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tbull打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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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受到伤害,请问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是从去年九月份进公司的,今年六月底离职。在公司担任部门经理一职,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和财务做账上的漏洞(有些是帐外和帐内,需要我这边把废料的数据拆分了记账),所以我一直有叫底下称料的总务有做拆账的事情(拆账的目的是一部分我入小金库的帐,一部分是我自己拿了),现在是那个人告发了我,拿了他称料的草稿数据,和我记入小金库的帐在做比对。目前他们查了有金额和数量的缺口。然后找我谈话,我一直否认,现在公司把这些事情移交到了派出所,今天接到了派出所...
2010在我空果园内中间安装500KV超高压线铁塔,塔高60米,具体补偿已经到位。今年铁塔建设好后就拉8根高压电线,以前签合同时承包老板说是用飞艇高空架设,不需从地面是过,但现在却是从园子中央用带油的拉线拖,从一个线塔到另一个线塔要经过许多农田和果园,政府人员说有补偿,是按当地标准每亩2000元从农田夸过的距离乘以5米范围所得面积乘2000元所得,在这个范围内损坏的农作物及果园一律不赔,我们不服,就没签字,昨天政府人员打电话通知我父亲去领钱,刚开始骗说其他人员全部...
我在南通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和我签订的合同上面的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三月个就要到了,但是领导根本没有让我转正的意愿,我想问一下"过了试用期三个月,即使不同意让我转正,我也应该是正式员工了吧,也同样可以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还有试用期的这段时间公司也应该为我们交保险吗?
我想问下·我对公司的扣工资不满意而罢工,被公司开除,能得到补偿金吗
我朋友骗了我3万块钱,去年被警方逮捕,判刑2年半,等他出狱后是否还需要定期去当地派出所或者监狱报道?因为我怕他有报复行动。
还有就是经济诈骗,出狱后哪些地方会受到限制?比如银行贷款?出国签证,还有哪些? 如果他报复我,我应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一般碰到这样的情况再次入狱,法院会如何判?
在蒙娜丽莎定了拍婚纱照,已经交了定金,4月份预约了几次他们都没理,上月24号晚上7点多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去25号去拍,由于时间调不开就推掉了。结果他们就以我不守约为理由,现在既不给拍,也不给退。我该怎么办?
您好,本人现在在一家中小型厂里做统计员工作,于6月初签订劳动合同,当初谈好的工资1800,现在老板莫名的把我工资下调到1300,请问,这样我该怎么维权??
你好我是一名2008年年底队伍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分配请问我是不是有权力告我们的县政府的和退伍兵安置办?
我朋友他小姨和别人一起做生意,在我们地区开了一个饮料的代理。当初他们拿本金一百多万,现在他小姨和他的合伙人说我朋友拿了公司80多万,买了房子和给他家人和女朋友用了。但是我朋友说没有拿,现在他小姨在他的地区立案,但是我们这边没有证实是否立案。现在让他七天内拿20万还回来。我朋友不是专业会计师,账因为成本不对,挂了其它的物品,把利润做高了,导致账面有钱,但是实际没有这么多,所以他们说我朋友拿了20万,现在又变成了80万和一套房子。城管打人事情,我的个人看法|绍兴杂谈 - 绍兴E网论坛 - Powered by php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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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打人事情,我的个人看法
