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老梦 还有一个梦梦,时间是黄昏,医院一病房内,北、西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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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三生三世的情感纠葛《紫藤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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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二年级
朝夕惶恐地看着那个叔叔,只觉陌生,非常非常的陌生,而那人显得很激动,两眼含泪地打量她,几乎语无伦次:“她就是我的女儿吗?她,她真是像她妈妈……”说着,他试图抚摸朝夕的头,结果被朝夕一手推开。朝夕跳到樊疏桐的身边,紧紧拽着大哥哥的手,瞪着一双大眼,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亲近。
樊疏桐俯身哄她:“朝夕,他就是你的亲爸爸哦,跟我爸是不一样的,你明不明白?你要跟他走……”
“不!我不认识他!我不要跟他走!”朝夕倔强地拽着樊疏桐的手,怕他丢了她,她干脆抱着他的腰,非常可怕的直觉,她隐约意识到他不要她了。
樊疏桐没辙,就跟邓钧说:“我送你们上车吧。”
邓钧唯唯诺诺地点头,他已经完全失去了主张,什么都听命于樊疏桐的。樊疏桐牵着朝夕跟他一起进站,到了站台上,朝夕还不肯撒手,樊疏桐只好也跟着上车,朝夕以为安全了,高兴极了,拉着樊疏桐的手坐窗边上。
广播里已经在催送客的人赶紧下车,因为列车马上就要开了。樊疏桐给邓钧递了个眼色,尽可能地让自己表情自然,装出很着急的样子着跟朝夕说:“哎呀,朝夕,我忘了跟你妈妈打电话了,她还不知道我们要去旅行呢,我得赶紧下车给你妈妈打电话去!”
朝夕一听就急了,本能地拽紧他的手:“不,我不让你走。”
“我去一会儿就来,不然你妈找不着你会着急的,乖,听话,我马上就来。”樊疏桐起身想甩开她的手,朝夕拽着不放,眼泪一下就出来了,“不,大哥哥,我要跟你在一起,你带我去打电话……”她不是傻子,她已经意识到即将发生什么,可是樊疏桐由不得她了,没有时间了,他使劲抽自己的手,抽不脱就一根根掰她的手指,十指连心,她疼得嘴唇发乌哭叫不止,也不肯撒手。她只知道她不能撒手,她要他,她不能离开他,纵然未来的日子依然被他捉弄,他依然对她没好脸色,她也不能跟一个陌生人走,她就要跟他在一起,她哪儿都不去。
她的哭声撕心肺裂,软卧车厢内已经有人好奇地张望,樊疏桐冲邓钧吼:“抱住她!”那时候他已经红了眼,什么都顾不上了,他在掰朝夕手指的时候心里也很疼,待他掰开她,冲出车厢将朝夕的哭声远远甩在后面的时候,他的心疼得直抽搐。下了车他往车厢里看,车窗是开着的,朝夕尖叫着不顾一切地要往车窗外爬,那张原本可爱的小脸哭得变了形,眼神极度的恐怖,邓钧在背后抱着她,死死抱着她,而她只是哭,一双小手在空中胡乱地划着,仿佛溺水的孩子,拼命想抓住一根浮木。
而火车这时候已经缓缓启动了。
樊疏桐看着那张凄厉的小脸和那双无助的小手,全身发抖,有那么一会儿,他想冲上车将她抱回来。
但是他站着没动,全身虚弱得连动下小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他从来没有见她那样哭过,那哭声很多年后都萦绕在他梦中挥之不去。他承认他这么做只是一时冲动,甚至只是他一时兴起冒出的念头,他想帮邓钧,想给陆蓁一个教训,想赶她们母女出门,他想得到父亲的关注,想拥有正常家庭的幸福。然而,人生的规则残酷无奈,一念之差的代价往往是万劫不复。那时候的樊疏桐还不能理解什么是万劫不复,他不会想到,年少轻狂犯下的错也许会让他用一生来忏悔,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在深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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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文朝夕而言,她原本如童话般美好纯真的世界就是在她十二岁那年被彻底颠覆的,她才十二岁,就过早地看到了人性的险恶。她是那么信任他,那么依赖他,她从来不掩饰对他的喜爱,即便是在火车站即将被他丢给那个陌生人时,她仍是喜欢他的,他对她的一点点的好,都会被她无限地扩大,扩大,然后她就只能看到他的好。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她真的没有做错什么,如果她确实做错了,他可以教训她,可以骂她,可以不理她,可是,他什么要丢掉她?!
人都是有信念的,即便是小孩子,也有自己执信的东西,何况她已经十二岁了,对现实世界已经有了模糊的是非观,他那么残忍地丢下她,撇开她,他在掰她的手指的时候完全没有顾及她的疼痛,甚至是她的死活。她在他眼里看到了可怕的隔阂,就是那么一刹那,她忽然明白他并不喜欢她,从来就没喜欢过她,他给她买米糕、买风车只是把那当做诱饵,他想要她顺从他,就给她施舍那么一点点的好。而她真是傻,就是那么一点点的“好”,她就完全信任了他,把他当做世上最好最好的人,可他偏偏丢掉了她,毁灭了她对这整个世界的希冀,所有美好的、善良的,一切的一切在她眼里都变得支离破碎。从此,她对这个世界对人性充满怀疑。
她哭,拼命地哭,除了哭,她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绝望和恐惧,看着他的身影在站台上变成一个小黑点,直至最后消失不见,她哭得肝肠寸断,整个人都抽搐在一起。她的哭声和邓钧慌乱的表情引起了列车员的注意,列车长亲自过来问话,邓钧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
最要命的是,当列车长指着邓钧问朝夕“你认不认识他”时,朝夕哭着拼命摆头。她没有撒谎,她确实不认识他。尽管这个人看上去面目和善,似乎并没有恶意,也拼命想对她好,买了一堆的东西哄她,可她真的不认识他!这一切来得太突然,她没法理解她跟这个男人的血缘关系,更没有想到,这是她和亲生父亲仅有的一次交集,太短了,四个小时都不到,以至于成年后无论她怎样回忆,搜肠刮肚地去回忆,都无法回忆起他的样子,一点点都回忆不起来了。
可怜的邓钧被乘警中途押下车的时候,他还以为他可以申辩,他只是想带走女儿,她是他的女儿,他没有要拐骗她。直到下了车,站台上涌过来黑压压的一群警卫的时候,邓钧才意识到他可能犯了个愚蠢的错误,这个孩子的身份是首长的女儿,而不是他的,首长的女儿岂是说带走就能带走的?他傻了,整个的傻了,他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就想跟女儿相认简直是异想天开,他真是太傻了!
不过邓钧被抓到的时候,并没有反抗,只是惶恐地跟警卫说:“我是她爹,我是她亲爹……”反反复复,他只有这一句话。
朝夕安然无恙地被带回了大院,可是整个人都变了,不哭也不闹,安静得骇人。原本那么活泼的一个孩子,现在陡然成了哑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她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且她看任何人都是充满怀疑的眼光,尤其是在面对樊疏桐的时候,她会直直地盯着他,她不问他为什么丢掉她,也不问他怎么还有脸面对她,她什么都不问,就那么盯着他看,原本清澈明亮的眼眸变得深不见底,目光冷冽如冰凌,直刺到他的心底。樊疏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朝夕的目光。
很多年后,都怕。
至于邓钧,被抓到后关了一段时间就被移交给了地方公安,本来是要以拐骗儿童罪被提起公诉的,但陆蓁向樊世荣求情,希望樊世荣给他一条生路,她跟樊世荣保证,这辈子都不会再见这个人。到底是朝夕的生父,何况年少时还有过那么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陆蓁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
樊世荣什么也没说,给地方打了个电话说明情况,邓钧就被放了。而邓钧远在F省的父亲得知儿子差点坐牢的事,一气之下跟他断绝了父子关系,邓家门风甚严,是断不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邓钧既没见到女儿,又被家人抛弃,所受的打击可想而知。他无路可去,心灰意冷,只能接受既定的安排去新疆支援建设,结果在一次执行勘探任务的时候,车子翻入峡谷,车毁人亡,粉身碎骨。
消息传到陆蓁耳朵里的时候,她开始并没有往深处想,只是难过,非常难过,抱着朝夕默默流泪。樊疏桐听到消息也很意外,他对邓钧的印象一直不错,没有帮上忙反而害了他,樊疏桐心里很不好受,可他认为这件事情陆蓁难辞其咎,如果她当初不阻止邓钧见朝夕,那么后来的事根本就不会发生,邓钧跟女儿相认也许能让邓父放他一马,从而不用被派去新疆,不去新疆,邓钧能死吗?
樊疏桐越发的恨死了这个女人,自古就说红颜祸水,这女人还真就是一祸水,他和父亲闹到水火不容,邓钧无辜惨死,都是拜她所赐,他决不让她好过!
那天樊世荣没有在家,朝夕上学去了,珍姨也去买菜了,家里就剩了樊疏桐和陆蓁,樊疏桐瞅着神情抑郁的陆蓁就来气,他几乎不打腹稿,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别有用心地跟陆蓁说:“你又造孽了,这么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你不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陆蓁当时正在沙发上织毛衣,是给朝夕织的,织得很慢很慢,鹅黄色的毛线在她的指间缠绕不清,一如她的心绪。自从邓钧去世,陆蓁的精神状况比从前更糟了,整日神思恍惚,常常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当时听到樊疏桐的话,她懵懵懂懂地抬起头,目光是虚的,没有焦点:“你,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还用我说吗?”樊疏桐笑了笑,他笑起来的样子跟魔鬼无异,“老头子一向疼你,眼睛里容不得沙,他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可以动枪呢,你说邓钧是意外吗?”
他又在睁眼说瞎话。
他明明是在睁眼说瞎话,可是却还笑得出来。
陆蓁的脸霎时惨白,连连摆头:“不,不可能的,是车子翻下山谷……”
樊疏桐肩一耸:“你这么认为也可以的,毕竟心里会好受些,只是朝夕长大后肯定不会原谅你,你信不信?”
