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件事的干部年龄认定文件能治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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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法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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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体倒塌、坠落可能是一件小事,可是一旦砸上人就不是小事了。本期“ 法治周刊”特意选取了两起相关案例,以此警醒大家。
土堆倒塌两小孩丧命堆放人赔偿18万余元
张维生文小梅
今年10 月,五师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堆放物倒塌致人死亡责任纠纷案,被告某团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五师中级人民法院。11 月8 日,五师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判处被告某团赔偿受害人家属18.63 万元。
2012 年春天,被告某团某连因修整蔬菜大棚旁道路的需要,在堆放的土堆带上取土(该土堆带系多年前某团为排碱而形成,位于五连居民区附近),造成土堆带上出现多处缺口。2012 年4 月28 日,家住这个团五连的冯某、张某等5个孩子玩耍时发现了土堆上的这些缺口,5 个孩子便开始在土堆缺口上挖洞玩。谁知,土堆突然塌方,两人被埋。冯某的父亲到达现场后,迅速将冯某、张某挖出并送往医院,结果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于是,冯某的父亲与张某的父亲将某团起诉到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要求某团及同玩耍的孩子的家长共同承担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某团辩称,首先,造成原告之子死亡的土堆并不是某团修建蔬菜大棚产生的,而是多年前开荒后长期以来形成的土埂子;其次,原告之子死亡这个损害结果是由于几个孩子在土堆上挖洞玩耍过程中土堆倒塌造成的,是几个孩子的家长监护失职导致的,追加共同玩耍的孩子的家长共同承担责任是可行的;再次,事故发生后,被告某团已出资安排了原告之子的丧葬事宜,已经在道义上尽到了最大的努力。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于堆放物倒塌,致使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损害,堆放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没有过错,推定堆放人存在过错,由堆放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某团作为土堆的堆放者、管理者,取土修建蔬菜大棚旁的道路时,对土堆可能存在倒塌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予以消除,取土后造成土堆上出现缺口也未能在土堆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这些缺口的出现对原告之子及其他小孩去土堆玩耍产生了较大诱惑,而且冯某、张某等人在土堆旁玩耍两天亦无人加以制止,故被告取土的行为与土堆倒塌造成原告之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几个小孩在玩耍过程中共同实施了挖洞这一危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土堆倒塌的可能,与受害人冯某、张某因土堆倒塌窒息死亡这一损害结果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对此理应按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综合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被告某团应承担40%的责任,分别赔偿两原告9.315 万元,共计18.63万元。
法官感言: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仅2012 年至今,辖区内团场因管理不善造成小孩伤亡的案件就有3 起。多数团场工作人员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对管理责任的认识不到位,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致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也没有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造成孩子伤亡的现象时有发生。团场有关部门和孩子家长应当从此案中得到警醒。
兵团日报社版权所有这是个机器人猖狂的时代,请输一下验证码,证明咱是正常人~内蒙古法制报-民警作证第一例探索庭审新程序“你能描述一下案发当日的抓捕经过吗?”“案发当天,我在执行反扒任务,在15路公交车上,我发现有一个人正鬼鬼祟祟地用围巾遮挡住一名乘客的包,另外一个人很快地将乘客钱包偷出来后,我就上前抓捕了她。”面对公诉人的提问,包头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的民警作出了回答。近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扒窃案,与以往不同,出现在证人席上的不是普通群众,而是包头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的一位民警。警察出庭作证是新《刑诉法》的重要修改内容,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出现在刑事审判庭在该院尚属首次。由于本案二被告人均是聋哑人,虽然有手语翻译,但在还原整个案发过程方面仍有一定难度。庭审中,以证人身份出庭的民警向法庭陈述了其抓捕被告人的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并起到很好的庭审效果。