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时把胳膊肘疼是怎么回事窝擦破了,现在好像时是疤一样的,看见脏的很,洗澡也洗不掉,,用什么能洗掉呀??

怀孕后脖子和胳膊窝都变得很黑,怎么洗也洗不掉怎么办?_育儿问答_宝宝树
怀孕后脖子和胳膊窝都变得很黑,怎么洗也洗不掉怎么办?
想出门 都不好意思出去,刚洗过澡 脖子还是黑黑的 洗不干净,还有胳膊窝也是,搞得跟好几年没洗澡了一样,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知道有没有同样的宝妈,生完孩子 会消失掉吗、?
当时年龄:
来自:网页;
不要紧的,一般这些位置都是怀孕后体内激素升高造成的,宝宝出生后慢慢就变淡了,不要在经常搓洗了,会擦破皮肤的
最佳回答者:
每个人的都是不同的,正常的,不必担心,生了宝宝之后会慢慢的好的。
正常的,怀孕以后。黑素沉掂,生完以后,有些会慢慢变白,但是有些不会的,不过可以用些。
生了还就会没有的,不过我怀孕的时候好像是乳房那里好黑的
我也是&& 我刚26 周& 身上好多地方都黑了&&&&& 很多人都说生完就下去了& 希望吧
没关系的,我也是,沉积,尤其是肚皮和胸部,生完后淡了一些。
会消失的哦,这是过多的原因
可能是怀孕后体内激素发生改变,色素沉着造成的,等了就会慢慢的变浅了或是消失了
我也比以前黑 生完后一就完全变白了
这种情况是黑 我就没有这种情况 我看我嫂子怀孕的时候有
是不是怀的时候不敢用冲凉液或者不敢擦所以有老泥在啊。
1共2页 直接到页手臂上有一点脏脏的东西,像是很久没洗过澡,洗澡时洗不掉,请问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样和能洗掉_百度知道
手臂上有一点脏脏的东西,像是很久没洗过澡,洗澡时洗不掉,请问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样和能洗掉
有人说可能是汗斑
提问者采纳
或者有可能是紫外线晒起的色斑,这个需要去美容院之类的地方涂药。是属于色素沉淀。尽量先不要弄,看看冬天穿长袖时是否可以变回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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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鼻屎粘住了 你这下惨了 洗不掉了 谁叫你不洗澡的 恶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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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西尔吉:千年不洗澡的欧洲绅士淑女
时间: 16:34
千年不洗澡的欧洲绅士淑女
中世纪千年黑暗的欧洲(公园500年至1500年)组图
很多人都想当然地以为,中国在卫生方面自古就落后于西方,动不动就拿西方的例子来侮辱中国。这种印象一是来自西方的影视作品——干净的城市,整洁的男女,二是来自中国的令人遗憾的现实——污浊的城市,邋遢的男女。但其实摆脱这种错位比较,整体上看,中国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比西方要洁净和讲究。西方古代,洗澡是比较稀罕的事情。古希腊的沐浴,不是为了清洁身体而是为了锻炼身体。只有在罗马帝国的时候,公共浴室比较发达,但是却成为淫乱的场所,罗马最后毁灭于自己的腐败。一洗澡就淫乱,可见平时没有养成以平常心来看待洗澡的习惯。而中国很早就产生了清洁身体不同部位的专有词汇:沐、浴、洗、澡等,跟洗浴有关的情节频繁出现在史书和神话故事中,“沐浴更衣”早早就成了日常词汇。
而罗马帝国崩溃以后的欧洲,一直过的是基本不洗澡和随地大小便的生活。中世纪的欧洲,普通人基本上终生不洗澡,号称是“千年不洗的欧洲”。只有修道院里为了忏悔才用冷水浴表示惩罚,另外就是为了治病才去洗澡。直到19世纪初,洗澡的人还被看作“病人”。早期教会曾有过指令:“对于那些好人,尤其是年轻人,应该基本上不允许他们沐浴。”4世纪时一位赴耶路撒冷朝圣的女基督徒,向人炫耀她已经18年没有洗过脸了,因此她觉得自己最“纯洁”。
直到19世纪60年代,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占了香港九龙,“自由”往中国贩卖鸦片了之后,伦敦这座城市还是到处臭气熏天。仅仅因为霍乱,伦敦1849年死了14000多人,1854年死了10000多人,1866年又死了5000多人。城市的排水系统充满了猫狗老鼠的尸体和各类动物的内脏与粪便。可是人家就凭着打败了你,就有权力把“病夫”的帽子给你戴上。中国人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些文质彬彬的西方近代绅士和淑女,其实都是肉体上充满污垢、头发里爬满虱子的,全仗着香水来解决问题。要是把衣服都脱了,阿Q和吴妈绝对比他们干净。1665年夏天,查理二世和王室成员到牛津度假,一位古董商人的日记中写道:“虽然他们看上去衣冠齐整、快乐,但他们非常无礼和粗鲁。在他们离开时,所有的地方,烟囱里、书房里、卧室里、地窖里,到处都是粪便。”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们粗鲁,是因为当时的卫生条件和卫生习惯就那样。而中国很早就根据各地的条件和风俗,普及了马桶和蹲坑式厕所。至于贵族的如厕方式,看看《世说新语》,就足可想象了。
