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脏和子宫都没有子宫还会怀孕吗感觉系统吗

您好,我做人流手术六天了,一直没有很好的休息,这两天一直感觉腰部酸痛,蹲下在起身的时候会感觉肝门胀痛,夫妻生活是会有疼痛感,还会出血,请问是子宫下垂的症状吗?
您好,我做人流手术六天了,一直没有很好的休息,这两天一直感觉腰部酸痛,蹲下在起身的时候会感觉肝门胀痛,夫妻生活是会有疼痛感,还会出血,请问是子宫下垂的症状吗? 5
人流后一般有7-14天的出血的时间,但是也有提前或是推后的情况,如果说出现人流后出血时间较长或是出血量较多及出现腹痛等症状的时候高度的考虑是药流不全的可能,需要及时来医院就诊明确诊断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建议平时多休息,不要太劳累,此时身体非常难恢复,一定 要注意身体!我是在佛山市中山医院的网站那里看到的,你的情况建议你多点休息,如果再有不适,建议你到医院去诊治。
其他回答 (1)
人流后休息不好就会导致腰部酸痛,而且禁止房事一个月,你才人流后第六天就同房了,子宫还没得到恢复,很容易感染妇科炎症导致出血.
那肝门为什么会有胀痛感?
可能与妇科炎症、排卵期出血等有关,需要到妇科检查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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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领域专家[转载]伸出子宫的小手&震撼!(组图)
希望看过的人,都能尽量转载,让这样悲惨的事不要再发生!阿弥陀佛!祈求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帮助苦难的堕胎婴灵,愿所有被堕胎的婴灵能早日脱离苦海,离苦得乐!
堕胎,对于许多人来说应该是个模糊的概念。从科学角度,被堕之生命要经历一场长久的惨绝人寰的生剐,最终在剧痛而沉默的震荡中枯息。也许一些人会了解世间角度堕胎的意义(我确信还不是很客观),而从深远的角度,堕胎意味着什么呢?
- 堕胎因果教育资料集锦(三)_安祥之心_新浪博客
新闻:当时只有21&周大的Samuel&Armas&因为患上胎儿脊髓病变,必需开刀为胎儿医治,没想到在手术的过程中,子宫竟然伸出了一只婴儿的小手,并且紧紧握住医生的大手!
  通常在这种胎儿先天有疾病的情况下,父母都会选择流产,但SamuelArmas&的父母选择了在怀孕期间为其治疗……手术很成功,1999&年12月2日Samuel&Armas顺利在Northside&医院降生,秤重5&磅11&盎司。
  手术很成功,1999&年12月&2&日Samuel&Armas顺利在Northside&医院降生,秤重5&磅11&盎司
  这个婴儿有著无比的求生意志可给那些想轻生的人一个很好的借镜。
  想想!!
  连一个蒙懂婴儿都知道求生...
  那活了不知道几年
  经过无数事件的成人们到底算舍麼呢?
<img TITLE="伸出子宫的小手&&wbr&震撼!(组图)" BORDER="0" ALT="" src="/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 real_src ="http://img./club/upload/user/3/6/6/4/3664486eef968a97f0689d.jpg" />
佛经中讲:"众生至爱者身命,诸佛至爱者众生,能救众生身命,则能成就诸佛心愿。"又说:"诸罪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
现在每年有一千多万未出生的婴儿由于各种原因被他们的父母无辜杀害着,他们的血流在这片大地上,这片土地上承载太多的孤魂、太多的痛苦,这不能不让人感到伤心与悲哀。这个时代已进入了母子相残的时代!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有一千万的堕胎者,其中有五百万都是未婚女性,人们堕胎的原因多是因为婚前性行为、不负责任的性放纵引起的,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们避孕知识的不足。人类堕落到今天,对公然的罪行和罪念已经习以为常,现在年轻人去堕胎,就像去饭馆吃饭一样,没有一点心理压力,就这样轻松的去,轻松的走,他们行走在摧残厄杀新生命的步伐里,而堕胎者自己也可能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如不孕,各种疾病缠身,命运坎坷...
