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处女喝下最好的春会有什么不一样的青春感觉

  你有过初恋吗?有暗恋过谁吗?懵懵懂懂的青春年华里,这似乎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因为感觉的懵懂,有些感情可能你都还没来得及反应,恋情就已经与你擦肩而过;也可能你还没学会如何处理与正确认知感情,对方却已悄然离去。然而,这些都是我们青春的回忆。  走进天涯也有好长一段时间了,继“我偷偷怀胎十月,他找上门来......”的唐旭与方静颜的桃色豪门孕之后,又有了“从小秘书到总秘,办公室潜规则的职场生涯”里的容爵与简单的长夜漫漫爱未央。有在跟帖的朋友一定知道,这两个是什么样的故事,前一个是婚姻爱情,后一个是职场变数,有人说容爵与唐旭一样,情深依旧;有人说简单与方静颜不同,爱的方式决然相反。  但主题没有变,就是爱。好多朋友都在问聂云枫是谁,他又有个什么样的故事,他是个与唐旭和容爵一般深情的男人,但是他却没有他们的好家世,他活在社会的底层,可能更加接近于我们的生活,他的爱情可能青涩,但却爱得无怨无悔。  有没有爱一个人,爱到连遗忘都不舍,用一年又一年的时间来铺就,直到长长的十年,然后唱着十年之前,我们互不相识,十年之后,我们却还没有相遇。每一个长夜,都如漫漫旅途般,呼吸在城市里,却又偏离在回首的轨道上。  聂云枫说:我什么都不怕,只怕不再遇上。  所以聂云枫的故事叫作:长夜漫漫爱未央——只怕不再遇上。  有多少人的爱情是用十年的时间来计量的?我们会淡忘,我们会重新开始,但聂云枫却停在过去。从青涩到成熟,从相识到相爱,从相离再到相遇,他会唱《加州旅馆》,他会唱《十年》,却不敢唱《只怕不再遇上》。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张国荣的这首《只怕不再遇上》,我初次听是在今年的4月1号香港一群明星自发为他开办的十年追悼演唱会,名字叫“继续宠爱十年”,03年的愚人节,他从高楼坠下,世人惊叹。我不是他的粉,却很惊奇他居然会有那么多的朋友,爱他如昔。  完完整整把这场音乐会看完,几度看到落泪。梁朝伟对着大屏幕与另一个空间的哥哥隔空对话,他问:十年过去,好想问哥哥一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  最后他又说:我好珍惜今晚每一刻,让我想起很多跟哥哥在一起的片段。哥哥刚离世不久,有一次我不小心按错了他的电话号码,传来了哥哥熟悉的声音:请留言。  当那一刻的氛围,那一刻的时光,十年前哥哥的电话留音震慑全场,谁能不感动?这是我第一次听音乐会听到眼泪纵横,我不是他的粉,但我为他有这群朋友而感动。  《只怕不再遇上》,张国荣每一次上台演唱都会带着莫文蔚,十年后的那一天,莫文蔚站在台前,眼含晶莹,温婉动情与他隔空对唱,演绎着曲中凄美的爱情。  至此,我把这首歌听了一遍又一遍,于是,我有了一个只怕不再遇上的十年故事。  最后,送上这首歌《只怕不再遇上》,向哥哥张国荣致敬。  谁人能料爱会这样 盼你会体谅  从前承诺已变了样 爱意那可强  默默望着满面泪痕 仍然无怨  怎么可将歉意奉上  随时随地与你再遇 我对你一样  柔情常在永远渴望 与你再恋上  默默步入爱路 甘心永远路向  心只恐 不再会遇上  woo woo 只恐怕不再遇上  云飘飘散雨骤只跟风向  旧日憾事怕未能偿  全世界变了样  还忆否当天说 心只想得我俩  完全明白我这决定 叫你太失望  唯求明白这个决定 我也有苦况  若是一后爱念未忘仍然怀念我  我定愿将爱意奉上  woo woo 只恐怕不再遇上  woo woo 只恐怕不再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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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夜未央  午夜时分,夜未央。  绯色的光,醉人的酒,重金属的音乐,鼓噪的耳膜。  柔城的夜生活正在上演,哪怕已是午夜,酒吧里依旧人声鼎沸,男男女女跟着音乐在摇摆,暗光下的脸是醉生梦死的迷幻。这或许就是夜的魅力。  江晨希推门走进,适应了远近射灯的灯光闪烁,眯着眼在人群里寻找着,视线锁定住,勾着戏谑的笑向那边走去。“怎么坐大厅了?不叫阿荣给你在楼上开个包厢?”瞄了一眼桌面,那里已经放了好几个啤酒的空酒瓶。  此处是一楼大厅角落里的一个雅座,舞台上的灯光很少能够转到此处,故而显得昏暗。而此时暗处的沙发里正坐着一个男人,他一身黑衣恰好融入在这夜魅中,若不仔细看还真难发现他。可这也是个绝佳的位置,舞台上的每一个动态都能尽收眼底。
  听到江晨希的声音,原本手上夹着烟,闭眼慵懒依靠沙发椅背上的男人睁开了眼,丝丝缕缕的碎发遮住了他的额头,甚至半遮了眼。却依然可以看到那碎发的背后,黑色瞳眸如黑曜石一样晶亮。  江晨希笑着摇头,他一直都说这聂云枫就是妖孽,尤其是在暗夜中,只往那一坐,就散发出无形的魅惑,这不,隔桌的几个女人时不时把视线投注到这边。  聂云枫牵起嘴角,没有说话,手指敲了敲旁边的座位,算是打招呼。  江晨希坐下后,打了个手势,立即就有服务生上前,点好酒后转眼看身旁的人。“怎么,大半夜的打电话把我叫出来,你在这扮深沉?”  窝在沙发里不动的男人,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是兄弟就别多问,陪我喝酒。”  江晨希微微诧异,却聪明的保持沉默。他认识聂云枫五年,两人合伙在国外投资金融市场,前不久他才正式回国发展,得闻聂云枫在一年多前顶下了这家夜店,却是隐在幕后。于是他就出资入了股,把酒吧一些事务接手过来,反而他成了台前的老板。
  因为相识已久,所以有些事无需多问,心领神会。  能够让一个男人有些颓废的喝酒,除了女人还有谁?只是聂云枫的女人……江晨希笑了,就他所知,聂云枫从不缺女人,这不仅与他那邪魅俊懒的外表有关,更与他那与身俱来的黑暗气息是息息相关的。   点的酒很快就上来了,五彩斑斓,颜色很是好看,身旁的聂云枫轻笑出声。  只见江晨希与端酒上来的服务生耳语了几句,就开始拿了杯子,为聂云枫倒了一杯,笑道:“既然想喝酒,就别喝什么啤酒了,直接来混搭鸡尾酒,或者开一瓶XO?”  “随时奉陪!”  干杯,酒倒满,不过是两个动作,两人娴熟地重复做着。  两杯酒下肚,那处走来一个妖媚的女人,她的身后领着几个身材火辣浓妆艳抹的美女走到了他们身边,“江总,您亲自过来怎么不给我电话的呢,来我给您介绍,这是露丝,这是小兰,今晚就让她们陪江总们喝酒了。”