西方在粪坑里生活了千百年,受尽了肮脏之苦,病死了一半以上的人口以后,乃觉悟到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借助工业革命和侵略扩张抢去的黄金白银,开始普及现代卫生系统。我十多年前写过一篇谈论清朝厕所的文章,其实中国无论厕所方面还是沐浴方面,一直在世界上是领先的。直到晚清,中国的赴美留学生到了美国后,他们要每天洗澡,美国人还很奇怪:“你们中国人怎么天天要沐浴啊?”那时候,也正是欧美开始转变传统的卫生观念的时代。1899年,波斯特尔发明了直落式坐便器。大量盥洗架的制造,使欧美人民习惯了每天洗脸——这项移风易俗之举,已经被有识之士呼吁了数百年。1916年后,由于陶瓷工业的突破,现代式样的浴盆开始大量生产,欧美人有了闲钱,有了闲功夫,有了闲欲望,终于感觉到洗澡之乐,于是后来居上,变成了“干净人”。
英国最早提到刷牙是在1651年,中国的清朝初年。伊丽莎白女王年轻时牙是黄的,晚年是黑的,比林黛玉和贾母她们落后多了。欧洲最早的牙膏是用烟灰木炭加蜂蜜做的,此前都用牙粉。不过延续千百年的没有公厕和不爱洗澡的习惯,不是有了工业革命和抢了人家的金银财宝之后就能立即改变的。18世纪时法国一个市政府在市政大厅举办大型舞会,租了51个夜壶,因为只打碎了两个,被认为舞会非常成功。连市政大厅都没有厕所,高雅的绅士淑女要借用夜壶来方便,其他地方可以想见了。美国直到1958年,84%的家庭拥有黑白电视机了,但拥有浴盆的人口不到100万。也是在1958年,西德的调查人员走访了一个小镇的200户家庭,看见了125台电视机,但是只有3个浴盆。一位统计学家指出一个令人惊奇的事实:直到今天,伦敦还有五分之一的人基本不洗澡。至于饭前洗手的规定他们遵守得比较好,完全是因为在刀叉出现之前,欧洲人是直接用手抓取饭菜的。西方人的生活方式在东方人来看,确实是“蛮夷戎狄”之辈,不过这可能也有助于人家身强体壮,抵抗力强。吃饭生冷不忌,浑身长满黄毛,生完孩子就干活,飘洋过海不晕船,有个头疼脑热的,冲个热水澡就立马痊愈了。
而中国人在吃喝玩乐花鸟鱼虫中,把每一样东西都精致到腐败的程度,结果是物极必反,搞得家破人亡,连洗澡入厕问题也落后了。脏乱差的心病积压多年,以至于一旦经济繁荣了,就大洗狂洗起来。当今很多城市居民,每天多次洗澡,又费水又费皮,这其实是一种民族自卑心理的表现,恐怕被人指责不干净。更有某些变态士女,拿着酒精到处乱喷,不染上洁癖不罢休。当初人家八国联军臭烘烘地一路打进来,可根本不担心中国人笑话他们卫生不卫生,只管杀人放火,谁打赢了,谁就是“文明”的代言人也。前几年我写过一篇《由“化妆室”想到的》,谈韩国厕所的先进,批评中国厕所的两极分化。我认为中国人应该走出极端心理误区,从“卫生”二字的本意来提倡一种健康的生活习惯。毛泽东说的:“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这也应该成为清洁活动的宗旨。沿着这样的方针,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提高了一倍。在当今的医疗和经济条件下,中国人的寿命显然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如今看来,中国古人三天一洗头五天一洗澡的卫生节奏还是比较科学的,既能去污又能保健。日本、朝鲜、韩国、越南的卫生习惯也是既自然又科学的,东亚各民族只要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男男女女看上去就是清爽干净得多,不用天天狂洗也肌理细腻,体自生香。清洁与高雅,可能是风水轮流转的吧。今天的世界,以高鼻深目浑身乱毛遍体砂纸为高雅,明天,是不是该轮到以眉清目秀凝脂雪肤珠圆玉润为高雅了呢? 《转载》 想穿越到古代欧洲的童鞋们准备幻灭吧!真实恐怖悲惨无奈的欧洲中世
你能想象近代以后驾着坚船利炮耀武扬威同时彬彬有礼绅士就是过这种生活的人的后代吗
1000 A. D. 公元1000年
想一睹十字军前夕的欧陆光景?
想体验激情洋溢的骑士生涯?
想穿越到公元1000年的法兰西当伯爵?
劝你打消这些念头。
但如果形势所迫,非得穿越——好吧,这儿有些事你得预先知道……
刚迎来千禧年的欧洲仍在暴力的渊薮和贫困的泥潭里踯躅。百姓朝不保夕,贵族浑噩度日。你现在是公元1000年的某伯爵了,但既不幸福,也不安全。你擦破点皮,有可能死于感染。你着了凉,有可能死于感冒。你吃农家菜,有可能死于腹泻脱水。你势必经常打仗,因此很容易丢胳膊断腿,或者被俘虏。被俘后没人赎你,就会给撕票或倍受折磨后撕票。觊觎你家产和头衔的亲戚可能趁你酩酊宴乐时灌你毒酒,在你打猎消遣时射你冷箭,等你呼呼大睡时割你喉咙,或至少雇犹太魔法师诅咒你皮肤瘙痒肠胃不适不孕不育诸如此类。
你的封邑像个集中营,只不过更不卫生,更不人道。人们头发缠结,里头爬满虱子。他们的嘴闻着像泔脚缸或阴沟,看着像法医学教材的插图。如果你朗笑时秀出一口好牙,别人会朝你鞠躬。如果你没带保镖,他们会绑架你,勒索赎金。他们脸上布满脓包和疮疤,还蒙着厚厚一层由汗、泥和皮屑搅合出来的顽垢。他们衣服褴褛不堪,让你误以为当时人只用破得不行的旧抹布裹体。当然,作为天真的穿越众,你仍指望在贵妇身上得到审美救赎。你失望了。城堡里最高贵的小姐裙子上也点缀着补丁和洞眼,一个个素面朝天不施粉黛,威尼斯和君士坦丁堡的时尚她们还一无所知。对了,还有你领地上那股味道。如果有穆斯林在场,他会说,用整个阿拉伯的香料也盖不住这里的冲天恶臭。此时,身上萦绕着柠檬味舒肤佳那淡淡余馨的你已经宛如天使下凡。
