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用有政务有哪些工作对行政人员提出了哪些方面的要求

国家林业局电子政务政策规范
&&&政策发布
国家林业局电子政务政策规范网络强国战略给电子政务发展提出新要求 _ 财经频道 _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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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强国战略给电子政务发展提出新要求
  为帮助各国更好地了解全球电子政务发展现状,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从2003年起对全球190多个国家的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并每两年发布一次《年度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此报告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得到广泛认可,成为评估公共行政部门电子政务服务水准的权威标杆,使各国政府更加了解本国电子政务优势和不足,从而促进电子政务发展。日,联合国经社部与国家行政学院共同发布《2014年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中文版)》。  全球电子政务发展的整体情况
  (一)全球电子政务整体排名情况  从全球的整体发展来看,在所有参评国家中,只有13%的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处于优秀阶段;32%的国家处于良好阶段;38%的国家处于中等阶段;尚有17%的国家发展较为落后。与2012年报告相比,今年25个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得分较高的国家中,有20个在2012年同样排在前25位。这25个国家均为高收入国家,具体情况为,欧洲占64%,亚洲占20%,美洲8%,大洋洲占8%。  从具体国家的排名来看,韩国专注于电子政务创新并一直发挥其领导作用,在2014年仍居排名榜首位;与2012年相比,澳大利亚(第2名)、新加坡(第3名)的全球排名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从不同大洲来看,欧洲凭借最高的区域电子政务指数(EGDI)保持领先地位,法国(第4位)、荷兰(第5位)、英国(第8位)和芬兰(第10位)等国表现突出;美洲紧随其后,美国(全球排名第7位)领跑美洲电子政务;韩国继续保持亚洲电子政务领跑者的地位;突尼斯(全球排名第75位)领跑非洲电子政务。  (二)全球电子政务的发展特点  调查报告发现,区域间和国家间电子政务发展状况由于多种原因存在巨大差异,国家间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将导致这一现象长期存在。收入水平是衡量国家经济能力和发展水平的一个普遍通用指标,因此也会影响到电子政务的发展。通信基础设施、教育支持,包括信息通信技术能力培养都与一个国家的收入水平相关,这些因素的缺失将制约电子政务的开展。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排名前25的国家全部为高收入国家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然而,报告同时显示,一个国家的收入水平并不能完全体现电子政务的发展水平。许多国家尽管国民收入水平较低,但却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如玻利维亚、加纳、洪都拉斯、印度、菲律宾、越南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国;还有一些国家尽管国民收入水平较高,拥有改善电子政务发展的良好条件,但电子政务水平却相对落后。  (三)近年的重要成绩:在线服务与在线参与的发展  在线服务方面,个联合国成员国首次全部拥有自己的政府网站,虽然多数国家的电子政务发展仍处于低级或中级阶段,但这对于全球电子政务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来自高层的政治支持和领导、制度保障、公信力、公众参与、全面的电子政务项目、信息通信技术等因素都是促成这一重大发展的主要因素。  在线参与方面,荷兰(第1名)和韩国(第2名)在全球在线参与排名中名列前茅,乌拉圭(第3名)紧随其后。摩洛哥和肯尼亚是非洲的佼佼者,乌拉圭和智利领跑美洲排名,亚洲在线参与表现较突出的国家是韩国和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仍然是大洋洲的领先国家。这些国家政府都在利用公众已经使用的平台和渠道来提高公众在线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整合线上和线下沟通工具和渠道,帮助公众对在线参与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通过共同传统和价值观的传播而增加归属感。  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与展望  (一)中国电子政务排名10年来首次上升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相比其他的国家,开展电子政务建设面临着更多的困难,中国在联合国电子政务报告中的排名一直相对比较靠后,过去十年中排名有所下滑,从2005年的57位跌落到2012年的78位。中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排名,2014年中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为0.5450,位列70位,相较于上一次调查(2012)上升8位,这是中国在近10年来排名首次上升。中国电子政务排名的提升,与决策者及政府推动网络信息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的决心与行动密不可分。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的发展,今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对新时期推进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做出了战略部署,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给电子政务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取得了积极进展,应用发展成效不断显现,电子政务创新为民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应用不断深化;在线服务能力稳步提高;电子政务技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目前中国的电子政务正在朝集约、高效、安全、服务的方向发展,电子政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中国对电子政务的需求将持续不断扩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国理政新理念,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性举措;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超高速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业、新应用不断涌现,促使信息化市场格局、商业环境、需求结构等发生巨大变化,推动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发生重大变革;最后,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务的认知、需求与期望也随着经济社会与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提升,这都对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提出了更加持续、更艰巨、更急迫的巨大需求。  (三)加强在线政务服务是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的主要内容  2014年报告显示,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中的在线服务指数为0.6063,在全部参评国家中处于相对靠前的位置,这也表明中国政府近年来在在线服务的提供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对中国今后电子政务建设着力点的选择有着较大的参考价值。实现国家治理方式创新的核心在于“提供民众基本公共服务”与“实现政民的有效沟通互动”,而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的在线服务能力的建设,既与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目标与核心相一致,其本身也是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主要方式与内容。因此,进一步加强在线政务服务,利用多种渠道扩大在线服务的使用范围,融合和优化多种渠道来满足公众的不同需要,在统一的视角下分析不同渠道的优势,极大地改善在线公共服务,是中国电子政务当前与未来发展的主要内容。  (四)促进政务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是未来发展的重点  随着大数据思维与大数据应用技术不断传播与普及,政府掌握的政务信息不断呈几何级数增加,政府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数据”拥有者和“集散地”如何更好地将这些政务信息向社会公众开发,更好地利用、开放这些政务数据,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度和透明度,促使民众能够更加便捷地在线获取信息,受到更少限制地对信息进行使用和处理,从而提升政府管理效率,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民众福祉,已经成为全球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问题与主要趋势。然而目前,由于中国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的立法工作的缺失,有关机构之间的协调失当,部门、个人责任不明确,安全保障与技术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中国政务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内容的有效性不够,开放程度不足等问题。面对全球政务数据开放的趋势,促进政务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也将成为中国电子政务未来发展的重点,将会从政务信息公开与数据开放的立法工作;增强政府信息与数据的有效性与价值性;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增强政府与民众的互动等维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数据的开放力度与综合利用水平。
(责任编辑:DF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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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政府信息公开正文
