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高危后40天在北京无偿献血查询,第二天...

献血意义  病人:性出血、产后大出血、严重、各种以及实行外科手术的伤员,需要靠来补充和救治。由于目前血液还不能用人工制造或是其它的物质所代替,只有靠广大健康的、适龄的公民献血来获取。所以,无偿献血就意味着帮助了需要血液的。
  献血者:科学研究表明献血有益身体。
  可预防、缓解
  们运用血液流变学与血液动力学对血液与献血的关系作了研究,发现坚持长期适量献血,特别是单献红细胞和血小板等有形成分,可使血液粘稠度明显降低,加快流速,脑血流量提高,从而达到缓解或预防高粘血症,使人感到身体轻松、清醒、精力充沛。
  可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
  一位专家曾对127名多次献血者、87例高血压者、60例缺血性者进行血液流变学的对照研究,
结果表明,献血者对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具有积极的作用;一研究小组对278名42-60岁的进行调查,其中献过血的人5年后患冠心病的比例比未献过血的少86%;另一组研究,对献血l-2次的1532人进行追踪观察,结果仅一人发生,发生率为 0.043%,同期未献血的2306人中,有226人发生急性,发生率为9.8%,明显高于献血组;一心血管病研究小组的研究亦表明,在3年中,献血者(男性)患心血管病的危险仅为未献血者的 1/2。
  男子献血可减少的发生率
体内元素含量过低易患缺铁性贫血及行动迟缓,过高则适得其反。《国际癌症》曾报道,体内的铁含量超过正常值的10%,罹患癌症的机率就提高,适量献血可以预防癌症。该文还提到,因周期失血损失了一定量的铁质,故未发现女性的铁含量与癌症发生有明显关系。
  可促进、改善
  大量研究表明,健康的情绪可通过、、沟通及其他组织与器官,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有益于人体免疫力的增强、抵抗力的提高。而献血是救人一命的高尚品行,在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慰藉,工作与生活更加充实。做好事者以德施善,实际上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这是健康的重要要素。
  可延年益寿
  国外也曾有学者对66岁以上的332人(献血者)与同年龄、的399人(未献血者)作前瞻性对照研究,结果显示:
  献血组平均为70.1岁,高于未献血组的平均 67.5岁;
  献血组的存活率为67%,高于未献血组的40%;
  献血组的死亡率为33%,低于未献血组的60%。
  献血能净化人的心灵
  无偿献血者用自己的献血延续、挽救了他人的,使心灵得到慰藉,使人生更加充实.
  献血者可获得一定奖励
  中国政府对无偿献血者给予一下三种奖励
  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四十次、三十次、二十次的无偿献血者。(献全血200ml按1次计算,400ml按2次计算; 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捐款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长年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宣传的单位及个人;以其它形式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
  无偿献血先进()奖:奖励临床供血达到100%由无偿献血者提供的省(、及)。
  街头的无偿献血车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参加北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使用鲜血量5倍的血液;5年之后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参加北京市无偿献血公民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自公民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
  又如《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的3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的,可以终生免费临床用血。除献血者本人按上款规定享受的用血优惠外,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累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危害分析  [1]网络上有一篇曝光《医生揭露无偿献血的惊人内幕》其中举例出6点献血的危害,下面我们逐一分析这6点到底有没有危害。
  1. 献血 造成的血管破损是终身无法修复的。由于献血造成的血管创伤在发生不可知的外力挤压下,有可能造成血管破裂。
  血管内皮细胞是可以再生的,血管是可以修复的。血管是有韧度的,针头对血管的压力不会造成血管破裂。
  2. 献血会上瘾。经常性的献血 ,会造成体内造血功能强化,导致时常会有血管膨胀的感觉,唯有经常性的抽血才能够降低这种不适感。
  献血不会上瘾的,因为我们每次献血,我们基本上会处于紧张状态,这时候我们的被针扎的感觉,大脑会深深的记录住。没人想要被针扎的感觉,除非心理有疾病。
  3. 献血后,体内血量减少,导致脑部供氧不足,此时,体内会产生一种酸性成分,提高血液带氧量,而这种酸性成分,对人体的脑细胞有巨大的不良作用,所以献血 后人会觉得头晕。长期献血 者会造成反应迟钝,思维敏捷性降低。所以,对于需要脑力工作者来说,最好不要献血。
