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专业的(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唯物史观、人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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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辩证法三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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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文档:辩证唯物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辩证法三个组成部分.DOC  这次有关唯物辩证法的讨论,只是为了方便大家的交流。不过,为了讨论的方便还是大致分为两方:  正方:唯物辩证法有其特殊之处,是一种可以应用、并且可增进对世界的认识的方法。  反方:唯物辩证法只是一个怪胎而已,是个四不象,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在事前的征求意见贴、许多人之前贴出的主贴中,大部分人已经将观点说得很仔细,如果个人觉得不必要,可不必在下面再次列出观点,直接就自己的不解或疑问向对方提问即可。    我认为讨论是为了交流,而不是为了证明谁是正确的,在讨论中共同提高,在交流中增进认识比分出胜负更有意义。所以,最后的结果不必要权威来做出,可请每个参加及旁观者在讨论之后说出谁给自己的启发最大,这个人就是胜者,呵呵,可以得到我的礼物滴。礼物在前面的贴子中说过,我记得是1000分,不知这是不是别人说的一个钻钻,呵呵。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马克思不可能同意“辩证唯物主义”这个说法,我也不同意。  唯物辩证法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前面我胜了,1000分要给我。
    晕,要是倒过来,暗恋对象的老婆去美国,那聚会庆祝一下他的解放还算回事。
  反正也是没意义的话,更改一下。----中年悍妇
  唯物辩证法存在吗?本人孤陋寡闻。  唯物辩证法不可能存在,谁来说说:唯物辩证法是如何可能和怎样可能?  笑话
  此讨论的最后时限还未确定,所以大家不必着急,可有充分时间先看别人以前发过的贴子,然后有针对性地提问,再重复一次,请不要大段引用。
  作者:晋如
回复日期: 22:55:00
      作为旁观者,我认为dasdas8452胜了        我要分500分。    -----------  旁观者怎行?我是反方二辩,是二当家的,我还没说要分分捏。^_^    
  作者:dasdas8452
回复日期: 22:38:00
      作者:晋如 回复日期: 22:30:00           还有,所谓三大规律真是马克思同学总结出来的吗?            肯定不是拿别人的东西凑数?哪位牛人给我讲讲啊。    8888    三大规律与马克思无关,在黑格尔的大逻辑里面。马克思不以为然,恩格斯以为是圣经,抄袭以后,恩格斯总结的,在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里面。后来,列宁、普列汉诺夫都是胡扯,不要看。
  dasdas8452兄这个回复一定要转过来,可以免去许多口水    另:我尽量做到只旁观不冷嘲热讽,如果忘了,我拎自己耳朵。
  晋如,你如果没正试参加讨论,并且没有有价值的发言的话,你的判断不能算数----别人算一票,你的不能算。    我相信自由心证,至于你非不如何,或者非要如何,我也是没办法的。
  TO凯华:你这个二辩还不如我口水多,分分归我。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谁的观点?
  我觉得我的发言价值比某些人高出很多    既然这么说了,我既非非不如何,也非非要如何,呵呵    飘,慢玩!
  马克思。我尊重马克思。  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虽然偏颇,却十分深刻。  作为一家之言,堪称伟大,特别是其中的人文精神,人本主义,理想主义。  我尊重马克思,反对恩格斯。
  上一层回复中年淑女的问题
  汗,我知道错误在哪里了,对不起,是我自己没有讲明白。这三大规律,不是指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我原来说过的,我不懂辩证法,所以肯定不是在说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代T老师说一下他的观点(不是我的观点,是T老师的):  唯物和唯心是什么关系呢?现在仍然有大量关于两者你死我活的争辩,为什么呢?因为你死我活的关系是形式逻辑上的矛盾关系,肯定了“是”(唯物)就否定了“不是”(唯心),否定了“是”(唯物)就肯定了“不是”(唯心),唯物和唯心是矛盾关系吗?我的思考从这里开始。很不幸,他们两者是矛盾关系(如果以后有空细说),我差点陷入了不可知论,但毛的《矛盾论》救了我,当我对辨证法中“世皆矛盾”、“世皆对立统一”有了更深的认识后,我发现世界认识本源的矛盾关系一定是和谐的,这就是哲学逻辑高于形式逻辑解释力的原因,用形式逻辑去解释哲学逻辑有本末倒置的可能。由此我解决了自己在认识方面最大的障碍:终于不用靠驳倒一个假设(唯心),来获得另一个反命题假设(唯物),这意味世界本源的假设是驳不倒的,在实际中我终于可以放下为辩而辩的重担了。    其实为了说明“世界本源的假设是驳不倒的”的论断,还可以用一些推论来说明,如唯物和唯心是矛盾关系,如果能驳倒其一,我们是不是就得到了“绝对真理”?这可是关于人类世界认识本源的真理啊!这种简单对错的结论实际上却无助于人类认识的发展,也无助于“唯物主义”的发展,按照辨证法的观点,唯心不存在,则唯物也成为了伪命题。我说我接受了唯物主义作为我本人的世界观,也因此有了辨证法的解释:唯物和唯心在我的认识论中是统一的,但唯物主义是指导我认识的主要矛盾方面。由此我得到下一个问题是:我为什么接受唯物而不是唯心?  唯心和唯物两者不是简单对错关系,但存在现实解释力的差别。所以解释力的差别决定了人类个体不可避免要衡量哲学观解释力对个体实践带来的“效用”,我衡量了这种“效用”,所以接受了唯物观,简要说一些原因:  1、 先验的“神造论”更象是最大范畴内的应试教育,我情感上接受不了。  2、 “绝对精神”和“我思故我在”的观点,让我感觉虚的太多,和人现实的物质欲望脱离较远,用物质解释意识,更贴近人类社会物质发展的需要。  3、 我渴望的进步,是能体现在证伪基础上的进步,而不是对条文或教义的理解。  
  附:我不过是在此解释一下我造成的误会,以下我不再发言参加讨论。呵呵。大家讨论,我在旁学习。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谁的观点?  ---------------------  大家对这三大规律的来源还有疑问吗?