我不在现场,但我相信打人事件没有报上说的那么严重,城管人是打人了,不过我想是互殴,也有网友在说是司机先动的手。 这件事本来肯定如果城管方聪明,按中国惯例行事,完全可以封杀,可是不幸城管领导工作没做好,让媒体曝光了,这下引起了媒体对城管的围殴。但这多少也是一种不公平,报道不去挖掘事实的真象,不去剖析事情的根源,一个劲的在同情弱者了。当然同情弱者这没错,无论怎么说媒体这次做了件大得人心的事。但遗憾的是媒体没有互殴,这是绍兴媒体不成熟的地方,媒体互殴是公众最能了解事情真象的行为。 在众多报道中,好像也没有对参与打人的城管的进行采访,他们应该有为自己说话的权利,这几个人肯定会受到处罚,可能处罚还会加重,处罚的目的不是因为他们做错了事,而更多的是因为他们给城管部门丢了脸,处罚与其说是针对他们个人,不如说是做给公众看的,这又是中国惯例(就如伊拉克美国虐副俘事件,如果这时发生在中国,那几个士兵很有可能被快速严惩,而不是走正常的司法路钱)。所以希望要公正的对待他们,不要成为息民愤的牺牲品。 再说城管,城管在市民心中形象极差,城管的工作是难做,换我去做这工作,可能也只能做成这样。我想问题是我们的管理方法出了问题,方法错了当然做的吃力不讨好。市民对城管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影响,只要一出现涉及城管的纠纷,不分青红皂白都无一例外的会站在对立的一面,城管的领导肯定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城管也要多多宣传自己的,但做宣传要务实,空空的高调做的再多也没有人信。
如果被打者没有那么强硬的后台,估计也没有那么大的炒作。认为自己是正义之士先调查清楚再来发表言论,不要以一贯眼光看事物
据小道消息称:打人者和被打者都有后台。打人者的老爹是县人大还是县政协李女士的司机,打人者是有县府汪先生推荐工作的;被打者据说和市府的黄女生有瓜葛。而这李女士、汪先生、黄女士都是有权力的人。。。。^_^。。。真是一锅粥,好热闹的。最后肯定是以钱解决的,不过不知道最后的数字是多少?期待ing。。。
40W?太多了点,取一半好了。。。市区不是也有类似的么,大概是十多万解决的。
如果事实清楚,受害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标的可以是100W,法院调解不成,可以判决,医药费、误工费……一算就清楚了。[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21:22: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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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会上网的球在 21:09:00的发言:[BR]据更小道的消息,那个被打者居然要勒索40W!!!小道消息都来发? 还闲不够乱?
对于社会上的很多现象,很多是无奈的感觉。看到一些农民,年纪一大把,种了点蔬菜,天蒙蒙亮出来,卖个几块钱。有时候碰到凶点的城管,凹段秤杆,没收竹担,我看见我几次,在他们那里买菜贪图点新鲜,可是这样的遭遇,目击的人,都会有点同情。包括很多外地来的菜贩,交税,租摊位费用一摊,真正他们的利润也很微薄。他们也有尊严和对美好生活的希冀。城管同志们,恳求你们执法的过程中沾点温情吧,大家没有阶级仇恨呀,执法中以暴力代替劝说,我想,也不是没有人接受的。
各位可知道城管队员的辛苦?每天早上5点20分从绍兴赶到柯桥,晚上10点从柯桥返回绍兴。城管队员也同样有家庭,有妻儿!柯桥的文明无不浸透着城管队员的汗水。由于中国城管立法的不健全,造成天下城管普遍存在执法难的问题。警察在执法时,无人敢轻易妨碍。但城管执法,就会遭到“被打者”这种人的横加干涉。为什么不打别人,只打他?城管是为国家工作,不是“被打者”的蛮横,城管队员会轻易动手?开玩笑!但是城管队员被别人打,被刀威胁,各位可知道?城管队员的血水,各位可看见?就连大队长也被别人打耳光到听力下降。圣经说:“别人打了你的左脸,你就应该把右脸迎上去。”
“天天商报”记者杨丽玉的片面报道在未得到确实证据,把旁观者的片言只语当作事实报道,是一种极度缺乏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行为,完全可以以“诽谤罪”被告上法庭。希望全绍兴人都能支持城管工作,理解城管工作的艰难,同情城管队员的艰辛。为绍兴县创建文明城市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谁不知道啊!!!城管的活累,那你完全可以不做,这是你的权利。既然作了城管,就应该知道工作的辛苦!!!这不是借口。那人家环卫工人每天3、4点钟起床,夏天还要在高温下工作。你怎么不去说啊!!!如果城管态度好一点,让他打了。围观的人不会个个是瞎子吧!!!我们并不是不支持城管的工作,他们为绍兴的发展也做出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如何的文明执法,执法的态度和方式如何再改进一些,这才是你们应该多想想的