  当脑干心血管中枢血液供应减少,会引起局部缺氧,二氧化碳和氢离子大量聚集,这样会刺激中枢化学感受器,引起交感缩血管紧张增强和动脉血压增高,使延脑供血得到暂时改善。头晕也只是因为暂时性的脑供血不足缺氧引起的,很快会恢复的。
  4. 人体总共大约cc的血液,其中脏器存有 20%左右的库存血液,在人体发生意外伤害的时候,可以迅速进行补充。但是人的器官是会老化的,在年龄老化和体质虚弱下,发生意外伤害的时候,体内不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快速的造血。此时你会因为出血量过多而供血不足造成死亡率的增高。
  献血年龄:我国大陆地区规定18-55周岁(男、女);香港特区规定16岁以上,只有年龄下限,而无年龄上限。
  5. 增加过多的被感染机率,诸如爱滋、乙肝等等高致病性传染性疾病。尽管已有安全防护,可是难免万无一失。感染机率总是存在的。
  无偿献血器械是严格消毒无菌包装的,请不要到黑血站卖血,这样会被传染。
  6. 其他:未经科学证明,但网络上有不少献血 者表示,经常性献血 对体重有促进作用。换句话说,经常性的献血容易导致发胖。关于此点,网上有不少献血者的评说。有的献血者说自己体重是缓慢增长的,也有的说是体重直线上升的。
相关常识  1.血液是在血管和心脏中不断流动的红色液体。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的血液总量大约为体重的百分之八。体重五十公斤的成年人,全身大约有4000毫升血液。
  2.血液是由有形成分和血浆组成。其中有形成分有三种,它们分别是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
  3.经科学家测定,人体血液中的红细胞寿命约为120天。
  4.到1995年,全世界共发现23个红细胞,其中与输血关系最大的是。1921年把ABO血型系统正式向全世界统一命名为A、B、AB、O四种血型
  5.《》的开始实施时间是日。
  6.《献血法》对献血者的体重有明确规定,其中男性公民体重要达到50公斤,女性公民要达到45公斤。
  7.公民献血可献全血或成分血,其中献全血的间隔时间要达到6个月,献成分血(指献血小板)的间隔时间要达到1个月。
  8.公民献血时要经过严格的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只有经过健康检查合格的公民才能献血。
  9.最早发现血型的人是医学家卡尔•兰德斯坦纳。他的这一发现为输血打开了安全之门,使全世界上亿人的生命获得了新生。“”就是用他的生日6月14日来确定的。
  10.“世界献血者日”是2004年由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献血组织联合会和共同确定的。
  11.血液对人体具有四大功能:(1)运输功能,把氧、水分和各种营养物质运送到全身各部分的组织细胞;(2)保持身体酸碱度相对恒定;(3)调节体温;(4)抵御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侵袭。
  12.血浆约占全血的55%。血浆中的大部分是水,占90%多,其余的是各种蛋白质、有机物和无机物。
  13.人体制造血液需要蛋白质、铁、铜、叶酸、等多种物质,蛋白质是制造血液的主要原料,而铁是红细胞中的重要成分,叶酸、维生素B12可以促使血细胞发育成熟。这些原料,在正常人体中并不缺乏,只要正常饮食,都可以保障正常供给。
  14.在母亲妊娠期里的胎儿也是有血型的。
  15.很多人认为血型与性格有关系。如A型血的人性情理智,的人乐观热情,O型血的人则比较自信、坚定等等。其实血型的差别只是取决于红细胞表面的某种多糖物质。实验表明,只要采用几种特殊的酶,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把B型血变成A型血,所以说血型与性格有关没有科学根据。
  16.全血是指血液的全部成分,包括血细胞和血浆的所有成分。
  17.正常人的血液是可以再生的。所以有人说献血以后,身体的血液就永远减少了,也就伤了“元气”这是不正确的。
  18.健康人接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后,不需要推迟献血;但接受注射者一年后才可以献血。
  19.接受狂犬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才可以献血。
  20.月经期前后三天的妇女暂不能献血。
  21.患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后满一个月,患肺炎病愈后满三个月才能献血。
  22.阑尾炎手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后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满半年可以献血。
  23.5年内因病输过全血或成分血的人,不可以献血。
  24.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一方面是要保证病人能得到健康安全的血液,另一方面是要严格地规范采供血单位的行为,保障献血者的健康。
  25.血站的有关设备要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所有与血液接触的用具都是一次性的,用后集中销毁。所以说无偿献血是安全的,不会传染疾病。
  26.《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不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待遇的直系亲属,因病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全部或部分免费用血。
  27.人类掌握输血技术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据科学家们研究发现,健康人定期献血有益健康,可以增强身体的造血机能,还可以降低血脂,减少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的患病几率。
