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5岁少年囚禁13少女光跌跤怎么回事

中华网--新闻中心--13岁少年花光两万元嫖娼 小姐是名中年妇女(图)
13岁少年花光两万元嫖娼 小姐是名中年妇女(图)
    新闻背景:  流浪在外几天的小孩现在都已安全到家,目前正在接受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据“黄毛”介绍,作陪“小姐”一个大约三四十岁,一个年仅15岁。  作陪“小姐”一个大约三四十岁  14岁的“黄毛”目前还在常德市武陵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受调查。派出所值班干警告诉记者,“黄毛”透露了和“小姐”在一起“玩”的全部详细经过,作陪的两个小姐一个大约三四十岁,另一个年仅15岁。  据“黄毛”介绍,这几天,他和小邓、小朱等几人轮流和“小姐”睡在一张床上,他和“小姐”发生过两次关系。  图:★回到家的小邓一脸稚气,一看就是未成年人 实习生 沈家驯 记者 陶炜程 摄  小朱、小李等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希望能够尽快回到学校继续上学。邓母表示,自己正在联系其他学校,准备给小邓办转学手续,让他换个新环境,好好读书。  文化局禁令形同虚设  记者来到大歌城暗访,进入该大歌城的楼梯正上方挂着一个硕大的牌子,在“歌舞娱乐场所”几个黑体字下面,8个红色大字非常醒目:“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最下面的落款为“常德市文化局”。在大歌城工作的一位“少爷”透露,来这里消费的客人中有很多十几岁的少年,有一些还经常来,可以说是熟客。  邓母对娱乐场所接纳无大人带领的未成年人消费表示极其愤慨,邓母说,她的孩子年龄还那么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未成年人,为什么像大歌城这种地方会允许他们进入?为什么还给他们安排小姐?  一位法律界人士说,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目前有强制性要求不准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只有网吧,至于歌舞厅等场所是否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应当根据当地文化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文化厅明令禁止  湖南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管理处处长杨汉林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文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入内。按照日颁布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杨汉林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不免会有特殊情况出现,如果是有家长或者是监护人带领,可依照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处理,但是像这种允许无家长带领的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场所,还安排小姐作陪的情况是绝对不允许的。相关执法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和查处。  据介绍,常德市武陵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要等找到那两个“小姐”核实情况之后才能进行进一步处理。本报记者 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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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 Document北京“光背男子”群殴13岁少年被公诉
刘洋 吴振鹏
受害者高某(右三)和家人从朝阳检察官手中接过救助金。近日,殴打高某的嫌疑人被公诉。朝阳检察院供图男孩遭三名男子围殴
来源:江苏电视台
■ “”追踪新京报讯 今年5月发生在朝阳区崔各庄奶西村“光背男殴打13岁少年”事件广受关注(本报5月26日曾报道)。昨日来自朝阳检方的消息称,参与群殴的4人中,两名未成年人被收容教养,另外两人除参与群殴外,又被分别查实涉嫌砸车盗窃和放火。受害者被打晕倒地浇尿2014年5月下旬,网络上出现了一段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三光背男子殴打一少年”的视频。长达8分40秒的视频显示,3个光背男子用脚踢、肘击、膝顶、跳起双脚踩头方式,轮番殴打一个比他们个子小很多的少年,被打少年不断惨叫。最后,一光背男子搬起地上一块直径约20厘米、疑似石头状物体,砸向少年后脑,少年顿时失去知觉。随后,一男子还对晕倒少年的面部撒尿。视频上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5月26日凌晨,警方在河北燕郊将嫌疑人杨某、程某控制,另外参加围殴的两人也相继到案。嫌疑人还涉嫌砸车盗窃经查明,5月23日14时许,杨某(男,17岁)、程某(男,14岁)、郭某(男,14岁)、常某(男,14岁)等人在奶西村内,借故生非、对13岁的被害人持凶器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受轻微伤。另外,杨某还曾于今年4月28日夜,砸碎停放在奶西村的汽车窗户并窃取车内8000余元人民币财物。程某于今年1月24日,在朝阳区朝来万通市场内放火,造成市场内摊位受损。昨日,朝阳检察院通报,检方已对嫌疑人杨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盗窃罪、程某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 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参与围殴的常某、郭某收容教养。据了解,在办理案件中,朝阳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了解到被害人家庭较为困难,还积极联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被害人申请救助金。近日,朝阳检察官将救助金交到被害人手中,并希望其早日康复、认真学习。■ 释法14岁少年为何被诉放火罪?新京报记者注意到,14岁嫌疑人程某没有因为参与群殴被控寻衅滋事罪,却因在市场内放火被诉放火罪。承办检察官介绍,结合本案,嫌疑人杨某因已满17周岁,依刑法应当追究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刑事责任。而嫌疑人程某、郭某、常某均年满14岁、未满16周岁,刑法中没有规定(这个年龄段)可追究寻衅滋事罪。但程某虽为年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因在市场放火并造成损失,依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追刑责。二人不满18岁,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郭某、常某则由政府收容教养。■ 回访被害人父亲 “为了孩子已搬家”5月23日13岁的初中生高某被殴打后,曾经一度休学在家休养。昨天下午,高某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儿子曾到医院验伤,被诊断为轻微伤,“情绪有时还不太稳定”,晚上睡觉常常惊醒。为了让孩子尽快走出来,一家人决定搬离奶西村,现在住在天通苑,小孩也已在附近入读中学。嫌疑人父亲 “一直在等着孩子”参与殴打高某的嫌疑人之一、14岁的程某,目前因涉嫌放火罪被检方提起公诉。昨天,程父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已经三个月没有见过孩子了,上一次见面还是在派出所。此前,他一直在外务工谋生,自从孩子出事后,一直待在家照顾妻子和女儿,“也不敢出去打工,一直在等着孩子。”而此前,程父曾表示,希望孩子能接受法律制裁,“接受惩罚,也许才能让他重新做人”。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吴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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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背男殴打13岁少年” 两名涉案未成年人获刑
  本报讯(记者张蕾)引发社会关注的“光背男殴打13岁少年”网络视频事件中,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已被判刑。记者昨日获悉,17岁的杨某被朝阳法院以盗窃罪、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罚金1000元,同时需赔偿挨打少年6900元,并退赔盗窃损失。14岁的程某则于上个月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今年5月下旬,网络上出现了一段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某村“三光背男子殴打一少年”的视频。3个光背男子用脚踢、肘击、膝顶、跳起双脚踩头方式,殴打一个比他们个子小很多的少年。5月26日凌晨,警方在河北燕郊将嫌疑人杨某、程某控制,另外参加围殴的两人也相继到案。
  17岁的杨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两起与他人共同实施的砸车玻璃盗窃案件。而14岁的程某则交代了一起放火案。
  据记者了解,杨某和程某自小随父母来京,都是读到小学5年级便辍学了。判决书显示,程某辍学后沉迷网吧,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据悉,另有两名未成年人被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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