“不,是……是意外……”陆蓁坚持,浑身筛糠似的抖。
樊疏桐懒得理她,径直上楼去了,有意无意地丢下一句:“伴君如伴虎啊,早晚我们都是尸骨无存。”
说完还哼起了小曲。
他刚关上卧室的门,楼下客厅就传来陆蓁的尖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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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陆蓁就跟樊世荣大吵,无论樊世荣怎么解释,陆蓁就是一相情愿地认定是他派人做了手脚,否则邓钧不会这么平白无故地就死了。就算是意外,如果邓钧不去新疆,他好好待在城市里,又怎么会翻山谷里去。邓钧肯定是被樊世荣打发到新疆去的,她是见识过樊世荣的本事的。这让陆蓁无法接受,虽然那段感情已经过去,但邓钧是朝夕的亲爹啊,她以后怎么跟朝夕交代?邓钧死得太冤了,而她等于充当了间接凶手的角色,如果她不阻止邓钧跟朝夕相认,邓钧就不会拐走朝夕,不拐走朝夕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不能太过执拗地去想,再寻常的一件事经过左思右想也会面目全非,何况这根本就是不寻常事,人命关天啊!陆蓁就是在日日夜夜的纠结中,渐渐看清自己犯下了怎样的错,樊疏桐说得没错,她就是罪孽深重!
一连数天,陆蓁茶饭不思,每天除了哭,就是在房子里大喊大叫。只要不看到樊世荣,一看到就冲他砸东西。
其实她更恨的是自己,恨到不知道怎么恨了,就变得有些神志混乱,脑子里一天到晚浑浑噩噩,别人跟她说什么,她都听不明白了。
连朝夕她都不管了。
那段时间的朝夕就等于是没娘的孩子,虽然生活上仍然有阿姨的照顾,可是妈妈整个人都变了,不再对她温言细语,不再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她穿什么吃什么,开不开心,学习怎样,有没有跟同学打架,妈妈通通都不闻不问。妈妈连自己都不管了,从来就是精精致致的妈妈变得越来越邋遢,常常几天不洗脸,几天不梳头,一天到晚蓬头垢面,情绪也越来越失控,家里再无往日的宁静。
到后来,陆蓁几次三番地闹自杀,一家人都被她搞得心惊胆战。连波刚好回来休假,闻知事情经过,从来温吞的连波大骂樊疏桐:“早晚你要遭报应的!”
家里被搞成这个样子,樊疏桐原本应该高兴才是,这不是他最初想要的吗?可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特别是近来他连着几夜做噩梦,梦见邓钧浑身是血,可怜巴巴地向他求救。他当然知道邓钧的死不可能是父亲做了什么手脚,父亲铁骨铮铮,一生光明磊落,断不会做这种事,他再不怎么待见父亲,对于父亲的人品他还是了解的,他之所以那么胡诌,就是为了故意刺激陆蓁,他就是要她不好过!
那个时候的樊疏桐还不能理解人性的弱点,也不知道人一旦被攻击到死穴会是什么后果,哪怕是外表看似争强好胜的陆蓁,在面对邓钧无辜死去的消息时,再也无法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智的思维。她失去了精神力量的支撑,一下子就垮了。可是樊疏桐把事情看简单了,他以为陆蓁难过一阵子就会很快恢复过来,女人就是爱闹,闹过了就没事了,由此可见他到底还是太年轻,对人性的认知还浅薄得可怜。直到陆蓁出现间歇性精神失控,医生诊断说是精神病的前兆时,樊疏桐才意识到,一切已无可挽回,包括和朝夕的兄妹情分,也都无可挽回。
樊疏桐每次看到朝夕用那种冰冷的目光盯着他的时候,他心里就不单单是发虚,他隐约觉得,他早晚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他也试着修复两人的关系,在朝夕十三岁生日的时候,送她一个可爱的绒毛玩具,还是他托人从香港带来的,内地根本买不到。可是朝夕竟然当着他的面将那只玩具往窗户外扔出去了,扔完后继续吃蛋糕,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她脸上的沉静完全超出了她的年龄,自从母亲疯疯癫癫,目睹家庭的破碎,她越发的沉默了,脸上再难见笑容。连波想尽办法逗她开心,樊世荣也使出浑身解数,都无济于事。
而陆蓁的病情愈来愈严重,在一次割破手腕后,她恢复了些清醒,躺在病床上决然地看着樊世荣说:“给我自由,我要离婚。”
樊世荣当然不肯,但由不得他不肯,陆蓁不知道是真疯还是假疯,到后来竟然疯到当街脱衣服,那次如果不是被常惠茹看见把她拉回去,后果不堪设想。而军区大院是很严肃的地方,住着个疯子肯定是不妥的,樊世荣被迫同意离婚,忍痛让陆蓁的家人将她接回老家去了,而朝夕也拒绝留下,执意跟随母亲回到久已生疏的故乡。
回去没多久,就传来消息,陆蓁被送进了当地一家精神病院。她是真的疯了!樊世荣派人去看望陆蓁,希望将她接回聿市治疗,遭到陆蓁家人的拒绝。更准确地说,是朝夕的拒绝。她托人捎话过来,这辈子都不想见到樊家的任何一个人。此后两年,樊世荣又多次派人去探望陆蓁,都遭到了朝夕的拒见。有一次樊世荣到H省开会,特意安排人去接陆蓁母女到省会见个面,结果派去的人回来报告说,陆蓁女儿反应激烈,根本无法让人接近。樊世荣只得作罢,他知道,这孩子是真的恨樊家,这份亲情已经断了,再也维系不起来了。
而最痛苦的莫过于连波,朝夕回老家后他几天几夜没出房间门。他一直记得,送走朝夕的那天,他是如何的心如刀绞,已经长成大小伙的他竟然当众在火车站哭了起来,那么多人看着,他都不顾。他舍不得朝夕,没有人知道,他有多舍不得朝夕;也没有人知道,朝夕对他意味着什么。
那天他没有坐父亲的车,一个人走路回大院的。在林荫道碰见樊疏桐和寇海他们,几个人站在路边抽烟,不知道是不是在等他。
连波目不斜视,径直从樊疏桐身边走过。
樊疏桐叫他:“秀才。”
连波回头,冷冷地瞥着他,道:“你现在该满意了吧?”说完掉头就走,脚步踉跄,那背影消失在林荫道尽头的时候,樊疏桐只觉像有刀子在心口生生地割,一刀一刀,痛到他吸气都不能缓解。于是他知道,他的人生从此将不同,究竟哪里会不同他也说不上来,只觉难过,送走陆蓁母女他理应高兴,可是为什么还这么难过?
他第一次在兄弟们面前深深低下头。
烟燃到了指头都不顾。
寇海搭住他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了句:“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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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后,陆蓁去世的消息传到聿市的时候,樊世荣病倒入院。连波当时已经转业,在聿市的晚报社工作,照顾父亲的任务落在了他身上。樊疏桐没有在聿市,自从陆蓁和朝夕被送回老家后,樊世荣就没有正眼看过这个儿子一眼,当他不存在。无论他在外面多么浑球,闯了多大的祸,樊世荣都置之不理。父子俩已然形同陌路。樊疏桐也就越发的放浪不羁,从部队复员后在市里一家事业单位挂着,可他一天班都没上过,整日在外面游荡,不是打架斗殴,就是跟社会上各种各样的女孩鬼混,家对他而言比地狱还可怕,因为家里除了珍姨,没人跟他说话。就连连波跟他的话也很少,一是连波在报社的工作很忙,经常出差,兄弟俩十天半月碰不上面是常有的事;二是连波在感情上明显地疏离了樊疏桐,见了面很客气,那种客气怎么觉着都生分,樊疏桐知道,还是朝夕的事让连波没有释怀。
其实他自己也很后悔,只是他不愿意承认而已。
偶尔回家,总能看到樊世荣在陆蓁和朝夕的房间流连,一坐就是半天。朝夕的房间一直还保持着原样,平常除了珍姨打扫,外人是不准进那个房间的,包括樊疏桐。看着父亲伟岸的身躯变得佝偻,坐在朝夕的书桌前,拿着她们母女俩的相框摩挲着,樊疏桐心里一点也不好受。
所以,樊疏桐能不回家就不回家。
他受不了那气氛。
不久,樊疏桐因为打群架被关进了派出所,事出得还很大,樊疏桐发狠,把对方一个小子的胳膊砍废了,而那小子的来头也不小,他老子是市里的秘书长。其实也就是为一个女孩闹的,那女孩是个护士,樊疏桐先看上,好了一段时间,不知怎么被秘书长的儿子盯上了,一来二去的双方就干上了。如果是普通斗殴,派出所里关个几天就会放出来,就算樊世荣对这个儿子不闻不问,但到底是樊司令的公子,地方上多少都是要买些面子的,否则樊疏桐早被判了。但问题是这次被砍的人也是高干子弟,肯定不会相让,结果樊疏桐的案子在派出所搁了几天就上报到检查院了,一旦法院开庭审理,不在号子里蹲个三五年是出不来的。
事情惊动了军区,有人请示樊世荣,要不要出面打个招呼,当时樊世荣正在批阅文件,头都不抬:“判吧,为民除害。”
就连连波跟父亲求情都无济于事,樊世荣就是不肯出面。最后还是寇振洲看不过去,亲自请秘书长吃了饭,还赔了一大笔钱,这事才勉强压了下来。可是樊疏桐一点也不庆幸,他知道,他跟父亲终于是完了。从看守所出来后,他回了趟家,收拾东西走人,说是去深圳打工赚钱。
“有了钱,阎王都给老子让道!”他跟连波说。
连波拦不住他,着急了:“你一个人到外面怎么行,万一又有点什么事,谁来罩你?在聿市,到底是爸的地盘……”
“正因为如此我才要走!”樊疏桐去意已决,恶狠狠地说,“我不想一辈子被他看扁,我樊疏桐这辈子不会就只这个样子!”
