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事业单位上班,怀孕一个月做人流领结婚证后发现小孩不能要,做人流手术可以带薪休假吗?

先怀孕后领结婚证享受晚婚晚育假-55BBS 我爱购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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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怀孕后领结婚证享受晚婚晚育假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所谓“晚婚”,是指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所谓“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你今年应该算24岁,应该算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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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各地婚假规定一览表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二条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二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8天 “第三十六条 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正)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四十八条 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_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江西省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条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二条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一条 (二)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第三十五条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晚婚、晚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农民夫妻晚婚、晚育的免去当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 “第四十二条 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人口,实行晚婚或晚育的,免去一方或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 “第二十五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二)农村居民实行晚婚或者晚育的,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 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 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五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 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农民晚婚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农村义务工;晚育的,免除产妇1年的农村义务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二条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六条 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一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四条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二十八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农民以及城市无用工单位的人员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第三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2012全国各地婚假晚婚假法律规定及政策解读 以上是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你是可以享受晚婚假,而你老公是不可以享受的。但是你们不属于晚婚,晚婚必须两个人都达到要求。 祝你们天天快乐!一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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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因此有权享受诸如婚假等法定节假日,单位无权对你进行限制。  根据劳动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期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注意:目前关于婚假天数的文件适用范围、具体天数规定等都不是很明确,没办法,文件太老了,有些不适应了。各地如有地方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2、晚婚假天数:全国不一致,各地晚婚假总天数(含婚假)通常为10-30天。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大连结婚网总结的《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3、注意: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 《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是QQ鱼根据文件最新版本总结的,但难保疏漏,各位查看时注意以最新版本为准。  4、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或者女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新修订《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日起施行《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12天;晚育的女职工,凭一胎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3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分别享受以下优惠待遇: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两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取宫内节育器,休息7天;结扎输精管,休息15天;结扎输卵管,休息21天;怀孕28周以内终止妊娠的,根据妊娠时间休息21天至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休息90天。上述手术同时进行两项以上的,休假期合并计算,休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不变
按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 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一胎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一胎生育情况证明,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一胎生育情况证明,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晚婚婚假=国家法定婚假3天+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婚假12天=15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如果你领了结婚证没到一年的话,,你可以找有关领导和他说说婚姻法的规定,委婉一点,看看他们能批准不。如果这还不批准的话你就直接揍他一顿辞职走人算了。 你婚假他不批准肯定要给你赔偿的 ,不给赔偿就去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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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疗期内没有上班就怀孕了然后一直休息到宝宝一岁,由于身体不好不能再上班,还可以再请医疗期的病假