  江晨希飘了眼身旁不动的男人,邪笑着说:“米露姐,今晚就让露丝和小兰伺候好我们聂少就行了。”米露正是那个妖媚女人,都是夜场里的妈咪,手底下一帮小姊妹,她走惯了夜场,自然懂得老板的意思,朝着身后的两个美女使了眼色,那露丝和小兰就一左一右坐到了聂云枫身旁。  米露也不多留,与江晨希嬉笑了几句,就扭着臀离开了。   两位美女妖挠妩媚,身材火辣,知道是老板的客人,更加卖力地讨好。又见聂云枫棱骨分明,风流倜傥,半眯着的墨瞳看过来,染着魅色,让她们浑身骨头一酥,俊朗程度一点都不比老板逊色,尤其是这个男人俊逸中带了邪气,再带了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她们二人简直被勾去了魂魄。  美女的手攀上了聂云枫宽阔的双肩,一边一个,轻柔地揉捏着他紧实又有弹性的肌肉,她们是个中高手。只轻轻一碰,就知道这个男人不仅邪魅,而且超有力量。  相信那黑色衬衣下,会是绝美的肌肉,更甚者某处性感地带可能是六块腹肌呢。
  见到这样的男人,没有女人不心动。卯足了媚态,就想把他勾上床去,有意无意地倾下身子,用那丰满傲人的酥胸去触碰男人的手臂。  聂云枫在见到那米露出现时,就知道定是刚才江晨希跟服务生耳语交代的,他也不点穿,逢场作戏谁不会。既然美女这么卖力,他当然要给搭档加好友面子,一手搂了一个在怀里,邪笑道:“给爷倒酒啊。”  江晨希见状大声哄笑,这才像他认识的那个聂云枫啊。坏男人分两种,骨子里与表面上,据他所观察,聂云枫就是那种骨子里坏的。   露丝倒了酒,把杯子举到聂云枫的唇间,喂他喝下。小兰自然也不甘示弱,端了一杯五彩酒,轻押了一口在嘴里,然后凑到他的唇边,轻轻覆上,企图以唇递酒,然后唇舌相触,勾动天雷地火。  哪知却在此时,聂云枫冷了目光,没有启唇,浑身气息都变了。  小兰微愣了下,心漏跳了一拍,可又不甘心,加重了索吻。却被一股蛮力推开,倒在沙发扶手上,她惊愕地看着那个刚才还带着慵懒笑容的男人,此刻目射精光,被他眼光飘过,只觉浑身一颤,周身寒冷。是冷气太强了吗?  只听他淡淡讲了一个字:“脏!”
  小兰瞬间脸色惨白,说不出一个字,而原本有些自傲的露丝见此情形也有些不知所措。她和小兰一向搭档着伺候这些公子哥儿,这样的把戏不过是调节情趣,他们都很钟爱这种玩法,为何今天这位聂少……  江晨希在一旁兴味地观看了全过程,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云枫,你吓着两位美女了。”  聂云枫挑了挑眉,神态间没了之前的风流倜傥,表情寡淡。江晨希只好挥挥手,给两个美女解围:“你们都先下去吧,这不用陪酒了。”   老板发言,露丝和小兰不敢不听,而且心里都有些忐忑,看老板态度就知这个聂少身份不凡,不会因为刚才服侍不周到而炒她们鱿鱼吧,一会米露妈咪那肯定还要受到批评。  眼见两个女人一前一后离开了,江晨希才把心中疑问问了出来:“怎么了?没心情玩?今天你情绪不对劲呀。”  聂云枫没有说话,只从桌上烟盒中取了两根烟,扔了一根给对方,然后自己点上,烟雾缭绕着盘旋,独显浓郁的男人味。江晨希笑了笑,没有再追问,等他想说的时候,再做个聆听者吧。
  H翻的音乐告一段落,轻音乐缓缓而飘,一位主持人走上了舞台。  “女士们,先生们,终于到了今晚的高潮时刻了。今夜的狂欢,因为有你们在,才会如此H爆。到今天为止,我们夜未央刚好成立五周年,为庆祝如此重要的日子,接下来会有一个抽奖活动,我们将会临时抽取幸运号码,中奖的顾客不仅可以成为我们酒吧的会员,还会有相应丰盛的奖品,但号码牌的反面会提出各种要求您表演的节目,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酒吧虽然是聂云枫一年多前顶下来的,可是招牌一直没改,沿用了“夜未央”这个名字,而里面的工作人员也没换,等于说只是幕后老板换了换,其他的一切都没变。所以五周年纪念日也算成立。
  这类抽奖加表演的互动节目,以前从没办过,底下的客人们顿时觉得新鲜,不仅对那奖品感兴趣,对抽中客人临时表演的节目更感兴趣。  聂云枫弹了弹指尖的烟灰,笑骂:“晨希,有你的,名堂倒是挺多的。”他一回来接手酒吧事务,就经营得风生水起的。哪知江晨希却笑着摇头道:“我哪有功夫来整这些,都是交给阿荣在做。”阿荣是夜未央的经理,也是沿用的以前的老人,有他自行一套的管理模式和营销手段。酒吧其实也是一种经营,看如何迎逢顾客的口味,若千篇一律一个模式,不求创新的话,恐怕很难留住常客。  两人说话间,眼底都染了兴味,突来的节目虽然老套了些,但无聊的夜晚,也聊胜于无。
  只见两位工作人员一人捧着一个大的纸盒走上了舞台,主持人兴奋地宣告抽奖活动现在开始。他从左边的箱子里摸出了一个圆牌子,“11号!11号桌的客人请上台来一个。”  一个身材婀娜的女孩子,立刻“噔噔噔”地跑了上去,拿过那纸条,走到另一边的纸箱里摸出了一张纸条。主持人接过一看,笑着大声道:“恭喜这位女士,你抽中了我们的三等奖,是一瓶XO的洋酒哦。”底下一片唏嘘,三等奖有XO 的奖励,那后面的一等奖岂不是更加丰盛?  “不过——”主持人卖着关子继续道:“你得表演纸条背后的节目,才能得到这个奖品哦。我帮大伙念念,哇喔,接下来有请这位小姐为大家表演一段钢管舞!”  顿时底下口哨声,尖叫声连连,全都兴奋到不行。
  一不小心跟这来了喜欢你的文字。  
  @寻找个树洞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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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第12楼,@m舞流云  @寻找个树洞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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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夜漫漫爱未央——只怕不再遇上(致无悔的青春),这篇不更了吗?  一如既往的支持舞流云。
  @诚心01 14楼
09:48:19  长夜漫漫爱未央——只怕不再遇上(致无悔的青春),这篇不更了吗?  一如既往的支持舞流云。  -----------------------------  嗯,放这边来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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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十年  那姑娘脸涨得通红,满面羞色,可是一瓶XO价值千元以上,可不是普通的黑方和轩尼诗能比的,若是放弃实在可惜,热情的主持人在旁一再怂恿,底下观众起哄激将,最终扭扭捏捏地脱去了外套。  这一脱,底下沸腾了,因为姑娘长外套里面分明是露腿性感迷你裙,上身紧裹的露肩小衣衬得她性感又妩媚,走到钢管前时,也不再羞涩,大胆而又火辣地如舞动的灵蛇般,刺激着在场所有人的视线和感官。  聂云枫看得失笑连连,这分明就是托啊,一看那舞姿就知是专业的,哪怕她尽量表演得生涩,不过环视全场,客人们才不管你是专业还是不专业,只知道大声嘶吼,情绪高涨又兴奋。都说来酒吧寻乐的男人,都有着狼的本性,如此激情四射的钢管舞,让群狼都开始热血沸腾起来。
