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腕带的钻戒净度和颜色分级级

医院管理_医院等级评审
三级传染病医院评审标准细则
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一)传染病医院未来发展定位:逐步转型为以感染、传染及急慢性相关性疾病为主要服务对象和重点学科,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并具备教学、科研结构和功能的综合性医院。
(二)医院应具有服务区域内传染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综合诊疗服务设施、设备、人员梯队及处置能力,医学影像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能承担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形成区域急慢性传染病综合救治医疗中心。
(三)临床科室设置、诊疗科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标准。
1、必备床位数350张以上,应急床位数20-40张
2、科室设置:
(1)重点专科:肝病、结核、传染病、艾滋病
(2)一级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小儿传染病)、五官科、急诊科(包括发热、肠道门诊等)、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重症医学科、皮肤性病科、手麻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病理科
(3)二级科室:呼吸科、心血管内科、消化科、内分泌科、肾内科(血透室)、神经内科、肿瘤科、血液科、心理科
普外科、胸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科、介入科(以肝胆介入为主);慢病随访管理服务中心(按传染病类别设置相应病群随访系统)。
说明:传染病医院专业科室设置指导原则:
1、专业科室的设置是以传染病医院未来发展趋势、方向和定位为指导原则,各省市、地区可根据各医院目前实际病种和学科设置逐步建设完善。
2、本次评审以下科室为必备科室:肝病内科、结核科、传染病科(指除肝炎、结核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小儿传染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ICU)、手麻科、消化内科、呼吸科、妇产科、普外科、介入科、口腔科;临床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慢病随访管理机构。
3、以结核为主的传染病医院应设置胸外科、骨科专业;不以结核为主的传染病医院应具备结核常规诊疗的专业设置及能力。
4、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除应具备本专业基本技能外,重点应加强传染病防护、消毒、隔离设施)。
5、重症医学科应按传染病类别设置相应独立区域,并具有心脑血管疾病的处置能力。
6、普通外科应以肝胆、消化专业为重点,并具有艾滋病及其他传染病外科问题处置能力。
7、急诊科应包括传染病筛查中心,并具备常见急诊问题的综合救治能力。
8、各地医院可根据各省市、地区实际情况和本医院所承担的救治任务,在必备科室的前提下选择其他二级科室。
(四)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标准;能承担突发传染病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病原学检验任务,细菌学、病毒学、抗病毒耐药等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市前列。
二、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
(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规定开展住院医师及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三)将推进诊疗规范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开展临床路径工作。
(四)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
(五)按照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六)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政府指令性任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
(二)建立以省、地市传染病医院为中心的网络医院,协助指导传染病防控、应急工作,并将此项内容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及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部门/专人负责。
(三)承担区域内传染病相关培训任务,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急诊、住院为一体的传染病筛查中心,设有独立区域并制定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和实施措施。
(五)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六)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医院应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与相关服务流程。
(七)根据《统计法》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四、临床医学教育
(一)教学师资、设备设施符合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要求。
(二)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
(三)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内容。
(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五)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推广适宜卫生技术。
五、科研及其成果
(一)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二)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获得院内外研究经费,并取得良好的研究成果。
(三)医院有将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激励政策,并取得成效。
(四)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要求开展临床试验。
医院服务管理
一、预约诊疗服务
(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二)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可操作流程,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三)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四)建立与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
二、门诊流程管理
(一)设立独立规范的发热门诊,有规章制度和患者就诊路线及流程。
(二)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三)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提前告知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有效就诊。
(四)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协调配合。
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传染病危重症患者
(一)合理配置急诊人力资源,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标准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参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与区域内各级医院建立传染病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三)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四)实施急诊分区救治、建立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建立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需紧急抢救的危重患者可先就诊后付费,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五)开展急救技术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实行合格上岗制度。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
(一)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流程,方便患者。
(二)为急诊患者入院制定合理、便捷的收入院制度与程序。危重患者应先抢救并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三)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管理,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一)有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严格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
