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权案例分析、私有财产权受到侵害时…

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判断下列行为,并说明理由。示例:王某冲进正
练习题及答案
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判断下列行为,并说明理由。示例:王某冲进正在营业的网吧,将正在玩游戏的未成年儿子带回了家。判断:王某的行为是合法的。理由:法律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王某将儿子从营业性网吧带回家是在履行对未成年儿子的家庭保护。(1)小青发现从超市买回来的面包已经过期,于是,找超市要求退换。判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小青上学迟到了,为了不影响班级的荣誉,当值日老师问他是“哪个班级的?叫什么名字”的时候,他故意说了隔壁班的一个同学的名字。判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小青在放学路上捡到了50元钱,正考虑该怎么办的时候,刚好看见有个乞丐在乞讨,他就把这50元钱给了乞丐。判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小青把同班同学小静曾经患乙肝的信息告诉了全班同学,同学们从此以”怕传染乙肝“而远离小静。判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题型:简答题难度:中档来源:浙江省期末题
所属题型:简答题
试题难度系数:中档
答案(找答案上)
(1)判断:小青的行为是合法的。理由:法律保护公民的消费者权益,小青找超市要求退换的行为是具有权利意识、善于依法维权的表现。 (2)判断:小青的行为是违法的。理由:法律保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小青的冒充他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 (3)判断:小青的行为是违法的。理由: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小青将捡到的钱直接给了乞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4)判断:小青的行为的违法的。理由: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小青把小静曾经患乙肝的信息告诉全班同学,侵犯了小静的隐私权。
马上分享给同学
初中三年级政治试题“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判断下列行为,并说明理由。示例:王某冲进正”旨在考查同学们对
消费者的权益及维权途径、
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财产所有权、
……等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关于政治的核心考点解析如下:
此练习题为精华试题,现在没时间做?,以后再看。
根据试题考点,只列出了部分最相关的知识点,更多知识点请访问。
考点名称:
消费者,英文为Consumer。科学上的定义为,为食物链的中的一个环节,代表着不能生产,只能通过消耗其他生物来达到自我存活的生物。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指的的是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消费者的九项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消费者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让人们过上更美好的生活。消费者维权日是3月15日。消费者的权利:(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6)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8)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负有的义务主要有:(1)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的劳动和合法权益;(2)按商品使用说明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商品、遵守规定或约定的服务制度;(3)投诉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等问题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据。消费者权利维护中常见误区:1、消费者是上帝,所以在消费过程中不需要履行义务。2、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无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3、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仅仅是违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4、顾客问来问去的,实在是太挑剔了,确实挺烦人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法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们在消费活动中应怎样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怎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消费时,要有消费者权利意识。①要注意避免消费时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购买商品时,要注意查看商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②要注意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计量是否准确。购买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索取、保留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视具体情形,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消费活动中的参与者(即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怎样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 ①生产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产品,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更不能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等 ②销售者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信守服务承诺,保证不销售缺斤短两、失效变质的商品,不得采取恶意、欺诈的方式损人利己,更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利。 ③消费者应遵守市场秩序,依法公平交易,对制假售假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消费者权益日的历史由来:现代工业化生产的飞速发展及生产技术的革新运动,促使消费品日渐增多,消费结构日趋复杂。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消费事故和难题,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的侵害。为了应对这种问题,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日期确定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之后每年都会在3月15日推出315晚会。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考点名称:
人格尊严权基本内容: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1)公民享有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2)公民享有肖像权。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丑化公民肖像、故意损毁公民肖像、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3)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4)公民享有荣誉权。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5)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我们应如何尊重、维护自己的名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作为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实施细则都对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作了相应的规定。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侵犯人格尊严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①一个人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名誉,首先自己要爱惜和尊重自己的名誉,还要学会尊重他人的名誉。 ②要讲诚信。诚信不仅是经商的道德基础,也是做人的最基本道理,还是一个民族综合素质的体现,一个人有了信誉才能获得良好的名誉。 ③不做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我们也要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应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不应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更不能歧视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 如何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①不做有损人格的事,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尊纪守法,既是公民良好素质的体现,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②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怎样对待同学之间的起绰号问题: ①绰号并非都具有侮辱性,但故意给别人取不雅的绰号,不分场合随意喊别人的绰号,其实质是取笑别人,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表现,侵犯了别人的人格尊严。 ②起绰号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生活情趣,也反映了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和伦理道德等问题。 ③给人起绰号,应慎之又慎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考点名称: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因为: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辨析隐私=丑事:点拨:将隐私与丑事等同是错误的。隐私并非丑事,隐私的构成条件决定隐私的特点:一、合法性,这是隐私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二、私人性,仅与个人相关。三、隐秘性,不为人知或不想为人所知。四、主观性,确认某项具体的私人之事是否为隐私,主要取决于权利人的主观感受,即使他人已知权利人的某项信息,但权利人认为该信息仍需保密,那就必须尊重权利人的意愿。隐私简言之就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个人的很多方面。而丑事却是违背道德和法律,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所以隐私不等于丑事。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就是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还要到处宣扬,还包括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包括:未经同意,不私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不私自闯入他人住宅;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苏教版:学会尊重他人隐私:①尊重他人隐私,首先表现在不蓄意打听和刺探别人的秘密。②其次表现在当你无意中听到或看到他人的隐私,应当为他人保守秘密。不经本人允许,不得散布他人的隐私。(未成年学生处于被教育者的地位,个别家长和教师为了解学生情况以弃清事实或者加强教育的针对性,采用翻学生抽屉、看学生日记、追问学生交往情况等手段,尽管可能出于善意,但也是不尊重学生隐私的表现。)维护自己的隐私:①个人的姓名等一系列属于个人的信息资料,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本人允许,任何商业机构、个人都不得向别人透露,否则便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受害人者有权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②要有效地保护自己的隐私,这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和适度的情感距离。(“一米线”实际上要求的是对别人隐私权的尊重,它是基于道德标准而提出来的一项措施,是现代社会保护个人权益的文明观念的体现。)③保护个人隐私,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示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权不受非法侵害:尊重自己和他人的隐私权,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非法侵害,应做到:①树立隐私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保护自己的隐私。②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自律,尊重他人的隐私。③当隐私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通信自由权:公民拥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诚信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怎样应对父母或老师私拆我们的信件或偷看日记:父母或老师私自拆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或偷看日记,虽然他们主要是出于善意,但也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利,我们应加以反对和制止。做法:①与父母(或老师)沟通,向其宣传有关的法律知识,要求其停止侵犯自己的隐私权。②向老师或其他人员求助,帮助劝说父母不要侵犯自己的隐私权。③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考点名称: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合法财产:是指财产取得的方式、方法、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但说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经及其它合法财产。保护财产所有权的手段有民事法律手段和刑事法律手段,其中刑事法律手段是最严厉、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 ①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佥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国家运用刑事和民事等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②我国法律只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对于公民通过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财产,法律不但不保护,国家还要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 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受到保护。由于年龄和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还不能独立参与较复杂的经济活动,自己的财产由父母代为管理,尤其是那些可能导致财产减少的活动,必须经过父母同意才能进行。但我们可以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接受赠与的财产,父母不能干涉或者将我们接受的财产据为己有。 公民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未成年人获得财产的主要形式是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的所有权。当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佥财产所有权。可以与侵害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起诉讼,请求法律的帮助。同时我们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所有权,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练习题推荐
与“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判断下列行为,并说明理由。示例:王某冲进正”相关的知识点试题(更多试题练习--)
微信沪江中考
CopyRight & 沪江网2015鲁教版八年级政治知识点整理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105页¥0.508页免费7页免费8页¥4.008页免费7页免费8页1下载券3页免费2页免费7页免费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8页免费10页1下载券5页免费8页免费5页免费
鲁教版八年级政治知识点整理|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
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28350.doc32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免费全文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5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
(一)考点分析
本课有“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和“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两部分构成。由于本课是学生系统掌握法律知识的出发点,关于法律的许多重点基础知识,例如法律的特征,法律的作用,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怎样依法行使权利,怎样自觉履行义务等,都是中考考查的重点。可以以选择题.价值判断题以及材料分析题等多种形式考查学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还应注意将本课的知识和其他课的内容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运用能力。
(二)自主复习
1.法律的特征(含义)?
