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清宫表 是否可以起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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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刮宫手术后被告知怀孕 医院网站没有正规备案
来源: 辽沈晚报
  看了医院网站宣传,30岁的小罗来到了位于营口鲅鱼圈的一家名为俪人医院的民营医院就医。被诊断为流产在俪人医院做了清宫手术后,小罗却被发现其实是宫外孕!
  “网站上宣传得可好了”
  小罗已经30岁了,之前因为宫外孕被切除了一侧的输卵管。2015年年末,小罗再次“怀孕”,才40天就出现了流血的症状。
  “赶紧去医院看,医院没看出来啥。我就想起有家俪人妇科医院,上网一查,网站上宣传得可好了。今年1月下旬,我和我爱人就去了这家医院。”小罗表示。
  俪人医院诊断称,小罗是流产,需要进行清宫手术。
  “开始我选了个便宜的,他们把我爱人叫出去说我年龄有些大,很危险之类的,让我爱人选择了一个收费贵的手术项目。”小罗介绍。
  术后回家几天后,仍然持续腹痛,小罗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就诊,诊断为输卵管怀孕,最终将小罗另外一侧输卵管切除。
  俪人医院出具了一份盖有该医院网站的注册信息院公章、医务科长主治医生等签名的文字说明:“本院未诊断宫外孕可承担责任。”春节过后,小罗再次找到医院,医院表示自己没有责任。
  院方:医疗条件比较有限
  一名自称该医院医务负责人的周(音)先生电话回复了记者。
  “这个事情确实有,我们认为医院没有责任。现在卫生局已经出面了,需要医学鉴定。”带着明显南方口音的周先生表示,“那个情况说明是我们医院给出的,但是当时是因为他们不罢休,我们医务人员没有办法才给他们写的。”
  “我们是按照医疗常规处理的,这个概率上的东西……小医院、专科医院医疗条件比较局限,有些东西没办法检查。”周先生表示。
  在该医院的网站上,其诊疗范围中,明确写有“宫外孕”一项,并表示自己有“6大优势”。
  “宫外孕相对好诊断,一般通过超声和验血等基本手段就可以判断。”一名专家介绍。
  和“特聘专家”没有合同关系
  记者:俪人医院是否和网站上宣传的特聘专家有合同关系?使用这些专家的照片和简介宣传自己的医院是否取得了这些专家的同意?
  周先生:他们不在我们这里出诊,他们很少来的,和我们没有合同关系;这些专家有的经过允许了。各地的医院都这个样子的,宣传么……记者:未经允许就进行这种宣传妥当吗?周先生:这个要看从哪个角度说……确实不大妥当。
  采访后不久,记者再次登录该医院网站,发现几位专家的名字照片已经从该院“专家团队”中删除。
  荣誉的授予单位查询不到
  在该医院的官方宣传网站上,刊载了不少医院获得的荣誉,包括由俪人(中国)医疗投资管理集团授予的“全国品牌连锁单位”;中华医学发展研究会授予的“全国不孕不育临床示范单位”,白求恩医师学会授予的“妇科临床定点医院”,英国皇家妇产协会授予的“标准人流术”,还有“德国腔镜培训中心”等等。
  在网络上搜索不到任何关于“俪人(中国)医疗投资管理集团”的消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也查不到该集团。
  在国家民政部官网上,也查不到中华医学发展研究会、白求恩医师学会这两家单位。
  “英国皇家妇产协会”、“德国腔镜培训中心”虽然无法判断真伪,但是这两块牌匾上并没有写明授予“俪人”医院字样。
  医院网站没有在工信部备案
  目前俪人医院的官网上,特聘专家还有李秋波、赵玉清等人。
  记者搜索得知,赵玉清同时还在营口博爱医院、北镇市世康医院等民营医院的官网上同时作为特聘专家出现。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医院网站没有在工信部备案。按照法律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的非经营性网站,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查询该医院网站的注册信息,记者发现其所有者的英文拼写为XiaoSong,注册地址为BeiZhenShiShiKangYiYuan,与北镇市世康医院的拼音相同。
  在注册信息中,联系方式是一个QQ邮箱,查询该QQ号的所有者的资料,显示是一名27岁的男子,故乡是福建莆田。
( 编辑: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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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3次不干净,医院有责任吗?
