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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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涸辙之鲋,相濡以沫,曷不若相忘于江湖。”
――――――――――题记
京师,哲宗康德七年五月。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来了一行看似貌不惊人的游客,但这行人所过之处,都引起了市人的窃窃私语。原来走在前首的白衫人,虽是戴了范阳笠,可回顾言谈之间,分明是个女子。其时朝野之内外礼法之防甚严,象这般女子在外公然抛头露面,自然难免被人议论。
“小寒,你收敛点,别惹全街人都看你!”身后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皱眉道,可语气抱怨之中满含爱怜之情。
“我要这个,大哥你给我买么!”那白衫女子在一家铺子里突地指着壁上的东西叫了起来,“就是这个,喏,左边的,很漂亮吧?”她语音清越动人,语一出口,更无法掩饰她女子的身份。
中年人被她死拖到店中,抬头一看壁上,也不由笑了:“小寒要这个干嘛?小寒,急着嫁人了?”后边一行人此时也已到了店外,抬头往壁上一望,不由轰然大笑。只见壁上挂着的是一整套女子嫁时衣饰,而那个叫“小寒”的白衣女子正指着那一顶珠玉缀的凤冠娇嗔。
“小寒,什么时候嫁人了,大哥再买也不迟呀!”中年人笑道。“大哥不买,到时我们也可以买全套送你。”那一群人都是三十二十左右的年轻人,个个英气勃发,挺拔伟岸,此时都你一言我一语地调笑开了。
那白衣女子小寒仰头看着壁上那顶凤冠,居然并不还嘴。但她一直仰着头,不期然头上斗笠滑落了下来。丝一般的秀发落了满颊,而一张明艳照人却带几分娇横的脸也露了出来。
一时间,店内外所有旁人齐齐怔了一下――好美的女孩儿!
并不是说她有那么倾国倾城、难描难画;也不是说她容色如何美绝人寰,天生丽质。只是她虽有着看似不出众的五官,可这毫不起眼的五官一旦组成了这张脸,却莫名地洋溢着奇异的吸引力。
在斗笠落下的一刹间,刚进这家首饰铺子的一位公子忍不住赞叹了一声。
然后,与小寒同行的所有人的目光不由全落到了他身上,看似奇怪,又似审视地看了一眼后,又回到了小寒身上。看得出,这女孩儿是他们注目和关爱的焦点。
“为什么嫁人才可以戴这个?我才不管呢!我就是要,”小寒嘟了嘴,赌气地从腰
间解下荷包,“大哥不买,我自己买了!”
“小寒快别生气,大哥当然买了!”中年人忙不迭地从怀中掏出大叠银票,数也不数抽了几张塞给老板,“你还要什么,尽管拿好了。”
小寒展颜一笑,众人只觉一阵风过,小寒已跃上壁间,轻轻摘下了那顶珠冠。动作之轻盈,姿式之美妙,直如回风流雪:“我什么都不要啦,只要这个!”
这时,又有人轻轻赞叹了一声。
还是那位刚进门的公子。他还是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地看着头带珠冠盈盈落地的小寒,全然不顾那一行人又盯上了他,只赞了一声:“宛若天人!”
小寒看也没看他,自顾自在镜前看了看自己,才带着十二分满意的神气转过身来,对那一行人道:“大哥,兄弟们,我们可以上路了!”
“喂,小……公子,该走啦!”站在那位公子身后的一位青衣童子忍不住提醒道,同时拉了拉正发痴的公子。
那个公子还是没反应。那一行人已来到了门边,可那公子还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
见那一行人到了前面,他才施施然一揖到底:“在下姓朱,京师人氏。敢问这位小寒姑娘贵姓芳名,家住何……”
他一句话还没完,就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飞起来了。
其实是那一行人中的一位不等他罗嗦完,已伸手把他抛了出去。门口空了出来,那少女嫣然一笑,先走了出去。
那位朱公子则一路往街当中落了下去,他大呼大叫,手舞足蹈,做足了声势。可那位青衣童子却只笑了笑,他太明白这位武功还算可以的宝贝少爷只是在吸引那美少女注意,都她发笑罢了。果然,少爷落地姿势虽不雅,却毫发无伤。
这时,只见那一直抿嘴笑看着这边的少女脸色一变,红润的脸色一下子苍白。“小寒,怎了?”几个站得近的同伴齐齐失声问。小寒不答话,眼中涌上了泪水,突地向街中狂奔过来。所有行人忙让了一条路――给这个女子撞到可不是玩的。
“承俊哥哥!承俊哥哥!”只见她飞奔进了一间药铺子,一把拉住了一位正在买药的青年男子:“承俊,承俊,我终于找到你了!”