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
(二)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公示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三)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六、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一)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二)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三)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五)医院有相关制度保障患者及其家属充分了解其权利。
(六)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方面的培训,主管医师能够使用患者易懂的方式、语言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七)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人体试验)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
(八)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七、投诉管理
(一)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二)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建立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三)根据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四)对全体员工进行纠纷防范及处理的专门培训。
八、就诊环境管理
(一)为患者提供就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
(二)根据甲、乙、丙类传染病传播途径,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警示标识。
(三)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
(四)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五)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六)落实创建“平安医院”有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有成效。
九、慢病随访管理
(一)建立慢病随访管理服务机构,制定相应运行机制。
(二)对出院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的知晓度。
(三)医院对慢性相关性疾病患者有登记及随访制度,进行随访预约管理。
(四)对随访患者有防治保康一体化持续服务措施。
患者安全与职业防护
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一)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等)管理,并按特殊疾病分类管理。
(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2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
(四)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建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室,手术室、急诊科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六)职能部门要落实其督导职能,并有记录。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一)择期手术的各项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
(二)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三)有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手卫生规范,正确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有效的监管措施。
(二)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相关要求。
五、规范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一)高浓度电解质、听似(看似)药品有严格的储存要求,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二)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六、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危急值”项目。
(二)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工作流程。
(三)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一)有对跌倒、坠床高危患者的风险评估,要主动告知跌倒、坠床危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有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报告制度、处理预案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一)有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
(二)实施预防压疮的有效护理措施。
九、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并让医务人员充分了解。
(二)将安全信息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
(一)针对患者疾病诊疗,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二)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如身份识别、手术部位确认、药物使用等。
十一、防范与减少职业暴露
(一)医院应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二)建立与完善职业安全与伤害的防护制度与措施。
(三)建立职业暴露报告、评估及随访制度。
(四)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上岗前有职业安全防护教育。
(五)医院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有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确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一)有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疗技术准入委员会等,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二)有医院、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执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相关任务。
(三)医疗、护理等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与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三)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
(四)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按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不隐瞒和漏报。
(五)依据全面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原则,建立医疗质量评价、持续改进管理体系,设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提高提供支持。
(六)定期进行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的参与能力。
三、医疗技术管理
(一)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医院诊疗科目范围,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安全、有效。
(二)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分级分类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临床应用新技术按规定报批。
(三)有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经济性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并降低医疗技术风险。
(四)开展科研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按规定审批。在科研过程中实行全程质量管理,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保护患者安全。