我今年2月份27日在医院做引产手术,住了一个星期院,引产2个星期后仍流血,就去医院复查。当时医生说我清宫不全,要求我要再次清宫。两次清宫后,再次去复查,说胎盘还在,请问医院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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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两次清宫 家属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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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的王先生前段时间当了爸爸,女儿的降临让一家人欢乐不已,谁承想,女儿出生后几天,妻子却被告知子宫内有胎盘残留,需要做刮宫手术,然而,手术一做再做病情却没有好转,最后还动用了化疗,王先生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事,温岭市妇保医院有过错,他们要讨个说法。
  记者和随行律师尹丽萍来到温岭市妇保医院,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仍躺在病床上,她看起来很虚弱,脸色发白,嘴唇干裂,脸上的表情没有初当妈妈的喜悦。7月12日,临产的李女士被送到温岭市妇保医院,次日,顺产诞下一名女婴,虽然生产过程中曾出现大出血,但最后的母女平安也让这个家庭舒了口气,到7月18日,院方通知李女士可以出院了,出院前,产妇前去做B超检查。
  王先生:“结果去楼下检查B超,结果告诉我们什么呢,他说子宫里面还有一小部分的血块。那怎么办呢,他说今天不允许出院了。也许不能出院了,那么怎么办呢,去清理一下子宫,也就是说刮宫。”
  第二天,李女士在医院进行了清宫手术,术后,院方再次通知李女士出院,出院前再次进行B超检查,这一查发现子宫里还有东西。
  王先生:“我什么东西都整理好了,把衣服,被子全部都往车里拿的时候,他说再去做一次B超。那么结果B超做出来之后,他告诉我还有一部分残留在里面。这个就是说胎盘残留在子宫里面。”
  这下,王家人急了,清宫手术会使子宫变薄,做一次清宫手术已经是对身体有损伤,再做第二次,他们很担心。
  王先生:“我以及我的家人心里面都有点紧张起来了,为什么生产之后都是三五天之间都应该能够康复的,那么我老婆为什么出现这样子。医生检查说,这个胎盘还黏在里面,清宫清下来就没关系了。清宫手术,他说,一般产后,流产后一个很正常的清宫手术。那么结果第二次再清理一下子宫。”
  那么,第二次手术,李女士子宫里的残留物会清理干净吗?B超显示的结果依然不如人所愿。
  王先生:“结果第二次清宫清出了大出血,输了两包血。那么第二天之后,大出血后,又去做了一次B超,他说里面还有残留部分。”
  在李女士先后几张B超检验单上,记者看到B超检查结论均为宫腔内不均质回声、宫腔内中等回声团等,这表明李女士需再次接受治疗,王先生说,经医生诊断,妻子的子宫状况已不适合再次进行清宫手术。
  王先生:“因为她子宫清的太薄了,已经太薄了,不能再清理了,他说这胎盘就在里面了。怎么办呢,他说再做一次化疗手术。”
  化疗会产生副作用,但是,无奈的王先生只能选择签字,5天的化疗使得李女士精神萎靡。
  王先生:“现在化疗之后呢,我小孩,我女儿已经不能喝母乳了。第二个呢,我们在医院里面到目前为止已经住了将近20天了。20天的时间了,以及这个费用,一般情况下住院的话,正常的现象,只有三四千这样的价格,那么现在用了一两万了,那么第三个呢,据医生介绍说,以后不建议你再第二次怀孕了。因为什么呢,子宫清理的太薄,又出现过大出血,哪怕你怀孕的话,很可能会出现自动流产。”
  这样的结果,王先生一家无法承受,仔细审视事情的前后发展,王先生认为医院有责任。
  王先生:“生产之后子宫里面的胎盘,有没有下来一个整个的,你们却没发现,等到四五天后,我们即将要出院的时候,你们才发现里面的胎盘还有残留。那么医院给我们的答复是什么呢,你们去起诉,你们去法院吧,你们去做医疗鉴定。”
  此后,记者和随行律师就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向院方求证,温岭市妇保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张维告诉我们,李女士在生产时出现宫缩乏力,并导致大出血。
  温岭市妇保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张维:“接生的时候发现胎盘它自己下不来,胎盘反正我们台州老百姓都讲“衣”,对不对,这个东西按照正常的比如说小孩子生出来了,那么胎盘在几分钟之内几分钟之后,三十分钟之内肯定要出来,那么她这个情况呢,它自己不能下来。不能下来的话,那这个胎盘不能放在这里,如果放在这个的话肯定会更多,会死人的。这个必须要把它取出来,她这个情况是一个诱因出现了产后出血。当时也是有一个抢救的过程,出血比较多,出血了1500毫升左右,这个我们称超过1000毫升的话就称大出血,但是我们也是积极抢救,那么抢救成功。那么胎盘是属于人工剥离的,那么手进去把它人工剥离出来,这是一个规范的操作。”
  张维说,李女士的胎盘进行人工剥离后,院方按照正规流程,对胎盘进行了完整性检查。
  温岭市妇保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张维:“当时观察的情况是,胎盘表面有一定的粗糙面,这个就是,因为正常的胎盘,它像一个紧实的花菜,但它比较薄,没有花菜那么圆。像这样的,相对来讲虽然并不是平的,但是它应该是比较光滑的,但是它不是平的,不是完全板样。那么当时就发现大约两三公分这么大一个粗糙面。那么这个粗糙面我们考虑就是说是不是有胎盘的粘连,因为产妇这个情况也是比较多见的,但是她唯一特殊的就是她胎盘不会自己剥离,对吧,那这个情况接下来我们怎么处理呢,我们请了一个,当时因为是抢救,很多专家也都到位了,请了产科一个专家、主任医师给她做了一个探查,宫腔里面探查一下,但是在这个时候探查,肯定是适当的探查,不会做清宫什么的,这是不会做的,因为她刚刚有一个产后出血的过程。”
  探查是医生用手伸入子宫,检查是否有胎盘等残留在子宫中,张维说,此次探查的结果并未发现异常,此后几天,院方对李女士的分泌物等进行了常规观察,并且根据她特殊的情况在出院前进行B超检查。
  温岭市妇保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张维:“之前B超做的话,是宫腔里面有不均质的回声。”
  记者:“这表明什么呢?”