  阿荣这一招,确实挺有噱头的。先把舞台的情绪带动,开了个好头。  一段舞下来,人们尖叫着,跟着音乐扭动着,比之前DJ打碟的时候还要来feel。之后主持人又抽取了几桌号码,都是男士上场了,各种奖项均有,奖品也很是丰富,而表演就不伦不类了起来,但气氛上来了,大声哄笑加吐槽,也无伤大雅。  江晨希环看了一周客人的笑脸,满意地对聂云枫道:“看来得给阿荣加薪了,脑子挺活的,以后这类节目可多做个几回。”也当是回馈顾客,求个热闹。  聂云枫嗤笑出声,做多了就没新意了,不过他赞同给阿荣加薪。  “26号,26号客人在哪里?”台上主持人连声呼唤,大家纷纷转头四处寻找,并都低下头去看自己的桌牌号码。因为前面有三等奖,二等奖和一些参与奖,就是没出现过大奖呢,纷纷期待着大奖会是什么。
  26?江晨希眉眼一挑,他们这桌是不是就是26号?翻过暗牌,果然是红色的26数字。转首去看聂云枫,见他眯着慵懒的眼,满脸兴味,于是推了推他道:“上去试试手气?”虽然两人都是夜店的老板,但既然坐在下面也算客人。  台上主持人依然在呼唤,邻桌的客人纷纷朝他们这一桌看来,奇怪他们怎么不上去,这可是难得的好几回啊。  聂云枫掐灭了手里的烟,站了起来。江晨希吹起口哨,拍手起哄:“哇喔!”哪知聂云枫在路过他身旁时,狠狠踩了他一脚,痛得他龇牙咧嘴的。  当灯光凝聚在聂云枫身上,他成了全场的焦点,有着纷闹的起哄声,更有着女声尖叫连连,这么有型又酷的男人极少可见,更别提他那颠倒众生的魅惑。主持人都觉自己有些晃神,没有想到这次上来的是如此富有震撼力的男人。
  聂云枫闲适的从箱子中摸出了一张纸,看也没看就递给了主持人,对奖品他其实不是很在意,酒吧都是他的,还在乎那些物质上的丰富奖品?  主持人打开折起的纸条,眼睛一亮,面露激动:”来来来,各位来宾,到了我们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了,今晚的大奖诞生了,这位先生幸运地抽中了特等奖!“  “哇!”底下齐声呼喊,有激动,有嫉妒,有兴奋!  “安静,安静,让我们来看看特等奖的奖品是什么?什么?我没看错吧,居然是我们夜未央一年的年卡,真的是重中之重啊!”底下再次沸腾,一年年卡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一年里,这个男人到夜未央来的任何消费都由酒吧来支付,哪怕是带着朋友,他都不用再支付一分钱。这可不是什么小金额数目的XO酒能比拟的,众人的眼里都几乎看到了¥的符号。
  接下来,大伙羡慕之余对那纸条后面所列的节目更加感兴趣了,如此丰厚的奖励,相信节目会更难更加精彩吧。他们倒要看看这个男人如何接招。  主持人正想念出那苛刻的表演节目条件时,正好一旁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他脸上的惊喜变得有些僵硬,迟疑地打量了下聂云枫,幸好他见惯了场面,立即就恢复过来,扬了扬手中的纸条,“接下来,这位客人要为大家表演的节目是即兴表演。”  底下嘘声一片,聂云枫也嗤笑出声,从台上朝江晨希的位置看去,挑了挑眉。显然是他在搞鬼,有意让主持人换了纸条背后的节目假作给自己通融,实则就是故意让他下不了台,也等于是发出挑衅。
  主持人见情形不对,立即又补充说明:“大家可别小看这即兴表演,因为是大奖,如果这位先生不能把我们全场宾客的情绪给调动起来,你们说怎么办?”  有人高呼:“取消他的特等奖!”  “Bingo!所以接下来你们就是评委,可把眼睛刷亮了。”  如此这般,聂云枫就算想放弃那奖品下台也不容许了,可以想象那江晨希铁定是要嘲笑。从容自若地笑了笑,环视底下沸腾的群众,朝主持人勾了勾手指。  主持人微愣,刚才工作人员耳语说这个男人是老板的贵宾,让他不要多过为难,无论什么表演都改为“即兴表演”。他凑到近处,只听男人磁性的嗓音道:“给我拿一把吉他来……”  聂云枫背上电吉他,调试了几个音,走过去与乐队的主弹交谈了几句,然后缓缓起音,旋律在上空飘扬,前奏很长,只见他修长的手指在吉他上熟练的波动,指法如行云流水般畅快淋漓。听过一段后,几乎大家都知道了这是什么音乐——Hotel California (加州旅馆)。
  这首歌是老鹰乐队的旷世之作,曲旋律优美动人,被世人广为传唱。歌词虽只见寥寥数笔,便几乎把美国上世纪70年代所有的忧伤与迷惘卷携殆尽,歌曲特殊之处在于双吉他一同合作,而聂云枫虽只是一人弹着吉他,却尽显无尽沧桑与忧郁。  歌虽是英文歌,在场却不乏有会唱的,即便不会的也开始跟着哼唱起来,全都融进了那个带着忧伤而迷惘的世界。江晨希目露惊讶,他在今天之前绝没想过聂云枫会有如此造诣的吉他技巧,更没想过他会唱得如此......有渲染力。  台上的男人勾着唇角,带着点淡淡的讽刺,背着酷炫的吉他,轻拂出一种落寞清净意境,象极琵琶那种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五彩斑斓的灯光,映照在他周身,没有一个人能像他这样把忧郁和魅惑结合在一起,女人们几乎忘了呼吸。
  他的手指就像魔术师一样,轻弹着那琴弦,那把吉他就象宝剑一样在他身前,让人们想起年轻的剑客,却又像是几经沧桑而来,无法遮掩浓郁的悲伤气息。  曲终时,只见聂云枫抬起手完美的收指,明明灭灭的光在他脸上闪烁,全场顿时鸦雀无声,每一个人都无声注目台上那耀眼夺目的男人。  他抬起双睫,黑曜石的双眸流光溢彩:“This could be Heaven or this could be Hell(这里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其实,地狱与天堂不过是一念之差。”  酷!江晨希暗暗喝了声彩,那是《Hotel California》里的一句歌词,地狱与天堂恰恰比喻了这夜未央里灯红酒绿的醉生梦死,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无在于堕落不堕落,全看你如何看待这种生活。
  不用他再造势,雷动的掌声袭来,尖叫声齐呼,有人高吼着“再来一首”,似乎大家很久都没有被如此震撼的音乐与歌曲带动过了。本以为云枫耍帅了一把就下来,却听他清凉磁性的嗓音吐出两字:“十年。”  十年?底下观众纷纷表示疑惑,这是什么意思?江晨希也不明所以,靠在沙发上眯起了眼,只见聂云枫已经低下头来,这次吉他轻弹,所有人都明白了是那首《十年》。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我们......