现在谈谈你的城堡。查理曼的大帝国崩溃后,北欧来的维京海盗和匈牙利来的马扎尔骑手把整个欧洲当成了猎场;加上军阀混战,天主教世界遍地烽火。862年,西法兰克王秃头查理面对治安危机,敦促教俗地主建造城堡,似乎没看到身边早已堡寨林立一般;两年后,同一个查理又下令拆毁城堡,因为春笋般崛起的阴森工事正一个个沦为匪窝魔窟。不过这国王查理在当年形同摆设,封建城堡的兴废自然也不为其意志所左右。发展到11世纪,这些以磐石修造、深壕围护、铁门和吊桥把守的坚固要塞已成为使不速之客望而生畏的风景线。但在里面抗敌是一回事,在里面吃睡起居是另一回事。城堡很少打窗洞,所以内部暗无天日。但墙壁上又免不了裂缝罅隙,因此冬天一到室内也寒冷刺骨。城堡保洁很成问题。灰尘、蛛网自然随处可见,忘了清理的生活垃圾、死人骨头也俯拾皆是。你的床榻大约能算全堡最舒服的地方,美中不足的是臭虫太多,数以百计地潜伏着,永远嗜血如命,夜夜严阵以待。
饭菜让人作呕。面包永远霉迹斑斑,下口处务必挑了又挑。白面包是宝贝。城堡外头或许正有人为一片白面包翻脸动刀。肉食都欠火候。而且不新鲜。你通常吃的都是猪肉——猪吃垃圾,人再吃猪。时人钟爱的大香肠用畜血灌制,咬一口血水四溅,场面很是惊悚。等到你忍无可忍要破费吃一顿法式大餐了,他们给你端上一碟用肉汁煮出来的鳗鱼,外加牛蛙、蛤蟆和蜗牛。据说有个教皇就是因为贪吃鳗鱼消化不良才一命呜呼,可见当时这菜肴有多诱人。但你不满足,问有没别的,他们说孔雀、画眉、鹤与鹧鸪。你说算了,来点土豆——但随即想起这作物还没被引入欧洲。番茄亦然。茶叶和咖啡亦然。色拉也没发明。糖果又稀罕又难吃。胡椒、咖喱和白糖统统的没有。你绝望了,随便叫了点奶酪。他们端来一坨绿不啦叽的物体,倒足了你的胃口。
这顿饭你吃得半饥不饱,剩了大半,于是想靠精神食粮打发掉肉体饥饿,但城堡里遍寻不到书籍,给你派去搜书的侍从都忍不住嘀咕:堂堂骑士读书作吗?他们好容易搞来本圣经,你才想起自己拉丁文大字不识一个,只好看图片打发时间。这时,有朋友来访,你热情接待,备极殷勤。酒过三巡,你谈起了宗教、哲学、艺术,听得他如坠雾中。于是你改谈时政,但两人的关注范围总出不了方圆百里。最后,你们用荤段子草草总结了这次交流,彼此道了别。
你憋得慌,但附近也没城镇、市场之类的热闹去处解闷。你登上村口的了望塔放眼四野,但见密林幽深莫测,小径断续难辨,出行着实不便。最后你叹口气,放弃了探险的计划。须知当时欧洲人口密度奇低,法兰西600万,英格兰100万,加起来不及同时代北宋人口的十分之一。
于是你转而参观起了自己的村子。一个手牵子女背负婴儿的沧桑母亲见你骑行过来忙不迭深深一礼。你优雅地点头回礼,全没料到对方今年刚满18,因为熬不住丈夫的虐待正想逃进山里避风头。这时丈夫追上来,见了自家婆娘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痛打。你当然厉声喝止,但家臣又小声提醒,打老婆是一家之主创建和谐家庭的必然程序,素来得到领主和教会鼓励,您老不必干涉。你斥责了家臣的僭越,但又不想被视为没常识反传统的朋克领主,于是严肃指出,“打老婆必须出于正当理由”。你没意识到自己的这一训诫代表了一项重大的社会进步,其理念迟至13世纪才被写进欧洲的少数法典。
一圈逛下来,你发现自己在城堡里斤斤计较的那些细枝末节和基层的民生问题比根本算不了什么。你看到村民的住宅无非是个用原木和草皮凑合成的茅舍或曰棚屋。进了屋子,脚下还是泥土。屋子不开窗,就在房顶凿洞漏炊烟出去。还有人不留烟道的,声称吸烟有益健康,熏烟坚固住房。祖孙三代窝在这一小间里,有时还得挤点牲口进来同吃同睡。人们在这里头当着亲友的面交媾,代谢,满足各种生理需求,到头来苟活,犬死,不超出这方寸空间。
康乐设施无从谈起。所谓床铺无非几捆稻草,等于是跳蚤虱子的食堂。屋角可能备着一张桌子、一个凳子,但除此以外,房间里便只剩脏兮兮的农具了。
而这些农具净是些做工粗糙的简单木器,耕作时损耗得很快——等等,木器?你没看错。但欧洲不是早在公元前500年就已进入铁器时代了吗?这也不错。不过铁金属在公元1000年时可是决不至于被浪费在农具上的紧俏资源。只有用有限的铁打造出足够武器,领主才能武装军队,保护群众免遭土匪、蛮族和邻近军阀的危害。
雪上加霜的是,他们还不会驾驭役畜。欧洲从9世纪开始就已出现牛轭;另外也有把犁套在牛角和牛额上,让耕牛从脊背用力的尝试。但由于交通不便,技术普及缓慢,新发明那时还不为人知。他们要驱牛犁地时,就用粗皮条绳把犁系在牛脖子上。但如此一来,皮绳可能在牛耕过程中不断收紧,勒住牲口的咽喉,切断大脑供血,致其缺血脑残或窒息而死。
后果就是农民有时都没法生产出足够的粮食供领主食用,更别提养活自己了。
所以,如今你手底下这些臭得销魂的劳动人民一个个脸颊削瘦眼窝深陷,而且很多都已经因为营养不良得了佝偻病(“头大,鸡胸,驼背,两腿弯曲,腹部膨大")。他们时常啃青草果腹,所以牙齿磨损严重,而且颗颗都绿得招眼。雪上加霜的是,当时还有种流行病正折磨着这些已经非常郁闷的村民。你在村里可能不时撞见扛不住剧痛而倒地抽筋、一边吐血、吐胆汁、喷白沫的病号。人们把这种天罚敬畏地称作“圣安东尼之火”,不晓得那实际上是麦角中毒,原因说到底还是饥不择食。
这时你又纳闷了:森林里岂不有的是野味吗?鹿、野猪、野鸡、鹌鹑、熊,哪个不能吃?哪个不好吃?——但是大人,那是为你们这些贵族准备的猎物啊,如果让百姓打完了,你们还怎么打猎怎么消遣?