她忽然就拉着那个黄衫男子欣喜若狂地跳了起来,死死地抱住了他的脖子,又哭又笑:“九年找不到你,他们都说你被人打死了,我才不信呢!谁打得
死我的承俊哥哥?我太高兴了,太高兴了……这不是在做梦吧?”
那青年男子先是一怔,再低头看笑得满脸泪珠的小寒,欣喜与惊讶同样漫上了他俊朗磊落的脸。他抚着她的长发:“不是做梦,小寒,不是做梦的。我的小丫头的的确确和我在一起。唉……都长这么大了……”
这时,那与小寒同伴的一行人突然变了脸色,匆匆上去对两人一番低语,很快小寒便放开了那个人的脖子,向四周看了一眼,又低声说了一句什么,可眼睛却是看着街中朱公子那边的。一言未毕,一行人连同那买药人都匆匆走开了。
“公子,还不走么?”青衣童子这才整好以暇的点了一句,“你今天可是来给吟翠姑娘买首饰的,还买不买?”
朱公子这才回过神,面色沮丧地自语:“唉,吾人薄命,名花竟已有主!”
“什么‘名花’!”青衣童子冷笑,“公子,你难道还看不出来,这一伙人正是有名的朝廷钦犯,天枫十一杀手?至于那女子,与他们走在一起,不是盗就是匪,还说什么‘名花’?”这个卑微的仆人,竟有如此深藏不露的见识武功!
那么这个看似花花大少的朱公子呢?又是何许人也?
“蔡府尹,打扰了。”一个有礼但却冰冷的声音道。
“哪里哪里。不知神捕此次来京,又有何贵干?”
“在下是为了追捕去年犯案的天枫十一杀手才来的。”
“什么?”茶盏落地之声,“这……这十一个魔头……进了京师?……神捕,这……这可如何是好?万一有什么差池,下官乌纱就不保了呀!”
“府尹放心,在下自当尽力维持京师平安。但望府尹大人让在下在京师内自由行动办案,必要时借些人手。”
“这自当从命。神捕,可全拜托了!”
从府中出来,他仰头望月。月光淡淡照在他脸上。
不,确切说,是有半边脸上。
因为他的左边脸上,自额至颌,全盖着一张铁制的面具。冰冷的铁,掩着他冰冷不动声色的脸。而铁的冷峻与坚硬,更为他那轮廓分明,英挺冷漠的半边脸衬得更加威严与不可接近。
他这张脸,就是众口相传的“铁面”。而他,也就是一般老百姓心目中已接近于“神”的――“铁面神捕”。至于他究竟姓什么,叫什么,甚至
大约多少年纪,从何而来,都是无人知晓。
只知道自从他出现公门以来,接手的十九桩大案无一不应手而破。其中“翠屏山”一案中更是风头出尽,不仅剿平了两湖五大山寨,还把与此案有关的朝廷重臣许庭山依法论斩。从此朝野风气为之一肃!而他办的第二十桩大案,就是一年前天枫十一杀手在福州犯下的杀六名知县掠劫国库粮仓案。
然而,这也是第一件让他追查经年的案子,甚至到了现在,他都没有把凶手捉拿归案。……他仰头望月,目光波澜不惊,直奔夜色中――他,要做的事太多了。
“唉……又得浮生半日闲呀!”出得玄武门来,环顾周围市郊,一位锦衣玉带的贵公子伸了个懒腰,“小高,你去前面等人,我就先在这儿睡个觉罢。”林外有怪石数堆,那贵公子就往石上一躺,正好躺在一个可容身的石缝里。
他一身装束华贵,可行为作风却与一个市井之徒无异。午后艳阳甚好,而林中也寂无人到,正好小睡一番。可这睡意刚起不久,就被几个高声谈话打断了。
“承俊哥哥,你不喜欢思寒了么?”这个声音分明是那日街中白衫女子,那贵公子吓了一跳,连睡意也丝毫不见了。
“喜欢,我怎么会不喜欢我的小丫头呢?”仍是那俊朗男子的宽容笑声。
“哼,我厉思寒可不是什么小丫头!本姑娘……”气冲冲的声音。
“我知道小丫头现在长大了,厉害着呢!你这两年可没少做惊天动地的事么?不过最近小心点,铁面神捕追查得紧。”
“哼哼,一个臭神捕,怕了他么?”