人的生命是始于卵细胞受精的时刻,受精卵、胚胎、胎儿都是人,具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们必须承认,敬畏生命同样包括对胎儿的尊重。任何生命,即使是刚刚孕育的生命,也是生命。不能因为一个生命还不能为自己说话,就认为这个生命的存在可有可无,没有声音的生命被杀害时一样会感到疼痛。堕胎是谋杀,而且谋杀的是一个无法为自己代言的生命。母亲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结束一个生命,因为个人的生命不属于母亲。
诚然,反对堕胎不是反对节制人口。我们今天有很多很成熟的避孕技术,计划生育不需要建立在堕胎的基础上。控制人口的最好方式是避孕节育。而有宗教信仰的妇女则应该义无反顾地迎接自己腹中的不速之客,不可轻易选择罪恶的堕胎。社会普通民众也应基于自律、自爱和人道主义,选择避孕节育,远离堕胎。
在佛典里是早有预言的。《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是佛陀留给末法时代众生的一部殊胜佛经。为了避免末法时代人们遭受最重、最多的堕胎杀业,佛陀在2500多年前就慈悲地在他那个年代,提前开示了堕胎的种种罪过,为末法时代的菩萨如何救护诸童子、胎儿,如何得到长寿灭罪的种种功德,为那些造重杀业的无知父母提供了一盏从地狱走向光明解脱道的指路明灯。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能规劝、阻止一众生停止母子相残,便是功德无量呀!所以恳请您帮助您周围的亲朋好友子女,如能阻止他们的堕胎恶行,您便是观世音菩萨!您定会得到诸佛欢喜、龙天护佑的!在此强烈呼吁年轻人关注发生在你身边严重的堕胎问题,共同努力断除众生的杀业--这也正是本人要编写这本书的良苦初衷啊!
好男人,请不要让女人堕胎!好女人,请把身体交给自己,把呵护的权利握在自己手中,远离堕胎!
世上最危险的地方,是在她的肚子里!
堕胎的真相
安克伯&韦而登著逸萍译
(一)前言
「世上最危险的地方,是在他*的肚子里。」
美国的死亡数字,基于目前的数字,公元2000年的时候,单是在美国,就有5000万件的堕胎个案。短短的二十七年内(),我们的堕胎死亡人数是所有美国战争死亡人数的30倍!
全世界的堕胎总人数可能接近十亿,约为美国的二十倍。
(二).生命何时开始,现代科学对人类生命的开始有何结论?
很多人误以为堕胎是一个「宗教」议题,其实不然。它是一个科学问题,尤其是一个生物学上的议题。要问生命什么时间开始,生物学家才是科学权威,但是当我们在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时,我们常常最后去请教这些人。现代科学的结论是非常清楚的: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的时候。这是科学事实,不是哲学、推测、意见、猜想,或者理论。今天,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是一个证据确凿的事实,没有一个在理性诚实,且有知识的科学家或医生能够否认这点。
1971年十月,在「洛伊对韦德」案之后,220位杰出的医生、科学家和教授联署,向高等递呈一份顾问摘要(此类文件乃是就某法律问题向法庭提出建议)。他们向法院说明,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了人类生命是延续的,未诞生的孩子,从受孕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人,应该和其母一样,被视为人。这份文件的要旨是「说明现代科学(胚胎学、胎儿学、遗传学、产期学,与所有的生物学),都清楚而肯定地证实:未诞生的婴儿确已是个人。」
例如,「在第七个星期的时候,(未诞生的婴儿)已具备成人所有的外部特征和内部器官……大脑的构造已如成人的脑,送出脑波,指挥其它器官的功能……心脏稳定地跳动,胃部产生消化的汁液,肝脏制造血细胞,肾脏也开始活动,从小孩的血液中抽取尿素……手臂和身体的肌肉已经在运动。第八个星期之后……足月的婴儿所具备的每一样构造都已齐全。」
毫无疑问,这份文件用科学事实证明了人的生命是开始于受孕之时。此外,「根据修正案第五和第十四条,未诞生的婴儿是一个人。」
事实上,在「洛伊对韦德」案之前,几乎每一本医学和生物学的教科书都认为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也都如此教导。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这虽然未必是经过讨论确定的医学事实,但已是一个公认的医学事实。
1981年,美国国会对「人类生命从生命时候开始?「这个问题举行听证会,国际名科学家出席一个参议院立法委员会,哈佛大学医学教授洛兹,科拉罗多州大学医学院的鲍斯(WatsonBowes)博士,宾州大学医学院的庞基凡尼(AlfredBongiovann)博士,迪米而(McCarthyDeMere)博士(是一个开业的医生,也是田纳西州大学的法律教授),世界有名的遗传学家李居讷(JeromeLejeune)博士(是法国巴黎迪卡大学的基础遗传学教授),美奥诊所医疗遗传学系的主任高登教授,都证实说: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
