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有抑郁症是否是精神病,但是他的父亲把他送到精神病院里去治疗了,他是不是有精神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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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还是搜狐厉害,男子被妻下药送入精神病院评论七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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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男子被妻下药送入精神病院 近两月出院人财两空
来源: 作者:谢文英
(1006) 被精神病是法宝,属试不爽,安全无虞,要推广到美国去奇迹啊,竟能虎口脱险。正常男子被妻下药送入精神病院
&&&&<img SRC="//Img.jpg"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陈先生200多万元纸黄金终于保全下来   这个案例显示:监护人一旦成为侵权人,“精神病患者”将无处可逃――  “被精神病”后,他人财两空  一个阴郁的夜晚,陈国明吃过泡面后不久开始感觉头晕,很快睡着了。迷迷糊糊间他感觉有人在搬弄自己,隐约听到妻子正指挥一些人往自己身上绑胶带。陈国明想反抗,却一点力气都没有。“就像电影里的黑社会。”陈国明用手戳着自己的右耳回忆说,“几个人把我抬到车上,拼命打我的头,这只耳朵给打聋了。”  45岁的陈国明是福建省邵武市一家金店的老板。为人老实本分,凭借信誉好,苦心经营十几年的店面让他的资产累积到800多万元。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被妻子等人强行送入精神病院后第三天,陈国明名下100多万元股票被套现,随后,其店内所有珠宝黄金被一卷而空,14岁的儿子也被转移。56天之后,走出精神病院的陈国明,已经是人财两空。  两家医院均诊断他没有精神病症状  不久前,陈国明约记者在北京西客站附近的一家旅馆里见面。  “那天是日。”陈国明点了支香烟。据他回忆,自己是在凌晨1点多钟被送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精神病院的。但是从入院到出院,7天时间,除了用些云南白药外,从没用过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  这些内容,记者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精神病院开具的出院记录中都找到了:2月11日的入院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头部软组织挫伤”。2月17日的出院诊断也是如此。医生对其精神检查的结论为:“年貌相称,仪表整洁、接触合作、对答切题……可疑存在幻听、可疑嫉妒、被害妄想,智能无异常,等等。”给出的治疗方案是:“入院后头孢拉定抗感染、云南白药活血化淤等对症处理。”  陈国明的这次出院,多亏姐姐陈芳。得知弟弟被送进精神病院,陈芳马上从老家赶往医院。见弟弟脸上多处青肿淤血,感觉事情蹊跷。按照陈国明的嘱咐,陈芳查询了弟弟股票的交易记录,发现其名下价值100多万元的股票已经在2月14日以80万元低价抛出。得知此消息,陈国明马上让姐姐替其挂失银行里的200多万元纸黄金(一种个人凭证式黄金),这才保住了这笔财产。  2月14日当天,陈芳向邵武市公安局报案,并向医院方提出对陈国明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要求。由于南平医院没有鉴定资格,警方介入后,要求陈国明的妻子协助陈芳马上办理转院手续,送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  2月17日,陈国明被转至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2月18日医院对陈国明进行检查,并作出诊断:“目前无精神病性症状。头面部软组织挫伤。”  随后,经过一个多月的诊断及专家会诊,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均确定陈国明并未患有精神病。其间,多次要求其妻子办理出院手续,但都被拒绝。4月14日,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在书面通知其妻子办理出院手续仍不办理的情况下,最终允许陈芳办理了出院手续。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在《疾病证明书》中写道:“经近2个月临床医学观察并经医院专家组会诊后得出结论:目前无精神病性症状。”  我不明白,公安为什么不立案  56天之后,陈国明“被精神病”的日子终于结束。重获自由的他办的第一件事就是补办身份证。因为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他连邵武都回不去。  等待证件的这段时间,陈国明从网上检索到一些跟自己有相同遭遇的人,并联系上一直致力于推动精神卫生立法的公益律师黄雪涛。  对于未来,陈国明在精神病院里就已经想得很明白,“如果她回到我身边,就原谅她,然后换个地方继续平静地过日子。我现在去找一个女人并不难,但是我儿子再想找到一个父亲就难了。”陈国明说,报案只是逼妻子协商解决此事,并不想把妻子怎么样,只是想要回自己的财产和儿子。  陈国明研究了法律,他控告妻子的理由是“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6月14日,陈国明收到邵武市公安局送达的《鉴定结论通知书》。经鉴定,陈国明身体损伤为轻微伤。他同时收到的还有《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存在”。  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让陈国明更是一头雾水:偏执型精神病只有配偶看得出来,你妻子认为你是精神病,就有权利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如果像我这样的情况,被下药、捆绑、殴打之后,只要对方说句‘他是偏执型精神病’,就可以把我送进精神病院,就可以合法地转移共有财产,那法律岂不是在助纣为虐?!”  尽管如此,陈国明还是决定走法律途径。6月16日,陈国明向邵武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6月21日,邵武市公安局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  “来北京之前,我已经向检察院提交了申诉请求。”陈国明没有再往下说,他不知道,如果法律途径走到尽头还是没有说法该怎么办。“我相信法律。”沉默了一会儿,陈国明低声说。  建议给“强制入院”多设几道槛儿  此次来京,陈国明还有一个事情,就是从一位受害者的角度,对正在征求意见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提些建议。  “精神卫生法草案”中写道:“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这条让陈国明看到了一丝希望。  然而,反思自己的遭遇后,陈国明的心又凉了半截。因为作出是否患有精神病诊断的是医院和医生。陈国明担心地说,如果没有第三方参与判断,很难让这条发挥实效。  “还有,草案中说送治者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具体如何追责没有提,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也没有写。”在陈国明看来,妻子谋财的目的非常明确,之所以能够得手,钻的就是监护权的空子。如果当时医院能够再多考察一下“患者”是否看过精神病门诊,是否服过精神病药物,或者是否对公共秩序或他人生命构成威胁等等,应该能够阻止其妻子的行为。因此,他建议草案细化规定,防止家属滥用监护权,对强制入院应该多设几道槛儿。  草案到底能否有助于对抗目前监护权被滥用的现象呢?公益律师黄雪涛表示遗憾,“草案提出住院期间‘病人’权利由‘监护人’代为决定。如果监护人就是侵权人,患者将无处可逃。”黄雪涛说,这是草案的一大瑕疵。  中国司法精神病学泰斗、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刘协和教授曾在媒体上公开说:“精神科医生不能僭越法律,成为决定一个人有无行为能力的主体。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有其特殊性,让医生同时肩负着伦理判断和司法判断,必然会出问题。”这个理念与黄雪涛的想法不谋而合。黄雪涛认为,让医生作司法判断是结构性错误。行为能力的认定,需要对是否丧失自理能力、自我保护能力的调查,而监护人的指定,则需要作利益冲突排除,这两项社会生活内容的查明,不是医生的专业范围。  陈先生在精神病院这么久,却没有被治疗,是此案最特别的地方。黄雪涛说,仅这一点,就说明了几个问题:首先,医生对当事人的医学判断是,不需要住院治疗;其次,说明医生态度非常谨慎,这反映了滥用精神病收治的现象,医疗机构已经警惕起来,这是个值得肯定的趋势;第三,医院不放陈先生出院,明知道陈先生不应该被送进来,却又不敢放人,这反映出医疗机构自身陷于两难局面,无所适从;第四,医院收了不该收的疑似病人后,结果是继续长时间限制陈先生的人身自由,长达56天,说明医院在两难局面中,最后还是牺牲了公民人身自由这一基本权利。  因医疗以外的目的而滥用精神病收治,已经严重威胁到大众的安全感。黄雪涛认为,此案是明显故意地滥用精神病收治,警方应立案侦查,追究送治人的刑事责任。否则,实在难以消除公众对滥用精神病医学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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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顶一下搜狐手机网友 04:30:被精神病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来自UC浏览器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流星雨-19&08:24:滥用精神病收治,已经严重威胁到大众的安全感回复顶一下搜狐辽宁省铁岭市网友&08:23:主犯,杀!精神病院的院长判10年以上的徒刑。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zjkxhjsjdjwxbso&08:22:这样的妻子很可怕。回复顶一下最新评论&仅699元享有原价2524元美加华MICAWA&M3658C淋浴纯铜镀铬高杆花洒&搜狐社区:&搜四角&08:40:这个老婆有外遇了,可惜心术不正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454e39dd3cacaa-19&08:37:你是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吧!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shiliang_lus&08:36:这好办,出来后就再导演一次把妻子送进去。这样的老婆要了还有什么用。???