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生孩子的明星重要吗

穷人不生孩子有罪吗?(16/4584)
&&&&& 早上看到一篇名为“穷人不生孩子让中华民族走向灭亡”的博文,第一感觉就是,穷人真可怜,好事捞不着,坏事一串串,就连不想生孩子都要背一个“亡国”的罪名。&
&&&&& 博主这样说:我曾不止一次在网上看到计生支持者发表诸如此类的言论:“如果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就不要生孩子!”或“如果不能给孩子幸福,就不要把孩子生下来!”乍看之下,上述观点似乎很有道理,似乎是很为孩子着想。然而,仔细思考之后,就会发现,如果绝大多数中国人在生孩子之前都遵守上述原则,那么中华民族很可能早已灭亡了。&
&&&&& 博主从原始社会一直分析到现在,想告诉穷人原始社会那样穷都要繁衍后代,后来的社会那样艰辛也没人说不生孩子,否则的话哪有现在的人类社会等等。最后,博主总结说:当然,如果夫妇双方自愿不生孩子,他们有权这样选择,但这是因为丁克夫妇认为不生孩子对他们自己的生活更有利,而决不是什么“对孩子负责任”。&
&&&&& 对此,我也有几点自己的看法:
&&&&&& 一、我不是研究人口与生育问题的,也不想说我出生以前的事情,只能从现实出发,说明无论穷人还是富人,是否生孩子是他们的权利。
&&&&& 二、我同意这样的观点:无论穷人还是富人,只要生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责,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要生孩子。对孩子是否负责任并不完全取决于有钱,还取决于有责任心。即使富人很有钱没有责任心的话,也最好别要孩子,以免孩子误入歧途,给社会造成危害。
&&&&&&三、按照现在我生活地区的物价水平和正常工作的收入比,一对年轻夫妇的工资根本养不好(可以养活)一个孩子,更不要说二胎。要不要孩子不仅影响他们的生活品质,也直接影响其父母的生活水平,更不要说孝敬父母。&
&&&&& 总之,作为老百姓首先是先从自身的角度衡量一件事是否能做,这也是很现实的事;作为国家如果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就应该想办法改变现状,而不仅仅是责备,穷人没有义务和能力承担如此大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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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太多,不生孩子的应该重奖。一定是某个还想降低工资的黑心老板说的不生孩子有罪。
CNTV网友5u1q8s0
穷人的孩子,比富人的孩子早董事,是必定的事实。同时这些孩子长大以后,是党和国家的优质资产!
多难兴邦!
& && && && && && && && && && && && && && &&&maixuzhong
maixuzhong
穷人的孩子要当兵打仗。
CNTV网友8u3b1d2
根据我退休前在农村见到的事实,越穷的农民越想多生孩子,少见有农民说因为穷而不想生孩子。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穷人有了孩子才有奔头,才会去寻找生活的出路。
诗酒笑年华
子多母苦穷更穷,,,,,,,,,,。
CNTV网友4i4l1v4
社会总要有一定的结构的,有富人就要有穷人,全国都加到华西村,那么全国都会变成穷人,这个东西都想不开吗?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消除贫穷,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但实现目标的过程总是艰难而曲折的,不可能一下子出现完美的方法措施、制度机制,就算能想出,也不可能适应整个社会,或者说适应不了生产力的发展吧。现在不是说富不带穷的问题吗?其实富和穷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就比如说我们比过去富了,我们富的人比美国富人,差距还是很大的,就算金钱上有的差不了多少,但思想境界、文化层次等等,还是穷人。我喜欢中国一句古话,知足者常乐,不知足,再富有也是累的。生孩子,是人类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每个人都是构成整个社会的一个因子,那么他的孩子出来以后,不管属于那个层次,也必然是这个社会的一个延续因子。
CNTV网友3x8y5a9
引用:原帖由 CNTV网友8u3b1d2 于
06:46 发表
穷人的孩子要当兵打仗。
没仗打的时候穷人的孩子想当兵很难,真打仗了就变成壮丁和炮灰了。
CNTV网友5u1q8s0
那些所谓的富人们的孩子就一定聪明吗?我看未必。