因此面对饥荒,很多村民被迫投奔庄园主,沦为农奴,于是从此就被束缚在土地上,没有领主的许可,什么都干不了。农奴甚至还要忍受向领主奉献新娘(初夜权)之类的霸王条款,否则就会被任意拷打,甚至处决——在当时,能遏制贵族的野蛮冲动的唯一因素恐怕只有其经济头脑了。
现在提醒你,当时没有大一统的法兰西民族国家,只有西法兰克古国的残破山河。远在巴黎的“法兰克人之王”看似遥不可及,而且自己也有很多对头要提防。因此你现在既不必向他献殷情,他也没义务保护你。如果你不能自保,就只有死路一条。法兰西山头林立,人人都在处心积虑地扩张地盘。只有扩张了地盘,才能分封陪臣;只有分封了陪臣,才能扩编军队;只有扩编了军队,才能鱼肉他人而不至遭人鱼肉。而要扩张,或靠通婚,或靠打仗。所以,中世纪的一场边界争端、一次人身攻击、一句无心之言,有时甚至只是一个姿态、一个表情、一个手势,都能引爆一场战争。
敌对领主并不是唯一的入侵者。那个时代,每天都有穷凶极恶的打砸抢团伙从贫苦乡村涌现,蝗群一样到处流窜;防卫不周的庄园一旦被盯上,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军事是领主的第一要务。你必须与靠得住的武士订立契约,要他们向你宣誓效忠。仪式须在教堂举行,主教的祝福将圣化主从的契约。背誓将被视作万恶之首,因为那不只是辜负信任,更是亵渎神明。誓约,可能也唯有誓约,维系了这个脆弱的社会。
向你正经效忠的武士也就是所谓的骑士。早期的骑士出身寒微,凭着武功获赐土地和财产。由于战事频繁,重骑兵的威力日渐凸显;加上教会对职业军人的拉拢和吹捧,其政治地位在欧洲乱世蒸蒸日上。11世纪,骑士赫然跻身贵族行列,成了封建领主手里的王牌。
有了职业军队,你可以轻松摆平没成气候的土匪。也可以选择一个不属于自己封建关系网的冤大头,以荣誉抢劫为宗旨向他发动一场私战。甚至可以围困某个有钱寡妇的城堡,逼迫她接受你的求婚。你的封臣有义务给你打40天仗,足够你和邻居厮杀个昏天黑地。据说在11、12世纪相当于今天法国的这方领域,没一天哪里不交火的。 战争间隙,骑士会把时间都用来角力、比武、打猎和宴饮。说到打猎,那可是时人的最爱——话说这世上还能有啥运动能比花费一整天时间追杀凶神恶煞的野猪,把它们逼进死角放箭射倒,再挥舞利剑砍下血淋淋的猪头更带劲?无怪乎大家都不让庄稼汉跑森林里乱搞偷猎破坏生态了。
打打仗,打打猎,打打老婆,一晃,年底了。
中世纪欧洲的苦寒冬天其实是老爷们饕餮宴乐的季节。作物低产,谷物短缺,意味着家畜一到草木凋零的时节就断了饲料,加上风雪交迫,天寒地冻,多半熬不过凛冬。所以11月、12月成了屠宰月,每到这时大家伙就杀猪宰牛,享受几天大肉筵。
圣诞期间的这种宴会应该说是比较热闹,比较欢快的。看,不断有脏得不可思议的手指头戳进鲜有烹调痕迹的大菜,撕下肉条填进血盆大口;听,不断有声声饱嗝滚滚臭屁在厅堂炸响,庆祝食客们的肠胃过载、小腹胀气;还有幸福得龇牙咧嘴的猎狗绕着长桌不停游走,敏捷地掠走从天而降的狰狞猪头和秽恶下水,好像一条条神出鬼没、身姿矫健的流动泔脚桶,令同样趴在地上搜索肉末而不得的奴仆和弄臣自愧弗如……什么?你要餐巾?别逗了,这年头谁用餐巾?脏东西任你处置,别往领导身上蹭就行。
但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在场的统治阶级——包括你在内——恐怕没一个想到漏风茅屋里饥肠辘辘的隶农。因为不得打猎,又没法溜出去打鱼,所以现在只剩下棚屋里藏的这些谷子可以拿来果腹。但你要明白,这是留给来年的种子,今天要是把持不住,日后必不得活。于是,他们仍旧只能听着派对上的歌声、笑声、嗝声、屁声,巴巴地看着孩子们忍饥挨饿。
刚才已经说了,当时没法让牲口越冬。瘦马秣败草地硬撑过去,也得病出一身癞疥。这种畜牲怎么春耕?于是农民就把犁套在婆娘身上,让自家女人顶替役畜。问题解决了?不。——没有健康的畜群,就没有充足的粪肥;没有肥料,就没有茂盛的庄稼,也没有足够的收成;而没有好收成,冬天还是养不活牲口,春天还是要女人耕地,还是没有粪肥——这一路循环下去,封地上的各色人物永无出头之日,包括领主在内。
——不错,包括你这个领主,没有发达的经济和健康的文化,也只能像野兽一样在不开化的世界挣扎,生于泥泞,死于蛮荒。
当时超过九成的人务农,但仍有人食草维生,仍有八成的婴儿夭折,仍有妇女在田间做牛做马。整个世界被看成囚禁众生的“泪谷”(la Vallée des pleurs),谷中预备种种刑罚,折磨罪人亚当的子子孙孙:苦役、凶杀、焦渴、匮乏、瘟疫、恶疾、旱亢、饥荒和亲人的死亡。囚徒们无从解脱,只得梦想来生。
来生就是希望,人活一辈子只是为来生作准备——这就是宗教对世人的安慰。毋庸置疑,每种成功的宗教都取决于它对死后世界的建设、开发和控制。天主教的世界观会为我们提供了极佳的范例:试想,九霄中有那么一座极其庄严美丽的食堂,有时你觉得它那么真实,抬抬头就能望到;那里美酒成河佳肴飘香,只要在尘世煎熬几十年,向负责中介的教会按时缴纳什一税,蹬腿时就能领到单程票,从此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永永远远地快乐下去。
你多半对此不以为然,但千万别唱天主教会的反调——原因很简单:上自帝王,下至庶民,几乎人人都对天堂笃信不疑。没有了天堂,你还能靠什么来拯救悲惨无常的生活?没有了教会,你又该靠谁来帮你信仰来生永恒的天堂?
当时的人已经没资本拿希望作赌注了。
呆久了,你就发觉这社会有点精神分裂。人们好像当真和各自想象中的妖魔鬼怪一同饮食起居,生老病死。你听说撒旦的整个魔鬼军团都在往人间渗透,今天在两人交谈时歪曲个发言制造个争端啦,明天乘圣洁而寂寞的女人睡觉时和她发生个关系剥夺个贞节啦,后天在好人家的贵重衣服上戳个洞、又往路人身上洒个灰啦……总之有人犯罪,是魔鬼使坏;有人受害,是魔鬼使坏;有人倒霉,是魔鬼使坏;有人不信是魔鬼使坏,还是魔鬼使坏。
别怕,大人,我们有神圣的教会对付撒旦。圣水,马到成功;十字架,无往不利。诵一段拉丁经文,也能驱邪防灾。只要诚心事主,魔鬼是绝对不能把你怎样的。据说,有一天某恶鬼干累了坏事,坐在生菜上休息,结果来了个心不在焉的修女,随口就连菜带鬼一起吃掉了。修女尚且如此,更别提我们德高望重的神父了。
对喽,原来神父也有超能力。记得弥撒上用的小薄饼和葡萄酒吗?神父只消动动嘴皮子就能把它变成圣餐,变成耶稣的肉和血。而那薄饼和酒,那身体和血,一旦吃下,就能分享耶稣基督的神圣,像他一样有朝一日征服坟墓,征服死亡,神奇吧。而且,这的的确确是耶稣的身体和血,只不过尝起来依然是饼干和酒而已。你想想,如果那圣餐真变成*人肉人血的样子,岂不是要吓到信徒?(这其实也正体现了我主耶稣的体贴和善良)换言之,即使教士迫不得已,用面包和水,或像国内某些教堂那样,用达能饼干和农夫山泉充当圣餐,实际吃到你嘴里的,仍旧是耶稣的真肉和真血。
这里有个小故事,你不妨一听。话说当初有个神父肉欲攻心,处心积虑地诱惑某位漂亮处女,但总也不得逞。于是某次弥撒过后,他把一片“圣体”含在嘴里,指望在吻她时借助耶稣基督的威力使人家屈服——这就玩过火了。神父走下圣坛时身体骤然变大,乃至让脑袋磕上了天花板。这厮连忙吐出圣小薄饼,把它埋在了教堂的角落里。事后惴惴不安,便向另外一名神父坦白了自己的罪恶。两人最后决定去取回薄饼,结果竟从犯罪现场挖出一个惨遭钉死的男子的血迹斑斑的尸体!
