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红薯夫妇加芒果是不是会导致人心跳过快?感觉心都快…

[转载]吃芒果的人
吃芒果的人
@Isabelle翠
芒果是我最爱的水果。
四年前第一次来香港的时候,在铜锣湾一家吃芒果的甜品店里。店铺很旧,但是芒果好吃。那也是我第一次见他的朋友们,话没说两句,有人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每对恋人都会被一万次的问题。每段爱情都应该有个美好的初遇。后来爱情慢慢消淡,慢慢磨到每句话都多余&,反倒不会有什么人过问了。可是,你必须讲个美好的初遇,才不至于扫了别人的兴致。后来,不管爱情是浓是淡,每次被问到,你们是这么认识的?恋人的眼睛里立刻会闪过一道久违的光。后来,不管那个故事有多么真实,多么不真实,你会觉得那是爱情里最真真切切的。
我把脸转向L笑着说,“问你呢”。
“我们是在三里屯的MIX认识的,像我这么帅,一进场眼神一扫昏到一片,我拣了一个最重度昏迷的抱回去做了女朋友。”
他们哄笑了一下,“想得美。”
我们从来没有跟别人讲过我们是怎么相遇的,我不喜欢讲。别人问到,就随手编一个显而易见的玩笑,一般都没有人再继续追问。
第一次来香港,我最爱的是这里的各式各样的芒果甜品。不管去哪个中餐馆吃饭,饭后甜点总有芒果布甸或者杨枝甘露供你选择。香港和我想像中的很不一样,Beyond歌词里唱的“皇后大道”原来只有两条车道,兰桂坊原来只是短短的一条街,旺角的人比黄金周时的王府井还要多,半山豪宅大多都是很旧的房子,看不出豪在哪里,空气湿得可以拧出水。不过通街的甜品店和我想像中的一模一样。
没错,我很爱吃。食欲是世界上最容易满足的欲望。L说他可以一个晚上带我吃十种不重样的甜品,他拉着我的手在又潮湿又拥挤的铜锣湾旧街里左闪右转,带我去吃豆腐花、双皮奶和杏仁露。他看着我吃完最后一勺杏仁露,跟我说:和我一起来香港吧,我保证你会喜欢的。我说:我就这么好收买吗?他说:你还想什么,每天一份芒果布甸都不够收买你吗?
怎么好像还有点心动呢。
生活当然不是芒果布甸那么简单。
他带我坐天星小轮,带我去太平山顶看维港夜景,带我去赤柱看日落,带我去西贡吃海鲜,带我去荷里活道的古董店挑旧首饰。他想在短短的几天里把香港最好的一面给我看。他说我唯一需要为这份爱情做的,就是答应来香港。我无可奈何地笑了笑。他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得很简单,我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得很复杂。
那个时候我刚刚研究生毕业,在北京找到了一份喜欢的工作,租了一个不贵又生活方便的房子,有了几个可以吃饭谈天的朋友,习惯星期二四六打羽毛球、星期日吃Brunch,喜欢在下雪天的时候去圆明园。香港再好,也不如北京春天的柳絮、秋天的风沙让我觉得踏实和安全。而眼前这个带我吃芒果布甸的人,他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来之不易,也不会懂得我选择的艰难,这让我更加难以相信他会珍惜我的选择。
半年不见,我们之间又回到了原点。
和L相遇那年我22岁,一个最不好的年纪。20岁前,做了再傻的事、经历了再深的欺骗,也傻乎乎地看不明白。我曾以为我将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会做一番被人记住的事情,被一个白马王子全心全意地宠爱。到了22岁才发现,我其实一事无成,不会成就什么事业,不会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将来,白马王子也不会看上我的。
20岁的时候,我谈过一场恋爱。那个男生姑且叫他Q先生吧。那时候爱看张爱玲,觉得爱上一个人就要“低到尘埃里去”。又或者自己已经低到了尘埃里,才会喜欢看张爱玲。和Q先生在一起的每一刻我都忐忑不安,拼命地幸福,拼命地觉得不真实,拼命地要让自己心痛去感受真实。我从来不敢问他爱不爱我,好像一张口,这份小小的感情就会被吹走了。我怕自己不够好看,我怕明天他就从我的世界消失了,我怕突然有别的女生发现出他的好来,我怕他会烦我的不自信。有一天在夜班的地铁里,我靠在他的肩膀上假装睡觉,过了三四站地铁后,他突然轻轻摸着我的头,轻轻地说,我好爱你啊你都不知道。那时,我的睫毛都在不敢置信地颤抖。我相信他没有骗我,至少在那个时刻他是没有骗我的,他以为我睡着了。因为那一句“我好爱你”,我觉得一直都欠着他的,所以为了他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20&岁的时候,我很瘦,瘦得可以摸出每跟骨头的间隙。我长得不算漂亮,顶多只可以算得上清秀。只有很瘦很瘦的时候,我才稍稍感觉自信一些。有些女生一想到就会想到她的大眼睛,有些女生一想到就会想到她修长的双腿,一想到我,别人就会说“她呀,真的太瘦了”。
毕业的时候,Q先生让我和他一起回南方。我知道我不应该和他回南方。我知道我们不可能结婚,不可能有任何未来。我知道只要和他在一起,我永远都会活在“尘埃”里面。但20岁的时候,我又怎么可能对爱情说不呢。我的求职简历写得极为潦草,也没有寄出去几份,只是想最后找不到工作,不得不跟他一起走。我想不管能维系多久,只要有他,我的人生就会比没有他要快乐吧。我想如果我一无所有,他也许不会忍心离我而去吧。
后来,他喜欢上了一个南方的女孩,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我一点都不意外。和他在一起的一年多时间里,那颗始终悬着、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定下来了。心痛的像被刀绞,但神志却异常的冷静和清晰。我自己买了一张第二天去北京的机票,把我的东西收到来南方的那个箱子里,笑着跟他说,我明天就走,你不用担心。他坐在沙发上看我收拾东西,问我为什么什么也不问。我还是什么都没有问。我有什么好问的,他不爱我,这个故事就结束了。他一支接一支抽了很多根烟,然后跟我说,你能不能再给我炖一次鸡汤?