当美国参议院主持一连八天的听证会,共请出57位证人。参议院的报告结论说:
医生、生物学家,和其它科学家都同意,受孕是一个人生命的起始点--此一个体是有生命的,且是人类的一份子。在无数的医学、生物学和科学文献中,对于这一点有压到性的一致看法。
在此重申,这不是一个宗教问题,完全是科学问题,科学家们不论有任何宗教观或没有宗教观(不可知论者、犹太教、佛教、无神论者、基督徒,印度教等),都同意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国际医学道德法典声明:「一位医生必须时刻谨记保存人类从受孕直到死亡的生命之重要性。」
所以日内瓦宣言要求医生如此声明:「我必对人类受孕起的生命保持至高的尊重--即使遭受威胁,我仍不会以自己的医学知识触犯人道法律。」
人类生命是否始于受孕,究竟有何差别?其差别就在于:若人类的生命始于受孕之时,那么,堕胎就是谋杀。
(三).现代科技怎样证明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
近来的医学技术发展,譬如音波显像镜让我们可以探视子宫,甚至从受孕候开始,就可以观察胎儿发育。这比起过去所了解的,就如人从水中看自己倒影与照镜子相比,那样的不同。现代胎儿学让我们可以观察母腹中这个小生命的生长,令人惊奇,难以致信。
纳森摄(BemardNathanson)博士表示现代科技的进展,使他支持堕胎的信念有了一百八十厦的转变。他素称「堕胎之王」,田为他在这方面非常有名,曾经主持超过60,000次的堕胎,但他今天大声疾呼反对堕胎,因为近年胎儿学的发现使他不得不承认--胎儿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超音波技术好象是在子宫开了一扇窗户,这是第一次我们亲眼看见里面的婴儿,在此之前,我们从来未能如此做。我的意思是说,X光是静态的,单凭X光,不能充分证明或或反驳种种有关胎儿的事。但是,藉由超音波,我们取得这些非常清楚准确的照片,让我们可以刺激胎儿,看他怎样呼吸,怎样活动,怎样吞食,怎样排尿,观察子宫里的一切动静。
现在,超音波技术更有一项新的突破,叫做子宫音波图,叫人非常兴奋,[在此之前]的照片已经很好,但都比不上这些照片--这是怀孕最初期的珍贵资料。
我们现在可以用子宫音波图看妊娠囊--受精后两星期出现的一个小囊,三到三个半星期后,[我们]可以看见心脏开始跳动。这样就修正了我们许多有关胎儿的资料。
我相信不久还会有更新的技术:例如,有颜色的超音波会让我们看见更清楚,更生动的照片,使我们更进一步了解未出生的婴孩。
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现代科学之所以有这样的结论,乃是因为音波显像和现代胎儿学大力支持这个判断。
这一切都在在说明,人类生命的开始除受孕的那一刻以外,别无任何实点。
(四).胎儿是否仅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
在生物学上来说,怀孕的时候,是有两个不同的身体并存,这是一个科学事实。其一是女人自己的身体,另外,还有一个身体--孩子的,许多怀孕妇人和胎儿的血型不同,这就显示他们是两个不同的身体。一个人有两种不同的血型,这在医学上是不可能的。还有一个证据,女性所怀的胎可能是男孩,清楚可见这是另一个身体。
在纽西兰欧克兰的胎儿学生理学教授李雷(A.W.Lioey)被誉为「胎儿学之父」,他说:
「在生物学上而言,没有一个阶段的胎儿可视为母亲的附属物。根据遗传学,从受孕开始,母亲和婴儿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在生理学上,我们必须承认,怀孕过程极大部分是操之于孕体。」
此外,另有一个科学事实告诉我们,这个在母腹中的小生命,有指纹、手、脚、皮肤、眼晴、耳朵与生殖器官,这些都不是母亲的;他有自己的肺、呼吸、血液、心脏和血液循环,不是母亲;他有自己的嘴、胃、消化系统,也都不是母亲的。
所以,胎儿不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正如「一个吃奶的婴儿不是他母亲乳房的一部分,又如试管婴儿不是试管的一部分。胎儿与母亲的子宫,分明是不同的。如果将一对黑人夫妇的受精卵移植到一个白人妇女体内,她所生的是一个黑皮肤的婴儿。」
胎儿不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他是一个独立的人,有他自己的身体。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伦理与生命科学协会」主席卡莱翰说:「除了营养的来源以外,无论就遗传、荷尔蒙,或身体器官各方面而言,胎儿甚至胚胎,与母亲都是各自独立的。
(五).堕胎的时候,有什么事情发生?