嘿嘿,信了吧。
所以千万千万别欺压神父,得罪教会。否则他们就会利用职务之便,用世上最可怕的手段报复你——逐出教会。一旦给逐出教会,首先,你再也尝不到耶稣肉耶稣血了;其次,你的罪过再也没人会宽恕,所以死后必然下地狱;再次,不做很多违心的事,是没法回归救主的怀抱的;最后,作为一个不敬神的恶棍,人人得而诛之;乱世诸侯给这么整治,就像不怎么和谐的鲨鱼群里有那么一条受了伤流了血,而那血腥味又恰好给同伴尝了个真切,后果不堪设想。
相信你已看清公元1000年时中世纪欧洲的真面目了。这就是凌晨五点钟的黑暗时代,落后的经济导致割据和奴役,滋生贫寒和野蛮。世人向宗教寻求慰藉,加速了罗马教廷的崛起。人人都渴望改变,渴望出走,渴望救赎。此时此刻,要发动一场轰动天下的远征,也许只需一星火花而已。
LZ有话说= =
一直以来就认为中世纪其实很黑暗很恐怖,但本贴的陈述还是超乎LZ的意料。本文的作者可以说对中古时期的欧洲有着相当的了解的,所以可信度还是有的。
本来欧洲那块地方是归罗马帝国管辖的,但是这帮野蛮强盗把罗马给灭了。虽说罗马帝国很堕落,很,呃,se情,很没有道理伦常,但是比起这帮把罗马灭了后,又把欧洲搞成人间地狱的人,古罗马人还是不错的= = 起码罗马人会洗澡啊!!!欧洲人号称千年不洗,可以想象当时那片土地有多肮脏恶心,就是化粪池也没有这么大的恶臭= =
其实想想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咱老祖宗认为咱文化世界第一了,因为就当时来看,确实如此。。。就不说西域,新疆,西藏,日本,大理等地了,连凶狠的匈奴,和残忍至极的蒙古都比欧洲土蛮子好啊。据说唐代来中国的外族人,都要把身上洗干净了才准放进城。那会还觉得大唐是不是有洁癖,现在来看的确不洗不行= =
欧洲经济落后到了极点,P民们连碗都没有一只,只能拿面包当盛载之物,舍不得吃。不过能把白面包放到完全发霉变成黑面包也是技术,这放了得多久才能成这样啊。。。
其实,我一直觉得欧洲人挺JP的,那么多灿烂的文明,罗马,雅典,埃及,玛雅,非洲。。。怎么就一个连野兽都不如的群落存活下来了?而且统治欧洲那么长时间?狗屎运?
中国另当别论。话说真的挺佩服祖先们的,这么多支古文明,就我们存活下来了。那些预计会说中国地理位置好不受外族侵袭的童鞋,给你们提个醒,中国可是自古以来就有外敌骚扰的啊,而且还不止一个,有时甚至外族围了咱一圈啊。君不见匈奴,南越,吐蕃,鲜卑,大理,西夏,蒙古么?还有赫赫有名的五胡乱华。。。咱其实算很顽强的民族了
黑暗的童年 第三篇《恐怖的格林童话》ZT
《格林童话》在德国的版本名字是《儿童与家庭的童话》。
在我国国内,也已经具有了悠远的阅读和认识历史,像《灰姑娘》、《白雪公主》 这种很华丽的名字,也许能让很多人勾起那种“还是愿意相信那种浪漫美好的事啊”的感动。
然而……事实的真相往往超乎想象之外,有时 候,还是不能太相信自己的眼睛。
重新来评价和阅读《格林童话》是因为看到了来自童话中一个故事的歌曲:
我的妈妈杀了我,
我的爸爸吃了我,
我的妹妹小玛莲啊,
检起我所有的骨头,
包在绸手绢里面,
埋在杜松树下。
看完之后激动不已,这么后现代又充满世纪末金属感的东西……放在儿童专柜 实在是太可惜了呀!
来看看关于这首歌的故事。
一个男人死了老婆,带着一个男孩子又娶了一个 女人,不久之后那女人生了一个女儿,从此开始讨厌男孩。然后把他的头用斧头砍下来,给他的爸爸煮汤喝,爸爸把汤和肉都吃光,骨头吐在桌子下。知道真相的小 女儿含着泪检起哥哥的骨头,埋在了门外的杜松树下。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完结那顶多就是一个孩子的悲剧罢了,可是看看后来的发展,男孩的 灵魂化作鸟儿,把自己的遭遇四处宣扬,用从喜欢它的歌声的人们那里得来的石磨,“把后母砸成肉酱”。看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大笑,真是残酷到可爱的死小孩啊, 这种哈姆雷特式的故事,由德国人写起来更驾轻就熟哪。
还有大家都熟悉与喜爱的《灰姑娘》,曾被改编成《水晶鞋和 玫瑰花》的浪漫爱情故事,里面又有哪些暗黑的情节呢?
仙度瑞拉本身就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于是经常受到两个姐姐的嘲笑。可是请大家 注意,这种类似的场面并不少见,在今天的世界里,那种又土气又内向的女孩还是会时不时地受到嘲弄吧?而那两个姐姐只是“嘲笑”罢了,并没有伸手打她,而那 些什么把破衣服扔给她洗的行为……在公司里你没有被位高权重的前辈欺压过吗?可这两个姐姐最后竟要受到被小鸟啄瞎眼睛的惩罚,不是太严重了吗?但是如果把 对象换成我的上司……想起来又觉得心里很舒服,难道这就是童话带给人的“平静与安宁的幸福感”?