  突然在这时,声音戛然而止,无论是吉他声,还是他的歌声。群众们纷纷纳闷,不明白为何唱到情深处却停下了,只是突然觉得台上刚才还光芒四射的男人,如今就如在晚风中,满天星光下,低垂着眼,轻抚着吉他,落寞而悲恸。  谁也看不到,聂云枫那垂下的眼内藏着不明的光,似悲伤,又似绝望,更似空虚。十年之前,我们相识,可是十年之后,我们......还没有相遇。  作者有话说:很钟爱那种弹着吉他酷酷帅帅的男人,魅力无穷到爆。《加州旅馆》与《十年》都是两首经典老歌,大家可以去听听。看过聂云枫的十年故事后,就可以知道他为什么说那句天堂与地狱不过是一念之差。
  钢管舞,不错,嗯.
  楼主同时开几篇帖子慢也正常了!哎………只是我等得好焦急啊!  
  好文必顶!
  3.我想女人了  聂云枫没有唱完那首《十年》,他顿在那句“十年之后”,沉默良久抬起头时把麦还给了主持人,戏笑着说:“我放弃这个大奖,游戏重新开始吧。”底下一片哗然,都震惊得看着这个男人。  而他却翩然走下舞台,姿态从容自若,无视不众人的注目回到了座位,把桌上一大杯五彩斑斓的酒,一口灌到底,冰凉透到心口,微甜的鸡尾酒,在他嘴里却是那么苦涩。  这样的酒对他来说,或许并不适合,不够烈,不够刺激!  “云枫,是兄弟的就把心里的事说出来!”  江晨希有些看不过去了,从晚上约了见面开始就觉得聂云枫不对劲,原本起哄他上台表演也是想搞搞气氛,哪知他背着吉他唱着歌,给人一种无尽沧桑,更是骨子里散发悲伤。
  这一次出乎意料的,聂云枫并没有沉默,只是再度燃上烟吞吐了两口,就仰头斜望向舞台上方的红红绿绿交替的射灯,“晨希,我的......忧郁症可能又要发作了。”  忧郁症?江晨希脸色微变,五年的兄弟,他是知道聂云枫一些过往的。谁也不会想到,面前这个光鲜亮丽风流倜傥的男人,曾经患过忧郁症,后来奇迹般的好了,再没有发作过。这可能也是他从事心理咨询师的原因。  聂云枫就像是一个双面人,白天是云枫工作室办公桌后的心理咨询师,晚上则是这夜色百态的夜未央幕后老板。甚至他曾经还是这柔城地上风靡一时的“枫哥”,道上的兄弟没有一个人见了他敢大声说话。  这些事是后来听他提过一两句,并没多谈,他们认识的时候,就已经不在道上混了,退出了黑市。但是至今这地下市场还都要给他面子,甚至柔城白道高层也对他礼遇。
  江晨希眯眼看着面前的男人,有些困惑,有时候他会觉得即使他们认识了五年,也依然没有走进到他心里去,他的心理防备非常深。  记得有人说过:每个人心里面都有不能让别人触碰的地方,我们称之为秘密。在自我保护的意识下,秘密会被压抑、扭曲、遗忘,但当这种意识崩溃的时候,人的情绪会被牵动,妒忌、执着、暴力,一切将会一发不可收拾。  现在的聂云枫,也会是这样吗?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周而复始的做同一个梦。梦里总是相同的场景,相同的人,开始总是甜蜜的,可是到最后,每一次都是从噩梦里惊醒。一次次地,觉得自己的心越来越荒凉,我又有了那种想要结束生命的冲动。”  聂云枫迷离着眼,在淡淡的烟雾里轻声道,慵懒中平添了颓废。
  江晨希愣了一愣,去看旁边,原来酒吧已经散场,音乐停了下来,宾客们都逐一离开。难怪他那么小的声音,却依然能够传过来。只是......他的话令人震惊。  结束生命?!江晨希不得不开始重视这件事,云枫的性格向来都随性不羁,似乎做每一件事都是漫不经心的,可能唯一算认真的就是前阵子他把酒吧甩给自己,陪着那个叫简单的女人演戏演到国外去。他不知道云枫为什么会对别人的事这么热衷,甚至不惜与那强势的容爵为敌。  “你做了什么梦?可以告诉我吗?”斟酌了下后小心询问,心里却在苦笑,他不是心理咨询师,却在对一位心理专家做着这样一份咨询的工作。  聂云枫深不见底的双眸看过来,视线仿佛焦灼在江晨希身上,又仿佛透过他看在不知名处。忽然他又露出了邪魅的笑容,之前那凄迷的神情一扫而空,“晨希,我想我是想女人了!”江晨希嘴角抽搐了起来,再仔细看他神色,发现刚才悲情的一面已经不见痕迹,不由又好气又好笑地骂:“你小子跟我装忧郁呢,想女人?你要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江晨希愣了一愣,去看旁边,原来酒吧已经散场,音乐停了下来,宾客们都逐一离开。难怪他那么小的声音,却依然能够传过来。只是......他的话令人震惊。  结束生命?!江晨希不得不开始重视这件事,云枫的性格向来都随性不羁,似乎做每一件事都是漫不经心的,可能唯一算认真的就是前阵子他把酒吧甩给自己,陪着那个叫简单的女人演戏演到国外去。他不知道云枫为什么会对别人的事这么热衷,甚至不惜与那强势的容爵为敌。  “你做了什么梦?可以告诉我吗?”斟酌了下后小心询问,心里却在苦笑,他不是心理咨询师,却在对一位心理专家做着这样一份咨询的工作。  聂云枫深不见底的双眸看过来,视线仿佛焦灼在江晨希身上,又仿佛透过他看在不知名处。忽然他又露出了邪魅的笑容,之前那凄迷的神情一扫而空,“晨希,我想我是想女人了!”江晨希嘴角抽搐了起来,再仔细看他神色,发现刚才悲情的一面已经不见痕迹,不由又好气又好笑地骂:“你小子跟我装忧郁呢,想女人?你要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小子,装了半天的多愁善感,却说自己想女人了……他还会缺女人,凭着他那魅惑的神情,有哪个女人抵挡得住?  “我是说,想要去......爱一个女人!”说到那个“爱”字时,微微有些迟疑。  江晨希脸上挂起了邪笑,“与女人在一起,不都是在做……爱吗?”  “去你的!”烟盒扔了过来,砸在他脑门上,再自由落体滑下,聂云枫笑骂:“你脑子里都是些什么?”江晨希耸了耸肩,“那也得你正经的说话呀!想女人咱这里多的是姑娘,今晚上让露丝给你松松筋骨?或者与小兰一起双飞?”说完顶了顶他的肩膀,朝他挤眉弄眼。  聂云枫一脚往他身上踹去,他立即反应灵敏地跳了起来,“诶,不带你这样的,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次聂云枫没接他的话茬调侃,而是深吸了口咽淡淡道:“晨希,你试过第一次的感觉吗?我活了30年,什么刺激都玩过,混过黑道,溜过冰,玩过女人,one night......也有过,却跟我爱的女人只上过一次床,而且还是第一次。”
  江晨希脸上的笑凝住,俯视眼前的兄弟,那看似嘴角挂着邪笑,调侃的口吻,却仿佛没了灵魂一样的空虚,他没有在开玩笑。可是转念间,却又为那可笑的三个字“第一次”,觉得有些好笑,他江晨希的第一次?第一个女人?心口一窒,脑中渐渐浮现某人的影像。  聂云枫抬起视线,见他怔忡在当场,眼中闪过了悟,“你回来这么久,还没见过她?”江晨希沉默着坐了下来,见她吗?该以什么姿态出现在她面前?他们逝去的不仅是时间,还是爱情,他怕再见面时会忍不住......对她出手。  此时有些明白聂云枫的心态了,“处女情结”是每个男人的通病,尤其那个女孩还是自己深爱过的,那种感觉就会更加深刻。  原来今天他的不对劲的原因在这里,他想那个最初令他深爱的女人了!  江晨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缓转现在低迷的气氛,因为就连自己也被带入到那情绪中了,嘴里是满满的苦涩,最终还是为两人倒上满满的一杯酒。