堕胎被美国人默许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看不见堕胎手术对腹中胎儿的影响。即使我们的电视堕胎节目也被审查,电视台禁止播送。所以电影「无声的尖叫」(播送堕胎时子宫内的情形)引起很多争论,使人情绪沸腾。这部电影剖视一个十一个星期大的女婴被堕胎时的情形:
这部电影用新的音波技术,让我们看见一个孩子在子宫内的轮廓,她在挣扎,但是无法反抗抽吸器,于是头部被撕掉,跟着你看见死去的孩子被肢解,头部被压碎,然后逐块被吸走。
看过这部电影的人,没有人还会讲「无痛」的堕胎。执行这堕胎手术的医生也不忍看完这部影片,他马上冲到播放室的外面,虽然他曾做了几千次堕胎手术,他以后再也没做过一次。
大部分的堕胎是在前十二个星期内进行的,胎儿仍然很小,可以用一个强力的抽吸器把他吸出,这个抽吸器的能力是普通家用吸尘机的二十五倍。这个方法叫做抽吸割除术,抽吸器的力量撕裂或者绞拧胎儿的身体,将肢体逐部撕开,直至只剩下头部来。胎儿的头部太大,不能从吸管中通过,所以堕胎的人需要用钳子插入子宫内,攫获这个单独漂浮的头部,然后将它钳碎,直至能够通过抽吸管,那么头部也就被挪走。
尼芬淳博士描写这个过程说:「基本上,胎儿是被砍碎,然后用抽吸器吸出,出来的时候只是一堆的肉碎。」
当抽吸管在子宫内转动,胎儿四周的膜和液体马上被抽走,那小小的生物也被撕裂,最后,连接于子宫表皮的胎盘也被拔出。有一本手册封这一阶段的堕胎作如下的形容:「无论何时察觉有物质流入管内,活动就会停止,直至它全部流出,然后又继续转动,在整个抽吸割除术过程中,你会看见混着血的粉红色组织,一点一点的通过塑胶管流出。」
另一个堕胎程序叫做D&e「扩张和吸取」。这个程序通常用在第四到第八个月。子宫颈被扩大,插入子宫的不是抽吸器,却是手术钳(好象大工具钳),把胎儿的身体夹着,逐部拧掉,一块一块的取出,然后将脊骨和头颅骨压碎拔出,另外用一把割除器或者锋利的椭圆形刀子刮干净。
在D&C「扩张不和割除」手术中,这把刀子被放置子宫内转动,当碰上障碍物,刀子就集中刮擦。换言之,胎儿的手臂可能被割走,腿部被割走,面部被砍碎,头部被砍掉,身体被肢解,切断为很多细块,然后身体各部分和胎盘被抽吸而出……
(六).婴儿在堕胎的时候是否会感觉痛楚?
