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血流图 指标不血压正常指标

头晕好长时间了为什么看东西的颜色不正常
男 | 23个月
时间: 20:24:03
健康咨询描述:
头晕好长时间了为什么看东西的颜色不正常了?
前出现头晕眼花现象,现在头还晕晕乎乎的晚上看路灯颜色发黄,在白炽灯下看别人的脸感觉有点黄色(是别人的脸感觉别人和有病似的)非常不舒服,剧烈运动后头晕加剧。一个半月前出现腰肋不舒服发紧,主要是腰背疼痛,说不出什么感觉来,但是又不是固定的。舌苔黄腻,舌根部位有红泡。早上起来第一泡尿发黄。
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
脑ct正常、经颅多普勒正常、肝功正常、血压正常、心电图正常、血常规正常尿检第一次酮体2+(医生说是没吃饭的原因),ph8.5,蛋白+-0.15其他项目正常第二天尿检一切正常,肾功能正常。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我是什么疾病?痛苦万分需要怎么治疗?(感谢医生为我快速解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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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您好,这种情况应当于肝肾阴虚,肝阳上亢等情况有关系,建议您通过中医师为您诊断和治疗。指导意见:西医检查是有可能查不出情况的,但是根据头晕眼花,腰背酸痛来看则肝肾虚的表现,建议您可以到中医内科诊断和治疗,祝您身体健康1
我该怎么治疗呢?
20:51医生回答:
到中医内科确认一下是否为肝肾阴虚引起,注意不要过量使用电脑,注意休息,可以泡一些枸杞菊花茶做为保健,并开汤药服用。
帮助网友:292称赞:8
病情分析:综合您叙述的情况,多因气血亏虚、肾精不足所致。指导意见:建议服用左归丸一段时间,最好是找中医进一步辩证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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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晕英文是dizziness,是一种常见的脑部功能性障碍,也是临床常见的症状之一。为头昏、头胀、头重脚轻、脑内摇晃、眼花等的感觉。头晕可由多种原因引起,最常见于发热性疾病、高血压病、脑动脉硬化、颅脑外伤综合症、神经症等。此外,还见于贫血、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低血压、药物中毒、尿毒症、哮喘等。抑郁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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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脑血流图 指标不正常如何治疗
权威医生回答
来自冠县清泉申尹庄社区服务站(一甲)
你好,如果脑血流图不正常考虑还是脑供血不足或者脑血管痉挛引起的。需要积极服用药物养血清脑颗粒或者尼莫地平片和西比灵胶囊。另外保持心情舒畅和不能吸烟喝酒。注意休息很重要。
你好,椎动脉血流速度慢好额骨质增生这些都是颈椎病引起的,建议注意休息,低脂盐饮食...
病情分析:
你好,那应有可能是营养不良或者贫血导致的,
指导意见:
应保证铁及维...
问题分析:
你好,结合检查结果双侧大脑前动脉痉挛说明存在脑供血不足的表现,最主要是...
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的症状考虑是腔隙性脑梗塞,这个是局部梗塞缺血引起大脑组织...