那晚他等着樊世荣下班回来,樊世荣可能也知道他要走,瞥了眼他脚边的行李,一声不吭地上楼。
“……爸。”樊疏桐记不起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叫过爸,他看着父亲的背影,“咚”地一下就跪下了,“爸,我要走了,我知道你恨我,不想看到我,那我就走远点好了。今天这一拜,是感谢你的养育之恩,今生今世,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回来,我一无所有,没有东西报答你的养育之恩,就叩个头吧。”
说着对着樊世荣僵直的背连磕了三个响头。磕完后,起身拿起行李就往外走,“哥!”连波拽住他的胳膊,“你不能就这么走……”
樊疏桐回头看着弟弟,眼眶“刷”的就红了:“秀才,你将来会比我有出息,咱家就指望你了,我这一去也许回不来了,来世我们再做兄弟吧,好好照顾爸。”说完头也不回地冲出了院子。
珍姨也追了出去:“桐桐,你回来——”
而樊世荣仍然背对着大门口,依然保持着上楼的姿势。那一刻,没有人看到,他眼中闪动着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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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的紫藤萝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一晃四年过去,连波每天下班回家,都会在花架下坐上好一阵子。他以前不抽烟的,现在也学会了抽烟。烟雾缭绕中,看着那稀稀疏疏的紫色花帘迎风起伏,他的心总是由最初的平静,渐渐漾起波澜。
“连哥哥……”
风中仿佛传来她清脆的笑声。
四年了,他努力地想保留对她的记忆,可是人就有这么奇怪,越是努力地去回想,记忆中那张可爱的小脸反而越来越模糊。如果不是她房间的照片,他真怕自己已经记不起她的样子了。为什么会这样?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惦念那个孩子。哦,她还只是个孩子,从第一次见到她,她就是个孩子……可是,在他心底某个地方隐约觉得,他和这个“孩子”有着非同寻常的牵连,不仅仅是因为她是“妹妹”,是他的亲人,好像还有别的什么,一直在隐隐地牵扯着他的心。
两年前,因为太过想念,连波借着到H省出差的机会,辗转千里去醴阳市看望朝夕,当然,也是父亲托付他去看看那母女俩的。那个叫上坡镇的地方真是很偏僻,他在路上整整颠簸了一天才到达目的地。下了长途客车,整个人灰头土脸的,他一路问到朝夕家,却见一个破败的院子大门紧闭,邻居说他们一家去县城给陆蓁看病去了。陆蓁发病得厉害,怕是快不行了。
当时已经黄昏,连波坐到门槛上,仰靠着破旧的木门无限悲凉。门口有株老榕树,一只乌鸦栖在树梢,更添了几分凄惶。因为他一身城里人装扮,引来好奇的邻里驻足观望,有几个年纪大的老人问他话:“哪来的,找老陆家作甚?”
连波说明缘由,反过来问老乡:“老伯,陆阿姨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今儿怕是回不来喽,昨儿夜里才抬去县城,咳血……”
“朝夕呢?”
“在县城中学读寄宿哩。”
镇上的乡亲很淳朴,见天黑了连波没落脚的地方,邻里们纷纷招呼连波到他们家歇息,第二天了可以再去县城。连波住在了朝夕家隔壁,那家人姓杨,说跟朝夕家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连波潜意识里想通过他们了解更多关于朝夕母女的事情。老杨家有个女儿小恩,跟朝夕差不多年纪,吃饭的时候就不停地偷偷瞄连波,吃完饭又主动为他收拾房间,打洗脚水。聊起来才知道,小恩跟朝夕原本都在镇上的中学读书,但朝夕比她功课好,高中的时候考到县城的重点中学去了,读的是寄宿,除了偶尔回来看母亲,很少回镇上。
朝夕的母亲,也就是陆蓁,情况很不好,不仅疯疯癫癫,还患上了结核病,用乡下的话说,就是痨病。经常咳血。
“估计拖不了多久了。”小恩说。
当时连波坐在堂屋里跟小恩说话,小恩她爸老杨叹着气说:“老陆家的境况是一日不如一日了,老陆前年过身后,朝夕她舅的负担很重,自己有两个娃,老大到现在都没成家,再加上朝夕娘儿俩……”
“朝夕在县城给人做工呢,自己赚生活费。”小恩插了句。
“做工?做什么工?”连波一惊。
小恩正要说什么,被老杨用眼色制止了,估计是怕连波听了心里不好受。连波也没有追问,至此陷入沉默。
晚上,他根本无法入睡,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徘徊,看着一墙之隔的朝夕家,大门仍是紧闭,明明如此接近,却感觉那么遥远。她的生活,已超出了他的想象。一想到朝夕这么小就在外面做工,他的心疼得都揪一块了。几年不见,连波对朝夕的印象一直还是那个娇滴滴的小女孩,他不能想象奶声奶气的小朝夕怎么去做工,她是被人捧在手心的洋娃娃,怎么做得了工?十几岁就在外面做工,该吃多少苦啊……
第二天,他一早就上路返回县城。按照小恩提供的路线找到县城一中,可是跟朝夕同班的女生说,朝夕在医院里照看她妈妈。连波赶紧又去医院找,错过了,他赶到医院的时候,陆蓁刚刚被家人抬走,朝夕也不知去向。如果不是有公务在身,他会继续找,可是没办法,他必须在当天赶回聿市。他又急匆匆地返回学校,留了个信封给朝夕的同桌,里面有些钱,还有他特意给朝夕精心制作的紫藤萝花标本。
他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聿市那个开满紫藤萝花的大院。
但他记得她,一切的一切,都记得。
回聿市后,他热切地期待着朝夕能给他写信,因为他给她留了地址和电话。可是一年过去,他没有等到她的只言片语。开始他每个月都给她寄钱,但是每次都被退回来,没有任何解释,就是拒绝接受他的帮助。他本来想再去看看她,但凭直觉他知道她并不乐意见他,她的沉默就是回答。他很清楚,她还在恨樊家,恨樊家的每个人!
也因此,连波对樊疏桐始终没法消除芥蒂,樊疏桐自己当然也知道,于是才远走他乡,数年杳无音信。不久陆蓁病逝的噩耗传到聿市,樊世荣因心肌梗塞被紧急送往二七六医院,医生连下了几次病危通知单,连波正急得不知所措时,樊疏桐不知道从哪儿得到消息,竟然赶了回来。
当时连波在病房外的走廊上见到樊疏桐,差点没认出他来,只见樊疏桐一身笔挺的西装,外面套了件深蓝色的长风衣,脖子上还搭了条白色围脖,头发亦是一丝不乱,温文尔雅的样子跟过去那个衣着夸张留着长发的浑球小子简直判若两人。他高大了,成熟了,见到连波莞尔一笑:“秀才,你还是老样子啊。”
连波疑心自己看错,只觉这人打扮好生眼熟,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这不就是《上海滩》里的许文强嘛,自从那部电视剧在内地播出后,好几年都流行这个,满大街都是长风衣白围脖,女孩子则放弃了时髦的波浪卷,学冯程程盘起了辫子。樊疏桐唯一不同的是,手里拎了个小巧的黑色皮箱,后来连波才知道那是密码箱。
“哥,是……是你吗?”连波颤动着嘴唇,又惊又喜。
说话间樊疏桐已经走到他跟前,拍拍他的肩膀,颇有大哥派头:“我还活着,你很意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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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噢……你何时跟我走……”
自从崔健那嘶哑的嗓音唱遍大江南北,人们开始发现,这个世界变了,买东西不再需要凭票了,粮票、布票、肉票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那时候很流行“下海”这个词,国有企业不再那么吃香了,很多胆子大的都砸了铁饭碗,跑去广州、深圳这样的南方城市淘金。这些人不少都发了,于是衣锦还乡,仿佛一夜之间,酒楼、宾馆、夜总会随处可见脖子上挂着粗金链的暴发户,经过了漫长岁月的穷困,他们终于在政策的号召下先富起来,虽然是少数人,但足够刺激大多数穷人的眼球。人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传闻:某个大款在某酒店跟人拼酒时,把几千上万一瓶的XO、人头马当二锅头灌,喝不完就砸,谁砸得多就证明谁有钱……
当然,传闻只是传闻,普通老百姓还是照常过着自己的小日子,虽说物价上涨,不过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也比以前丰富多了,除了电影,时髦的小青年那时候很热衷唱卡拉OK、跳迪斯科,歌厅舞厅比比皆是,上个厕所都能听到对面马路的歌厅里传出歌声。那时候杨钰莹很红,满大街都是她甜得发腻的歌,内地终于也有了自己的流行歌手,当然港台那边还是最抢风头,屁大的孩子都知道“四大天王”,很多中学女生喜欢哼孟庭苇的歌,男生们则喜欢模仿王杰……
不过那都是些小女生小男生热衷的事,已经跨入成年的樊疏桐、寇海他们久别重逢,谈得最多的当然是怎么发家致富。位于聿市东城区的喀秋莎饭店成为他们聚会的首选,作为聿市首屈一指的高消费场所,除了消费昂贵,饭店独具一格的俄罗斯风格也是吸引客人的重要招牌。里面的服务员很多都是俄罗斯过来的,那时苏联刚刚解体,逐渐富起来的中国成为那些俄罗斯姑娘首选的淘金地,她们个个貌美如花,服务未必有多周到,中文也磕磕巴巴,但是她往你身边一站,那感觉就绝对不一样,吃饭的时候如果能点到俄罗斯姑娘服务,那是很显身份和档次的。因为不是所有的客人都有幸能点到俄罗斯姑娘,不仅要有钱,还要有身份,据说饭店老板私底下有自己的一本花名册,能登上花名册的非富即贵,来了不用自己开口,老板会很周到地安排俄罗斯姑娘服务。作为聿市军区政委的长公子,寇海自然也在花名册上,而且他本人刚刚转业,在海关工作,寇大公子走到哪里都是一呼百应,多的是人为他前后打点。不过这顿饭不是寇海请客,是樊疏桐埋单,早说好了的,寇海找地方,他付账。
喀秋莎饭店吃的是西餐,餐厅布置得很有异国情调,巨大的水晶吊灯璀璨辉煌,墙面上挂着色彩饱满的俄罗斯油画,餐桌一律都是铺着格子流苏桌布,四位以下的坐小餐桌,像寇海他们呼啦啦一下来了八位,就被安排坐在了最显气派的长餐桌,头顶就是水晶吊灯,银质的餐具在灯光下泛着耀眼的光芒,数名穿着俄罗斯传统服装的俄罗斯姑娘笑吟吟地过来端茶递水。这自然引得餐厅其他客人纷纷侧目,一下就点了这么多俄罗斯姑娘,还坐最显要的位置,人们都猜测这帮小子肯定是大有来头。
的确,连黑皮和细毛都是西装革履,还带了各自的女伴,要派头有派头,要架子有架子,不招摇才怪。寇海也有女伴,不过带的是自己的妹妹常英,黑皮见面就臭他:“瞧你这没出息的样,满大街都是母的,居然把妹妹带来了,怕别人不知道你们兄妹情深是吧?”寇海还没说什么,常英上前就是一拳:“你丫找抽是吧,满大街都是公的,我还就愿意跟我哥混,怎么着,你有意见啊?”
