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重残低保户申请书门诊医药费给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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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人:
建 议 号:
标&&&&题:
关于提高低保边缘户认定前当年的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的建议
建议内容:
&&&&自苏州市实施低保边缘实时救助政策以来,低保边缘对象在医疗费用上得到了很大实惠,在生活上也得到一定程度的照顾。低保边缘对象中约80%是恶性肿瘤患者,确症、治疗时间及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申请低保边缘需要一个严格的审核审批过程,这个过程一般需半个月到一个月时间,往往低保边缘还没审批下来,在这类患者已经先行入院手术或化疗,产生相当大的医疗费用,而且部分患者家庭因经济拮据原因拖延入院治疗或病情恶化而死亡,人财两空。由于申请低保边缘的家庭均为低收入,按《苏州市区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苏政民〔号)文件要求,未申请低保边缘重大疾病或因死亡的对象家庭可以申请享受本年度专项医疗救助,自负医疗费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只能报销60%。 &&&&为让低收入家庭充分享受医改成果,让患者能及时得到医治,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建议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对低保边缘对象认定前当年度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负部份,全额享受年度专项医疗救助范围;并放宽该人群对象享受报销本年度认定前的医疗费,也按低保边缘政策给予救助。 &&&&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A (解决、已经解决)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98号建议的答复 吴海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低保边缘户认定前当年的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低保边缘人员作为身患重病的特困人员,其高额医疗费用使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经济雪上加霜。我市自2008年起,通过社会医疗救助,对享受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医疗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特别是特困人员进行救助。低保边缘人员享受的具体救助待遇有: &&&&1.保费补助:低保边缘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2.实时救助:低保边缘人员在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免收挂号费和诊疗费,门诊自负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2000元限额内由救助资金按85%的比例救助(其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化放疗、尿毒症透析门诊特定项目的低保边缘人员,分别按85%、90%、95%的比例予以救助,无2000元限额限制),住院起付线费用全额救助,其余自负部分医疗费用按85%的比例救助。每一结算年度发生门诊特定项目超出封顶线以上的自负部分和住院医疗费用自负部分,按95%的比例救助。 &&&&3.年度救助:低保边缘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实时救助后,一个自然年度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还可享受年度救助。2013年年度救助的标准为:年度自负费用达到4000元的,救助800元,超过4000元以上的自负费用分区间段按30%-95%的比例救助。 &&&&4.自费救助:低保边缘人员一年住院自费医疗费用(即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药品、诊疗、材料)超过6000元的,超过部分按70%-90%的比例救助。 &&&&而专项救助是年度救助的一种特殊方式,针对的对象是那些虽然家庭经济困难,但尚未达到低保或低保边缘的低收入人员。即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全年医疗费用自负金额符合当年市区年度医疗救助金发放条件,且未享受实时救助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在年度救助时,可按全年医疗费用自负金额的60%计算。这类人群与低保边缘人群的共同点是收入都符合2倍低保以内,而差别则在于没有得低保边缘认定所明确的13种大病,不享受实时救助,因此也不享受自费救助、保费补助。由于其自负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实时救助来补偿,因此在年度救助时,给予其一定的政策倾斜。 &&&&由此看出,我们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构建了一个根据参保人员经济状况和医疗负担而形成的救助待遇阶梯,即普通人群享受年度救助,低收入但未得大病的人群享受专项救助,低收入且得大病的低保边缘人群享受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年度救助、自费救助。年度专项救助是对无法享受实时救助的低收入人群的一种政策倾斜和补偿,因此两者是互斥的。以一年产生5万元自负医疗费用为例,按照2013年的救助标准,普通人群年度救助金额为26750元;符合规定的低收入人群,则救助金额为3万元;低保边缘人群,在日常就诊时实时救助已同步将其中至少85%的费用给予了救助,剩余7500元自负费用按年度救助还可享受约1875元的救助,即总的救助额度是44375元。 &&&&应该说,通过以上救助方式,特困人员的医疗费用可以得到一个全方位的救助,包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和医保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而且,因年度救助以整年的自负费用为计算依据,自费救助可往前追溯补偿6个月,所以低保边缘人员在资格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也能获得相应补偿。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2013年,仅年度救助(含专项救助)、自费救助两项,市区(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就支出1亿余元,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特别是特困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当然,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看病贵、看病难”作为现实的社会问题,是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医疗救助也只能起到一种事后补偿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进一步加大救助资金投入、提高救助待遇的同时,配合其他主管部门做好低收入人员增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工作,探索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将救助资金用在刀口上,切实缓解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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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苏州名城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导语】:马上就到马年春节了,武汉对于低保户的慰问金今年是800元。这些钱什么时候发呢?均会在日前发放到位。  武汉将向低保家庭发春节慰问金 共计800多万元  低保对象将增发一个月低保金,农村五保户增发150元慰问金,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户每户300元慰问金。市民政、财政局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春节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安定、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春节前夕走访慰问困难家庭是我市一贯做法,涉及的对象有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以及遭受重灾、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众。所有资金全部采用货币化发放,全部打到困难群众指定存折上。  我市目前有16万余户、28万余人低保家庭,一个月所需低保金7600余万元。全市有农村“五保户”1.3万余人,他们的节日慰问金为每人150元,共计200余万元。今年还要对遭受重灾、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实施慰问,慰问标准为每户300元,这类特殊困难家庭有2万余户,慰问金将会超过600万元。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低保金和农村五保户增发150元慰问金在日前发放到位,对遭受重灾、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户慰问金要在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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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2014新型农村最新合作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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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型农村最新合作医疗保险政策