医生看你的舌体有偏斜,这可能是有脑血管疾病导致的,所以要你做脑血流图,以及核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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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
脑血流图分析指标的初探
【摘要】 &正& 脑血流图(Rheoencephalography REG)又称头部电阻图、脑电阻图(Electrical Impe-dance Cephalography ICG),自1950年应用于临床以来,由于它具有比较简便、安全无创无痛、可连续较客观地观察等方法学特点,引起了临床与基础研究的重视,近年来广泛地应用于脑血管及其有关疾病的病理生理学、临床药理学研究,某些治疗措施的临床疗效观察和临床辅助诊断等。这些研究的关键问题之一就是,REG各波的形成、不同波型和参数的血液动力学及诊断意义。本文拟主要评述这方面的资料,并结合我院的工作,作一初步探讨。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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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初始登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二)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校验登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四)注销登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局负责登记核发:三江县管辖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设床位不满100 张以及不设床位的其他医疗机构。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令第3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直接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的方案》(桂卫政法〔2012〕3号),三江县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实施范围和对象:三江县管辖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设床位不满100 张以及不设床位的其他医疗机构。
六、申请材料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 号)及相关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登记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和租赁合同等);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7.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8.设置医疗机构级别为医院的,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9.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
10.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11.拟聘请执业人员的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设置审批程序已经提供的不需再提交。
(二)变更登记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3.变更名称需提交相关部门确认文件或认可证明;
4.变更地址需提交新址业务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租赁合同等)、建筑设计平面图;
5.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需提交任命文件、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6.变更所有制形式需提交相关文件或有关部门认可的章程、合伙协议。
7.变更注册资金(资本)需提交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8.变更诊疗科目、床位(牙椅)需提交相关专业所需设备、人员名录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相关科目业务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租赁合同等)建筑平面设计图。
(三)校验登记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上一校验期内医疗业务工作总结;
4.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注销登记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此外,诊所初始登记还需提供环境卫生和废弃物处理设施验收报告、从业人员不在职证明和体检报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初始登记还需提供柳州市区内的长住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2寸近照2张、个人举办的出具下岗人员证明或不在职证明、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城区卫生局证明。
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投资不到位;
4.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7.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初始登记:45个工作日;变更登记:20个工作日(等同校验登记);校验登记:2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20个工作日(等同校验登记)。
(二)承诺办结时限:初始登记:14个工作日;变更登记:9个工作日(等同校验登记);校验登记:9个工作日;注销登记:9个工作日(等同校验登记)。
八、行政审批数量
九、行政审批收费
依据桂价费字〔1993〕169号文、桂政发〔2007〕12号、桂财综〔2007〕54号、柳政发 〔2007〕25号、柳财综〔2007〕17号收取医疗机构评审费,标准如下:
项  & 目
医疗诊所、站评审费
800元/个、次
乡镇卫生院评审费
1040元/个、次
一级医疗机构评审费
1440元/个、次
二级医疗机构评审费
9600元/个、次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2)8612278
投诉电话:(0772)8627925
附件:申请书示范文本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设置单位(人)               & (章)
组 建 负 责 人               & (章)
登  记  号 □□□□□□□□□□□□□□□□□□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          & &字(  & )第 &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 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1&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1&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1&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1&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人代表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姓名。
7.附表2&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2&医疗机构如在某项一级科目下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一级科目。如划分并开展二级科目诊疗活动家,应填报二级科目。
9.附表2&开展专科疾病诊疗的机构,如其他诊疗科目未能涵盖该专科疾病的,应填报专科疾病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疾病名称。如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
10.附表3&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的人数。
11.附表3&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领导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
12.附表3&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3.附表4&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4.附表5&凡是在94年9月1日以前开业的医疗机构要填写此项,在94年9月1日以后申请新开业的医疗机构可不填写。
15.附表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出院人数
16.附表5&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等门诊收入。
17.附表5&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住院收入。
18.附表5 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 (元)