  老T也不是胡说八道,但是你把问题无限扩大,到了世界观的程度,就没有辩论了。我不可能改变你的世界观,你也不可能改变我的。辩论,只能在一个小的,划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无边无际。  我划的范围太小,你的范围太大,不说也罢。你是一个认真的人,你有你的信仰,我会用生命保护你信仰的权利,但是,我对你的信仰不屑一顾。  我仍然尊重你,你是有思想的人,有选择的人,真正的人。
  我不同意das和凯华的观点。老夫虽然是一个顽固的一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运动员,却是一个原教旨的马克思主义者。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虽然是斯大林给起的名称,我认为这个名称还是恰当的,不能因人废言。而且其主要内容还是马克思、恩格斯二位先贤创立的。    我自己创立的“新理性主义”哲学体系,就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为平台,主要吸取了康德、韦伯和波普尔三人的学说形成的。
  上海老大文章在哪里?只要是理性的,都有价值。  愿意拜读
  请上海老大说明:唯物辩证法是如何可能和怎样可能的。谢谢
  das关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二者关系理解上有失误。这里简单提醒一下——  辩证逻辑是建立在形式逻辑基础上的,虽然它高于形式逻辑,但是它不能违反形式逻辑,违反了,那就不合逻辑,是诡辩。譬如,辩证逻辑中有一条“A既是A,又是非A”,这里“又是非A”是有条件的,不讲条件就不是辩证逻辑。
  题外话——这里的诸位,如果对老夫的新理性主义感兴趣,可获拙作一本《讲道理——关于新理性主义的论述》,请将各位收件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发到我信箱里。
  我读过康德,也读过一点黑格尔。按照我的理解,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不共戴天。  这是根本的分歧,没有调和的余地。
  忍不住说一句:范老先生的回复,有点儿汗----
  辩证逻辑是建立在形式逻辑基础上的,虽然它高于形式逻辑,但是它不能违反形式逻辑。  -------------------------  范老先生,这句话还欠思量。呵呵,将最后一句话去掉还差不多。
  受不了了,我不当主持人了,参加辩论吧。
  请各位注意论题:这是解决唯物主义是不是可以与辩证法搞到一起,而不是辩证法是什么,或者辩证逻辑是什么。虽然可以讨论一下,但不要过于集中于此。
  晋如这么斯文的ID,一想起是我的老朋友--绝对瞎掰的马甲,就忍不住要笑起来.
  没学好形式逻辑,不明白形式逻辑的局限,怎能体会出辨证逻辑在认识中起到的作用呢?在那个放屁贴中,中年斑竹转了我以前的帖子,题目是《错误的逻辑――将哲学的方法论纳入形式逻辑讨论普适》,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在做这样的事呢?如果我们能靠这种非此即彼(形式逻辑的矛盾律)的对错思维,能靠严格割裂联系的孤立定义方式就讨论清楚辩证逻辑,那么辨证逻辑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形式逻辑也一定能圆满的解释世界!它能吗?    如果形式逻辑不过关,如此的文字能在辩论中获胜吗?呵呵,阿Q精神只对精神有效,对其它尤其是科学而言肯定无效。我来指一段:  ----------------------------  作者:dasdas8452
回复日期: 17:43:00
  无论如何,你不能从总体上批判辩证法,许多人那样做过,都会陷入泥潭。  我要选几个点,三大规律,是三个绝好的点。我要把它一刀一刀割开,分别包围,各个击破。  辩证法如果整体上是对的,他的一部分也应该是对的。如果他的一个或者几个重要的部分是错的,他肯定是错的。  ---------------------------  显然这是dasdas8452在解释他那一段东拉西扯所采用的方法,也幸好有了这段,才能让我提高点效率(因为原来那段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点的因为所以)。    我不得不大声疾呼,dasdas8452创造(凯华斑竹注意这个词,呵呵)了一种新的逻辑推理形式!这种新的推理形式将是开天辟地的一次伟大创造!试举例:  当我们要反驳一条性质判断时,比如dasdas8452是人。完全可以“把它一刀一刀割开,分别包围,各个击破”,从论证“胳膊不是人”,“细胞不是人”、“分子不是人”着手,最后得出“dasdas8452不是人”的结论。呵呵    说实话,科学不需要这样的人来捍卫。    
  大家看清楚了,我可是谦谦君子,T老头先骂人了。而且骂我一个君子!  呜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为老不尊,君子何为?
  “经院马克思主义者在图书馆里考据辨证法,政治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上挥舞辨证法,科学工作者在实践中针对个体运用辨证法。如果辨证法不能让我辨析、领悟、认识这个世界,它将不再是方法论,而是辩论的工具、抬高自己身份的工具、混饭吃的工具,这与哲学无关,和我理解的辨证法无关。”    呵呵,我要说的其实都说过了,中年斑竹也几乎都转来了,所以我也只能谈别人的逻辑错误了。  
  作者:晋如
回复日期: 09:19:00
    辩证法,最终是主观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注意,是绝对统一,无限回复和自身同一,而不是悍妇女士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也反作用于物质”那种外在的统一),如果统一于纯粹思维领域,还可能完成其自洽,如果试图统一于物质世界,呵呵,后面的路是走不通的。  那怕是以实践为媒介的统一,经由某种媒介的统一本身,就证明了两者的相互外在性。  ---------------  我记得有段对绝对精神的议论,不过找不到在什么地方了。
  对([其他]可否进行有关唯物辩证法的辩论?) 的观感  
公案一则:标月之指:有人问月亮在那儿?于是被问者用手一指天上说在那儿,可问者只认手指不看月亮。  
古往今来无数学佛者,或念佛或参禅或诵经,有人因循手指看到月亮大彻大悟,有人皓首穷经执著手指终还是凡夫一个。  
再拈一则:可真禅师乐于禅观,为表示高明过他人,以口舌辩利,呵骂各方禅师,无一个使他觉得满意。而实际上于向上一箸(指悟证)并未明了。一天与善禅师游山时,善师拈一瓦砾,置于石上对  可真说:对此下一句话语,算你亲证了道,快说快说,可真迟疑不决,善师呵责:伫思停机,情关未透,如何算了道,师兄参禅虽多但并未妙悟,只能说是耽枯守寂之痴禅矣。   
当人自我感觉比他人高明时难免会起傲慢心(佛法称大我慢心)。
  哈哈,T生老师过于严肃,“中年斑竹“太斯文了,还是“悍妇斑竹“比较有视觉冲击力.    说不尽的辩证法啊.兴趣在于研究,其实辨证法就很容易彻底全面的展现出来,并没有一点什么神秘性的.这就和1+1的道理,牛顿力学一样,都是一种方法.    我们乐于接受1+1,但现实并不存在2这样的东西.数学的习惯,将我们思维主观规定,换成了客观.这是习惯的重要性.    T生,老范,和我基本是适应辩证法的习惯了,但要把辩证法全部说明白,还是有难度的.遇到胡扯的人,瞎掰的人,也是没办法的.    当然特此申明,胡扯不是指还是胡扯,瞎掰不是绝对瞎掰.    偶和绝对瞎掰,是老朋友了,我们这些年来,都一起快乐的渡过,虽然从来没有见过绝对瞎掰,哈哈哈.        