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忠四哥&08:34:增强法制建设!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一点点意见&08:32:估计是他妻子和当地公安局长一起作案,所以警察才不予立案!!!!!!!!!!!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希望开心点&08:22:05这种案件都不立案,养这群公安干嘛?1搜狐社区:&赛昭君&08:32:18扫黄回复顶一下2搜狐社区:&一点点意见&08:32:估计是他妻子和当地公安局长一起作案,所以警察才不予立案!!!!!!!!!!!回复顶一下搜狐广东省茂名市网友&08:29:我们国家出现此类问题可不少,为啥法律还有这么多的漏洞,法律是用来干啥的??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青影★★&08:29:可怕,真的太可怕了。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生活真经踩&08:29:思路不错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流星雨-19&08:24:滥用精神病收治,已经严重威胁到大众的安全感回复顶一下搜狐辽宁省铁岭市网友&08:23:主犯,杀!精神病院的院长判10年以上的徒刑。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zjkxhjsjdjwxbso&08:22:这样的妻子很可怕。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希望开心点&08:22:这种案件都不立案,养这群公安干嘛?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81a9e&08:18:不立案,没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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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仅699元享有原价2524元美加华MICAWA&M3658C淋浴纯铜镀铬高杆花洒&搜狐社区:&jyliuyuso&09:00:中国式“被精神病”的黑色幽默一再上演,该关的真精神病在社会上危害公众安全,假神经病却关的很积极,根本原因一是对基本人权的不尊重,二是很多精神病医院以盈利为目的,三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四是部分医疗人员和专家完全没有医德,道德沦丧是当今社会一大疾病,已经侵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小希希&09:00:妈的,这叫什么事,居然无法立案。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手套&08:59:公安立案是有标准的:以伤害立案要达到轻伤标准;以非法拘禁立案拘禁时间要达到24小时以下。陈某妻子涉嫌只有这两条罪名,可是这两条罪名都不够立案。因为本案控制陈某自由的是精神病院而非其妻子。这是个法律的盲点,才有精神病收治法的立法意项。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pw-19&08:58:这样的老婆还想要你就真是神经病了,这样的伤害居然还不立案法律被亵渎了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pw-19&08:56:这样的老婆还想要你就真是神经病了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漂泊-19&08:56:最毒妇人心!为了钱,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与落花齐飞舞&08:54:为什么油有人管,万一我们以后也被精神病了谁来管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66dashun-19&08:53:中国的法律就是主观的、低俗的、落后的法律回复顶一下搜狐广东省东莞市网友&08:52:女人出了轨,10头牛也拉不回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jiangming-09-19&08:51:妻子谋害老公,这和潘金莲谋害武大郎有什么区别。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66dashun-19&08:51:世间不平何其多,荒唐何其甚?!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454e39dd3cacaa-19&08:37:00你是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吧!1搜狐社区:&绵绵&08:51:33他要是真杀人了,有关部门就会给他做鉴定了,此人正常!!回复顶一下2搜狐社区:&454e39dd3cacaa-19&08:37:00你是精神病,杀人不犯法吧!1搜狐社区:&绵绵&08:51:17他要是真杀人了,有关部门就会给他做鉴定了,此人正常!!回复顶一下2搜狐社区:&无它-19&08:47:如此恶妻,不是女人的雌性生命体回复顶一下搜狐社区:&微言一尘&08:46:以精神病的名义整治人,也不是什么新发明,历来有之。回复顶一下上一页下一页【祛皱除眼袋--顿显年轻态】&【让女人尖叫――秘密武器!】&【乙肝--不吃药--可自愈!】&【颈椎病―专家有绝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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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黑暗了,很快就又找到一则:您所在的位置:&腾讯首页&&&新闻中心&&&社会万象&&&正文&男子因吵架被妻送精神病院&出院告妻子虐待罪 &日01:57& &信息时报 & &评论4条&法院认为,妻子将丈夫送入脑科医院是正常的“为夫求医行为”。郑启文&摄法院认为,妻子将丈夫送入脑科医院是正常的“为夫求医行为”。郑启文&摄点击浏览更多最新图片时报讯(记者&邬科&通讯员&荔法宣)一次争吵之后,妻子以有精神病为由将健康的丈夫何先生强行送进精神病院。30天后,何先生出院后以虐待罪状告妻子。&&&乞力马扎罗雪顶可能10年内融化,“赤道雪山”奇观将与人类告别…&成都醉驾案疑犯被改判为无期&[孙伟铭父亲称判决不公拟上诉][更多]&?新疆发布公告依法打击针刺犯罪活动?加拿大部长称希望赖昌星能考虑自愿返华?印媒再次宣称中国士兵"入侵印度领土"?山西致277人死溃坝事故现场将建警示广场?河南平顶山矿难已造成44人死35人失踪?推广&|&注意!资金正在流向以下板块!&独家:历史学家眼中60年中国&[日军国主义不会复活][中国民族自信心重建]&?深度&|&“快女”粉丝江湖的“无间道”&?军事&|&美军将解放军列为假想敌&?博客&|&“砖家”点评快女&赌城结婚的明星?互动&|&真实记录一个农民工的北漂生活?推广&|&中信信用卡免费申请&即获QQ会员&&&现年52岁的何先生和妻子陈某已经一起生活了22年。日晚上,何某与妻子争吵、打架,陈某到当地派出所求助。随后,陈某与儿子一起联系广州某脑科医院(即精神病医院)将何某强行送院接受治疗。专家诊断结果是“偏执状态?”。日,何先生病情好转,医院于1月17日和18日两次通知陈某为何先生办理出院手续,陈以何先生尚未治愈及其本人不配合治疗等为由,不同意何先生出院。同月20日,何先生由其母亲、兄长等亲友接出医院。&何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无法说服妻子接自己出院,他只得拼命地向院方证明自己“正常”。出院不久,何先生将广州某脑科医院告上荔湾区法院。何先生诉称,自己是一个民营企业家,在广州拥有多家公司,精神上更是无任何疾病。医院听从妻子等人的一面之词,在没有经过任何诊断的情况下,强行用暴力方式将其“绑进医院”。期间,他曾反复声明自己并无任何精神疾病,但在场医生置若罔闻。&他要求院方为其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今年4月9日,荔湾区法院一审驳回了何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由于精神病的诊断和治疗均需要一段时间,根据何先生妻子的描述,医院对何先生采取“约束带”等方式将何先生留院观察,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2006年12月,何先生又以妻子陈某犯有虐待罪为由,向荔湾区法院提起了刑事控诉。何先生诉称:陈某在违背自己意志的情况下,故意捏造事实、编造理由、亲自参与实施,强制把何先生送进广州某脑科医院关押“治疗”。虽经医院多次书面通知办理出院手续,陈某均不予理睬,致何先生被关押“治疗”长达30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虐待罪。&昨日,荔湾区法院一审宣判:陈某将何某送院诊治的行为是正常的为夫求医行为,并非刑法上的虐待行为。且陈某不是精神病专家,她只要感觉丈夫精神异常,即有理由请医院诊治病人。陈某行为不构成虐待罪。&何某在庭上当即表示不服,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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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CCTV做了件大好事,救了位侨胞。同样遭遇国人多了。7074&次点击88&个回复0&次转到微评&王坚898&于&&19:25:34&发布在&凯迪社区&&&&猫眼看人&转自红网论坛&毛线人&贴这是CCTV-2《经济与法》栏目当日的文字稿精神病院里送出一封奇特的求救信旁白:同学、朋友奔走呼救。妇联、人大先后过问,为何仍无结果?是确实患病还是遭人陷害?是为情还是为百万家产?来自精神病院里的求救信。《经济与法》正在播出主持人小雨: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欢迎收看《经济与法》。我手里拿的是一封求救信,里面的内容有点骇人听闻,我给您念两句,我叫朱金红,我被关押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三科,医生逼我吃两种以上的精神病药物。吃的我这个正常人感到全身酥软无力。如果我说不吃的话,就有十几个护士围着我,拿出绳子想绑我吃电针。这封信呢是从一家精神病医院送出来的,写信的人名叫朱金红。她在这封信里说自己是正常人,没有精神病。这封信的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正常人,真的会被收进精神病医院吗?《经济与法》的记者,赶往了江苏省南通市。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因为医院方不同意,记者暂时没能见到朱金红本人。&&&&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朱金红的一位同学张丹(朱金红的南京大学同学,化名),就是她在今年4月最先得知朱金红被收进精神病院的。