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藏的教师,可以报考四川教师招聘的教师公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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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西藏自治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第二十一条& 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一式四份;
2.任现职以来每年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合格通知单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代表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6.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有关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集体奖的排名或角色等的相关证明)。
原件由各地市师资部门审核,所有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地市师资部门章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第二十二条& 推荐单位需要以下材料:
1.& 本单位综合推荐报告1份;
2.& 本单位评审推荐情况汇报1份;
3.《推荐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加盖公章)1份和电子版。
第二十三条& 申报材料要求
要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组织好评审中的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工作,申报材料必须完备、翔实、规范。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第六章& 评审要求
第二十四条& 评审程序
通过公开竞争,审核任期内的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后,报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具委托函,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由本系列负责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公示,最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及组成人员要求
高级评审委员会必须由具备较高专业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15名委员组成,其中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任期3年。评审委员应严格掌握本系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对弄虚作假骗取任职资格者,应予取消。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对泄露讨论情况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时,与会评委在听取初审委员会介绍初审意见后,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会议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为评审通过。评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复议。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委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或补充投票。
第二十六条& 评审工作纪律
评审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要遵守纪律,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泄露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评委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该评委本人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二十七条& 评审工作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参加评委人员名单、会议议程、评审对象、评审情况和投票结果等。每次评审、推荐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及记录人签名。
第二十八条& 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应在申报人《中小学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呈报表》评审委员会意见栏中如实填写评审结论和投票结果,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审委员会印章。
第二十九条& 评审收费标准
高级评审委员会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七章& 附加
第三十条& 本条件中所称的课时数是指课堂教学和其它教学环节(带学生实习、指导学生实验、作学术讲座、教学研究等)折算的课时数。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中,凡冠有&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级。
第三十二条& 中学实验系列人员高级教师职务任职参评条件参照本条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拉萨那曲中学教师的参评条件按照拉萨市的教师参评条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原《西藏自治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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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20&&&来源:&&& 点击:
我省2015年4 月(15.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9日举行。现将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注册、课程报考
报名注册时间:2015年 2月28日9:00时至3月 4日16:00时。新考生报名注册审核时间3月2日9:00-4日17:00。
课程报考时间:3月5日9:00-13日18:00社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缴费;3月6日9:00-14日18:00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缴费。
报名报考网址:。
对象:所有拟在四川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
方法:考生登录四川招生考试信息网()并按相关操作流程提示,进行报名注册信息填报和本次考试的课程报考。考生拟报考的所有课程只能选择在同一个县(市、区)内,不能跨县(市、区)报考。
报名注册的新生需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
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报名注册办法附后(附件2)。
课程报考的考务费需考生自行在网上支付。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网报系统链接的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报考成功的最终依据是报考课程缴费完成。
请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报名报考和缴费,避免在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报名报考和缴费。
二、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
三、考试时间及课程
2015年4 月(15.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日-19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
四、注意事项
(一)新考生报名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其基本信息将作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注册的唯一依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新考生报名时所上传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基本信息及照片准确上传后,请及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注册地招考办进行注册信息审核。
新考生在报名注册地招考办完成信息审核,对本人照片及相关个人信息确认签字,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为报名注册成功。报名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课程报考及缴费。
报名注册后凡未报考考试课程或未缴费的新考生,其注册的准考证号在网报结束后,将视为无效准考证号自动删除。考生以后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重新报名注册。
新报名注册社会考生准考证在其报名注册地领取,发证时间由报名注册地招考办直接告知考生。
(三)在籍考生请直接在网上选报考试课程并缴费。
(四)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补办,并按要求支付制证工本费。
社会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的准考证,领取地默认为考生注册地招考办(可选择在考试地招考办领取),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准考证的领取地址默认为参加考试地招考办(可选择在注册地招考办领取)。
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网报工作结束后,4月10日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报名注册地招考办或学校自考办申请补办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安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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