“小丫头,你千万小心着点,铁面不好惹――绝不是开玩笑,懂么?我可不想看小丫头才二十不到就被抓去,砍了你这千娇百媚的脑袋。”
“那承俊哥哥你一辈子护着我好了,那臭神捕就奈何不了我了!”
那男子轻笑。“这怎么可能呢?我这辈子有了弱兰就够我操心了,我又没分身术!不过……咦,小丫头,你怎么了?”
朱公子从一数到十,那惊天动地的哭声便响彻了整个林子。“唉,不懂女儿家心思的笨蛋哪……”他恨不得一把把那个男子踢开,自己来替代。
“呜呜――承俊哥哥不喜欢我了!承俊哥哥变啦,不象以前疼思寒了……承俊哥哥,讨人厌死了,思寒不想再见你啦!”厉思寒
放声大哭,哭得肝肠寸断,令人不忍卒听。
金承俊一下子慌了手脚,忙忙地拍拍她,却被毫不留情地一巴掌甩开,不由诧然:“我对你怎么不好了?就算我以后不能象九年前天天陪你,可你还有十几位义凶呢!”
“去死吧!”厉思寒大喊一声,对他的迟钝已忍无可忍,“我不要什么兄长,我有十一个哥哥,够多了!――你只是我一个人的~为什么会是弱兰把你抢走了?我不甘心!”
这一通惊人的爆发后,林中又是长时间的沉默,静得令人窒息。
朱公子几乎要忍不住伸出头去看看了,幸好,金承俊的声音传了过来,语音低了很多:“思寒,毕竟九年没见面了……九年这么长的时间,什么都会有点变化的。”
“就象你已经是名动天下的天上剑客,而你的小丫头只是个女匪首?”思寒的声音更锐,更冷,几乎已完全与方才的小女儿样不同了,“九年?很长吗?可为什么我想起以前的事就象刚刚在昨天呢?我没变,只是你变了。”
“我承认我变了,”金承俊截口道,“但只是我心中多了个弱兰。你在我心中的地位可是丝毫未变,仍是排在第一。”
“排第一?”朱公子听到那已冷得完全不象思寒的语声问,“那弱兰又排第几?”
“也排第一呀,”金承俊朗朗一笑,“只不过另起一行而已。你想,朋友和情人是不能比较的,对吧?”
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你走吧,”突然厉思寒淡淡道,声音凄苦而又淡然,“以后不会再见面了。”
“你说什么!”金承俊声音这才变了,“小丫头,你怎么了?”
“我不是什么小丫头!”厉思寒有些暴怒地冲口道,“我早说过了的!”稍稍停了一下,她才又道:“我不会甘心只做你的朋友的。承俊兄,既然这样,还不如决裂罢。”
“小……思寒!”金承俊的语声中有真真切切的心痛与不忍,为她那句“承俊兄”。
“你走吧!弱兰是不是病了?那天你上街抓的药还没拿回去呢,”厉思寒淡淡道,蓦地缓缓低声道――“你若无心我便休。”
“好丫头!”朱公子几乎忍不住要为她喝起彩来,“有骨气啊!”
