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在襄汾县肿瘤医院医院里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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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须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13-10-10 14:45:59 
襄汾县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须知
广大农民朋友: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4年实施以来,运行平稳、发展健康,有效的缓解了广大农民群众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受到了广泛好评,请广大群众到当地村委积极参保
为了使患者更大受益,
年起扩大住院补偿范围,将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补偿范围,半年扣除一次起付线。同时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经县农合中心批准后,到省定点医院就医,补偿比例达到70%
1、大病住院的补偿标准
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
2、2013年封顶线
2013年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额为15万元,包括大病住院、慢性病和分娩定额补偿。列入提高保障水平范围的重大疾病不计封顶线。
3、办理补偿手续须知
(1)参合农民在本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当天凭户口本及《医疗证》在医院直接补偿;(2)如果您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报医院出院时,在医院直接补偿。若不是直报医院,在出院后,将户口本、《医疗证》、转诊审批表(市外就医者提供)、就医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出院结算发票、病历复印件,农行账号交所辖乡镇合医办,审核通过后,由农行统一拨款。特别注意:在市外就医的参合农民,出院后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补偿,特殊情况不应超过3个月。
4、市外就医转诊手续办理须知
参合农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非急诊病需到市外定点医院就诊时,须持县级定点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在入院后一周内向县新农合管理机构报告,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转诊手续。急诊病人,来不及办理转诊手续的,在入院之日起一周内持医院诊断证明或入院证回县合医中心补办转诊手续。
5、门诊统筹补偿办法
普通门诊统筹补偿不设起付线,以户为单位封顶额为家庭参合人数×70元。补偿比例为80%。
6、参合农民信息若有误更改须知
参合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上的信息若与户口本信息不一致,可持合医证和户口本到县新农合中心进行更正。
7、新农合慢性疾病的补偿范围
心脏换瓣膜术后;
重症肌无力;(3)帕金森氏病;(4)特发性紫癜;(5)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6)血管支架植入术后;(7)再生障碍性贫血;(8)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9)系统性红斑狼疮(10)血友病。
(1)慢性心功能衰竭;(2)肺心病;(3)冠心病(非隐匿型);(4)肾病综合症;(5)癫痫;(6)重型精神病;(7)银屑病;(8)白癜风;(9)风湿性心脏病;(10)老年痴呆症;(1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12)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3)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14)甲亢;(15)慢性溃疡性结肠炎;(16)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17)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18)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19)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20)活动性结核病(不含国家免费治疗病种)。
8、办理慢性病补偿须知
患以上慢性病的患者,可到县人民医院由专家开具《襄汾县新农合慢性病大额门诊治疗审批表》,然后到县新农合中心审批(每年1-3月份)。参合患者持慢性病审批表、《医疗证》在赵曲精神病医院和邓庄、大邓、襄陵、古城、赵康五所中心卫生院可直接补偿,其它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的在乡镇合医办办理手续。补偿不设起付线,费用累计计算,按60%比例进行补偿,全年累计封顶线特殊型为8000元,普通型为2000元。
9、《医疗证》补办须知
参合人员持户口本、个人申请(加盖村委会公章),到所在地乡镇合医办补办医疗证,补证后当年门诊补偿按达封顶线对待,不再享受门诊补偿,但不影响参合农民享受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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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ICP备号 技术支持: 网站编辑部邮箱:襄汾人民医院“1234”工作方针提升医疗水平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襄汾县人民医院为了进一步提升全院职工的服务意识,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结合年初医院确定的“1234”工作方针,从3月份开始,在全院持续推行了提升服务意识、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推行人性化服务,把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了病、看得好病作为追求目标,以改善医疗服务为主题,强化奉献精神,切实改进医疗服务态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院支“两委”成员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并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和《常用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的规定》,下发到全院各科室,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该院优质服务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改善服务态度。开展全员服务意识和服务礼仪的教育和培训,学习常用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的规定,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把人文关怀实实在在地贯穿到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医务人员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尊重病人人格,对病人多一份问候,对病人的病情多进行询问,多一份关怀;推广服务用语,杜绝服务忌语,根治“生、冷、硬、顶、推、拖”的不良服务态度。强化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调处各种投诉,做到每诉必处。二是提高服务质量。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服务缺失,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扎实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结合医护人员的考核、培训和要求,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技术比武等活动,营造勤学习、爱钻研、重提高的学习氛围,拓宽医务人员知识面,提高诊治水平,增强医务人员防范医疗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健全医院管理规范,修订医疗护理操作常规和各项制度,特别是要落实好首诊负责制等15项核心制度。进一步健全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急、危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保证通讯畅通,努力做到出诊快速,抢救及时。三是完善服务流程,开展各项便民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从病人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减少候诊时间,规范检查和报告流程,降低就医病人的时间成本,方便广大群众就诊。加强门诊力量,安排高级专家应诊,提高诊断水平,减少复诊次数;完善咨询台等便民服务窗口功能;门诊大厅明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的收费标准,完善住院费用“一日一清单”制,方便病人查询医疗费用。四是提高行政后勤服务保障能力。行政后勤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牢固树立为临床一线、为广大患者和医院职工服务的意识;在挂号收费等服务窗口推行银行服务评价模式;努力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五是加快院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住院部的窗户更新、病床更换、院内环境的综合整治,满足日益增长的住院医疗需求;院内各种标识齐全、美观,服务环境整洁、安静、温馨,让病人就诊舒适愉悦,进一步提升了医院的品牌形象。(李晓云)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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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办理有关事项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12-03-02 17:25:08 
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
办理有关事项
政策依据:《临汾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劳社【号)、《关于临汾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有关问题补充的通知》(临医居函【2011】26号)
特殊慢性病是指:
诊断明确、病情重、病程长、易复发、门诊与住院疗效相近且治愈率低、需长期门诊治疗以缓解和控制病情的一类疾病。
特殊慢性病鉴定需提供的资料:
1、患者本人近两年在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
2、近期检查、化验报告单;
3、诊断证明书;
4、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为户口本复印件);
5、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6、缴费票据复印件(学生为学校证明)。
鉴定时间:
慢性病鉴定每半年一次,县医保中心每年6月、11月前将初审合格病历上报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每年6月底、11月底组织专家鉴定,鉴定通过后,发给《临汾市特殊慢性病医疗手册》。
已享受门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每年10―12月由县医保中心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复审的取消其慢性病资格。
待遇标准:
1、特殊慢性病不设定起付线,参保人员在认定有效期内发生的治疗费、药费、(百元以上的检查费最多报销两次),统筹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
2、特殊慢性病费用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3、特殊慢性病实行限额管理,根据不同的病种,治疗费用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鉴定病种一种以上的(每人最多可鉴定三种特殊慢性病),每增加一种病种,在主要治疗用药的病种支付限额上加400元。
办理程序:县医保中心初审受理――上报市中心组织鉴定――发放《临汾市特殊慢性病医疗手册》
襄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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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通过批复
  根据襄汾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可研批复文件,我委批复了该项目初步设计。
  建设地址:襄汾县中医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74平方米,设计床位数123床。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医技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335平方米,地上5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1米,主要功能1包括:挂号收费、医技用房(B超、彩超、心电、脑电等)、病房、护士站、治疗室及附属功能用房等。新建污水处理站、大门及门卫室、氧气站等附属用房。
  工程概算核定为1716.2万元。
  项目编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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