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甘精胰岛素社保能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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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秀霖重组甘精胰岛素现每早8点打6个单位想改到晚上9点打怎么改请指导?
病情描述:
改时间打长秀霖怎么改?请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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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建议:不建议晚上注射胰岛素的,晚上尤其是入睡后血糖较低,容易出现而不能及时发现的。平时注意低糖饮食,适当参加锻炼。
追问:我是问还是继续打长秀霖还是改吃口服药?为何不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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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和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具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
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41个,中成药1107个,民族药49个;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21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4个。
中药饮片部分所列中药饮片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
(二)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甲、乙类。西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349个,乙类药品品种892个;中成药部分甲类药品品种154个,乙类药品品种952个。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药品费用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四)西药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和临床科室用药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临床科室用药和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各科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INN)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和&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等,剂型单列。西药通用名称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必须为口服剂型)一致,且法定说明书中明确适用于儿童的,其剂型为能够提高儿童用药顺应性的口服液体剂型、颗粒剂、口服散剂、栓剂、滴鼻剂的,可以限定在儿童使用时支付。
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现行版 &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归类后标注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标注的剂型
包含的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
缓释控释剂型
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
口服液体剂
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服液、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糖浆剂(含干糖浆剂)
丸剂、滴丸
颗粒剂、肠溶颗粒剂
散剂、药粉、粉剂
散剂、粉剂、撒布剂、撒粉
软膏剂、乳膏剂、霜剂、糊剂、油膏剂
贴剂、贴膏剂、膜剂、透皮贴剂
外用液体剂
外用溶液剂、洗剂、漱口剂、含漱液、胶浆剂、搽剂、酊剂、油剂
硬膏剂、亲水硬膏剂
乳胶剂、凝胶剂
涂剂、涂膜剂、涂布剂
栓剂、肛门栓、阴道栓
滴眼剂、滴眼液
滴耳剂、滴耳液
滴鼻剂、滴鼻液
喷剂、气雾剂、喷鼻剂、喷粉剂、喷雾剂、雾化吸入剂、雾化混悬液、雾化溶液剂、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干粉剂、干粉吸入剂、粉末吸入剂、干粉吸剂、吸入性溶液剂、吸入性混悬液
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
表中&口服液体剂&所包含的&干混悬剂&(第★133号、第411号和第1224号除外)和&干糖浆剂&,仅限儿童使用时支付。
中成药剂型中,丸剂包括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和微丸,不含滴丸;胶囊剂是指硬胶囊,不含软胶囊;其他剂型没有归并。
(七)有关名称与剂型的解释:
1.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规格或生产厂家不同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2.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酸根或盐基不同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3.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前面冠有&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婴幼儿用&等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4.通用名称中剂型前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剂型前的部分一致且剂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规格或生产厂家不同的中成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八)&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因其组成和适应症类似而进行了归类,所标注的名称为一类药品的统称。具体如下:
1.西药部分第157号&抗艾滋病用药&,是指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
2. 西药部分第168号&青蒿素类药物&,是指卫生部《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中所列的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处方制剂、联合用药的药物和青蒿素类药物注射剂。
3.西药部分第217号&动物骨多肽注射制剂&包括骨肽注射剂、鹿瓜多肽注射剂和骨瓜提取物注射剂。
4. 西药部分第219号&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具体包括以下非处方药品种:
氨酚咖黄烷胺片
复方氯丙那林鱼腥草素钠片
氨酚美伪滴剂
复方枇杷氯化铵糖浆
氨酚美伪麻片
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
氨酚美伪麻片与苯酚伪麻片
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
氨酚那敏三味浸膏胶囊
复方忍冬藤阿司匹林片
氨酚烷胺咖敏胶囊
复方锌布颗粒剂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
氨酚伪麻胶囊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氨酚伪麻咀嚼片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氨酚伪麻颗粒剂
复方愈酚喷托那敏糖浆
氨酚伪麻美那敏片
咖酚伪麻片
氨酚伪麻那敏胶囊
氨酚伪麻那敏胶囊(夜用)
柳酚咖敏片
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
美尔伪麻溶液
氨酚伪麻那敏片
美酚伪麻片
氨酚伪麻那敏溶液
美敏伪麻口服液
氨酚伪麻片
美扑伪麻口服液
氨金黄敏颗粒
美扑伪麻片
氨咖黄敏胶囊
美息伪麻片
氨咖黄敏片
美愈伪麻胶囊
氨咖麻敏胶囊
美愈伪麻口服溶液
氨咖愈敏溶液
美愈伪麻口服液
贝敏伪麻片
喷托维林氯化铵片
布洛伪麻分散片
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
布洛伪麻胶囊
扑尔伪麻片
布洛伪麻颗粒剂
双分伪麻胶囊
布洛伪麻片
双分伪麻片
酚咖麻敏胶囊
双扑口服液
双扑伪麻分散片
酚麻美敏胶囊
双扑伪麻胶囊
酚麻美敏片
双扑伪麻颗粒
酚麻美软胶囊
双扑伪麻片
酚美愈伪麻口服液
伪麻那敏胶囊
酚明伪麻片
伪麻那敏片
复方氨酚美沙糖浆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
复方氨酚葡锌片
愈创维林那敏片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
复方氨酚烷胺颗粒
愈酚维林片
复方氨酚烷胺片
愈酚伪麻颗粒
复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
愈酚伪麻片
复方贝母氯化铵片
复方酚咖伪麻胶囊
愈美颗粒剂
复方甘草氯化铵糖浆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
5. 西药部分第7.2类下的氨基酸型肠内营养剂、短肽型肠内营养剂、疾病特异型肠内营养剂和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4类药品,包括符合条件的各个品种。
6.西药部分第373号的&动物源胰岛素&包括:短效胰岛素(如普通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如低精蛋白锌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如鱼精蛋白锌胰岛素)和预混胰岛素。
7.西药部分第374号的&重组人胰岛素&包括: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如低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和不同比例预混人胰岛素(如混合重组人胰岛素)。
8.西药部分第375号的&超短效人胰岛素类似物&包括门冬胰岛素和赖脯胰岛素。
9.西药部分第376号的&长效人胰岛素类似物&包括甘精胰岛素、重组甘精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
10.西药部分第425号&&-干扰素&包括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9年6月30日之前批准的所有&-干扰素及其亚型.
11.西药部分第735号&动物源肺表面活性物质&包括牛肺表面活性剂、猪肺磷脂等从动物中提取的肺表面活性物质。
12.西药部分第831号&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具体包括以下非处方药品种:
复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