脚步声走远后,林中又静了下来。
然后又过了很久,他才听到很低很低的哭声,在压抑下传出来,还
杂着分辨不清的低语和啜泣。“这倔丫头哭得可真伤心。”朱公子也不由叹了口气。
秋后的午阳照着他的脸,热辣辣地疼。他伸了个懒腰,坐起了身。
“谁?”一声厉喝,一道白光迎面疾射而来!
“你有没有搞错?”朱公子百忙之中骂了一句,足尖丝毫不怠慢地在石上一点,整个身子如离弦之剑般擦着剑尖向后避了开去。
待得他缓了口气,只见一丈开外的溪石上,一个白衫少女手弹长剑,冷然又无不敌意的斜觑着他。“又是你?朱公子好身手,怎么会当街摔个大马趴,这会儿又来鬼鬼祟祟听人壁角?”厉思寒目露杀气,冷冷讥诮。
唉,这女孩儿方才一派天真纯善,此刻一拿剑,可真凶得象个女杀手!朱公子心道,可懒懒倚树站着,嘴上却不输分毫:“厉思寒厉姑娘,我想是你搞错了,要知道,这玄武门外郊区树林可是官地。你自然可以来这儿谈情说爱,在下也自然可以来这儿晒晒太阳睡个午觉,谁也犯不着谁,是吧?又怎么能叫‘鬼鬼祟祟听人壁角’?至于‘当街摔个大马趴’,那是在下自己乐意当众表演,与我的‘好身手’断然无关。”
他一口气说完了这罗罗嗦嗦一大堆后,居然还不忘笑嘻嘻加上一句:“至于你方才不分青红皂白对我意欲谋杀,在下也就不告官了。要是一告官啊,那乖乖的铁面神捕在京师一听,‘我的小丫头’那‘千娇百媚’的脑袋可不保了!”
厉思寒早已听得不耐,可目光已然少了几分敌意。这个油嘴滑舌的贵公子显然对自己没有敌意。“铮”地一声,她收剑归鞘,回身就走,欲走时她又回身,故意装出一脸杀气,冷冷警告:“要是你对别人说了今天你在这儿听到的话,我一剑杀了你!”
“放心,事关一个姑娘家的名声,在下有几个脑袋,敢在人后乱嚼舌根?”朱公子仍是懒懒道,可眉目间的神气却郑重之极。
厉思寒心下释然,又不由暗生感激,一抱拳翩然就走,走了几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身问:“敢问公子大名?”朱公子意外的怔了怔,高贵慵懒的脸上露出了尴尬之色。
“若不方便见告,就恕小女子多言了。”厉思寒不再多问,又转身欲走。
“不不不,姑娘留步,”朱公子忙忙解释,“不是不便。只是……只是在下之名,实在……让人见笑。”
公子之名?”厉思寒有些不耐了。
“屹之?”厉思寒念了一遍,怔征问,“好名字呀!有什么……”
朱公子苦笑:“可在下……姓朱。”
厉思寒犹自怔怔念了几遍:“朱屹之,朱屹之……”突然,她大笑出声,笑得弯下了腰,指着朱公子说不出话来,只反反覆覆叫着他的名字。
朱公子苦笑,每个人想通了后都有这种反应,只是这个女孩儿的反应未免也太大点。
“猪一只?对不对,就是猪一只!”好不容易缓过了气,厉思寒欢呼似地叫了起来,“你叫‘猪一只’!……哈哈哈,太有趣了!”
那甜美的笑厣在她方才凄苦而冷漠的脸上绽开,宛如百花在冰川中怒放,让人看痴了。其实,她孩子气时远比冷静时可爱。
朱屹之也不生气,只微笑着欣赏她的欢乐。
好不容易收住了笑,厉思寒打量了一下这个从一开始她就不太注意的人。
名贵的衣料,精致的手工,左手中指有汉玉斑指一枚(是个富贵之子);目中神蕴内敛,右手掌心指节略为粗糙(是个武林高手,用右手);天庭饱满,直鼻剑眉,英气勃勃,却又带着一丝玩世不恭……(性格复杂呀!)。
只略为一瞥,厉思寒已迅速分析出了这几条。她已有点想结交这个花花大少了。但当她一低头,她瞥见了他腰上一枚玉i,目光陡然大变!