回北京后,我在同学的出租房里躲了半个月没有出门。我一遍遍地回想和Q先生在一起的种种细节,到底是哪里错了,哪个地方出了问题,他怎么就从“我好爱你啊”变成一个要在异乡离开我的人呢。最开始的几天,我觉得是他辜负了我,想报复他,想让他后悔。后来,我觉得一定是我的错。我不够漂亮,不会撒娇,没有自信心,不知道怎么说让他开心的话。再后来,似乎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年是不真实的,特别是地铁里的那句“我爱你”。我抓狂回想地铁上的各种细节,回想他是否真的说过那句话,后来我连这最后的安慰也不确定了,不知他是真的说了,还是我真的睡着了。在一起的细节越来越模糊,最后的那通电话越来越清晰。那天我了很多次Q先生的电话都没有接,最后电话通了,是她接的,她说,“他不想和你在一起了。”
第十五天,我终于从床上爬起来。起身的时候弹起一撮灰尘,在早晨的光线里翻滚。我在同学家的浴室里冲了一个长长的热水澡,窄小的的洗浴间满满都是雾腾腾的蒸汽。我好像是个隐形的人,没有人在意,谁也看不见我,特别轻松。我换上一件同学的衣服,把我从南方带回来的小箱子扔进楼道的垃圾筒里,我要和过去说再见了。
21岁的尾巴,我跟自己说,再也不会爱上谁了。不过我还是恨不起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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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L相遇是冬天最冷的时候,只要一出门骨头缝里都是飕飕地寒风。聚会散场的时候,L主动提出要送我回家。我们在凌晨的地安门外大街等出租车,不知怎么的,越冷越是等不到,两个人冻得连说话都觉得会消耗热量。L说,“我们去里面暖和一下吧”。路边正好有一家散发出温暖橘色光线的酒吧,凌晨快打烊了,只有店内的几个人在吃瓜子聊天。
那时我是很想赶紧喝杯热姜茶,赶紧暖和起来再出去碰运气等出租车的,不是很想和L卡死在这间冷清的酒吧里,不说话又尴尬,说话又没有什么可聊的。L是朋友的朋友的男朋友的弟弟的同学,从美国放寒假过来实习的,不知道怎么就死缠在我们这群朋友里了,什么事情都要问个为什么,问的问题全部无解,典型的灭HIGH高手。比如我们讲谁谁谁的老公在外面有小三,正八卦得热火朝天呢,他插一句进来一本正经地问,“那他们为什么要结婚?”比如我们聊起去某某城市空气太差咳嗖了好几天,洗把脸水是漆黑的,这时他就会露出错愕的神情,说,“那你为什么要去?”
这么冷的天居然觉得姜茶很烫,一边吹一边喝,我知道喝茶的速度已然来不及了,等他在暖气房里暖过劲后一定得开始发问。果不其然,他一脸真诚地问我,“你为什么总是不开心呢?”我看这茶一时半会也喝不下口,只好耐着性子跟他扯,“因为没有什么让我开心的事,因为生活乱七八糟,因为自己很倒霉,因为也看不到什么转运的希望。”
“怎么会。没有谁的人生是没有希望的。”
呃,那个时候感觉我的脑门上已经竖起来了三根黑线,我不要跟这种天真幼稚的小朋友谈人生好不好。我勉强笑了一下表示我听见了,其实心里好像有千万排
兵马俑跪在那里哀号:好汉饶命!不要再说大道理了好么。
他当然不会看到我的内心戏,继续谈他的人生道理,“让你不开心的是什么呢?我猜肯定是男朋友之类的事吧。跟我说说,在学校里同学都说我是爱情医生呢。”
我抬头看了一眼窗外,心都快碎了,窗外居然下起了雨!我这就是要和这个幼稚的小朋友困在这里谈人生观爱情观,一时脱不身了么。“是啊,就是男朋友方面的,我遇到一个很混蛋的前男友,在这之前的前男友也是个混蛋,现在看谁都觉得是混蛋,感觉不会再爱了。这个问题,你要怎么帮我诊断啊?”
“你只是遇到一、两个混蛋,就不再相信所有的人了吗?那你遇到一只臭鸡蛋,就不会再吃别的鸡蛋了吗?”
“这跟臭鸡蛋怎么能一样,”刚才竖在脑门上的三跟黑线唰一下又窜高了一尺,“你这种从来没有被伤害过的人怎么会懂!”
“被伤害你已经吃亏了,要是再因此不再去恋爱,那你不是更亏么。比如我要是中午吃了一顿很难吃的饭,晚上一定要吃顿好吃的弥补过来啊,难道我就生气不吃了么?”
