定应遵守关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 损伤程度鉴定应判决前完  第二章 肢体残废  第六条 肢体残废指由各种致伤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完整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 肢体缺失指列情形:  ()任何手拇指缺失超指间关节;  (二)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掌骨;  (四)缺失足百五十或者足跟百五十;  (五)缺失足第趾其余任何二趾或者足除第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足趾;  (七)缺失任何足第趾及其相连跖骨;  (八)足除第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跖骨;  第八条 肢体虽完整已丧失功能指列情形:  ()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度丧失达百五十〔1〕;  (二)肘关节限制伸直位度于90度或者限制功能位度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旋前位或者旋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度丧失达百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手功能能指握物〔2〕;  (九)手拇指挛缩畸形能指握物;  (十)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能指握物;  (十)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度丧失达百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f度或者关节运度丧失达百五十;  (十三)任何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旋转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度丧失达百五十;  (十五)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f厘米、角畸形超近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六)股骨颈骨折愈合、股骨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f厘米、角畸形超<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f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八)四肢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关节运功能度丧失达百五十;  (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支、腰骶丛及其重要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功能;  (二十)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第三章 容貌毁损  第九条 毁容貌指毁损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 眼部毁损指列情形:  ()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侧眼睑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侧眼部损伤致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条 耳廓毁损指列情形:  ()侧耳廓缺损达百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耳百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 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受形  第十三条 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 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切牙切缘间距)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 、颌骨颞颌关节毁损指列情形:  ()、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于1.5厘米或者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部显著称  第十六条 其容貌毁损指列情形:  ()面部损伤留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于4平厘米两块面积于7平厘米  三块总面积于9平厘米或者留明显条状疤痕单条于5厘米两条累计度于8厘米、三条累计总度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侧部面肌瘫痪形眼睑闭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片状细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烧、烫伤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严重障碍  第四章 丧失听觉〔4〕  第十七条 损伤耳语音听力减退<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007a贝  第十八条 损伤两耳语音听力减退<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007a贝  第五章 丧失视觉〔5〕  第十九条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指列情形:  ()损伤眼盲;  (二)损伤两眼低视力其眼低视力2级  第二十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于10度)  第六章 丧失其器官功能  第二十条 丧失其器官功能指丧失听觉、视觉外其器官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条文另规定依照规定  第二十二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引起能恢复复视影响工作  第三十三条 、颌骨骨折或者口腔内组织、器官损伤(舌损伤等)致使语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显障碍  第二十四条 喉损伤引起能恢复失音、严重嘶哑  第二十五条 咽、食管损伤留疤痕性狭窄导致吞咽困难  第二十六条 鼻、咽、喉损伤留疤痕性狭窄导致呼吸困难〔6〕  第二十七条 两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能力  第二十八条 肾损伤并发肾性高血压、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二十九条 输尿管损伤留狭窄致使肾积水、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条 尿道损伤留尿道狭窄引起排尿困难、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条 肛管损伤致使严重便失禁或者肛管严重狭窄  第三十二条 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内器官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三条 宫、附件损伤期并发内殖器萎缩或者影响内殖器发育  第三十四条 阴道损伤累及周围器官造瘘管或者形疤痕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五条 阴茎损伤引起阴茎缺损、严重畸形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六条 睾丸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殖能力  第七章 其于体健康重损伤  第三十七条 其于体健康重损伤指述几种重伤外受伤危及命或者损伤程能够引起威胁命并发症及其严重影响体健康损伤  第节 颅脑损伤  第三十八条 皮撕脱伤范围达皮面积百二十五并伴失血性休克;皮损伤致使皮丧失存能力范围达皮面积百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颅盖骨折(线形、凹陷、粉碎等)伴脑实质及血管损伤现脑受压症状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 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条 颅底骨折伴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期愈  第四十二条 颅脑损伤现昏迷(30钟)神经系统体征单瘫、偏瘫、失语等  第四十三条 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必须伴神经系统症状体征  