(五)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
(六)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等高风险操作的卫生专业人员实行“技术准入”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与质量评价。
四、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开展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项目和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的重要内容;有明确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并设有多部门协调机制。
(二)根据本院医疗资源情况,以常见多发病为重点,参照卫生部发布的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文件、遵照循证医学原则,制定本院执行文件。
(三)医院对相关临床与医技的人员实施教育培训。
(四)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建立实时监测平台,监控临床路径应用与变异情况。
(五)建立临床路径统计工作制度,定期对进入临床路径患者进行平均住院日、住院费用、药品费用、非预期再手术率、并发症与合并症、死亡率等指标的统计分析。
(六)医院定期调查临床路径管理相关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满意度。总结分析影响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的因素,不断完善和改进路径标准。
(七)按规定上报单病种质量指标信息。
(一)医院逐步开展多学科诊疗服务并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重要内容,设有明确的组织体系与专业职责,并建立多学科协调机制。
(二)逐步建立多学科综合门诊、多学科综合查房、疑难危重及特殊病例多学科联合诊疗,共同拟定个体化诊疗方案。
(三)参照临床路径、循证医学相关诊疗指南,结合现有医疗资源,拟定多学科联合诊疗方案,培训相关人员,并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
(四)医院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指南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住院诊疗计划/方案的依从性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定期评价诊治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六、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由有资质的医师和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服务。
(二)应用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的行为。
(三)由上级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住院诊疗(检查、药物治疗、手术/介入治疗等)计划/方案的适宜性,并记入病历。
(四)规范院内会诊管理,明确院内会诊任务,对疑难危重患者实施多学科联合会诊、联合诊疗,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
(五)为出院患者提供较详细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意见。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指南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住院诊疗计划/方案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七)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与评价,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
(八)设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院,应当按照《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建立符合规范的新生儿病室。
七、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实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制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有定期手术医师资格和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并由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行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订诊疗和手术方案,依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再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均应记录在病历中。
(三)患者手术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术前诊断、手术目的和风险、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以及其他可选择的诊疗方法等。如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结果提示需调整手术方式的,要在手术前、手术中向患者、家属或委托人充分说明,并签署更改术式同意书。
(四)医院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有急诊手术管理措施,保障急诊手术及时与安全。
(五)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选择与使用时机符合规范。并由院感及临床药学管理部门负责监测、评价,并有记录。
(六)手术的全过程情况和术后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及术中胃肠镜检查结果均需完整地记录;手术的离体组织必须做病理学检查,明确术后诊断。
(七)做好患者手术后治疗、观察与护理工作,并记录在相应的医疗文书中。根据患者术后病情及病理报告结果再次评估,并确定后续治疗方案。
(八)建立“非计划再次手术”监控体系,包括信息采集、原因分析、汇报反馈及质量
改进等内容。
(九)手术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类,包装分色、识别标识进行处理。
(十)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围手术期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八、麻醉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实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准入管理制度,并有定期评价与授权机制。
(二)实行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制定治疗计划/方案,风险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三)患者麻醉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如术中需调整麻醉方式的,要在手术前/中向患者、家属或委托人充分说明,并签署更改麻醉同意书。
(四)实施麻醉操作的全过程必须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五)有麻醉复苏室,管理措施到位,实施规范的全程监测,记录麻醉后患者的恢复状态,防范麻醉并发症的措施到位。
(六)建立麻醉科与输血科的有效沟通,严格掌握术中输血适应症,合理、安全输血。
(七)建立术后、慢性疼痛、癌痛患者的镇痛治疗管理规范与程序,能有效地执行。
(八)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麻醉与镇痛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岗位职责、各类麻醉技术操作规程、质量与安全指标来确保患者麻醉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九、重症医学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仪器设备、医院感染控制流程及专业人员资质应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与传染病医院防护消毒隔离的要求。
(二)依据“危重程度评分”标准,建立患者入住、出科相应指征。严格执行并定期评价患者的适宜性及临床诊疗质量,并能以此评价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三)对医护人员实行资格、技术项目准入管理,达到《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要求》,患者诊疗活动由主治及以上医师主持与负责。
(四)设备、药品配置达到《重症医学科基本设备》的要求,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并定期评价。
(五)对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管所致的血行性感染、留置导尿所致的泌尿系感染有预防监控方案、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切实执行。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患者的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传染病疫情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传染病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