“这怎么能一样呢!你不要老是拿吃的东西打比方好不好。”
“没有什么不一样的。等到你六十岁的时候回想青春,呃,看看你能回想起什么,22岁前有一个混蛋前男友,然后就没有了,因为一个混蛋前男友,你错过你22岁应该谈的恋爱,你23岁应该谈的恋爱。然后有一天,你突然意识到这些年来你越来越没有爱,觉得都是你那个混蛋前男友的错,把你害得这么惨,这么多年都无法从伤害里走出来。其实根本就是你自己的错,因为你22岁的时候本来可以改变的,但你没有。”
“那如果我22岁谈的恋爱又是跟一个混蛋,23岁谈恋爱又是跟一个混蛋,那还不如不谈恋爱。”
“为什么偏偏你喜欢的都是混蛋。”
我很想大喊一声,“本来就都是混蛋啊,你这个白痴!”但强忍着怒火没有喊,再和他争到天亮也是鸡同鸭讲。书上说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水星。那么他和我大概一个是来自火星的讲阿拉伯语无忧无虑的天线宝宝,一个是来自水星的讲印度话屡战屡败的灰太狼吧。
那晚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我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在被子和枕头里,只留下两只眼睛放空地瞅着黑漆漆的天花板。我曾经觉得我的爱情一定会像棉花糖那样又甜又柔软,我曾经和L一样,喜欢说“微笑”“美好”“希望”这样空泛的词眼。成长,就是变成一个你以前不会理解的人,并且能坦然接受这种改变。在入睡之前,我决定,宁愿没有,也不愿意再次失去。
离开南方之后,我假装再也不关心Q的消息,但我什么都知道。没多久他和他的新女朋友也分手了,听说是她离开的他。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他会给我电话,会说他有多么多么后悔,多么多么怀念我,然后求我再和他在一起。我想了一百种答复他电话的方法,有冷漠的,有戏剧的,有煽情的,等到最后我还是想不出来一个最好的答复方式。那时我知道,他已经不会再打电话过来了。
你以为死心是一个一错而就的过程吗?从来不是。死心是一种慢性病。你慢慢地适应这种病症,一旦有一丝丝遥远的希望出现,你从死心的状况立刻满血复燃,然后在自欺的幻想、焦虑的等待、卑微的自我否定中再次死心。
那时候我像个典型的失恋二傻一样,剪了短发,学会了抽烟。尽管被烟呛得要死,眼睛直流眼泪,我只是为了抽烟的姿态。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很小的房间,靠着家里给的生活费还有平时做翻译赚的钱生活。我和家里说我准备考研,但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干什么,现在突然要一个人面对将来,仿佛自己和自己失去了联络。有时候想着想着觉得空虚的可怕就开始抽烟,等到烟把窄小的空间都熏满了,自己又咳又流泪,好像一只被蚊香熏得失去方向感的蚊子,这样才觉得安全一点。白天的时候,我会坐在窗台上看窗外的情侣,看他们牵手、结婚、闹别扭
。有一对情侣我特别喜欢,总是会在下午四点左右出来买烤红薯。我喜欢看他们拿着滚烫的烤红薯在手里来回倒腾,一边吃一边跳着冲嘴巴扇风。毫无忧虑的人才会看起来这么傻。有时我自己一个人去买烤红薯,不管是多么烫的红薯,也没有办法在手里倒腾得那么欢快。
我的生活很单调,很少需要接触外人。只有周末的时候,贝贝会来找我。贝贝是我大学的同学,我们在大学的时候并不是关系很好,但我们两个的前男友是好朋友。她的前男友一毕业就回老家相亲去了,分手分得一点都没有征兆,她也消失在大北京,音信全无。等我回北京之后,她没有征兆地突然冒了出来,每个周末到我这里来骂一顿前男友,好像我们俩理所当然要相亲相爱。她很爱说话,爱管鸡零狗碎的事,我不爱说话,爱听她叨叨,爱坐在窗台上一边抽烟一边看她愤怒地啃鸭脖子。有时候她会拖我出去,和她的朋友一起吃饭唱K,基本上是我唯一的娱乐。想想一年前我们生活的交集是一个样子,一年后,在同一个城市,我们生活的交集是完全另外的样子。人生真是奇怪。
我以为天气这么冷,贝贝这个周末不会来找我了。没想到她早早就来了,还没来得及放下她的包就一脸坏笑地问我,“喂,我刚听说上个星期小朋友送你回家送到凌晨三四点才回去,有啥事快说给我听听。”
对了,L就是贝贝的朋友的男朋友的弟弟的同学。很饶口的关系吧?所以我很无奈为什么总是要见到他,又不是关系很近。“别说了行不行,我被他灌输了一个晚上正确的爱情观。”
“我觉得他是喜欢上你了,不然怎么会赖上我们。”
“他不是喜欢我,是要解救我。你没看他每次看到‘不正确’的事都要崩溃。他肯定是觉得我实在太水深火热了。”
贝贝还是觉得他就是喜欢上我了,说我有冷冷的御姐气质,专门吸引涉世不深的小朋友。好在她脑细胞比较直,我稍微打个岔她就把这个话题放下了,开始每周不变的念经环节:先是显摆一下最近又有什么人喜欢上她了,然后再痛骂一顿有眼无珠的前男友。她说她大前天又遇到了一个烂桃花,对她一见倾心,觉得她犹如女神下凡,恨不早相逢。为什么她这么美貌,这么多人喜欢,怎么偏偏她喜欢的人就是瞎了狗眼不要她。再比如说小美你,你也是在众多追求者中选了Q啊,对他那么百依百顺,没想到最后他还是不知好歹……
“这话你已经说了半年啦!”我忍不住打断了他,“他不喜欢你就是不喜欢你,你再漂亮再优秀他就是不喜欢你啊。你不是也不喜欢前天遇到的那个烂桃花么,说不定他还觉得委屈呢。你不喜欢别人的时候有多么不在乎他,别人不喜欢的你的时候就有多不在乎你。”
贝贝放下手中的鸭脖子,“你没事吧你。”
我没事,只是不想再纠缠一些与事无补的事情。贝贝和我,每个星期都聊一样的事情,问一样的问题,临分别的时候谁的心情也没有好一些。残酷的事情是,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们慢慢死心的过程,就好像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别人慢慢死心的过程。我剪了头发,我被他伤到不想再恋爱,我想他再也找不到一个比我对他更好的人,我觉得他一定会后悔的……这一切他会在乎吗?