  “云枫,不醉无归!”  两人仰头干杯。如果太过痛苦,那么就醉吧,醉了之后可以暂时忘记那些痛苦。  只是明明想醉的人,即使喝到天亮,眼里依然清明,除了脑子昏沉外,那些想要忘记的痛苦和悔恨,依旧在心头萦绕。  人们老生常谈一句话:时间可以冲淡一切。  是真的这样吗?  可是还有人说:如果你对一个人的思念深厚得连时间亦无法冲淡,那对方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而你……就是全世界最悲哀的人。  忘不了啊,真的忘不了,已经过了七年了,他依然忘不了。  忘不了那个深秋的夜晚,特别的冷。  聂云枫迷离着眼靠在沙发背上,不知是酒的缘故还是什么,视线变得模糊。七年前那个夜晚的情景,清晰地在眼前一遍遍播放。
  他站在窗口,躲在窗帘背后,凝望着那个渐渐远去的背影,那么柔弱,又那么坚强!手里紧紧捏着已经皱得不像样子的便利贴纸,再次摊开,就着月光去看,上面写着工整的一行字:聂云枫,我爱你!我们分手吧!  我们分手吧!  他的视线开始模糊,大颗大颗的眼泪滴在那纸片上,融化了钢笔的字迹,把那最后五个字给模糊了,只剩那一句:聂云枫,我爱你!  可是又有什么用,抹去的是字迹,抹不去的是伤痕。他知道,他们完了,他和她完了,他真正的失去了她!事后,为了断了自己的念头,把所有有关她的东西都统统扔进了垃圾箱里,什么都不剩。可转个身他就后悔了,重新跑回垃圾箱变寻找,想要把她曾经存在的痕迹都找回来,可是天不随人愿,垃圾车在前一刻把垃圾清理走了。  伫立在垃圾箱前,他狠狠去踢,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他不甘心,开车去追那垃圾车,却也因为他一时的迟疑,等到了垃圾场时,所有有关她的一切已经被焚烧殆尽。
  就像他和她的感情一样,一丁点都没有剩下。  或许还有留下的,就是那张模糊了的纸片,如今私藏在他家抽屉里的最深处。  很可笑,到了最后,他们之间的唯一联系,唯一可以剩下的纪念,居然是那一张没有温度的纸片。  “云枫,你醉了吗?”江晨希的声音打断了他的回忆,睁开眼,乌黑的深眸是化不去的悲伤,他轻声呢喃:“如果清醒只会令人痛苦,那为什么不让人只是留在梦中?如果生存的目标已经失去,为什么不可以在梦中找回?如果梦里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世界,为什么我还要醒过来?”  江晨希笑了笑,眼底却一片黯淡,心的某处疼痛传来。也曾那么深爱过一个女人,可是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在离开这座城市的几年,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再见她时,他一定不会放过她。可是当回到了这座城市,他却迟迟不敢去见她,哪怕知道她在哪里,仍旧假装不知。  男人,玩什么都好,就是别玩感情。
  加州旅馆,  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百听不厌.
  @LoveHoneysuckle 40楼
15:35:10  加州旅馆,  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百听不厌.  -----------------------------  嗯,确实很好听。
  又追到这了,嘎嘎!  
  4.夏天  江晨希从思绪中抽离出来,不愿再在那些感情的问题上多作徘徊,转移了话题:“上回的那个妞我看着不错,你不是与她有过一晚吗?”  “哪个?”  翻了翻白眼,这么快就把人给忘了?“就上回那个眼睛大大的,短头发,看起来很有活力的女人,喏,你不是跟她在包厢里激情过?对了,好像叫秦晓澜。”  “该死的阿荣!”聂云枫低咒出声,江晨希嘲笑出声,确实是阿荣讲给他听的。阿荣这人就有一个毛病,瞒不住事,据说那天秦晓澜还闹出不小的动静,最终跑进了云枫在二楼的专属包厢之内,那男人和女人在一个密闭空间内天雷勾动地火很正常。兴味地问:“说说呢,那晚你们在包厢里整了几回?”  “去你的!”聂云枫佯怒着用肩膀去推江晨希,脑中却浮现了一张倔强表的脸,摇了摇头道:“她们都是同一种人,不是可以随便玩玩的。而且她的心里有人了……”
  她们?江晨希准确地找出话中的关键点,是说秦晓澜和谁?那个他第一次爱上的女人?  忽然脑中有闪过一件事,前阵子聂云枫陪着简单高调去国外,由他全权负责夜未央事务时,曾在二楼办公室的抽屉里,看到一份素描。纸上是个眉眼如画,带着纯净与娇俏两种矛盾神情的女孩,青涩与稚嫩都还在她的脸上。  他从不知道聂云枫居然会画画,而且画得这么好,那个女孩在纸上翩然生动,不知道现实里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是从那副画看,女孩与秦晓澜是两个决然不同的人,无论是长相上还是气质,都没有丝毫相同之处。不晓得云枫那“她们都是同一种人”的言论从何而来。  江晨希觉得气氛又变得凝重了起来,心口一阵烦闷。耳边是聂云枫在轻声问:“晨希,你和叶子琪......后悔过吗?”呼吸一窒,苦涩漫进心底,缓缓开口:“这辈子我只做过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就是与她相遇,我宁可重来都没有认识过她。”
  他的话如一道锯齿狠狠拉过聂云枫的心脏,开始没有感觉,紧接着疼痛和血液便一起喷薄而出——是,我也有一件痛悔终身的事情,但是我不会后悔与她的相逢和相爱,只后悔在最后分别的时候让她哭得那么伤心。可是如果时光重来,我还是选择与她相识,相爱。  就像焦渴已极的旅人,明知是剧毒的鸠酒也会一饮而尽。  他在白天是一名心理咨询师,清楚的明白心理学上这种心态其实是一种病态,一种求而不得的偏执与疯狂。想从中解脱出来,可是谁又能告诉他,为什么自她之后,他再也不会爱了;为什么时间过得越久,她的样子反而越清晰,就好像刻在脑子里一样;为什么,他总会梦见那一晚,她在耳边说:“聂云枫,我爱你。”  那个梦是那么真实,一次次地让他痛醒,醒来后却又是满心的孤独和空虚。  许多年过去了,每当路上看到某个相似的背影,就会伫立良久深深凝望,幻想着是她回头头来,就是……他的夏天!