靖政办发〔2012〕83号&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等六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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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等六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95 更新时间: 15:15:34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等六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督办运行机制的通知》等六个规范性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文秘& 规范性文件& 转发& 通知&&&&&&&&&&&&&&&&&&&&&&&&&&&&&&&&&&&&&&&&&&&&&&&&&& &&&&&&&& &&&&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 &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
  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提高电子政务综合应用效能,深入推进全市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切实把电子政务工作靠实抓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电子政务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在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从整体上看,仍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平台,应用系统规模小、范围窄、保障差。管理机制还不健全,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信息安全意识亟待加强。面对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的新形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力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电子政务工作靠实抓牢,为提升行政效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调配资源、制定政策、督察落实。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及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电子政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  (一)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立足我市现有基础,充分利用通信资源,搭建全市电子政务骨干传输网,逐步形成结构完整、功能齐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专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专网主要满足全市各级各部门内部办公和管理的需要,电子政务外网主要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各级党政部门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进行。  (二)规范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应用支撑、数据交换平台。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充分应用共享平台的资源,在此基础上开展专业应用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不得重复建设。已建成的电子政务业务系统,要逐步整合到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上。   四、全面推进党政自动化系统应用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市政办发〔号)和《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通知》(市委办明电〔号)文件要求,保证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覆盖到所有领导和相关科室,责任到人。  (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电子公文流转、审核,必须结合工作实际,符合文档管理规定。及时发布本单位公开性文件,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三)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数字办要加强效能监察。定期开展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制度建设及执行、电子公文流转办理和主要负责人使用系统办公情况。  五、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一)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天内上网公开,领导重要政务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二)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在网站上全面系统地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使在线办事成为政府为公众办事的主渠道。  (三)稳步推进互动交流。要在办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民生”、“市长信箱”等互动交流板块的基础上,探索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的事项,开展网上调查、网上评议等工作,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参考,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及落实《白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编制 “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结合实际,优化资源配置,突出重点区域、重要行业,统一规划突发事件应急平台、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城乡建设等专项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防灾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通道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并设立明显标志,加强维护管理,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指导,根据《白银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及时编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的原则,制订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度,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根据国务院应急办编制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不断提升应急队伍实战水平,结合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次数要占总数的30%以上,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演练一次。  (三)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注重科学化、机制化、体系化、军事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各县(区)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研究和部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指挥;设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做好应急管理决策咨询和参谋工作;成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各县(区)不少于5人。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做好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组织体系,明确相关责任。   (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理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的关系,完善“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政府要定期听取应急管理工作汇报,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市政府应急办要会同市级专项预案牵头部门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加强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总结评估等工作,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 (五)制订完善相关法规政策,逐步加强法制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研究制定配套办法,切实抓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逐步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认真总结应急管理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探索应急管理的客观规律,抓紧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落实应急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以及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免交通行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应急资源征用、征用补偿制度;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探索利用保险等各种市场手段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捐赠,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 && (六)加快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的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按照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重点建设好市、县(区)两级政府应急平台以及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平台。