早在1981年,有些研究员强烈地认为未诞生的胎儿早在八个星期大就能够感到痛楚。(今天,这个数字可能更低。)
尼芬淳博士说,「我想婴儿大概在所有的[堕胎手术]中都会觉得痛,虽然痛楚的程度和察觉的精细程度,是因妊娠时间长短而有不同……但是在堕胎的时候是会感觉到某程度的痛楚,这是无庸置疑的。」
无论痛楚的感觉程度怎样,大概一般的堕胎方法都会使婴儿感觉痛楚。
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法学院的奴南教授形容这些堕胎千术怎样引起未诞生婴儿的痛楚:
这些经历是痛苦的吗?一把锋刊的刀子插入皮肤里,有生机的器官被破坏,对任何有感觉的生物而言,不可能不痛苦。这个手术需要十分钟。
被抽吸器抽吸是痛苦的,被抽吸器肢解也是痛苦的。从抽吸器开始作用,到胎儿身体大部分被毁坏,也是十分钟。
如果高浓度盐水意外地从皮肤进入堕胎中的妇女身体,它会引起「剧烈的和严重的痛楚」。我们可以推想,未诞生的胎儿可能有两个小时的类似经历,因为盐水需要两个小时才能叫胎儿的心脏停止。
无论用什么方法,未诞生的胎儿经历到最大的身体上的祸害,就是他生命的结束,经历到死亡的痛苦。
现代人花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去抢救鲸鱼,小海豹,树木,秃头鹰、三吋鱼、甚至野草,这个时代的人非常关心[动物利环境的权利],却否认未诞生婴儿生命的权利,他们的痛苦的时候,我们硬着心,调头不顾,叫人难以置信!我们不但视他们为低一等的人类,对待他们不如动物和野草。例如,在美国,甚至狗都比未诞生孩子有更多的权利。
3、堕胎"堕"掉了什么
我们从来没有心安理得地杀死过不能自卫的人、没有犯罪的人。胎儿不能自卫,胎儿没有犯罪。而且,堕胎所造成的死亡也不是自然灾害的结果。我们也不能以未来作借口而杀人。所谓的未来,正是人的未来,正是这些即将降生的孩子们的未来。为了他们的未来而把他们杀掉,这是怎样的逻辑呢?
今天,公开进行的堕胎手术的主要原因来自经济的考量。在一个把人看作生产力的第一因素的意识形态中,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堕胎,本来已经很奇怪了。堕胎剥夺了一些人参与建设与享受未来的权力,而这些被剥夺了权力的人们没有机会表达自己对生命的热爱,没有机会表现自己对未来作贡献的决心,没有机会讨价还价。他们没有机会阻止父母对他们的杀害,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中最弱的弱者。出于经济的考虑,为了钱财的原因,杀死不能自卫的弱者,剥夺他们生存的机会,剥夺他们分享资源的机会,从我们迄今依然愿意遵守的道德价值来看,是最卑鄙、最无耻、最值得谴责、最要受到严厉禁止的行为。
据统计,目前中国每年一千万的堕胎者中有五百万都是未婚女性,也就是说人们堕胎的原因多是因为婚前性行为,或者性放纵引起的,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们避孕知识的不足。现在年轻人去堕胎,采取放任随便的不负责任态度,没有一点心理压力,现在部分中学生大学生简直就是太开放了,寝室间的'串联'、野外的'露营'到婚前同居,在享受着人的片刻生理感受后,却忽略了最基本的保护意识。虽然避孕套是比过去方便购买,虽然有很多很先进的避孕措施,但是忽略了保护女性的权利,最后的悲残也是必然的。
所以随之带来的未婚先孕人群大增,又来不及结婚或不想要小孩,怎么办?堕胎啊!就这么简单的思维!同时,在面对人流问题时,医疗机构几乎不把腹中的胎儿当作一个生命来考虑,他们纯粹将未出生的胎儿当"东西"来看,就'堕胎'的方便性来说也很'发达',不论到大医院的妇产科,还是一些小的医院,甚至街边的无名游医,都能在几百块钱左右,简单的完成。这样的高'质量'服务,到底是方便了谁?
另外在农村,仍存在有人置法律法规之不顾,偷偷地进行鉴于胎儿性别歧视的堕胎,
我常常遇到一些父母,当着自己以及好几岁的孩子的面,漫不经心地说什么:"这个孩子,当时我们还想把他(她)做掉,后来想想(或者某人劝劝)之后才留下来,这不,咬咬牙也长大了",我就暗中为他们伤心,人类堕落到今天,对公然的罪行和罪念已经习以为常,不以为罪了。已经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了.