生育是人的权利,他人不应干预!中国好像你不生“没人搭理你”但是你多生是违法的.....!好像据我所知世界上除了中国没有一个国家有计划生育,甚至有人评论其是“亡国”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
只要一条,对孩子负责任就行
引用:原帖由 ★赤子★ 于
17:34 发表
生育是人的权利,他人不应干预!中国好像你不生“没人搭理你”但是你多生是违法的.....!好像据我所知世界上除了中国没有一个国家有计划生育,甚至有人评论其是“亡国”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 ... 离亡国远着呢,现在中国总人数还在缓慢增长。如果人数减少也亡不了国,离着减到一亿以下很远呢。已经实行民主宪政多年并且掌握很多高科技的印度至今还很穷就是因为人口增加太快。
CNTV网友5u1q8s0
多生孩子就是犯罪,必须严惩不贷。
CNTV网友5u1q8s0
尽快缩小贫富差距吧,只有共同致富了,很多问题就都解决了。
秋瑾名字好女人,生孩子还是不生好?-搜狐母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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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频道内容快速查询:
  某女友,江南大美女,170的个子,皮肤吹弹得破,虽然已是33岁了,没有我们认识时的几年前那么漂亮,却依然难掩高贵的气质。我爱她,对她有种如同对姐姐甚至母亲般的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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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她20岁那年,因为一次错误的恋爱,又错误地生下了一个女儿,她的命运从此发生了变化:先是被迫离开了那时被许多人羡慕的事业,然后跟随男方去了某省一个农村生活了3年(男方老家)。
然后贫贱夫妻百事哀,因为男方没有事业,她不得不每天坐2小时公交车去上班。不过感谢她的那次上班,否则我们也不可能相遇,成为一生的挚友。
  然后她的生活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婚姻、爱情都发生了变化,我不想多说,她现在很好,亿万身家,老公当然不是从前的男友。只想说当年的那个孩子,她现在是我的干女儿,我怜爱她,但不是太喜欢她,女友是知道的,她自己对她的感情也是很复杂的。有次聊天,我说:其实人人都很寂寞。女友深有同感,但是我知道,她生活中几乎所有的不快乐所有的烦恼甚至所有的寂寞,都直接或者间接地跟这个小孩有关。
  这个小孩长得象她父亲,皮肤很黑,继承了她父亲的三角眼,看人时透着恶毒。长得不算太丑,但是和我女友站在一起,绝对让人想不到她们是母女。我有时候就在想,这么温柔漂亮的妈妈,却生出了这么丑的女儿,真的很悲哀。那个小孩的出生,是不被祝福的,这些年来,她的父亲自己都穷愁潦倒,根本不可能来抚养她,后来几乎和女友成了仇家,现在形同陌路。她的童年,女友因为要为着自己的未来和前途奔波,所以几乎都是外婆带大的。她外婆是一个没有文化、极其市侩的生意人(怎么生出我女友这样的女儿我也搞不懂),所以这个孩子的成长其实也有些畸形。虽然现在的继父爱屋及乌非常宠爱她,但是她跟其她的小孩不一样,是不讨人喜欢的那种不一样,她的血液和性格里已经融入了一些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东西。
  女友常常每天打几个电话给我,有时候搞得我也很烦,直言道“你老是打这种没技术含量、没营养的电话给我”,但是后来想想,她的苦,只有我心里最明白。她其实很后悔那一次恋爱,很后悔生下了那个女儿。有时候在她不如意的时候,就会说她的一生都被那个孩子毁了。人是很矛盾的动物,做为一个母亲,对于自己亲生的骨肉,难免疼爱;但是那个孩子的存在,又时时刻刻提示着欢乐过、错误过又无法更改的过去。好在她现在遇到了真心爱她的男人,对那个孩子视如己出,但之前10来年她的挣扎和变故我是见证人,也最有发言权,20——30岁,最最美丽的花样年华,就那样流走。伴随着的,除了肉身的辛苦,最主要的还是精神的折磨和痛苦。
  命运,有时候在偶然中有着必然;必然中又有着偶然。
  去年春天,弟弟和他的前女友也分手了,分手后,他的前女友才告知我和我们家人,说她怀孕了,当时我不知道那件事是真还是假,但是她很想挽留住那段感情我是知道的。我觉得女人有时候会痴情到很傻的地步,我自己也是如此。但男人一旦变起心来,是很绝情的,驷马难追。后来为了那件事,我跟我弟弟好久都不来往。想用怀孕、生孩子来拉住男人的心,是多不明智的举动啊,再现代的女性有时候都会做这种事。所以弟弟前女友说她想把那个孩子生下来,她欲挟肚子以令诸侯,我当时就不同意,我妈妈反而乐巅巅地打算做起奶奶来(弟弟前女友一直都知道我父母的软肋)。总有人在某些时候要当恶人,必须有人在某些时候冷静甚至看起来有些残酷。两个刚刚毕业的年轻人,自己狗屁都没有,爱情又已经走到尽头,生个孩子算是哪门子事嘛?我妈妈说她可以来养,我说,你能给他父爱母爱吗?你能给他完整的家吗?你能给他很好的教育吗?他会造成许多人的不幸,我弟弟和他前女友都会不幸。