平台建设要依托电子政务系统、部门信息化系统,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新建平台要遵循总体技术要求,已建平台要依据统一标准通过改造或采用转换等技术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满足值守应急工作需要。以“两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库、典型案例库)建设为重点,加快应用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建设满足应急管理要求的数据库系统。   二、大力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  (七)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基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自身防灾抗灾能力。通过采取规范标准、评估分级、试点示范、奖惩考核等措施,在城市和农村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整体推进应急队伍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构建布局合理、精干实用的应急队伍体系。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的职责任务,建立联动响应机制,注重实战、可操作性,在统一指挥的前提下协调联动,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有效处置。突出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改善技术装备,实现专业技术和装备优势互补,形成应急救援合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进一步发挥其在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在理论研究和科技攻关中的中坚作用、在培养人才和宣传教育中的骨干作用。研究制定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办法,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协助做好科普宣教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全面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形式多样、节约实效”的原则,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建立健全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针对常发的、影响大的灾种,考虑区域覆盖范围,兼顾地区需求差异,合理布局应急物资储备网点,加强地方应急物资储备,形成综合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建立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积极探索多样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推行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建设,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实施,因地制宜、安全便捷,平灾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以现有或新建、改扩建公园(游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人防工程及室内公共场馆(所)等为依托,合理规划,分级、分期建设应急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建成后,可多用途使用,供各种灾害应急避难。编制白银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启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成立白银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的领导。(十)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应急产业发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处理好投入和发展的关系,在应急管理方面舍得投入,以大投入促进大发展。要完善应急管理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需要,加大对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结合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公共安全装备及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推动公共安全和应急产业的发展。深入研究监测预警、通信信息、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对应急产品的需求,制定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应急产品研发与制造,适应保障公共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各灾害管理部门在监测预警、通信信息及应急避险方面已有的技术标准和专业优势,加强企业安全保障标准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标准建设,加强对公共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依法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十一)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监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定期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要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延伸到基层,督促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经常开展排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十二)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县(区)、本系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提高监管效率,对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监察机构要把加强应急管理以及督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衡量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三)加强应急值班、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要按照《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电z2012{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快捷反应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信息报告和反馈效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按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向有关地方、部门和应急管理机构通报,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通过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车等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十四)强化和完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逐步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白银市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逐步制定完善应急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使应急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应急预案的管理、宣传;制定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从事应急志愿服务;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捐赠。&&& (十五)依法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县(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全力配合事发地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作为事件处置的重要环节,坚持新闻报道、舆论引导工作与应急处置工作同步启动、同步实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准确信息、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加强网络、手机短信的内容管理和舆情分析,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在处置过程中,负责事件处置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闻报道工作,及时主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联系,提供最新准确信息。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新闻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纪律,不断提高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的专业水平,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十七)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和恢复重建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事发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公民或法人财产,要及时返还或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十八)加强总结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评估制度,制订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考核指标。