&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附表1       医 疗 机 构 简 况
医疗机构名称
开业日期 & 年  月
附表2       &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  & 代码    & 诊疗科目    &备注
□01.    预防保健科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 优生学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 其他
□03.  & 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 □06.  & 妇女保健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 □06.06   其他
□03.08   免疫学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 □07.  & 儿科
□03.10   老年病专业          & □07.01   新生儿专业
□03.11   其他
□03.12   重症监护(内科)       &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3 & 小儿消化专业
□04.  & 外科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  &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 □07.12   其他
□04.09   其他
□04.10   重症监护(外科)
□08.  & 小儿外科
□08.01 &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5.  & 妇科          &  &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5.01   妇科专业           &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 □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附表2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 备注    代码    & 诊疗科目    备注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 □14.  & 医疗美容科
□08.06   其他
□15.  & 精神科
□09.  & 儿童保健科          & □15.01   精神病专业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 □15.02   精神卫生专业
□09.02   儿童营养专业         & □15.03   药物依赖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 □15.04   精神康复专业
□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 □15.05   社区防治专业
□09.05   儿童康复专业         & □15.06   临床心理专业
□09.06   其他             &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15.08 & 其他
□10.  & 眼科
□16.  & 传染科
□11.  & 耳鼻咽喉科          & □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11.01   耳科专业           & □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     & □16.03   肝炎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 □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11.04   其他             & □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16.06 & 蠕虫病专业
□12.    口腔科              □16.07   其他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 □17.  & 结核病科
□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 □18.  & 地方病科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 □19.  & 肿瘤科
□13.  & 皮肤科              □20.  & 急诊医学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      & □21.  & 康复医学科
□13.03   其他
□22.  & 运动医学科
附表2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   代码 &   & 诊疗科目    & 备注
□23.    职业病科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
□23.01   职业中毒专业         & □32.10   放射治疗专业
□23.02   尘肺专业           & □32.11   其他
□23.03   放射病专业
□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       & □50.  & 中医科
□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       & □50.01   内科专业
□23.06   其他             & □50.02   外科专业
□50.03 & 妇产科专业
□24.  & 临终关怀科         & □50.04   儿科专业
□50.05 & 皮肤科专业
□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       & □50.06   眼科专业
□50.07 & 耳鼻咽喉科专业
□26.  & 麻醉科              □50.08   口腔科专业
□50.09 & 肿瘤科专业
□30     医学检验科        & □50.10   骨伤科专业
□30.01  &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50.11   肛肠科专业
□30.02  &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50.12   老年病科专业
□30.03  &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50.13   针灸科专业
□30.04  &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50.14   推拿科专业
□30.05  & 其他              □50.15   康复医学专业
□50.16 & 急诊科专业
□31.  & 病理科           & □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
□50.18 & 其他
□32.  & 医学影像科
□32.01  & X线诊断专业         & □51.  & 民族医学科
□32.02  & CT诊断专业           □51.01   维吾尔医学
□32.03  &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51.02   藏医学
□32.04  & 核医学专业           □51.03   蒙医学
□32.05  & 超声诊断专业          □51.04   彝医学
□32.06  & 心电诊断专业          □51.05   傣医学
□32.07  &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51.06   其他
□32.08  &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52.  & 中西医结合科
□61.  & 重症监护室(综合)
             & □99.  & 管理科室
                & □99.01  &感染(管理)科附表3          人&员&情&况(一)
              
附表3          人&员&情&况(二)
乡村医生:
村 卫 生 员:
附表4             仪器设备情况
名     & 称
名     & 称
注:普通设备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附表4             & 普通设备附页
普通设备名称
普通设备名称
附表5        & 上一年度业务工作概况
提交文件、证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年 & 月 & 日   (章)
审查、主管领导意见、局长核批
 & 签字:       &          年 & 月 & 日
 & 签字:                 &年 & 月 & 日
核&准&登&记&事&项
医疗机构类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所有制形式:
注册资金(资本):
职工人数:
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设置单位(人)  ××××有限责任公司 (章)
组建负责人    张三         (章)
登 & 记 & 号  □□□□□□□□□□□□□□□□□□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2009年   1月   12日