&&&&张丹说:“崇川区(南通)的一个法官打电话给我的,他说,你知道你们一个同学,她叫朱金红,她在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他说(法官),很可怜的。”&&&&张丹(化名)与朱金红是南京大学的同学,在大学时同住一个宿舍,关系很好,毕业后也经常联系。&&&&张丹说:“我感觉很震惊,因为他从来没有异常的行为,怎么会突然之间到了精神病医院去了?”&&&&事情蹊跷,张丹立刻赶到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张丹说:“我看到她的话就是,她的那个就是思维、思路很清晰的,没有什么任何,就是说异常的那个现象”。&&&&朱金红告诉张丹,她是3月8号被关进精神病医院的,而原因则令人难以相信。&&&&张丹说:“就是说主要是他们家里有矛盾,才弄进来的吧。”主持人小雨:&因为家庭矛盾,朱金红告诉张丹,强行把她送进精神病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母亲和姐姐,而且她的母亲把她送进医院之后,立即来到了法院提成申请,要求宣告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是因为这个申请,南通市崇川区法院的法官才在调查中接触到了朱金红。之后呢,觉得事情蹊跷的法官,按照朱金红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朱金红的同学张丹。谨慎起见,法院还同意朱金红,聘请了一名律师。记者与这名律师取得了联系。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会让一位母亲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呢?旁白:根据律师介绍的情况,朱金红1995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之后在南通工作了几年。期间经历了结婚、生子、离婚。2000年4月,作为日语翻译开始在日本工作,不久于一个日本人结婚。在日本生活期间,朱金红陆续在北京、上海、南通买了三套房产。价值数百万。这几套房产都是她的母亲在打理,每年收取的租金是一笔不菲的收入。2008年,朱金红回国后准备自己打理房产,就此接连不断的家庭纷争出现,但让朱金红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她母亲为了控制房产,竟然想出了一个她闻所未闻的办法。朱金红律师&说:“就是说家里人诬陷她,说她有精神病。”旁白:2008年12月,矛盾最终升级。当时朱金红借住在一位同学家里,而朱金红的母亲知道后,就带了一些人找了过去。&&&&朱金红律师说:“说她(朱金红)有精神病,要把她带走。当时朱金红就躲在房子里面不肯出来。”&&&&朱金红的同事肖兰(化名):“她妈妈就天天堵在门口,24小时就睡在门口,不让她出来。然后她吃啊什么的,都没有的吃,就靠同学从楼上窗户,从窗户里面吊食物下来。”意外的是,唐美兰却声泪俱下的告诉记者事情完全不&是这样的。唐美兰:哪一个人亲生女儿舍得说她有病,我以前最&光彩就是我这个小女儿,没想到我女儿对我这样。&你看,还说我妈妈,我跟谁讲啊,怎么讲的清楚啊!(旁白)唐美兰说朱金红确实患有精神疾病,而得病&的直接原因可能是2005年在广东遭遇了一次抢劫,当&时朱金红的日本丈夫被派到中国工作,朱金红则随着&他在广东生活。记者:三月份被抢劫的?唐美兰:对,9月份就有这个病了!她还说男的在外面&有外遇啊,诶呦,丈夫要药死我咯,她说我晚上睡觉&,我丈夫天天开门给她打毒针!(旁白)尽管有这些异常情况,但唐美兰说女儿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有病,外人从表面上也不容易看出来。唐美兰:&他就是妄想(精神)分裂症,你一时看不出&来她有这个病的。(旁白)这样的情况断断续续,朱金红最终还是与日&本丈夫离了婚。而母亲说,所谓的数次要强行带走朱&金红,其实是因为朱金红生病后也怀疑自己的母亲,&尤其是他离婚后行踪不定,唐美兰出于对女儿的担心&,一直想找到她送她去医院治疗。唐美兰:&我在上海&南京&北京广东都去过了,找不到&我女儿,我那个时候气的呦。(旁白)&因为怕遇到朱金红时朱金红反抗,唐美兰还&特意让派出所开了证明,在这份盖有通州市三余派出&所印章的证明上清清楚楚的写着,“朱金红患有精神病”主持人:难道朱继红真的有精神疾病?可是如果有精&神病,为什么她的同学、朋友、律师、代理人都觉得&她很正常,甚至法官都觉得很蹊跷呢?&自从张丹得到&消息以后,有许多位同学也去医院看望过朱金红,而&大家都觉得朱金红没病。要说同学接触的不多,不容&易看出来,那朱金红跟家里闹翻以后,曾经在黑龙江&的大伯家住了8个月,她大伯在电话里很肯定的告诉记&者朱金红没有病,可要是没有病这派出所怎么会给唐&美兰开了证明呢?踢到这份证明,朱金红的同事、律&师等人都气愤不已。(旁白)&朱金红之前告诉过大家,这份证明其实是朱金红的大姐夫帮她母亲唐美兰开的,因为朱金红的大姐夫当时正是三余派出所的警察,他在证明上偷盖了&单位的公章。朱金红同学:据她说,她姐夫是幕后主使人,就是一&直让他姐姐和她妈妈出面,最后经过上面的调查,说&这个证明她是神经病的是假的,后来她姐夫为了这个&事情就被开除公职了。主持人:假证明?&背后的主使人是大姐夫,事情真的&会是这样吗?&唐美兰一口否认了这个说法,她说大女&婿是被冤枉的,唐美兰承认当初是她让大女婿开的证&明,但事出有因,因为当时朱金红想要卖北京的房子&,而唐美兰说她怕朱金红神志不清,拿着卖房款乱花&,想要阻止她,可是怎么才能阻止一个成年人卖自己&的房子呢?所以唐美兰需要一份材料,来证明朱金红&是精神病患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旁白)唐美兰说起先她曾经试图让医院开这个证明&唐美兰:要我女儿亲身去才拿得到,女儿也找不到,&我去找女儿了,怎么能够找到她弄到证明呢?不可能&的呀!!(旁白)情急之下唐美兰找到了自己的大女婿唐美兰:一点依据都没有,然后就是我无法可想了,&那我就找我大女婿在当地派出所,我说你派出所里给&我打一个证明。(旁白)&唐美兰说,是在她再三要求下,大女婿才给&她开了这份证明,拿着这份证明,唐美兰的确阻止了&朱金红买房子,但没有想到最后却让她的大女婿丢了工作。唐美兰:病是有的,就是不应该派出所出证明,应该&医院出证明,但是为了这个我告诉你,我和我女婿现&在同我不联系了。唐美兰:为了这个,我告诉你,我女婿现在同我不联系了。恨死我了。主持人:一边说得声泪俱下,一边又说得斩钉截铁。那么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呢?朱金红已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记者很希望见到她。主持人:日,朱金红被母亲河姐姐带着几个人强行送进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这是一家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在精神病院已近住了近半年的朱金红,到底有病没病呢?这个问题医生应该最清楚。记者与唐美兰一起来到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不同意记者见朱金红,但是向记者介绍了朱金红的情况。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徐建医生:这个病人呢是你和你女儿送来的吧?唐美兰:是的,女儿。医生:她(唐美兰)跟女儿两个人送来的,送来以后我们门诊的医生呢,通过她们(唐美兰)提供的病史,通过我们的门诊医生进行精神检查以后,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记者:确诊是精神分裂症?医生:哎,诊断是精神分裂症,我们就守住院。旁白:记者注意到,医院做出朱金红有病的诊断的一个重要依据深谷唐美兰等人讲述的病史,(节目中出现医院诊断病历中一句话“因代诉:疑人加害四年”)关于这个问题,医生是这样解释的。医生:当然精神科病史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但是我们的精神检查,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要结合起来,进行一个病人的一个诊断。包括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包括我们心理测试啊,包括我们其他的一些检查,这都是有的,然后医院到目前为止我们诊断,我们认为我们的诊断是明确的。旁白:而当记者再三提出要见见朱金红的同时医生却这样告诉记者。医生:你们目前接触,因为我这样子说啊,你们也不是专业的。从一般情况,我可以介绍给你,谈吐、接触各方面都是很好的,没有问题的,不涉及到这些妄想的这些情况,她各方面都是好的,如果从专业的角度去出发,那我们的诊断很明确的,我们医院。旁白:那么目前朱金红能否出院呢?医生:那她母亲送她来,那我们就作为她是一个家属、监护人,必须她来办理出院手续。主持人:医院的说法很肯定,朱金红有病,但只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才能看出来。一般人看到她都觉得她很正常的。而现在呢,除了朱金红的家人,医院方不允许其他人去探望朱金红。朱金红也不能自己跟外界联系,想出院,也必须她母亲来接。而恰恰送她进精神病院的就是她的母亲,医院方的这个做法,也引起了朱金红的同学、同事等人的不满,因为朱金红在之前一直就说,是唐美兰等人有意诬陷她有精神病。由于母亲唐美兰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为了确保公正,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委托了另外一家医院对就朱金红是否有病进行鉴定,那么结果如何呢?旁白:日,朱金红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接受了苏州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的鉴定。几天后,鉴定结果出来了,但这个结果却让所有人都有点意外。朱金红的代理律师沈如云:这个鉴定中心认为就是说,这个双方的证人啊,她的证言完全是对立的,给他们的鉴定造成了困难,他们无法完成这个鉴定。旁白:虽然法院又补充了一些材料,但一个月后,苏州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仍然认为无法完成鉴定。律师:总的来就是说,他们认为朱金红在接受鉴定的时候,思路是清晰的,是正常的。当然,后来他说不排除她经过一段时间的服药,恢复了正常,不排除。对于她既往,就是她过去有没有病史,就是缺乏任何的客观旁证材料。他们无法对这块,过去有没有病史做出判断。主持人:无法鉴定,这样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因为唐美兰向法院申请的是确认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在鉴定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法院也应该对朱金红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做出判决。而如果法院认定朱金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朱金红就可以完全自己出院。