(二)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科设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按照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和诊疗规范接诊和治疗传染病患者。
(三)开展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四)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十一、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进行康复治疗必要性的评价,并给予规范的指导。
(二)向患者及其家属充分说明康复计划,鼓励其主动参与康复治疗。
(三)记录功能康复的过程与训练的效果。
(四)评估康复治疗效果。
十二、中医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中医诊疗科室的设置应符合卫生部《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等法规的要求。
(二)按照中医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开展辨证施治,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治疗、护理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三)医院根据医疗资源情况设置中药房与中药煎药室,中药房参照卫生部《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进行设置,中药煎药室应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法规的要求。
(四)科主任、护士长及具备资质的中医药人员组成的质量管理团队,根据中医诊疗理念、中医科诊疗规范、医疗文件书写、诊疗质量与安全监控指标,开展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活动。
十三、分娩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
(一)助产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二)分娩室设置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三)按照诊疗规范进行各项诊疗及操作。按照医学指征进行产程干预,减少孕产妇及新生儿并发症。
(四)阴道助产或阴道分娩转行剖宫产有医学指征。
(五)剖宫产实施符合质量控制。★
(六)有急诊剖宫手术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七)有产程中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定期检查维护,及时补充和更换。
(八)分娩时有具备新生儿复苏能力的医护人员在场,有抢救危重新生儿的抢救制度和流程。
(九)为孕产妇提供分娩及婴儿护理有关知识的宣教。
(十)为HBV、HIV感染孕产妇,规范开展母婴阻断工作及有关知识的宣教。
十四、介入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和医院功能任务要求,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二)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依法取得相应诊疗科目及人员的执业资质。
(三)掌握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症,规范技术操作,开展质量控制,定期质量评价。
(四)有介入诊疗器材登记制度,器材来源可追溯。介入诊疗器材使用符合规范。
(五)环境保护及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符合规定。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血液净化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要求,满足医院功能任务要求。开展腹膜透析。
(二)有质量管理制度与应急处理预案,落实措施,保障安全。
(三)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与程序,有完整的监测记录与应急管理预案。
(四)血液透析机与水处理设备符合要求。
(五)透析液的配制符合要求,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透析液细菌及内毒素检测达标。
(六)执行《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七)透析中并发症紧急处理预案(透析中低血压、肌肉痉挛、恶心和呕吐、头痛、胸痛和背痛、皮肤搔痒、失衡综合症、透析器反应、心律失常、溶血、空气栓塞、发热、透析器破膜、体外循环凝血),医师与护士均能熟练掌握。
(八)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血液透析患者的安全,重点是定期对血液透析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处理和血液透析充分性评价,促进持续改进。
十六、内窥镜检查和治疗的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一)内窥镜诊治设置布局、设备符合医院感染管理法规的要求。配有清洗消毒室及内镜贮藏室,检查室内配有常规的急救药品及器材,相关医务人员有接受急救培训的记录。
(二) 有内镜操作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签发报告准入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内镜设备定期校正及管理制度。
(三)有内镜检查和治疗的质量控制及评价指标。
(四)科主任与护士长、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七、疼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实行疼痛治疗医院与医师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诊疗科目及医师资质;医院规定疼痛治疗服务的范围。
(二)依据服务的范围,建立疼痛诊断与疗效评估系统。
(三)依据服务的范围,为患者提供知情同意书和疼痛知识的教育。
(四)有疼痛治疗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规范与风险防范程序,有相关培训教育。
(五)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疼痛诊疗质量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八、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部门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
(二)经医院合理遴选的药品有适宜的储备,并能有效控制药品质量,随时可供临床使用。
(三)正确、安全地储存药品;药品调剂、制剂配制及临床静脉用药调配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在安全、清洁或洁净的环境中进行。
(四)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规范处方(用药医嘱)开具、抄录、审核调配、核发、用药交代以及监测等行为。
(五)医师、药师、护士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
(六)医师、药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有相应监督考评机制。
(七)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观察用药过程,监测用药效果,按规定报告药物严重不良反应,并将不良反应记录在病历之中。
(八)配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促进合理用药。
(九)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院药物安全性与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的结果。
  十九、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二)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 24 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三)具备细菌学、病毒学检测以及抗病毒耐药检测服务水平。
(四)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五)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读检验结果。
(六)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七)有试剂与校准品管理规定,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合法。
(八)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
(九)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比对和质量控制。
二十、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