堕胎,简单而冰冷的一个词。在当我们开始渐渐漠视这个词,也许我们已经"堕"掉了,这个民族的人性……
堕胎可定义为:在胎儿具有可存活性以前自发地或诱发地终止妊娠。堕胎常用的方法包括「强力的吸取」、「刮宫法」、「盐水淹没」等,每一种方法都带有危险性,会严重影响母亲的身心灵。
根据联合国"生殖权和生殖健康"调查报告指出,全球每年堕胎的案例高达4900万宗,因而死亡的妇女更超过7万人。全世界,当7个女性正生产,就有1个女人进行危险堕胎,而每10接受危险堕胎的女人中,就有1至5人患上并发症,如脓毒、大出血、不育症、心理创伤,需要长期接受治疗。
堕胎手术可能产生以下的后果:
身体的后果有:不孕、流产、子宫外孕、死产、出血和感染、疲惫、休克和昏迷、子宫穿孔、腹膜炎、强烈痛苦、失去身体器官、不眠症、厌食、减少工作能力、神经紧张。
心理的后果有:罪咎感、有自杀的冲动、哀悼、退缩、遗憾、懊悔、失去自信心、降低自尊、怀有敌意、愤怒、绝望、无助、憎恨与堕胎有关的人、结束与伴侣的关系、失去性欲、不能原谅自己、发噩梦。堕胎对少女的伤害更为明显,堕胎也会使妇女罹患乳癌的危险性增加,死亡的危险性增加。
《残蚀的理性》这个记录片中,会真实地看到,许多美国妇女因人工流产而带来严重身心创伤,影响了她们这一生幸福。其中一位妇女堕胎以后,大出血,子宫穿孔,如果再怀孕,将会有生命的危险。而且更糟的是她每天必须要挂着一个人工的肛门排泄袋,她很怕在人群中逗留,怕别人听到她无法控制的排泄声。。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痛苦地说:"如果我早知这样,我一定不会做这种事了,可是当初没有人告诉我啊!"
另一位堕胎妇女说:"我杀了我的孩子!手术后我看到桶里被捣碎的小生命的尸体,我看到那是他的头,那是他的手指,那是他的小腿,我的整个精神都崩溃了!回到家里,我痛苦了几天,我一生中没有这样哭泣过。而且这种悲痛的哭泣越来越频繁。我想跳楼。"这是多么痛苦和不幸啊!这种痛苦和不幸,是由于不节制淫欲、不负责任的行为而引起的。
在"拒绝堕胎"的观点中,有二个问题是需要澄清的。
1、为了母体的存活。有一种情况是无奈而又需要直面的,那就是在母亲怀孕、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危及母体生命的意外,如输卵管妊娠、宫外孕、难产等,在这种情况下拯救孕妇而采取的措施都是正当的,因为其用意并不是杀害胎儿,乃是拯救母亲的生命,事实上这并不属于随意堕胎的范畴。
2、意外流产。有一种情况是胎儿在母腹中未能孕育至足月而意外流产(俗称小产),这同样是一种无奈而必须直面的意外,是"人的意志所不能控制的事件",这种情况同样不能称为堕胎,而当属于自然死亡(如同初生婴儿的夭折)。
一个女孩子,两年做四次堕胎,医院居然给做,将来她怀了孕,就可能性习惯性流产,估计是不可能生孩子了。最最可恶的是,医院推波助澜,号召女孩子去他们那里堕胎,一切都为了钱嘛!
男女相爱,是最自然不过的,自然现象。有女儿的长成大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告诉她,性生活要和自己爱的人,二是要注意避孕。我想我儿子们到了那天--他们有女朋友的那天,我们会同样坦白告诉他们避孕的重要性。
4、欧美国家及宗教对堕胎的看法
对现任总统布什而言,无论是基于保守派立场,还是个人立场,他都是一名坚决的反堕胎人士。布什政府2002年1月重新规定还在母体中培育的胎儿的含义,新的定义为"未来的孩子".南达科他州(SouthDakota)州长迈克o郎兹3月6日签署的一项禁止堕胎的法案,据悉,当前打算跟进的州还包括密苏里、密西西比、印第安纳、佐治亚、肯塔基、俄亥俄、田纳西等至少7个州。最早今年7月起生效.