民警出庭作证是一种法治的进步,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依照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在证人强制出庭、证人保护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不断积累证人出庭作证的经验,提高庭审中在证据方面认定的能力,更好地贯彻、落实《刑诉法》各项新规定,适应新形势下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矗(郭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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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作证第一例探索庭审新程序“你能描述一下案发当日的抓捕经过吗?”“案发当天,我在执行反扒任务,在15路公交车上,我发现有一个人正鬼鬼祟祟地用围巾遮挡住一名乘客的包,另外一个人很快地将乘客钱包偷出来后,我就上前抓捕了她。”面对公诉人的提问,包头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的民警作出了回答。近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扒窃案,与以往不同,出现在证人席上的不是普通群众,而是包头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的一位民警。警察出庭作证是新《刑诉法》的重要修改内容,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出现在刑事审判庭在该院尚属首次。由于本案二被告人均是聋哑人,虽然有手语翻译,但在还原整个案发过程方面仍有一定难度。庭审中,以证人身份出庭的民警向法庭陈述了其抓捕被告人的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并起到很好的庭审效果。民警出庭作证是一种法治的进步,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依照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在证人强制出庭、证人保护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不断积累证人出庭作证的经验,提高庭审中在证据方面认定的能力,更好地贯彻、落实《刑诉法》各项新规定,适应新形势下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矗(郭丹丹)
民警作证第一例探索庭审新程序“你能描述一下案发当日的抓捕经过吗?”“案发当天,我在执行反扒任务,在15路公交车上,我发现有一个人正鬼鬼祟祟地用围巾遮挡住一名乘客的包,另外一个人很快地将乘客钱包偷出来后,我就上前抓捕了她。”面对公诉人的提问,包头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的民警作出了回答。近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扒窃案,与以往不同,出现在证人席上的不是普通群众,而是包头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的一位民警。警察出庭作证是新《刑诉法》的重要修改内容,办案民警作为证人出现在刑事审判庭在该院尚属首次。由于本案二被告人均是聋哑人,虽然有手语翻译,但在还原整个案发过程方面仍有一定难度。庭审中,以证人身份出庭的民警向法庭陈述了其抓捕被告人的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并起到很好的庭审效果。民警出庭作证是一种法治的进步,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依照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在证人强制出庭、证人保护等方面作出积极探索,不断积累证人出庭作证的经验,提高庭审中在证据方面认定的能力,更好地贯彻、落实《刑诉法》各项新规定,适应新形势下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矗(郭丹丹)-内蒙古法制报Xpaper数字报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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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这件事,相信绝大部分朋友们都经历过,一般都知道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但对于辞职前、辞职中、辞职后、以及辞职的注意事项,鲜有人知道和研究,本文就为朋友们说说有关辞职的那些事儿。
一、有关&辞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以上的情况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正常跳槽提出离职,那么没有经济补偿金。
二、&辞职&的概念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
三、&辞职&的步骤
第一步 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 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 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 人事手续
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五险一金之类的,原单位会做减员,新单位会做增员,所有手续就都转移新的单位了。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 离职证明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 业务知识管理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四、&辞职&的情形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调整&辞职&情绪
现代社会竟争、压力越来越大,从而导致我们的心理状态与情绪越来越不稳定,尤其是当我们受到一些现实刺激时,更会让我们的心理情绪波动大起来,所以下面问渠心理网带大家看一下,辞职时需做的心理调整,以免影响我们的心理状态与情绪。