“承平恩赐玉i?”她冷冷问,目光又恢复成了冰冷与敌视,“姓朱?……哼哼,官门走狗!”她这一次反身而走时头也不回。
“厉姑娘!”朱屹之不由脱口唤道,可随即又倚回了树上,闭目叹息了一声,右手除下那枚玉i,看了看收入怀中。在无人的时候,他那平日花里胡哨,油头滑脑的气质完全不见了,目中浮动的只有睿智,只有决断,只有沉稳。――
“公子。”突然有人在身后唤道。是青衣童子。
“小高。”他收回了遐想,问,“曹尚书他们怎么没来?出事了么?”
“不是。”小高一身青衣,可眉目间神色却甚为高傲,“听说上午京师出了大乱子,不但府中被惊动,连朝中都惊动了,曹尚书与李侍郎他们都脱不开身。”
“唔,原来这样。”朱屹之松了口气,负手沉吟了一会,又问,“出了什么大事
,让上上下下如此震动?”
小高笑了笑:“今天早上,铁面神捕在云蓬客栈追踪到了天枫十一杀手,好一场血战!”他悠然神往,“可惜,没亲自见识一下铁面的武功。听城门来往的人说,今天早上他们足足火拼了二个时辰,铁面才悉数收服天枫十一杀手。”
朱屹之眉头皱了皱,又舒眉笑道:“铁面这家伙一年多没见,名气又大了很多嘛!这次他来京师,也不来见见老朋友,真是的。现在他办案办完了,咱们这就去找他喝几杯。”
听他的语气,似乎这个威严不可及的神捕是他多年的好友。
小高摇摇头:“现在还不行,依我看铁面一定还在云蓬客栈。”
“对,这厉害的家伙一向精细,怎么会忘搜查余党,守株……糟了!”朱屹之笑容陡然一敛,脱口惊呼。小高也怔了怔:让这个虽表面花天酒地,其实却城府极深的公子如此动容,会是什么意外?
朱屹之什么也没说,已飞身向城中掠击。他这次飞纵的速度,可谓是三年来之冠。小高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多情公子,一定又为女人的事操心了。
厉思寒一踏进下榻的客栈就觉得气氛不对!屋里虽经修复,还有打斗的痕迹,而栈中又多了好几个面生的小二!
江湖经验已十足的她心下起疑。一种不祥的预感向她袭来,她已发觉很多陌生人出现在客栈中,而且有意无意地控制了全部入口!
她本能地想到了立刻闯出去,可对十一位义兄安危的挂怀又让她不能只顾自身离去――她厉思寒绝不是个贪生怕死、不顾朋友死活的小人!
她若无其事地喝了盏茶,又叫过小二结了账,才不慌不忙地向楼上自己房间走去。当然,每踏出一步,她都分外小心,在袖中的两手也已扣满了暗器。出乎意料,那些不明身份的人居然没拦她。
这短短一段路,似乎长得出奇。
到了二楼,此地打斗的迹象更明显,她甚至在一处隐蔽的墙角看见了五哥凌克明所用的暗器子母镖。四周都寂无人声,客房一扇扇门紧闭,空空的走廊上,只有她脚步声空寂而单调地响着。
厉思寒两只手手心全是冷汗。突然,她脸色变了:血腥味!
是谁的血流在这儿?她不敢去想,她只希望是敌人的。
当她推开门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门口
躺着的尸体――她二哥苏湘那血淋淋地尸身。然后,是六哥,七哥,十一哥……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地上全是殷红的血――她兄弟的血!厉思寒心一下子被撕开,血冲上了大脑!