     作者:dasdas8452
回复日期: 0:03:00
      我读过康德,也读过一点黑格尔。按照我的理解,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不共戴天。    这是根本的分歧,没有调和的余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康德、黑格尔二位在天之灵如果看到阁下如此狂言,定将昏倒——辩证逻辑如果违反形式逻辑,那就不叫逻辑了。    
  作者:尽在缘中
回复日期: 11:06:00  -------------  对您这种充满了隐喻的话,实在没兴趣看下去。
  辩证逻辑是对世界真实状况的把握——一个变动不居、普遍联系的世界。为了具体把握,必须使变动相对静止,并隔断事物的联系,以孤立静止地确定事物的特性,由此才有形式逻辑。但形式逻辑反映的并非真实的世界,这个世界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
  T老师说:辩证法不是要在形而上学的层面来理解,是要在实际中应用滴---
  T生老师,老范,你们二位老前辈还是就放过DSA吧......    
  作者:中年悍妇
回复日期: 11:33:00
      T老师说:辩证法不是要在形而上学的层面来理解,是要在实际中应用滴---    T生老师一定不是这样说的,悍妇引用T生的讲话,就和DSA引用康德的话一样,夹有自己的理解.    辩证法就是辩证法,仅仅就是辩证法.辨证法本身,就是形而上学的明珠,也许是人类思辩的最高成果.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所以作为唯物论的辩证法,是讲社会实践的结果,是注重实际中应用的.  
  T老师一点儿都不老,比金三你还年轻啊--
  呵呵,应该改为“不只是要”,而不是“不是要”。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0:44:00
      “经院马克思主义者在图书馆里考据辨证法,政治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上挥舞辨证法,科学工作者在实践中针对个体运用辨证法。如果辨证法不能让我辨析、领悟、认识这个世界,它将不再是方法论,而是辩论的工具、抬高自己身份的工具、混饭吃的工具,这与哲学无关,和我理解的辨证法无关。”  -----------  呵呵,话言还未落,就有人不认了。
  呵呵,还是标准问题。我们讨论的就是两个形而上学的工具,你用什么标准来判定它们呢?    金三,我已经说过了,实践观是马哲的核心,而阶级论不是,阶级论是唯物史观中根据历史事实和辨证法所获得的推论,我不谈阶级论是因为它对解决中国目前的问题没用,也就是说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国际竞争下的发展问题(这是邓小平的总结,我认同),而不是阶级问题。
  但形式逻辑反映的并非真实的世界,这个世界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  --------  形式逻辑判断的就是那个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世界”;辩证逻辑研究的是那个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世界。
  我提议这场辩论的最佳发言给中年悍妇:  “形式逻辑判断的就是那个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世界”;辩证逻辑研究的是那个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世界。”    这句话清楚表达出了这两个形而上学工具对世界的解释实际还是取决于“人的规定性”。  
  T生老师,偶这样叫没关系的,年龄不是大问题,中年悍妇和我是互相称呼亲爱的,她如何叫,我就如何叫的,哈哈哈    我和T生老师讨论实践性和阶级性,才是马克思主义的大问题.    严格的说来,从笛卡儿以后的西方哲学,都是立足于实践性的,不同与中世纪的哲学,是神学的形而上学,是纯粹思辩.笛卡儿如此,休谟如此,康德也如此.休谟并且将实践的经验看作最最根本的,以至于在思辩上,在形而上学上陷入怀疑论,在实践中信仰经验主义.康德始终把经验放在基础地位,在经验的基础上,发展思辩.康德后的哲学家,都是在康德的基础上,发展其花样百出的哲学,从那以后,基本就没有啥新东西.    所以,概括的讲,笛卡儿以后的西方哲学,基本都是立足于实践性的.    马克思依然如此,并且强调其实践性.    但,最最有影响的,是其阶级性,无论从共产党宣言也好,还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通信时候,马克思再三的表态要做无产阶级的理论家.    所以,从马克思主义那里,阶级性的核心,是毫无疑问的.这是理解的第一.第二,是我们自己坦然的以阶级立场去认识和表述.
  汗,老师,这样难免有吹捧您自己之嫌。
  辩证逻辑研究的是那个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世界。”  =================  这意思就是说辩证逻辑研究的是“是此又彼、又黑也白”的世界???这个世界很奇妙!
      几位正辩,你们论述一下“辩证法”的核心观点,再指出其适用范围,另外,“三大规律”是先验的呢还是经验总结的?    
  作者:凯华
回复日期: 12:23:00
      辩证逻辑研究的是那个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世界。”    =================    这意思就是说辩证逻辑研究的是“是此又彼、又黑也白”的世界???这个世界很奇妙!      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所以T生对悍妇的夸奖,是完全恰当的.我也为之高兴.    辩证法的基本看法上,T生,老范,和偶的基本一致的.所以,虽然表达各色各样,但彼此是能看明白的.辩证法的丰富性就在于此,同样,这个丰富性处理不好,就是沦为诡辩.
  凯华老兄又在说三大规律,这种应试教育的成果,实在害人不浅.要从那三个结果来说辩证法,那只能更混淆.    比如说苹果,在家里的时候,假如你的小孩问你苹果哪里来的,你的回答只能是超市买来的.不会说把苹果树的生长经历讲一下,再讲苹果的生长经历,再讲苹果的运输过程,再讲苹果的销售过程.是否再问,钱哪里来的,再讲金融问题吧.这样一来,你的小孩就成天才,忘记吃苹果了,    凯华老兄点一下我的ID,我有文章专讲简单理解辩证法的.也可以在关天,查找“辩证法“关键词,先看我的文章一下,能否明白?如果那样不能明白,偶现在也说不明白.    