吃芒果的第一条原则:你永远都买不到生熟程度正好的芒果,需要买一只略生的放两天等它成熟。
为了避免见到L,我已经两个星期周末不出门了。自从那天晚上的谈话之后,我觉得再见到他挺尴尬的,怕他继续追着我争执勇于面对人生什么的。第三个星期,他打电话过来了,说他正好在我家附近,问我有没有空一起去尝一家新开的餐厅。我本来想推辞的,不知怎么话到嘴边又转弯了,跟他说半个小时后见。
半个小时后,我在楼下的湘菜馆看到了L。
“你怎么会正好在附近?”我问他。
“噢,有个住在附近的朋友生病了,过来看看他。”
“今天零下四度,你特意从五道口跑到慧新东街来看他,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吧。”
他支支吾吾地说,“算是吧。”
哈哈,编个谎话都编不圆,讲个谎话都讲不坚定,被戳穿了眼睛还要到处瞟不敢直视我。我心里很是得意,感觉报复到了那天晚上他对我莫名其妙的教训。
“你说你在学校,大家都说你是爱情医生?”
“是啊。”
“那你谈过多少次恋爱啊?”
“没有?”
“一次都没有?”尽管早知道他不像是个经验丰富的人,但说没有恋爱过我还是吃了一惊。虽然我面无表情,但心里捂着嘴笑得可欢了,可以借机继续打压他。
“一次都没有。不过我喜欢过一个女孩,跟她表白了两次,但最后她还是决定只和我做朋友。”
按照本来的设想,我本来应该说,“哟,怎么爱情医生解决不了自己的爱情问题呀?”但到了嘴边就变成了,“什么?她拒绝了你两次,你还要跟她做朋友,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备胎啊?”
“不懂什么叫备胎,但做朋友有什么问题吗?我不是她想要的男朋友的类型,但她喜欢跟我做朋友啊。她交新男朋友了会告诉我,有心事也会找我倾诉。她喜不喜欢我,和我们是不是朋友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问题啊。”
我一个不小心把辣椒籽呛到鼻子里,好一顿咳嗽流鼻子。这位朋友是天真呢还是傻呢,还是在某个遥远的地方世界真的如同1+1那么简单?本来我能有一堆话可以刺他的,比如那姑娘为啥不喜欢你啊,是不是你不够帅,比如那姑娘和你说她交往男朋友的时候,你会不会难受。但现在有点不忍心了。这么几天看起来,他似乎是真的傻,那种不是智商引起的傻。这种傻是需要保护的。
其实我之前从来没有跟L真正聊过天。回想起来,每次他评论什么事情的时候,我们都是礼貌地保持沉默,然后再各自谈自己的。也许在他的世界,爱情就是应该忠诚的,人生应该是有很多选择的,有理想就去尽力执行的。而不像我们,每个周末聚在一起,抱怨同事多傻老板多么苛刻,抱怨自己的怀才不遇,抱怨女朋友和自己性格不合,抱怨男朋友永远猜不中自己的心思,抱怨房租房价,抱怨生活的压力太大,抱怨抱怨理想已经渐渐远去,然后拖着自己微醉的身体回去睡觉,醒来之后继续面对一模一样的生活。我们都是生在其中的,在这个越来越糟的世界里,好像稍微跟不上变糟的节奏就会吃了亏一样。
L还是没有察觉,我今天回来跟他吃饭的本意就是逗他玩,反倒越说越欢,越说越真诚。他跟我说他最喜欢的电影,最喜欢的小说,冬天来北京最喜欢吃五道口语言大学门口一个小摊卖的鱼饼,最喜欢讲的一个北京话的词是“糖葫芦串儿”,最喜欢北京的地方是故宫……
“你看过夜里的故宫吗?”