还有就是把后脚跟砍掉穿进鞋子的细 节,真是爆笑啊。当时的德国女性真有因为爱美或爱情而做出这种行为的人吗?才能写出如此生动又恶趣味的东西,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是有那种为了参加一场有 心上人参加的舞会而把38码的脚穿进37码的美丽鞋子中的女孩吧?难道不是很可爱吗?
而最最暗黑的就是灰姑娘逃 离舞会时掉了一只鞋子的事实。
在德国的传统习俗庆典中有让女孩跳过火堆的仪式,如果女孩在跳过火堆时鞋子掉下来就说明她已经不是处女 了。而我们的仙度瑞拉小姐,最后也是穿着一只鞋子离开舞会的,所以西方的书评家们认为这是在暗示灰姑娘在当晚已经和王子发生关系了……啊,果然是儿童看的 东西,写得好含蓄,如果没有高人指点,恐怕直到现在还读不透。
不过一想也是合乎情理,在舞会中发生一夜情的事情好莱坞电影中不是很常 见吗,而把区区的一夜情发展成为婚姻这种匪疑所思的解决方式也只有在童话中才能被人毫无怨言地接受。
因为安徒生在语言风格上的独特魅力,所以长时间以来都是厚此薄彼的,现在重新读回格林童话,并不是就 说移情别恋了,只是成长为中年人后将视野进行多方面多角度拓展的行为。
从西方的恐怖小说灵异小说到现代的鬼故 事,很少有人对肢解人体如此津津乐道,就算有,也会把笔触着重在气氛或人物心理上的一些客观描写,可是格林兄弟的“儿童看的童话”中却有很多这样触目惊心 的场面,而令人绝倒的是,作者却一副事不关己,豪无反省之心地将这样的情节变得理所当然化,除了可以有那种“没必要让孩子知道为什么有这种事,只要让他们 知道有这种事就可以了”的狡辩,或许也是因为法律之家的背景使他们对这种事见怪不怪了。
来看看这一段:
“他们拖来另一个少女,已经喝得醉醺醺的,根本不听她的哭喊叫苦。他们灌她酒喝,……姑娘喝 下去心就炸裂了。然后他们剥去她漂亮的衣服,把她放在桌上,将她美丽的躯体砍成一块一块,撒上一些盐。可怜的未婚妻藏在桶后直发抖,直哆嗦。她看得清清楚 楚,强盗们为她安排的是怎样的命运。一个强盗发现被杀的姑娘小手指上戴着枚戒指,想捋又一下子捋不掉,就抓起斧头,把手指砍断了。谁料手指头却高高跳起, 飞过大桶,正巧落进未婚妻怀中”(《强盗的未婚妻》)除了最后那段指头飞起来的描写很可爱以外,其它的场面想一想就是心理发毛啊,可是让人大叫“怎么会有 这种事”的同时,真正想要说的是,格林兄弟在被害者这样的遭遇下,居然还有闲情逸志加入符合童话标准的想象,实在是……大师被称为大师,果然是有其的存在 道理的。
还有更可爱的粗神经描写:
“一只血淋淋的的大盆子摆在屋中央,盆里躺着些砍碎了的 死人,旁边立着个木砧,砧上横着把亮闪闪的斧头。她吓得要命……〔巫师〕说着把姑娘推倒在地,抓住她的头发,拖她进了血屋,把她的脑袋往木砧上一按,用斧 头砍碎了她,让她的血流了一地。……她看见了……她的两个亲爱的姐姐遭到残害,被肢解了扔在盆里!”可爱的在后面:“(女孩)鼓起勇气,把她们的肢体找拢 来,拼接她们的脑袋、身子和手脚……最后,两个姑娘睁开眼睛,又活了过来。”(《菲切尔的怪鸟》)前面的血腥描写对于熟读格林童话的人来说习以为常,但真 正能成为灵感来源则是后面的一段,完全就是不负责任到了极点的胡编乱造嘛,而且好像主人公认为死去的人把他们的身体拼合好后就可以重新复活了,虽然是非常 非常可爱的小公主心态,但还是忍不住会担心:当初发行的时候,这段故事后有声明:请儿童不要模仿吗?
除了这种残 酷血腥的描写,还有就是格林兄弟的……极为强烈分明的爱憎观。
在《杜松树的故事》中那个把后母“砸成了肉酱(真是好可爱啊,爆笑)” 的结局固然是那个女人罪有应得,但是就像以前也曾经说过的,在《灰姑娘》的故事中则是太苛刻了,不就是嘲笑了一个脏丫头几句嘛……
到 现在仍然耿耿于怀的是《圣母玛利亚的孩子》中的惩罚。女孩只不过是不承认对圣母开了门罢了,又没有伤害任何人,可是却被圣母赶了出来,还被惩罚不能说话。 后来嫁给了国王,圣母又来骚扰她,还是让她承认开了那扇门,女孩不能开口说话,就夺走了她的孩子,第二年又来,故技重施,遭到拒绝后又夺走了人家的第二个 孩子,第三年还来,又把人家的第三个孩子枪走了……天啊,这是什么世界啊,不就是不承认开了那扇门吗?后来女孩被误会为会吃人的妖怪,要遭火刑处死,被绑 在柱子上时终于流下泪水,并且奇迹般地能发出声音,说出了:“是的,玛丽亚,我开过那扇门。”话音刚落,女王(?)就出现了,把孩子还给了她,并且和蔼地 说:“悔过自新的人是会得到原谅的。”
虽然是完美的结局,可是还是捏了一把冷汗,如果女孩最后硬是不开口,真的会这么死去?而原因就 是因为她没向圣母承认开过那扇她根本没有进行任何不良行为的门?
说到这里,其实已经很清楚了,圣母大人只是因为“居然敢对我说谎”的 这个事实而生气罢了,却做出了那种强悍霸道的事,这种任性程度,世间的哪个女人能比?
啊,果然是权威与荣光永在的圣母陛下啊,阿 门……
主角仍然是格林双璧……的童话。
早在看《尼伯龙根之歌》的时候,就有“格琳希尔德殿下哪里都好,就是嘴碎了点”的感叹,并终于因为这个小缺点酿就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 悲剧。作为“日耳曼民族的精神源头”的这部史诗,对格林兄弟的影响是非常深入和悠远的。
看 看童话中那些可怜的姑娘们吧,《圣母玛利亚的孩子》中的女孩只不过因为不承认开了门就被惩罚不能说话达5年之久;《十二兄弟》里面的妹妹为了救哥哥7年 不能说话,《六只天鹅》里面的是6年。这些女人要么被人抢走了孩子,要么被人陷害遭丈夫误解,可是却都有莫名其妙的理由不能开口说话。
而最最怪异搞笑的是《铁炉子》里面的那个王子,挑三检四地要娶一个国王的女儿,然后抛弃她消失的原因竟是:公主跟他讲了超过三句话!