律师:朱金红是不是有精神病,和她是不是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朱金红的代理律师沈如云:朱金红是不是有精神病,和她是不是有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用医生一些比较专业的看法,他们可能会认为,现在社会上好像大多数人有心理方面的疾病、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是我认为这并不必然导致他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旁白:号,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沈如云极力争取,想让朱军红参加庭审,但最终朱军红没能走出医院。沈如云:她在玻璃那边,我在这边,她隔着玻璃喊,她说:“沈律师你不要跟他们再争执,为这个事情再为我争了,我不去了,你一个人去吧”旁白:不过,朱军红对判决显然很有信心沈如云:怎么去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是看她,对这个事情,对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没有辨认的能力、有没有认知的能力,她是否知道她做的事情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有信心。旁白:然而,法庭审理期间,唐美兰及其律师却对沈如云和法院为朱军红指定的另一位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提出质疑,并不顾法官的解释,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这样一来,导致法院只能按照唐美兰撤诉处理。主持人:这样一来,朱军红就无法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来确定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决定自己的去向。事情又回到了原点。那么朱军红该怎么办呢?一直就在精神病院这样不清不楚地住下去吗?其实在这之前,就连认为朱军红有病的医生也认为朱军红目前情绪稳定,可以出院了,但是由于对于精神病人如何出院的问题,医院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所以医院方也很为难。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徐健:她的母亲我也做过她的工作,你女儿病情好了,可以出院了,(她母亲说)我不接她出院。因为我们医院确实,从目前我们国家的精神卫生这一方面,一个体制方面来说,那我们就是,你目前家里人、家属(或者是监护人)送她来住院的,那我们必须还是由她来带回去,我们就是这样规定的。唐美兰:(我真是看一次气一次)绝对不出院现在,为什么,就是说等她自己好透了以后,她还找我可能还承认错误,还向我赔礼道歉,打招呼。现在写这一个(处理房产的委托书)不能写,我还能带她出院?这我绝对不可能的。记者:你就是说,不写这个什么(处理房产)委托书,你就不能带她出院?唐美兰:是的。我肯定不去,她还没好透。就是说没好透,这是我说的。记者:医生说她可以出院了,你们还认为她没有好透?唐美兰:哦,你就是为这一个来采访的?这对不起。为什么我们这里媒体不采访,为什么要叫你北京的来?也可能他们都认识你。我接她回家,我一个人在家,我打也打不过她,她晓得打我,我不晓得打她。她走了我怎么办?她昨天还说,她说等出院那一天,我说你现在还自己说没有病?我病是没有,病没有我不是违法的?她自己也不承认。我不是违法的,你还采访我这一个!主持人:不管朱金红到底有病没病,医生认为她现在可以出院,但条件是由她母亲唐美兰来接,而唐美兰又不同意接朱金红出院,事情就卡在这里。日复一日,受不了煎熬的朱金红先后写下了遗嘱和求救书。在遗嘱中,朱金红写到:如果自己有什么不测,就把全部房产捐给慈善机构。而求救书则由沈如云送到了南通市卫生局、妇联、人大等部门。之后这些部门都曾过问过此事,但因为医院的坚持,所以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母亲不接,医院不放。那么做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南通市卫生局对整件事又是怎么看呢?记者:比如说像苏州医院那边给她做精神鉴定的时候说她思路清晰,就鉴定当时是没问题的,那这个我们怎么看?南通市卫生局工作人员:这个有可能的,完全可能,治疗前和治疗中、治疗后是不一样的记者:她们之间有这种对立矛盾,所以能不能换成第三方来接她出院?这种可能性没有?卫生局:这种可能性的话也不是说没有,但哪个愿意来接她呢?像她这种病人你如果让她自己出院的话,如果法律上或(什么规定)允许她这样做的话。医院里面也是希望她能达到出院标准就出院。现在就是说这个《精神卫生法》它这部法还没有出台,有好多东西可能还是……记者:像您刚才说的谁送进去谁接出来这样一个是常规?卫生局:这是精神病病人的一些住院的、入院的一些常规。记者:是常规的做法,它不是说有明文规定过的,你们这儿没有这样规定过?卫生局:这个可能还要再问一下再了解一下,这个目前不能武断地回答你,要查阅一下。因为这个是很特定的领域。你问的问题很专业,因为就任何一个病人收治住院,还是出院,实际上都是由医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医院的院长,他也不确定这个事情。我们是一个行政管理部门,行政上不好去讲。卫生局:但哪个愿意来接她呢。像她这种病人,你如果是让她自己出院的话,我们也。&如果真要有。法律上或者(什么规定)允许她这样做的话,医院里面也是希望她能达到出院标准就出院。&现在就是说这个《精神卫生法》它这部法还没有出台,有好多东西可能还是....记者:像您刚才说的,谁送进去,谁接出来,这样一个常规&&&&&&&&&这是精神病&&&&&&&&&这个病人的一些住院入院的一些常规&&&&&&&&&常规的做法,它不是说有明文规定,你们这没这样规定过,卫生系统&&&&&&&&&这个可能还要再问一下,这个让我们再了解一下,这个目前不能武断地回答你,要查阅一下。因为这个是很特定的领域,你问的问题很专业,因为任何一个病人收治入院,还是出院,实际上都是由医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医院的院长,他也不确定这个事情,对吧。&&&&&&&&&我们是一个性质管理部门&&&&&&&&&对,行政上不好去讲。结后语:截止到今天,朱金红已经在精神病院待了半年多,而关于她到底有病没病,各方说法是不一样的。如果朱金红有病,在医院接受治疗这还好说,可我们担心的是。如果她真的没病,难道也只能因为所谓常规,就这样耗下去,僵在那里吗?记者了解到,在多次讨论的《精神卫生法》草案里,针对近年来,数次出现正常人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的情况,许多专家都建议,对拟强制住院的准精神病人,在医生诊断以后,增加一道复核程序,以对病情做全方位的鉴定。避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致使正常人住进精神病院。可是《精神卫生法》已酝酿了二十五年,至今未能通过和实施。而在法律出台之前,事情仍需要解决。这道题该怎么解?这个局怎么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正的重视起来。[此贴已经被作者于&&8:06: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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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求助编辑百科名片&&&&相关漫画――被精神病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出院时却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原则,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目录起因相关事件解决之道制度现状精神病收治制度缺陷相关评论国务院发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征询意见其他相关起因相关事件解决之道制度现状精神病收治制度缺陷相关评论国务院发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征询意见其他相关展开&编辑本段起因  “该收治不收治,不该收治被收治。”这确实是目前我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但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更迫切,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受到了威胁。编辑本段相关事件  河南漯河上访农民徐林东被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关了6年、江苏的朱金红女士被疑为谋财的母亲唐美兰强送到医院强制治疗……近年来,类似的事件接连发生,而且愈演愈烈。照此下去,每个人都随时有可能“被精神病”。编辑本段解决之道  司法程序的缺失是“被精神病”的最大隐患。要消除“被精神病”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必须在强制收治过程中坚持两个原则:一,必须经过司法性质的技术鉴定;二,必须经过司法机关的审查批准。编辑本段制度现状  日,第十六个世界精神卫生日,“精神病与社会观察”与深圳衡平机构共同发布了该报告,这是我国首部从法律视角对精神病收治制度进行分析的民间报告。&  该报告揭示了当前我国精神病医学中“该收治的不收治、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的混乱局面以及资源配置错位对公众的威胁,指出了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建立有效异议机制等建议。&  报告执笔人黄雪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报告还寄送给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以期为正在进行中的精神卫生立法提供参考。10月11日下午,黄雪涛律师收到了短信通知: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已经签收了该报告。&  东南大学法学院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教授不无担忧地说:“稀缺医疗资源错配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面临来自精神病院和未收治患者的双重威胁。”&  他补充说:“法律必须保护每一个人的权益,只有能保护‘他’,才能保护‘你’和‘我’。”&  确认患者诉权是关键&  报告认为,确认住院精神病患者的诉权,是解决我国精神病收治问题的关键。核心建议是建立有效异议审查机制,推广法律代表制度。并认为这是保护精神病患者权益,纠正错误收治行为必不可少的制度设计。&  报告称,长远的发展目标应当是设立常规性的个案司法审查制度,即非自愿住院,都应当获得司法授权。医院对患者实行非自愿住院治疗,应当在非自愿住院后一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精神科医生可以作为专家证人参加庭审。&  报告还称,在常规的个案司法审查制度建立以前,应充分发挥现有制度框架下法院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异议审查功能,民事法庭快速裁定和卫生主管部门处理投诉可供运行。