对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对事件处置及防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在一个月内报送市政府。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送上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对本年度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进行趋势分析,制定相应对策。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发生后统计调查快速应急机制,建立突发事件统计信息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完善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由民政、安监、卫生、公安部门分别归口统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及时开展分析评估,掌握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预测发展趋势。   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十九)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范围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应急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如实通报,及时督促改进。   (二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管理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加强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及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未经培训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不得上岗。新闻媒体要围绕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和引导,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二十一)努力形成应急管理工作合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军地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培训、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通过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公文处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精简文电  (一)严格控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含电报,下同)一律不发。对上级政府部门、单位下发的公文,需要贯彻落实的,原则上由市政府对口部门、单位行文。非紧急事项不以电报形式发文,已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不再印发文件。凡属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需发文的,由部门、单位自行发文,或与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市政府部门、单位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不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严格控制报送市政府公文数量。凡属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可以协商解决的事项,不报市政府。  (二)市政府部门、单位不得对下级政府发指示性公文;确实需要的,应由市政府办公室报经市政府领导签批后,加“经市政府同意”字样由部门、单位制发。  (三)严格控制文件篇幅。起草、制发公文要简明扼要,严格控制文字数量。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  二、进一步提高公文制发质量  (一)切实提高公文拟稿水平。拟稿是关系公文质量的基础工作,必须要认真、细致。公文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要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练,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用词要准确、规范。  (二)认真审核把关。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有关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领导把好发文的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和文字关,按程序送审送签。  (三)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代拟文稿,需经主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涉及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组织会签,协办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确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主办部门、单位在报经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查同意,经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和相关部门、单位审核会签后,在本部门、本单位通过白银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启动发文,同时要给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附《送签说明》,内容包括文稿的起草依据、背景情况、会签意见吸收采纳情况、发文形式、是否公开和宣传报道等。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秘书为主办部门、单位代拟稿的第一审核人,对公文质量和发文整个过程负责。条例、办法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须经市法制办审核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文。  (四)公文发送范围要明确、具体,避免使用“有关”等词语,确因数量大范围广,(代)拟稿人须同时附发文清单,便于市政府办公室文档科准确发文。  (五)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文稿,凡涉及其他部门、单位职责的,由主办部门、单位在会议前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后,方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有关部门、单位存在分歧意见的,提交时必须附有详细说明;有关部门、单位作为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列席单位,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在会议上提出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文稿时,主办部门、单位在汇报材料中应将重点解决的问题、政策要点、会签意见采纳情况等如实汇报。  (六)市政府办公室在审理、送签发文文稿过程中,市政府领导提出需部门、单位修改的,有关负责人通过回退或加签方式,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修改,上报时要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重新签字确认。  (七)对省政府、省政府部门、市委、市人大要求限期书面报送的文件,以及需要在市政府有关会议上使用的文件,主办部门、单位要提前5个工作日将代拟文稿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进一步规范办文程序  (一)除市政府领导明确要求直接报送其本人和确需直接报送的密级文件外,各县区和各部门、单位不得将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需市政府审批或阅知的公文,一律报送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送领导阅批。对出现明显错漏或不按规定程序报送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将按规定予以退办。  (二)请示类公文要一文一事,标注签发人,不得多头主送,不得抄送市政府领导个人;请示和报告要分开,情况报告类公文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三)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得以《呈阅件》、《请阅件》、信函等非正式公文形式向市政府报送请示性事项,更不得以此类形式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  (四)各承办部门、单位要把落实上级政府文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理解,提出切合我市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对上级政府文件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文件,各承办部门、单位要高质量地起草文稿,主动搞好会签,提前与市政府办公室沟通衔接,做到按时上报。  (五)做好上级政府部门、单位来文来电的运转办理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搞好与上级政府部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需要回复的,特别是一些程序性事项,可以部门、单位名义直接上报。  四、进一步提高办文效率  (一)全面实行无纸化办公。对市内运行的公文(除保密文件),全部通过白银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市政府办公室原则上不接收和制发纸质文件。  (二)及时签收市政府电子公文。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及时上网签收、传阅、办理电子公文,每个工作日上午和下午下班前,必须各查收1次。对发至本单位的公文应全部处理,不属于本单位受理的公文以拒签处理。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效能办将不定期对各受文部门、单位电子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需请示市政府的事项,要抓紧时间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上报,给市政府预留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在版头标明紧急程度,并在发送市政府办公室时向政府办公室文档科告知理由。  (四)部门、单位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单位另有时限要求外,相关部门、单位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紧急文稿必须在1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相关部门、单位应当主动与主办部门、单位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否则,主办部门、单位可视其无不同意见,并据此继续按程序办理有关公文,但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中要说明有关情况。  (五)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发文并提出修改意见的,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修改和(代)拟稿,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可启动发文程序,修改和(代)拟稿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须由市委常委会议审议的文稿,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提交市委常委会议。  (六)对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及市政府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凡明确提出时限要求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以文字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理由。未明确提出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快予以办理。领导同志批示多个部门、单位办理的,主办部门、单位要主动与其他部门、单位沟通、协商,并汇总办理情况,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做好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及市政府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  (一)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公文管理及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公文管理和保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要确定专门科室和专兼职公文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涉密公文管理。对涉密公文,一律不得随意复印、翻印、携带外出和外传。切实抓好文件清退工作,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涉密公文,要在规定时间内全份清退,严禁出现缺失、误销等现象。  (三)做好网络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工作。凡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的电子文稿,不需加密的,原则上通过政务专网传输,严禁使用互联网传输;需加密的,应使用一次性光盘,不得使用U盘、软盘或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四)对涉密公文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起草、送审、制作、传阅、存放、清退和销毁。要按规定合理确定密级,防止出现定密不当现象。凡确定密级的,应标明保密期限。涉密公文运转办理,要实行全过程登记和管理。涉密公文资料需要销毁的,要按规定清点登记并经有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签字后,到保密主管部门确定的公文监销机构统一销毁。  六、进一步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将公文处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过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公文处理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不断加大公文处理工作机制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与依法行政要求相适应、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推进电子政务相适应的文秘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改进文风,改进服务。公文处理工作要严谨细致、安全周密、高效运转,坚决防止推诿、敷衍、拖延、漏办、误办及文字、格式体例差错等现象的发生。  (三)继续抓好文秘工作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文秘工作人员,改善办公条件,关心文秘工作人员的成长。对热爱文秘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要注意保护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使机关工作人员重视学习和遵守公文处理工作制度,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要加强公文处理工作检查考核。对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公文处理工作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检查考核。对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的联系,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水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增强信息服务功能,着力发挥信息服务主渠道作用,提高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立足实际,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  政务信息是政府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及时、快速、准确地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政府指导工作、传达政令、交流情况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市正处在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国务院出台意见进一步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扶持矿业城市转型发展的政策叠加期和历史机遇期,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带动”战略又将我市推向了全省发展的排头兵位置,省委书记王三运对白银工作提出了“担当三个重大责任”的高要求,我市的发展承载着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这对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从更广的角度,重新审视和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创新实干,充分发挥信息化、网络化的便利优势,为各级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促进工作落实,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我市政务信息工作再上台阶。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政务信息工作力度&&&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白银的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重要举措,坚持服务宗旨,完善网络体系,打造信息载体,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拓宽领域、挖掘深度、多出精品、服务决策,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全面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制定决策、实施决策和完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反映重大改革的进展情况、重大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为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提供宏观性、导向性和超前性的信息服务。经过努力,在我市建立起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全覆盖政务信息网络,培植一批信息来源均衡、稳定的信息报送单位,建设一支政治敏锐性高、责任心强、业务精的骨干信息员队伍,增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综合实力,争取进入省级先进行列。  三、着眼服务,创新进取,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一)严格信息质量要求。政务信息要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突出真实性、全面性、新颖性、深刻性和适用性。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可靠,信息中的事例、数字要准确无误,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实;搜集和上报信息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反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善于总结经验、反映工作特色;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增强预见性,及时反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主题鲜明,文字简炼,有代表性的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以适应领导工作要求和决策需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务信息对于政府决策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突出信息报送重点,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信息报送要点,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增强信息采集和报送的针对性。