“没有。”
“我带你去。”
不知为什么,我想带他去看我眼中最好看的北京,我想带他去看我喜欢的东西。我都忘记去问他愿意不愿意这么大冷天去故宫,只记得我抓住他被羽绒服裹得厚厚的胳膊,钻进一辆出租车里往
东华门走。我上次去东华门是什么时候呀?很久很久以前吧。
角楼和城墙在深黛色的天幕里勾勒出棱角分明的线条,这时候的故宫没有一切颜色,没有任何声响,我们像是两个偷偷闯这个幕景的外来人。我们顺着护城河溜达,路灯在城墙上投出两个人长长的影子,他说从来没想到安静时的故宫是这个样子的,好在还可以看到故宫的这一面。我跟他说这是我在北京最喜欢的地方之一,还有下雪天的圆明园,深秋时的钓鱼台宾馆旁边的银杏大道,傍晚时候的后海柳荫街……每个季节、一天的每个时段都有不同的心爱之处,所以
无论是伤感还是幸福,不论是孤独还是喧闹,只要在北京心里就是有底气的。
说到这里,我停顿了一下,脑子一下闪过从前不愉快的事。我下意识地摇了摇头,像是要把这些不愉快的回忆从脑子里赶走,哪怕只是短暂的。我扭头看了一眼旁边的L,这时我们正走到路灯下面,昏黄的灯光在这个寒夜里面透出一点温暖,他脸的轮廓也显得温暖和柔和。我第一次觉得有点羡慕他,羡慕他认真、不含怀疑的眼神,羡慕他开心的时候就毫无保留地开心,羡慕他这样不设防线地长大居然也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如果说他有烦恼的话,那就是北京的冬天实在太冻了,L整个人好像缩了一码,羽绒服显得更加硕大了。冬天果然不是一个适合拍拖的季节,他怎么到现在都没有牵我的手啊,不是说他暗恋我的么。
L大概完全没有朝这方面想吧,一路都在热火朝天地跟我聊天。他问我有什么梦想,我说我想成为一个作家,一辈子孤苦伶仃,死了之后才被世人发现的那种。他很担忧地看着我,“当作家不一定要孤苦伶仃啊,我有个校友,他想当作家又很懒,后来写了一本关于如何有效偷懒的畅销书。”
“我想要写的不是那种书啊,呃,幸福的人是写不出刻骨铭心的书的。”
“那还是算了吧,我希望你幸福。”他说完这句话后,似乎是不想留下停顿的空隙,立刻抢着说,“我的梦想是开甜品店,最好是卖Souffle,一定要是最好吃的那种,一口咬进去软得好像空气,一口吃进去,五脏六腑都在空气里飘啊飘啊。店就开在赤柱海边,不管什么人来吃完我的Souffle都会开开心心地离开。有人在我的店里求婚,有小朋友在我的店里过生日。就好像Breakfast
at Tiffany’s里面说的一样,‘nothing
very bad could happen to you
there’。在我的Souffle店也是一样,所有的人都甜甜蜜蜜和快快乐乐。唔,不过两年大概就会入选米其林指南吧,那时候我就可以印一张名字,上面写着‘Best
Soffule in Hong Kong’,这就是我梦想中的人生啦。”
“我不喜欢吃Soffule,我喜欢芒果,只要是芒果做的甜品我都爱吃。”
一家一家吃遍所有的芒果甜品店。”
有些承诺,你以为是一辈子的,其实很快就淡成一句玩笑。有些承诺,你只是耸耸肩膀好不在意的,没想到最后却是真的。
那晚回家后睡的不是很踏实,迷迷糊糊中听到手机铃声响,摸过来一看,是L来的电话。
“喂,怎么了?”
“你做我女朋友好么?”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
“为什么要喜欢我?”
“因为你是我喜欢的类型。”
“如果我不答应呢?”
“那我过一个月再问一次。”
刚接电话还是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从哪句话开始就突然清醒,一时心慌把电话挂了,坐在床上镇定了半刻,深吸了一口气给贝贝打电话。
电话响了七、八声贝贝才接电话,“几点了?你想死啊!”,她接了电话就骂人。
“L说想我做他女朋友。”
我听到电话那头的贝贝呼噜一声从被窝里面弹起直坐的声音,“真的假的?!我早就告诉过你了,我早就看出来了!你还不相信我!怎么说的,赶紧地,一字不拉给我讲一遍!”
“没啥,就是打电话问我,做他女朋友好不好?”
“那你咋说的?”
“不知道说啥,挂了。我跟他不合适,也不可能在一起。”
“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你还以为你跟Q合适呢,最后还不是分手。绝大部分谈恋爱的人都是不合适的,绝大部分的恋爱最后都是要分手的,那这个当原因就是在找借口!吴彦祖跟你合适吗?他要追你你绝对不会说我和他不合适!反正也是闲着也是闲着,再不谈恋爱你都要长霉了,不合适就先谈着骑驴找马呗。”
“哪像你说得那么轻松,他要是真心爱上我怎么办呢?”
“自己都没有照顾周全,就会替别人瞎操心。他没过几个月就回美国了呀,你们两个此生还会不会再见面都难说。离开的时候他信誓旦旦要回北京看你,回去以后好一点的坚持通几个月电话电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根本不用你操心。”
“要像你说的这样,又何必开始呢。”
“你怎么还不明白呢,小美,这是你的最佳疗程啊。你也不用觉得亏欠了他,你不是也给他一个美好的北京回忆么。”
“去死,滚回去睡觉去!”