  『关天茶舍』看看我能不能简单通俗的理解辩证法         作者:金三 提交日期: 15:24:00
    ??看看我能不能简单通俗的理解辩证法        一,辩证法的方法        辩证法是通过一个中项和二个端之间的关系法。        属性一:辩证法是方法    属性二,辩证法是一种关系    属性三,辩证法是一种处理二端和中项关系整体的方法。        二,辩证法的原理(辩证法的纯粹性)        举例来说:黑白        黑和白是二端,一端是黑(纯粹黑),一端是白(纯粹白)        我们知道,没有纯粹黑的颜色,也没有纯粹白的颜色。假设:一种颜色如果只有黑白二种元素,那么这种颜色就是介于黑白二端之中的,一般来说,这样的一种颜色就是属于中项的概念。任何一个具体灰度(现代概念)就是这个中项的质料(形式和质料二分,是最早的柏拉图时代的哲学)。        如果理解了以上的原理,这样的原理,在方法上就叫辩证法。        无论是三元色也好,七元色也好,懂得了黑白原理中辩证法,那么世界的五颜六色通过辩证法,就知道是如何得到的,这也就是彩色电视机和电脑彩色显示的最根本道理。现代的手段,只要计算出中项的具体的数值,具体讲,灰度就是百分之多少的黑和百分之多少的白,具体的彩色就是色彩的数字比例。这时候,再固定住黑和白,把纯粹的具体化,那么各种灰度就具体了。同样,彩色的也如此,只是关系更复杂。        辩证法思考,带给你是一个彩色,丰富的世界。而除此之外,要么就是幼稚的黑白世界,要么就是小糊涂和老糊涂,当然,有病的人还可以例外。        二端,中项,这就是辩证法的基础。        三,辩证法是如何进入是非领域的(辩证法的实践性)        在哲学上可以这么分析    甲型:是,非,为二端,事情为中项    乙型:事情A,实情B,为二端,是为中项        在甲型,最典型的: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就是好,文化大革命就是不好。文化大革命就是中项,是非就是二端,各种言论大家都看见了。        在乙型,最典型的:中国的道路,        资本主义道路A,社会主义道路B,中国的道路,各种言论又是大家常见的        当然,事情不止一个端,选择也不止是一种,这样一来就是我们丰富多彩世界存在的根本原因。        四,辩证法之外的方法        事实上,辩证法是人类认识发展的结果,在这之前是:单纯演绎法,二元(正反)反思法。比较辩证法,前二种缺点更多。演绎的话,纯粹就是靠自说自话,这种事情,一般来说北大毕业的最拿手,中国历史上的大多数文人,现在的绝大多数靠文字吃饭的,都是这样。演绎的好处也是有的,简单的事情就靠它。        比演绎更好的,就是知道正反。古人讲日三省,要是每件事情都三省,人还不累死。于是在早期就有被东西方哲学家都重视的教育(柏拉图,孔子);中期都重视的习惯教育和理性培养(休谟,康德,朱子)。近代以后,自由意志被人深刻意思到,各种思想又大战,宗教战争,一二战,直到现在,各种战争无不是意识形态的战争,战争的形式也不单单是军事战争,政治战争,文化战争。        这就要求人类有更大进步,尤其是在哲学上。        演绎法是个点的思维模式,由一个点到任意一个点,任意性大,自由,不精准。这是原始的方法。二元(二律)是个点到点的思维模式,是由一个点到点的方式,但这个线不能保证,是一个曲线。这是一个中世纪的方法。辩证法,是很好的线性思维模式,如果用微分,在二点都有一中项点的存在,这就是一个直线。这是现代化的方法。这样的直线是,是理论和实践的有效结合,是个人和国家的有效结合,是个人想象和个人欲望的有效结合,除此之外还能如何?            五,国人之不喜欢辩证法        中国人有原始的辩证法思想,但在近代,不如直接吸取西方辩证的精髓。辩证法在哲学上的地位,是一种思想革命,比如电力的出现一样。        西方古代哲学是建立在数学概念上的。西方哲学的现代化,是力学概念的发展,进而在数学上又有微分,生物上的认识,化学上的认识,都不断充实这些基础。我以为,不懂微分,不懂力学,不懂数学,是不能理解现代西方哲学的,所以你要和北大的那些没有理工科常识的人讲西方哲学,恐怕很难。但是有一点,人只要肯学,扎扎实实地学习,首先有学习乐趣,其次学有所用,都还是必要的。            力学对哲学影响之深,且看生产力,万有引力,意志力,团结就是力量,知识就是力量,电力,水力。力是西方哲学从数学哲学的突破。中国的气概念,有力学的原始质料,却没能有新的形式发展。数字化,力化,难道不是当代最经常接触的吗?文化自然是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建立这样的文明之上的。古今中外的一切先进知识,都是拿来学习的。要不得封建思想,要不得殖民主义思想。        而在当代中国,最好的哲学,还是毛泽东思想:事实求是,独立自主。            这是我以前的文章,写的还不好,没有强调辩证法的纯粹思辩.    唯物辩证法,和辩证法比较,只要注意辩证法纯粹是思辩的,唯物辩证法是强调实践,强调社会实践.
    作者:金三
回复日期: 12:38:00
      凯华老兄又在说三大规律,这种应试教育的成果,实在害人不浅.要从那三个结果来说辩证法,那只能更混淆.  ===========  你就直说,辩证法到底有没有这三个“东西”吧,这三样“东西”在辩证法中占何位置,你下面的帖子,似有“中庸”的嫌疑。      
  既然凯华斑竹非要问“这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样的问题,我只能回答:对立统一规律、质变量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是辨证逻辑的三大规律,如何?
  当然有,这三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你要仔细体会的话,是能明白的.我早年读书,一看到自由,是喜欢的,一看到自由主义就讨厌.但现在看书,自由主义就多看看,去钻进去理解,那么问题就可以从自由主义的自身中体现出来.    辩证法是一个主观的思辩法宝,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普遍性.你钻进去理解就是了.但是,一旦没有彻底理解,出现偏差是很大的.    偶看自己写的东西,很不满意,文章还是没把关键问题讲明白.    不然,你让T生,和老范也写一个命题作文,辩证法是啥?不提唯物辩证法,看看他们能否写明白.    偶看辩证法,从希腊哲学到康德,到黑格尔,到马克思.看的多,但要系统说,还是不行的.    