  28.不是所有患过肝炎的人都不能献血,如果明确患过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是不能献血的。但患过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检验正常是可以献血的。
  29.输成分血可以一血多用,节省血源,还可以减少病人的输血反应。
  30.凡无偿献血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但不应该刻意要求获得物质回报。
  31.我国献血要登记真实身份,献血者不得冒名顶替他人献血。
  32.稀有血型的人数量稀少,所以稀有血型患者一旦需要输血,很容易因为适合供血的人员不足,而无法及时得到足够的血液。各地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大都采取的方式是建立稀有血型志愿献血者队伍。
  33.《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就是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积极参加献血。
  34.《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也就意味着公民献血是无偿的,公民临床用血时需要支付血液采集、检验、储存等费用。
  35.转氨酶是检测肝脏是否受到损害的一项重要指标。献血时发现转氨酶偏高时,不一定患有肝炎。
  36.《献血法》提倡有些人要做无偿献血的表率,他们是-------在校大学生、公务员、军人。
  37.做过胃、肾、脾、肺等器官切除手术已经痊愈的人不可以献血。
  38.现在很多人都有近视眼,献血对眼科疾病患者也有要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的患者是不可以献血的,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也是不可以献血的。
  39.国家对献血中用于采集血液的有关材料都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其中接触人体或血液的针头、血袋等是不可以重复使用的,只能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40.献血健康检查时有少数人血液检验不合格,而到医院检查,发现检验是正常的。正确的解释是为了血液安全,血站与医院的检测标准不一致,出现不合格,不一定就是身体有病。
  41.“世界献血者日”的目的是通过这项活动,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表达对所有献血者的感谢,感谢他们对生命的无私赠与。
  42.《献血法》规定,各级红十字会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职责是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43.定期献血,有可能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免疫力和抗病力。
  44.服用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时暂不能献血;
  45.关于爱喝酒的人献血,只要在献血前一两天不喝,并经健康检查合格,是可以献血的。
  46.献血对体重不会有什么影响,献血后喝一杯水,失去的那点血容量很快就补充回来了。
  47.献过机采(单采)血小板的公民,献机采血小板后满四个星期,就可以献全血。
  48.献血后一般几个小时人的血容量就会达到正常水平。
  49.献全血与献成分血的区别是献成分血是通过血细胞分离机采集血液中的一种成分(如血小板),同时将其他血液成分还输给捐献者体内的过程。
  50.正常人身体每时每刻都会有部分血细胞衰老、死亡,同时也会有相应的血细胞新生,所以人的血液总量总是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
  51.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可以献血
  (1)贫血; (2)白血病; (3)血吸虫病 (4)结核病 (5)艾滋病。
  52.公民献血前在填写“献血者健康情况征询表”时,应如实填写所有征询内容,包括下列生活习惯
  (1)是否吸过毒;(2)是否有同性恋的历史;(3)是否有多个性伴侣;
  53.有下列情况的公民属于暂时不能献血
  (1)半个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
  (2)感冒、急性肠胃炎病愈未满一个星期;
  (3)妇女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54.公民献血前为了保证自身的健康和血液的质量,应该注意以下列问题
  (1)献血前一天应该食用低脂肪的食物;
  (2)不要饮酒,尤其是烈性酒;
  (3)充足睡眠,不要做太过剧烈的运动。
  55.献血后很多人担心会损伤身体,所以选择的正确方式是
  (1)正常工作,注意休息;
  (2)保持正常饮食
  56.献血者下列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1)无偿献血者有受到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2)有保护个人**的权利;
  (3)献血时享受免费体检、化验的待遇;
  57.少数健康人献血时也会有献血反应,主要是献血时发生头晕、心慌、出汗等现象,造成这种反应的因素是
  (1)由于精神紧张
  (2)献血前睡眠不足,或过于疲劳;