我掐了贝贝的电话,没有开灯,呆坐在床上脑袋木木的,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天空快亮的时候,我给L发了一条短信,“好”。
一般恋爱开始的时候,两个人都非常笃信对方是自己的另一半,是心心相印的 Soul Mate,每个细节都那么契合,每次遇见都是天赐之缘,世上没有任何事任何人能将两人分开。我和L在一起的时候,一直以为我们总有一天会分开。我们并没有什么缘分,有几次我有事去五道口他都不在,同一个时间段做地铁从来都遇不上同一班,从来没有拿起电话互相打彼此号码占线的时刻;也没有惊喜地发现他是另外一个自己,他喜欢黑白灰纯色我喜欢大印花床单色,他忍受不了火锅店的味道我每个星期都一定要吃火锅,哈根达斯他喜欢巧克力味的我喜欢草莓味的,他从来不闯红灯害得我每次都要在马路那边等他,他每天看Financial
Times我每天去天涯蹲点看明星八卦。我所有的朋友都觉得,啊,你怎么会和他在一起。他所有的朋友也都觉得,啊,你怎么会和她在一起。连我在朋友家寄养的狗,猪头,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都不客气地在他脚上尿了一泡尿。
我曾是一个很矫情的人,脑子完全被爱情小说洗坏,相信一见钟情,相信主宰命运的是缘分,相信爱情就是要轰轰烈烈肝肠寸断。我对Q就是一见钟情,在人群中第一眼见到他好像一切都静止了,只剩下他在越来越模糊的背景中越来越清晰,开始头晕目眩,开始心跳加速。短短的几秒钟时间,脑子里已经晃过我和他之间将来的一百种可能性。短短的几秒钟时间,就注定了将来我是要对他百依百顺的。那么一个天意笃定的开始,一定需要一段无怨无悔的爱情才配得上。无论现实要怎样扇我的耳光,我还是舍不得最初的那一念直觉。
直觉告诉我,我和L的爱情顶多只有四个月吧。从深冬到初夏,也许等不到吃今年夏天的第一口雪糕就会分手了,来不及玩捉迷藏的游戏,来不及期望以及失望,来不及冷战以及和解。说不定这是最好不过的结果呢。四个月的时间,我只想好好谈一场轻松的恋爱,一场没有将来的恋爱,一场不期望有“得”也就无从患得患失的恋爱。而至于L,他不可能是真的爱上我了吧,这只是他20岁那年冬天的一个真诚的插曲而已。他以为他喜欢上了我,他以为再见的时候会真的再见,爱情死的时候还会是那么真挚和端庄。等他回忆起来,20岁年在异地,有个女孩善待过他,哪怕只是很短暂的。
发完那条短信,我合上手机的翻盖,房间立刻就黑了,等我再睁开眼已经是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摸出手机一看,有好几条来自L的短信,最后一条是早上5点多钟发的,“我在你家楼下,你醒了之后告诉我一下。”我脑子里“嗡”地炸了一下,迅速回想了一下昨晚的心路历程,一时间有点不真切的感觉。我赶紧去厨房找了一袋速溶咖啡,一口气喝完定定神,然后发短信跟他说,我醒了,你要不要上来。
没过一会儿,我听到了L的脚步声,一开门他裹着一股寒气就进来了,感觉我的室内温度陡然降了5度。他在没有暖气的楼梯道里待了两个小时啊。他双手扶着我的肩膀,直视我的眼睛说,“我只想当面问问,你是不是真的答应我了?我本来想等天亮,但我睡不着。”
“你傻啊,这么冷的天,你不怕冻着。”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那你是真的喜欢我吗?”
“是的。我不喜欢看到你不开心,你笑得样子很可爱。”
“就是因为可爱?”
“你可爱得和别人都不一样。”
“那你离开北京以后呢?”
“你先答应和我在一起,以后的事情,我们一起想办法去解决。”
“我能相信你吗?”
“我不敢向你保证别的,但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欺骗你。”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把我的双手握紧捧在他的胸口,一向笑嘻嘻的他变得很严肃。而我这个人生性爱逃避,什么事情一严肃起来就想抱头逃跑。我轻描淡写地笑了笑,想把这份严肃的尴尬化解掉,谁知他更加严肃了,“我是认真的。也许你现在不相信,我也不指望能在几天、几个月里改变你的想法,但我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去证明。你不一定非要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但我向你保证,不论你是不是我的女朋友,不论你和我人在哪里,你都可以绝对可以信任我。我现在最大的心愿不是你做我的女朋友,而是你能够快乐一点。”
他的眼神好干净,让人不忍怀疑和。我鼻子有点酸酸的,有点想哭。不是被感动的,只是我曾发过誓再也不会相信谁,发誓不会将自己的喜怒哀乐放在旁人的手中,竟然这么轻易又被人打动。
“我答应做你四个月的女朋友,六月份你回美国之后会怎样,再说吧。”我按住心里那个爱感动爱做梦的自己,淡淡地说。
我怎么能相信一个未经世事的人。他连自己想要什么大概都搞不清楚吧。
刚刚和Q分手回到北京的时候,我以为我不会再谈恋爱了,再之后,我觉得我不可能找到可以比得上Q的人。他是那种学校里典型的白马王子,又帅学习又好,爱运动人又阳光。Q长得很帅。帅到有一次我们在公交车站等车的时候,有女生过来问他的电话号码,完全无视我的存在。他跟那个女生说,“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的时候,我简直幸福得要晕掉。每次想到这个,我心里就一阵慌张。我不仅已经因他失恋,而且因他失去了将来再喜欢上谁的机会。因为不管是谁,和Q相比都是一个Step
L呢?他不算帅,只能算是个干净的男生吧。他的指甲缝永远都是干净的,裤脚里露出的袜子永远都是白色的,衬衫里面一定会穿白色的T恤,头发总是清清爽爽的、不会涂各种造型发胶,吃饭的时候会把骨头整齐地排在盘子的边缘。他的眼神和笑容也一样很干净,像是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个世界的恶意,无忧无虑得让人妒忌。妒忌之后,反倒对他的无忧无虑无比好奇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伤害得了他,没有什么烦恼不是转眼就忘记的。L说无论什么烦恼的事情在美美吃一顿然后睡上十小时后都会原谅,我笑了笑,表示那是无稽之谈,为什么我抱着薯片蹲在沙发上可以哭一下午呢。
“那是因为薯片不是Happy Food。”
“什么叫Happy Food?”