&& (二)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坚持“围绕重点、面向实际、主攻热点、打短平快”的方针,加强信息调研。在调研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选题准确。要选择政府领导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信息调研。同时,要结合本地工作的特点,以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二是挖掘深刻。要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深入进行研究,剖析事物本质,揭示主要矛盾,探索发展规律,为领导决策提供高层次、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三是论证充分。要在全面收集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使调研信息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以提高其实用价值。四是机制保障。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信息调研工作的开展,向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报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调研信息,各县区每年要确保报送3篇以上,各综合部门每年要确保1篇以上。   四、健全制度,完善网络,推进政务信息规范化建设  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快速灵敏的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体系。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配备必要的信息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要确定信息工作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指导信息工作;办公室具体制定工作计划,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工作;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设1-2名专职信息员,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兼职信息员。在信息员出现调整时,应及时与市政府信息办公室沟通情况并予以增补,对不能胜任和不发挥作用的信息员要适时调换。  (二)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基础建设。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按照无纸化办公的要求,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的搜集报送网络和机制,充分利用好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确保各类信息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及时获得。要有专门的计算机用于接收、储存、整理、编辑、报送、下载政务信息,并专网专用、专人专管。要拓宽信息渠道,扩大信息来源,点、线、面结合,形成政务信息工作固定长效的运转机制。  (三)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一是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对信息筛选、文字加工、校对审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信息质量。二是政务信息报送要点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和各级领导的工作需求,适时地向各单位发布阶段性的信息报送要点,提高信息报送的针对性,指导信息工作人员开发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精品信息。三是重要信息约稿制度。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约稿的报送,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发的约稿,承接约稿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约稿的内容、时限等要求,及时组织上报,凡是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约稿任务的,取消其年度选优资格并通报批评。四是领导批示反馈制度。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上级政府领导在信息刊物上所作批示的督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凡没有及时办结领导批示的,取消其年度选优资格并通报批评。五是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通报全市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鼓励信息工作竞争,督促信息工作开展。六是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的全年信息报送情况予以考核,对综合成绩优异的予以表彰奖励,成绩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市行政效能办公室的考核要求予以行政效能减分处理。  各县(区)政府、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信息服务意识,把信息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要对信息工作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指导和支持信息部门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府办公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要配齐配全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真正把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选配到信息工作岗位上去,要重视对信息工作人员在政治上的培养、工作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关心。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开展工作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以及时了解政府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支持信息工作者积极收集信息,如实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进一步健全信息机构,经常总结、交流政务信息工作经验,明确政务信息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全力开创我市信息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规定,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全市的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履行的职责之一是“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目前,我市市级综合年鉴已连续编纂出版6册,县(区)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已于2011年全面启动,各编纂出版1册。为保障顺利推进白银市年鉴一年一鉴编纂工作,今后全市要紧紧围绕“编修精品年鉴,丰富白银文化,推进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着力打造地方年鉴品牌,努力发挥年鉴宣传和推介地方发展情况的名片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于科学发展,服务于社会需要。&&&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提出的“一纳入,五到位”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把修志、编鉴工作纳入到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之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各承编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和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确保编印经费并逐年提高,不断改善工作条件。  三、抓好目标规划  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年鉴工作在“十二五”规划期间的目标是:市、县(区)两级年鉴保持一年一鉴;增强全局观念,力争在每年的9月底前出版发行,发挥年鉴的时效性作用。认真做好年鉴的持续发展工作,除做好综合年鉴外,有条件的县(区)和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可开发部门或行业等特色年鉴。&&&&&   四、严格质量管理  认真执行全国《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要注重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编写规则。坚持质量第一方针,树立责任意识、精品意识。各承编单位报送的稿件和提供的照片都必须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加盖公章,先进名录还要提供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复印件。要注重突出时代特色、地域特色、行业特色的年鉴特色编纂理念,不断创新年鉴的资料内容和表述形式,树立为读者服务的思想。  五、做好协调合作  统计部门要确定专人按时做好综合年鉴所需数据资料的提供和审核工作。白银日报社、白银电视台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协助提供制作年鉴彩页和电子版年鉴(DVD)所需的有关图片、影视资料。  六、加强队伍建设  要注重加强年鉴编纂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工作,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专兼结合的编纂队伍,积极开展年鉴的理论研究工作和业务交流活动,全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年鉴信息员交流培训。  七、搞好检查考核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年鉴编纂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当做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市地方志办公室要每年对综合年鉴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调研工作,重点协调解决编纂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强化责任,督查落实,使年鉴编纂工作走上法制化发展道路。