(二)设立输血科或血库,具备为临床提供 24小时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合理的用血计划和安全储血量,确保抢救和急诊用血。根据供血单位血液预警信息,协调临床用血;开展对医务人员输血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促进临床合理用血。
(四)开展输血质量全程监控,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五)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核对和相容性检测制度,做好血液入库、储存和发放管理。
(六)输血前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和风险,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七)有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开展室内质控,参加省级或国家级临床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评,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二十一、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学影像(普通放射、CT、MRI、超声等)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传染病建筑设计规定》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提供 24 小时急诊影像服务。
(二)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图像质量评价。
(三)及时提供规范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有审核制度,有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和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四)有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受检者防护制度和措施,遵照实施并记录。
(五)环境保护及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符合规定。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二十二、病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病理科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
(二)从事病理诊断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人员资质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诊断与制片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三)有医院感染控制与环境安全管理程序与措施,遵照实施并记录。环境保护及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四)及时提供规范的病理诊断报告,有严格审核制度。
(五)临床病理医师能解读临床病理检查结果,为临床诊断提供支持服务。支持下级医院解决病理诊断问题。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二十三、临床营养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营养科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由有资质的人员从事临床营养工作,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有“住院患者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为住院患者提供适合其治疗需要的膳食。
(三)对住院患者实施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患者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记录。
(四)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医护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
(五)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重点患者全程营养诊疗服务的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二十四、精神科疾病的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实施精神科疾病治疗的医院与医师应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诊疗科目及医师资质;医院规定精神科治疗服务的范围。
(二)依据服务的范围,建立入院评估、住院说明的程序,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和评估疗效。
(三)依据服务的范围,为患者提供适当的医疗保护措施,向家属提供医疗保护措施的知情同意和教育。
(四)精神残障者其它躯体疾患提供多科联合诊疗服务,有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规范和风险防范程序,有相关培训教育。
(五)对精神残障者提供出院康复指导与随访。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精神科疾病诊疗质量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二十五、其他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其他特殊诊疗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二)由被授权的、具备法定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其他特殊诊疗服务。
(三)符合环境保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四)开展诊断核医学(脏器功能测定和体外微量物质分析等)活动时,应符合GBZ120-2002《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中的要求。
(五)建立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制度,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报告,解读检查结果;建立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相关制度,并进行质量控制活动。
注:本节适用于呼吸功能检查室、脑电图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内窥镜检查室等特殊检查部门。
二十六、病历(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病历(案)管理符合《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范。
(二)为每一位在门诊、急诊及抢救、留观、住院患者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的病历,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
(三)保护病案及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使用和患者隐私的泄露。
(四)有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
(五)采用疾病分类
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 ICD-9-CM-3 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
(六)严格执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制度。
(七)积极探索全结构式电子病历,电子病历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要求,符合法律界定的要求,符合科研和教学的需求。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一、确立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一)院领导履行对护理工作领导责任,对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协调与落实全院各部门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二)执行三级(医院- 科室-
病区)护理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
(三)试行病房(区)护士长领导下的责任制护理,开展整体护理,落实责任护士对患者实施全面全程护理的职责,为患者提供符合护理等级规范的护理服务。
(四)实行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落实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一)有护士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岗位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同工同酬。
(二)依据科室病房特点配置适当的护理人力。
(三)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根据收住患者特点、护理等级比例、手术量、床位使用率对护理人力资源实行弹性调配。
(四)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预案。