笑倒~看来齐格菲利特的悲剧真的是被德国男人啃透了的说。
除了这种“不许说话”的惩罚外,比较具有德国当时的 写实风格的惩罚就是“穿着红鞋子跳舞到死”的招数了,在著名的《白雪公主》、《爱人罗兰》中的坏女人都是这种死法。
说到在滚烫的烙铁 上跳舞这种残酷的事,就不由得想起来阿玲,刚开始看《北斗神拳》时还不喜欢,后来每次都会被走上被火烤着的铁制舞台时的女孩感动,也理所当然地希望能和阿 健过上幸福的生活,可是却在最后一刻认识到自己喜欢的是巴特,最后那个“让人生在战斗中燃烧”的结尾真是郁闷到死啊……
回过头来继续 看格林童话,说到《白雪公主》这个近年来在西方广遭争议的童话,真是具备了种种后现代主义特征的另类先锋文艺作品。真的没有实验剧团来做关于它的改编剧本 吗?
像比较广为人所知的母女二人的“伊底帕斯情结”或白雪公主本身性格中的暗黑及阴险本色由贵大人已经做了非常透彻和深入的描述了, 可是那个有着恋尸癖的王子还是让人欲罢不能。
不仅仅是看到了白雪公主的尸体以后就要把她带回城堡,更令人喷饭的是“每天要在白雪公主 的水晶棺材边吃饭,否则就会食不下咽”的这种设定,这倒也罢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或者执著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人意外地发现了 王子的适应性、大胆无畏的精神和能将对兴趣的迷恋程度进行无差别延展性拓展的精神。
当他看到死去的尸体突然坐起来的时候竟然没有害 怕,而是非常高兴地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你在我的身边……我很喜欢你,能和我回城堡吗?” 这……的确是对尸体有深入研究的职业水准的人啊,能快速地辨 别醒来的是公主本人而不是其他的第三类生物?果然是无比高贵与勇敢的王子殿下啊,这时他身边的下人和随从都已经逃得不见踪影了。
根据 《格林童话》初版的描写,公主并不是因为棺材撞上树而醒来的,而是被被王子喝斥要日日夜夜抬着它的奴仆心怀怨恨地抽打背部才吐出毒苹果的。
终于进入了解开谜底的征程,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暗黑的狡辩。
不管怎样,还是闲聊。
想要深入地探讨格林童话,实在还得老话重提——《尼伯龙根之歌》。
最初决定去看这本人民出版社在解放初就翻译引进可是在今天的世面上却绝对难得见到的书,当然是因为那个由“年薪小偷”,“家庭和道德的敌人”,“会走路 的伤风败俗”那群不良中年组成的流亡地集团的故事,可看了之后也不由自主地拿来和希腊的两部史诗做比较。自己感觉喜爱程度是胜过后者的。
单论故事内容的磅礴和情节情绪的跌宕已不在后者之下,而其中更适合个人暗黑口味的还是那种毫无道理的作恶和杀人动机。
故事从一开 始就是尼德兰王子杀恶龙,一直流血到前尼德兰王后被砍掉头算数,其中死的人之多,死得原因之冤屈难辨,甚至最后和匈奴战斗的气势宏大都是胜过希腊史诗,但 是,《尼》却只能成为北欧民族甚至仅仅是日尔曼民族的精神财富还是有其背后的内幕的。
那就是——这实在是有违基督教教义或人类的精神 向往的。
现在可以回到格林童话了。
格林童话是格林兄弟走访了德国各个地区后收集整理的集 子,因此格林兄弟并不是作者,只是讲述着,换句话说,这本童话和马琳堡大学法律系的格林兄弟并没有血缘上的关系,而是格林兄弟收养的生活在社会中下层或郊区 的民族精神根深蒂固的人们的生产品。而这群人所知道的这些故事大都又多是当地流传或是从父辈那里听来的,因此,格林童话和尼伯龙根之歌一样,都是建立在日 尔曼民族本质上的东西,而并不只是单纯的“讲给小孩子听的故事”。
所以,那些血腥、残忍、让人感到极具歌特式风格的场景和故事是十分真实地反映了德国人民的喜好的。爆笑。
想起读书时读《诗经》,很喜欢课本上选编的《蒹葭》或《硕鼠》什么的(硕鼠真的是好可爱),于是抱持着那种憧憬尊敬的心情自己去找来全集读,最初读到 “亦既觏止,我心则降”这种句子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真的是高贵而稳健的作品吗?后来经过高人指点,才想通:都是没文化的农民口头传唱的东西,能 高雅到哪里去?想来孔老先生当初面对时一定是更加原始粗犷的东西,能这么选编出来也真是不容易了。
啊,喝杯红茶吧~
所以,格林童话中会有那种杀人啦,乱伦啦,恋尸这些只属于平凡人而不是应该出现在王子公主的世界中的东西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了,毕 竟是,基础扎根于人民的东西嘛。
但即使这样,还是对吃人的场面感到不舒服,怎么,德国人也有人肉情节?
据我所 知,这好像我们的邻邦,友好的大和民族的专利呀~
好像已经走向 了欲罢不能的态势了,擦汗,但还是因为有些东西想要表达才把美好的青春浪费在键盘上的。
没错,任何东西都不是没有道理的无节制进行 的。
虽然道理本事的存在意义是不值得深究的事。
格林童话在初版时即使在德国国内也成为广遭 非议的读物,因为当时的书中有大量的淫乱、色情场面,后来经过多达七次的改正,才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
而我国国内所能看到的格林 童话在翻译上可能还存在着某些民族限制的问题,而最初出版的格林童话在德国又以《原始的格林童话》之名重新发行,在我国台湾也可以买到繁体中文的译本,分 别叫《初版格林童话》或《令人颤栗的格林童话》。
也正因为这些文集的出版,引发了关于“儿童究竟还有没有必要读古典童话”的争论。因 为即使是童话,本质上,也是建立在当时的社会人文基础上的,反映的是当时的生活状态,而对于儿童来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了解那些即使历经岁月流逝也不会退 色的美好事物和未来他们所必需面临的一切。
同时对于我自己来说,也实在是找不到非读格林童话不可的原因,如果不是因为已经无可救药的 暗黑心理和成长为一个无事可做的中年人的苍白现实,这种语言贫乏,故事单调,已经被电影电视舞台剧场挖掘干涸的东西是否还能引起我的兴趣,结果是完全不具 备猜测价值的.