  当我们要反驳一条性质判断时,比如dasdas8452是人。完全可以“把它一刀一刀割开,分别包围,各个击破”,从论证“胳膊不是人”,“细胞不是人”、“分子不是人”着手,最后得出“dasdas8452不是人”的结论。呵呵        8888  T老头理解错了,我的逻辑是这样滴:从论证T老头的胳膊不是人胳膊,T老头的脑袋不是人脑袋,T老头得脑子是猪脑子,从而就可以得出结论:T老头不是人。  这么简单的逻辑,T老头也能搞错,真是天才——天生的蠢材。    T老头骂人在先,竟然没有人搭理我的抗议。嘿嘿,就是没人搭理你----中年悍妇
      辩论时请匆人身攻击。^_^    ==============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3:13:00
      既然凯华斑竹非要问“这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样的问题,我只能回答:对立统一规律、质变量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是辨证逻辑的三大规律,如何?  ==================    好的,还是那问题:,“三大规律”是先验的呢还是经验总结的?      
  当你们大而化之的使用辩证法这个词时,根本就是胡扯淡。这个词是无数概念的集合,甚至里面有许多相反的概念。
  那你有无论证过,人切开局部后,局部是如何保持人的共性的?如人分子和猪分子是不一样的,人分子才能产生人,猪分子只能产生猪等等等等。呵呵
  经验总结的。  凯华斑竹,我建议你在问这些问题时,顺带想一下,这些问题也能问形式逻辑!
  德国古典哲学是很严谨的,不是先验和经验的问题    感性--知性--理性    感觉从直观开始,这是感性的  在知性阶段,我们对感受的杂多的直观,有点体会其一定的规则,这种规则来源于二个方面,一个是主观的意识,一个是客观的对象.    获得规则的来源是二端的,那么这个规则就是辨证的结果,这个辨证的结果是可以通过经验再去体会的.    但辨证的结果和经验是比较一致的,那么往往把这种规则称为法则和原则.    但需要提醒的一点是,这个规则有一个先天含糊的“规定“存在,这个规定的研究,是范畴,是康德的范畴,还是亚里士多德德范畴?还是马克思的社会决定?其实是一个很重大的问题,我们先搁置它.    法则是立法的规则,原则是作为原因,作为结果的源头的规则.    自然是自然的立法,自然(客观)让我们了解自然,还是自然是自由的立法,自由(主观)让我们了解自然?这也是一个问题,康德是认为是后者的.    所以概念本身也是一个辨证结果,它的一手牵着现象,一手牵着原理.    这样就形成一个体系,现象--概念--原理.  在这么一个体系里,那么作为原则,就是概念和概念的各种关系.这种原则,原理,在体系中,就是规律,定律.    我这样讲,能明白吗?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3:34:00
      经验总结的。    凯华斑竹,我建议你在问这些问题时,顺带想一下,这些问题也能问形式逻辑!  =============  这些“规律”是经验总结,就是归纳法,可靠吗?我想你明白这个意思。我认为辩论本身就是形式逻辑,是,它必然是,不是,它必然不是,辩论就是辩这个的,不然还辩什么??  
  补充一下:    自然是自然的立法,自然(客观)让我们了解自然,还是自然是自由的立法,自由(主观)让我们了解自然?这也是一个问题,康德是认为是后者的.    这个问题很复杂,涉及自然的形而上学和道德的形而上学,如果是道德的形而上学,那么这纯粹是一个自由问题.如果是自然的形而上学,那么这是一个自然和自由辨证的问题.    关于如何对形而上学的问题,可以看赵老师和张老师的文章.它们讲的很好,我把他们集中起来作为学习资料转贴在关天里.  
  我觉得你好玩了,形式逻辑难道不是靠归纳法得到的,我们既然在谈一种不同于形式逻辑的逻辑方式,你后面的自己证明自己有意思吗?  你认为辩论本身就是形式逻辑,简直荒谬,你这个简直是在说形式逻辑就是世界了!按你这种说法还要辩什么,形式逻辑就是那个类似神的标准,它对,所以它对。  如果说辩论语言要遵循形式逻辑的要求还差不多。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3:32:00
      那你有无论证过,人切开局部后,局部是如何保持人的共性的?如人分子和猪分子是不一样的,人分子才能产生人,猪分子只能产生猪等等等等。呵呵    真是纠缠不清,辩证的完全丧失基本判断能力了。  你判断这是一个人还是一头猪,可以从整体判断,也可以从一只脚判断。如果那是一只人脚,这就是一个人;是一只猪蹄,这就是一头猪。  就这么简单。我屋后头幼儿园里每一个小朋友都知道,为什么就你不知道?    
  金三,扯那么远干什么,我写了那么多,凯华斑竹还要我写,现在却还是抱着自己的对错思维方式在扯。    我明确的说,无论形式逻辑还是辩证逻辑,都在人类历史中不断验证着,还将检验下去,这是这些工具的宿命(我真不知道波普尔那段话凯华是怎么读的,难为他还是粉丝)!要淘汰它们请你拿出更好的来,想脱离历史的检验,靠自个得出个对错的结论都是痴人说梦!
  如果辨证的二端,是一个数学性的,那么辩证法就无法解决这问题.    如果辨证的二端,是一个力学性的,那么需要考虑“质“的同一性,在“量“的统一性中,取得一个可以确定的量,按照牛顿力学原理.    这个辨证结果C,就可以说,既是A,又是B.既不是A,又不是B.这是因为同一性的在统一性里,这是一个质的问题.A,B的本身,又消融到C里,这是一个量的问题.    注意,分析的时候,要分析到最能理解,最明晰的单位.  综合的时候,要考虑全面,从一个体系考虑.    总之:就是:一为一切,一切为一.
  想脱离历史的检验,靠自个得出个对错的结论都是痴人说梦!  8888888  那么大家都脱了裤子睡觉,等着历史检验好了。为什么还要在这里痴人说梦?