常英在北京读警校,不仅学得一手好拳脚,还学了一口京片子。黑皮知道她的底子,连连作揖:“好妹妹,算我说错了,哥哥在这赔礼了。”
虽然做东的是樊疏桐,但他没有女伴,身边坐着的是连波。久别重逢,大家似乎有太多的话要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于是就喝酒,不过片刻工夫就干掉了三瓶伏特加。只有连波基本没怎么喝,他一向不饮酒不抽烟,大家也就没有勉强他。很意外,樊疏桐是在座所有人中最沉默的,很少主动说话,大家问他什么,他只“嗯嗯啊啊”地笑笑,很少正面回答。虽然他没有说什么话,但是从他脸上可以看出,这几年他在外面经历了不少,那种沧桑感是根本掩藏不住的。
众人在高声说笑的时候,他多是喝酒,或是闷闷地抽烟,顶多附和两声,表情始终是波澜不惊。常英是挨着他坐的,一个劲地给他敬酒,问这问那,寇海看出樊疏桐很勉强地在应付,就说妹妹:“你怎么跟个麻雀似的,嘴巴不停,士林才回来挺累的,有什么问题以后再问。”
大家还是习惯叫樊疏桐“士林(司令)”。
初中二年级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大家都长大了,各自都有了各自的工作和生活。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都离开了部队,转业到了地方上。没有经过事先商量那是假的,因为都在一个大院长大,三天两头地碰面,自然就回避不了留在部队或转业的话题。为此他们还专门“开会”研究过,地点还是寇海姥姥家的小院,只不过少了樊疏桐。当时正是五月天,院子里的石榴花开得正好,蜜蜂嗡嗡地围着花树飞。
黑皮一边吃着寇海姥姥做的枣糕,一边说:“不行了,我招架不住了,我家老头子硬逼我去云南野战部队,我舅舅在那儿呢,老头子说要我多下前线锻炼,担心我成天在家吃喝玩乐成纨绔。”
黑皮的爹是樊世荣的部下,年轻时候跟樊世荣一起参加过自卫反击战,现在在军区也是身居高位。黑皮其实有名有姓,本名叫陆春江,他爹是黑龙江人,有很深的思乡情结,就给他取了个江字,而他娘生他的时候难产差点牺牲,他爹为感谢他娘就在江字前面又加了个春,他娘的名字里就有春。为此陆春江同志从小到大就被死党们笑话,明明是个爷们儿,偏取了个女人的名字。
细毛的名字也强不到哪儿去,甚至更惨,本名叫朴赫,爹是朝鲜人,娘是汉人,细毛出生时他爹刚好立了战功,于是就给他取名“赫”,寓意是好的,希望儿子将来也能为祖国为人民立下赫赫战功。不料细毛从小就有口吃的毛病,尤其是紧张的时候,更加磕磕巴巴,听他说话是件忒费劲的事。结果开学第一天,细毛在自我介绍的时候把自己的名字朴赫念成了“嫖客”,几个年纪稍大点的同学都偷着坏笑,当时细毛还小,傻不拉唧啥都不懂,被同学取了“嫖客”做外号他还不知道咋回事,回家就问他爹嫖客是什么意思。他爹气得当场扇他两耳光,那两耳光扇得有点重,细毛当时就口鼻流血。后来他的成绩一直不咋地,每次被他爹训,他就反咬一口,说是他爹把他打傻的。他爹气得直哼哼,就差没一枪把这傻儿子给崩了。
细毛对于转业的问题的意见很明确:“肯定要出去,我不想留部队,你说我们从小就在这大院长大,闭上眼睛都……都是绿军装,我……我烦了!我也……也厌了!而且我们只要还在部队,就摆脱不了爹妈的影子,甭说云南海南,去哪儿都会有人给他们汇报,你说这有意思吗?忒……忒没意思!”
“就是这个理!”寇海顿下茶杯,也发话了,“我也不想一辈子被他们盯着,在部队干得再好也会被人说成是沾了老头子的光,我寇海再不济,出去饭总能混到吃的,我要证明给他们看,没他们这棵大树我照样混得风生水起……”说着把目光投向一直沉默不语的连波,“我说秀才,你也发表下意见吧,你是首长的公子呃,你想一辈子活在你家老头子光环下?”
连波显然早有主意,很斯文地笑笑:“不。”
他就一个字。不。
于是大家结成了同盟,发誓跟家里老头死磕到底。连波还好,樊世荣虽然觉得让他离开部队很惋惜,但也没有勉强他,只说出了这大院的门,他就不是部队上的人了,社会上可不比部队单纯,要他好自为之。寇海就惨了,他爹就差没跟他断绝父子关系,倒是他娘常惠茹很开明,同意让儿子出去见识见识,说早晚他还会回来的。黑皮和细毛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家里老头子几乎将他们扫地出门,尤其黑皮,差点挨他爹的皮带抽,但他发扬了先辈们不怕死的光荣传统,誓死没当叛徒,最终取得了转业斗争的伟大胜利。
黑皮后来在寇海姥姥家的小院里作总结报告时说:“那么粗的皮带在我面前甩来甩去的,我眉毛都没抬下,我敢打赌我上辈子肯定是一烈士,被敌人严刑拷打最后光荣牺牲,所以这辈子我还是秉承了烈士的无畏精神。”
细毛“呸”了声:“你,你是烈士,那我是……是什么啊?”
“嫖——客——”
众人异口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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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两年过去,兄弟们间的差距很快就显出来了,连波自不必说,成了晚报社的名记,工作非常出色。寇海也果然没成孬种,到地方海关后,全然没了年少时的叛逆,不仅工作上口碑极佳,人品也备受赞誉,到底是将门之子,没有给他爹丢脸。相比之下,黑皮和细毛就算是不务正业了,到地方后上了几天班,就各自出来做买卖,什么赚钱就做什么,钱是赚了些,但一天到晚在外面喝酒交朋友,手头并不宽裕,还经常找寇海借钱。寇海的妹妹常英则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竟然考上了警校,依然还站在军人的行列,现在被她爹寇振洲当成仅存的硕果,宠得无法无天。常英从小就跟个小子似的,喜欢打架,进了警校很学了点拳脚功夫,未来女警官的风采已经显露无遗。连寇海都不是她的对手,所以一般情况下寇海不敢惹妹妹,这次聚会本来不带她来的,结果常英眼睛朝他一盯,没说话,就盯了五秒,寇海举起双手:“我投降。”
跟樊疏桐他们见了面,寇海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常英就冲前面了,对着樊疏桐就是一拳,拍着他的肩膀笑声朗朗:“首长,您回来了!”
她还记着小时候的称谓呢。
“首长”樊疏桐上下打量已经长成大姑娘的小警卫,摸着她的短发直咂舌:“啧啧啧,好小子,都这么大了。”
他在潜意识里还是把常英当小子。
一句话就逗乐了黑皮和细毛,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
“笑什么笑!想当沙包是吧?!”常英眼一横,搓着双手说,“姑娘好几天没练拳了,你们皮也痒了吧,要不要我给你们挠挠?”
她不说“姑娘”还好,一说姑娘,黑皮和细毛,包括她哥哥寇海更加笑得肩膀直耸,黑皮和细毛带来的女伴也忍不住掩嘴偷笑。
常英泄气了,目光一转,落在高大英俊的樊疏桐身上:“首长,您看清楚了,”她指了指自己,“我是雌的,雌的!”说着又把手指向黑皮和细毛,“他们才是公的!这么明显的区别您怎么看不出来呢?”
樊疏桐眉毛一扬,笑答:“我也是公的。”
又是一阵哄笑,现场气氛更加热闹得不得了。大家坐下来吃吃喝喝,都对樊疏桐这两年的情况非常好奇,问他现在在做什么。“做点小买卖呗。”樊疏桐含糊其辞,没有正面回答。但可以看出他做的可不是小买卖,出手阔绰,一顿饭吃掉两千连眼睛都不眨。那个时候的两千相当于现在的上万了,再看他身上的穿戴,都不是商场里随便买得到的便宜货,手表都是金晃晃的,常英问他在哪儿买的,他说是香港。
“哎哟喂,你都去过香港了?啥样,给哥们儿介绍介绍?”黑皮两眼放光,那时香港还没有回归,在很多内地人眼里是非常神秘和富有的。
樊疏桐耸耸肩:“没什么,就那样。”
显然,他并不愿意多谈。
“哪样啊,我这辈子去美国是没……没指望了,就想去……去趟香港。”细毛不仅紧张的时候口吃,喝了酒口吃更严重。
寇海因为在海关工作,是去过香港的,瞥了一眼细毛:“我劝你还是别去,就你这样,去了如果被警察收容,问你话,会被你急死。”
细毛眼一翻:“我说海……海子啊,兄弟现在是……是落魄,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敢打包票我……我日后不吃香的喝辣的?到那时候,别说香港,美国都不算个屁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不……不可斗量,是吧士林……”说完抹了抹头上的汗,显然自己也觉得说话很吃力。
樊疏桐闲闲地吐着烟圈,又只是笑笑,并未发表意见。
连波侧脸打量樊疏桐,越发觉得他很陌生,虽然相貌上他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他的目光和神态明显的老练深沉多了,总有种漠然的恍惚感。人还是那个人,灵魂却变了。至少连波是这么感觉的。除了在医院问过“这几年你还好吧”,连波没有再多问一句这几年他在外面做过什么,遇到了什么,他没有问,樊疏桐也没有说。
在喀秋莎吃完饭,兄弟俩一起去医院看父亲。樊世荣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一直在昏睡,两人进病房的时候,护士正在给他擦背,以防他生褥疮。
“我来吧。”樊疏桐说了声,径直走过去接过护士手中的毛巾。
连波诧异地看着哥哥,更像是不认得了。
但樊疏桐没有理会连波的目光,脱下外套,俯身掀起父亲的病号服,轻轻为他擦拭后背,非常非常的轻,好像生怕把父亲弄疼了似的。他什么也没说,抹完背又抹父亲的手和脖颈,连波在一边默默地看着,眼眶泛起潮涌的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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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完后,两人到病房外的露台上抽烟。深秋的夜很凉,墨黑天幕上零星的星光显得遥远而寂寥,露台下是医院的后花园,冬青树被罩上了一层薄薄的银纱,空气中有冷冽的清香,极大地缓解了病房内消毒水的味道。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抽烟了?”樊疏桐打量着连波,目光没有了在饭店时的冷漠淡然,更多的是融融的暖意。
“很少抽,偶尔来一两根。”连波笑笑。
他笑起来的样子总是这么斯文,但樊疏桐却感觉到了两人间沉默的空气,以及无法忽视的疏离。他熟练老到地吐出一个大大烟圈,举起手,端详指间忽明忽灭的烟头,像是漫不经心,又明显是酝酿已久:“秀才,你还恨我是吧?”