  那段日子对我来说极其艰辛,自己的事情也从来没有这么麻烦过。我弟弟那时压根就消失了,说服几方特别是老人,让他们明白其中的利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在事情最终解决了。弟弟现在很好,有了新女友,事业也不错;他前女友也有了新男友,他们各自都有着自己满意的生活。他们都慢慢地在成熟。弟弟的前女友,我一直都把她当自己的妹妹,很疼爱她。我们都闭口不谈过去的事情,偶尔以别的方式(例如看电影讨论电影中类似情节时)提到,她会说:姐姐,你是对的。
  这个世界,我并不觉得男人和女人是绝对对立的,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有些明白和理解男人活于世间的艰辛和苦累。经历了许多事,也见了听了许多事,原来都是令自己在成长,也许一些思考显得过于沉重了些。可是,生孩子这件事,还是觉得女性的苦比男性要多些。孩子的无奈和悲哀,在于他自己无法选择,什么都不可以,他是谁,父母是谁,长什么样,聪明与否,何时何地出生,未来命运如何。
  如果大人因为自己年轻时的行差踏错而让无辜的孩子买单,这太不公平。所以我觉得,做为一个成人,如果自己都还没有定性,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孩子还是不要生的好。还可以趁此多享受一段时间的快活无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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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生孩子老婆说了算
解读婚姻法新司法解释
日 07:32:38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4版
【字号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专电(记者杨维汉 周宁 涂铭)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3日起生效实施,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怀疑孩子不是亲生,对方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第三者是否受保护”“堕胎是否侵犯生育权”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释。记者进行了追访,让我们从中体会“我的婚姻究竟谁做主?”
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
  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十分普遍。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
  【条款】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芳律师肯定了第十条规定:“其实人们在争议房子到底归谁的时候,忽略了第十条的第二款,即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由房屋产权人给予配偶一定补偿,而且还要考虑房产升值利益,这才是最大亮点,恰恰证明老婆和老公一样,都可以是房东。这对于没有购房却又帮配偶长年还贷的女方,实现了真正的公平。”
“啃老房产”归个人
  当下适婚的年轻人,接受父母房屋馈赠比较常见。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离婚时该归谁?
  【条款】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读】北京朝阳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俞里江认为,此前出台的司法解释(二)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是对一方的赠予,而父母婚后出资是对双方的赠予,但这个约定实际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下,很难发挥作用。“因为迫于观念,父母给子女出钱买房时,很少有人去签协议或做公证。而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更为合理,也更符合国情。”
婚内财产分割弱者为王
  夫妻双方不离婚,共同财产能分割吗?