&  对于法律代表制度,短期而言,有能力自己委托律师的,医院不能否定“病人”委托律师的权利;长远而言,全国的法律援助中心,应依据残疾人权利公约和残疾人保障法把法援范围扩展到所有的住院精神病人。&  报告还建议对“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收治,决定权由公安机关改为法院行使。同时赋予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直接启动司法鉴定的权利。&  1985年,卫生部最先指定四川省卫生厅牵头、湖南省卫生厅协同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同时还在成都成立了精神病学专家组成的精神卫生法草案起草小组,从而拉开了我国精神卫生立法漫长的序幕。&  “历时25年的精神卫生法未出台,在于草案过多地关注医疗技术问题,而对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实质规定,甚少改善。”黄雪涛认为,“草案很糟糕,基本上是确认现行的做法。”&  知名律师丁锡奎则强调:“精神卫生立法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一方面要保护公共利益;另一方面要保障精神病人的权利。这个必须作为立法的指导原则。”&  据了解,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国家中,现在仅有中国、老挝和马绍尔群岛没有专门的精神健康法律。&  在精神卫生法难产的同时,地方的精神卫生立法则不断出现。目前,北京、上海、杭州、武汉、宁波、无锡六地人大分别制定了专门的精神卫生条例;上海、天津、武汉、石家庄、黑龙江等地制定了有关精神病患者的强制收治的地方法规。&  这些地方性的精神卫生条例加大了对精神卫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我国精神卫生领域资源匮乏的困难。然而,由于这些条例几乎是对现行制度的确认,精神病收治制度中存在的精神医学滥用现象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编辑本段精神病收治  在黄雪涛的研究中,我国精神病收治的混乱局面分为两个方面,“该收治的不收治”与“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  “该收治的不收治”,主要问题在于家庭监护责任过重,社会救助严重不足、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凸显法律制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不该收治的却被收治”,即所谓的“被精神病”,这也是报告的重点。&  按照报告的研究,“被精神病”陷入了一个十足的怪圈: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出院时却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原则,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一旦被收治,无论当事人怎样抗议,都没有第三方机构来处理异议。&  出院后,司法救济失灵。试图通过诉讼来维护个人权利的当事人面临着重重困境,要么被否认诉讼行为能力,诉权被彻底剥夺;要么误入“医疗纠纷”陷阱,在“有没有病”这个问题上进行拉锯战,忽视了收治程序上的不规范。即使经过多年抗争,最终胜诉的当事人往往只得到两三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这是大多数“被精神病”者面临的一个万劫不复的“制度性怪圈”,朱金红就是一个典型注脚。&  据媒体报道,日,朱金红是被自己的母亲唐美兰带人将其绑到江苏省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  然而,除了个人讲述,唐美兰几乎没有其他论据来证明女儿有病。根据媒体记者所掌握的线索,第四人民医院并未出示过任何可以证明朱金红有病的有力证据。在一份入院诊断书上,一些诸如影像学、实验室检测、心理量表测评之类的硬性数据全部缺失,唯一的依据就是唐美兰提供的“4年精神病史”。&  日,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张兵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说,现在朱金红不能出院最大的障碍就是其母亲唐美兰不愿接女儿出院,导致朱金红只能继续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这样的“死结”,都源于一个“行规”,那就是只有监护人可以将精神病患者接出院。&  被送入医院的朱金红心急如焚,她在院中找机会向朋友、同学求救,她在医院的求救信引起社会关注,某媒体对此作了采访报道,社会上反响很大。许多热心人士呼吁医院放人,有关部门就如何放人问题多次召开由人大、政法委、法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  但这么多机构的努力,都输给了精神病院的行业规则:“谁送来,谁接走。”就连其他人能否去医院探视朱金红,都“必须得到朱金红监护人的同意”。因此,医院坚持只要唐美兰不同意,其他任何人来都不能接朱金红出院,也无权探视。&  9月14日,迫于巨大的社会压力,医院向唐美兰发出律师函,要求她“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尽快来为朱金红办理出院手续”。唐美兰拒收律师函。医院称将把律师函陆续投向朱金红的父亲、两个姐姐,并称如果亲属都拒绝履行职责,朱金红所在的街道办将成为她的“监护人”。&  正当大家都对朱金红短时间内出院不抱希望时,唐美兰突然同意接朱出院。14日下午,朱金红出院。此后,朱金红被软禁在家中,护照、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都被唐美兰控制,一直到后来被网友救出。&  朱金红逃离医院后还未走到诉讼这一步,但是更多走到诉讼的人却遭到了惨败。&  江津姑娘小玫起诉曾强制收治她的医院,奔波两年都无法立案,该案被媒体报道后才被法院受理。&  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于2006年向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起诉广州脑科医院,现在案件围绕着“被送治时何锦荣究竟有没有精神病”展开,拖延至今,仍未结案。编辑本段制度缺陷  黄雪涛和她的工作组研究认为,陷入这样的怪圈,主要因为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八大缺陷:&  强制收治没有门槛;强制收治没有程序规范;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出院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规则;住院期间没有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司法救济失灵;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非常低。&  对于造成制度缺陷的原因,报告分析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形成的现实特点是,绝大多数精神病人由家人负责看管和医疗,而且立法不断强化家庭责任,用“医疗看护”制度将这种责任推到极致。&  因此,当家人出于利益冲突将当事人送进精神病院时,当事人就丧失了话语权,成为任人宰割的对象。而“医疗看护”制度完全没有防范错误和纠正错误的能力。&  报告同时指出了造成精神病收治制度缺陷的深层原因,在于我国精神病医学理论存在三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谬误。&  首先,我国精神病医学否认强制收治的法律属性,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收治”看作“纯粹的医疗行为”,认为强制收治与人身自由无关,拒绝司法介入;&  其次,我国精神病医学把部分强制收治当做自愿治疗。如果当事人拒绝住院,就把送治人的意愿看作是当事人本人的意愿,理论上把违背当事人意愿的“非自愿治疗”说成是“自愿治疗”;&  最后,我国精神病医学用医学标准代替法律标准,将医学上的“自知力”作为判断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标准,医生僭越法官的权力,给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送治人以“监护人”的地位。编辑本段相关评论  2010年10月,民间公益组织发布报告称,我国现行的精神病收治制度存在巨大缺陷,精神病收治局面混乱,不仅威胁公共安全,也使每一个人都面临“被收治”风险,容易激化社会冲突,导致社会不和谐。&&相关漫画――被精神病据统计,国外精神卫生投入占卫生总投入的比例约为20%,而我国仅有1%,对于有着高发病率和庞大的患者人数的中国来说,早已不堪重负,再加上“该收治不收治、不该收治被收治”时有发生,导致了原本稀缺的医疗资源严重浪费,还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和伤害,激化社会冲突,导致社会不和谐。&  长期以来,我国卫生系统收治标准过低、范围过宽,在现实中,卫生机构的行业规则也没有对收治程序作出要求,乃至医院无须事先见过当事人,无须事先进行医学诊断,收治时无须听取本人的意见。仅凭送治人单方面提供的描述,医院就可以把人强行收治起来,这种收治方式与绑架无异。或者医生直接把持谁有精神病的特权,而一旦被送治,当事人就丧失了话语权,成为任“监护人”宰割的对象,无疑加重了“精神病人”的痛苦和伤害。&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有关收治精神病人的规范法律,对精神病人的认定、监护、强制治疗等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又导致“被精神病人”的事件屡屡发生。“他人生病我吃药”,那些“被精神病”者人身自由被无情剥夺,本来健康的身体被无辜“电击”,合法权益被来自各方面的特权所“镇定”,这不知是“被精神病人”的悲哀还是法律的悲哀?&  因此,希望有关收治精神病人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使得对精神病人的诊断、认定、收治和监管等能够处于法律和医学的双重规范之下。立法空白若不尽快弥补,不知还会有多少真正的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的医治,而又有多少正常人被“权力制造”或莫名其妙戴上“精神病人”的帽子,这种现象尤其可怕。[1]编辑本段国务院发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征询意见  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首度对非自愿住院治疗内容做出全面规定。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送入精神病院治疗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评估结果表示患者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患者或监护人可依法办理出院手续。