批准文号          字( & ) 第  &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 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1&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1&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1&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1&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填写其法人代表姓名;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姓名。
7.附表2&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2&医疗机构如在某项一级科目下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一级科目。如划分并开展二级科目诊疗活动家,应填报二级科目。
9.附表2&开展专科疾病诊疗的机构,如其他诊疗科目未能涵盖该专科疾病的,应填报专科疾病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疾病名称。如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
10.附表3&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的人数。
11.附表3&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领导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除外。
12.附表3&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3.附表4&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4.附表5&凡是在94年9月1日以前开业的医疗机构要填写此项,在94年9月1日以后申请新开业的医疗机构可不填写。
15.附表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出院人数
16.附表5&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等门诊收入。
17.附表5&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住院收入。
18.附表5 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 (元)
附表1       医 疗 机 构 简 况
附表2       &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  & 代码    & 诊疗科目    &备注
√□01.   预防保健科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 优生学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 其他
□03.  & 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 □06.  & 妇女保健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 □06.06   其他
□03.08   免疫学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 □07.  & 儿科
□03.10   老年病专业          & □07.01   新生儿专业
□03.11   其他
□03.12   重症监护(内科)       &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3 & 小儿消化专业
□04.  & 外科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4.05 & 胸外科专业          &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 □07.12   其他
□04.09   其他
□04.10   重症监护(外科)
□08.  & 小儿外科
□08.01 &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5.  & 妇科          &  &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5.01   妇科专业           &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 □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附表2       &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 备注    代码    & 诊疗科目    备注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 □14.  & 医疗美容科
□08.06   其他
□15.  & 精神科
□09.  & 儿童保健科          & □15.01   精神病专业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 □15.02   精神卫生专业
□09.02   儿童营养专业         & □15.03   药物依赖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 □15.04   精神康复专业
□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 □15.05   社区防治专业
□09.05   儿童康复专业         & □15.06   临床心理专业
□09.06   其他             &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15.08 & 其他
□10.  & 眼科
□16.  & 传染科
□11.  & 耳鼻咽喉科          & □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11.01   耳科专业     &      & □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     & □16.03   肝炎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 □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11.04   其他             & □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16.06 & 蠕虫病专业
□12.    口腔科              □16.07   其他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 □17.  & 结核病科
□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  & □18.  & 地方病科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 □19.  & 肿瘤科
□13.  & 皮肤科              □20.  & 急诊医学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 □21.  & 康复医学科
□13.03   其他
□22.  & 运动医学科
附表2       &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   代码 &   & 诊疗科目    & 备注
□23.    职业病科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
□23.01   职业中毒专业         & □32.10   放射治疗专业
□23.02   尘肺专业           & □32.11   其他
□23.03   放射病专业
□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       & □50.  & 中医科
□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       & □50.01   内科专业
□23.06   其他             & □50.02   外科专业
□50.03 & 妇产科专业
□24.  & 临终关怀科  &       & □50.04   儿科专业
□50.05 & 皮肤科专业
□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       & □50.06   眼科专业
□50.07 & 耳鼻咽喉科专业
□26.  & 麻醉科              □50.08   口腔科专业
□50.09 & 肿瘤科专业
□30     医学检验科        & □50.10   骨伤科专业
□30.01  &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50.11   肛肠科专业
□30.02  &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50.12   老年病科专业
□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50.13   针灸科专业
□30.04  &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50.14   推拿科专业
□30.05  & 其他              □50.15   康复医学专业
□50.16 & 急诊科专业
□31.  & 病理科            □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
□50.18 & 其他
□32.  & 医学影像科
□32.01  & X线诊断专业         & □51.  & 民族医学科
□32.02  & CT诊断专业           □51.01   维吾尔医学
□32.03  &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51.02   藏医学
□32.04  & 核医学专业           □51.03   蒙医学
□32.05  & 超声诊断专业          □51.04   彝医学