在美国,被那些极端反对堕胎的人杀害的医生和护士近10年内有几十位。这种新闻对住在美国的人好像有些司空见惯。去年在宾州,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个被处决的杀害医生的凶手保罗o黑尔,临死前如英雄一样引证《圣经》证明自己的正确,宣称自己不但死而无悔,并且,"毫无疑问,我的行为将使很多提供堕胎服务的人离开那个行业。"
德国社会普通认为:堕胎,是母体有选择的,对其婴儿生命的扼杀。无论是坚定的宗教信徒,还是对宗教不怎么虔诚的一般民众,堕胎,是扼杀一条正在孕育的生命,这是德国社会最最普遍的观念。因此,堕胎在德国,一直到今天,都是违法的。
欧美国家,人人都认为在母腹的婴儿,是一个生命,到了怀孕七八个月,就是一个人了,高月份产妇去引产,就等于是母亲医生联手杀人,在这里绝对是不可以想象的。
在香港,香港法律禁止妇女怀孕28周以后堕胎;
他们还根据《圣经》指出,人是上帝创造的,生命是上帝付与的,只有上帝才能决定人的生死,其他人都没有这个权利。圣经对未出生胎儿的看法:胎儿未出生已受覆庇;未成形的胎儿,主已看见,且写在他的册上。"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伤害胎儿亦算伤害人;
伊斯兰教认为灵魂入体是在第40天,佛教灵魂入胎则是在父母交合之时。
胚胎是人,胎儿更是人。胎儿是胚胎发育的更晚的阶段。
基督徒认为任何理由的堕胎乃是谋杀别人的生命。
在西方国家,反堕胎人士认为,自卵子受精那一刻,生命就开始了,堕胎相当于谋杀,堕胎是被普遍禁止的。在人道主义上,做为医生是希望挽留一个生命而不是扼杀一个生命。
5、佛经祥细描述了胎儿在母腹中的发育状况
佛在《佛为阿难说处胎会第十三》(选自大宝积经卷第五十四大宝积经卷第五十五)中叙述了中阴身入母胎时和在胎中发育的祥细情形,佛陀不愧称为人天中一切智人,他在两千年前就做了科学的描述,另人叹服!经中对中阴身选择入胎时做了如下情形的描述:
"......复次阿难。云何得入母胎。所谓父母起爱染心。月期调顺中阴现前。无有如上众多过患。业缘具足便得入胎。如是中阴欲入胎时。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无有福德。二者有大福德。其无福者觉观心起。所见境界便作是念。我今值遇风寒阴雨。大众愦闹众威来逼便生恐怖。我今应当入于草室及以叶室。或隐墙根。或入山泽丛林窟穴。复更生于种种诸想。随其所见便入母胎。大福德者亦生是念。我今值遇风寒阴雨。大众愦闹众威来逼亦生恐怖。即上高楼。或登大阁。或入殿堂及以床座。亦生诸余种种之想。随其所见便入母胎。佛告阿难。如是中阴初受胎时名歌罗逻。皆依父母不净及过去业而得受身。如是之业及以父母诸缘之中各不自生。和合力故而便受身。譬如以器盛酪及人绳等即便出苏。诸缘之中皆不可得。和合力故苏乃得生。歌罗逻身亦复如是。因缘力故便得受胎"
另外,佛在经中描述了胎儿在母腹中三十八个七日中每个七日内的发育状况,非常精细,不可思议,现代科学恐怕也叹为观止,在此不再赘述,有兴趣者可参阅经文。经中还说:
"过于三十八七日已。欲出胎时受种种苦方乃得生。是故当知。受此身者实为大苦。"
"是故当知。此身皆是不净众苦之所成就。谁有智者于生死中。而当爱乐如是之身"
另外,在《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中,佛陀叙述了胎儿在母腹中十个月的生存状态。
6、《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祥述了堕胎重罪及忏罪之法
(一)经文简介
释迦牟尼佛讲这部《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明确指出堕胎的人,生前必受重病及短寿之报,而死后还会堕入无间地狱,求出无期。
为什么堕胎的罪会如此的重?因为堕胎相当于杀阿罗汉。阿罗汉是小乘佛教修行者,以断除欲望,使自身清净而证得阿罗汉果位。为什么胎儿与阿罗汉可以相提并论呢?因为胎儿虽没有修行,但因它自处腹中,一切机缘使其无法为恶,所以胎儿也是一个完全清净的生命,所以佛陀将杀胎与杀阿罗汉的罪等量齐观,共同列入五逆重罪。这五逆重罪包括杀父、杀母、杀阿罗汉、杀胎、出佛身血、破和合僧,是佛法中最重的罪业,须受无间地狱之煎熬。