关于进一步健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督办运行机制的通知
  为实现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健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督办运行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督查督办重点&&& (一)抓好《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市政府坚持每月中旬召开一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分析推进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推进措施。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月10日前报告上月工作进展,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年初分解目标任务、每月一次汇总、每季度一次通报、半年一次小结、年底总结考评的方法,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抓好省、市为民办的实事的督查督办。按照省、市确定的2012年为民办的实事,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项目的督促落实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对各项实事的办理情况跟踪督查,从7月份开始,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为市政府领导准确掌握工作进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惠民实事全面落实。  (三)抓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按照“逐项梳理、建立台帐、加强督办、促进落实”的要求,列出重要的决议和议定事项,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查、及时反馈的工作责任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将督查掌握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每周汇总专报市政府领导,确保市政府重要会议各项议定事项的落实。  (四)抓好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坚持批则必查、查则必办、办则必果,严肃认真地做好上级和本级领导批示件和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由市政府对口秘书长协调督办,秘书科汇总,市政府督查室每周专报市政府有关领导。  (五)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对事关民生问题、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建议提案,要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重点承办单位,采取专题调研、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现场督办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专题督查。对上级转来的建议提案,按领导批示转交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并督促承办单位限时提出答复意见。确保所有建议提案按期答复完毕,办结率和见面率达到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现场办复率达到35%以上。  二、规范督查督办程序  (一)登记。对确定的督办事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或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分类登记,跟踪督查督办。  (二)交办。对已确定的督查事项,市政府督查室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或批示意见,向具体承办单位下达《督查督办通知》。&&& (三)催办。承办单位对交办的督查事项在要求时限内未能反馈结果、又不说明原因的,市政府督查室要通过下达书面催办通知等形式进行催办,最多催办2次。  (四)反馈。承办单位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市政府督查室应对报送的办理情况进行审核,向市政府领导呈送《督查报告》。&&& (五)通报。市政府督查室对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及时汇总报送《督查通报》。对经2次催办后仍未能反馈办理结果的,要随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并予以通报批评。  (六)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按档案管理要求,由市政府督查室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归档备查。  三、创新督查督办方法  按照经常性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单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全面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创新督查督办工作方法并加以合理、恰当运用,提高督查落实的效果。  (一)综合督查。全市各级政府要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每年至少督查3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联合督查。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全局性工作或专业性较强的督查事项,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形成督查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三)催报督查。建立《催报督查记录》,通过下发督查通知、电话催办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展。对有承办任务但办理不力、行动迟缓的承办单位发出督查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限时上报办理结果;对已安排的督查事项采取电话询问和上门督办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交办事项的工作进展。  (四)媒体督查。对省、市为民办的实事、重点工程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市电视台、市外宣办、市政府信息办等单位开展查访,将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在网上公开和通报,提高督查的社会关注度和群众参与度,提升督查效率,通过舆论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五)暗访督查。对一些进展缓慢的督查事项,采取暗访调查的方式,到实地对关键环节进行随机抽查,通过客观准确的了解,准确掌握事项真实情况,通过《政务督查内参》向市政府领导如实反馈,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进度,限期落实。  四、完善督查督办机制  (一)健全责任体系。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督查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决策与落实并重,凡是布置的事情都要有检查,安排的工作必须去督促,确定的任务必须抓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拓展督查工作的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各县区、各部门在督查工作中的作用,调动各方参与督查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政务督查工作由督查部门单打独斗、单一督查向多方合作、联动督查转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  (二)健全反馈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专项督查报告逐级负责和层层把关审核等工作制度,实行行政“一把手”签字制度,确保各类督查反馈全面、准确、客观、及时地反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市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应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情况;领导批办件和交办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复(从交办之日起);急办事项,严格按照领导要求限时办理,并报告办理情况;需向上级机关呈报办理结果的,按行文程序报送。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定期反馈进展情况,直至办结为止。&& (三)严肃行政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密切跟踪,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单位及时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对落实工作迟缓、敷衍推诿、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行政问责,问责程序、方式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征求市监察部门意见后,向市政府提出书面意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是否启动问责程序:&&& 1、主办单位对所承办事项不予办理、延迟办理、多次催而不办、无特殊原因拖延办理时间或工作落实不力,导致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2、协办单位有职责义务配合主办单位,却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经多次协调仍不配合,致使承办事项拖而不决的。   3、承办单位报告内容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  4、发生其他“懒政”、“怠政”行为,贻误工作,影响恶劣的。  (四)实行量化考核。按照《白银市政府系统督查督办工作量化考核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凡被市政府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加分或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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