“哥,说这些干吗。”连波转过脸,夜风将他额头的头发吹得很乱,他伸手拂了下,并不愿意谈这个话题。
樊疏桐没有看他,自顾说:“真没想到,我们兄弟会因为一个小丫头闹成今天这样……其实第一次见到那丫头,我就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觉得她会给我们这个家带来什么,只是没想到带来的会是这个家……支离破碎……不是我有意的,我不是针对她,你该知道的……”
“哥,事情都过去了,就别说了。”
“可是在你心里从来没有过去,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樊疏桐的声音渐渐沙哑,背过身仰起头来,“这几年我心里一直不好受,除了赚钱,人也变得懒惰很多,不愿意跟自己不熟悉的人打交道,喜欢一个人待着胡思乱想……有些事真的不能想, 一想心里就……”他指指自己的胸口,“很堵,透不过气,堵得难受……”说着他猛抽了几口烟,抽急了被呛住,剧烈地咳嗽起来。
连波轻拍他的背:“哥,什么也别说了,只要你好好的,爸好好的,比什么都强。”这么说着,只觉眼眶发热,他忙低下头掩饰着捏了下鼻头,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樊疏桐咳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伏在露台栏杆上喘气:“我们还有可能回到过去吗?你明知道没有可能的,对吧?”
“我现在只担心朝夕,陆阿姨不在了,她该怎么办?”连波摇着头,想好了不说她的,一提到她,那种避无可避的刺痛就让他的心不由自主地抽紧,“其他的事我一概都不去想,朝夕……朝夕她可怎么办,她还这么小,一个人怎么生活?她恨我们家,哥,她恨……”
樊疏桐抬头侧脸看着他:“听说你去看过她。”
“是的,可是没见着。”连波愣了下,觉得不对头,“你怎么知道?”
樊疏桐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的样子,但终于什么也没说,笑了笑:“我啥事不知道呢?人在外面,心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大院……这两年我到过很多地方,哪儿都比不上我们的大院,有时候在路上碰见穿军装的,就格外激动,激动得像个傻子。人真是很奇怪,为什么失去了的回头看又觉着惦念呢?”
连波没有应答,叹息着吐出一句:“我想再去看看朝夕。”
“算了吧,让她过自己的生活吧,她可能……并不乐意我们去打搅她,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让她忘掉过去吧。”
“军区派人过去了,陆蓁应该是今天出殡。”连波总是答非所问。
樊疏桐低下头,指间的烟头已经燃尽了,他扔掉烟头重新点了根。风有点大,他躬着身子背对着露台,“哧”的一声轻响,他划亮一根火柴,小小的幽蓝的火光在他手心忽闪摇曳,却怎么也点不着烟,以为是风太大,其实是他手不停在抖的缘故。
“我来吧。”连波拿过火柴盒,划亮火柴,将幽蓝的火递上前。这么多年了,樊疏桐还是改不了用火柴点烟的习惯,很小的时候,他就喜欢偷父亲的火柴和烟,一根一根地划亮。他喜欢那种短暂的光亮,喜欢火柴燃烧时散发出的好闻的硝烟味,其实那是磷燃烧的味道,但他闻着总觉得像硝烟,像极了父亲身上的味道。父亲戎马一生,战争的痕迹已经越来越淡,和平年代不需要打仗,但是父亲身上却很奇妙地留下了硝烟的味道,非常独特的气息。樊疏桐从小迷恋那种味道,渴望得到父亲的亲近,哪怕是一个拥抱,也会让他激动很多天,可是自懂事后父亲没有抱过他,跟他说话也总是板着脸,父子间的战争演变到最后终于是他离家出走。
初中二年级
在外面漂泊的这些年,他口袋里始终揣着盒火柴,身边经常有人笑他老土,都什么年月了还用火柴,可是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也不去想自己为什么喜欢用火柴,他只是喜欢那种味道。那幽蓝的小火苗,虽然短暂,却出人意料地给他温暖。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很可怜,孤独到需要火柴给予他温暖,比童话里那个冻死的小女孩还悲惨。火柴的光亮让他看到了自己脆弱的心。
此刻他低着头,看着手中的香烟,一缕缕烟雾袅袅升起,目光追着那团雾,无尽的忧伤弥漫开来,他又深深地吸了一口,将它缓缓吐在空气中,就像他年少时常有的姿态一样,漫不经心地撅起嘴唇,轻轻地吹散那一缕缕烟……
半晌,他才瓮瓮地说了句:“我杀了人。”连波骇得一凛,倏地瞪大眼睛。他赶紧解释:“我杀了朝夕的爸爸,如果不是我,那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就不会死,那个女人也不会疯……秀才,我现在终于明白,这世上不仅有不需子弹的战争,同时也有不动刀子的杀人,我有种很可怕的直觉,我将来会为这事付出代价。而朝夕……即便我们不去找她,我预感她也会来找我们讨债,这是命中注定的,她一定会来的……”
“哥,你想得太多了,朝夕是善良的孩子。”
“她已经不是孩子了,跟她妈一样高……也很漂亮……”
“你怎么知道?你去见过她?”连波一把拽过樊疏桐。
“没,没见过,我只是这么想的。”樊疏桐目光闪烁,拍了拍连波的肩膀,“我们都这么大了,她也会长大的,今年该十七了吧。”
连波点点头:“是啊,她已经十七岁了,到我们家时才八岁呢。”
樊疏桐眯起眼睛看定了他:“你很想她是吧?”
“她是我们的亲人,不管你怎么想,我一直把她当我们的亲人。”
“可是她……把我们当仇人。”
“哥,你怎么这么说她?”连波面露愠色,沉下脸,“过去你怎么待她都已经过去,你能不能别戴着有色眼镜看她?她是个单纯善良的孩子……就算她对我们家有什么怨言,那也是因为我们本来就欠她们母女……”说着把目光投向病房内昏睡不醒的樊世荣,深深叹口气,“你不知道,她们走后爸有多难过,每天下班回来都要在朝夕的房间里坐着发好一会儿呆,爸是真的爱陆阿姨爱朝夕,这种感觉你不会懂,那种疼痛你不会懂……”
“你怎么知道我就不懂?”樊疏桐目光灼灼地盯着连波,嘴唇有些轻微的颤动,兴许是月光太过皎洁,衬得他的脸色白中泛着青,“你以为我是木头人不知道疼?你以为我没有失去过?你以为我的心里没有流过血?连波,你到底是不懂我还是在恨着我呢,你真当我是禽兽吧?”
“哥……”连波一时语结。
樊疏桐眸底暗光流转,脸上的肌肉也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睥睨着他,一字一句格外清晰:“我就是禽兽,也有疼的时候。”
初中二年级
樊世荣的状况一日日好转起来,到底是身居高位,住的是首长病房,有最权威的医生专家集中会诊,都是北京过来的,医院自然是如临大战,一丝一毫都不敢马虎,首长打个喷嚏,也会让医生护士紧张得如末日来临。起先,樊世荣并不知道樊疏桐已经回来,每次医生赞他养了个好儿子,他都以为说的是连波,因为每次他醒来忙前忙后的都是连波,他不无欣慰地说:“谁说养儿不亲,我这个儿子啊,那真是没的说。”
大约是樊疏桐怕刺激到父亲,从未在他醒着的时候来过医院,他是有意回避的。其实每次樊世荣睡着的时候,守候在床边的都是樊疏桐,连波白天要上班,报社的工作很忙,根本不可能时时刻刻看护父亲的。
而陆蓁的后事也已经处理完毕,虽然和樊世荣已经离婚,但到底曾经是首长夫人,部队给了其家属一笔数目不小的慰问金,应该是给朝夕了,连波这才稍稍放下心,部队上给的钱,朝夕该不会拒绝吧?
这天中午,樊疏桐又来到医院,他知道樊世荣有午休的习惯,白天他一般选择中午来,晚上则是在十点以后父亲睡了他才来。连波为此说他:“哥,没必要的,爸其实挺惦记你,干吗不让爸看看你?”
樊疏桐每每敷衍过去,从不正面回答。
而在他这次来医院之前,军区政委寇振洲刚刚来看过樊世荣,寇振洲声音洪亮,跟老战友打趣说:“老樊啊,不服老都不行了,这人一上了岁数,铁打的都生锈,我也比你强不到哪儿去,现如今是浑身上下都疼,腰疼、肩椎疼、胃疼、头疼,他奶奶的,连牙也疼,没看我这半边脸都是肿的,我都喝了一个礼拜的稀饭了。”
樊世荣半躺在病床上呵呵笑:“我看咱们是给和平岁月给闲的,要是有仗打,什么他娘的病都没有了,老子还躺这儿?没去炸碉堡也去堵枪眼了……”
“呃,呃,话不能这么说,还是和平世界好,没有战争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嘛。”寇振洲意味深长地叹口气,“我们是从战场上的死人堆里爬过来的,我们吃过的苦可不想让子孙后代吃啊,可是……”老政委话一转,又怨声载道起来,“你说我们打下江山吧,按理是给狼崽子们享受的,但他们享受过头了啊,吃香的喝辣的不说,开口闭口不是黄土高坡就是妹妹大胆地往前走,要么就是一无所有,他奶奶的,我们在战场上出生入死都没说一无所有,他……他们倒扯着嗓子吼上了……”
“要不怎么说垮掉的一代呢?”樊世荣也是连连摇头。
正好主治医生老梁进来查房,听到二人的谈话可不认同:“樊司令,可不是所有的年轻人都垮掉喽,我看你儿子就不错嘛,又孝顺又礼貌,看他的样子也应该是很有成就的哩,我们这院里的医生护士可都在背后议论他呢。”
樊世荣脸上立即笑开了花:“你是说连波啊,这小子没白养,没白养……”
梁医生医连摆头:“不是连波,连波我认识啊,我说的是您另一个儿子,老开小车过来的,个儿高,特派头……”
樊世荣的笑容僵在脸上。
寇振洲也是诧异不已:“你说疏桐?”