“比如我做的芒果派。”
如果你单单把芒果当一种无聊的水果就错了。和不同的食物在一起,芒果的气质是不同的。把芒果用啫喱粉冻起来浇上花奶,那就是一副粤派少妇的气质;挑个青芒果切丝再加上几条大虾,立刻勾勒出一个要和你说Sawadika的泰国少女;如果加上肉桂粉烘烤成芒果派,那完全又是欧美大妞的洋气范儿。可惜,大多躺在超市水果架上的芒果完全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的可能性的吧。大部分的芒果们被卖回去,连切个十字花刀的待遇都没有,说不定会被剥了皮啃着吃呢。
&L说他是大学里烘焙俱乐部的会长,我听后哈哈大笑了一顿,好像他说他是学校里的“爱情医生”一样,他说得再一本正经也是个笑话。他说他在学校里,每个周日都会做芒果派放在宿舍共用的厨房里,等有人约会回来,有人打球回来,自动去厨房拿一块吃,美味的芒果派总能让周末的心情锦上添花。而L,他说他最喜欢准备时满心期待的忙碌过程,各种新鲜食材的味道,派在烤箱里面一层一层慢慢飘过来的香味。他要等到蛋糕被抢完之后,周末才甜丝丝地谢幕。
芒果派是他给我烤的第一个甜品。就在我们在一起之后的那个周六,我如约去五道口找他,给我开门的是L的美国女室友Cynthia。她用很好笑的中文跟我说,“泥是塔的绿捧友,我颈常挺塔说器泥。”(你是他的女朋友,我经常听他说起你)。我有点儿不适应,这才几天的时间啊,已经经常说起我了,杂志上不是说男生不会轻易向朋友圈介绍新恋情的嘛。她热情地抱起来我左右亲了一下,然后抓起包就出门了,出门的时候跟我眨了眨眼,”He
is such a sweet boy.”
L从厨房跳出来,笑得满脸都是笑容。他招呼我进厨房,尝一尝他拌的蜜桃芒果馅好不好吃。我跟着他进了厨房,一眼就被他全套的厨房用具吓了一跳,从搅拌机到搅拌碗到各种大小的量杯,罗罗嗦嗦铺了整整一桌子。
“你经常在家做蛋糕?怎么这么多东西!”
“不是啊,都是我昨天才买的。要给你烤芒果派嘛。”
“也不用买这么多东西吧。这个量杯哪里有必要买,凭感觉放一点就行了啊,哪还要量得那么精确。要是川菜师傅要拿杯子量花椒的话,油都已经烧糊了。”
“你说的那是随意派的,我是严谨派的。烘焙是科学,每个环节都要一丝不苟,然后搅拌时要保持愉快的心情,还有爱,那样烤出的派才好吃。”
他从搅拌碗里挑出一勺拌好的蜜桃芒果馅让我尝尝,两种不同的甜味和两种不同的果酸撞在味蕾上的味道很有趣。我开心地点了点头,好吃好吃。L说你喜欢就好,把果馅倒在派皮里,然后推进了烤箱。看着烤箱上面倒计时的数字,我莫名其妙地童心大发,好期待出烤箱时的变身。我们俩个倚着厨房的桌台,看烤箱慢慢热了起来,周围的空气显得很温暖,又有甜蜜的果香,心情像是浮在又轻又甜的空气里。
“你知道吗?我烤过快一百个芒果派了吧。我经常想,如果有一天有女朋友,能够做芒果派给她吃就好了。我现在真的有一个女朋友吃我的芒果派呢。”
“肯定有很多女孩吃过你的芒果派。”
“可都不是我的女朋友。”
“只要是美女吃你的派,你都会开心吧,哪里还分女朋友和女的朋友。”
“当然不一样。我跑了好几个超市没有找到台湾爱文芒,让这个周末从香港过来的朋友给我带的芒果,是不是觉得特别甜?刚才你还没来的时候,我想了想如果在热乎乎的芒果派上扣上香草冰淇淋一定很好吃,就去超市买了一罐。回来的路上想到你最爱吃草莓冰淇淋,又折返回去买了一罐草莓口味的。女的朋友吃我的芒果派的时候,我是大厨,是主要人物;你吃我的芒果派的时候,你是主要人物。”
“你这是想让主要人物胖死啊?”