经中介绍,在过去世普光正见如来佛出世时,当时有一位女众名叫颠倒女人,听说有佛出世,便请求讲她出家,并且悲号啼哭跟佛说:"我有深重的罪业,想要忏悔,希望世尊您能听我忏悔。我过去曾经怀胎八月,但为了家庭原故,服了毒药,杀子伤胎,胎儿生下后便即已经死亡,但人形具足。那时有一个智者说,如果有人伤胎,则此人今世必得重病报及短命报,而命终之后还会堕阿鼻地狱,受大苦恼,请求世尊以慈悲力为我说法,并新途径我出家,使我脱离重罪的苦恼。"
而这时普光正见如来说:"世间有五种重罪是忏悔难以消灭的,这五种便是杀父、杀母、杀胎、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世间其他罪只要能真心忏悔都能消除,唯有这五种罪是无法忏除的。"(见原文:"时普光正见如来,告颠倒言:世间有五种,忏悔难灭。何等为五?一者杀父,二者杀母,三者杀胎,四者出佛身血,五者破和合僧,如此恶业,罪难消灭。")
之后经中普光正见如来祥述了犯这种罪后所受的地狱之苦,之后普光正见如来说:"你的孩子在胎腹中,人形具足,在生与熟二藏中,犹如地狱两块巨石压身般苦,母亲如吃热食,胎儿如处在热地狱中一样痛苦,母亲若吃冷食,胎儿则如同处在冷地狱中一样痛苦,终日处于苦痛,而你还恶心地吃了毒药将孩子害死,自然要堕入地狱,地狱中的罪人都是和你一样犯重罪者。"(见原文:"普光如来告颠倒言:汝子在胎,人形具足,在生熟二藏,犹如地狱,两石压身,母若热食,如热地狱,母餐冷食,如冷地狱,终日苦痛,在无明中。汝更恶心,固服毒药,汝此恶业,自堕阿鼻,地狱罪人是汝俦侣。")
(二)如何灭罪
若已经犯下堕胎的罪行,要如何解除受恶报的命运呢?在这部经中释迦牟尼佛说得很清楚:
2、受持长寿经。
3、书写流通这部长寿经。
普光正见如来说:"世间有二种人,甚为稀有,就如昙花难得一见,一种是有行恶法,从来不做恶事的人,而另一种是有罪随即能忏悔的人。"
在这五浊恶世中,能完全不行恶事的人,实在是甚为稀有。人们在无知、冲动及许多不得已因素下,往往无可避免行恶,但若能忏悔改过则亦可亡羊补牢。
非但要对过去所犯的罪行深自忏悔以外,还要永不再犯,才是真正的忏悔。所以若是心存着犯了罪再来忏悔,杀了胎,再来补做功德的心理,则便不是普光明正见如来说的"至诚忏悔",而是明知故犯,如此不管做多少功德都无功德可言,因为没有至诚忏悔。
参考经文:
"普光正见如来,告颠倒言:若有众生,造诸重罪,遇佛及僧,至诚忏悔,不复更作,罪得消灭。"
"颠倒当知,未来世中五浊乱时,若有众生,造诸重罪,杀父害母,毒药杀胎,破塔坏寺,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如是等罪五逆众生,若能受持此长寿经,书写读诵,若自书,若遣人书,犹尚罪灭,得生梵天,何况汝令亲得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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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华藏佛友莲社 出处参考:
宣化上人生前曾经在一次水陆空超度亡灵大法会中痛心疾首地对大众说:“现在社会上天灾人祸屡见不鲜,这皆是由于杀生之故。堕胎为杀生之一种。那些胎儿们还未足月就被拿掉了。走投无路之余,他们的神魂飘浮于空中,有的只生了一只脚,有的手还未生出来,眼耳鼻舌身意皆未齐全就被迫离母体。心中充满怨恨到处流荡哭泣。他们的哭泣之声如风铃般时隐时闻,实是可怜。又无人为之超度,所以怨恨之气积成一股黑暗、无形之业力致使世间永不安宁,灾祸频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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