  【条款】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解读】王芳律师认为,第四条是涉及婚姻财产的重大突破。它确立了婚内分割财产制度,会对夫妻双方弱势一方起到保护作用。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弱势方不用以婚姻破裂为代价,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共同财产分割,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这个条款可以保护夫妻间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尤其是长年担任家庭主妇的女性面临被动离婚的困境时,有了很好的救济渠道。
“小三”条款被删除
  《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曾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的“第三者”条款,此次被删除。
  【条款】《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第三者”的条款被删除,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解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认为,就目前司法实践看,“第三者插足”的问题争议太大,无论如何规定,总会有一方不满意,“因为这类案件涉及‘第三者’利益、丈夫利益和妻子利益的三方平衡,也涉及道德和法律的界限等问题,比较复杂,很难处理。”但马忆南还认为,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不会支持“第三者”。“当‘第三者’到法院起诉要补偿金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这样的一种道德倡导,其实不需要司法解释再去刻意强调。”
生不生孩子老婆说了算
  生不生孩子,今后将由老婆说了算,以保护女性避免沦为生育工具。
  【条款】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俞里江副庭长表示,司法解释(三)实际确认了“终止妊娠”是妻子的权利。“但同时也为男方提供了一个救济条款,即男方有生育愿望,但女方不同意而产生重大分歧时,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往的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这一点。”
  有专家认为,第九条并非否认男方的生育权,但在理论上明确了一个问题,即“生育权是一种人格权、绝对权、支配权,而不是身份权”。妻子堕胎并不会侵犯丈夫的生育权,而是在行使自己的一种人格权,这种人格权是自己独立享有的。
拒做“亲子鉴定”将败诉
  近年来,亲子鉴定越来越火爆,孩子的亲缘认证往往牵涉一个家庭的稳定。如果一方无理由拒绝做亲子鉴定,那么法律将支持另一方的诉求。
  【条款】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解读】俞里江副庭长和马忆南教授都认为,现在的亲子鉴定已很成熟,准确率高,“实际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都是这样做的,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指导案例也始终在贯彻这一精神,但一直没有明文规定。司法解释(三)实际把司法实践确定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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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胎引起的各人群心理变化中,第一个孩子的反应表现可能是最强烈的。杭州市七院心理防治科科长何鸣博士长期接诊的1名17岁女孩一直存在“学习不良社会适应”的心理问题,遇事情绪化,习惯用冲动表达内心的焦虑,经治疗已有好转。基于多方面原因,父母打算再生个孩子,也让女儿学会更好地与人相处。不料,女孩听说后病情发生反复,“她认为:爸爸妈妈一直只对我一个人好,多一个孩子会分走家里一半财产、父母一半的爱,一定是因为我不够好,爸妈才会想再生。”何鸣称,女孩再次出现发抖、焦躁、厌学等现象,一离开妈妈就浑身不舒服,不肯去学校