你已经受不了这份工作了,你的老板是个混蛋,你实在是受不了他,所以你最终向他说了句&白白&,摔门而出。这种愤怒的情绪,让你失去了理智。
调整:请切记,你这样的走,留给人家的印象永远是负面的。老板永远是老板,他握有你职业升迁的钥匙。在发脾气之前,多想想。
你的新工作待遇非常之好,所以你辞去了现在的工作,并被同事们怂恿着庆祝一下。看着同事们的羡慕眼光,你开始觉得轻飘飘的。
调整:将你的过度兴奋加封盖子,以免满溢出来,而&乐极生悲&。记住,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事情,也没有白掉的&馅饼&:甚至一个&梦幻&工作也会带着问题来。你要拿这份待遇,那么就要付出对等的价值。
你辞职了,你觉得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你辞职是为了一个更好的机会。但是你发现,自己还在十分怀念前任公司的工作氛围。
调整:你只需记得自己辞职的理由。在离开之前,你已经考虑成熟了,你会熬过这一关的。
当你移交了你自认为做得不够杰出的工作时,你恨不得能让时光倒流。你想承担更多的工作,但已经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了,你被内疚感折磨着。
调整:在你离开的最后期限,你不能完成所有的工作,你肯定会有犯罪感。完成力所能及的工作,把剩余的移交,然后走人。
5.患得患失
你已经上交了辞呈,但你总在患得患失。你总是试图拿起电话,想问问是否能收回辞呈。
调整:这种变换工作前的&神经过敏症&太自然不过了。提醒自己为什么会选择一份新的工作,当你想清楚之后,你就回到了原来的你。
当你找到一份新工作的消息散播出去后,你办公室里最亲密的朋友,因为妒忌你的工作,开始给你&冷肩膀&。
调整:你的亲密同事可能会感到你抛弃了他们。约他们一起午餐,让他们了解你们的友谊将延续到工作之外。
在沮丧和茫然若失中,你度日如年的渡过你的最后两星期。
调整:你想要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吗?&哦,就是那个让整个办公室士气低落的人哪!&你已决定离开,何不在最后的日子里乐观而更加努力地工作?
我们都有辞职的经历,也会出现以上的不良情绪,只要你调整好自己的不良情绪,让自己的心态积极、阳光、自信起来,那么,你就会更好的适应新的工作,在新的工作中,实现自己所有的价值!
六、辞职书
辞职书的写法
(一)标题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工作&等字样。
(二)称谓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正文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
(四)结语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
(五)署名、日期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
辞职书应当注意
1.理由要充分、可信。写辞职书,一定要充分考虑辞职的理由是否充分、可信。因为只有理由充分、可信,才能得到批准。但陈述理由的文字应扼要,不必展开。
2.措辞要委婉、恳切。用委婉、恳切的言词来表明辞职的诚意。
&离职告别信&注意事项
被离职,写不写辞职通知书已经不重要了,但离职告别信一定要写!但在写法上,有四大禁忌需要注意:
一忌,否认或粉饰&被炒&的事实。就此看来,杨致远的离职信绝对算得上体面,他毫不避讳自己&被卸任&的事实,只是措词婉转&董事会成员和我已经达成协议&&&
二忌,被负面情绪所&劫持&。即使和上司、同事闹得很不愉快,也没有必要在告别信中发泄,或诉说雇主或上司的种种不是&&不要幼稚地以为这会博得他人的&同情&和&相助&。建议你仔细阅读杨致远的离职信,信中没有一句是描述他和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分歧。
三忌,吹嘘自己的功绩或成就。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是不得不走,赞歌唱得再高也难以挽回离开的决定,此时低调是必须的。浏览杨致远的离职信,你可以发现他在回顾18个月来的工作成果时,用的是&我们&而非&我&。
四忌,绝情冷血,不懂人情世故。很多时候我们没有选择,圈子是小的,最终还得在同一个行业内&打江山&,因此,不要吝啬你的感谢之情,再不愉快也可以道别说再见。
七、事业单位辞职注意事项
目前,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很多,一般是事业单位员工提出辞职而单位不同意,员工单方离职,单位留置人事档案。我国现实条件下员工没有人事档案,其可选择的工作范围受到很大限制,无法进入国际大企业工作,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无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也无法办理出国的相关手续,员工非常苦恼。此类人事档案与员工分离的现象非常之多以致也成为社会问题。
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两部分,其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其辞职条件、辞职程序和辞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劳动法》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法规。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
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但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是不能辞职的:(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且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争议双方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责任编辑:fzxc-bjb)
12月3日晚,卸任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一职后,俞可平在北京大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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