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我已等了你很久了,雪衣女,你终于来了。”这个比冰更冷,比铁还硬的声音。
厉思寒回身,门已关上了,门口不知何时已站了一个高大的人影,正在血泊中缓缓回头,用一双比鹰隼还利的眼睛看着她。
这是半张冷峻严厉的脸,线条钢硬得有如那另一半铁铸的面具,一身黑色劲装,同样颜色的斗笠――这些标志正是所有黑道人见之丧胆的。
厉思寒从未见过铁面神捕,可就在这血泊中的一瞥之间,她用铭心刻骨的仇恨记住了这个人、这张脸,在她兄弟的尸首旁边!
仇恨让她恨不得上去与他同归于尽,可另一个声音却在喊:“你不是他的对手,你要留下命来报仇!”她双手紧握,满手的暗器几乎全嵌进了肉里,可她却在飞快地思索着逃走的办法。
铁面神捕用冷郁而锋利的眼光审视着她,似乎并不急着动手。终于,他又漠然宣告般地说道:“雪衣女,你从康德五年二月到七年六月,先后在泉州、临安、汉阳犯下九起大案,盗去九户富商珠宝银两价值共一百五十二万七千两。根据刑律,当处凌迟之刑。你认罪罢。”
厉思寒在他说话之时,已默自运气蕴神,在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她冷笑一声,双手齐扬,满把的暗器已雨般洒出;同时她双足一顿,人已向门外飞退。这一扬一退,宛如闪电疾风,实已是她毕生武学之精华!
铁面神捕脸色不变,哼了一声,左手闪电般卸下肩上斗篷,一展一收之间,一股强大的吸力竟将所有暗器悉数卷入斗篷之中!
可在他这么一阻之时,厉思寒飞退一丈,背心一撞上了门。就在她欲破门而出地一刹间,她陡觉左足一紧,已被人一把抓住。她想也不想地反足踢出,正中手腕。那只手放开了,可她也落在了门外。在她定神一看后,发觉方才阻她的,居然是已死在门边的二哥凌克明!
“你不是二哥!”她惊呼。不错,这是个陌生的人,她方才进来时冲动悲愤,竟没发觉地上的“死尸”其实不是她的兄弟!
这儿原来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只等她来送死!
的“死尸”们一个个跃了起来,围在屋的各个角落,虎视眈眈地看着她,只等铁面神捕一声令下,就要收网围攻了。但铁面神捕却迟迟没有下令,只仍在那儿冷冷地看着她。
厉思寒面色惨然,突地厉声道:“铁面,我做鬼也不放过你!”她右手一翻,一柄尺许长的怀匕已向腹中刺去!她已铁了心,宁死也不愿做这个人的阶下之囚,她宁死也不愿!
这一下变故忽生,众人也不由失色。突见眼前一花,一道黑影如电般掠过,只听“叮”地一声,怀匕落地!只见铁面神捕已形如鬼魅般地到了门边,扣住了厉思寒的脉门,反扭着她的手,另一只手则压住了她的肩,以防她挣扎反抗。可他右手背上,也渗出了一道细细的血珠。这是刚才他夺刀时被刀锋伤的。
厉思寒恨恨抬头看着这个人,目中已忍不住涌上了泪――她是为自己的无能和受擒感到羞辱!蓦然,她横下了一条心――
一张口,一道寒芒如流星细雨般射向铁面神捕!
这是她求生的最后一招,不到生死关头,她从不轻用。这一次她也明白,就是杀了对方,可他仍可在一刹间震断自己心脉――可她不管,她要与他同归于尽!
咫尺的距离,闪电的速度,世上没有人可以避开这一枚“冷魂针”。
铁面神捕眼色也变了,他只来得及微微一转头,针已到了!又是“叮”的一声,针竟射在了他半边铁面之上,且插入了少许。若不是他有这个面具,他早已毙命!厉思寒彻底绝望了,是上天不让这个恶魔死啊!
铁面神捕缓缓抬手,拔下那枚针,目光如冰,突然反手给了她重重两记耳光!