  楼上,你这种诡辩还是留在你的放屁贴里说吧,要让别人一次次指出谬误来,那么“皮厚”就成为辩论的标准了。你还是论证论证清楚自己切东西一定是按器官切割的,而不是按分子切割的,再来胡扯吧。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3:59:00
      我觉得你好玩了,形式逻辑难道不是靠归纳法得到的,我们既然在谈一种不同于形式逻辑的逻辑方式,你后面的自己证明自己有意思吗?  ==============  老兄:形式逻辑是思维的方式,是先验的,无法证伪。但是:形式逻辑不涉及“认识论”的问题。而辩证逻辑要涉及“认识论”的问题。    
  呵呵,凯华斑竹,原来你还是要靠先验来帮忙啊?可以。我也可以放下我的哲学观,这样回答你,辩证逻辑也是先验的,辩证逻辑只涉及方法论,不涉及认识论,而形式逻辑要涉及认识论,谁敢说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没有把形式逻辑上升为哲学!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4:30:00
      呵呵,凯华斑竹,原来你还是要靠先验来帮忙啊?可以。我也可以放下我的哲学观,这样回答你,辩证逻辑也是先验的,辩证逻辑只涉及方法论,不涉及认识论,而形式逻辑要涉及认识论,谁敢说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没有把形式逻辑上升为哲学!  ===========  人们通过“经验”的方式得到“材料”(认识),再通过“形式逻辑”(如三段论)的方式进行思维,形式逻辑的先验性是康德论述的,就是十二范畴。    而辩论逻辑不同,三大规律本身就属于“认识论”,所以顾准说,这种逻辑必然是历史(实践)与逻辑的一致,也就是说:“历史(实践)发展,合乎我的理论,我的理论,说清了历史的发展”。    所以,辩证逻辑属于唯理主义,是一元化的方法论,不管如何“实践”,必然是走向唯心主义。事实上,近代科学的发展,是唯物主义的经验主义的结果,因为经验主义主张多元方法论。    参见顾准《辩证法与神学》
  凯华斑竹的哲学停留在希腊-英国哲学中,我们辩证法,是从德国古典哲学中得到的新式装备.    如果停留在希腊哲学的形式逻辑中,以及亚里士多得的范畴中,就没有现代科学技术.    英国哲学的落后和不彻底性,就是没有从当时的科学技术中吸取营养.想反,康德开始的德国哲学,将力学原理,生物学,物理学的先进科学都使用上了,并且提出系统理论.我们现代科技的互联网络,航天系统,都是系统的.系统哲学的先进,是不言而喻的.问题也是多多,但好处也是多多的.    形式逻辑,在康德那里,是使用很充分的.我贴出纯粹理性的书目,你就能直观.    如果形式逻辑的认识是停留在希腊和英国时代的,那就很麻烦.    另外,顾准的理解是偏差很大的,辨证逻辑的结果,也许是一元化的.但辨证的过程呢?辨证结果和经验的反复磨合呢?    顾准的哲学很差,经济学一般,做人糊涂,把老婆都逼死了,还能说啥?理论和实践都不合格,能成为一个偶像,是很偶然的.      
  请你就不要搬别人的书了,这些书我比你读得多,你这样的论证方式无非是“因为这是康德说的,所以形式逻辑先验”,这样的论证和形式逻辑毫无关系,只和主观有关系。反驳这种主观也很简单,我说辩证逻辑先验,怎么?不对,凭什么康德说就对,我说就不对?    要像你们这样脱离实践,忘记了科学几乎又发展了二百年,钻在文本中臆想,哲学还能指导实践吗?变成神学是迟早的事!  比如:波粒二相性在说什么?有无违背形式逻辑的“矛盾律”?  
  第二部分:先验逻辑  导言:先验逻辑的理念51  A,一般的逻辑  B,先验逻辑54  C,普遍逻辑划分为分析论与辩证论55  D,先验逻辑划分为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58  第一编:先验分析论60  第一卷:概念分析论61  第一章:发现一切纯粹知性概念的线索61  第一节:知性在逻辑上的一般运用62  第二节64  9,知性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64  第三节69  10,纯粹的知性概念,或范畴69  11,74  12,77  第二章:纯粹知性概念的演绎79  第一节79  13,一般先验演绎的原则79  14,向范畴的先验演绎过渡84  第二节:纯粹知性概念的先验演绎[依照第二版}87  15,一般联结的可能性87  16,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89  17,统觉的综合统一性原理是知性的的一切运用最高原则91  18,什么是自我意识的客观统一性93  19,-切判断的逻辑形式在于其中所含概念的统觉的客观统一94  20,一切感性直观都从属于范畴,只有在这些范畴的条件下感性直观的杂多才能聚集到一个意识中来95  21,注释96  22,范畴在事物的知识上除了应用于经验对象外没有别的运用97  23,98  24,范畴在一般感官对象上的应用100  25,104  26,纯粹知性概念的普遍可能的经验运用的先验演绎106  27,知性概念的这一演绎的结果110  这个演绎的要义111  [附:“纯粹知性概念的先验演绎”第一版原文]112  第二节:经验的可能性之先天根据[依照第一版]112  预先的提醒114  1,直观中领会的综合114  2,想像中的再生的综合115  3,概念中认定的综合117  4,对范畴作为先天知识的可能性的预先说明121  第三节:知性与一般对象的关系及先天认识这些对象的可能性124  概述这个纯粹知性概念演绎的正确性和惟一可能性132  第二卷:原理分析论134  导言:论一般先验判断力135  第-章:纯粹知性概念的图型法138  第二章:一切纯粹知性原理的体系145  第-节:一切分析判断的至上原理146  第二节:一切综合判断的至上原理148  第三节:纯粹知性一切综合原理的系统展示151  1,直观的公理154  2,知觉的预测157  3.经验的类比165  A.第一类比170  B.