(五)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结果能作为护士个人与护理单元的奖惩、评优的依据,和持续改进的目标。
(六)有护士在职继续教育计划、保障措施到位,并有实施记录。
三、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改进
(一)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有质量可追溯机制。
(二)依据《护士条例》、《护士守则》、参照《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与《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规范护理行为,优质护理服务试点病房按照《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要求落实到位。
(三)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与患者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四)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护理措施到位,患者安全措施有效,记录规范。
(五)遵照医嘱为围手术期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术前和术后护理。
(六)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治疗、用药等护理措施,及时观察、了解患者用药和治疗服务的反应。
(七)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输血治疗服务。
(八)保障仪器、设备和抢救物品的有效使用。
(九)为患者提供心理与健康指导服务和出院指导。
(十)探索按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控制标准,提供符合规范的护理服务。
(十一)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件。
(十二)建立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四、护理安全管理
(一)有护理质量(安全)管理组织,相关安全职责明确,有监管措施。
(二)有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信息的制度,改进措施到位。
(三)有护理不良事件的成因分析及改进机制。
(四)有护理风险防范措施,如跌倒/坠床、压疮、管路滑脱、用药错误等。
(五)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常见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规范。
(六)有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有培训与演练。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一)有按传染病隔离防护类别(负压、呼吸道、消化道、血液等)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二)有手术部(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三)有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四)有新生儿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五)护理部有介入诊疗室、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室、急诊科(室)护理质量指标监测与改进效果评价的记录。
  一、依法执业
(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
(二)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三)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四)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校验、发布医疗广告。
(五)有完整的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职工熟悉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
(六)医院对制度管理有计划、执行、监督管理与反馈,对制度能及时修订完善,持续改进。
  二、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一)建立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实施院长负责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
(二)医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级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决策执行机制,履行职责,实行管理问责制。
(三)各科室、部门责任明确,院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履行协调职能。
(四)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参加管理知识教育与技能的培训。
(五)建立医院运行基本统计指标数据库,保障信息准确、可追溯分析。
  三、依据医院的功能任务,确定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医院的功能与任务,符合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二)医院规模和发展目标、经营方针与策略,与医院的功能任务相一致。
(三)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定期评价。
(四)医院的近期执行计划能传达、落实到全体员工。
(五)有科学的医院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医院建筑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消防规范,满足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保节能、安全运行的要求。
四、人力资源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的需要。
 (二)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三)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和梯队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有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机制,对重点学科和学科骨干有评价,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五)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开展专科医师培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传染病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五、信息与图书管理
(一)有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医院信息系统能够连续、系统、准确地采集、存储、传递、处理相关的信息,为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提供包括决策支持在内的技术支撑。
(三)医院信息系统各子系统之间通过集成实现信息的交互与共享;符合国家及卫生部相关的卫生信息标准和规范;按照政府的要求,支持卫生信息的区域共享和交换。
(四)实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推动系统运行维护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突发事件响应机制,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五)有针对信息化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保障。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梯队,应与医院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的需要相匹配。
(六)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国内外各种医学及相关学科的文献,开展多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六、财务与价格管理
(一)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到位,财务管理体制、经济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经济活动。
(二)有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
(三)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降低财务风险,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五)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
(六)建立与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有工作制度与计划,对医院经济运行进行定期评价与监控。
(七)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和绩效考评。