□32.06  & 心电诊断专业          □51.05   傣医学
□32.07  &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51.06   其他
□32.08  &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52.  & 中西医结合科
□61.  & 重症监护室(综合)
               &□99.  & 管理科室
                         □99.01  &感染(管理)科
附表3          人&员&情&况(一)
               
附表3          人&员&情&况(二)
乡村医生:
村 卫 生 员:
附表4             仪器设备情况
名     & 称
名     & 称
注:普通设备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附表5        & 上一年度业务工作概况
提交文件、证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年 & 月 & 日   (章)
审查、主管领导意见、局长核批
 & 签字:       &          年 & 月 & 日
 & 签字:                 &年 & 月 & 日
核&准&登&记&事&项
医疗机构类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所有制形式:
注册资金(资本):
职工人数:
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称    &             &(章)
登  记  号
(医疗机构代码)
法 定 代 表 人  & &          (章)
(主要负责人)
申请日期      &   &年& &&月& &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二)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三)受理、审查、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核准变更登记事项
(四)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称 & ××××公司卫生所              & (章)
登  记  号
(医疗机构代码)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三            (章)
(主要负责人)
申请日期     2009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二)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三)受理、审查、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核准变更登记事项
(四)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归档、公告情况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        &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主要负责人)
登 & 记 & 号
□□□□□□□□□□□□□□□□□□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 年   月 &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封面的填写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时专用。
2、申请单位,即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3、登记号:即《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上的登记号。
4、申请日期:指此表填写完毕报登记机关校验的日期。
医疗机构简况的填写
1、医疗机构名称:指经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全称。医疗机构的名称应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请参照卫生部第35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2、医疗机构性质:只能填一个。
3、所有制形式:在后面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所选项目需根据设置单位确定。例: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省属,那么它的隶属关系填省属(2);若该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是地区属,它的隶属关系填地区属(3);企事业单位下设医疗机构按此确定,不能笼统地划归其他类(9)中。
5、医疗机构类别:只能填一个。
6、医疗机构等级:已参加医院评审的医疗机构填写评审结果,尚未评审的医疗机构填写“尚未评审”。
7、设置单位:指本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医疗机构的投资人。
8、设置单位性质:只能填一个。
9、主管单位名称:即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管部门的名称。
10、服务对象:只选择一项填在括号中。
1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情况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其中出生年月日栏,应将日期也填报上,专业栏填写所修专业,不要填工作科室专业名称。
12、占地面积:按土地使用证面积填写,如无土地使用证,按实际占用数填写。
13、资金总计:固定资金加流动资金,应与月报表中的资金占用额一致。
14、固定资金:月报表中的固定资产加待处理固定资产盘亏。
人员情况的填写
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各科人员数填写完后,认真核对,合计准确。
1、职工人数: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职工。医学院校教育编制主要工作在附属医院的人员也统计在职工总数中。“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2、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
3、“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人员情况”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数”应为“工程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之和。“行政后勤人员数”应为“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之和。农村医疗机构需填上乡村医生、村卫生员数。
4、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但其人员数不统计在职工总数中。
5、“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理疗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
6、“管理人员”指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正副院长、正副书记)和职能科室(包括院办公室、人保科、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设备科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除外。
7、“其他人员”指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行政后勤人员。
8、“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
仪器设备的填写:
“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只填名称,不要填数量。
业务工作概况的填写
1、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
2、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365天或是66天)除所得的商数。
3、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
4、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内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
5、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6、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出院人数 / 平均开放病床数
7、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出院者占用床日数 / 出院人数
8、床位使用率(%)计算公式: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9、国家拨款中:经常性拨款指财政拨给医院的差额补助;专款指财政专项拨款。
10、业务收入:指医院的收入合计,含医疗、药品、试剂和其它收入。
11、业务补助和专项补助:指工业及其它部门举办的医疗机构中,由主办单位拨给的业务性补助和专项补助经费。
12、集资:指医疗机构以各种名义集资款。
13、贷款:指医院向银行或向财政贷、借入的资金。
14、收入来源的其它收入包括专用基金中的药品优惠价收入。
15、检查费:包括检查收入、放射收入、化验收入。
16、门诊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决算报表中门诊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17、住院收入分类中各栏相加应等于年终决算报表中住院收入加住院药品收入之和。未单独立项的收入均列入其它栏。