以下是引用蜂言蜂语在 18:55:00的发言:[BR]我不在现场,但我相信打人事件没有报上说的那么严重,城管人是打人了,不过我想是互殴,也有网友在说是司机先动的手。这件事本来肯定如果城管方聪明,按中国惯例行事,完全可以封杀,可是不幸城管领导工作没做好,让媒体曝光了,这下引起了媒体对城管的围殴。但这多少也是一种不公平,报道不去挖掘事实的真象,不去剖析事情的根源,一个劲的在同情弱者了。当然同情弱者这没错,无论怎么说媒体这次做了件大得人心的事。但遗憾的是媒体没有互殴,这是绍兴媒体不成熟的地方,媒体互殴是公众最能了解事情真象的行为。在众多报道中,好像也没有对参与打人的城管的进行采访,他们应该有为自己说话的权利,这几个人肯定会受到处罚,可能处罚还会加重,处罚的目的不是因为他们做错了事,而更多的是因为他们给城管部门丢了脸,处罚与其说是针对他们个人,不如说是做给公众看的,这又是中国惯例(就如伊拉克美国虐副俘事件,如果这时发生在中国,那几个士兵很有可能被快速严惩,而不是走正常的司法路钱)。所以希望要公正的对待他们,不要成为息民愤的牺牲品。再说城管,城管在市民心中形象极差,城管的工作是难做,换我去做这工作,可能也只能做成这样。我想问题是我们的管理方法出了问题,方法错了当然做的吃力不讨好。市民对城管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影响,只要一出现涉及城管的纠纷,不分青红皂白都无一例外的会站在对立的一面,城管的领导肯定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城管也要多多宣传自己的,但做宣传要务实,空空的高调做的再多也没有人信。蜂兄,你的话很有道理。其实这个所谓的“弱者”,后台大的很,真的这个事另有幕后。。。。。在这里也不好多言了。王亲国戚啊
如果被打的没有后台呢?可能就被白打了,执法不讲法,吃苦的还是老百姓。
此事发生不是偶然,是城管和老百姓长期矛盾的激化,柯桥城管是应该提高自身素质了,要不然就可能有更恶烈的事件发生.
被打的也不是什么好鸟,一方起头耐耐就没什么事情了![em01]
人总是同情弱者的,城监在许多场合都是以强者出现,一到其站立到被批评的位置,自然是被人痛打落水狗了。换了其他一些垄断单位也是一样,如果媒体现在猛批电信、公交、煤电等行业,估计也会在百姓中听到很多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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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管队员的辛苦不能成为打人的理由,好比对罪犯不能简单地以他曾经做过多少好事作为借口来减轻对他的惩罚。2、就算是司机先动手,也不能作为城管队员打人的理由,就是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区别。3、媒体没有错,他只相信所看到和听到的东西:就是有人被围殴致伤进了医院,而打人的是执法者。
以下是引用一片云在 8:17:00的发言:[BR]打人就是打人!怎么城管打人谈到后台去了!没有规定不准谈呀!真要有后台的话,那么这篇报道我看要重写了。拟题:老虎屁股摸不得呀![em01]
以下是引用不败在 22:07:00的发言:[BR]各位可知道城管队员的辛苦?每天早上5点20分从绍兴赶到柯桥,晚上10点从柯桥返回绍兴。城管队员也同样有家庭,有妻儿!柯桥的文明无不浸透着城管队员的汗水。由于中国城管立法的不健全,造成天下城管普遍存在执法难的问题。警察在执法时,无人敢轻易妨碍。但城管执法,就会遭到“被打者”这种人的横加干涉。为什么不打别人,只打他?城管是为国家工作,不是“被打者”的蛮横,城管队员会轻易动手?开玩笑!但是城管队员被别人打,被刀威胁,各位可知道?城管队员的血水,各位可看见?就连大队长也被别人打耳光到听力下降。圣经说:“别人打了你的左脸,你就应该把右脸迎上去。”“天天商报”记者杨丽玉的片面报道在未得到确实证据,把旁观者的片言只语当作事实报道,是一种极度缺乏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行为,完全可以以“诽谤罪”被告上法庭。希望全绍兴人都能支持城管工作,理解城管工作的艰难,同情城管队员的艰辛。为绍兴县创建文明城市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嗯!理解!