  “世界上有那么多女人,为什么只爱她?”记不清是谁问过他这样一个问题,可能是江晨希,也可能是别人。他当时回答:“忘记了!”  其实他在说谎,他没有忘记当初为什么会找上她,也没忘记为什么会喜欢上她。就是如今回忆起那些他们曾在一起的片段,痛的同时,唇角却忍不住溢出微笑。  爱上夏天并非一见钟情,人往往记不住自己拥有什么,却总能记住自己没有什么。所以瞎子最向往光明与颜色,而身在黑暗里的人们最仰慕的就是夏天那火热的阳光。  所以......他一看见她就莫名地心跳加速,觉得温暖,就算明知不会有结果,还是忍不住想要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掐指一算,已经七年了,他与她分手了七年,在没有她的城市,独自生活了七年。  是谁说的:不管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7年就会痊愈。因为,有科学家说,7年的时间,可以把我们全身的细胞都更换一遍,一个旧细胞都没有。
  如果是这样,他原来的细胞应该已经都被更换掉了,可是为何他仍然记忆深刻如昔?七年前,他是黑道赫赫有名的“枫哥”,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却留不住最爱的她。  枫哥......苦笑着咀嚼这个曾被无数人唤的称呼,原本只是个蒙头小子,因为生活所迫慢慢走入地下,最终堕入了黑市的洪流,爬也爬不起来。那些陈年往事太过久远,记忆都有些模糊了。  应该是八九年前了吧,只记得那个迷乱的夜晚,是他第一次见到洪爷。  洪爷叫洪景天,据说纵横柔城黑市已经二十多年,地位一直无人可撼动。旗下经营着许多家夜总会和地下赌场,更在夜总会的地下室内开着一个黑市拳击赌局。在当时的背景情况下,像洪爷这种地位与财富,完全没有人敢跟他呛声。  那时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你可以不叼警察,但是却不能得罪洪爷,因为警察最多抓你坐牢,而洪爷却会要你的命。这是柔城黑市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城市,发达还是不发达,都存在着这么一个地下的阴暗世界。权看城市掌权人如何来掌控了。当时他因为生活逼迫,经人介绍进了洪爷的地下拳场里打拳。  可能是因为他打拳为了赢,够强也够狠,从而引起了拳场里负责人的注意,最终被洪爷给找上了。记得当他被带进拳场办公室时,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年龄四十岁左右,脸上挂着算和蔼的笑容,却是满目都是精明加狠戾的男人,他就是洪爷。  只见洪爷朝两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那些人就招呼也不打,纷纷向他攻击。也是他那时年轻气盛又血气方刚,骨子里有着不服输的傲气,即便明知这个中年男人可能来意不善,却仍然出手去回击,心想着打倒一个是一个。  那些人招数都是些地痞流氓式的打发,毫无章法,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不过几分钟,七八个人都已经被他打趴在地上起不来。
  “啪——啪——啪”掌声传来,转眼去看,只见洪爷笑着拍手,眼中含着满意。  “很专业的自由搏击,没想到我这场子里还有这样的高手。”洪爷顿了一顿,忽然问:“认识向君帆吗?”他漠然而望,置之不理,却见洪爷也不恼怒,而是笑着转移话题:“你在这里打拳,一场拳赢了也不过是500块钱,我这里有五万,今后跟着我混,缺钱了只管跟我拿,怎么样?”  他终于有了动容,到这种地方来打拳,无非是为了赚钱。五万块可不是个小数目,他打赢一场拿五百,可是要打一百场才能赚到的。洪爷把一打钱仍在了办公桌上,他迟疑了几秒后走上前把钱拿在了手上,抬眼轻唤:“洪爷。”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一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那以后,他就成为了小弟们口中的“枫哥”。没有人会去想他为什么总是独来独往,为什么要去打拳,为什么要昏黑,为什么会缺钱。只有他清楚,踏上这条不归路,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她的名字叫洛夏。  洪爷常常会对他说:以后这个江湖是他聂云枫的,等他洪景天退隐后,就把场子交给他。之所以洪爷会这么信任自己,不为别的,是因为他一次次拿命拼回来的。  黑暗的世界,并不是他以为的那般没有血腥,也不像他打黑市拳那样只有输和赢。一个人如果想要稳稳站住脚,让大家心服口服喊你一声“枫哥”,没有实力和势力支撑,根本是寸步难行。  一次次,每当他身历险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现一个身影:柔顺飘逸的长发,白皙素净的小脸,笑起来羞羞怯怯的,却娇俏动人。而她总喜欢连名带姓唤他“聂云枫”,语调与别人不同,有着她独有的别样枫哥。
  @唐甜不甜 42楼
12:30:18  又追到这了,嘎嘎!  -----------------------------  谢谢支持哈
  想到她,他就会无所畏惧,肯定的告诉自己:他要活着!正是有着这样一种心境在,每次他都靠着自己敢于搏命的毅力,化险为夷的回来了。  指尖的剧痛,把聂云枫从黑暗的回忆里抽离回来,烟久久未吸,已经燃到了手指,食指上焦黑一片。却因为酒精麻痹了神经,连疼痛的来袭都变得后知后觉,又灌下一杯酒,心里空空的,把剩下的烟尾按在了桌上。  当初他那么笃定的要与夏天在一起,与她相爱,可终究还是因为这条不归路,失去了她。  细细回想,他们的故事,是用时间的数据来度量的,十年,漫长而又短暂。  ————  不是所有的梦,都来得及实现,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你。疚恨总要深植在离别后的心中,尽管他们说,世间种种最后终必成空。我并不是立意要错过,可是我一直都在这样做,错过那花满枝桠的昨日,又要,错过今朝。
  来支持
  好冷清呢,是没有人看吗?明天开始更新聂云枫的十年爱情了,前面四章已经走完,开启回忆之门,第一次的“处女情节”给了谁,是他心中的女神夏天吗?而他是如何走上黑道这条路的,这是一个游走在社会底层暗黑的故事,与大多数的都市多金男故事不同。
  在看呢,等更~~~~
  @莫比乌斯环环环 56楼
18:17:50  在看呢,等更~~~~  -----------------------------  终于看到有人冒泡了。。。
  @m舞流云 55楼
18:02:01  好冷清呢,是没有人看吗?明天开始更新聂云枫的十年爱情了,前面四章已经走完,开启回忆之门,第一次的“处女情节”给了谁,是他心中的
夏天吗?而他是如何走上黑道这条路的,这是一个游走在社会底层暗黑的故事,与大多数的都市多金男故事不同。  -----------------------------  又来看了,没有更新,期待后文
  @唐甜不甜 42楼
12:30:18  又追到这了,嘎嘎!  -----------------------------  L楼主的帖子里,都有看到你也
  樓主我在我在  
  @召喚喀納斯 60楼
21:25:29  樓主我在我在  -----------------------------  鼓掌
  《长夜漫漫爱未央》第一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1.人生何处不相逢  18岁那年的愚人节,4月1号,“砰”的一声,犹如惊雷掠过,聂云枫的心塔倒塌了。  因为一直与他相依为命的妈妈,毫无征兆地从二十楼跳了下去,没有留下任何遗言。站在母亲血肉模糊的尸体前,他心中空荡荡的,没有一滴眼泪。  自有记忆开始,妈妈带着他东奔西走,居无定所,过着流浪的生活。一座又一座的城市,妈妈在寻找着什么,她的脸上从没有过欢颜,眼底是浓浓的悲伤。  无可避免的,她患上了忧郁症。常常会一个人枯坐一整天不吃饭也不睡觉,又常常会拿着刀片在自己手上划,被他发现后就大哭。可是即便如此,他也从没想过,妈妈会有一天离开,而且选在这么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愚弄自己,还是愚弄他?