&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被精神病”和强制收治问题,草案明确,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为依据,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强迫任何人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由患者自主决定。&&被精神病编辑本段其他相关  所谓的“被精神病”也有几种可能,一种是根本就没有病,硬是送到精神病医院隔离治疗,一种多少有点不正常,时好时差,或者说正常时间多,不正常时间少,也被送进医院。根本没有病被强行送进医院,这是明的故意,此种剥夺他人自由权利的行为是犯罪,现有的法律早已有处罚规定,而难就难在多少有点精神失常,而又不是完全精神有毛病的“被精神病”。现实中不少人受到刺激,或者遇到大难题,情绪控制不住,说出或者做出违反常规的话或者事,有的持续时间长,有的持续时间短,因而很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找到借口,“被精神病”而送进医院。&  从以往报道的精神病人看,真正没有病而送“被”进医院的人有,但是少,而更多的是沾得上边,有过精神失常的行为,因而对“被精神病”者总是争论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旁人不是医学专家,即使有疑问也只是分析质疑,而如今的医院并不都很纯净,有的在利益的驱使下,将精神病医疗当作一大赚钱渠道,有的医院把非自愿住院及治疗视为普通消费行为,只要有人送上门,管他是否有精神病,只要有人出钱,就视为有病。而往往送病人进院的是亲属,自己的人送“病者”入院,即使是“被”,也是自家的事,一般情况下局外人那会去管这事?&  精神病人是不是“被”,两点很重要,一是否有暴力危害,如果没有明显现实的暴力危害,不一定强行收治。二是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由患者自主决定,不能以他人说,也不能由医院说,只要不危害社会,应该听从患者自己的意见。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涉及到强制医疗、人身自由、名誉降低等各类问题,这不是一般的问题,关系到人的基本权利的大事,因而,不仅要从源头上杜绝“被”,把好入院关,而且还应组织第三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被精神病”事件责任人进行法律追究。参考资料&1&精神病医治应有法可依&&&扩展阅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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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后,他人财两空&人民网法治&8小时前由于南平医院没有鉴定资格,警方介入后,要求陈国明的妻子协助陈芳马上办理转院手续,送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2月17日...福建一金店老板被妻子强送精神病院并转移财产&(2)&人民网健康频道&1小时前视频:农民学跳MJ舞蹈寻梦被村民称为精神病&南海网&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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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上访3次被鉴定为精神病&关4年逃跑两次_资讯频道_凤凰网&日...在那以后,徐被宣布“患有精神病”,并于同月被羁押、收治。&徐武的姨妈回忆,日,全林和厂区信访办一众工作人员突然破门而入,要求其.../society/1/detail_&...&&-&百度快照&我国首例“被精神病”者获赔偿_新华网&日...&新华网济南10月15日电(记者王海鹰)正在家休息,却被精神病院工作人员强行捆绑,欲送往医院,济南市市中区这位“被精神病”者为此将这家精神病院...//c_.htm&&-&百度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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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事件目录湖北省十堰市网友彭宝泉“被精神病事件”:河南漯河市农民徐林东“被精神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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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国内新闻&&&深度报道&&&正文&&SOSO&&在中国,谁被成了“精神病”日08:35财新网[微博]戴廉&郑道&罗洁琪我要评论(66)&字号:T|T&[导读]在酝酿了26年之后,《精神卫生法(草案)》于今年6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揭开中国精神病从“乱象”走向“法治”的序幕。迈出这艰难的第一步之后,从疯癫走向文明的希冀已隐然若现。周鸣德遭遇的关键点在于:医生在未见到他的时候,仅凭其妻和儿子的一面之词就给出诊断,并强制其入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唐宏宇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中国非自愿住院的比例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曾高达70%以上。当前即便按照50%来算,仅2008年就有30万以上的患者被非自愿地收治。当然,唐宏宇还说,“和其他病人不一样,正常人得了病会想尽办法去治疗,而且尽量会找好的医生治疗,但精神病人的特点是,他们往往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寻求治疗。这在医学上被称做‘自知力’的丧失。”正因精神疾病的这一特点,在医学专家眼中,一定程度的强制是必要的。支持强制的另一个医学理由是:临床经验已经证明,对精神疾病的早期干预能够阻止患者病情的进一步恶化。面对强制入院遭遇的质疑,一位医生曾经愤愤不平:“是不是我们就一直等着,等到患者杀人、或者自杀才送到医院?”但这个观点无法说服律师和法学专家。黄雪涛2008年主笔撰写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其中列举了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的八宗罪,前四条均与强制收治有关,包括“强制收治没有门槛,包括轻微精神病人、疑似精神病人在内的所有人都可以被收治”“强制收治没有程序规范,医院可以在从未见过当事人、从未作出诊断的情况下,派人将当事人用‘绑架’的方式收治”“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针对上述情况,黄雪涛等律师推崇的入院标准,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危险性标准”,即“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或危险”。联合国大会日第46/119号决议,通过《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规定,惟有在下述情况下,一个人才可作为患者非自愿地住入精神病院;或作为患者自愿住入精神病院后,作为非自愿患者在医院中留医――确定该人患有精神病,并且(a)因患有精神病,很有可能即时或即将对他本人或他人造成伤害;或(b)一个人精神病严重,判断力受到损害,不接受入院或留医可能导致其病情的严重恶化,或无法给予根据限制性最少的治疗方法原则,只有住入精神病院才可给予的治疗。在(b)项所述情况下,如有可能应找独立的另一位此类精神保健工作者诊治;如果接受这种诊治,除非第二位诊治医生同意,否则不得安排非自愿住院或留医。此次中国《精神卫生法(草案)》中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其监护人、近亲属、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其监护人、近亲属并应当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其中,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并通知其监护人、近亲属。”对于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应送诊一项,黄雪涛认为《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公共秩序”内容的规定相当宽泛,如若据此作为非自愿住院治疗措施的条件,无疑存在被滥用的危险。避免权力滥用精神病院常常难以摆脱政治力量的左右,精神科医生也和法学学者一样,希望“建立一个严谨、细致、操作性好的非自愿住院制度”转播到腾讯微博湖南省常德市某康复医院,一群女精神病人在活动室休息。潘敬林/CFP因为“被精神病”事件日益增多,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维权意识增强,一些医院和医生,也总结出“个性化”的诊断程序。广东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钟古华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为了防止“被精神病”的发生,他的方法是:“如果是妻子送来丈夫,我就要求他的兄弟或父亲一定要到场;如果是丈夫送来妻子,我就要求她的娘家人过来。必须大家意见一致,才能收治住院。”不同于临床医学的高度发展,现代精神病学只有短短100多年的历史。又由于临床常见的多数精神疾病,到目前为止都无法找到病因学上的确切证据,实验室检查、影像学、病理学等诊断方法无用武之地,而主要依靠医生对患者进行的精神检查,结合家属提供病史来进行诊断,故其医学属性始终遭受质疑。甚至有人戏言,“想说你是精神病你就是精神病。”对于“被精神病”现象,有专家分析,中国精神病院和精神科医生的逐利冲动也是原因之一。不过,唐宏宇在接受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时对此予以否认:“目前,大量真正的精神病人没有办法住进医院,医生如果要逐利,是不是应该想办法将他们收治进医院,而不是将正常人收治入院?何况,‘被精神病’案例充其量只是万分之一不到的个案,难道医生要靠这万分之一挣钱吗?”实际上,精神病学专家很少提及的另一个事实是,精神病院常常难以摆脱政治力量的左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指出,精神病专家“误诊”病人背后,除了利益瓜葛,往往是某种政治压力。一些地方当局出于维稳需要,将精神病院作为维稳工具,精神科医生也被迫成为制造精神病人的工具。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多起“被精神病”案件中,多数属于此类情形。