“叫啥名我不知道,反正每次来都是首长睡着的时候来的,”梁医生一边给樊世荣量血压,一边啧啧咂舌,“哎哟喂,那个孝心,每次来不是提水果就是送汤,如果是晚上,在首长床边一坐就是天亮,护士干什么他都不放心,得自己盯着,药水滴快了他都要发脾气,又是端水又是拧毛巾的,我还真没见过这么孝顺的儿子……”
寇振洲观察樊世荣的反应,脸板得跟个石像似的,嘴角沉着,一声不吭。寇振洲连忙给梁医生递眼色,梁医生反应很快,赶紧住口。
病房内的空气迅疾凝固了似的,梁医生给樊世荣把完脉很识趣地走了出去,寇振洲见状只得岔开话题:“陆蓁那边……我已经安排人过去了,慰问金也送到了位,你就放心吧,你交代的事情我都要人照办了。这不,我给你带来了这个……”寇振洲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叠起来的纸袋,递给樊世荣,“是我叫人在陆蓁的坟上抓的土,她是土葬,没有骨灰,你……你就留着做个纪念吧……”
初中二年级
樊疏桐进病房的时候,樊世荣已经侧身睡了。他轻手轻脚地关上门,将一大袋苹果搁床头柜上。见窗户开着的,风将窗帘撩得老高,他连忙过去关上窗户,又给父亲掖了掖被子,这才在床边的椅子上轻轻坐下。他习惯性地掏出烟和火柴,但马上又放回去了,意识到这是在病房。
“爸,我要走了,明天下午的飞机。”他明知道父亲不会听见,仍轻轻地说,“没办法,深圳那边事情太多,来了这么些天,都翻天了……连波昨天问我还回不回来,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回来……又能怎样呢?”说着他深深地叹口气,郁积在心底的悲伤整个儿压倒了他,“爸,我不是怕你恨我,我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你。以前不懂事,总觉得世间的一切真理都在自己手上,自己认为是对的就不会错,可是这些年栽了这么多跟头,我算是明白了,人不可能一下子就能认知这个世界,总有个过程,而我的过程……唉,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很多事情是没办法走回头路的。”
“可是爸,我从来就没有在心里真正跟你对抗过,我做的那些事无论多么浑球,都是为了……为了证明自己很强大,证明我可以不在乎你怎么对我,证明我不需要父亲一样可以活得很好,可是我越去证明越表示我其实太在乎你,在乎你对我的看法,在乎你对我的感情,太在乎反而跟你期待的方向背道而驰。即便这几年赚了些钱,在外面也很风光,可以说什么都不缺,但我不开心,有家不能回,有亲人不敢见,我很清楚自己失去了什么,而失去的,这辈子都找不回来了……”
“我曾经去找过朝夕,就是去年见的她,真的……让我都认不出来了,她好漂亮,比她妈还漂亮……可她看上去过得不太好,大冷天还帮人看夜摊赚生活费,性子比她妈还拗。我很真诚地恳求她的原谅,她跟我说了句‘如果我妈能听得懂,我就原谅你’,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她妈……当时疯得都不像样子了。爸,这都是我造的孽啊,就是现在,我还在造孽……”
樊疏桐捂住脸,压抑着声音。
压抑得很痛苦,浑身都在战栗,仿佛有根无形的长鞭在无情地抽打着他,噼噼啪啪抽得他皮开肉绽。而他自知这是他该得的,他今生都将被那样的鞭子抽打,看不见的鞭子,足以抵上千刀万剐。从小到大,他都不怕疼,被父亲揍得屁股开花哼都不哼一声,长大后才明白,真正的疼痛并不是肉体上的,而是心里!
他伏到父亲床沿,双臂圈住头,恨不能就这么把自己窒息着憋死,哽咽着语不成句:“爸,我该怎么做才可以让你不再恨我,让朝夕不再用那样的眼神看我……爸,我好怕朝夕用那样的眼神看我,怕极了,做梦都梦见她瞪着眼睛看我,什么也不说,就那么看着我,我宁愿下地狱也不愿面对那样的目光,不,不,我已经下地狱了,我不再是禽兽,我是地狱里的魔鬼,我从来没这么恨过自己,爸!爸……”
他一直这么伏着哭了很久。
他从不在人前哭,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他无助的时候比孩子还脆弱,一个人在外面打拼,累得像条狗的时候不会有人来抚慰他,没有朋友,没有兄弟,什么都没有,除了女人。可是那些女人给不了他要的宽慰,连上帝也指不了他的迷路。
仿佛是直觉,他感觉床上轻轻动了下。
他一个激灵,缓缓抬起头,顿时像只撞见枪口的兔子哆嗦起来。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直了身体靠着床头,一动不动,冷冷地看着他。
他也看着父亲,脸上依稀还有泪痕。
窗外有飒飒的风声,那么遥远。
仿佛隔绝的是一个世纪,沧海桑田,岁月哗哗地流淌,转眼谁也不认识谁了。儿子看着老子,他还是那个儿时将他高高举起笑声如雷的父亲吗?老子看着儿子,他还是那个领着一帮小屁孩无恶不作的鬼崽子吗?他是吗?他是吗?
“爸……”
“出去。”
与娜弥的约会
博士一年级
没了???????????????????????????????????
初中二年级
第四章  最悲惨的事她可以笑着说
陆蓁百日祭的这天,朝夕请了假回镇上。县城离上坡镇有近五个小时的汽车车程,又都是山间公路,路况很差,一路颠簸到家骨头都要散架。都快冬天了,山间一片瑟瑟的枯黄,很多树的叶子都掉光了。她将头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疾驰的萧瑟风景,又想起舅舅的话来,丫头,你要想走出这大山就得凭本事考出去,舅是没法子了,你妈也不在了,一切都只能靠你自己了。
车里很挤,连引擎盖上都坐着人。因为外面很冷,车窗是密闭着的,各种各样的气味充斥在车上,直叫人想吐。不仅有人的体味,还有的老乡带着腌鱼和活鸡,一看就是准备回镇上过年的。最难闻的是朝夕邻座的那个男人,最少也有个把月没洗澡了,无论朝夕怎么把身体往里靠,都能闻到他身上恶心的酸臭味,以及他呼吸时呛人的口气,可恨的是他还在挠脚丫子,大约是有脚气,快把人熏死。朝夕一般不晕车的,几个小时下来,也已经是被熏得七荤八素,恨不得砸烂窗户翻出去,一刻都忍受不了了。她迫切需要呼吸新鲜空气。
朝夕其实是个忍受力很强的女孩子,自从四年前被舅舅接回老家,能忍受和不能忍受的她都忍了。不是说她能忍,而是她知道如果不忍,她就没法活。妈妈疯了的这几年,她每天都告诉自己要忍,妈妈有时候疯起来连女儿都不认得,经常揪住她的头发就打,朝夕脸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开始学校老师以为是她遭了家庭暴力,了解情况后都对她格外同情和关照。可是这世上并非所有的人都具有同情心,比如镇上那些人,在朝夕看来挨妈妈的打根本不算什么,朝夕最受不了的是镇上那些人的议论,只要她出现,就会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她当然知道别人在议论什么,谁让她是私生女,是野种,又是谁让她有个名声不好的妈呢?
她被所有的人看不起也不算什么,最无法忍受的是那些人对妈妈的诋毁,人都疯成那样了,病得神志不清,还要受那些人的非议,说什么的都有,要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而可悲的是妈妈根本听不懂别人的话。有些可恨的人当着面逗她:“你是婊子吗?”朝夕的妈妈居然嬉笑着手舞足蹈:“我是婊子,我是婊子呀。”还有人问:“你是不是跟很多男人睡过觉?”朝夕她妈也是连连拍手:“是啊,是啊,我最爱睡觉了。”然后是一阵哄笑……为此朝夕发过飙,跟人打过架,可是没用,打架的后果是她越来越被人排斥,镇上没人喜欢她,当面背面都骂她是小婊子。
她,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含苞待放,纯洁得不沾一点尘,可是却被人骂做婊子。她还能指望自己在这镇上待下去?
她发狠读书,小小年纪就在外面做工赚学费,贴补家用,不是为了谋什么见鬼的前程,而是希望远远地逃开这一切。永远都不要回来。可是现在她才读高二,还有一年多的日子要熬,她真怕自己熬不下去,她会跟她妈一样疯掉。
下了车,朝夕脚跟刚着地,就扑到路边狂吐,就在她吐得天翻地覆,分不清东南西北时,她分明听见路边摆水果摊的几个人在议论:
“哟,那不是老陆家的朝夕吗?”
“可不是,怎么吐成那样啊?”
“该不是有了吧?”
“瞎扯,她才多大……”
“这算什么,她妈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就已经跟那个勘探队的男人睡了,肚子都大了。”
“唉,真是什么样的瓜结什么样的籽儿。”
初中二年级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朝夕眼中滚落。她蹲在路边,恨不得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然后横尸街头再好不过。她恨,从她渐渐懂事时起,她就学会了恨,此刻尤甚。
回到舅舅家,感觉气氛怪怪的,吃饭的时候舅舅闷着喝酒,看看朝夕,又喝口酒,那种欲言又止的样子更让朝夕受不了了。但她不能有丝毫情绪上的表露,因为这不是她自己的家,她是寄人篱下,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从来没人教她该怎么做,但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所以每次回来,她都争着帮舅妈做事,洗衣做饭,喂鸡割猪草,什么样的粗活累活都得干。其实舅舅一家对她很好,舅妈也是个淳朴善良的农村女人,话不多,待人实诚。很多时候是朝夕太敏感,总是担心给舅舅家添麻烦,是生活的磨难和艰辛让她学会了察言观色,为了保护妈妈保护自己,她本能地长了一身的刺,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心肠就跟石头一样硬了。只不过大多数时候,她看上去是沉默而温顺的,但仅仅是看上去。一旦亲人受到伤害,她就会竖起全身的刺,刺不死对方,也要跟对方同归于尽。
除了隔壁老杨家的小恩,她在镇上没有朋友。很多跟她同龄的女孩子都有些怕他,男孩子也是,因为她发怒瞪着谁的时候,那眼光像豹子。
但是此刻她却是乖巧的小羊,吃完饭就赶紧收拾碗筷,如果是往常,舅妈也就随她去了,可是今晚……
“朝夕,你坐下,我有话跟你说。”舅舅喊住她。
朝夕“哦”了声,小心地坐在了舅舅的旁边,耷拉着头,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舅舅轻咳了几声,吧嗒吧嗒猛抽了几口水烟,终于说话了:“这个,朝夕啊,你也大了,个头都赶过你妈了……唉,你妈这个样子走了,兴许是享福去了,这往后的日子可得靠你自己了。说心里话,舅舅是舍不得你的,你舅妈,还有哥哥姐姐都舍不得你,但是没法子啊,谁让咱家穷呢?虽说部队上给了些慰问金,但你也知道,你妈这几年治病欠了不少钱,这镇上都借遍了,那点钱还不够还债……”
朝夕低着头,使劲揪着衣角,舅舅跟她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唉,说这么一堆,也不知道你明白没有,咱家不是存心要把你往外赶,真是没法子,你大哥的媳妇开春就要过门,家里又盖不起新房子,没地方给你哥哥嫂子住啊,你也大了,该有自己的出路了。前儿个,部队上又来人了,是……是你妈的那个首长派人来的,说是接你到那边去读书,我看这样也挺好的,首长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你过去了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吃苦……”
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某根弦断了。
朝夕瞬间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迷茫地抬起头,看着昏黄的灯下舅舅苍老的脸,只觉周身冰凉,一颗心凉到了底。她竟然感觉不到疼痛了。她应该很疼的,以前只要提到聿市提到那个大院,她心里就会揪起来似的疼。也许妈妈最近刚去世,她疼得麻木了吧,这会儿她连动一下小指头的力气都没有。没有了妈妈,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那个人,所有欢乐和阳光都留在了过去,她像个孤魂野鬼似的挣扎在这世上,没有谁会来救她。四年了,四年了啊,她如此决绝地将自己从过去那个梦一样的日子里挖出来,决绝地断了一切念想,她如何还能回到过去?