  (3)未进早餐;
  58.“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写入了《献血法》,关于这一条正确的理解是
  (1)公民必须达到18周岁才能参加献血;
  (2)55周岁以上也可以献血,但必须符合献血的健康条件。
  59.关于献血与贫血的正确说法是
  (1)献血只是献出了人体血液的一小部分,献血后人体就会制造足够的新生血液,不会产生贫血;
  (2)有人不愿意献血,是担心自己贫血。实际上贫血患者在献血前很快就能检查出来,如果检查出贫血,血站是不允许献血的。
  60.关于公民献血正确说法是
  (1)公民既可以献全血,也可到血站献成分血;
  (2)我国公民献成分血主要是献血小板;
  (3)公民一次献全血最多为400毫升;
  61.关于保证血液安全的正确说法是
  (1)因为无偿献血的目的是为了治病救人,不是为了报酬,所以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血液的安全;
  (2)自愿无偿献血不影响身体健康。
  62.关于《无偿献血证的使用》
注意事项献血前  应学习知识,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应保持充足的,心情愉快,献血的前一天和献血当天,禁食油腻食物(高脂肪、)以免造“脂肪血”而引起的输血反应和痛苦。但也不要饿着肚子去献血,可进些清淡饮食,如、、等。 献血中  献血当天应适当休息,在2-3天内不要做强烈运动,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针眼外应保持清洁。另外可适当补充点营养,吃些、、、、等食物,但不要暴饮暴食。 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填写体检表。 量体重、测血压、进行物理检查。抽少量血样进行化验检查。
  体检合格者,刷洗好双臂。手臂不清洁易造成采血穿刺部位感染和血液污染,请务必认真刷洗。
  消毒后,请勿接触部位。 交验体检合格登记表及采血标签,进行采血。采血穿刺前请握紧拳头,当采血针进入静脉后,拳头作握紧、放松动作,直到采血完毕。采血完毕,按住止血棉球至少5分钟,请不要捻动棉球,以防皮下血肿。 献血后到茶点室休息,领取和。 献血后  要保护好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后不等于完全愈合。至少在24小时内不要被水浸润。也不要被不洁物品污染,更不要在此部位搓揉。个人活动要适度,献血后当天请不要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驾驶车辆、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补充营养不要过量,可以进食新鲜蔬菜瓜果、豆制品、、新鲜蛋等。请不要进食过量。 营养补充  一般以增加造血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物质为宜。造血的原料主要包括:、铁、和B12等。
  含有优质蛋白质 较多的食物有:、瘦肉、、豆制品等。
  含有铁 较多的食物有:动物、、虾、、、、、、、、等。另外,炒菜时可选用铁锅。
  含有叶酸 较多的食物有:、、等。
  含有维生素B12 较多的食物有:动物肝脏、猪或羊肾、腐乳等。
  总之,献血后不必特别地去吃些什么,只要吃得科学合理、有营养价值、可口、舒服、适量,就能在短时间里,恢复失去的那部分血液。
不能献血的情况  4.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4.4.1 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4.4.2 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4.3 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4.4 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4.4.5 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4.4.6 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
  4.4.7 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4.4.8 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4.4.9 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4.5.1 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抗体阳性者。
  4.5.2 (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 HIV)感染者。
  4.5.3 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吸毒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4.5.4 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4.5.5 该献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发生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者。
  4.5.6 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的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5.7 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4.5.8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等。