18、诊疗费:指新医疗收费标准中的门诊、住院诊疗费收入。
19、基本工资:工资目开支的工资。
20、奖金补贴:指各类奖金支出及业余医疗补贴。
21、药品购置:指药品费支出。 & 22、设备购置: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设备购置费。
23、消耗品购置:指卫生材料、其它材料、低值易耗品支出。
24、维修:指在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中列支的各种维修费。
25、其他:指补助工资-业余医疗提成+职工福利+公务费+原材料+业务费+租赁费+其他费用+院长基金支出+集体福利基金支出。
26、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急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27、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 上一年全年出院总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治疗费等收入。
28、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审查、主管领导意见、局长核批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医疗机构简况
医疗机构名称   &×××医院   & 开业日期×××年××月××日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1)全民(2)集体(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5)其他        (6)股份制(7)股份合作制(8)合伙制           &
隶属关系&(1)中央属(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3)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属      (4)省辖市区、地辖市区、地辖市属(5)县(旗)属(6)街道办事处属(7)乡镇属(8)村属(9)其他                    
主管单位名称:
服务对象:(1)社会(2)内部(3)境外人员(4)社会+境外人员 & ( 1 )
医疗机构地址:&×××路××号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法定&姓名 & 张三&性别&男    主要 & 姓名&李四  & 性别
代表&出生年月    专业    & 负责 & 出生年月     专业&
&人  职务     职称       人   职务       职称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中业务用房面积         & 平方米
资金总计     万元 & 固定资金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服务方式    门诊   急诊   住院 & 家庭病床 & 巡诊   其他
床位数                     牙科诊椅数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表&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  & 代码    & 诊疗科目    &备注
□01.    预防保健科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 优生学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 其他
□03.  & 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 □06.  & 妇女保健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 □06.06   其他
□03.08   免疫学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 □07.  & 儿科
□03.10   老年病专业          & □07.01   新生儿专业
□03.11   其他
□03.12   重症监护(内科) &      &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3 & 小儿消化专业
□04.  & 外科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 □07.12   其他
□04.09   其他
□04.10   重症监护(外科)
□08.  & 小儿外科
□08.01 &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5.  & 妇科          &  &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5.01   妇科专业           &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 □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表&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 备注    代码    & 诊疗科目    备注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 □14.  & 医疗美容科
□08.06   其他
□15.  & 精神科
□09.  & 儿童保健科          & □15.01   精神病专业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 □15.02   精神卫生专业
□09.02   儿童营养专业         & □15.03   药物依赖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 □15.04   精神康复专业
□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 □15.05   社区防治专业
□09.05   儿童康复专业         & □15.06   临床心理专业
□09.06   其他             &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15.08 & 其他
□10.  & 眼科
□16.  & 传染科
□11.  & 耳鼻咽喉科          & □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11.01   耳科专业 &          & □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     & □16.03   肝炎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 □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11.04   其他             & □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16.06 & 蠕虫病专业
□12.    口腔科              □16.07   其他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 □17.  & 结核病科
□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      & □18.  & 地方病科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 □19.  & 肿瘤科
□13.  & 皮肤科              □20.  & 急诊医学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 □21.  & 康复医学科
□13.03   其他
□22.  & 运动医学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表&请在□前划“√”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   代码 &   & 诊疗科目    & 备注
□23.    职业病科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
□23.01   职业中毒专业         & □32.10   放射治疗专业
□23.02   尘肺专业           & □32.11   其他
□23.03   放射病专业
□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       & □50.  & 中医科
□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       & □50.01   内科专业
□23.06   其他             & □50.02   外科专业
□50.03 & 妇产科专业
□24.  & 临终关怀科         & □50.04   儿科专业
□50.05 & 皮肤科专业
□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       & □50.06   眼科专业
□50.07 & 耳鼻咽喉科专业
□26.  & 麻醉科              □50.08   口腔科专业
□50.09 & 肿瘤科专业
□30     医学检验科        & □50.10   骨伤科专业
□30.01  &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50.11   肛肠科专业
□30.02  &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50.12   老年病科专业
□30.03  &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50.13   针灸科专业
□30.04  &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50.14   推拿科专业