  当朝夕相处的那个人忽然没了后,他一下就没了生活的重心,以前还每天想着要外出打工赚钱养妈妈,现在,他没了人生的方向。  有时候他在想,会不会忧郁症也有遗传,或者会传染,否则为什么在妈妈离开后,他也像是患上了这个病症?觉得没有了活着的意义,甚至走到窗口时,也想尝试妈妈最后从天而降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尽管家境贫穷,可妈妈却坚持要把他送去上格斗搏击术这些课程,后来长大一些他认为学这些可以保护妈妈,于是学得特别认真。现在妈妈却自杀了,一了百了,徒留他仍在人间,学的那些还有什么用?
  他是个私生子,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可是妈妈却在他耳边念叨那个人的名字一辈子,总是絮絮叨叨的说那人如何如何爱她。可是既然这么爱她,为何却把她们母子抛弃置之不理?这就是爱吗?  妈妈的这一生就好像活在梦里,时而微笑,时而哭泣,毫无顾忌的把她的思念和痛苦告诉给他。然后,她迈出了那一步,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梦去了。  从书上看,忧郁症的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低,思维迟缓,悲观厌世等症状。聂云枫比照了下自己的情况,确实很符合,甚至更严重些,妈妈离开了一阵子了,他却会常常看到她的幻影在向他招手。
  此时,他站在街口,耳边又一次听到了她的声音:“小枫,来,到妈妈这来......”轻声细语如暖风拂过心灵,马路的最中间正是妈妈的白色身影,她的脸上是他从未见过的微笑,他跨出脚,缓缓朝那向往已久的温暖走去。  “吱——”尖锐的刹车声音划破耳膜,借着“砰”的一声,聂云枫低下头只见自己的身体被抛向空中,然后在自由落体,重重砸在地面。  痛从四肢百骸穿刺而来,侧过头,就见血从身下蔓延,而嘴里也有了血腥味。
  惊慌地去看马路中央妈妈站着的地方,却是不见了她的身影。心沉到谷底,妈妈,你在哪?不要抛弃我!抬眼看天,原来是在那,她就浮在半空里,脸上是熟悉的凄楚,再没了刚才暖暖的笑。聂云枫伸出手,想要离她近一点,可是血色弥漫进了眼里,而且那阳光太过刺眼,她的身影变得模糊,视线也迷蒙了。  忽然一个身影遮住了强光,把阳光挡在了她身后,形成了一个光圈。她问:“你还好吗?”那是他听过的这世上最美丽的声音,如娟娟泉水般美妙,沁人心扉。  只那一霎,就成了永恒。
  我来了  
  这边帖子好冷清。。。伤心中
  我有在看,哈哈  
  @m舞流云   我一直在跟呀,  希望能够更新多一点.辛苦啦.
  加油,在呢  
  @LoveHoneysuckle 72楼
20:37:29  我一直在跟呀,  希望能够更新多一点.辛苦啦.  -----------------------------  嗯,保持每天都会坚持更新哈,还请大家多多支持呢
  樓主我在我在  
  跟着楼主看美文!
  @微笑登场 76楼
00:21:59  跟着楼主看美文!  -----------------------------  谢谢支持哈
  @召喚喀納斯 75楼
22:24:20  樓主我在我在  -----------------------------  YE,看到了
  女孩蹲下来,眼里满是焦急,躺在地上的男人,不,应该说还是个男孩,他的眼睛半睁着,血染了满面,看不清他本来的面目。  刚才司机开得并不快,可是这个男孩突然就走到了路中央,刹车不及把他给撞飞了出去。司机已经在打电话喊救护车,希望他可以平安无事。  因为距离近了,聂云枫看清了那张脸,虽然血把眼睛给弥漫了,却依旧清晰。她一个很美丽的女孩,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眼睛澄澈,长发柔顺如黑色瀑布。
  就像初升的太阳,轻轻地走出地平线,亭亭玉立在澄澈的海面,沾着雾气,漾着柔波,温柔地看着自己。  那一刻,只觉一股暖意,阳光的气息扑面而来,仿佛被她这样看着,可以天荒地老。努力地睁大眼,想要再看仔细一些,想把女孩的样子刻画在心里,可是下一瞬间,头部被剧痛侵袭而淹没了神志,他昏了过去。  等再醒时,他人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护士告诉他,他出了车祸,有人把他送进了医院,救了他。赫然想起那个美丽而温暖的女孩,抓住了护士的衣袖急问:“那个送我来医院的人呢?”