以下是引用farenjia在 22:00:00的发言:[BR]谁敢这么写呢?媒体也是怕后台的。。^_^。有一次,碰到一个媒体的他说他们向来不敢报道工商的负面东西因为他们的很多广告收入,说起来都不是很正规的套路
“ 希望全绍兴人都能支持城管工作,理解城管工作的艰难,同情城管队员的艰辛。为绍兴县创建文明城市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要做到这一点,这个工作你仍得从普通百姓做起,你要取得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就要靠你实实在在的工作,也要靠你对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整天大喊大叫“不败”,其实是败絮其中,你说一个败类会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吗?真是天方夜谭。
城管只是别人手上的枪 别人知指到哪里他就要去哪里
整天大喊大叫“不败”,其实是败絮其中,你说一个败类会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吗?真是天方夜谭。
呵呵,就是在硬的后台,好象城管的后台应该是***更硬的呀如果真的是管理对的,又要怕人家有什么后台呀!!真当晕啥啦,不是不打自招呀
城管后台硬又有什么用啊 ,人家是执法单位啊 !总不可能用手中的权利来“欺压”下面的广大老百姓吧?老百姓百条心啊!就说一个马路市场吧,有的人说要取缔,影响交通影响市容,还有的却说,不应该取缔,那是方便我们老百姓。那你们说要取缔吗?打个比方让几十个卖菜的堵在你家门口做买卖 ,你会怎样啊?你还不是打电话让城管部门来管啊! 再说现在柯桥摆摊的那些外地人,素质又很低,和他们讲规章制度 ,你讲的清吗 ?等你讲好了啊 , 人家买卖早做玩了啊。
可是柯桥的城管对本地人,对那些忠厚老实的经营者也不见的好,我们路过看到个别城管那种盛气凌人,一幅恶恨恨的作风,有时常会不自然地驻足观望。但作为第三者怎么说呢?帮老百姓吧,感觉好象在为难执行公务的;帮城管吧,看看他们的行径已经够可恶了,于心不忍。如果一定要叫我二选一,在多数情况下肯定会选择前者的。
大家很清楚,大人肯定是互相殴打的,城管是人啊,被打了自然就还手了。其实被打的 人后台是大的很啊,有不他会这么扛
??还有小媒体,喜欢煽风点火,大家都知道
打就打了,看也看了,不过不服气,假如打我了,这点鸟伤=几百块的医药费;;打了有后台的人,这点鸟伤就不是鸟伤了,而是重伤了,还经过ISO9009的验证,这一拳头真是历害的了=40W,,比泰森还历害呀,吓死人了,这是腐败呀,这个如果不叫敲榨的话,那是否算受贿呀,有哪个兄弟懂法呀,说一下怎么算?
[em06][em06]
被他榨去的钱,最终还是政府掏腰包,给他撑后台的肯定也是政府的大官,变着法儿骗国家的钱,他在后面撑腰,骗到钱后再分赃,妈的!比贪污的方法都高.[em01][em01][em01][em01]
黑呀,真是,现在法律上讲的变向也许就是这个意思吧[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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