□30.05  & 其他              □50.15   康复医学专业
□50.16 & 急诊科专业
□31.  & 病理科            □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
□50.18 & 其他
□32.  & 医学影像科
□32.01  & X线诊断专业         & □51.  & 民族医学科
□32.02  & CT诊断专业           □51.01   维吾尔医学
□32.03  &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51.02   藏医学
□32.04  & 核医学专业           □51.03   蒙医学
□32.05  & 超声诊断专业          □51.04   彝医学
□32.06  & 心电诊断专业          □51.05   傣医学
□32.07  &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51.06   其他
□32.08  &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52.  & 中西医结合科
□61.  & 重症监护室(综合)
            □99.   &管理科室
               □99.01  &感染(管理)科
人员情况(一)
技术人员数
人员情况(二)
仪器设备情况
名     称
名       称
注:普通设备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普通设备附页
普通设备名称
普通设备名称
上一年度业务工作概况
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检验人员意见
申请校验登记提交文件、证件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 & )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 & )
3、医疗机构评审合格证明        & ( & )
4、财务审计报告(验证证明)      & ( & )
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意见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 日
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年   月  & 日
审查(调查核实)人员意见
签字:  &                & 年   月   日
校验结论登记事项
检验日期:     年    月   & 日
校验结果(划√):合格(   )暂缓(   )暂缓至     年  & 月  & 日
暂缓原因:
1、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评审不合格
3、未参加评审
4、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对社会开放
5、发布非法医疗广告
6、使用未经核准的名称
7、限期改正期间
8、违反《条例》、《细则》和《卫生部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其他条款
校验机关:     &                  &(章)
经办人:                         (签名)
签字:                  年  & 月   日
签字:                  年  & 月   日
签字:                 &年  & 月   日
医疗机构校验归档、公告情况
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申请表
申请单位&        &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主要负责人)
登 & 记 & 号
□□□□□□□□□□□□□□□□□□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     年   月 &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主要事项登记
审查、核准注销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报告内容要求
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及业务开展情况;
(二)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变更情况;
(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医疗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情况;
(四)医疗机构组织、信息、财务、设备、建筑、安全、环境等管理情况;
(五)医疗机构诊疗管理、医疗质量管理、院内感染控制和临床输血管理情况;
(六)对卫生行政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报告;
(七)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相应处理情况;
(八)开展特殊医疗技术项目情况。
××××医院执业情况报告(示范文本)
市卫生局:
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临近期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校验办法》,特向贵局申请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现将我院三年来的执业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院基本建设情况汇报
我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占地面积57442.13m2,现有在职职工761人,开放病床500张,其中建筑面积45325.42 m2,卫技人员601人,护士246人,每床位配备卫技人员为1:1.03,每床位配备护士数为0.4,每床建筑面积60.33 m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6.19m2
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8.588 m2,学科设置、人员配备均达到相应医院的基本标准。基本设备配备齐全,其中有德国西门子核磁共振、美国GE全身螺旋CT、大C臂数字减影X光系统、美国GE-VIVIT7彩色B超、三维适形肿瘤放疗系统、日本奥林巴斯GIF-Q260胃镜结肠镜、美国柯达CR950系统等现代化医疗设备150多台(套)。开展的专科相应设备也达到三级医院的标准。
根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我院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了医院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编印成册下发到各科室以学习和贯彻。医院领导及职能部门经常组织人员深入科室了解工作人员对制度职责的知晓情况,通过提问、笔试和在实际工作中的督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依法行医,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书,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医护人员合法执业。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执业注册工作,对新进的医生、护士实行规范的轮转培训,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予独立上岗。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从事放射、消毒供应、产科、高压氧等岗位人员有岗位培训合格证。无对外承包、无证上岗、非法行医等行为,刊登广告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没有发布过虚假医疗广告。使用的设备、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符合要求,无过期或劣质物品。
我院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监控、疫情报告工作。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完成指令性任务。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以及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三、加强医院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院领导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到位。并实行目标管理,制定5-10年的发展规划,结合本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及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医院工作方案;医院领导对计划及工作方案进行分解,布置落实到科室,定期做好执行计划的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工作。
信息科对医疗、病案统计、财务、人事、药库和图书情报等信息实现计算机化或网络化管理。病案按国际疾病分类工CD10编码,出院病历及时归档,规范整理及保存,杜绝丢失、损坏等现象。各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得到分析、反馈与利用。