复方胰酶散
复方颠茄铋镁片
复合乳酸菌胶囊
复方颠茄氢氧化铝片
复方颠茄氢氧化铝散
海藻酸铝镁颗粒
复方淀粉酶口服溶液
硫糖铝小檗碱片
复方雷尼替丁胶囊
龙胆碳酸氢钠片(健胃片)
复方龙胆碳酸氢钠片
龙胆碳酸氢钠散
复方芦荟维U片
铝镁颠茄片
复方木香铝镁片
铝镁混悬液
复方木香小檗碱片
铝镁加混悬液
复方尿囊素片
神黄钠铝胶囊
复方嗜酸乳杆菌片
鼠李铋镁片
复方碳酸钙咀嚼片
碳酸钙甘氨酸胶囊
复方维生素U胶囊&
维U颠茄铝胶囊
复方胃蛋白酶颗粒
维U颠茄铝胶囊Ⅱ
复方消化酶胶囊
维U颠茄铝镁胶囊
复方溴丙胺太林铝镁片
维U颠茄铝镁片
复方延胡索氢氧化铝片
维U颠茄铝镁片Ⅱ
13.西药部分第1250号的&抗蛇毒血清注射制剂&包括:抗蝮蛇毒血清注射剂、抗眼镜蛇毒血清注射剂、抗银环蛇毒血清注射剂、抗五步蛇毒血清注射剂、抗蝰蛇毒血清注射剂、抗蛇毒血清注射剂等。
14.中成药部分第★428号的&薯蓣皂苷口服制剂&包括:地奥心血康颗粒(片)、薯蓣皂苷片。
15.中成药部分第480号的&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杏灵颗粒(胶囊、片)、银杏叶丸(颗粒、胶囊、片、滴丸、口服液)、银杏叶提取物胶囊(片、滴剂)、银杏蜜环口服溶液、银杏酮酯滴丸。
第★480号的&银杏叶注射制剂&包括: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银杏叶提取物、舒血宁注射液(银杏叶注射液)、银杏达莫注射液。
16.中成药部分第★486号的&灯盏细辛注射制剂&包括:灯盏细辛注射液、灯盏花素注射液、注射用灯盏花素。
17.中成药部分第487号的&三七皂苷注射制剂&包括: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第★487号&三七皂苷口服制剂&包括:血塞通颗粒(胶囊、软胶囊、滴丸、片)、血栓通胶囊、三七通舒胶囊。
18.中成药部分第668号的&雷公藤口服制剂&包括:雷公藤片、雷公藤多甙片。
19.中成药部分第★749号的&复方红曲口服制剂&包括:脂必泰胶囊、血脂康片、脂必妥片。
20.中成药部分第858号的&虫草菌发酵制剂&包括百令胶囊(片)、金水宝胶囊(片)、至灵胶囊、宁心宝胶囊。
四、限定支付范围
(九)《药品目录》&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限定支付所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
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药不受此限定。
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备注&一栏标注&限***和工伤保险&的,是指符合***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受此限制。
5.&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该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依据病情需要,按照药品法定说明书用药。
6.&备注&一栏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十)西药部分第1.5类涉及的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用药,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第1.3.1类和第2.1类中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十一)本目录所列的胰岛素和胰岛素类似物等药品,不含注射器等辅助器具。
(十二)中成药部分药品处方中含有的&麝香&是指人工麝香(含国家批准配额内人工饲养麝提取的天然麝香),&牛黄&是指人工牛黄、体内培植牛黄和体外培育牛黄。
(十三)在国家谈判机制尚未出台前,下列四种药品暂纳入本目录中使用,各统筹地区应加大个人自付比例,待国家相关办法出台后再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巴利昔单抗(限器官移植、副主任以上医师处方);利妥昔单抗(限复发或化疗耐药的惰性B淋巴细胞CD20阳性表达);培美曲塞(限无法手术切除或不适宜手术治疗的恶性胸膜间皮瘤患者在三级综合肿瘤专科医院主任医师二线治疗使用);厄洛替尼(限EGFR突变检测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患者在三级综合肿瘤专科医院主任医师三线治疗使用)。附件一:&东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一、《东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乙类目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形成,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设定“乙类目录”的自付比例,先由个人自付部份费用,余额再按社会保险基金有关规定支付。二、临床治疗首选甲类及国家基本药物,确因病情需要使用其他药品的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有若干选择时,应按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优先选择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药品,对于每种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同时应严格掌握药量,门诊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三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特定门诊和职业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量,社区门诊静脉用药不超过一日量,住院病人的出院带药量一般不超过七日量。