基于种种现实,尽管对于“被精神病”的观点分歧巨大,精神科医生也和法学者一样,希望“建立一个严谨、细致、操作性好的非自愿住院制度”。本次草案设置了初诊、复诊、精神司法鉴定的诊断程序,但这在法学界人士看来还远远不够。他们主张程序司法化。“精神障碍的认定,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尤其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所以用司法的正当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是非常必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轩说,“我主张精神障碍的认定,以及精神障碍者的强制住院或者非住院治疗,都应当实行严格的司法化和去行政化。”“任何权力都会被滥用。”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戴庆康说,“我们需要通过正当的程序来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他是否有精神病;第二,他的精神病是否严重到必须强制住院。对此,司法部门应该提供一个辩论的平台。”许多精神医学专家持有同样观点。他们认为,应划清诊断和收治的权限,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应该由医生从专业的医学角度进行诊断;而对非自愿治疗,则由司法裁定。而早在2007年,北京安定医院罗小年教授即向卫生部法规司提出:赋予精神科医生司法权,是精神科医生难以承受的,国外立法中,提请对患者实行非自愿住院治疗的都不是精神科医生。不过,唐宏宇提出了一个现实问题,“我也希望这么做,可在中国现阶段基本不可能实现。仅仅是我们医院,&每天入院病人就近十个,如果全中国的精神病院每收治一个病人,都要像美国那样司法前置,中国的法官忙得过来吗?”据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精神卫生法》2009年征求意见稿曾设想:由患者、家属、律师和法官共同组成一个独立审核委员会,以解决司法前置可能导致病人无法及时治疗问题。但这个建议并未出现在此次草案中。究其原因,一位精神病专家坦言:“委员会的费用谁来承担?”在理想与现实的夹缝之间,《精神卫生法(草案)》还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有法总比没法好”,酝酿、争议了26年之后,《精神卫生法》出台或已近在咫尺,填平“被精神病”的鸿沟已非遥不可及。中篇:强制治疗歧路一切治疗手段对病人个体都是尝试,如果背离了精神病人权益,治疗将走入迷途财新《新世纪》记者&郑道&戴廉“一位20几岁的可爱姑娘,有一些抑郁,被住院不到一年就死了。”曾在国外深造精神病学的吴娟对邻居的死感到震惊。转播到腾讯微博日,陕西乾县,陈生社18岁时精神失常,22岁那年被父母用铁链锁住,囚禁至今。CFP“她不就是被失恋打击吗?为什么要送进精神病医院?”吴娟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她更多需要安慰,不用吃那么多的药,不需要接受电疗&”在吴娟看来,中国的精神病医院(科室)是医生统治的地盘,背离了精神病人权益的治疗,反而造成了一系列严重后果。1&2&3&4&5&上一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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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国内新闻&&&深度报道&&&正文&&SOSO&&在中国,谁被成了“精神病”日08:35财新网[微博]戴廉&郑道&罗洁琪我要评论(66)&字号:T|T&[导读]在酝酿了26年之后,《精神卫生法(草案)》于今年6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揭开中国精神病从“乱象”走向“法治”的序幕。迈出这艰难的第一步之后,从疯癫走向文明的希冀已隐然若现。上篇:谁是精神病人应由谁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应该被强制住进精神病院?医生的权力边界在哪里?监护人的概念如何厘清?“有扰乱公共秩序危险”能否作为非自愿住院的标准?财新《新世纪》记者&戴廉&郑道&罗洁琪福建人陈德明以一副诡异的形象来到精神病院:头上套着编织袋,四肢捆着不干胶,身上还裹着一床被单。他是被妻子和娘家人送来的。转播到腾讯微博2011年7月,陈德明在北京某公园上演行为艺术,模仿当初被家属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的情景。被采访人供图陈德明没病。医生诊断:“患者目前无精神病性症状”,可以出院。但一条在精神病院实行多年的不成文规定――“谁送来谁领走”阻挠了他的离开――妻子拒绝领人。住院56天后,在姐姐的努力下,陈德明离开医院。等待他的,是一纸离婚诉讼的法院传票。他和妻子一起经营的黄金珠宝店已经关门,价值400多万元的珠宝不知所踪,股票账户上的80万元被套现,家中的保险柜空空如也。日,在一个由律师和法律学者组成的小型论坛上,陈德明平静地讲述着这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在此十天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下称草案),并首次公开征集意见。参会律师们的声音集中在一点:当前草案能够防止“被精神病”事件的发生吗?这同样是公众的疑虑所在。近年来,各地“被精神病”案例屡被曝出。在有关精神卫生立法的报道中,“被精神病”也是最为火热的话题。但是,几乎同时,在另一个由精神科医生组织的研讨会上,这一话题遭到了无奈而激烈的反驳:民意倒向了“防止公民被精神病”,但请不要忘记,这部法的主要任务,“本应该包括关怀和保护一个最痛苦也最弱势的群体――精神障碍患者”!中国精神卫生立法迄今已有26年,医学界和法学界的争吵在最近数年里越发不可开交。争论包含了方方面面:到底应该何时、由谁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应该被强制住进精神病院?医生的权力边界在哪里?监护人的概念如何厘清?“有扰乱公共秩序危险”能否作为非自愿住院的实体标准?“你可以进去了”杨志超作为“精神病人”,从确诊到被安排入院,历时未满两个钟头“你可以进去了。”&护士一边对杨志超说,一边推开了通往精神病房的防盗铁门。转播到腾讯微博厦门某医院从事精神病人护理工作的男护士,每次进出病房都需要用万能钥匙开关病房门。黄少毅/CFP那是11年前的一个中午,日,知名行为艺术家杨志超,被医生以抑郁症患者的诊断收进了医院。杨志超主动来到这家精神病医院,是为了完成体验、观察精神病医院的行为艺术。医生在听完杨长期不上班和曾经自杀等经历后,“她毫不怀疑地将我列入精神病人的行列。”杨回忆说,病症是“抑郁症”。时隔11年,如今的精神科就诊,草率问诊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观。2008年10月,广西媒体曾披露,一位名叫黄雪清的高三学生,因头疼而被奶奶送到医院。南宁市宾阳县新宾卫生院精神科的医生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要求其住院并服用了“利培酮”和“氯氮平”等药物。三天过后,黄雪清病危。经转院到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黄的病因最后被确诊为“继发病毒性脑膜炎”和癫痫状态。曾在日本进修精神疾病博士课程的吴娟告诉财新《新世纪》,她日前观摩国内某知名三甲医院的精神科初诊步骤,最让她震惊的是,“初诊时间总共就花20多分钟,就是走个形式。”该院该初诊步骤大致规定如下:1.先向知情人(家属或单位)询问病人的各种情况。除其他科都要询问的家族史、个人史、既往史、药敏史外,还包括生长经历、个性特点、恋爱婚姻情况、是否受过刺激等,约需5―10分钟;2.对精神病人进行精神检查,精神检查是访谈式的,以交谈为主,要花很多时间,约需15分钟左右;3.最后则要将诊断、处理以及预后等情况向病人家属交代,以取得家属配合,此时,患者家属或单位领导亦会向医生提出各种咨询问题,要求解答,要花费5―10分钟的时间。吴娟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在日本,初诊时医生一般至少都要跟就诊人谈上一个小时。如果要求患者入院,要有两名有鉴定资格的‘精神保健指定医’同时认定。”在中国的医院,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除了执行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五章“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所确定的诊断标准,亦参照由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但这比已被许多国家采用、由美国精神病学会制定的“美国精神障碍统计与诊断手册第四版(DSM-Ⅳ)所规定的标准较低。以“精神分裂症”为例,中国的“症状标准”规定,至少有如幻听等二项症状,“至少已持续一个月”;而美国的标准中,如妄想、幻听等相关病症应在“二项以上,均应在一月内的(如经有效成功的治疗,限期可以较短)显著较长时间里呈现”,“病情的持续性表现至少持续六个月”。和其他科室相似,中国精神科医疗资源严重匮乏,三甲医院精神科常常人满为患。一位精神科专家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在他每次出诊的四个小时中,常常需要连续接待数十位病人。而中国基层精神科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不免令人为精神疾病的诊断多了一份担忧。一项四川省精神卫生机构现况调查显示,截至2007年底,四川省精神卫生机构在岗人员无医学学历971人,中专2477人,大专2459人,本科1174人,研究生及以上7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18.159%。职称以初级为多,占55.181%;精神科医师为1162人/10万,护士为2142人/10万,康复治疗师为85人/10万。与此同时,人员流失严重,五年间流出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流出人员约20%。因为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歧视,精神病学和精神病医生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边缘化。“以前很少有大学毕业生愿意到精神病院来,我们的医生主要以退伍军人、中专生为主,大家后来通过自学才拿到了更高的学位。”辽宁某县精神病院院长说。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执笔人之一的黄雪涛指出,在中国,初诊和确诊过程草率,对精神病人的收治,亦没有严格的程序加以规范。收治存在制度缺陷正是造成“精神病乱象”的根源之一。她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分析称,由于缺乏相应约束监督的制度设置,精神病领域造成了“该收不收,不该收乱收”的乱局――如此,精神疾病已是涉及全民的问题,谁都可能存在“被精神病”的危险。确立“危险性标准”中国非自愿住院比例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曾高达70%以上。