  护士有些奇怪地看看他紧拽的手,再看看他,轻笑道:“你是想要感谢那位先生吗?可那位先生只是留下了医药费就离开了,并没有说自己的名字。”  先生?他愣住了,不应该是一个女孩吗?难道昏迷前所看到的,又是他的幻觉?但为何那女孩的样子那么清晰地刻在他脑里?尤其是那阳光的感觉,每次想起都觉得温暖。  聂云枫在医院里住了将近一个月,可能是心中住进了一抹阳光,他再没见过妈妈的幻影,眼前一片清澈,没了迷蒙。就是心里的悲伤也逐渐淡去了痕迹,不会再每日都觉得压抑又悲观,他想:他的忧郁症在康复吧。
  出院后,他走在路上,常常会做一件事,留意穿白衣服的长发女孩,想在她们之中寻找那个身影。他想证明血色弥漫在眼里时看到的女孩,并非是自己的幻觉。  可是,他从未再遇见。心中有失望,有落寞,也有不甘心,更多的是无力。柔城不大,却也不小,即使可能他们同在一座城市,他也找不到她。  这天,聂云枫接到学校班主任老师的电话,慰问他伤势如何。赫然想起,他是刚升入高三的学生,妈妈的事与车祸恰巧都是在暑假里发生的,而他在医院养伤一个月,已经过了开学报道的时间。只考虑了一秒,他就回复老师说已经复原,明天就会去学校。
  原本自妈妈离开后,他就没了再读书的心思,甚至都打算办理休学,但经过了车祸事件后,他的心境有了巨大的改变。既然没有到最糟糕的时候,那又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坎呢?或许这也是生死边缘走过一回后,得到的领悟。  第二天,刚刚走进校门,远远就见熟悉的白色,呼吸一窒,紧紧盯住那背影。白色长裙、细长的身影,像极了每日在他脑中盘旋的影像。脚步不受控制地跟随她走,衣裙飘飘,虽然不是披着长发,但是那马尾也是如此的娇俏动人。  提着心,不住祈祷着,是她……  一个转弯口,她侧转过身,露出了半边脸。
  聂云枫顿住了脚步,眯着眼看她逐渐走远,心如狂雷般剧烈跳动,莫名的狂喜汹涌而来。真的是她!就在他几乎放弃了寻找的念头时,她却不经意的出现在了眼前。  人生何处不相逢,原来老天自有安排,每一次邂逅都有着它命定的时刻和机缘。  远远看到,女孩走进了学校更衣室,再出来时她已经一身迷彩服,然后轻快地跑进操场的队伍里。聂云枫扫了眼操场各处排列整齐的方块,立即了然,这是在军训。  原来她是高一的新生!  嘴角浮起了微笑,幸亏他答应班主任老师来学校,否则就错过了与她再遇的机会。他能不能理解为,这就是缘分?
  并不急着去班级,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坐下来,安静观看新生们在教官指挥下操练着步伐。而清一色的迷彩服方队中,她并不会特别突出,但他觉得耀眼的迷花了自己的眼。  知道了她在学校,又是新生,要打听她的名字就变得容易。  洛夏,高一(3)班新生。  聂云枫轻念她的名字,仰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不由轻笑,她就是这夏天的太阳,照亮他的世界。有她在地方,就有阳光的温暖。
  军训一般为期两周时间,他晚了一个礼拜到学校报道,也就是说还要再军训一周。心里有了一番计较,第二天,他出现在了操场上,作为教官的助理。  这得归功于他虽然是转学生,可是年年学习成绩都是年列第一,在校长与班主任老师眼中是好学生。他跟老师请求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也参加这次军训锻炼,但毕竟他要比新生高了两届,站在队列里不合规矩,于是被安排为助理后勤。  是不是真的参加军训,聂云枫并不太在意,主要是想可以近距离的与夏天接触,不愿只默默站在一旁。他想走到她跟前去,对她说声谢谢。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如愿安排在了高一(3)班的教官身旁,却被底下一群新生起着哄,要求他作为楷模走个正步给大伙瞧瞧。教官并没制止,似乎也有意测试他这个突然插班过来的“助理”的能力。  ————  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2.天差地远的距离  “诶,夏天,你听说过吗?那个男生就是聂云枫,据说是全校有名的天才。”  文丽拿肩膀顶了顶身旁的洛夏,以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悄悄交流着刚得来的讯息。洛夏耸了耸肩,表示无语,她们一同从初中升上高中,不过才一个多礼拜,文丽居然就已经收罗到八卦了。  天才?唇角溢出一抹淡淡的讽笑,她从不相信有天才这一说。  只是那个站在教官身旁穿着迷彩服的男生,并不太像那种因为“天才”光环顶在头上而就眼望青天趾高气扬的人,他肤色白皙,五官精致如刀刻,头发不长,有几缕额发压住他一边的眉角,平添了一分帅气。
  左右看了看两旁的女同学,各个眼里放光,尤其是文丽,双颊上的嫣红不晓得是被毒辣太阳照射的缘故,还是别的原因?  就在这时候,那个男生突然在同学们的起哄中走到了正前方,看他的架势颇为从容,暗想他都高三了,自然是经历过军训锻炼了,走个正步应该没什么问题。只见他朝教官点了点头,就听教官一声号令,原本还见松垮而站的他,立即整顿好了军姿,腰背挺直如松,脸上神色变得严肃。  “起步走!”教官威严的嗓音响在当空,与之同时而起的是最规范的动作,手与脚的摆幅都标准到位,用英姿飒爽来形容不为过,原本起哄看好戏的新生们纷纷乍舌。
  即便还是刚入校的菜鸟,但却也看出这个高年级的学长军姿威武不输他们的教官。  而指挥若定的教官,也微微有些动容,学校的军训往往都是形式多过于实践,为期一周到两周的时间来训练,其实并不能得到太多军事能力提升,只是让学生得到一定的锻炼。这个男同学却有些与众不同,当他敛去情绪满面肃容时,就给人一种军人的感觉。  走过一个来回,聂云枫停下步伐,毕恭毕敬完成最后的收步,这才脸上释然而笑,转首去看队伍里面的洛夏,想从她的眼里寻找什么。说实话,他之所以如此认真,就是想在她面前表现一番,从刚才他站到教官身旁时,她的表情上来看,没有任何的惊讶,应该是把他给忘记了。
  这个讯息令他有些失落,但转念就想,如果上一次印象不够深刻,那么就从今天开始,从这一刻开始,让她重新认识自己,认识聂云枫。  经此一事,他这个教官助理就顺理成章的当定了,按理他可借着这个机会去与洛夏认识,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按照教官的吩咐,规规矩矩做着后勤工作。  一周很快就过去了,军训也结束。对聂云枫来说,唯一的收获就是知道洛夏有个很要好的同学,叫文丽,因为她常常会乘着休息时间跑来跟自己搭讪,从她口中会经常听到“夏天”,那时候他总是忍不住抿唇而笑,听得格外仔细。
  因为都是本市学生,故而军训结束后,新生们自然都会回家,开始准备新学期新课程。在校园门口,聂云枫看到洛夏上了一辆银色轿车,立即就认出正是那天车祸时撞他的那辆,略一迟疑,就拦了辆出租车跟在了后面。  很快就知道了洛夏住在哪里,那是一个富人区的别墅,出租车开不进去,只能站在远处遥看着华丽的建筑。心底生出落寞,本以为军训这几天,即使没有与她交谈过,也至少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却原来他们隔得是,天差地远。  突然,悠扬的琴声从屋内飘出,优美的旋律,时而舒缓如流泉,时而急越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琴声中仿佛有一个白色的精灵在随风而舞,舞姿优雅高贵;又好像有一朵朵耀目的玫瑰次第开放,飘逸出音乐的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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