  4.5.9 患者,如、肺气肿、支气管扩张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4.5.10 患者,如较严重的胃及、慢性胃肠炎、慢性胰腺炎等。
  4.5.11 患者,如急慢性肾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4.5.12 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4.5.13 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
  4.5.14 器质性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及严重神经衰弱等。
  4.5.15 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肺吸虫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4.5.16 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4.5.17 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4.5.18 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4.5.19 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等。
  4.5.20 及胶原性疾病,如、皮肌炎、硬皮病等。
  4.5.21 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4.5.22 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献血后的饮食补充足量的蛋白质  献血后可适当增加牛奶、猪肉、牛肉、鸡蛋、鱼肉和动物的肝、心、肾以及黑鱼、甲鱼等富含优质蛋白质的食物,这些食物还含有造血所需的其他营养物质。因为造血时需要大量的蛋白质,所以献血后必须注意补充足量的蛋白质。 补充铁  铁是制造红细胞中血红蛋白不可缺少的物质。献血后,血液中红细胞等有形成分相对减少,于是骨髓组织必须加倍工作,合成红细胞等,这时需要大量的铁。正常人每天需铁量约1.5毫克,献血后需要量便大大增加,因此,献血后需摄入含铁量高且又易吸收的食物,如猪肉、牛肉、鸡肉、猪肝、鸡血等。
  这些食物中所含的铁叫血红蛋白铁,这种铁进入肠道内可被人体直接吸收利用,不受同餐食物的影响,其中尤以猪肝和鸡血含铁量丰富,吸收率较高。
  植物性食物大米、蔬菜、豆类中也含铁,但人体吸收率较低,远不如动物性食物。此外,新鲜蔬菜和水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有机酸,都可促进食物中铁的吸收,而韭菜、芹菜、菠菜或浓茶都可影响食物中铁的吸收。 补充叶酸和维生素B12  红细胞的成熟和发育都离不开叶酸和维生素B12。叶酸和维生素B12广泛存在于绿叶蔬菜、水果、动物的肝肾及酵母中。因此献血后应注意摄入这些食物。
  最后要强调指出的是,献血者不要在献血后的初几天暴饮暴食,尤其是吃大量高蛋白食物或太油腻的食物,这样容易造成胃肠道功能乱或发生急性胰腺炎。一般在献血后只要充分休息,注意摄入上述营养食物,不挑食,按需进补,大部分献血者在献血后2~3周内血液中的各种成分便可恢复到献血前的正常水平。
献血的益处适量献血可降低血液的粘滞度  当血液粘滞处于较高水平时,适量献血,特别是适量捐献血液中的有形成份,可有效地降低血液粘滞度,预防多种疾病。 男子定期献血可防癌  英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男子献血可以防癌,这是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铁元素,而人体内铁元素含量水平持续过高会促会癌症,定期献血可有效地降低血液中铁血素的含量,因此健康男子定期献血可收到离癌的效果。 中年人献血可益寿  人到中年大多事业有成,经济状况良好,膳食也是味美质优,营养丰富,稍不留神,就会导致营养过剩、脂肪堆积和肥胖,特别是从事非体力劳动的中年人,此时如再不注意调整,就会出现血铁、血脂等指标超标,血液粘滞度增高,等,从而诱发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等以及癌症。
  献血可减少血液中的所有成份,减少比例最大的的是血铁和蛋白,还可降低血液的粘滞度,使血液流速加快,健康的中年人在医生指导下适量献血或血液中的某种成份可以刺激骨髓等造血器官保持旺盛的造血状态,不断增加血液中年轻红细胞的比例,提高机体免疫和抗病能力,预防疾病,延年益寿。
无偿献血证用途  1.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是健康的储蓄(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自己可以三倍报销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2.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的凭证。
  3.到外地就医时用血享受当地用血待遇的凭证。 全国通用问题  献血证全国通用问题
  要看你所在城市,所发的献血证。
  看城市血站机构是否把你的信息输入何种网络。如果只是局域网,发给你的证是手工书写者,则只能在你所献血的城市使
用;若是采血前登记信息电脑连网可进行查询,发给证为打印版,那么一般能在全国使用。(貌似手写的也进行上网登记的,所以不一定手写的就只能在当地使用,手写的应该也可以在全国使用吧!)