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 外伤性蛛网膜腔血伴神经系统症状体征  第四十六条 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染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 颅脑损伤除嗅神经外引起其脑神经易恢复损伤  第四十八条 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 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五十条 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症状与病征颈内脉--海绵窦瘘、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  第二节 颈部损伤  第五十条 咽喉、气管、颈部、口腔底部及其邻近组织损伤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二条 颈部损伤引起侧颈脉、推脉血栓形、颈静脉瘘或者假性脉瘤  第五十三条 颈部损伤累及臂丛严重影响肢功能;颈部损伤累及胸膜顶部致气胸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四条 甲状腺损伤伴喉返神经损伤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五十五条 胸导管损伤  第五十六条 咽、食管损伤引起局部脓肿、纵隔炎或者败血症  第五十七条 颈部损伤导致异物存留颈深部影响相应组织、器官功能  第三节 胸部损伤  第五十八条 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呼吸困难  第五十九条 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 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 胸部损伤致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第六十二条 气管、食管损伤致纵隔炎、纵隔脓肿、纵隔气肿、血气胸或者脓胸  第六十三条 脏损伤;胸部血管损伤  第六十四条 胸部损伤致脓胸、肺脓肿、肺张、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或者支气管食管瘘  第六十五条 胸部严重挤压致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运障碍、颅内血  第六十六条 性侧乳房缺失  第四节 腹部损伤  第六十七条 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  第六十八条 肝、脾、胰等器官破裂;损伤致使些器官形血肿脓肿  第六十九条 肾破裂;尿外渗须手术治疗(包含肾脉栓塞术)  第七十条 输尿管损伤致使尿外渗  第七十条 腹部损伤致腹膜炎、败血症、肠梗阻或者肠瘘等  第七十二条 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  第五节 骨盆部损伤  第七十三条 骨盆骨折严重变形  第七十四条 尿道破裂、断裂须行手术修补  第七十五条 膀胱破裂  第七十六条 阴囊撕脱伤范围达阴囊皮肤面积百五十;两侧睾丸缺失  第七十七条 损伤引起宫或者附件穿孔、破裂  第七十八条 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染  第七十九条 幼外阴或者阴道严重损伤  第六节 脊柱脊髓损伤  第八十条 脊柱骨折或者脱位伴脊髓损伤或者根脊神经损伤  第八十条 脊髓实质性损伤影响脊髓功能肢体功能、性功能或者便严重障碍  第七节 其损伤  第八十二条 烧、烫伤  ()烧、烫伤总面积(度烧、烫伤面积计算内同)百三十或者三度百十;童总面积百十或者三度百五  烧、烫伤面积低于述程度列情形:  1、现休克;  2、吸入毒气体毒;  3、严重呼吸道烧伤;  4、伴并发症导致严重;  5、其类似列情形  (二)特殊部位(面、手、阴等)深二度烧、烫伤严重影响外形功能参照本标准关条文  第八十三条 冻伤现耳、鼻、手、足等部位坏死及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关条文  第八十四条 电击损伤伴严重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碍参照本标准关条文  第八十五条 物理、化或者物等致伤素引起损伤致使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关条文  第八十六条 损伤导致异物存留脑、、肺等重要器官内  第八十七条 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染性休克  第八十八条 皮组织血范围达全身体表面积百三十;肌肉及深部组织血伴并发症或者遗留严重功能障碍  第八十九条 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症  第九十条 损伤引起挤压综合症  第九十条 各种原引起呼吸障碍现窒息征象并伴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碍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符合《华民共刑》第八十五条损伤本标准未作规定比照本标准相应条文作鉴定  前款规定鉴定应由(市)级医鉴定机构作或者予复核  第九十三条 三处(种)损伤均接近本标准关条文规定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重伤或者评定重伤  第九十四条 本标准所说、都连本数内  第九十五条 本标准仅适用于《华民共刑》规定重伤医鉴定  第九十六条 本标准自九九○七月起施行九八六发布《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同废止  本标准施行前已作鉴定尚未判决仍适用九八六发布《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19903月29  《体重伤鉴定标准》说明  (1)鉴定关节运度应检关节整体功能判定参照临床用体关节度值进行综合析做检查须解该关节功能状态并与健侧关节运度比  (2)指指拇指指腹与其余各指指腹相合作  (3)面容范围指前额发际两耳根前与颌缘间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耳廓  (4)鉴定听力减退:  ①听力检查宜用纯音听力计气导标准听力级单位贝(db)般采用500、10002000赫兹三频率平均值平均值相于语音听力值  ②听力减退<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007a贝应属于听力  ③损伤两耳听力减退按计算:  (较耳听力减退×5+较差耳听力减退×r)除6计算结听力减退<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007a贝属于重伤  ④性听力损伤修按60岁始每递减0.5贝  ⑤关听力检查鉴定认必要选择适(声阻抗、耳蜗电图、听觉脑干诱发电位等)进行测定  (5)鉴定视力障碍:  ①凡损伤眼裸视或加用镜片《包括接触镜、针孔镜等)远距视力达视力范围(0.8)或者接近视力范围(0.4-0.8)都作视力障碍论视力障碍(0.3)者级见表:  视 力 障 碍  级别  低 视 力 及 盲 目
极 标 准  
视 力 低 于   低 视 力 等 于 或 优 于  低视力  1  0.3  0.1  2  0.1  0.05(三米指数)  盲 目  3  0.05  0.02(米指数)  4  0.02  光  5   光   视力视野缩注视点视野半径于10°于5°者3级;半径于5°者4级  评定视力障碍应远距视力标准参考近距视力  ②视力检查:用通用标准视力表检查远距视力近距视力颅脑损伤者应作暗点、理盲点视野检查复视更应详细检查析复视性质与程度  ③关视力检查鉴定认必要选择适(视觉电理)进行测定  (6)呼吸困难由于通气需要量超呼吸器官通气能力所引起症状:自觉气短、空气够用、胸闷适体征;呼吸频率增快幅度加深或变浅或者伴周期节律异鼻翼扇紫绀等实验室检查:  ①脉血液气体析脉血氧压<img class="word-replace" src="/api/getdecpic?picenc=0a007a.0Kpa(60mmHg);  ②胸部X线检查;  ③肺功能测验  诊断呼吸困难必须同伴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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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纯的枕骨骨折,可能只是轻伤,但是如果因枕骨骨折造成其他后果,可能就是重伤了
具体看可参见《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节 颅脑损伤
第三十八条 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 开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一条 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四十二条 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钟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单瘫、偏瘫、失语等。
第四十三条 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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