初中二年级
晚上,她睡在床上,又开始了灵魂被放逐的遐想,很多的往事逐渐在脑海里清晰地呈现出来,像一块浮出水面的软木,怎么也沉不下去。
不知为什么,黑夜有种无法解释的力量,让她心绪迷乱无法平静,她在黑暗中仿佛又置身于那个盛开着紫藤萝的庭院,连波一身白衣,眉清目明,站在花架下向她微笑。感觉是那么的真实,连风吹动他额际的头发都看得一清二楚。隔着紫色花帘,她看见连波笑着朝她招手:“朝夕,过来啊……”
朝夕在黑暗中瞪着眼睛,泪水顷刻就涌出眼眶。
他就是那块浮出来的软木啊!也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允许灵魂短暂出窍,任由思念驱遣着自己的感情,在心底大声呼唤他的名字……可是她很清楚,她和他不仅是隔着一个世界,还隔着四年的光阴,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那脸那心都已模糊不清。她恨他们家,连带对他都不能心平气和,可是为什么,在无休无止碎了的记忆中,她总是反反复复地做着同样的梦……她甚至不能肯定那是不是梦,因为她是如此清醒,连窗外呼呼的风声都听得那么清楚……
而她躺在床上动也不敢动。
表姐睡在旁边,她怕自己一动就吵醒表姐。
舅舅育有两儿一女,舅舅和舅妈住一间屋,大表哥和二表哥住一间屋,朝夕和表姐住一间屋,以前妈妈活着的时候,也是挤在这间屋的,妈妈去世后床铺就拆了。然后这个家就再也腾不出屋住人了。表姐腊月里就要出嫁,舅舅的意思无非是女儿嫁出去后,如果朝夕也能搬出去,就可以给老大腾出房成亲,否则媳妇进门了住哪儿啊?这是一方面,大表哥要成亲,肯定需要大笔的钱,供朝夕读书让舅舅本来就力不从心,虽然朝夕凭自己做工可以赚点微薄的生活费,但学费她是无论如何承担不了的,而舅舅给儿子娶了媳妇怕是再也无力承担了。
朝夕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她知道舅舅已经尽力了,收留她和妈妈的这几年,舅舅再苦再难也没有在朝夕面前提过一个钱字。舅舅不提,舅妈更不提,表哥表姐也都疼她,都不提,这也是朝夕最感动最觉心酸的,每次回来她拼命为家里做事其实也是一种报答,妈妈去世后部队上来人送给她的慰问金,她转手就给了舅舅还债,为给妈妈治病舅舅的确欠了很多债,到现在都没还完。她是个知恩的人,只可惜自己能力有限,没法图报。
舅舅说:“不是万不得已,我也不会开这个口,你知道自小我和你外公就疼你,你模样生得好又聪明,读书也用功,我原来是指望着能供你上大学也给咱陆家争口气,可是……唉,舅舅老了,身体大不如从前,我供不了你了,而且你跟着我也吃了很多苦,如果你能去首长那边读书,肯定要比现在的日子好过的。”
这点朝夕毫不怀疑。
以前小不懂事,现在她知道那个开满紫藤萝的大院有着怎样的地位,在十三岁之前的全部记忆,她都留在了那个大院。那里有她单独的房间,柔软的床,有漂亮的衣服,有很多的洋娃娃,有阿姨做的各种各样可口香甜的点心,还有那个被她叫做“爸爸”的人温暖的怀抱,还有,还有……她心底一阵战栗,不能想,一想就像有极细的针狠狠扎在心上,隐隐的刺痛牵动着全身的神经。
“朝夕,朝夕……”
她又恍惚听到连波在唤她。每次都是在极度悲伤和疲倦,或者是梦境的时候听到连波的呼唤。一直记得那个阴沉沉的黄昏,连波在站台上搂着她怎么也不肯撒手,火车开动的时候,他跟着火车赶,拼命赶,朝夕朝他绝望地伸着手,当年樊疏桐丢下她时的情景竟然在同样的站台再现,那种剜心之痛让她如何能忘却!她看着连波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她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哭的,据舅舅后来说,她把一车厢的人都吓住了,那根本不是一个孩子正常的哭声……
她常常想,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离别之痛,她原本生活得好好的,“爸爸”疼她宠她,妈妈爱她,除了那个恶棍,谁都把她当做掌心的宝。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她从天堂坠入地狱。什么都没了,就剩了个支离破碎污浊不堪的过去。她发誓,就算仇恨把自己变成魔鬼,她也不会停止对那个人的诅咒! 
“朝夕,还没睡啊?”表姐突然翻了个身。
朝夕“嗯”了声 :“姐,把你吵醒了吧?”
“没呢,是我自己睡不着。”表姐说着从床上坐起,披上衣服,“朝夕,你别怨我爸,他也是迫不得已……”
“没呢,我谁都没怨,就怨自己的命。”
“朝夕,你不知道吗?你的命比我好,你还怨什么啊?”
“……比你好?”
“难道不是吗?至少你除了嫁人,还有别的去处啊,可是我除了嫁人,没地儿去了,而我要不嫁人,大哥哪来的屋子成亲啊?”
朝夕挣扎着也爬起来坐起,黑灯瞎火的,看不清表姐的脸,但她可以断定表姐在哭,朝夕颤声问:“姐,你嫁人不开心吗?”
“开心?”表姐黑暗中嗤的一笑,“读过书的人就是会说话,知道说‘开心’,可是朝夕,你说我能开心吗?那个男人你也见过,就是上次坐在堂屋里耷拉着脑袋的那个人,黑巴巴的,从看亲到定亲我跟他总共没说过十句话,可是我要跟他过一辈子啊,一辈子有多长,你想过吗?”
“姐,你可以不同意啊,又不是非得嫁给他。”
“不同意咋样呢,人家出得起彩礼钱,他家是镇上开肉铺的,要没他家的彩礼钱爸拿来什么给大哥娶媳妇?”
“啊,拿彩礼娶媳妇?”
“农村都是这样啊,嫁了闺女娶媳妇……”
黑暗中,朝夕的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姐,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咱农村都兴这样,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会读书,还能到大城市里去住,妹啊,姐姐我这辈子怕是爬不出这座山了。”表姐抽咽着,靠着床头缩紧身子,“人的命真是没法比,朝夕,你不知道姐姐我有多羡慕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在外面过得再不好总比随便嫁个男人强,你不知道,那个人……我一靠近他就作呕,他是开肉铺的,一身的猪肉味……妹,你千万别留在这里,走,赶紧走,你妈会保佑你的……”
初中二年级
“朝夕,你真的要走啊?”
小恩将手抄在袖子里,冻得鼻头通红。
朝夕没有回答,看着翻飞的芦苇,什么都不愿意想。
眼前这个地方是她最喜欢来的芦苇荡。每到秋天,河两岸的芦苇就开出融融的白花,随风起伏,衬得两岸的秋色最为美丽。这条河不知道从哪里流来,也不知道流向何方,因为经过上坡镇,被镇上的人称作“胭脂河”,据说是源于民国一个叫胭脂的女孩投河自尽,那个女孩被地主强抢去做姨太太,胭脂为了保贞洁投进了冰冷的河水,村里人为了纪念她就用她的名字给这条河命名。很凄美的故事。
朝夕从小就喜欢这条河,喜欢河两岸的芦苇,小时候经常跟表哥表姐们在芦苇丛中捉迷藏,后来她知道芦苇还被古人叫做“荻花”,白居易就有首诗里写到“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在大院的时候,她画了一幅画,满纸都是飞舞的芦苇,连波看见了就随口念出那句诗,当时她就问荻花是什么,连波告诉她荻花是芦荻所开的花,而芦荻跟芦苇很相似,因此常被人们统称为芦苇。朝夕也分不清河岸开的是荻花还是苇花,似乎两者都有,但她更喜欢“荻花”这个名字,非常有诗意。
如果说她对这个镇还有些留恋,大约就只有这如飞雪般起伏的苇花和荻花了,她生性浪漫,闲书读多了,看见什么都浮想联翩,一片枯叶一朵流云,都会让她莫名感伤。在县城的中学读寄宿,她尤为孤独,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为那里的学生都是农村娃,个个都想通过升学鲤鱼跳龙门,跟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每晚熄灯后都会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扎书里去,同学和同学之间都在暗暗较劲,没有人会把时间浪费在交朋友上。
朝夕只在学校宿舍住了一学期就搬出去了,寄宿太贵,她交不起那些费用。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租金非常便宜,而且可以自己生火做饭,不用给学校交伙食费。至于房子如何(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只能说能住人,虽然自己做饭麻烦点,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可以了。朝夕的要求不高,能活命有书读,她就心满意足。
其实她很喜欢一个人独住,反正别人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只要有空闲时间她就躲在自己的屋里看书,不过看的不是课本,而是被老师深恶痛绝的闲书,像琼瑶的爱情小说,三毛的游记,席慕容的诗,张晓风的散文,她都看得如饥似渴。而神奇的是,她看闲书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如果不是后来发生那件事,老师会很喜欢她。尤其是语文老师,经常把她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同学们听,老师并不知道,她的作文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那些“闲书”。
在县城一中这样的重点中学考到前几名,是很让人羡慕的,因为一中的升学率非常高,每年都有大批的山里学子考上各地的大学,很多人都说进了一中就等于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小恩就非常羡慕朝夕,因为朝夕已经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对于他们这些农村孩子来说,上大学是唯一跳出山沟沟的捷径,否则就只能跟父辈们一样日日夜夜在田里地里劳作了,也有些胆子大些的跑去广东沿海那边打工,听说活儿不比种田轻松,但是有钱赚,小恩的哥哥和姐姐都去广东打工了,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来,小恩知道自己考大学无望,也萌生了去广东打工的想法。
跟朝夕遗世孤立的秀美不同,小恩生得很朴实,圆脸,皮肤白,在镇上论样貌也算得上好看,但不能跟朝夕比,谁都不能跟朝夕比,一比就比下去了。这也是除了小恩,没人愿意跟朝夕交好的原因,女孩子的自尊心都很强,谁愿意被比下去啊?