我扫了一眼厨房外的客厅,地板上一尘不染,书架也是摆得整整齐齐,敢情也都是为主要人物收拾过了。有那么一瞬间突然一时恍惚,想起为Q煲汤的场景。记得去集市精心挑选汤煲,挑选大小合适又最好看的汤碗,买最新鲜的走地鸡,放点响螺和花胶,放点桂圆和百合,就着慢火咕嘟咕嘟微微冒出来的热气幻想很多有的没的。喝汤的人永远都尝不出你煲汤时的心思,看不出来你特意为他换的蓝色桌布,在意不到冰箱里的啤酒是你特意为他买的……
空气中的香味越来越浓了,L已经套上了隔热手套,数着数:“三,二,一,叮!”烤箱一开,肉桂、蜜桃和芒果的甜香味铺面迩来,即刻充盈了整个空间,我想我知道什么是Happy
也许是因为我卑微地爱过。
天气终于不那么寒冷,我跟L可以骑自行车满北京城的转。我的短发也长长了一点,可以修成齐耳的蘑菇头了。他说,好希望你是长头发啊,那样我就可以拽你的辫子玩了。
可惜,等我的长头发长出来的时候,我们大概已经分手了吧。
我和贝贝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我忙着谈恋爱,贝贝忙着她的新工作。她时不时的会打电话过来调戏我,问我和小男朋友如何。每次我都说随便啦,直到一天我忍不住跟她讲,我好像真的有一点喜欢他了。
“姐姐你没事吧,还有两个月他就要回去了,你坚持住啊。”
“我也不想的啊。最初撺掇我跳的火坑是你,现在又叫人家冷静。”
“他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好不好?你不是外貌星人么,你不是喜欢高大英俊白衣飘飘偶像剧气质风一般的男子么,你不是专门被那种什么都不在乎不靠谱的冷酷青年吸引么。我怎么知道你失个恋脑子就被烧坏了,怎么会对一个小屁孩动感情。你醒醒!”
回想一下历任前任男友,还真没有一个靠谱的,基本上都是长得有点帅的不靠谱文艺青年,在加上对我爱搭不理就对了。在茫茫的追求者中,我总是能迅速挑中那个肯定不会对我好的,然后走上漫漫的虐心之路,一边疯狂迷恋他对我不屑一顾的样子,一边企图做遍天下感天动地的傻事后他对能对我一点点。L这样的甜心少年也不是未曾遇过,但我从前都是视而不见的,感觉这种人似乎魅力欠缺,只能死劲对人好才能换取点注意力。这次是我变了,还是这只是我追求不靠谱男青年路途中的一段小弯路?
我跟贝贝说,“不一定是脑子被烧坏,也有可能是年龄大了。”
贝贝立刻敏感起来,“这么说是真是又坠入爱河了,不是又想为了爱情抛弃一切吧。”
为爱情抛弃一切?如果没有Q的话,我现在应该是某大学的研二学生吧,或者在英国那个我喜欢的古堡城市留学,或者在国贸在金融街做个踌躇满志的新进白领,或者已经嫁人做什么人的小妻子。那时候,我的生活本可以有一百种可能性。可那时候,我以为爱一个人就是要掐掉除了他以外所有的可能性,因为纯粹的爱情就是不要给自己留后路的。这大概就是贝贝所说的“抛弃一切”吧。贝贝当时是最反对我和Q一起去南方的人,她觉得我根本什么都没有见识过啊,怎么就确定Q是我要跟着过一辈子的人呢。
同样,L什么都没有见识过呢,怎么可能和我过一辈子。
我拿到了英国E大学的录取书。其实是两年前已经拿到过的,我找个借口向学校申请延期了。在L的敦促下,我给学校写了一封言词诚恳的邮件,申请夏天入学的资格,学校竟然痛快地答应了。我还没有想好究竟是不是要去呢。其实,我还没有想好我的人生究竟要做什么。我曾经也是有着远大理想,觉得自己会成就一番不凡事业的追梦少年,就是从来都没有弄明白过这个梦是什么,到底该怎么追,晃晃悠悠混过一段光阴,再定神一反省,似乎追什么梦都已经晚了。家里希望我在北京读研究生,读完研究生再读个博士,只要骗他们说要读书,我可能尽情地打着读书的名义一事无成。而我已经不那么心安理得了。
贝贝担心的就是这个,她怕我一时脑热又不肯去读书了。在我和Q之间所有的纷纷扰扰之中,她一直愤愤不平就是这一点,为什么Q要浪费我最美好的青春,让我为他做这么多无畏的付出。我反倒没有这么想过,即便两年后我回到了原点,我也比两年前的那个小美多了很多阅历。人生没有一个阶段是完全被浪费的吧,大概也没有一个选择是值得后悔的。所有大大小小的选择构成了现在这个不可复制的人生,就好比你之前做了千千万万的选择,现在你才会以这个状态坐在这个看这个故事;再好比,如果没有Q,我怎么会在22岁的冬天遇到治愈系的L,并且决定不和他擦肩而过呢?
不过贝贝的担心很多余,L是不会让我放弃读书的机会,和他一起去美国的。哪怕我很希望他这样问问我。他极力支持我去英国读书,他说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应该在异国住一住,就算不读书,四处走走都是好的。这个说法倒是合我心意。离开北京,离开熟悉的事和物,在陌生的、不被关注的地方,总是比较容易透一口气。我问他我去英国了,我们怎么办呢。他说我们一定会想出办法在一起。我又问他,担心不担心我去了英国会喜欢上别的男生。他说,把你捆在身边,我就会少担心一点吗?如果你喜欢的不是我,终究都会幡然醒悟,然后去喜欢别人。我笑了笑,心里想的是,什么话都被你说全了。
(先更一点,明晚继续更,对不起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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