他下手真重,厉思寒整个人被这两掌大得直飞出去。在落地之前,几名官差一拥而上,两个人一左一右架住了她。她无力反抗,因为铁面神捕在打她之时,已闪电般地封了她的麻穴,让她全身动弹不得。否则,以她的倔性子哪会善甘罢休?
铁面神捕右手夹着这枚毒针,目光缓缓移到了她脸上:“拒捕伤人,罪加一等。立刻收入大牢,先抽五十鞭杀威!”
“是!”左右一声答应,架着厉思寒往外走。就在迈出房门的一刹间,一道白影掠过,只听两声痛呼,两名官差直跌出去,厉思寒只觉腰上一紧,已风一般地腾空而起。这时,黑暗压顶,是铁面神捕追了上来!
见眼前一花,两条人影乍合又分,那白衣人已挟着厉思寒以不可思议的身法遁去。官府中人不由自主地想追,却被一声断喝止住:“不用追了,回府中待命!”众人退下,只留下铁面神捕立在原地,若有所思。
过了一会,他缓缓俯身,拾起了地上的一件东西。
待厉思寒回过神来,已过了好几条街。那白衣蒙面男子仍不发一声地挟着她飞驰,身法之迅捷,行走之隐蔽,让一向以轻功见长的她也不由佩服得五体投地。“阁下……”她忍不住开口询问,却被对方用眼神阻止,她只好不问。
到了一条僻静的胡同,他才停住了身,问一名早已在此等候的青衣少年:“轿子呢?”他一开口,厉思寒震了一下,脱口而出:“你是猪……”白衣人不等她说完,反手封了她哑穴,顺手把她塞进了街角早已停好的软轿中。
在放下轿帘之时,他拉下了蒙面白巾,微微一笑:“不错,我是朱屹之。厉姑娘委屈一下,先找个地方躲一下风头也好。”
然后他放下了轿帘,回头对青衣少年道;“小高,去把街口的轿夫叫进来,回府。”
厉思寒心下反而一阵轻松,这个神秘的“猪一只”虽不知是何方神圣,可在他手中总比落在那铁面魔头手中要好。
她在这一日之内历经忧患恐惧,此时心下一宽,一阵倦意袭来,她竟放心的睡去了。模模糊糊中,她听到有很多人在外边走动。“小王爷,这轿子……”小王爷?她倦极之中还是警醒的,又恍惚忆起了那枚“承平恩赐玉i”。可实在是太倦了……
醒来时,她忍不住吓了一跳――这是什么地方?她居然睡在一间极尽富丽精致的房内!紫檀木的陈设,黄金制的香炉,连床头的帐子,都是用珍珠串成的。这……这是人间么?从小在江湖风雨中过来的她,几时见过这等声势?
“看你的脸色,吓得不轻吧?”一个调侃的语声在咫尺之内响起。朱屹之!
厉思寒一下子从床上坐起,回头看见窗边一个锦衣玉带的贵公子正施施然回过头来。外边是白天,可室内却用锦缎帘子隔开,点了无数的蜡烛。朱屹之正在心不在焉地剔着烛火,懒洋洋的笑容带了一些恶作剧的得意:“居然在轿中睡着了,真有你的。”
“你……你究竟是谁,小王爷?这是你的府中么?你为什么要救我?”厉思寒心头疑
云大起,厉声喝问,一手又已拈上了暗器。
“哎哎哎,我劝你别动不动就象只刺猬,竖起全身的刺对你的恩人,”朱屹之头也不回,“要知道是我把你从铁面那儿抢回来的。”
厉思寒闻言一怔,气势消了大半,受人恩惠,不得不低头。
“不错,这是王府,在下是当今皇上的第三子,封北靖王。”朱屹之见她不言语了,反而淡淡地自报家门。
厉思寒霍然抬头!她不想方脱虎穴,又入狼窝,眼前这个朱屹之,正是当今皇上最宠爱的三皇子!她手心已扣了一枚暗器,正在犹豫发与不发,听得朱屹之笑了起来:“小丫头,别那么反应过火。我救了你,自然不会再害你。你不相信么?”