● 从年龄段分析,三四岁是大宝相对容易接受二宝的年纪。而五岁左右的大宝最难接受二宝。● 两个孩子年纪相差太大也不合适,比较难建立伙伴关系。● 父母在准备怀孕时就要让大宝有心理准备,灌输“一家多口”的好处,让他知道弟弟妹妹的出生将带来更多欢乐,而父母对他的爱不会因此减少。强化“手心手背都是肉”的概念,让两个孩子在日常接触中逐渐培养亲情。● 二宝有天然的自卑,因此要让二宝也感受到父母的爱是平等的,没有特别关注、也没有忽视。 专家建议:早报记者 陆玫 通讯员 徐康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月17日将“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1个子女的”作为经批准后可再生育1个子女的法定情形,成为全国首个通过修改计划生育地方法规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早报记者昨天从该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目前暂无全省申请“单独两孩”人数的数据,但各市的申请审批工作都已进行。据统计,温州在政策落地10天内有388对夫妇提出申请;去年11月就通过增列“双方或一方为舟山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为计划生育特殊审批范围、实行“单独两孩”的舟山市,2个月内已有87对夫妻申请。去年11月底,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每周半天的“再生育咨询门诊”挂牌,目前每次接诊量在40人左右,“限号是15个,但每次都有加号,今后可能会延长接诊时间。”该院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我们是想给孩子添个伴,但最大的问题是孩子一直说不想多个弟弟或妹妹,不敢马上再生。”儿子刚满5岁的蒋女士告诉早报记者,她和丈夫符合“单独两孩”要求,但面对大宝的抵触情绪,全家人没了招。事实上,不只是第一个孩子,夫妻、家中老人现在平衡的生活状态都可能因“单独两孩”被打乱。昨天,早报记者从市第七人民医院(市心理卫生中心)获悉,该院的心理咨询热线、门诊已接到不少与生育二胎有关的求助。二胎话题引发心理变化这个春节,在外企工作的黄女士过得不太顺心——和先生回家过年,婆婆从除夕就开始念叨“要抱孙子”,让已育有1女的儿子媳妇再生。“前年生的女儿,现在工作刚回正轨,再生1个又得耽误2年,影响太大。”黄女士打进市七院的心理咨询热线诉苦,“好不容易过完年回了杭州,婆婆还经常打电话来做思想工作,我被烦得失眠、焦虑,整晚睡不好觉。”有着急抱孙子的,也有担心子女生二胎的。杭州66岁的李阿姨到市七院老年病科求助:“女儿工作忙,我把外孙女带到6岁,就要上学了,刚想轻松一点,能有自己的时间,现在女儿女婿又想再生,这可怎么办?”老年病科主任陈梅芳告诉早报记者,李阿姨的责任心强,担心同时带2个孩子管不好,心理负担重,导致心率加快、心慌等焦虑症状,需要药物控制。在二胎引起的各人群心理变化中,第一个孩子的反应表现可能是最强烈的。杭州市七院心理防治科科长何鸣博士长期接诊的1名17岁女孩一直存在“学习不良社会适应”的心理问题,遇事情绪化,习惯用冲动表达内心的焦虑,经治疗已有好转。基于多方面原因,父母打算再生个孩子,也让女儿学会更好地与人相处。不料,女孩听说后病情发生反复,“她认为:爸爸妈妈一直只对我一个人好,多一个孩子会分走家里一半财产、父母一半的爱,一定是因为我不够好,爸妈才会想再生。”何鸣称,女孩再次出现发抖、焦躁、厌学等现象,一离开妈妈就浑身不舒服,不肯去学校。何鸣说,女孩需要药物治疗和心理疏导,“我和她说‘弟弟妹妹会成为你最好的伙伴,你们将共同成长,不能一味地指望父母给予,要实现自己的社会功能’,希望改变她对父母生二胎的看法。其实她既希望弟弟妹妹身体健康、聪明伶俐,又担心二宝优秀,父母就不喜欢她了——这是家中第一个孩子的普遍心理。”五岁大宝最难接受二宝据何鸣介绍,不管第一个孩子几岁,对二宝的出生都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从年龄段分析,五岁左右的大宝最难接受二宝:刚懂事又似懂非懂,处于认知调整期。很多原本会自己吃饭、睡觉的大宝,在二宝出生后出现社会适应表现退化,重新尿床、捣蛋,“变小”了。这不一定是有意的,而是情绪焦虑反应。三四岁是大宝相对容易接受二宝的年纪——还不太懂事,刚上幼儿园,活动空间变大,对父母的关注有所减弱。此外,两个孩子年纪相差太大也不合适,比较难建立伙伴关系。要将二胎对大宝的心理影响降到最低,关键是父母要“一碗水端平”,“在心理学上,大宝这时的情感紊乱叫‘同胞竞争障碍’,多数儿童可见;但如果情感紊乱程度异乎寻常,就可能被认为是病理性的。”何鸣建议,父母在准备怀孕时就要让大宝有心理准备,灌输“一家多口”的好处,让他知道弟弟妹妹的出生将带来更多欢乐,而父母对他的爱不会因此减少,“类似‘你是大孩子,要让着弟弟妹妹’;‘还是弟弟聪明’这样的话不能说,会让孩子产生自卑心理并排斥二宝,应该强化‘手心手背都是肉’的概念,让两个孩子在日常接触中逐渐培养亲情。” 20年前,何鸣全家移民美国,“在国外,只有1个子女的家庭是少数,很多人劝我们再生,但12岁的女儿不愿意,就没有再生。”如今,在加拿大生活的女儿已是2个孩子的母亲,“准备生二胎前,他们夫妻专门去听课,学习做2个孩子的父母和1个孩子的有什么不同;如何与大宝沟通,让大宝知道有弟弟妹妹是正常情况——这些心理培训在国内尚未普及,但非常重要。”同时,对二宝的心理健康也要重视。“二宝有天然的自卑,因为在他出生前大宝已经和父母建立了爱的关系、掌握了一定生活技能,而二宝要从零开始。”何鸣表示,许多父母对二宝的期望更大,希望完成在大宝身上未完成的预期,二宝担负的压力更大,因此,要让二宝也感受到“父母的爱是平等的,没有特别关注、也没有忽视”。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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