  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解读
  一、参加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参合对象
  1、凡本市乡村户口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和城镇失地农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长期居住在我市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民及无稳定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农村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务工地)参加新农合。
  3、鼓励家长为预期在参合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提前缴费参合,婴儿在参合年度享受与一般参合人员的同等补偿政策。对于错过缴费时限(日)出生的新生儿,可随已参合的母亲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当年度新农合补偿范围,但其婴儿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补偿额须与母亲合并计算,直至达到当地一人的最高封顶线。
  4、资助农村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合,确保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新农合制度范围。
  对于以财政补助资金为主的三种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能自主选择其中一种医疗保障制度,不能同时重复享受两种以上医疗保障制度(不含商业保险公司医疗保险)补偿。
  (二)缴费标准
  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主要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自愿缴纳三部分构成: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2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2元,省财政补助73.8元,县级财政补助34.2元),农民个人参合缴费标准仍按筹资标准20%的比例缴纳,即60元/年/人。
  (三)缴费时间
  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缴费时间,为方便当年复员退伍军人和外出务工农民及时参合,将零星缴费参合截止时间延长至日止。
  (四)权利及义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有按规定要求的服务和医疗费补偿以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按期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二、主要补偿政策
  (一)门诊补偿
  1、普通门诊补偿
  实行&按比例,每日限额,年度封顶&的方式进行补偿。即参合农民在本村或本乡指定的新农合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可补偿门诊医药费(凭电子处方)按40%比例给予补偿,每日发生的门诊医药费补偿限额为10元,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为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补偿)。
  2、一般诊疗费补偿
  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门诊人次(一个疗程和三日内同一病人诊疗只算一人次)10元。其中,个人自费3元,新农合基金补偿7元(从日开始执行);
  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内村卫生室就诊(凭电子处方),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门诊人次(一个疗程和三日内同一病人诊疗只算一人次)5元。其中,个人自费1元,新农合基金补偿4元(从日起开始执行)。
  3、门诊重症慢性病补偿
  对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2012年纳入22个病种,与上年比较增加14个病种)管理的对象,按动态管理要求每年集中审定二次(6月和11月),实行&定点、定比例、定额&即时补偿的统筹管理制度,在年度费用控制标准限额内,按70%(与上年比较调整10%)的比例予以补偿。农村低保住院报销
农村低保住院报销
河南五部门普查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政策给广大农民带来福音(资料图片)
让村民不能光把农村低保当成救命稻草
农村低保住院报销相关
解决城乡低保人员住院报销问题“以前,享有新农合、城市医保的低保人员,在长春市第二医院、长春市延安医院这样的综合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在50%或者60%左右
今年吉林省将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低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额度和比例,最高报销额度统一为10万元,在县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0%,在县级
参合的农村低保患者持低保证,住院治疗时无需转诊,可直接到全市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可以享受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二是适当减少收取
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37万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也将可以享受医疗、住房、教育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有关费用后的医疗救助将被定义为“住院
其中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从个人实际负担的55%提高到60%,年度医疗救助从2.5万元提高至3万元。 低保人员住院医保报销后,还能救助
医疗的农村低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额度和比例,最高报销额度统一为10万元,在县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0%,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至
在随州二医院要长期住院每月报销后还得几千,父亲原来做 环卫工现在没做在家,我农村低保主要是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请你本人
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2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农村低保被称为农村低收入群体譬如在平顶山市,低保户参加新农合享受政府补助,一旦有病住院,在新农合的正常报销
“这国家政策真是好啊,县里为我们低保户交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金,我们住院后除了在县合医办报销外,还能到民政局进行二次报销,真是让我感动得没啥说
“即时结算”便民工程:即所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在我市新农合、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凭社会救助证和居民身份证住院,医疗机构在结算住院费用时,除报销新农合和医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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