制定,法律靠
实施,法律对
有普遍约束力。
2.法律的阶级本质以及我国法律的阶级本质是什么?
1 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
意志的体现。
2 我国法律是
及其领导下的
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3.在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怎样?
(1)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
的。(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
的。(3)公民的
权利和义务是
的。(4)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
4.如和依法行使权利?
1 公民行使权利必须遵守
2 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得超过
许可的范围,不得损害
的.集体的利益和
的合法权益。
3 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能在合法权利之外谋取
4 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有权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但必须采用
的方式,按照
程序进行,不能采取
5.怎样自觉履行义务?
1 凡是宪法和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要
2 凡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 ? ? ? ? ? ? ? ?&&>>&&>>&&>>&&>>&正文
鲁教版五四制初三政治上册复习提纲
Section targeting
内容预览:  第一单元& 我们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消费权  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1)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法律最重要的特征。  (3)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在某些条件下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  (3)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1)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能在合法权利之外谋取非法利益;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但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2)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  4.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地位: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法律依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人身权利,当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时,我们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一要及时、如实地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能让侵害者逍遥法外;二要采取合法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不能以牙还牙,以恶报恶。  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还要加强自我保护,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从而多一份防范,多一份保护。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是公民所必须具有的、终身守护的权利。在我国,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人格尊严的权利,不容非法侵害。公民的肖像权、名誉、荣誉、姓名不受他人侵害。我国法律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  正在成长的我们一定要做到 自尊自爱,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要提高维权意识,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找回失去的尊严。同时,每个人都要像尊重自己的人格尊严那样,爱护、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6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  (1)公民享有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7.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  我国法律规定: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公民智力成果。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不受侵犯。  8.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消费者享有的重要权利:人身和财产安全权、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  (2)营造放心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消费活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都要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消费活动,依法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  (3)维权方法与途径:首先可与经营者直接协商,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解决争议;当协商无效时,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单元& 热爱集体 融入社会  1.集体利益为重,以实际行动为集体添光彩  (1)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在我国,二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以集体利益为重并不排斥个人的正当利益。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障,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2)为集体添光彩主要表现为自觉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首先需要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更应该体现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中。还体现在当集体的荣誉和利益受到侵害时,敢于积极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是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的最高表现。  2.正确认识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1)中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意义:为了适应新的社会生活,我们不仅要学会学习,还要学会生存、学会交往、学会做人。我们只有在社会这个大课堂里亲身实践,才能学到现代生活所必需的本领,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2)形式:参加社会公益宣传、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调查活动、参观访问等。  3.正确认识生活中的困难和逆境  我们青少年一方面要紧随社会的主旋律,与时俱进;另一方面要抗拒外在的压力和诱惑,坚持自己的正确立场,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学习做一个理智的社会成员。  第三单元& 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1.大自然面临的威胁  (1)大自然物种在减少。  (2)自然景观遭到人类破坏。  (3)环境状况不容乐观。  2.环境问题的含义  环境问题是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  3.环境问题的危害  环境问题威胁生态平衡,危害人类健康,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德规范  (1)尊重生命,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2)善待自然,做大自然的朋友。  (3)美化自然,让大自然美丽永存。  5.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这一原则要求在发展经济时,要把经济发展与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结合起来,以实现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一原则是预防为核心。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及进一步恶化。  (3)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  (4)依靠群众保护环境。  6.为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作贡献  (1)增强环保意识,树立环保观念。  (2)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保护环境。  (3)从自身做起,积极为保护环境作贡献。
也许您还关注以下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格尊严权案例分析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