  献血证通用范围在献血证上有标注,应注意其上标记。若有不清楚的,可咨询当地的采血部门。 用血报销程序  在医院用血是按照程序交钱,出院后带上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两份:(1)献血证。(2)双方身份证。(3)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户口本)。(4)所在医院的用血证明(用血时间、用血量、用血品种、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5)用血的发票单据。 带齐后到血站报销。还有重要的是你要回献血地地方的血站报销!或者你直接咨询血站。
相关政策概述  国家卫生部网站发布了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全国无偿献血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在1999年颁布实施的《办法》基础上,增设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对于“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的获奖标准,新《办法》增加了“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一项,同时取消了“应根据当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设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固定采血点(屋)”的规定。
  以下为全文: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是指对无偿献血事业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按照规定的奖项、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 表彰奖项及获奖标准  第五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 “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第六条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 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 银奖,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三) 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第七条 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单位奖,捐款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
  (二)个人奖,捐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设施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
  (三)特别奖,长年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
  第八条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 “一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20小时的志愿者;
  (二) “二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240小时的志愿者;
  (三) “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60小时的志愿者;
  (四) “四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的志愿者;
  (五) “五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
  (六) “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第九条 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用以奖励积极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地、州、盟)。其获奖标准为:
  (一)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二)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
  (三)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应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应达到75%以上;在校青少年应达到95%以上;
  (四)当地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其中每日早7时至晚10时广播、电视等媒体确保播出2次以上;
  (五)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
  (六)根据当地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量,设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固定献血屋(点)。
  第十条 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其获奖标准为:
  官兵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95%以上、自愿无偿献血100%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独立师)以上单位。
  第十一条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用以奖励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奉献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的捐献者;
  (二)特别奖,成功捐献2次以上的捐献者,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且自愿无偿献血20次以上的捐献者。 第三章 表彰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 各地市、和有关单位负责相关申请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统计、初审工作。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组成“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负责对无偿献血表彰奖项的审核、评定、审批。
  第十三条 各地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
  (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级至三星级)。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
  (一) 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
  (二)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四星级至五星级);
  (三)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
  第十五条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表彰:
  (一)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二)无偿献血促进奖;
  (三)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
  (四)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
  (五)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
  (六)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
  第十六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符合相应奖项获奖标准的,由个人、单位或当地采供血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表彰奖励权限上报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
  (二)地市有关部门收集、统计相关申请材料,并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
  (三)省级有关单位对各地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制定评定合格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后,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对各省和军队有关单位上报的合格材料进行复核,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对曾在不同地区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提出申报的,各地应认真核对有关献血者信息,及时受理,不得拒绝受理符合表彰条件献血者的申报要求。 第四章 表彰的监督  第十八条 申报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经核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4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已经进行奖励的,审批机关将撤销奖励,收回奖励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参与无偿献血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无偿献血是指公民在无报酬的情况下,自愿捐献自身血液的行为。
  固定无偿献血者是指至少献过3次血,且近12个月内献血至少1次,并承诺未来一年之内再次献血的。
  第二十一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法》颁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于地区献血后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表彰的各类奖项为荣誉奖励。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表彰奖励方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原日发布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同期废止。
问一下,我今年60周岁,可不可以参加献血?
& && & 如果行的话,我就去献血,我是AB型血。
谢谢小吉祥!相信你看过了以上献血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的,只要身体健康,就没事的。
论坛管理员
户外骑行有风险,BIKETO提醒你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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