三、各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遏制滥用药物、过度用药等行为,违背上述原则的,所涉费用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并按规定予以查处。四、《药品目录》中所列药品不含医院制剂。经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在报物价部门定价并经我市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可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五、《药品目录》是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依据及标准。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和参保人自行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做好《药品目录》与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范围的过渡衔接。&凡 &例&“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具有政策约束力。一、构成《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中药饮片三部分。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采用准入法确定,《药品目录》规定范围以外的西药及中成药,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确定,《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中药饮片,均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二、名称与剂型(一)除在“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INN)中表达化学成分的部分,不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和“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等,剂型单列。中成药采用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规定的正式名称,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中药饮片采用国家药典名称。(二)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现行版 “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归类后标注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标注的剂型包含的剂型口服常释剂型普通片剂(片剂、肠溶片、包衣片、薄膜衣片、糖衣片、浸膏片、分散片、划痕片)、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缓释控释剂型缓释片、缓释包衣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口服液体剂口服溶液剂、口服混悬剂、干混悬剂、口服乳剂、胶浆剂、口服液、乳液、乳剂、胶体溶液、合剂、酊剂、滴剂、混悬滴剂、糖浆剂(含干糖浆剂)丸剂丸剂、滴丸颗粒剂颗粒剂、肠溶颗粒剂口服散剂散剂、药粉、粉剂外用散剂散剂、粉剂、撒布剂、撒粉软膏剂软膏剂、乳膏剂、霜剂、糊剂、油膏剂贴剂贴剂、贴膏剂、膜剂、透皮贴剂外用液体剂外用溶液剂、洗剂、漱口剂、含漱液、胶浆剂、搽剂、酊剂、油剂硬膏剂硬膏剂、亲水硬膏剂凝胶剂乳胶剂、凝胶剂涂剂涂剂、涂膜剂、涂布剂栓剂栓剂、肛门栓、阴道栓滴眼剂滴眼剂、滴眼液滴耳剂滴耳剂、滴耳液滴鼻剂滴鼻剂、滴鼻液吸入剂喷剂、气雾剂、喷鼻剂、喷粉剂、喷雾剂、雾化吸入剂、雾化混悬液、雾化溶液剂、雾化吸入液、吸入性粉剂、干粉剂、干粉吸入剂、粉末吸入剂、干粉吸剂、吸入性溶液剂、吸入性混悬液注射剂注射剂、注射液、注射用溶液剂、静脉滴注用注射液、注射用混悬液、注射用无菌粉末、静脉注射针剂、水针、注射用乳剂、粉针剂、针剂、无菌粉针、冻干粉针表中“口服液体剂”所包含的“干混悬剂”(第★(136)号、第418号和第1232号除外)和“干糖浆剂”,仅限儿童使用时支付。中成药剂型中,丸剂包括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和微丸,不含滴丸;胶囊剂是指硬胶囊,不含软胶囊;其他剂型没有归并。(三)有关名称与剂型的解释:1.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规格或生产厂家不同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2.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酸根或盐基不同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3.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前面冠有“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婴幼儿用”等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4.通用名称中剂型前的部分与《药品目录》中名称剂型前的部分一致且剂型相同,而商品名或规格或生产厂家不同的中成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三、《药品目录》中特殊符号的含义(一)“编号”栏:1.