但是小恩不介意,她是乐天派,成天笑呵呵的,用小恩奶奶的说法就是缺心眼,小恩也不介意,说缺心眼就缺心眼,人要那么多心眼干吗,多累啊。她对朝夕即将离开上坡镇非常难过,朝夕的情况她当然也知道,但是她舍不得,眼泪巴巴地拉着朝夕的手说:“朝夕,那你还回来吗?”
朝夕迎风而立,恍惚着摇头。
她还回来干什么,妈妈不在了,这里有人希望她回来的吗?连表姐都叫她别回来了,说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朝夕也知道这里不是她待的地方,可是哪里才是她待的地方呢?聿市吗?
哦,不,她害怕回到那里。
对朝夕而言那个开满紫藤萝花的大院是她远去的一个梦,她留恋过那个地方,但也恨那个地方,她发过誓今生今世都不跟那家人来往的。所以连波给她寄的钱她退了回去,连波的哥哥那个恶棍来看她,也被她狠狠噬了一口,她恨,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恨,否则妈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你怎么哭了,别哭啊朝夕,我会想你的。”小恩要朝夕别哭,自己却满眶的泪,“如果我没考上大学我就去广东打工,聿市不是在广东附近吗?我可以去看你的,朝夕我答应你,一定去看你,你别哭好吗?”
初中二年级
离别很快就来到。在县城狭小的火车站,朝夕面对那么多给她送行的人竟然手足无措起来,除了舅舅一家人和小恩,她在一中的同学大部分都来了,老师也来了几个,有些同学她连话都没讲过几句,也都来送她。各种各样的笔记本和钢笔,还有书都被送到了朝夕的手上,朝夕从来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多人惦记着她。
“祝你一路顺风!”
“朝夕常回来看看啊。”
“朝夕你考上大学了要跟老师报喜哩。”
“多写信过来,免得家里人惦记。”
“好好用功,别贪玩,少看点闲书……”
“妹,我还能见到你吗?”
各种各样的离别话萦绕在朝夕耳畔,她最受不了的就是这样的场面,也不记得自己哭没有,只知道自己差不多是被亲友们推上火车的。护送她去聿市的是几个部队上的人,一路上都在跟她说话,给她东西吃,这让朝夕想起了八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去聿市时的情景,也是很多解放军叔叔阿姨逗她玩,给她糖吃,记忆中的那次旅行非常愉快,不曾想九年后重复从前的轨迹。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是她孤身一人去聿市,因为妈妈不在了。她没有选择,也没人给她选择的余地,她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她有能力选择吗?就像表姐嫁给那个屠夫一样,她也没得选择,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被逼着选择又没法选择的时候,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火车是凌晨时候到达终点站的。
朝夕被一个亲切的解放军阿姨摇醒,然后她迷迷糊糊地被带下火车,出了站,整座城市还在沉睡,月亮躲进了云层,星星稀稀疏疏地挂在遥远的天幕,料峭的寒风刮着地上的尘土枯叶飞旋地打着转。这些尘土枯叶就像她的命运,总是身不由己地旋转,也不知道明天后天它们会在哪儿,就如她自己,回到聿市是终点还是起点?
朝夕心里乱得不行,惶恐不已。她被几个解放军叔叔阿姨带着往火车站广场上走,越往前走心里越乱,身上的长外套被风吹得掀了起来。而这时月亮突然从云缝里钻了出来,洒下一片森森的清光,空旷的广场上有人也朝她走来,她停住脚步,盯住那个缓缓走近的人影。火车站广场的灯不是很亮,她半梦半醒,疑心自己看错,那个穿着夹克,身形颀长,款款向自己走来的男子是……是他吗?
刹那间,她只觉灵魂出了窍,模糊的视线中,那张脸,那张无数次被她在梦中拼凑的脸不断重叠,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而他已经走到了跟前,应该是等了很久,脸上有分明的倦意,头发也被风吹得有些乱,但眉目依旧清明,看着朝夕莞尔一笑:“朝夕,还认得我吗?”
初中二年级
米色碎花窗帘半拉着,阳光刚好照在窗前的小书桌上,好像还是原来的摆设,只不过多了盆绿色的小盆栽,刚发了新芽,嫩绿的芽儿被阳光照得通体透亮。床对面的书柜和衣柜都是原来的样子,书柜里放着很多过去她喜欢的小玩意,有印着嫦娥奔月的糖果盒,有她最爱收藏的小泥人,还有几只绒毛小熊和洋娃娃,那娃娃的辫子还是当年她扎的,眼睛圆溜溜地正看着床上的她。朝夕疑心自己是做梦,把头转向一边,目光落在床头柜的镜框上,里面嵌着她和妈妈的合影,紫藤萝花架下,妈妈穿着细格子连衣裙抱着她笑魇如花,恍若隔世。
她一下子就醒了瞌睡,从床上坐起。
妈妈,我真的回来了吗?朝夕在心里问。但她没办法得到答案,妈妈不在了,从今以后她要一个人面对全新的生活,没有人可以帮到她,就像舅舅说的,自己的路只能自己走。她拿过镜框摩挲着,紧紧捧在怀里,就像她和妈妈从未分开一样。是的,她确信她和妈妈仍然在一起,永远也不会分开。她又别过脸看向窗外,明媚的阳光下,院子里的老榕树比从前又壮实了些,树叶在晨风中闪闪发亮,几只小鸟在枝桠上扑腾着翅膀梳理羽毛,看上去是那么的快活。她看着那鸟出了好一回神,赤足下床,发现自己穿了件白色的绣花长睡裙,一看就是新的,袖口和裙摆是她喜欢的荷叶边,她拉拉睡裙,又摸摸自己的头发,终于可以肯定这一切不是梦,她真的回来了!
房子里隐约有人说话。
朝夕迟疑着走到门边,伸手扭动门把手,然后把脑袋伸出门外,熟悉的走廊一如从前,乌木地板被擦得光亮可鉴,连墙上的画都原封未动,这是二楼。她的目光继续搜寻,一下就定住了,楼下的客厅里,背对着她站着一个年轻人,穿着白衬衣,身姿挺拔,正在跟珍姨说着什么。珍姨不停地点头,边点头边往厨房走,一转身就看到赤足站在二楼卧室边的朝夕。
“哎哟,朝夕醒了!”珍姨惊喜地叫了起来。
连波一怔,一扭头也看到了朝夕,立即绽露笑容:“朝夕,你醒了?”他兴奋异常,疾步上楼来,“睡得好吗?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先洗个脸?”
朝夕看着一步步走近她的连波,下意识地倒退几步。她盯着他,似熟悉,又似陌生,四年的光阴她努力去淡忘他,拼命把他的影子在脑海里揉碎,揉碎,可往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又情不自禁地把碎了的影子一点点地拼凑起来。结果他的样子在她碎了又拼,拼了又碎的痛苦回忆里越来越不成形,就如此刻的他,脱了那身绿军装,留起了边分头,她居然一点都认不出他了。
“朝夕,不认得我吗?”连波已经站到了她的跟前。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浑厚的声音从他宽厚的胸膛里发出来,带着温柔的共鸣,听上去让人着迷。只是他的脸偏瘦,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更显文弱,有一种很安然的光芒,静静地从他的眼睛里流淌出来。
“怎么会不认得呢,这么久没见面怕是生分些了吧。”楼下的珍姨听到了,笑眯眯地抬起头说,“朝夕,你先洗把脸,我这就去给你准备早餐,你爸爸中午会回来跟你一起吃饭,晚上寇政委他们一家都会来,给你接风洗尘。”
说完喜滋滋地往厨房去了。
连波上下打量个头齐他肩膀的朝夕,眼中难掩激动:“朝夕,你长大了,变成大姑娘了,真好看……”
朝夕垂下眼帘,一声不吭地退进房间关上了门。
连波像是当头挨了一记闷棍:“朝夕……”
阵阵无法化解的哀痛,顿时在连波的心里弥漫起来,他意识到他把事情看简单了。他以为她肯回来就放下了过去,但冰冷的现实摆在眼前,朝夕看他的眼神竟是如此漠然,她再也不是从前那个活波爱笑的小朝夕,那么他该怎么办?也许还需要时间吧,她毕竟离开了四年,四年里她一定经历了很多同龄孩子不曾经历的苦痛,她眼中的冷漠只是暂时的,她失去爱和温暖太久,她需要时间慢慢回暖。连波看着那张门,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这时楼下的电话响了。连波跟房间里的朝夕说:“朝夕,赶紧出来洗脸,珍姨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点心哦。”
说完急急忙忙地下楼接电话。
“她回来了?”电话那边是樊疏桐懒懒的声音。
连波“嗯”了声,问:“哥,你还在深圳啊,什么时候回来一趟,看看朝夕吧。”
樊疏桐答非所问:“她……怎么样?”
连波摇头:“不大说话,从在火车站接到她到现在,我没听她说过一句话。”说着他抬头看了看朝夕紧闭的房门,越发担心她会不会重新融入这个家庭,“哥,我感觉她还恨着我们……”
“恨就恨吧,你还指望她对咱家感激不尽?”
“话不能这么说,哥。”
“秀才啊,你书读傻了,她跟她妈一样骨子里就是带刺的,你没事最好别招惹她,小心她扎得你血淋淋。”
“哥,我不喜欢你这么说朝夕!”
“我也不喜欢看你这么傻不拉叽,还当她是小孩子呢?她是已经长全了牙齿的豹子,留神点,别被她咬死了还当是在挠痒痒……”
连波“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一抬头,正好看见朝夕站在楼梯口,仍然穿着睡袍,长发凌乱地披散在胸前,弧线优美的刘海下眼眸黑亮,目光冰凉。他赶紧露出和善的笑容,正要说什么,朝夕看了他两秒,转身就朝漱洗室走去,然后“砰”的一声重重关上门。
他张着嘴站在电话机旁,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博士一年级
以前追过,没看到结局,前面写的还行,后面就有点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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