财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落实各项财经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在职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项经济指标符合综合目标管理要求,加强财经纪律,无违反财经制度及经济案件发生。各项收费工作确保规范化,有完善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主要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价格以及各种检查项目、医疗服务收费的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诊疗服务中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继续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医疗收费查询制度,要求医务人员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有关收费内容的咨询,让病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有健全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相关制度,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职责,医院设备购置严格按规定程序由科室申请并作出可研报告,经设备委员会讨论通过,院领导会决定才进行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均经论证和集体讨论后,报自治区卫生厅审批;医疗设备有定期保养维护计划,专人保管和负责维护,无丢失及人为损坏现象。进一步规范建筑管理,优化就医环境,对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供应室、急诊科等门的建筑布局及人物流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规范要求。
&重视安全管理,安全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贵重材料及医疗器械仓库防火、防盗设施完善。易发生危险的部门及设备,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舱、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同位素室、配电室、手术室、细菌室等,有相应的特殊管理措施,工作状态良好。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完善的保障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医院的消防设施齐全,性能完好,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能正常使用;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指示标志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消防安全责任考评,考评成绩直接与经济挂钩。
对毒麻药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五专”“三铁一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及实施办法,本院无毒麻药品丢失现象。污水污物排放符合有关规定,制度健全。大型放射设备的X线装置及放射性物质经市疾控中心和自治区疾控中心检测,辐射强度在国家允许的安全范围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安全防护学习班学习和进行健康检查;核医学科对放射性物质有专人专柜保管,污物处理规范,无放射物质泄漏现象。
安全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制度管人、制度约束人的管理体系,并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全院没有出现过安全事故。
&四、狠抓医疗质量,提高医疗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医疗管理组织,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医疗业务建设规划,并修订了与医院工作方案相配套的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管理目标和保障措施,严明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了检查、监督、指导及协调职能,保证了医疗工作能按目标计划进行。严格贯彻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首诊负责制、总查房、疑难及死亡病例讨论、术前讨论、医嘱制度、知情同意制度和告知义务的履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医疗工作制度,根据专业发展计划和业务工作计划,努力完成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指标,积极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诊治质量。
加强质控组织建设,加强质控科工作,增加了由临床科和相关职能科专家组成的内科、外科、门急诊医技和护理共4个质控专家组,配合质控科开展质控督查工作。同时各临床科成立了由主任、护长和医护人员组成的科室质控小组,形成院科二级质控管理网络。重视医疗环节质量,定期对住院病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医疗工作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以及临床合理用药等制度的执行情况。门急诊处方、病历质量平时每周抽检一次,重点检查书写规范化、处方的合理用药等,并进行及时反馈。通过督查,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使医疗质量得到持续的改进提高。
&开展了临床单病种监控,制定单病种质量控制方案,完善内部质量管理约束机制。目前开展的病种范围以卫生厅医疗信息公示的8个病种为主,临床各专科开展前3位单病种质量控制,监控结果及时分析,找出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并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严格执行各种医疗操作规程,加强医疗缺陷管理,制定了《医疗差错、事故防范预案》、医疗风险管理、事故处理预案》及相关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专人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重点抓各项医疗工作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重视临床用药的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控制药品比例的增长和临床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我院成立了“药品使用情况动态监控小组”,制定“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工作方案”,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成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配合药事委员会开展合理使用抗生素监控工作,每季度对全院细菌培养、药敏试验的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通过分析提出临床 经验用药意见,为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素提供理论依据。并从多个渠道加强临床用药的管理。门诊处方检查做到每周进行一次,重点对100元以上和抗菌药物处方进行监测。药剂科每月对金额排名前50位的西药和前10位中成药以及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大于30%的药品进行动态监控,发现有不正常的用药情况,立即进行调查处理,有效地控制了药费比例增长和控制抗生素的滥用现象,促进合理安全用药。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我院成立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与院感科配合工作,医院感染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院感人员均接受过上岗培训。各临床科成立有院感监控小组,各级感控组织定期开展工作,加强对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新生儿科、口腔科、内镜室、治疗室和换药室等特殊区域的监控管理,确保院内感染从源头上得到控制。去年,我院感染发病率为3.4%,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全院无大宗或暴发院感事件发生。
输血科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无自采自供临床用血现象;各项相关制度完善,血液保存符合有关要求,各项记录规范完整。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用血报批手续,以及输血前的检验和核对制度,坚持交叉配血及各项安全制度,输血科专职人员积极指导临床安全用血和提倡成份用血的技术指导。临床科严格执行输血前后5项检查、用血审批和知情同意制度。
综上所述,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执业活动符合执业校验标准。但是,由于医院各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的工作肯定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在此我们恳请自治区卫生厅医疗机构校验专家组到我院进行现场检查指导,让我们能不断加以完善,促使我院执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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