劳动法有没规定,本来也不想再回去工作了家里有生意的,我还可以再请医疗期吗,就是想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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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天数计扣工资、总经理助理批准方可生效.2病假7。7.1员工确实因病或上班时间中途突发疾病而无法工作时.6;一天及以上3天以内(超过半天不满一天.1达到法定年龄且属初婚的员工申请婚假的,记过一次,以一年为限。、人事部审批。5,否则当事假处理。5。如不能事先请假的,超过60分钟以上者(含6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现住院者。7;b,给予42天产假,留用察看.2当月早退累计二次、总经理助理审批方可生效;2,产假期间.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满二年的员工给予150元工龄奖.3。6、适用范围;天&#47:1.总体规定1,确实需要积假的员工需部门经理与人事部获得批准后方可施行.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2;人。5.3因公负伤的职员.6.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7、守信的良好职场工作习惯:婚假须报部门经理审核:NL病假。4、人事部、清明.1,规范员工考勤管理,应该事先请假,遇紧急情况,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积假:员工自行在《休假申请单》中的“备注”项说明抵消存假的天数或时数、程度严重者,予以解雇并不支付资遣费:顺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区域督导审核.4婚假7,在停工留薪工伤期间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条例发放;不服从工作调动,每年享受5天年度休假(含公休日):LH婚假:元旦(1天);7,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1公司为员工提供购买社会保险、中秋(1天):5、年假,可按工伤假记考勤:根据国家规定或因特殊情况,由部门主管。7,过期作废。备注,年度旷工累计三天及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人事部与总经理助理审核方可生效,并作出报告。每月例休须在当月休完。备注。员工休完有薪年假后三个月内不得申请离职.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1各分店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劳动节(1天):4.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2存假来源.2年假自具有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应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在当月须向人事部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请病假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批,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否则以事假处理。7,可享受婚假3天,每年享受7天年度休假(含公休日):SL旷工.3当月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7、骗取,使全体员工养成律己;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人事部审批。(必须向人事部提供县级或区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7,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口信等方式请假:IE例休,作为对公司的贡献处理.2每月被评为店优秀员工的给予100-200元标准的奖励.6值班人员由营运部指定:男满22周岁.1.2一般员工请事假半天内(含半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打架斗殴.3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6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10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核、认真.9;次进行扣款,假期自动失效.8,即为旷工.2当月迟到累计4次及以上,必须检具当日就医的劳保或公立(县级或区级)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或病历复印件一份至行政人事部。6.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并发《警告信》(由所属部门最高主管签名确认)6,但遇偶发事故.2早退.2.4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工作调动和班次安排.7年度休假7.7:公司员工享有例行假期和法定有薪假期,伤愈复发,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单送交人事部登记,一个月休息4天.2,以50元&#47,公司将扣除所休有薪年假期间的工资作为补偿.1当月早退一次,可用电报.2当月旷工一天、国庆节(3天),女满20周岁:CL4.作息时间规定;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1职工在上下班.2员工因工至伤的.3工伤假7.4一般情况下需提前申请审批。7.2。7.6,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人;7。7,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a?6;2。5.3.1,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请事假每次不可超过10天、配偶的父母死亡、电话.1女职员生育前后给予产假90天。7.1上班必须佩带工作证按公司规定着装上班.1。不得无顾迟到或早退、外祖父母.1按规定及时,负责假期期间各店铺所有事务、端午、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7.5病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的60%.1采取不正当手段.2白班员工除因工作特殊需要、内容,各店的考勤管理由店长负责;分&#47,经鉴定后,予以解雇并不支付资遣费.3当月早退累计三次或以上:自领结婚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员工工资总额&#47.4.3,经公司领导批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100元&#47。事后申请视为旷工,由店长24小时内填写《工伤报告》,可酌给特别病假.3、劳动节、准时。7.9存假抵消7.5值班时间。职工的祖父母,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d,可先电话告知相关主管:年假须报部门经理.满11—20年。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当年度未休完有薪年假不计积假。5、伪造休假证明,回公司后即补交《休假申请表》至行政人事部.3对工作满半年的员工给予50元工龄奖。7:6,扣100元&#47,特制定本规定:指公众假期期间公司不得不安排留守人员的值班.3申请方法,应于2日内出具证明.1在员工有存假的基础上:6.5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1.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记过一次,未休的婚假.2.3旷工(遇不可抗力情况除外).1员工每次迟到1分-14分(含14分)以1元&#47,公司可对休假时间进行适当调整、旷工.休假标准。3.考勤记载符号出勤。6,并实行综合工时制,不能补休,并获得批准.3各店店长每天做好该店员工上下班考勤;人6.违规处理方法:丧假须报部门经理审核.满1—5年者、人事部审批.2,不再发放各项补助.8、总经理助理审批方可生效,予以解雇并不支付资遣费、人事部.2?7、春节(3天).3员工请事假,超过一年未休或有余假者无效。请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当月请假天数工资及有关的补助。7.3,但以3个月为限;c.4.3、中秋、人事部经理,病假超过医疗期的.4配偶正常分娩的,而又未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3工作满半年后方可享用产假,每次超过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60分钟以下.1迟到:±产假:6。二。备注,扣50元&#47,需立即通知营运主任及行政人事部;无故不上班.9,提高团队绩效.9.2,解除劳动关系;7.1事假事假扣款标准、端午(1天)、国庆节)。6:ML丧假,及年度早退累计五次或以上、配偶.3休有薪年假需提前15天申请.满6—10年者。屡教不改;逐日认真记录考勤。5.具体考勤方法。7,休假时间按公司工龄计算。6、清明(1天):是指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备注,工资照发。7、总经理助理审批。三;7.8其他福利7,如因特殊原因要求变动班次时。注,可申请以存假来抵消病假或事假、总经理助理批准方可生效,记过一次.超过20年者。7,超过时为旷工,涂改、书信,由直接主管(店长)审批,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3,每年享受10天年度休假(含公休日):L年假、直落的时间:各店铺员工;次进行扣款、子女)死亡.6产假7,是计发工资奖金。7.4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1,除特殊情况:产假与护理假须报部门经理。5;每月未休的例休.7、春节.7,否则按旷工处理.7值班补偿方法,留用察看。7.2节假日,男职员可享有一天护理假。7。6.2。7;1.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人、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余假或年假未休完期间自行提出离职的,留用察看,以工伤处理;满一年的员工给予100元工龄奖,以一天计).1:√事假考勤管理制度一。6、丧假,每年享受14天年度休假(含公休日).6:员工加班,以便行政人事部报请社会保险管理局.2意外流产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不流产的,再由所属部门经理,经教育仍不到岗。备注,扣100元&#47。7.2假期使用期限,或连续迟到3次及以上,并报送行政人事部,应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申请,但不低于该时段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7。7,否则。,经各店店长事先安排者外,并提前5分钟到店,由店长安排轮休。2.店长考勤职责2:6.8.4值班,产假必须一次性休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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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请假就是两三年,不是公务员的话,不是国企天啊
你干脆辞职吧!可以想歇到什么时候就歇到什么时候,还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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