还有一本不得不提到的书就是和《格林童话》具有相同的本质但是仍然被广为传诵被称为“学习英语的 必需读物”的英国的少儿书籍:《鹅妈妈童谣》。
对于中国的儿童也许对这本书和里面的故事并不熟悉,可是中国的成年人却或多或少地对这 本书有所了解,例如著名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喜欢格利高里·派克或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朋友则一定对这本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
《鹅妈妈童谣》中有一段与《格林童话》里的《杜松树的故事》非常相像。
My mother has killed me
My father is eating me
My brothers and sisters sit under the table
Picking up my bones
And they bury them
under the cold marble stones.
我不知道英国的儿童会怎样去联想和认识这样的场 面,唯一可以肯定地是在我国的少儿读物中是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东西,但有必要提出的疑问是:在阅读童谣的孩子们是否有足够的思维能力去理解他们所读到的东 西。
There was a man a very untidy man
Whose fingers could nowhere be found
to put in his tomb.
He had rolled his head fa
He had left legs and arms lying
all over the room.
之所以要引用英语原文的用意相信大家应该非常清楚,如果不清楚地话可以试着朗诵一下,没错,读起来是非常朗朗上口而且能够不假思索地进行断句和押韵 和处理,(好奇妙啊)~这样就可以藉由英语中的相同现象来说明《格林童话》中的问题:那就是童话这种东西并不是给孩子进行思想上的熏陶,只是要给尚未可以 流利说话的孩子的语言教育(?)。
最近弄到一套东立出版社的正版《孔雀王》,拿到书时在封面上赫然印着:十八岁 以下者禁止观看。心中一愣:想当年自己初看时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却没有感到其中有什么不该认识的东西。
抱着好像在被窝里偷吃栗子的 心情翻开了书,便是满目的尸体啦、天花板上的人脸、或是沾满血腥的裸体女人,奇怪怎么会对这么具有冲击性的场面印象淡薄。直到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脑海里不 经意地印出书中的鬼魂形象时,才迷迷糊糊地诅咒:根本就是十八岁以上才不能观看嘛!
所以,所谓童话就是指给儿童 看的东西,只有那种“无知者无畏”的坚强神经才能够承受这种种火爆刺激的悲欢离合。而我们成年人,还是应该保持温暖宽容的心态,把这片只有纯真才能够化解 的冷酷还给孩子,毕竟这个社会属于成年人的乐趣还有很多吧,笑。 粪便横流的中世纪城市,从不洗澡的中世纪贵族
作为一现代人,去了19世纪前的欧洲估计会疯掉.
提起中世纪的欧洲,古老、神秘、城堡、贵族等等词汇都会浮现出来。的确,那是一个重要的时代,无论在宗教、哲学、科学、艺术等人类文化各方面都有相当的特色。但是,有一些历史学家对中世纪的评论是很不客气的:“中世纪的只能用三个词来形容:贫穷、愚昧和肮脏”。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评价的确是不无道理的。在欧洲中世纪城市建设中,污水与垃圾处理方式不堪回首。
在西方人思想璀璨、群星闪耀的启蒙时代,欧洲的城市却是污秽连天。那个时候,街道没有铺路石,狭窄而坑洼不平,空气难以流通,甚至见不到阳光。满地都是由人便、腐水、垃圾、马粪、猪屎、鸡鸭鹅粪以及尘土组合成的烂泥浆。大多数街区没有公共厕所,行人随意到处方便。由于排水系统的问题,污水滞留。遇到雨天就会形成马路断行,平时最繁华的街道变成了污水坑。在巴黎,下水道都通往塞纳河。而塞纳河却又同时为居民汲取宝贵饮用水的水管和蓄水桶提供水源……
随地大小便,乱到垃圾
中世纪的欧洲,人们直接将夜壶倒向窗外。男士们为了显示绅士风度,走在女子的左侧,从而可以随时挡去凌空而至的脏雨。长此以往,便形成了男士走在女士左侧的习俗。伦敦桥最初是公共厕所,污物直接落入下面的泰晤士河……
当河流不再能够容纳如此多污秽的时候,人们就用推车把废弃物运到城外。低潮时的景象惨不忍睹,因为水的短缺使污物无法漂走。巴黎城中堆积起来的粪便被倾倒到城墙外侧,减少了城内的些许污秽。不幸的是,随着巴黎的繁荣昌盛,其粪堆也日渐庞大。最后,粪堆的规模扩大到了如此地步,以至于人们出于安全的考虑而不得不将围墙筑高,以防敌军可能从粪堆顶部攻击巴黎城。英格兰的河流用来输送粪便,等到粪便堆积了几个河流那么深时,河道就停滞了。伦敦的弗利特河收集了一座桥上11个公厕和3个下水道的残留物。不足为奇,该河停止流动,弗利特河也变成了弗利特街。而伦敦桥上的厕所每年向泰晤士河倾倒2000吨粪便。流行病的复发促使很多欧洲官员责令人们使用粪坑,而不是河流来处理粪便。令人感到悲哀的是,人们往往对这类忠告不以为然。巴黎警局于1522年、1525 年和1539年间发布命令,要求市民安置和使用排水沟及公厕。由于没有急切的需要,巴黎市民仍旧将粪便倒在城里各条街道,使巴黎成为“臭味之城”。
既然连个方便的地方都没有,于是大家便在壁炉、门后、墙上和阳台上随地大小便。王宫中甬道的每块石头上、宏伟的迎宾台阶上到处是大小便。1578年,亨利三世实在受不了,便下令起床之前把宫殿刷洗干净。1606年,亨利四世在圣日耳曼离宫居住时曾下令禁止一切不文明的行为,但就在颁布禁令的当天,小王储就因为冲着自己房间的墙壁撒尿被抓了个正着。路易十四为了解决凡尔赛宫、卢浮宫和枫丹白露宫到处是大小便的问题,只有采用一个办法,那就是轮流搬家。每月搬一次家,人们糟蹋这一处时,清扫另一处。
1270年的巴黎的一项法律中规定:“任何人均不得自楼台窗倾倒粪便,白天黑夜均不可,否则将处以罚金”。但巴黎的市民显然不喜欢遵守这一法令。因此在一个世纪后又有一项新的法令:“如果愿意大叫三声‘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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