第二类比175  c:第三类比190  4,一般经验性思维的公设197  解释197  驳斥唯心论202  对这个原理体系的总注释212  第三章:把所有一般对象区分为现象和本体的理由216  附录:由知性的经验性运用与先验的运用相混淆而引起的反思概念的歧义235  对反思概念的歧义的注释241  第二编:先验辨证论258  导言258  一,先验幻相258  二,作为先验幻相之驻地的纯粹理性261  A,一般理性261  B,理性的逻辑运用264  C,理性的纯粹运用265  第一卷:纯粹理性的概念268  第一节:一般理念269  第二节:先验理念275  第三节:先验理念的体系282  第二卷:纯粹理性的辨证推论286  第一章:纯粹理性的谬误推理288  反驳门德尔松对灵魂的持存的证明297  对心理学的谬误推理的解决的结案305  总的注释,关于从理性心理学到宇宙论的过渡307  [附:“纯粹理性的谬误推理“第一版原文]309  第一谬误推理:对于实体性310  对纯粹心理学的第一个谬误推理的批判310  第二谬误推理:对于单纯性312  对先验心理学第二个谬误推理的批判312  第三谬误推理:对于人格性319  对先验心理学第三个谬误推理的批判319  第四谬误推理:对于观念性(外部关系上的)322  对先验心理学第四个谬误推理的批判323  依照这些谬误推理考察全部纯粹灵魂学说331  第二章: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347  第一节:宇宙论的理念体系349  第二节:纯粹理性的背反论357  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361  先验理念的第一个冲突361  先验理念的第二个冲突366  先验理念的第三个冲突374  先验理念的第四个冲突380  第三节:理性在它的这种冲突中的得失386  第四节:纯粹理性的先验课题,就其必然能够完全解决而言395  第五节:借所有四种先验理念对宇宙论问题的怀疑论展示400  第六节:先验的观念论作为解决宇宙论的辨证论的钥匙404  第七节:对理性与自身的宇宙论争执的批判性的裁决408  第八节:纯粹理性在宇宙论理念上的调节性原则416  第九节:在一切宇宙论理念上对理性的调节性原则的经验性运用421  A,对世界整体诸现象的复合的总体性这一宇宙论理念的解决422  B,对直观中一个给予整体的分割的总体性这一宇宙论理念的解决426  对数学性的先验理念的解决的结论性评注和对力学性的先验理念的解决的预先提示430  C,把世界事件从其原因加以推导的总体性这个宇宙论理念的解决433  与自然必然性的普遍规律相一致的自由的原因性的可能性436  对与普遍的自然必然性相联结的自由这个宇宙论理念的阐明439  D,诸现象在其一般存有上的从属性的总体性这个宇宙论理念的解决449  对纯粹理性全部二律背反的结论性评注453  第三章:纯粹理性的理想455  
  金三插队。不过我也对你说一句:脱离实践,哲学还能指导实践吗?变成神学是迟早的事!呵呵
  英国哲学的落后和不彻底性,就是没有从当时的科学技术中吸取营养.想反,康德开始的德国哲学,将力学原理,生物学,物理学的先进科学都使用上了,并且提出系统理论.我们现代科技的互联网络,航天系统,都是系统的.系统哲学的先进,是不言而喻的.问题也是多多,但好处也是多多的.  ========  你的意思是老康提出了指导科学的“系统理论”?有什幺内容?与辩证法有关吗?    顾准先生的很多观点对我都有很大启发,顾准先生研究希腊城邦制度,我研究古希腊哲学经典,目的是一样的。    
  英国哲学讲究经验的归纳    德国哲学是以经验为基础,先有一个分析,使用传统的形式逻辑形成概念.再由概念出发,进行辨证逻辑的综合.综合的结果,在和经验比较.    这样的过程,是一个开放体系,如果哪里出错了,可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研究,比归纳要高级许多.    但是,你要把辩证逻辑单独抽出来,能说明啥?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4:51:00
      请你就不要搬别人的书了,这些书我比你读得多,你这样的论证方式无非是“因为这是康德说的,所以形式逻辑先验”,这样的论证和形式逻辑毫无关系,只和主观有关系。反驳这种主观也很简单,我说辩证逻辑先验,怎么?不对,凭什么康德说就对,我说就不对?  ===============  如果辩证逻辑是先验的,还要“实践”干什么呢?以后遇到什么,把三大规律套上去分析就行了。我说了,辩证逻辑涉及到“认识”,这与形式逻辑有区别,而“认识”是不可能先验的,只有上帝才认识万物和古往今来所有规律!    
      德国哲学是以经验为基础,先有一个分析,使用传统的形式逻辑形成概念.再由概念出发,进行辨证逻辑的综合.综合的结果,在和经验比较.  =============  那么你这个“辩证逻辑”如何“综合”呢?举个具体例子吧,书本上的也行。    
  呵呵,我已经说了我放下我的哲学观,就和你辩“辩证逻辑是正确的”这件事,你提到实践观干什么?呵呵,你说辨证法涉及“认识”,那形式逻辑就不涉及“认识”?形式逻辑是先验的,形式逻辑能无条件裁决人类的判断,这还不涉及“认识”?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5:17:00
      呵呵,我已经说了我放下我的哲学观,就和你辩“辩证逻辑是正确的”这件事,你提到实践观干什么?呵呵,你说辨证法涉及“认识”,那形式逻辑就不涉及“认识”?形式逻辑是先验的,形式逻辑能无条件裁决人类的判断,这还不涉及“认识”?  ===============  我所说这里的“认识”,是指对外部世界观察得到的“材料”,形式逻辑只负责“思维”、“分析”。    而“三大规律”本身就是对外部世界观察得到的“材料”,而“三大规律”也是辩证逻辑的“思维”和“分析”的方式。二合为一了。    区别就在这里。    
  呵呵,你不如直接说成:你的“认识”是被形式逻辑主观定义的“认识”。你记住我放下实践观了,所以“三大规律”也只负责“思维”、“分析”,只要你说形式逻辑和外界“材料”无关,我就也说辨证逻辑和外界“材料”无关;我拿起实践观,它们就都不再是先验的了,凯华斑竹你最好能记住这点,我现在就在按你的方式构造一个独立的、割裂其它联系的辨证法,所有的批驳都会转移到形式逻辑上去,也都会在主观定义前败北。      呵呵,我来说个科学史上的例子:  凯华斑竹等人坚持只有形式逻辑是唯一正确的、合理、合法的逻辑形式,同时这个逻辑形式又是先验的,故形式逻辑实际指导了一切人类的判断,也必能指导一切人类的判断。(这是凯华斑竹等人的一次归纳,当然我认为是归纳,而凯华斑竹可能认为是神授)    当形式逻辑裁决“电子究竟是波,还是粒子”遇到了麻烦,因为经验科学曾经总结出波和粒子是两种对立的属性,但电子在不同条件下却被观察到同时具有这两种属性,为了能解释这种违反“形式逻辑矛盾律”的实证现象,波粒二相性被提出,从此“电子既是波又是粒子”的通俗解释被广为承认。    当然我们可以再回头修改波和粒子的定义,或者将其纳入在同一公理体系中作为性质固定,但在这个质疑、进步的过程中,谁敢说形式逻辑没有遭遇到辨证逻辑的挑战呢?    