★: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2. ▲:标注“▲”的药品,属社会保险社区卫生服务门诊用药范围,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二)“自付比例”栏《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自付比例为0,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根据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设定。1.“自付比例”栏未标注任何符号的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0。2.*:标有“*”的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10%。 3.**:标有“**”的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30%。4.***:标有“***”的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50%。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均为0。(三)“支付”栏“支付”栏标识药品的限定支付险种范围。1.未标注任何符号的药品,同时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各险种支付范围。2.■:标有“■”的药品,仅纳入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3.●:标有“●”的药品,仅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4.○:标有“○”的药品,仅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四)“备注”栏1.△:标注“△”的药品,指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使用时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工伤保险用药不受此限定。2.◇:标注“◇”的药品,其药品名称为某一类药品的统称。具体如下: (1)西药部分第159号“抗艾滋病用药”,是指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2)西药部分第169号“青蒿素类药物”,是指卫生部《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中所列的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处方制剂、联合用药的药物和青蒿素类药物注射剂。(3)西药部分第221号“动物骨多肽注射制剂”包括骨肽注射剂、鹿瓜多肽注射剂和骨瓜提取物注射剂。(4)西药部分第223号“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具体包括以下非处方药品种:&&序号药品名称序号药品名称1氨酚咖黄烷胺片46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2氨酚美伪滴剂47复方氯丙那林鱼腥草素钠片3氨酚美伪麻片48复方枇杷氯化铵糖浆4氨酚美伪麻片与苯酚伪麻片49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5氨酚那敏三味浸膏胶囊50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6氨酚烷胺咖敏胶囊51复方忍冬藤阿司匹林片7氨酚烷胺那敏胶囊52复方锌布颗粒剂8氨酚伪麻胶囊53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9氨酚伪麻咀嚼片54复方银翘氨敏胶囊10氨酚伪麻颗粒剂55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11氨酚伪麻美那敏片56复方愈酚喷托那敏糖浆12氨酚伪麻那敏胶囊57咖酚伪麻片13氨酚伪麻那敏胶囊(夜用)58科达琳14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59柳酚咖敏片15氨酚伪麻那敏片60美尔伪麻溶液16氨酚伪麻那敏溶液61美酚伪麻片17氨酚伪麻片62美敏伪麻口服液18氨金黄敏颗粒63美扑伪麻口服液19氨咖黄敏胶囊64美扑伪麻片20氨咖黄敏片65美息伪麻片21氨咖麻敏胶囊66美愈伪麻胶囊22氨咖愈敏溶液67美愈伪麻口服溶液23贝敏伪麻片68美愈伪麻口服液24布洛伪麻分散片69喷托维林氯化铵片25布洛伪麻胶囊70喷托维林氯化铵糖浆26布洛伪麻颗粒剂71扑尔伪麻片27布洛伪麻片72双分伪麻胶囊28酚咖麻敏胶囊73双分伪麻片29酚咖片74双扑口服液30酚麻美敏胶囊75双扑伪麻分散片31酚麻美敏片76双扑伪麻胶囊32酚麻美软胶囊77双扑伪麻颗粒33酚美愈伪麻口服液78双扑伪麻片34酚明伪麻片79伪麻那敏胶囊35复方氨酚美沙糖浆80伪麻那敏片36复方氨酚那敏颗粒81锌布片37复方氨酚葡锌片82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38复方氨酚葡锌片83愈创维林那敏片39复方氨酚烷胺胶囊84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40复方氨酚烷胺颗粒85愈酚维林片41复方氨酚烷胺片86愈酚伪麻颗粒42复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87愈酚伪麻片43复方贝母氯化铵片88愈美胶囊44复方酚咖伪麻胶囊89愈美颗粒剂45复方甘草氯化铵糖浆90愈美片(5)西药部分第7.2类下的氨基酸型肠内营养剂、短肽型肠内营养剂、疾病特异型肠内营养剂和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4类药品,包括符合条件的各个品种。(6)西药部分第382号的“动物源胰岛素”包括:短效胰岛素(如普通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如低精蛋白锌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如鱼精蛋白锌胰岛素)和预混胰岛素。