即便按照50%来算,仅2008年就有30万以上的患者被非自愿收治转播到腾讯微博湖南省常德市某康复医院,&一位女精神病人被捆绑在病床上。潘敬林/CFP几乎每一位“被精神病”者,都对自己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的情形记忆深刻。53岁的上海某机械厂老工人周鸣德,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回忆自己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的过程:日清晨,刚走到上海火车站大门口,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人,来不及反应,就被硬物袭击后脑勺,当场昏倒在地。苏醒过来时,双手已被反剪,身上也被约四寸宽的白色布带捆绑。两个便衣男子将其塞进路边停靠的120救护车,强行送进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下车后,没有办理任何入院手续,他被两名男子直接带上十楼的病房。七八个穿着蓝色制服的护工围着他,给他换上病服,然后把他的衣物、手机、钱包等全部拿走。从病房到楼梯间,渐次有玻璃门、铁门和木门――三重封闭的大门,均需要医院的工作卡才能打开。从此他与精神病患者共居一室,却无从知道自己入院的原因。此后的病历显示,日,周鸣德的妻子、儿子及普陀区桃浦镇妇委相关人员曾到医院叙述称,周鸣德“到处上访,行为异常,怀疑妻子有外遇,殴打妻子等”。医生诊断:根据病史,考虑偏执状态,登记住院。1&2&3&4&5&上一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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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国内新闻&&&深度报道&&&正文&&SOSO&&在中国,谁被成了“精神病”日08:35财新网[微博]戴廉&郑道&罗洁琪我要评论(66)&字号:T|T&[导读]在酝酿了26年之后,《精神卫生法(草案)》于今年6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揭开中国精神病从“乱象”走向“法治”的序幕。迈出这艰难的第一步之后,从疯癫走向文明的希冀已隐然若现。住院的日子“许多精神残疾,恰恰是在精神病院的封闭式病房里制造出来的”北京回龙观医院财务科科长郭敬源,还记得1975年刚到医院工作时的情形:“那还是文革后期,条件太差,病房的窗户都钉着铁栏杆,病人们穿着肥大的棉衣棉裤&”在郭眼里,那时的精神病院更像一个大收容所。精神病院“越来越人性&化”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整个社会都在发展,和国外的交流也在增多。”就这家精神病院而言,除了医护人员的态度,最明显的变化是窗户。回龙观医院新盖的病房楼弃用了在精神病院风行多年的铁栏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式大玻璃窗,从外观上看来,它与普通玻璃窗无异,但能抵御极强的外力冲击,“连大铁锤都敲不碎”。不过,即便建筑的外观、医护人员的态度都在变化,封闭式精神病房也实非令人愉悦的场所,“飞越疯人院”的念想潜藏在无数精神障碍患者心中。韩丽云的丈夫正在住院。在前一次的探视中,丈夫递给她一张纸条,中心内容是:“想办法让我出院。”他给韩丽云出了好多主意,写满了一张A4纸,比如:“告诉医生,我甲亢复发,需要尽快出院看病。”当然,他对局势仍有清醒的判断。最后一条是,“如果你没本事把我弄出去,就来看我。”精神障碍的治疗,目前仍以药物为主,长期服药的副作用也显而易见。研究显示,病人可能出现帕金森综合症;还会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常常可以影响面部活动、肢体运动和吸吮进食等。初入医院的病人或许还将面临另一种折磨。2007年被亲哥哥送入精神病院的“被精神病者”甘国辉,在博客中详细记载了他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的当天,那种压抑、惊恐、度日如年的感觉:“容不得我思考,病床前已有七八个穿白大褂的人将我围住,分不清是医生还是病人。反抗,已经是毫无意义的,刚一躺下,四肢即被按住,膝盖压上我身体,出于本能,我的四肢开始收缩发力,但七八人围住我,他们的目光或严厉、或凶狠、或欲得之而后快。后来我才知道,除了护士,这里面好几个都是病人&很快,我的双腿分开呈八字绑在床尾,双手绑在床的两侧。完全固定住四肢后,手机、家门钥匙、衣服、鞋子都被悉数搜走。我已经彻底丧失了抵抗的能力,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因为不能动弹,几个小时后,身体越来越不舒服,鼻子瘙痒想抠抠鼻子都不可能,又不敢寻求帮助,我只能侧着头在旁边的被子上擦蹭。&终于,大约晚上12点,护士给我解开了双脚。这时才可以勉强屈屈腿来缓解身体的极度不适。”“在精神病院住久了,所有人的棱角都会给磨得一点不剩。”北京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院长王诚说,“许多精神残疾,恰恰是在精神病院的封闭式病房里制造出来的。”如今,已经有打破封闭式治疗的成功案例。1978年以后,意大利逐步关闭了全国几乎所有精神专科医院,当时改革派的理由正是,“精神病院不仅将病人拒于人类生活之外,而且在制造新型的精神苦难。”他们后来所建立的,是一个依靠社会精神病服务进行预防、治疗和康复,依靠综合医院精神科进行治疗的体系。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也提出,“每个患者应有权在最少限制的环境中接受治疗,并且得到最少限制性或侵扰性而符合其健康需要和保护他人人身安全需要的治疗。”危险的电击首次住院精神病患者死亡原因有躯体疾病、猝死、治疗综合征、自杀、意外事故据行为艺术家杨志超此后写成的,精神病医院体验手记《嘉峪关》显示,患者的生活无非就是吃饭、吃药、看电视和睡觉。转播到腾讯微博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武警福建总队医院脑外科立体定向中心手术室,一位精神病人头部被包上保护膜并固定,接受免费“微创开颅”手术。包华/CFP当时精神病人吃的药,有钸纠帧⑿屡得簟⒙缺骸捕ǖ取K渖裰钦#扒狈钡难钪境孕璺乱缴龅囊┪铩在药物作用下,睡眠成了病人最主要的活动。杨志超描述称,由于药物的作用和封闭的环境,加之彼此的麻木,“病人与病人的交流不仅被压缩到最小的地步,而且更多的时候整天不和其他人说一句话”。精神病院内的意外死亡事件也时有发生。江苏省苏州市广济医院的钱正康等人,对该院36年()来住院意外死亡的58例样本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意外死亡主要由抗精神病药毒副作用所致,与联合用药、高剂量有关。抗精神病药物“氯氮平”,单一较低剂量治疗中也发生较多猝死。2008年,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的王卫华等人,发表在《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的《91例首次住院精神疾病患者死亡原因分析》称,从1953&年到2007&年12&月,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共收治住院精神病患者55516&例,死亡128&例(1.&0%);&首次住院患者死亡91例,&占总死亡人数的71.&1%。该研究表明,在91例死亡中,其原因有躯体疾病、猝死、治疗综合征、自杀、意外事故,分别占50.5%、22.0%、11.0%、8.8%、7.7%;躯体疾病导致死亡居各类死因的首位,其次为猝死。另一种意外死亡则与某些精神病医护人员的职业操守有关。2008年底,山东莱芜一位叫王修英的妇女因突发精神异常现象。其家人于当年12月7日晚,将王送入莱芜市精神病医院接受诊治。12月15日,王修英的家人接到院方电话通知,称病人被转入莱芜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当天,王修英死亡。事后确证,精神病医院对王修英存在暴力等治疗不当行为。除了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存在的治疗风险,中国精神病医院(科室),必不可少的治疗手段就是电疗。这是目前被认为对精神疾病最为有效的治疗手段之一,但也是争议最大的治疗方式。杨志超曾问一位张姓大夫关于电疗的作用。张说,“电休克主要治癫痫和抑郁严重者,包括躁狂症”,“疗效特别好,再有,对拒绝合作的病人,打人的病人,电休克同样有效,而且相当明显。”曾“被精神病”的河南漯河农民徐东林,在被关押在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的六年中,据其自称被电过50多次;同样是曾被媒体关注的“被精神病”的彭宝泉,同样遭受过电击治疗。电疗(电击治疗),即电抽搐治疗(electric&convulsive&treatment,下称ECT),是利用电流和电磁场治疗疾病的方法,尤其是在精神疾病领域,广泛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和其他不确定的精神疾病。20世纪40年代,ECT开始临床实验,50年代被中国医学界引进。然而,由于抽搐所带来的如骨折等诸多副作用,ECT此后进行了改良。即在进行电疗前,先对患者进行静脉注射安眠麻醉药,此后,再进行电疗。因此,无抽搐电疗又称“MECT”,但本质上仍是ECT。2000年以后,MECT在中国普及。而更多中国普通民众对电疗的了解和认识,则始于2009年――当年,山东省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杨永信,利用电疗手段给上网成瘾的青少年进行治疗,此事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目前,中国临床医学界对MECT持肯定态度。但事实上,电疗自诞生至今仍是饱受争议的精神疾病治疗方法。2009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公开的文件显示,一款新的电疗设备在上市前,并无法提供临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此举激起美国民众热议。与中国医学界对电疗的态度不同,作为电疗设备的主要生产国,美国对采用电疗治疗精神疾病的态度显得更加审慎。美国医学界对电疗的质疑,包括了电疗会破坏人的脑细胞、失忆,甚至有研究结论称,接受了电疗的患者,与没有接受该项治疗的人在疗效上并没有多大差异。而几乎成为共识的是,电疗对精神疾病短期疗效显著,但极易复发。2009年,琳达&安德烈在美国出版的《欺骗的医生:他们不希望你了解电疗》,是质疑电疗及其副作用危害的专著。1&2&3&4&5&上一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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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记者这篇报道写得不错。被精神病,确实是一个应引起立法专家关注的大问题。除了家庭原因之外,还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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