  温岭市妇保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张维:“这表明宫腔内并不是很干净,有可能是蜕膜组织,那么也有可能是胎膜组织,也可能是胎盘组织,这个是各种情况可能性都是有的。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做了清宫,清宫也是B超下做的,做了之后也是比较干净的,之后又复查,复查之后她又出现了这个事情,当然这种情况是可以存在的,因为医学上很多东西,它是进展的。”
  张维说,经过诊断,李女士子宫里的残留物是胎盘组织,也就是说李女士产后有胎盘粘连。在一次清宫失败的情况下,院方组织专家进行二次清宫。
  温岭市妇保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张维:“第二次清宫之后,应该是清得比较干净的,但是B超做起来的话还是有封闭间血流信号,这个时候我们专家的意见,考虑这种情况,应该采取措施,她本身有一个高危因素在,她有个产后出血,避免她出现持发型的产后出血,就需要把她进行一个处置。”
  这个处置就是做化疗。那么,一个胎盘粘连为何两次清宫都无法清除干净呢?该院妇产科医生认为,李女士的胎盘粘连很严重,一进行清宫手术就出血,此外,病人自身体质及过往生产史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清宫手术不能彻底。院方表示,在李女士整个生产以及以后的治疗过程中,院方并无医疗过失。
  温岭市妇保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张维:“请了一个人民医院的专家过来,人民医院的专家也是考虑我们的处理是合适的,是没有过错的,也跟家属解释过了,这件事情我们也组织了全院的专家进行病理讨论,来分析下我们是不是有过错,是不是有违反常规的地方,我们分析的结果,我们医院自己的结论是我们还是按照常规来做的。”
  大民随行律师:“他自己跟我们说你们第二次谈话的时候,院长跟他承认说院方存在着过错,有这种说法吗?”
  温岭市妇保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张维:“据我所知不存在这个情况。”
  张维表示,对于此事的处理,在证实医院有责任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赔偿。
  温岭市妇保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张维:“家属的话也可以通过申请鉴定也可以,通过调解中心调解也可以,我们现在有医疗行业调解中心,这一块也都可以,总体我们也是跟家属讲过的,如果说我们医院有责任,我们承担责任,如果说没有责任,对不起,希望家属能够理解。”
  此后,我们向王先生及其家属转告了医院的说法,大民随行律师也给家属提出了建议:
  大民随行律师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尹丽萍:“像他刚才所说的,你们家属的心情肯定是理解的,肯定是希望早点出院,而且家里也有小孩要带。那么医院方面处理肯定有一个程序的。他们可以跟你协商,如果愿意协商的话。如果真的协商不成,那你只能通过法院,包括你跟你的家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委托法院介入这个医疗事故鉴定这个程序,然后最终确定这个赔偿方案。”
  尹律师提醒,在事情未解决之前,家属要搜集并保留相关的票据、证据等。
  大民随行律师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尹丽萍:“医院它承担的是一个过错责任,比如它在这个生产当中存在一定的过错,那它肯定是要为此负责任的,肯定是要相应的赔偿责任,它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包括医疗费,还有一些其他的以及为这个医疗康复的必要费用,包括护理费什么的都有。”
  节目播出前,记者了解到,王先生妻子李女士已于8月4日出院,子宫内残留胎盘基本清除,目前仍在定期复查。而王家与温岭市妇保医院对于此事的处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文章来源:大民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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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微信:tzonline 电子邮件:治疗胎记效果不佳 女子起诉医院索赔
11:13:45  评论(/1)
原标题:治疗胎记效果不佳 女子起诉医院索赔
纪女士到某医院进行胎记去除手术,术后效果不佳。纪女士因此将某医院起诉至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其各项损失5万余元。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原告纪女士起诉称,她于2013年10月开始在被告某医院胎记治疗...纪女士到某医院进行胎记去除手术,术后效果不佳。纪女士因此将某医院起诉至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其各项损失5万余元。丰台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原告纪女士起诉称,她于2013年10月开始在被告某医院胎记治疗中心治疗右脸红胎记,共花费13000元,没有效果,2015年5月,纪女士再次前往被告处治疗,结果不但没有好的效果,反而导致她右脸胎记下方部位特别瘙痒,皮肤变暗,黑色素增加,为此纪女士与医院多次协商未果,故将医院诉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今后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6134.5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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