(八)内部收入分配情况。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个人分配不得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七、医德医风管理
(一)执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尊重、关爱患者,主动、热情、周到、文明为患者服务,严禁推诿、拒诊患者。
(二)有医德医风建设的制度、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有制度与相关措施对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进行监控与约束。
八、后勤保障管理
(一)有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服务能够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医院职工服务”的理念,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
 (二)水、电、气、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满足医院运行需要。严格控制与降低能源消耗,有具体可行的措施与控制指标。
(三)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为患者提供营养膳食指导,提供营养配餐和治疗饮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保障饮食卫生安全。
(四)突发事件应急有保障医护人员生活的方案及措施。
 (五)有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转移、登记造册和操作人员职业防护等符合规范。污水管理和处置符合规定。
(六)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设备、设施要求符合规范。
(七)重点环境、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室符合相关标准。
(八)医院消防系统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定期演练;灭火器材、压力容器、电梯等设备按期年检。
(九)后勤相关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
(十)医院环境卫生符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无烟医院的相关要求,美化、绿化达到医院环境标准要求,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十一)对外包服务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九、医学装备管理
(一)医学装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管理办法、标准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使用和管理医用含源仪器(装置)。
(二)有健全的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有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有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和资产处置制度与措施。
(三)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的医疗设备;相关大型设备的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应有社会效益、临床使用效果、应用质量功能开发程序等分析。
(四)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五)有医疗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为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六)有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的制度与规范,对用于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要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
  (七)加强医用高值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和低值耗材的采购记录、溯源管理、储存、档案管理、销毁记录、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的管理。
(八)科主任、工程师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
十、院务公开管理
(一)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院应向社会及患者公开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三)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十一、医院社会评价
(一)医院定期收集院内、外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动力,改进工作,持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二)按照患者的服务流程,社会对其要求满足程度的感受,设计与确定医院社会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实施社会评价活动。
(三)建立社会评价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数据库,以确保社会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承担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三)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救治和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一)加强领导,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
(二)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
(三)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的机制。
三、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救治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一)有独立、完整的突发传染病应急救治预案;
(二)医院有完善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预案;
(三)有对突发应急预案的评估及修订。
四、建立应急网络体系及联动机制
(一)医院与CDC、急救系统建立网络,能进行有机的联系;
(二)应急时有与CDC、急救系统有效的联动机制。
五、医院建立应急安全保障支持系统
(一)建立急诊筛查中心,应具备独立诊断、治疗、监测、检验及转运功能。
(二)建立信息化指挥中心,具有视频交流,网上会诊、病案信息网上传递功能。
(三)医院在隔离区建立网络视频探视系统,满足特殊患者探视需求;
(四)建立各类人员分诊、分流、分区管理系统。
(五)隔离区内应建有医务人员通过间,具有消毒防护功能。
六、合理储备各种应急资源。
(一)应急床位储备20-40张(非医院编制床位)。
(二)根据疫情的等级配备人员梯队。
(三)合理储备药品、设备、物资,储备量按40张床单元运转72小时量配备。
七、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整体应急能力。
(一)医院有应急培训和演练的计划。
(二)针对应急预案对不同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及演练,对培训有考核。
八、建立医院应急管理的评估与持续改进机制。
医院感染及消毒隔离管理
一、医院感染管理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一)有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控制活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并与医院功能和任务及临床工作相匹配。
  (二)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与教育。
(三)按照,监测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实施依从性监管与改进活动。
(五)有多重耐药菌(MDR/MRSA)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活动。
(六)应用感染管理信息与指标,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七)科主任与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对监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改进诊疗流程;将医院感染情况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定期通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
二、医院建筑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一)使用功能合理布局,划分为三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两端(清洁端、污染端)、缓冲间、两通道(内走廊、外走廊)。各区域要有明显的标识和界限。