他顿了顿:“铁面那么好的武功,我都能从他手中救走你。你要杀我,……嗨嗨,不是我说你,还真是不太容易。”
厉思寒一阵汗颜,赫然收起了手中的暗器,又不知怎么是好,只有垂下头,下意识地轻轻揉着自己的右耳垂,眼眶一红,哽咽着问了一句:“朱……朱公子,你能救救我的义兄么?”她满怀希冀地抬头问,目中蓄满了泪水。她已不再叫他“猪一只”,因为她明白这个名字自然是假的――可她,也只有求他援手了。
北靖王在灯下看见她盈盈欲泣的神色,心下一软,收起了一贯的轻狂,皱眉沉思:“我一定尽力而为。不过……天枫十一杀手犯下的案实在太大,我也保证不了……何况又是铁面这小子经手办的案子。我尽量把案子往后拖,只要能等到那一天……哼哼,世上就没什么我办不了的事了。”
他蹙眉沉思之时,突地有人在门外低声禀告:“小王爷,铁面身捕到访!”
厉思寒面色一变,正待发声。北靖王已吩咐:“让他在沉雪阁坐一会,我马上便来。”“是!”门外的人应声离去。
“铁面这小子当真厉害,来的好快。”北靖王嘴角浮出一丝笑意,可笑容中又有着几分喜悦。他回头对厉思寒道:“厉丫头,你放心,你人在王府,天王老子也奈何你不得,你放心休息罢。”
还未进入沉雪阁,北靖王已感受到了凌利的气势。这是铁面神捕特有的气势。
推开门,房中人应声回头。冷冷的脸色如铸铁般冷硬,见了他也不动声色。
“铁面,你这小子怎么现在才来看我?”北靖王依旧笑得开朗
而又真挚,目中洋溢着老朋友般的问候。迎着他的目光,铁面神捕冰浸似的目光居然也泛起了一丝暖意,但转瞬又逝。他毫无感情地冷冷反问:“我们不是早见面过了么?”
“今天下午在云蓬客栈,一个人从我手上掳走了一名女盗,”铁面神捕缓缓摊开手,手心一颗桂圆大的明珠璨璨生辉,他的声音更冷,“北靖王,你外衫上的扣子少了一颗!”
北靖王长长地吸了一口气,面色不变:“不错,人在我这儿,但我不会把她交给你。”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铁面神捕目光已亮得怕人,“北靖王,你向来重女色,可此人是朝廷重犯,你不可贪花误事!”
“铁面,你除了这个明珠,又有何证据指明一定是我掳走她?”北靖王尖锐地反问,“办案要讲究证据!何况我为王子,也不容你搜府,你还是别白费劲了!”
铁面神捕如岩石一般冷静的脸终于变了,一丝不易觉察的抽搐掠过嘴角,他仍镇定地问:“那你是不惜为了一个女盗,与我翻脸成仇了?”
“铁面,你听我说,”北靖王的声音突然柔和了起来,回身用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肩,“其实,你对雪衣女的案子不必这么认真――你此次进京只是为了收捕天枫十一杀手,又何必旁生枝节呢?”
铁面神捕的目光闪了一下,也许久没说话。
等光明灭地映着他的脸。其实这位神话般的人物也很年轻,竟也只在二十六左右。灯光下,他的侧面有一种震撼人心的魅力,脸部俐落的线条非常英俊。
过了很久,才听到他几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卿本佳人,奈何做贼?”他声音又恢复了以往一贯的冷漠无情,“北靖王,我知道你所谋者大。所以你不必为区区一个女盗,坏了十多年的大计……要知道,在这时我若给大理寺奏你一本,你日子也不会好过。”
又是一阵沉默。北靖王不再说话,脸上突阴突暗,变幻不定。显然,铁面神捕这句话打中了他的要害。
“很好。多谢神捕的提醒,在下会考虑的。”北靖王突地官腔十足,那彬彬有礼的声音里,显然已没有了方才地诚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