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市内一级医院起付线多少

我们非宿院官方,只为打造最火的宿迁学院校友交流平台! 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救助比例提高到70% &&&来源:宿迁新闻网&&&评论: 点击: 宿迁市推出系列惠民民政政策,2015年为时间标杆 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标准,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免除本地户籍、无丧葬补助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 推出系列惠民民政政策,2015年为时间标杆 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标准,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免除本地户籍、无丧葬补助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5月8日,记者从全市民政会议上获悉,为了到2015年逐步形成民政事业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格局,宿迁市将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养老服务、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拥军优抚安置和社会事务服务六大体系建设,老百姓将从一揽子民政实事中受惠。宿迁人的生活已有这些保障 据悉,宿迁市目前已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为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迈上了制度化的轨道。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310元和240元,分别增长93.8%和243%;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550元和3800元,分别增长153%和202%,集中供养率由32.7%提高到65%;城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60%,提高了35个百分点,年救助困难群众达到20余万人次。全市慈善资金规模累计达到3.5亿元(含认捐),累计救助困难群众超过10万人次。围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宿迁市也出台了多项紧贴群众需求的福利服务政策。全面落实老年优待优惠政策,向全市所有8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50-300元的尊老金,并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人瑞奖&评选活动。孤儿养育标准实现自然增长,机构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10元和720元。实施惠民殡葬制度,全面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等9类人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加快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779家,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17万张,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 记者了解到,为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宿迁市将完善和落实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实现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完善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健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最大程度地减轻物价波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今年的救助比例要提高到60%以上,救助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以上,到2015年救助比例提高到70%。针对城乡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宿迁市将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落实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监督监管等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据悉,宿迁市将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作用,认真落实税收减免、土地供应、条件改善、成本降低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以上,其中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总床位的5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30%以上。同时,宿迁市还将加强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城市社区小型托老所、虚拟养老院等服务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提供送上门的居家服务和走出家门的社区服务。创建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生活服务环境。宿迁市还将推广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争取在2014年上半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免除本地户籍无丧葬补助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 会上,宿迁市大力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诸多举措也引人关注。据介绍,在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宿迁市仍将优先满足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需求,继续实施面向高龄老年人的&尊老金&发放制度,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深入开展困境儿童福利工作,巩固和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孤儿养育水平。近几年,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殡葬用品和公墓价格虚高等问题一直都是公众热议的话题。记者了解到,对于本地户籍、无丧葬补助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宿迁市将实现2013年免除30%,到2015年全面免除。同时,宿迁市将以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沿线乡镇为重点,继续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不断提高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通过奖励、补贴等多种办法,引导和支持生态节地式葬法,提高乡镇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使用率。 相关热词搜索: 延伸阅读:云南信息港《宿迁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解读_部门动态_新闻_宿迁新闻网 新闻热线:3 《宿迁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解读 关键词:宿迁市 合作医疗 管理办法 农村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市新农合制度继续巩固发展,惠民利民作用持续显现。2014年,我市新农合筹集资金总额突破15亿元,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8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参合率超过99.8%,达到新农合制度覆盖以来的最高水平。 宿迁新闻网讯 近年来,我市新农合制度继续巩固发展,惠民利民作用持续显现。2014年,我市新农合筹集资金总额突破15亿元,筹资标准提高到4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8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参合率超过99.8%,达到新农合制度覆盖以来的最高水平。 新政策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对象主要包括市区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居民、随其家庭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中小学生、参加新农合并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此外,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一个缴费期至下一个缴费期之间出生的婴儿和退役的士兵也可以参加当年度的新农合。 针对就医转诊方面,新政策给出规定,市区参合人员可在市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择医。但如果需要需转诊市外治疗的,需要经过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上海东方医院宿迁分院、市儿童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出具书面证明,并经过市合管办审核同意后才可以转诊。而危、急、重病人可以先进行转诊,而后在15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新政策还提高了各项补偿费用的比例。关于门诊补偿费用,新政策规定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分别按45%和50%比例补偿。其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日门诊处方药费限额100元;村卫生室每人日门诊处方药费限额30元、每人每年补偿最高限额120元。其他市内外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费用不予补偿。部分特殊门诊病种的补偿费用可按80%予以补偿。 关于住院补偿费用,新政策增加了补偿起付线:市内一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市内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400元;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600元。补偿封顶线每人每年16万元。 此外,新政策还规定将恶性肿瘤类患者住院保底补偿比例提高至50%,其他类疾病保底补偿比例提高至40%,外伤病人补偿比例提高至80%。而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参合人员补偿比例将降为正常补偿标准的80%。 可以说新政策的最大特点就是提高了补偿比例,进一步保障了广大参合群众的就医水平,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本文来源: 宿迁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青&& 版权声明&&&&&&宿迁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媒体宿迁日报、宿迁晚报、 宿迁新闻网所发表之文章与图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宿迁报业传媒集团及其旗下媒体已经委托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证据。 本站部分资源来自网络,如有侵犯您的版权及其他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  |  |  |  |  苏B2- 苏新网备2006023 苏ICP备号 版权为 宿迁新闻网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宿迁新闻网  联系方式:0主管:宿迁市委宣传部 主办:宿迁日报社 法律顾问: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 胡剑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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