(7)西药部分第383号的“重组人胰岛素”包括: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如低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和不同比例预混人胰岛素(如混合重组人胰岛素)。(8)西药部分第384号的“超短效人胰岛素类似物”包括门冬胰岛素和赖脯胰岛素。(9)西药部分第385号的“长效人胰岛素类似物”包括甘精胰岛素、重组甘精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10)西药部分第435号“α-干扰素”包括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之前批准的所有α-干扰素及其亚型。(11)西药部分第740号“动物源肺表面活性物质”包括牛肺表面活性剂、猪肺磷脂等从动物中提取的肺表面活性物质。(12)西药部分第845号“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具体包括以下非处方药品种:序号药品名称序号药品名称1复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20复合乳酸菌胶囊2复方颠茄铋镁片21盖胃平片3复方颠茄氢氧化铝片22海藻酸铝镁颗粒4复方颠茄氢氧化铝散23硫糖铝小檗碱片5复方淀粉酶口服溶液24龙胆碳酸氢钠片(健胃片)6复方雷尼替丁胶囊25龙胆碳酸氢钠散7复方龙胆碳酸氢钠片26铝镁颠茄片8复方芦荟维U片27铝镁混悬液9复方木香铝镁片28铝镁加混悬液10复方木香小檗碱片29神黄钠铝胶囊11复方尿囊素片30鼠李铋镁片12复方嗜酸乳杆菌片31碳酸钙甘氨酸胶囊13复方碳酸钙咀嚼片32维U颠茄铝胶囊14复方维生素U胶囊& 33维U颠茄铝胶囊Ⅱ15复方胃蛋白酶颗粒34维U颠茄铝镁胶囊16复方消化酶胶囊35维U颠茄铝镁片17复方溴丙胺太林铝镁片36维U颠茄铝镁片Ⅱ18复方延胡索氢氧化铝片37复方谷氨酰胺肠溶胶囊19复方胰酶散&(13)西药部分第1258号的“抗蛇毒血清注射制剂”包括:抗蝮蛇毒血清注射剂、抗眼镜蛇毒血清注射剂、抗银环蛇毒血清注射剂、抗五步蛇毒血清注射剂、抗蝰蛇毒血清注射剂、抗蛇毒血清注射剂等。(14)中成药部分第★(446)号的“薯蓣皂苷口服制剂”包括:地奥心血康颗粒(软胶囊、片)、薯蓣皂苷片。(15)中成药部分第496号的“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杏灵颗粒(胶囊、片)、银杏叶丸(颗粒、胶囊、片、滴丸、口服液)、银杏叶提取物片(滴剂)、银杏蜜环口服溶液、银杏酮酯滴丸。第★(496)号的“银杏叶注射制剂”包括: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银杏叶提取物、舒血宁注射液(银杏叶注射液)、银杏达莫注射液。(16)中成药部分第★(501)号的“灯盏细辛注射制剂”包括:灯盏细辛注射液、灯盏花素注射液、注射用灯盏花素。(17)中成药部分第502号的“三七皂苷注射制剂”包括: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注射用血栓通(冻干)。第★(502)号“三七皂苷口服制剂”包括:血塞通颗粒(胶囊、软胶囊、片)、血栓通胶囊、三七通舒胶囊。(18)中成药部分第684号的“雷公藤口服制剂”包括:雷公藤片、雷公藤多甙片。(19)中成药部分第★(768)号的“复方红曲口服制剂”包括:脂必泰胶囊、脂必泰片、血脂康片、脂必妥片。(20)中成药部分第877号的“虫草菌发酵制剂”包括百令胶囊(片)、金水宝胶囊(片)、至灵胶囊、宁心宝胶囊。四、限定支付范围(一)《药品目录》“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限定情况下参保人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1.“备注”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该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依据病情需要,按照药品法定说明书用药。2.“备注”栏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3.“备注”栏标有“限XXX和工伤保险”的,是指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XXX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受此限制。(二)西药部分第1.5类涉及的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用药,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使用时,医疗保险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第1.3.1类和第2.1类中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使用时,社会保险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五、其他(一)本目录所列的胰岛素和胰岛素类似物等药品,不含注射器等辅助器具。(二)中成药部分药品处方中含有的“麝香”是指人工麝香(国家发改委、林业局同意使用天然麝香的品种除外),“牛黄”是指人工牛黄、体内培植牛黄和体外培育牛黄。六、《药品目录》的索引说明《药品目录》的索引分为西药中文药品笔画索引、西药英文药名索引、中成药中文药名笔画索引三部分,每部分由药品名称、剂型和药品目录正文页码组成。中文药名笔画索引是按照药品的中文药名的首字笔画数,从小到大排序;英文药名索引是按照西药的英文名的字母,从A到Z排序。查询某药品资料时,应根据药品名称(即西药的通用名或中成药的正式名)选择合适的索引查找相对应的药品及剂型,并获得其所在《药品目录》的页码,再根据页码,翻阅正文,获得此药品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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