  老夫见后生们在此讨论辩证法,心甚喜。无奈码字水平有限,老眼昏花,电脑时间看的太长也不行。下班后用液晶屏幕来和诸位聊天。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5:40:00
      呵呵,你不如直接说成:你的“认识”是被形式逻辑主观定义的“认识”。你记住我放下实践观了,所以“三大规律”也只负责“思维”、“分析”,只要你说形式逻辑和外界“材料”无关,我就也说辨证逻辑和外界“材料”无关;我拿起实践观,它们就都不再是先验的了,凯华斑竹你最好能记住这点,我现在就在按你的方式构造一个独立的、割裂其它联系的辨证法,所有的批驳都会转移到形式逻辑上去,也都会在主观定义前败北。  ===============  我要提醒你: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形而上学还有一个部分,就是有关“是”的研究,这才涉及到认识。    
假如你的辩证逻辑与外部材科无关,那这三大规律从何而来?当年恩格斯就批评黑格尔的存在论、本质论、理念论是先验主义的,但他又说三大规律是人们从客观世界总结出来的,可见是经验主义的。    
至于波粒二像性,如果我们采取经验主义的态度,是什么就是什么,个案而己,完全可以解决。但辩证逻辑不同,因为光即是粒子又是波,即是A又是B,所以我们要以此来分析万物,万物都要即是A又是B,这不荒唐吗?辩证逻辑本身就是方法论一元主义,是逻辑泛神论,这一点连老马和老恩都不否认,你敢否认吗?    
感觉你老兄对老康的东西不熟,老康的“十二范畴”说了什么,金三说一下。    
其实想一下就可明白,老康这样级别的哲学家,他会放过这么重要的东西???假如三大规律是先验的,那就有“十五范畴”了!    
  作者:T生
回复日期: 13:34:00
  -------------  汗,十分后悔坚持让您来参加讨论。      
  假如你的形式逻辑与外部材科无关,那形式逻辑的基本定律又从何而来?呵呵,你再补课也不可能补上人类是如何发现形式逻辑实际是有局限的这段历史过程,也补不到形式逻辑实际取决于“人的规定性”这一课上去,所以只能像DAS那样拼命的拿前人的结论断章取义来撑台面!  你提醒我什么都没用,你举证什么也没用,你怎么解释形式逻辑,我就怎么解释辩证逻辑,不就是名字换换嘛,我就看着你是如何靠语言去证明它们是不同的!    呵呵,把波粒二相性说成个例的恐怕只有你一人了,呵呵奠基量子理论的东西居然是个例,如果我再告诉你20世纪的科学成就大半出自量子理论,而不是经典力学等老体系,你会不会惊讶到掉下下巴?
  我还可以明确告诉你,康德确实不懂现在的形式逻辑!因为在他那个时代并不知道罗素悖论和歌德尔定理。别脱离历史的局限,自个为自个造一个神出来。
  看着很郁闷,而且快下班了,各位请继续。
  另:范老先生的前半句很正确:形式逻辑不过关,无法谈辩证逻辑。我想我要做的第一步是回家再学习形式逻辑。
  凯华老兄是想把我累死啊,在解释这些问题的时候,也是巩固我的学习.    为了说明白三大规律的“规律“,我从直观开始讲,所有的字句,都是为了解释规律,那是多么辛苦,我这么写,不知道凯华能否真正明白.    同样说到范畴,我把问题集中在二个方面,一是范畴的历史,二是范畴的哲学.    作为范畴,我的阅读,涉及三个范畴,它们是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虽然名称一样,作用一样,但内涵差异相当大.    康德的范畴,是从机能出发,四组十二个,4X3.为何是四组,为何每组是三个,康德相当严密.比较而言,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就相当幼稚.    康德的范畴,基本上就是代替了形式逻辑.    黑格尔的范畴,虽然是我最先接触的,但近些日子,没有想去研究的打算.所以还留下一点问题,以后时间足够,也许会去看看.    这是我学习范畴的历史
  二,范畴的哲学    我花了很大力气,解释“规律“二字.    那么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范畴和规律处于哪个结构中呢?    我做一个比方,规律是一个成品,是一个彩色电视机,这个彩色电视机的三大特点是一,彩色的.二是用电的,三,是一个机器.    范畴是啥呢?    彩色电视机是由流水线生产的,这个流水线就是:(感性--知性--理性)系统形式在现代的具体化工业化.也就是说流水线的模式的理论,就是感性--知性--理性.    再做一个类比:  各种材料元器件是感性的,加工成各个器件:电子管,电路板,玻壳,这是知性的,系统集成,就是理性的.    那么范畴是处于哪个位置的呢?范畴就好比集成电路的硅片加工.把一个图式化的图纸,在硅片中进行加工.    如此说,把各种类比去掉,那么就是很纯粹的思辩.    再把历史和哲学的范畴综合一下,是否对范畴的认识加深了呢?  
    金三兄,这T老兄一口咬定“形式逻辑与外部材科有关”,你说我该怎么办???=:-(,我看我们两人都被老康“镇”住了,而这T老兄是蛮不在乎呢!^_^    还有“康德确实不懂现在的形式逻辑”,那悖论之类的逻辑难题就只能由“辩证逻辑”来解决喽?    我记得罗素说过,辩证法解决的一些问题,用其它的哲学方法(工具)同样可以解决,问题是辩证法往往变成了逻辑泛神论……    
  重要提醒一下:我在上面用了二个类比,这二个类比,不是并列.    而是一个串联.后一个类比,是在前一个类比还没有退出,就在那个类比的基础上,再类比.    这样对于理解很麻烦,但也只能这样.    这样一说,范畴和规律的位置,基本就是那样的.    偶花了那么多字,包括前一次说规律.仅仅就只说了“规律“和“范畴“二词四个字.    至于康德范畴,4X3我也不展开了.要展开,至少又是好多好多.    
  我和T生,也是老相识了,我们共同讨论了各自很感兴趣的老子,辩证法,马克思.说实在的,偶的知识电,基本都在这些问题中,其他的哲学问题,比如说海德格尔,胡塞尔,偶都是盲点.    偶对T生的意见,很早就有了:就是金三同学认为:R生的分析不够,偶尔过于粗糙.同时,又急于综合,综合的时候,过于随意,将许多多余的东西也综合进来.    当然,这二个问题,对金三同学看来是粗了,随意了.但比绝大多数人的分析和综合,还是要高明许多的.    并且T生的阅读视野,也是比较广泛的.这样一来,总体上还是相当好的.
  在历史面前,谁都是渺小的,我尊重大师们,但不会膜拜大师。    “还有“康德确实不懂现在的形式逻辑”,那悖论之类的逻辑难题就只能由“辩证逻辑”来解决喽?”  你先证明了辨证逻辑和形式逻辑是逻辑整体中唯一的一对矛盾再来问这个问题。    “我记得罗素说过,辩证法解决的一些问题,用其它的哲学方法(工具)同样可以解决,问题是辩证法往往变成了逻辑泛神论……”  我记得罗素还说过,黑格尔几乎全错,你要搞清楚辩证逻辑在黑格尔那里就是认识论再来发言。我在关天的帖子中又不是没有说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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