(二)重症医学科室布局、房间设置符合传染病隔离要求,并建有独立空气净化单间病房。
(三)传染病区应建有符合空气净化要求的负压病房。
(四)手术室应建有符合空气净化要求的负压或正负压转换的手术间。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符合“生物安全防护二级实验室(BSL2)”要求。
(六)病理科解剖室建筑符合传染病尸体解剖的负压解剖间。
三、完善的消毒隔离防护体系以及规章制度。
(一)隔离工作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标准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能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
(三)根据不同传染病传播途径特点,按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收治患者,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
(四)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管理符合要求。
(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废物。污物及污水处理符合传染病医院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四、消毒工作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
(一)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
(三)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要求。
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
一、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一)资源配置
1、实际开放床位、重症医学科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
2、 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数)。
3、医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
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住院手术例数。
(三)治疗质量
1、手术冰冻与石蜡诊断符合例数。
2、恶性肿瘤手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符合例数。
3、住院患者死亡与自动出院例数。
4、住院手术例数、死亡例数。
5、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6、急诊科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7、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四)工作效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床位使用率%。
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
1、每门诊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每住院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资产负债率。
5、固定资产净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五年)
1、 国内论文数 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 收录论文数。
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级科研课题数。
3、获得国家、省级科研基金额度。
二、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
(一)住院重点疾病:总例数、死亡例数、二周与一月内再住院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1、急性病毒性肝炎 ICD-10:B15-B17
2、慢性病毒性肝炎 ICD-10:B18.901
3、急性重型肝炎(肝衰竭)ICD-10:K72
4、肝炎肝硬化伴随合并症
(1)肝硬化腹水 ICD-10:K74+R18
(2)肝硬化并发肝性脑病 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 K76.102/
P78.8/A52.7↑K77.0*
(3)肝硬化合并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内科治疗) ICD-10:(K70↑-K76↑/B65) 伴I98.3*
ICD-10:C22.0
6、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ICD-10:A39.852+
ICD-10:B05
ICD-10:B01
9、流行性出血热
ICD-10:A98.502+
10、手足口病
ICD-10:B08.401
11、艾滋病
ICD-10:B20-B23
12、结核病
ICD-10:A15-A19
以上12种疾病作为常规重点疾病,各地区医院按照收治病种前五位疾病作为重点疾病。可根据地方特点添加三种以内疾病。
(二)住院重点手术:总例数、死亡例数、术后非预期再手术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1、剖宫产 ICD-9-CM-3:74.0,74.1,74.2,74.4,74.99
2、阴道分娩 ICD 9-CM-3:72,73.0-73.2,73.4-73.9(伴ICD-10:Z37)
3、肝叶切除术
ICD-9-CM-3:50.300
4、胃底食道静脉断流+脾切除术
ICD-9-CM-3:+41.500
5、门腔静脉分流术
ICD-9-CM-3:39.108
6、胆囊切除术
ICD-9-CM-3:51.220
7、动脉导管介入治疗术
8、射频消融术(RFA)
ICD-9-CM-3:99.691
(三)麻醉
1、麻醉总例数。
2、由麻醉医师实施镇痛治疗例数。
3、由麻醉医师实施心肺复苏治疗例数。
4、麻醉复苏(Steward 苏醒评分)管理。
5、麻醉非预期的相关事件。
6、麻醉分级(ASA病情分级)管理。
住院患者安全类指标
、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2、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择期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败血症、出血或血肿、伤口裂开、猝死、呼吸衰竭、骨折、生理/代谢紊乱、肺部感染、人工气道意外脱出)发生率。
4、产伤发生率。
5、因用药错误导致患者死亡发生率。
6、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
7、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
8、医源性气胸发生率。
9、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
三、单病种质量监测指标关键核心点
(一)依据临床路径、循证医学基本原理,对以下内容进行质量监控、评价,逐步形成规范化单病种诊疗方案
1、诊断指标:
(1)检验指标
(2)影像指标
(3)特殊检查指标
注:包括检查时间、检查结果以及对结果的分析评价,进行实时监测记录。
2、治疗项目:
(1)病原学治疗
(2)免疫学治疗
(3)细胞脏器功能保护
(4)水电平衡与营养支持
(5)抗生素使用
(6)中医中药治疗
(7)物理治疗
(8)侵入性操作
(9)麻醉与手术
注:包括适应症、剂量、方法、时间、结果及疗效评价,进行实时监控记录。
3、住院天数
4、住院费用
5、患者满意度
(二)重点对以下病种进行考核评价:
1、急性病毒性肝炎
ICD-10:B15- B17
2、急性重型肝炎(肝衰竭) ICD-10:K72
3、肝炎肝硬化伴随合并症
(1)肝硬化腹水 ICD-10:K74+R18
(2)肝硬化并发肝性脑病 ICD-10:K72.903伴K74.1-K74.6/K70.301/K71.701/ K76.102/
P78.8/A52.7↑K77.0*
(3)肝硬化合并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内科治疗) ICD-10:(K70↑-K76↑/B65) 伴I98.3*
ICD-10:C22.0
5、乙型肝炎合并妊娠
ICD-10:O26
6、手足口病
ICD-10:B08.401
ICD-10:B05
四、重症医学(ICU)质量监测指标
(一)非预期的24/48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 %
(二)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的预防
(三)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生率
(四)中心静脉导管相关性血行性感染率 ‰
(五)导尿管相关的泌尿系感染率 ‰
(六)重症患者预期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APACHE Ⅱ评分) %
(七)重症患者压疮发生率(APACHE
Ⅱ评分) %
(八)各类导管管路滑脱与再插率 %
(九)人工气道脱出例数
五、合理用药监测指标
(一)抗生素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二)注射剂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三)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
(四)抗菌药占西药出库总金额比重
(五)常用抗菌药物种类与可提供药敏试验种类比例
六、医院感染控制质量监测指标
(一)呼吸机相关肺炎感染‰
(二)留置导尿管所致泌尿系感染‰
(三)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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